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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梁慧星主持的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历时近二十年完成的重要学术成果。作为该成果的正式出版物,《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丛书共分八卷九册,分别是: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总则编、物权编、债权总则编、合同编(上、下册)、侵权责任编、亲属编、继承编。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的出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作为中国民法典的专家建议稿,将成为我国未来民事立法和编基中国民法典的重要参考;其次,本丛书集我国民法学者近二十年的学术积淀,具有非常高的学术品质,集成了民法学研究的重要成果,是推动民法学科研究的繁荣与进步的新的学术平台;最后,本丛书是我国目前民法学的集大成之作,可以向国外的同仁展示中国民法的学术研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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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侵权行为法性质上属于救济法,是人民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的民事救济手段,因此属于强行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以约定排除其适用。但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与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本质相同,因此同属于债权法,称为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与合同之债的区别在于,前者为法定之债,后者为任意之债。但两者权利本质相同,均属于相对权和请求权,具有共同的本质和效力,其移转、变更、清偿、消灭,以及可分债权与不可分债权,种类债权与特定债权,选择债权债务、单独债权债务及连带债权债务等,适用同样的规则即债权总则的规定。因此,多数立法例将侵权行为的规则,规定在民法典债权编的债权总则部分。起草人考虑到债权编内容的庞大,而与其他编不协调,特参考新荷兰民法典和新蒙古国民法典的经验,将债权编分解为三编:债权总则编;合同编;侵权行为编。于是构成本法的双层结构:第一层是总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五编;第二层是债权编内部,债权总则与作为债权分则的合同编和侵权行为编的划分。可见,本编不构成与物权、债权、亲属、继承并列关系,只是在债权总则之下与合同编构成并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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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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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侵权行为
第六十三章 一般规定
第一节 侵权行为的定义与归责事由、责任能力
第二节 损害
第三节 因果关系与共同侵权
第四节 抗辩事由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六十四章 自己的侵权行为
第一节 对人格权的侵害
第二节 对财产权和财产利益、精神利益的侵害
第三节 专家责任
第六十五章 对他人侵权的责任
第一节 监护人责任与照顾人责任
第二节 替代责任、定作人责任、被代理人责任、国家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章 准侵权行为:无过错责任
第一节 物造成的损害
第二节 机动车和其他高速交通工具致人损害
第三节 产品责任
第四节 危险作业等致人损害
第五节 环境污染责任
第六十七章 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损害赔偿
第三节 其他民事责任方式的适用
侵权行为编法条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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