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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永恒之境 铁国王(只要你愿意,你就能看透迷雾和魔魅·悦读纪·)

書城自編碼: 2354823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小說情感
作者: 朱莉 柯格瓦[Julie Kagawa]【美国】 著
國際書號(ISBN): 9787536563179
出版社: 四川少儿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4-05-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447/285000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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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下迷魂酒,遗忘一切,终生平凡;还是,推开仙境之门,接受自己最真实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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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美国国家图书馆青少年票选最爱小说第5名
美国罗曼史作家协会最佳青少年RITA奖
Goodreads网站票选年度最佳青少年好书
畅销全球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永恒之境”系列小说是一个结合精灵传说与现代科技的仙境奇想。如果你想探访一个同时拥有黑暗与美丽事物的奇幻世界,想要目睹古老传说与神话故事在现实世界真实上演,就应该读《永恒之境?铁国王》。
“永恒之境”系列的作者朱莉?柯格瓦(JulieKagawa),是纽约时报畅销书作家,其著作“永恒之境”系列畅销美国,图书版权已售往中国台湾、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泰国、印尼、芬兰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永恒之境”系列作品的人物角色刻画得相当成功,且作品布局构思优于绝大多数黑暗奇幻作品。作者朱莉?柯格瓦用洋洋几十万字为读者构筑了一个庞大的魔幻世界,小说以夏日王国、冬日王国与铁王国的对峙,即人类科技的发展与大自然之间的矛盾为线索展开,寓意深刻,并富于戏剧性,情节紧张,曲折动人,想象奇特,引人入胜。它给我们展示了这样一个神奇的
內容簡介:
我的名字叫梅琪?彻斯。
从16岁生日这天开始,我的世界全然改变。
妖精带走了我的弟弟,留下了一个换婴。
而我的好友罗比是个精灵,还是仙精王最宠爱的臣子——帕克。
遗忘这一切,或是进入仙境寻找弟弟,除此之外,我别无其他选择。
眼前的永无永无之乡无比真实:仿佛永恒的暮光、骚动的刺藤、魅惑的妖火、懂人类语言的猫精,还有森精、羊女和棕仙……但我从不知道,这里会是我的归宿。
“梅琪?彻斯,你是我的女儿。”仙精王宣告了我的身份,仙精与凡人生的混血儿。
但我并不想当什么公主。我只是想找到弟弟,回到我们原来的家。
或许,还有值得在乎的——亚许,冰冷的冬日国王子,他柔顺的黑发、如月光般明亮的灰眼睛,让我深深着迷。虽然我们是敌人,而他曾扬言要杀了我。
有人曾对我说过,只要我愿意,我就能看透迷雾和魔魅。
现在,我看见了,那从我发际两旁伸出的尖耳,是我身为仙精的证明。
如同我无力阻止的宿命,仙境的战争、弟弟的下落、我和亚许的命运,仿佛狂奔不停的马匹。
未来,正朝着失控的方向疾驰而去……
關於作者:
朱莉 柯格瓦(JulieKagawa)
纽约时报畅销书作家,其著作《永恒之境》系列畅销美国,图书版权已售往中国台湾、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泰国、印尼、芬兰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
朱莉 柯格瓦出生于美国加州,九岁时和家人搬到了夏威夷。她从小喜爱阅读,甚至在上课时偷偷把小说藏在数学课本底下。由于喜爱阅读的关系,朱莉开始写一些阴暗可怕的故事,配上彩色插图,把不幸的老师吓得半死。随着时间过去,那种血淋淋的故事不见了,但她写作的热情依旧。毕业后,朱莉曾在许多书店工作过,却因常在上班时间看书而令书店经理不满。于是,她改行训练动物,做了几年的专业训犬师,直到卖出第一本书的版权之后,她便开始专心全职写作。
目前,朱莉与她的丈夫、两只猫和两只狗居住在肯塔基州路易维尔市。
目錄
01 乡下女孩
02 恶作剧
03 换婴
04 帕克
05 永无永无之乡
06 大猎杀
07 小妖精与猫精
08 明月照树梢
09 夏日王国
10 夏日国王之女
11 蒂达尼亚的承诺
12 极乐地庆典
13 逃出夏日王国
14 蓝色混沌
15 帕克复返
16 铁仙精
17 神谕使者
18 巫毒教博物馆
19 市立公园的森林精灵
20 铁龙与拾荒鼠
21 铁冠武士
22 亚许的最后战役
23 铁国王
24 机械王
尾声
內容試閱
01乡下女孩
十年前,在我六岁生日那天,我的父亲失踪了。
是的,他不是离开了。离开的意思是要有皮箱与空抽屉,还有迟到的生日贺卡,里面塞着几张十元钞票。离开意味着他对妈妈和我不满,而他在别的地方找到了新欢。那都不是事实。他也没有死,不然我们应该会听到消息。没有车祸,没有尸体,也没有警察在某个凶杀现场四处搜证。事情就那样悄无声息地发生了。
在我六岁生日那天,父亲带我到公园玩。那是我小时候很喜欢去的一个地方,只是一个孤孤单单的小公园,附近什么都没有,里面只有一条慢跑小径,和一个松树环绕的绿蒙蒙的池塘。我们坐在池塘边喂鸭子时,我听见小土丘那边的停车场上传来冰激凌车的铃铛声。我求父亲给我买一支雪糕,他笑着递给我几块钱,要我自己去追那辆冰激凌车。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
后来,警察搜索那一带,在水边发现了他的鞋子,此外别无他物。他们派潜水员到池塘里去找,但那水仅有十尺深,他们在水底只见到树枝与泥巴。父亲就那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之后有好几个月,我一直做噩梦,梦见我站在那个小土丘上往下看,看到父亲走进池塘里。水淹过他的头顶时,我还可以听见冰激凌车在后面传出歌声,那是一首缓慢而怪异的歌,歌词我仿佛听得懂,然而每次当我努力想听仔细时,我就醒了。
父亲失踪后没多久,妈妈就带着我搬到很远的地方,一个位于路易斯安纳河湾中部的乡下小镇。妈妈说她要“重新开始”,但我打心底知道,她是想逃避某个事物。
过了十年以后,我才发现她在逃避什么。
我的名字叫梅琪?彻斯。
再过不到二十四小时,我就要十六岁了。
甜蜜的十六岁,听起来很美妙。十六岁应该是女孩子变成公主的年龄,开始谈恋爱、去跳舞或参加毕业舞会之类的。有许多故事、歌曲与诗篇赞颂这个美好的年纪,述说一个女孩找到真爱,群星为她绽放光明,英俊的王子抱着她迎向晚霞的故事。
我认为那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生日前一天的早上,我起床沐浴后,摸索着衣橱想找衣服穿。通常我只是随便抓一件丢在地板上还算干净的衣服,但今天不同。今天是史考特?华壮终于将注意到我的日子,我的打扮要特别完美。当然,我的衣橱里像样的衣服少得可怜。其他女孩可以在衣橱前花上好几个小时喊着:“我应该穿什么?”我的衣橱里基本上只有三种东西:慈善募捐的衣服、大人穿过给我接着穿的衣服,以及松松垮垮的连身工作裤。
但愿我们家不是那么穷。我知道养猪场不是什么顶体面的工作,但我认为妈妈至少买得起一条好牛仔裤给我。我嫌恶地瞪着内容贫乏的衣橱。噢,好吧,我想史考特只好接受我优雅的自然美了,只要我没有当着他的面出丑的话。
最后,我套上卡其布口袋裤、草绿色T恤,穿上我仅有的一双破球鞋,接着开始梳那一头淡金色的头发。我的头发直而细软,而且爱乱飘乱翘,看起来好像我刚刚触了电似的。我使劲儿把头发梳成马尾,然后走下楼去。
我的继父路克坐在桌前喝咖啡,一面翻着镇上的小报。那报纸上根本没有什么真正的新闻,全是些像我们高中的八卦专栏之类的东西。头版标题写着“帕特森农场生出五腿小牛”,你知道怎么回事了吧。我四岁的同母异父弟弟伊森坐在他爸爸怀里吃着水果馅饼,饼渣掉得路克一裤子都是。伊森腋下夹着心爱的填充玩具兔“蓬蓬”,还不时想把自己的早餐喂给它吃,弄得兔子脸上也都是饼渣和果馅。
伊森是个乖孩子,他遗传了他爸爸的褐色鬈发,可是跟我一样有着像妈妈的蓝色大眼睛。他就是那种典型的让老太太见了就想逗的小孩子,陌生人隔街看到也会对他微笑招手。
妈妈与路克很溺爱他,但他似乎并没有被宠坏,谢天谢地。
“妈妈在哪里?”我走进厨房后问道。我打开食品橱,翻着一堆盒子想找自己爱吃的那种脆谷片,不知道妈妈有没有记得买。当然她忘了。没有,只有那种纤维方块片以及伊森爱吃的恶心棉花糖。要记得买脆谷片有那么难吗?
路克没有理我,只是喝着他的咖啡。伊森嚼着水果馅饼,同时捏捏他父亲的手臂。我用力地把橱柜门砰一声关上。
“妈妈在哪里?”我问,这次大声了一点儿。路克猛然抬起头,终于正眼瞧着我。他那双像母牛般懒洋洋的褐色眼睛微带惊讶之色。
“噢,你好,小梅!”他平静地说道,“我没有听见你进来。你刚刚说什么?”
我叹了一口气,第三次重复我的问题。
“她跟教会的一些女士开会去了。”路克低声说道,然后转头继续看报,“她要几个钟头以后才回来,所以你得自己去搭公交车。”
我向来都是搭公交车的。我只是想提醒妈妈她这个周末要带我去领驾照。然而这些话告诉路克一点儿用都没有,我可以把一件事跟他讲十几遍,但我一离开房间他就忘了。并不是说路克坏心眼或者太笨,他很爱伊森,妈妈跟他在一起似乎也真的很快乐,但每次我跟他说话,他都会用一副惊讶的样子看着我,仿佛忘了我也住在这里。
我从冰箱上面抓起一个贝果,闷闷地咬着,眼睛注意着钟。我们养的德国牧羊犬波波晃了进来,把头搁在我的腿上。我挠挠它的耳后,它发出哼哼声。至少这只狗懂得感恩。
路克站起身,轻轻把伊森放到他的椅子上。“好啦,小家伙!”他亲了一下伊森的头顶说道,“爸爸得去修理浴室里的脸盆,所以你要乖乖坐在这里。等我修好以后,我们就去喂猪,好吗?”
“好喔!”伊森娇声说道,一面轻摇着小胖腿,“蓬蓬要去看小花小姐生小宝宝了没有。”
路克得意的笑容让我觉得恶心。
“嘿,路克!”他转身要走时我说道,“我打赌你猜不出明天是什么日子。”
“嗯?”他连头都没有回,“我不知道,小梅。如果你明天有什么打算,就去跟你妈妈说吧。”他打了个响指,波波立即离开我,跟着他跑了。他们的脚步声消失在楼梯上,只剩下我跟弟弟在一起。
伊森踢踢脚,用他那种一本正经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他轻声宣布道,同时把水果馅饼放在桌上,“明天是你的生日,对不对?蓬蓬告诉过我,我记得。”
“是的。”我咕哝着转身把贝果往垃圾桶一丢,贝果先碰到墙上才掉到桶内,在墙壁的油漆上留下一块油渍。我撇着嘴,决定不管它。
“蓬蓬要我先跟你说生日快乐。”
“帮我谢谢蓬蓬。”我揉了一下伊森的头发,离开厨房,心情奇糟无比。我就知道,妈妈与路克把我明天过生日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我不会收到生日卡或者蛋糕,甚至不会有人跟我说生日快乐,除了弟弟那个蠢兔子玩具。够可怜了吧!
回到自己房间,我抓起课本、作业、体育服,以及我存了一年的钱才买的MP3—就是那些路克瞧不起、他所谓的“让大脑麻木的无用玩意儿”。我的继父是真正的乡下老土,不喜欢也不信任任何能使生活容易一点儿的东西。移动电话?门儿都没有,我们的室内电话已经很完美了。电动玩具?那是魔鬼的工具,会把小孩变成不良少年与杀人犯。我曾一再哀求妈妈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给我在学校用,但路克坚称如果他那台笨重的老古董PC机对他来说很好用,那么对全家而言也都很好用,更不用提那慢得让人等到快死掉的拨号上网了。现在还有谁用电话拨号上网的?
我看看手表,不禁咒骂了一声。公交车马上就要到了,而我还得花十分钟的时间才能走到大路上。我往窗外看过去,只见天色灰黑,还下着雨,于是我又抓起一件外套,心里真希望自己住得离镇上近一点儿,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这么想了。
我发誓,等我有了驾照和车,绝对不会再回到这里来。
“梅梅?”伊森把玩具兔抱在脸旁,犹豫地站在楼梯口,他的蓝眼睛忧惧地看着我,“今天让我跟你一起去好吗?”
“什么?”我穿上外套,转过头去找我的背包,“不行,伊森。我要去学校了,那里是大孩子念书的学校,小鬼头不准去。”
我转身要走,却感到两只小手臂抱着我的腿。我一手撑住墙以免摔跤,然后低头怒视着伊森。他死命地抱住我,毅然抬头看我。“拜托!”他哀求道,“我保证会乖乖的。带我跟你一起去,只有今天!”
我叹了一口气,弯腰把他抱起来。
“怎么了,小家伙?”我问道,同时把他的头发从眼睛上撩开。妈妈得帮他剪一下头发了,现在看起来已经像鸟窝一样了。“你今天早上真黏人,怎么回事?”
“怕怕。”伊森把脸埋在我的颈间低声说道。
“你怕怕?”
他摇摇头:“蓬蓬怕怕。”
“蓬蓬怕什么?”
“柜子里的人。”
我感觉背脊蹿起一股寒意。有时候,伊森会变得很安静很严肃,让人忘记他只有四岁。
但他仍很幼稚地害怕床底下会躲着怪物,或者衣橱里面有妖魔。在伊森的世界中,填充玩具会跟他说话,树丛间会有隐形人向他招手,还有可怕的怪物会用长指甲敲他卧室的窗子。他很少去找妈妈或路克讲怪物与妖魔的事,从他会走路时起,他就总是来找我。
我又叹了口气,知道他希望我跟他一起上楼去检查一下,帮他确定没有东西躲在他的衣橱里或者床底下。我在他的抽屉中放了一个手电筒,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屋外一道闪电划过,远处雷声隆隆。我心里一阵紧张,走到等公交车处的那一段路将不会很愉快。
该死,我没有时间搞这个。
伊森缩着身体看我,眼里一副恳求的神色。“好吧!”我一边无奈地说,一边把他放回地上,“我们去检查看看有没有怪物。”
他默默跟在我后面爬上楼梯,然后焦虑地看我抓起手电筒跪下去照着床底下。“那里没有怪物。”我站起来宣布道,再走过去将衣橱门拉开。伊森从我的两腿之间往衣橱里窥视。“这里也没有怪物。你现在应该觉得没事了吧?”
他点点头,对我微微一笑。我正要把门关上,却注意到角落里有一顶奇怪的灰帽子,帽顶与帽檐是圆形的,底部环绕着一圈红色带子,是一顶礼帽。
奇怪,为什么会在那里呢?
当我站直了正要转身,却发现眼角仿佛有东西在移动。我瞥见一个身影躲在伊森卧室的门后,苍白的眼睛从门缝间看着我。我猛地转头去看,当然啦,那里什么东西都没有。
老天,现在伊森害我也看见怪物了。我得注意,以后不能再看深夜的恐怖片了。
突然,外面一声雷鸣把我吓了一跳,豆大的雨点敲打在窗玻璃上。我急忙从伊森身旁冲出去,跑到屋外,沿着车道一路直奔下去。
跑到车站时,我已经全身湿透。晚春时节的雨并不会把人冻僵,但也冷得很不舒服。我双臂抱胸,缩在一棵长满青苔的柏树底下等车。
不知罗比在哪里。我心里想着,同时往路那一头望过去。通常他现在已经到这里了。
或许他不想淋湿而窝在家里。我翻了个白眼哼了一声。又逃课了,哼,懒鬼。真希望我也能那样。
要是我有车就好了,我知道有些父母会在孩子满十六岁时送给他们一辆车。我呢,能有蛋糕吃就不错了。我的同学大多都已经有了驾照,能自己开车去俱乐部参加派对,爱去哪里就去哪里。而我总是落在后面,没有人想邀请我这个畏缩的乡下丫头。
只有罗比除外,我在心里提醒自己,至少罗比会记得。不知他明天会有什么怪点子帮我庆生,我几乎能保证一定是很奇怪或很疯狂的事。去年,他半夜带我偷偷溜出去,跑到树林里野餐,那情形真的很不可思议。我记得有一处谷地,还有萤火虫在一个小池塘上面飞,但事后我把房子后面的树林都搜遍了,也没有再找到那个地方。
我身后的树丛里有东西发出沙沙的声音,大概是一只负鼠或者鹿,或是狐狸在找地方躲雨。这里的野生动物大胆得很,一点儿也不怕人,要不是有波波在,妈妈的菜园就会变成兔子与鹿的大餐了,还有浣熊家族也会不请自来搜刮橱柜里的每样东西。
树间有根树枝弹了一下,这次比较近了一点儿。我不安地嗅嗅,决心不要为了某只笨松鼠或浣熊转身。我才不像安姬,那个“胸大无脑”的完美拉拉队员,看见一只关在笼子里的沙鼠或者牛仔裤上面有一点儿灰都会大惊小怪到失控。我在耙干草时杀死过老鼠,也曾在及膝的泥淖里赶猪,野生动物吓不倒我。
我动也不动地瞪着路前方,希望看见公交车从路口转过来。说不定是因为下雨和我自己胡思乱想的关系,不过那片树林感觉起来真的挺像电影《厄夜丛林》。
这里没有恶狼也没有连续杀人魔,我告诉自己,别再抓狂了。
树林里突然安静下来。我靠着树干打了个颤,试图用意念让公交车出现。一股寒意爬上我的背脊—这里不只我一个人。我小心地伸长脖子隔着树叶望过去,一只超大的黑鸟站在树枝上,在雨中翘着尖羽毛,像雕像般一动也不动。我看着看着,它也转过头来迎视我,眼睛像极了彩绘的绿玻璃。
这时,有什么东西从树后面伸出来抓住我。
我尖叫着跳开,耳朵都可以听见自己怦怦的心跳声。我转身想跑,满脑子想的都是强奸犯、杀人犯,以及《德州电锯杀人狂》里的人皮面具杀人魔。
一阵笑声在我身后爆发。
罗比?古非,我最近的邻居—意思是他住的地方离我有两公里远—靠在树干上笑得喘不过气来。他停下来看到我苍白的脸,再次笑了出来。个子瘦高的他,穿着破牛仔裤和旧T恤,那卷翘的红发贴在额前,衣服也黏在皮肤上,更显出他瘦削的身形,仿佛与四肢不大相称的样子。他湿透的身上覆着小树枝与叶子,但他似乎一点儿也不以为意,很少有事情会让他在意的。
“该死,罗比!”我怒骂着抬起脚要踢他。他往旁边躲开,然后踉跄地晃到路上,脸笑得通红。“一点儿也不好笑,你这白痴。你差一点儿让我心脏病发作。”
“对……不起,公主!”罗比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一面紧抓着胸口猛吸气,“刚才实在太完美了。”他又咯咯笑了一会儿,才抚着胸直起身子,“好家伙,真是可观,你起码跳了有三尺高!怎么,你以为我是人皮面具杀人魔,还是什么?”
“当然不是,笨蛋!”我气得转身想掩饰自己发烫的脸,“而且我说过不要再那样叫我!我不是十岁的小孩了。”
“确实,公主。”
我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没有人告诉过你要成熟一点儿,别老像个四岁的孩子吗?”
他得意地笑着。“这是在说谁?又不是我看了《德州电锯杀人狂》之后不敢关灯,一个晚上睡不着觉!我警告过你的。”他做了个鬼脸,双臂伸直,晃悠悠地朝我逼近,“喔……当心,人皮面具杀人魔来了。”
我皱眉,气得把地上的水向他踢溅过去,他也笑着回踢。等几分钟后公交车到了的时候,我们两人身上已经都是泥水直滴,结果司机要我们坐到后面去。
“你放学以后要做什么?”我们窝在车子的最后座,其他同学在聊天说笑,没人注意我们。“想去喝咖啡吗?或者我们也可以溜进戏院看电影。”
“今天不行,罗比。”我答道,一面想把上衣的水拧干。现在我才开始深深懊悔刚才跟罗比打泥水仗,史考特看我一定就像看从黑湖里面冒出来的怪兽。“这次我不陪你去做偷偷摸摸的事了,我放学以后要去当小老师。”
罗比的绿眼睛眯了起来:“当小老师?教谁?”
我的心里一阵兴奋,好不容易憋住笑:“史考特?华壮。”
“什么?”罗比嫌恶地噘起嘴,“那个穿护裆裤的?怎么,他需要你教他认字吗?”
我皱眉瞪着他:“不能因为他是足球队长你就骂人!难道你是在嫉妒?”
“噢,当然啦,正是如此。”罗比不屑地说,“我一直认为他的IQ是零蛋。不行,等一等,那样是侮辱了零蛋。”他哼了一声,“我无法相信你会看上那个穿护裆裤的家伙!你应该配个好一点儿的,公主。”
“不要那样叫我。”我转头掩饰自己羞红的脸,“只是上一节辅导课而已,他又不会邀请我去舞会,老天。”
“没错。”罗比听起来不是很相信的样子,“他是不会,可是你希望他会。承认吧,你一直都很喜欢他,就像学校里那些脑袋空空的拉拉队员一样。”
“是又怎样?”我转头反击,“不关你的事,罗比!你这么在意做什么?”
他安静下来,低声咕哝着一些我听不清楚的话。我转身背对他,眼睛瞪着窗外。我才不管罗比怎么说,今天下午有那么美妙的一小时,史考特?华壮将只属于我一个人,谁都不能让我另作他想。
在学校的时间过得缓慢无比,老师都在胡言乱语,时钟仿佛在倒着走。一个下午就这样昏昏沉沉地慢慢爬过去。好不容易,最后一节课下课铃终于响起了,将我从X与Y等式的折磨中解脱出来。
就是今天!我一面告诉自己,一面设法穿过拥挤的走廊,尽量走在人群的外缘。湿球鞋在地砖上发出吱吱的声音,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汗臭、香烟味与体臭。我的内心好紧张。梅琪,你办得到的。别想太多,只要走进去好好应付就行。
我不断避开别的学生,沿着走廊穿行过去,然后往计算机教室里面张望。
他就坐在一张书桌前,两腿跷在旁边的椅子上—史考特?华壮,足球队队长史考特、帅哥史考特、“学校之王”史考特。他穿着一件印有校名的红色夹克,衬托出他宽阔的胸膛,浓密的金发轻触着领口。
我的心脏怦怦跳着。跟史考特?华壮在同一个房间里待整整一小时,没有别人会来打扰。
通常,我连接近史考特都不可能,他身边不是围绕着安姬与她的拉拉队伙伴,就是他的足球队拍档。计算机教室里面还有别的学生,但他们都是怪胎与书呆子,史考特?华壮根本不屑一顾。运动员与拉拉队员如果有办法的话,打死他也不会跑到这里来。我深吸一口气,走进教室。
我走到他旁边时,他连瞧都没有瞧我。他躺靠在椅子上,双腿跷得高高的,头往后仰。我清清嗓子,他没反应。我再咳得大声一点儿,他还是没有反应。
我鼓起勇气,站到他前面对他挥挥手。他终于抬起那双咖啡色的眼睛看向我,有那么一瞬间似乎有一点儿惊讶。然后他懒洋洋地扬起一边眉毛,仿佛搞不清楚我为什么要跟他说话。
噢,噢,说话呀,梅琪,说得聪明一点儿。
“嗯……”我结结巴巴地说道,“嗨,我是梅琪!我坐在你旁边,上计算机课的时候。”
他还是一脸茫然地看着我,我感觉自己的脸颊开始发烫。“嗯……其实我不太看运动比赛,但我认为你是很棒的四分卫,不是说我见过很多—嗯,事实上只见过你而已,但你真的好像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要知道,你的每场比赛我都会去看,我通常都坐在很后面,所以你大概看不到我。”噢,我的天!闭嘴吧,梅琪,赶快闭嘴!我闭紧嘴巴,猛然中断自己的喋喋不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死在里面。我在想什么,怎么会同意来这里的?就算一直当个隐形人也比大白痴好,尤其是当着史考特的面。
他懒洋洋地眨眨眼,伸手取下耳机。“抱歉,宝贝。”他用浑厚的嗓音慢慢地说道。
“我没听见你在说什么。”他打量一下我全身,露出笑脸,“你就是小老师吗?”
“嗯,我是。”我站直身子,摆出自己仅存的一丝尊严,“我是梅琪。桑德斯先生要我来帮你做程序设计。”
他继续笑嘻嘻地看着我:“你不就是那个住在沼泽那边的乡下女孩吗?你知道计算机是什么东西吗?”
我的脸火热,胃部紧缩成一个球。好,就算我家里没有好计算机,但那正是我为什么花很多课余时间在这里,在这间计算机教室做作业或者上网的原因。事实上,我还希望两年后去念IT技术学院呢。程序与网络设计对我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我当然懂计算机,可恶。
但是,面对史考特的批评,我只会结巴地说:“嗯……我知道。我是说,我懂得很多。”
他怀疑地瞄了我一眼,我觉得自尊受到了伤害。我必须向他证明我可不是他以为的乡下土包子。
“来,我做给你看。”我朝着桌上的键盘伸出手去。
这时,怪事发生了。
我还没碰到键盘,计算机屏幕就嘀的一声亮起来。我的手停住,手指悬在键盘上方,蓝色的屏幕上开始有字不停地跳出来。
“梅琪?彻斯,我们看见你了,我们要来找你。”
我僵在那里。那些字不停地冒出来,那三句话一直重复着:梅琪?彻斯,我们看见你了,我们要来找你。梅琪?彻斯,我们看见你了,我们要来找你。梅琪?彻斯,我们看见你了,我们要来找你……一直填满了整个屏幕。
史考特往椅背上一靠,眼睛瞪着我,然后又瞪着计算机。“这是什么东西?”他皱眉问道,“你在搞什么鬼,怪胎?”
我把史考特往旁边一推,摇摇鼠标,按下Escape,又按着Ctrl+Alt+Del,想停住这一串字,却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突然,那些字毫无预警地停住了,屏幕出现了片刻空白。然后,又有一个讯息以特大号字体闪现出来:
史考特?华壮在淋浴间偷看男生。
我惊吓地吸了一口气。这个讯息开始出现在整间教室的每个计算机屏幕上。坐在其他计算机前的学生先是一愣,然后指着计算机大笑起来。
我感到史考特的目光像刀一样刺在我背上。我畏惧地转过身,发现他怒视着我,胸腔剧烈地起伏着。他的脸色通红,可能是气愤也可能是羞窘。他用一根手指头朝我指着:“你以为这很好笑吗,沼地婆?等着瞧,我会告诉你什么是好笑的!你刚给自己挖了坟墓,贱人!”
他怒气冲冲地走出教室,笑声在他身后回响着。有几个学生对我咧嘴笑,有的鼓掌,有的竖起大拇指,有一个甚至还对我挤挤眼睛。
我双膝发软,跌坐在椅子上,茫然地盯着计算机屏幕。此时它又突然关掉了,连那句恶意的讯息也一起消失了,但是灾难已经造成。我的胃在翻搅,未流出的泪水刺痛了眼睛。
我把脸埋在双手中。我死定了!我死定了!好了,游戏结束了,梅琪。不知妈妈会不会让我转到加拿大念寄宿学校?
一阵轻轻的窃笑声打断我的黯然思绪,我抬起头。
计算机显示器上蹲着一个小小的丑东西。它长得细长瘦削,有着瘦长的手臂与蝙蝠般的大耳朵。它那细长的绿眼睛隔桌看着我,眼底闪现出一丝狡黠之色。它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闪着霓虹蓝光的尖牙,然后也消失了,就像计算机屏幕上的句子一样。
我呆坐在那里,瞪着刚才那东西的现身之处,心绪纷乱。好,好极了。单是史考特恨死我还不够,现在我又开始产生幻觉了。梅琪?彻斯,在十六岁生日的前一天精神崩溃。
把我送到疯人院去吧,因为我确定无法在学校再多活一天。
我勉强坐直,然后拖着脚,像僵尸一样步行到走廊上。
罗比在储物柜那边等我,两手各拿一瓶汽水。“嘿,公主!”我晃悠悠地走过旁边时他招呼道,“你提早出来了?辅导课上得怎么样?”
“别那样叫我!”我喃喃地说,同时用额头敲着柜子,“辅导课棒极了!请立刻杀死我吧!”
“那么好啊,嗯?”他抛给我一瓶汽水,我差一点儿没接住。他打开自己的麦根沙士,一股泡沫咝咝地冒了出来。我可以听出他语气中的笑意。“呃,我想我可以说‘我告诉过你了’。”
我用利刃似的眼神瞪他,看他还敢不敢再说下去。
他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可是……我不会说。”他抿嘴忍住笑,“因为……那样是不对的。”
“无论如何,你跑来做什么?”我问道,“公交车都已经开走了。你是不是躲在计算机教室旁边偷看,像个偷窥狂一样!”
罗比大声咳嗽着,然后吸了一大口麦根沙士。“嘿,我是想知道,”他刻意爽朗地说着,“你明天要怎么庆生。”
躲在房间里用棉被盖住头?我心里想着,但我甩开这个念头,用力拉开生锈的储物柜门锁。“不知道,随便啦,我没有什么计划。”我抓起书本塞进背包,又用力把门关上,“你为什么问?”
罗比的笑容总是让我紧张,他会把嘴咧开得占满半张脸,眼睛眯成两条绿色的细缝。“我有一瓶香槟,是我想办法从酒柜里捞出来的。”他晃动着两道眉毛低声说道,“明天我到你那里去如何?我们可以很气派地给你庆生。”
我从来没有喝过香槟。不过我倒是试着喝过一口路克的啤酒,结果弄得我想吐。妈妈有时候会带着盒装酒回家,那个味道还不太糟,但我实在不太会喝酒。
管他呢!一辈子才有一次十六岁,对吧?“没问题!”我耸耸肩对罗比说道,“听起来不错,最好是到外面去喝个痛快。”
他偏头看着我:“你还好吧,公主?”
我能告诉他什么?说我暗恋了两年的足球队队长要整死我?我一转头就看见了怪物?学校的电脑不是被黑了就是被鬼附身了?好呀,没错。这个学校的头号捣蛋鬼绝对不会同情我。我深知罗比,他会以为我在说笑,还会恭喜我。若非我了解他的话,我可能会以为这一切都是他设计的。
我只是疲倦地对他一笑,点了点头:“我没事。明天见,罗比。”
“明天见,公主。”
妈妈要来接我,可是她又迟到了。辅导课应该一个小时就结束了,可是我在细雨中的人行道边足足多等了半小时,看着停车场上的汽车来来去去,不断想着自己凄惨的生活。终于,她那辆蓝色休旅车从转角出现,在我面前停住,前座堆满了食品杂货袋和报纸,所以我溜到后座上。
“梅琪,你全身湿淋淋的!”妈妈一面从后视镜里看我,一面喊道,“别坐在椅套上,用毛巾或者什么擦一下。你没有带雨伞吗?”
我很高兴看见你,妈妈。我心里想着,同时皱眉抓起一张报纸垫在位子上。没有问“你今天过得如何”,也没有说“对不起,我迟到了”。我应该不理那堂帮史考特上的蠢辅导课,直接搭公交车回家的。
我们一路无言地开回家。别人常说我长得很像她,但那是在伊森出生并且夺走所有注意力以前。直至今天,我仍不知道我们哪一点相像了。妈妈是那种天生适合穿套装与高跟鞋的淑女,我则喜欢穿宽松的工装裤和球鞋;妈妈是浓密的金色鬈发,我则是扁扁的细发,有时在灯光下看起来就像丝一般;她看起来修长、高贵、优雅,我则是一把瘦骨头。
妈妈原可以嫁给世界上的任何人—电影明星、企业大亨,但她却选择了住在乡下破农场的养猪户路克。这让我想起……
“嘿,妈,别忘了,你这个周末得带我去领学习驾照。”
“噢,小梅。”妈妈叹了一口气,“我不确定。我这个周末有好多事情要做,你父亲还要我帮他修理猪圈,下个星期再说吧。”
“妈妈,你答应过的。”
“梅琪,拜托。我今天很累。”妈妈又叹了口气,从后视镜里看着我。她的眼里充满血丝,旁边一圈糊掉的眼线。我不安地扭动了一下。妈妈哭过了吗?
我小心地问:“怎么了?”
她犹豫着。“家里有……一点儿意外。”她说道,那语气使我心底不安,“今天下午你父亲送伊森到医院去了。”她停了一下,迅速眨眨眼睛,吸了口气,“波波攻击他了。”
“什么?”我的呼声把她吓了一跳。我们的德国牧羊犬?攻击伊森?
“伊森没事吧?”我问道,感觉胃部恐惧得抽紧起来。
“没事。”妈妈疲倦地对我笑笑,“吓坏了,可是没什么严重的,谢天谢地。”
我吁了口气。“怎么回事?”我问道,仍无法相信我们的狗竟会攻击家人。
波波喜欢伊森,如果有人骂伊森,它都会生气。我见过伊森揪波波的毛、耳朵和尾巴,而那只狗只是回舔他。我还见过波波轻轻咬着伊森的袖子,将他从车道上拉开。我们养的德国牧羊犬或许会吓吓松鼠与鹿,却绝不会对家里任何人龇牙咧嘴。
“波波为什么会那样发疯?”
妈妈摇摇头,说:“我不知道。路克看见波波跑上楼,然后听见伊森尖叫。他跑进伊森房间,发现波波在地板上拖着伊森。伊森的脸被抓伤得很厉害,手臂上也有咬痕。”
我的血液一下子变得冰冷起来。我仿佛看见伊森遭到暴力,想象着一向忠诚的狗突然攻击时他吓坏的样子,实在很难相信,简直像是恐怖电影。我知道妈妈跟我一样震惊,她是完全信任波波的。
然而妈妈还是有所隐瞒,我从她紧抿嘴唇的样子可以看出来。有什么事她没有告诉我,而我也很害怕知道那是什么。
“波波会怎么样?”
妈妈的眼睛溢满泪水,我的心一沉。“我们不能让一只危险的狗到处乱跑,小梅。”她说。我听出她的口气有求我谅解的意思。“如果伊森问起来,你就告诉他说我们给波波找了新家。”她深吸一口气,双手抓紧方向盘,眼睛没有看我,“这是为了全家人的安全着想,梅琪。别怪你父亲。路克把伊森带回家以后,就把波波送到动物收容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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