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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 模范法典 业务必备
★ 权威编纂:法学专家与实务界领先人士精诚合作,集数十年法规编纂之经验,由法律专业出版机构强力推出。
★ 创新体例:突破同类图书之编辑通例,于法律中附加条文主旨、主体法结合关联法规,同时收录该领域的典型案例和文书范本。
★ 极速检索:广泛收录该领域业务所需法规,科学分类,精致编排,尽呈检索之便。
★ 增补服务: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的增补方式,并可提出本丛书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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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采用最新之编注体例,收录与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主要条款、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殊规定、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争议解决有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同时精选与之相关的文书范本和典型案例,内容全面,编排科学,是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法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必备工具书。
“新编法律小全书系列”丛书自出版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与好评,本次修订,我们对丛书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增补了2011年11月至2013年11月期间公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部门规章,同时删除了所有失效、废止法规。本丛书继续突出以下特点:
1.突出热点。丛书根据法律适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按照文件类别共分为二十余个分册,其内容涵盖了婚姻家庭、民事、物权、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公司、金融、专利商标、土地、房地产、建筑、道路交通、劳动、社会保障和刑事等诸多法律部门。
2.全面收录。丛书全面收录了相关领域的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的法律、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司法业务文件,国务院各部委发布的部门规章等。
3.方便实用。丛书秉承《法律小全书》一贯的编辑宗旨,竭力为读者提供更多、更方便的实用信息,包括:(1)常用的文书范本、典型案例和流程图表;(2)主体法律附加条文主旨及关联法规;(3)部分分册加收更具指导意义的地方审判政策。
4.动态增补。为了适应法律的不断发展,本丛书还为读者提供法规资讯增补服务,读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的增补方式和内容,并且提出对本丛书的意见和建议(详见增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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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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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
1法律
2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
3部门规章、规章性文件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1一般规定
2劳动关系的确立
3毕业主订立合同
4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
1一般规定
2工作时间
3休假规定
4工资规定
5劳动保护
6职业培训
7保密规定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一般规定
2劳动合同的解除
3劳动合同的终止
4经济补偿
五、特别规定
1集体合同
2劳务派遣合同
3非全曰制用工
六、社会保险
1一般规定
2养老保险
3医疗保险
4失业保险
5生育保险
6工伤保险
7最低社会保障
七、劳动争议
1调解仲裁
2行政复议
3行政诉讼
4民事诉讼
5诉讼费用
6法律援助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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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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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参见]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条
《劳动法》第68条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3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参见]
《劳动法》第22条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22条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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