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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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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采用最新之编注体例,收录与刑事诉讼、管辖、证据、立案侦查、审判程序、执行、涉外诉讼等有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同时精选与之相关的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内容全面,编排科学,是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法处理刑事诉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必备工具书。
“新编法律小全书系列”丛书自出版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与好评,本次修订,我们对丛书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增补了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期间公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部门规章,同时删除了所有失效、废止法规。本丛书继续突出以下特点:
1.突出热点。丛书根据法律适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按照文件类别共分为二十余个分册,其内容涵盖了婚姻家庭、民事、物权、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公司、金融、专利商标、土地、房地产、建筑、道路交通、劳动、社会保障和刑事等诸多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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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方便实用。丛书秉承《法律小全书》一贯的编辑宗旨,竭力为读者提供更多、更方便的实用信息,包括:(1)常用的文书范本、典型案例和流程图表;(2)主体法律附加条文主旨及关联法规;(3)部分分册加收更具指导意义的地方审判政策。
4.动态增补。为了适应法律的不断发展,本丛书还为读者提供法规资讯增补服务,读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的增补方式和内容,并且提出对本丛书的意见和建议(详见增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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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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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实体法编
综合
犯罪
刑罚
刑罚的具体运用
危害国家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财产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危害国防利益罪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二、刑事程序法编
综合
管辖
辩护、代理、法律援助
证据、司法鉴定
强制措施
立案
侦查、起诉
审判
死刑复核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执行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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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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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犯罪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精神病人与醉酒的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丫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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