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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感悟文化 改革发展

書城自編碼: 2444289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文化国际文化事业与组织
作者: 高书生
國際書號(ISBN): 9787508645759
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4-08-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259/122000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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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客观记录中国文化体制改革全过程
系统梳理中国文化体制改革10年的基本脉络
总结提炼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的规律性认识及实践经验
深入探讨中国文化体制改革应如何在战略上谋篇布局、排兵布阵
內容簡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文化体制改革再出发。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亲历者,作者将过去10年的实践经验和理性思考结集成书,系统梳理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脉络,总结提炼了文化体制改革的规律性认识,为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供了参考和借鉴。在书中,作者紧扣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困难和矛盾,以亲历者的独特视角进行了全景式扫描,问题剖析鞭辟入里,条分缕析、细腻入微。
文化发展如何在战略上谋篇布局、排兵布阵,是本书探讨的重点问题。作者突破了以往文化行政分业的思维定式,立足于激活文化再生产各环节,提出建立文化“大创作”体制、创新文化“大生产”方式、构建文化“大传播”体系、打造文化“大消费”格局、开创文化“大贸易”局面,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寻找新的突破口,并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极具建设性的建议。
作者更以前瞻性的眼光提出文化传承要搭上数字化“快车”,倡导建设“中华文化素材库”,让不说话的文化瑰宝“动”起来、“活”起来,以推动文化生产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提升中华文明展示水平,建构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体系。
本书附录介绍了文化改革发展六个方面政策的由来及演变,客观记录了每项政策从决策部署到贯彻执行的全过程,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關於作者:
高书生,1961年12月生,河北井陉人。1984年7月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先后在河北财经学院、首钢研究与开发公司、国家体改委和国务院体改办等单位工作。目前从事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兼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

主要论著有:《分配系统论》、《中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20年》、《中国就业体制改革20年》、《重新认识高工资》、《促进就业:政府该做什么》、《搭建中国社会保障的新平台》、《社会保险:我们该走哪条路》、《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现状、趋势与政策建议》
目錄
前言
第一部分:文化改革硬碰硬
一、区分事业和产业 004
坚持“两手抓” 005
“文化产业化”是误读 006
国有文化单位“一分为二” 007
不设“准公益类” 009
迷恋事业体制 011
事业和企业两种体制比较 012

事业单位也要改革 014

二、可核查、不可逆 016
改革的内在动力不足 016
事业单位企业管理 017
不能“两头沾” 019
非时政类报刊社改革大有可为 021
制播分离旨在增加供给 023

转制“不留退路” 024

三、从要我改到我要改 026
配套政策要跟上 026
改革不是甩包袱 027
改到难处是人员 030
退休待遇差是怎么产生的 031
解决退休待遇差的两种方式 032
改革需要精细化 033
可靠的是制度安排 034
不允许一个人下岗 037
设立职工权益保障资金 039
四、出资人不能缺位 040
改革绕不过去的问题 040
借用授权经营模式 041
财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042
设立出资人机构 043
发展壮大国有文化企业 046
意识形态管理新手段 046
第二部分 文化发展布好局
一、从小文化到大文化 052
文化行政分业的局限 053
改革终结文化行政分业 054
文化是有边界的 055
文化传承类似于再生产 056

激活文化再生产各环节 058

二、从战略上“排兵布阵” 060
公共文化服务也是民生 060
区域发展要体现差异 062
倡导渠道优先 063
培育骨干企业更急迫 065
要在海外布点 067
三、不能再是“两张皮” 068
文化生产离不开国民经济体系支撑 068
文化不再单纯“搭台” 069
此文化产业非彼文化产业 072
文化创意不该泛化 073
根植于文化传承 075
融入国民经济体系 076
四、按规律办事 078
支柱性产业是硬目标 079
文化产业发展的“短板” 081
加快改制重组 082
企业并购是趋势 083
突破地域限制 083
完善产业链 084
五、文化和科技怎么融合 086
文化和科技融合“路宽广” 086
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的类别 087
科技支撑“无处不在” 089
文化和科技融合不再只是口号 090
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切入点 092
六、交流和贸易“相得益彰” 093
从走出去到走进去 093
拉动国内产业发展 094
量身定做是方向 094
海外建渠道 095
扶持文化企业走出去 096
交流和贸易要打“组合拳” 097
七、大发展需要大投入 098
短缺问题仍很严重 098
加大政府投入 100
投资拉动 102
破解融资难 104
用好上市平台 106
第三部分 文化传承迈大步
一、文化传承要搭上数字化“快车” 112
看不全与看不懂 112
《清明上河图》“动”起来的启示 113
文化传承与文化新业态 114
公共文化服务也要转型升级 116
二、加快建设中华文化素材库 117
文化资源数字化已成趋势 117
数字化的文化资源是个宝藏 118
唤醒中华文化瑰宝 121
萃取中华文化要素 122

发掘中华文化金矿 127

三、出版业如何“突围” 129
大众出版盯紧移动终端 130
教育出版抓住电子书包 132
专业出版体现个性化 134
四、动漫产业要突破“瓶颈” 134
动漫产业的赢利模式 135
跳出电视 137
跳出少儿 138
跳出娱乐 138
五、从看电视到用电视 139
电视图书馆 139
电视剧院 140
电视报刊 141
电视互联网 142
互动教育 143
六、假如孩子们用上电子书包 144
文化和知识不能画等号 144
电子书包的优势在音视频 145
告别高考 146
偏远地区也能用上电子书包 147
挖掘电子书包的价值 148
七、不能容忍“千城一面” 150
城市中的文化符号 150
城乡建设中也有文化载体 151
扭转文化和城乡建设脱节倾向 152
附录文化改革发展若干政策的由来及演变 153
后记 238
內容試閱
始于2003年的文化体制改革,从党的十六大部署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基本完成,前后用了10年时间就走完了其他领域改革数十年的历程,这在我国改革史上是一个奇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三难,坚定不移走改革开放的强国之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下设的专项小组,包括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4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3月24日,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对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进行了动员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奇葆指出,现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我们具备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和充分的理论准备,条件十分有利,总体氛围很好。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
文化体制改革再出发。只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文化体制改革完全有条件加速推进,为其他专项改革树立标杆。作为文化体制改革过去10年的亲历者,我们要为加速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贡献绵薄之力。呈现给读者的这本书,就是想通过系统梳理文化体制改革过去10年的基本脉络,总结提炼文化体制改革的规律性认识,为更加自觉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供参考借鉴。
理论上的突破是改革的先导
文化体制改革的对象,不是文化工作者,更不是艺术家,而是束缚文化发展的观念和体制。这种观念和体制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但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并没有被触动。2003年改革以前的文化体制,具有典型的计划经济特征,文化资源是按行政方式配置的,文化单位是行政附属物,思想观念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文化体制改革呼唤理论上的突破:文化已不再具有单一的意识形态属性,而是兼有意识形态和商品的双重属性;文化已不再是单纯的公益事业,而是被区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现在看来,这两条的道理很简单,理论上并非高深莫测,但依此却叩开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大门。
承认文化具有“双重属性”,把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区分开来,也就清晰地界定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以政府为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经营性文化产业以市场为导向,旨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与之相对应,国有文化单位也被“一分为二”:一部分是公益性的,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另一部分则是经营性的,要逐步转制为企业。令人一筹莫展的国有文化单位分类改革,因此被撬动。
理论上的每一次突破,都会引领改革实践向前迈出一大步:
经过10年的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已不再是与“教科卫”相并列的“小文化”,而是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相匹配的“大文化”,文化建设已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并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一同部署、一同实施,文化的地位大大提升。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顺理成章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文化自信、文化自觉、文化自强的理念深入人心,文化立市、文化强省已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自觉行动,文化立国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望与不懈的追求。
经过10年的文化体制改革,文化已不再是封闭的“自我循环”,而要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循环”。文化建设不能再是“两张皮”:一方面,文化产业发展离不开国民经济体系的支撑;另一方面,文化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正在与国民经济、国民教育、城乡建设、科技和旅游等相融合,并渗透于国民经济各行各业,提升品牌价值、增加物质产品和现代服务业的附加值和文化含量,这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推动改革必须破除计划经济思维
有一种观点认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分不开,其潜台词是:在公益性文化单位和经营性文化单位之间,应当增加一类,叫作“准公益性文化单位”。提出这样的概念,究其实质是不想被划入经营性文化单位之列,从而避免转制为企业,最终逃避文化体制改革。这是典型的计划经济思维。不破除计划经济思维的惯性,文化体制改革就迈不开步;游离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外,文化体制改革就蹚不出路。
计划经济体制属于一种政府包揽体制,文化设施由政府出资建设,文化单位的运营经费由政府提供,文化活动由国有文化单位组织实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已被打破,社会力量、民营资本也可参与文化建设。过去,文化产品和服务只能由国有文化单位供给,现在非国有文化单位也能够供给;过去,文化产品和服务只能由文化事业单位供给,现在包括民营文化企业在内的所有文化企业也能够供给。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主体已呈现多元化趋势。
文化体制改革是一项综合性改革,其中包括财政投入方式改革。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建设文化事业,一般由财政出资养机构、养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同样也可以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从养机构、养人转向购买服务,所改变的就不仅仅是财政投入方式,而且大大拓宽了文化体制改革的思路:
公益性文化单位可以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经营性文化单位,包括国有和民营文化企业,同样也可以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主体。国有文化单位要么划归公益性的,要么划归经营性的,不单设所谓“准公益性”的,企图据此躲避改革的侥幸心理被击破,国有文化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进,并走在了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前列。
政府主导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完全可以采用政府采购方式,避免因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免费,挤压对外文化贸易的空间,推动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改革要坚持既破又立
文化体制改革也是一场深刻的革命,不但要破除阻碍文化发展的观念和体制,而且要建立起一整套的新理念和新体制。这种新的理念和体制,既要符合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又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改革要坚持既破又立:只破不立,就会出现观念盲区、体制真空,理念和体制就不完整、不匹配;只立不破,新旧体制就会胶着,新旧观念就会冲突,新体制就会慢慢被吞噬,新理念也渐渐会遭围攻。
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是整个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从承认文化具有“双重属性”,到推动国有文化单位分类改革,就是为了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尽快转制为企业、成为市场主体;放宽文化市场准入标准,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是培育市场主体的另一条途径。经过10年的文化体制改革,各种所有制类型的市场主体竞相涌现,基本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文化体制改革在微观上取得的突破,就为宏观上加快改革创新提出了新课题。因为宏观管理的对象,已从过去以文化事业单位为主,转向以文化企业为主,宏观管理的微观基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微观改革上的“破”,倒逼宏观改革上的“立”,因此管理手段要丰富,管理方式要创新,管理体制要完善,以与微观改革相呼应、相对应、相适应:
设立出资人机构。出资人,即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的出资人,是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时遇到的新问题。文化体制改革以前,谁是出资人似乎并不重要,不影响文化单位的运行。但是,经营性文化单位要转制为企业,要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出资人问题就绕不过去了,特别是经营性文化单位隶属于党政机关的,这个问题就更突出,因为1998年中央就做出了党政机关不能办企业的决定。随着中央经营性文化单位大规模转制,中央明确由财政部履行中央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并组建了专门的机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前后,全国约有一半以上的省份设立了出资人机构或监管机构。
终结文化行政分业。过去很长一段时期,文化被划分为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三大行业,并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自2004年起,一项旨在突破文化行政分业局限的改革悄然推进。这项在副省级及以下城市推动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一是剥离了隶属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个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能,整合组建了统一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二是剥离了隶属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个部门的行政职能,整合组建新的文化行政责任主体,业内简称“三局合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全面完成,预示着不再按行业而是按职能设置和调整文化行政部门已是大势所趋,文化行政分业的历史将终结。2013年国务院推行机构改革,将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合并,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用政策化解矛盾和问题
用政策手段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化解因利益调整而引发的矛盾,为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这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一个特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动员会刚过半年,与文化体制改革相配套的政策文件就发布,配套政策出台之快,在我国改革史上罕见。
文化体制改革的第一个配套政策于2003年年底发布,即国办发\[2003\]105号文件,期限为5年,执行到2008年12月31日;2008年,作为105号文件修订和延续的国办发\[2008\]114号文件,把改革配套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了5年,执行到2013年12月31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配套政策再延续5年,201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办发[2014]15号文件,执行到2018年12月31日。两次延续改革配套政策,足以证明这项政策对于推动文化体制改革的价值和意义所在。
文化体制改革的配套政策包括综合性和专项性两大类,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105号、114号和15号文件是综合性的,它对文化体制改革涉及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资产和土地处置、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安置、财政和税收、投资和融资、法人登记和工商管理以及党的建设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做出了明确的政策规定。基于上述政策规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中某项政策进一步加以细化,从而形成了若干专项性配套政策。
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的利益导向很明确。一是早改早受益。与以往优惠政策设定固定享受年限不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只规定了执行期限,即转制越早享受优惠政策的时间越长。2003年第一批试点单位所享受的优惠年限就是3个5年即15年。改革配套政策是“真金白银”,为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壮大经营实力提供了物质保障。二是早改早主动。2003年,中央选择了9个地区和35家文化单位开展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改革配套政策下发后,未被列为试点的地区和单位,主动提出加入试点行列,虽暂时未能如愿,但照样对照改革“路线图”,立志“自学成才”,启动不是试点的试点。文化体制改革从试点到扩大试点,用了3年时间;又用了3年时间,到2009年已不再存在试点概念;再过3年,党的十八大之前,文化体制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
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是同等重要的。在文化体制改革推动过程中,总有个别部门、个别地区及个别单位埋怨政策不配套、不完善,实际上并没有去研究政策,更谈不上吃透政策,更有甚者以政策不完善为“挡箭牌”逃避改革。
改革需要精细化
文化体制改革不是口号,更不是标签,必须要有标准,做到“可核查、不可逆”。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既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文化体制改革中难度最大的部分。借鉴其他领域改革的经验教训,就专门为转制确定了具体标准:一是要摘掉事业的帽子,包括注销事业法人、核销事业编制;二是要像真正的企业,包括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文化体制改革10年,全国注销事业法人近7 000个、核销事业编制近30万。在文化体制改革初期,确实曾有人对改革“动真格”产生某种怀疑,甚至有人预测这次改革会“雷声大雨点小”。看到这两个数字,大家都认同一个观点:文化体制改革是真改,绝不是花拳绣腿。个别地方为解决社会保障衔接,采取“留壳”(保留事业法人)或“造壳”(设立新的事业单位)等手段,发现后很快被制止。
文化体制改革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操作上特别需要精细化,切不可概念化,更不能“拍脑袋”。文化体制改革10年,没有发生一起严重的群体性事件,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操作上的精细化。文化体制改革不允许走减员增效之路,倡导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消化富余人员;不允许一个人下岗,鼓励通过转岗实现再就业;不允许买断工龄,倡导妥善接续社保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有资金作后盾,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允许在经评估以后的净资产当中提留一部分;二是在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三是上述两个来源不足时再由财政补齐。
退休待遇差是文化体制改革中最棘手的问题。2009年,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启动前,中宣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原新闻出版总署,一起与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保局商谈养老保险移交北京市,最后出台了专门的政策文件。但在改革启动时,部分出版社社长仍担忧退休待遇差的问题没办法解决。要打消这一顾虑,最好的办法就是算细账。经过测算一家出版社5年内退休的16个人,结果大大出乎预料,颠覆了许多人的传统观念:其中15个人按企业领取的养老金,要比按事业单位领取的退休金高。北京市企业养老金水平是全国最高的,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妥善解决了退休待遇差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全国各地都能效仿。为妥善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在政策上做出制度安排:首先在5年过渡期里加发补贴,事业比企业高出的部分,按“97531”5年过渡期的第一年办理退休手续的,补贴待遇差的90%,第二年办理退休手续的,补贴待遇差70%,依此类推。的比例补贴;其次是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把过去暗补的部分明补,合理的部分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从源头上解决退休待遇差;最后是建立企业年金,个人缴一部分、单位补一部分,进行市场化运作。如果上述办法仍然不能解决退休待遇差,最后采取单位补差,用当期管理费用支付。
改革全面深化需寻求新的突破
改革就像“接力赛”,应当保持连续性。文化体制改革10年,动摇了传统体制的根基,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之路。大胆地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应当是沿着这条道路继续前行,不能“摇摆”,更不能走“回头路”。比如新闻单位改革,改革的路径已经很明确,即党报、党刊要将其印刷、广告、发行等经营性部分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将所属的非时政类报刊社整体转制为企业;电台、电视台要推动制播分离改革,先把广播剧、电视剧制作机构转制为企业,推动非新闻类节目制作逐步实现社会化;重点新闻网站和非时政类报刊社都要整体转制为企业。这些改革任务,有的已经完成,有的正在推动,有的刚刚破题。新闻单位改革既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不存在要不要改的问题,而是按既定方向何时完成改革的问题。
改革需要战略、需要规划,以确定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也需要战术、需要策略,以确定改革的推进方式方法。在改革的推进方式上,自上而下、以行政推动为主,这是过去10年文化体制改革的主要特点。随着国有文化单位的分类改革基本完成,特别是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如何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加快公司制改造,是改革全面深化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国有文化企业要深化改革,核心是产权改革,这就决定在改革推进方式上,要从过去以行政推动为主转向以经济手段为主,国有资产出资人机构要发挥推动作用。国有文化企业要进行产权改革,难点在于出资人制度与主管主办制度相衔接,基本途径是推动政资分离、政企分开和管办分开,使国有文化企业从原来的行政附属物,转变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这就决定在改革推进方式上,要从过去的自上而下转向自下而上,即国有文化企业深化改革,不仅呼唤出资人到位、尽职,而且倒逼主管主办部门彻底转变职能,从原来的“管脚下”转变为“管天下”。
改革是寻求共识的过程,共识越多、改革阻力越小,反过来说,若改革被搁置,根子就在思想观念上。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思想认识上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一是如何看待市场和阵地的关系。如果把二者统一起来,认识到占领市场就是巩固和扩大阵地,改革的力度就会加大、步伐就会加快;反之,如果把二者对立起来,把市场视为“异己力量”,改革就会裹足不前。二是如何看待资本和导向的关系。如果把二者统一起来,认识到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决定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对非公有资本的引导力影响对导向的把控力,改革的空间就会增大,改革的成效就会明显;反之,如果把二者对立起来,把资本当成导向不正确的“罪魁祸首”,改革就会“畏首畏尾”。三是如何对待企业和事业单位。如果认为文化企业不好管理,只有文化事业单位才可靠,改革就一定会走“回头路”,文化体制改革10年的成果就会丧失殆尽。对上述三个问题的认识,不仅制约改革全面深化的进程,而且影响意识形态管理体制的重构。文化体制改革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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