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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纳兰词传:遇见?你最美的年华( 穿行于万般惆怅中的纯净心灵,游走于凡世浮华外的自由灵魂。 以仰望的姿态,透视纳兰容若深入骨髓的忧伤。)

書城自編碼: 2234148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傳記文学家
作者: 陈韵鹦 著
國際書號(ISBN): 9787553408941
出版社: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日期: 2013-02-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277/200000
書度/開本: 大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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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1.一粒沙看世界,一朵花观天堂。双手盛起无限,转瞬即是永恒。于时光的转身处,遇见那个带着热忱、真挚与惆怅的生命。
2.文武兼备的年少英才,帝王器重的随身近侍。纳兰容若极致优雅,他的忧伤,却如宿命般在劫难逃。
3.三百年来词坛第一大家,王国维盛赞“北宋以来,一人而已”。 4.全书文笔流畅,文风细腻优雅,全程展现纳兰容若最深入骨髓的忧伤。
5.“家家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当皮囊化作尘土,消逝在时间的荒墓,那个在悲苦间沉浮的生命,也随着他长留世间的词韵,透入人心。纳兰容若,一个一旦透入人心便永难忘怀的名字。
內容簡介:
纳兰容若,一个惊艳了时光也温柔了岁月的名字。他自恃抱负,满腹才华,却空负理想,英年早逝。他如同一个翩然至尘世的修道者,不动声色,却尝遍人间甘苦。当病魔最终夺去了他的生命,他一生修来的,只是一身的惆怅。家家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当皮囊化作尘土,消逝在时间的荒墓,这个在悲苦间沉浮的生命,也随着他长留世间的词韵,透入人心。
關於作者:
陈韵鹦,大学教师,对民国史和民国文学有深入的研究,文风细腻优雅,尤其擅长从女性的角度解读旧时代的人物和感情。曾在台湾地区和大陆出版多部女性类作品。出版有《我的波心你的影——林徽因传》《彼岸花开》《心是莲花盛开》《给我勇气说爱你》《触摸西藏》等书。
目錄

第一章 童年:不是人间富贵花(1654-1667)
 1. 初为冬郎
 2. 叶赫那拉
 3. 英姿
 4. 方成童舞象
第二章 青葱:红烛迎人翠袖垂(1667-1671)
 1. 独拥青梅
 2. 艳歌
 3. 那时肠、早为而今断
 4. 填词
 5. 太学
 6. 秋水轩唱和
第三章 才情:高才自古难通显(1672-1674)
 1. 初入仕途
 2. 徐乾学
 3. 通志堂经解
 4. 渌水亭
 5. 送别
 6. 江湖载酒
 7. 容若
 8. 风波骤起
 9. 海棠著雨道飘零
第四章 情劫:人生若只如初见(1674-1677)
 1. 重逢
 2. 南国素婵娟
 3. 当时只道是寻常
 4. 一生一代一双人
 5. 性德
 6. 及第
 7. 德也狂生耳
 8. 承诺
 9. 青衫湿遍
 10. 丧妻
第五章 仕途:失意每多如意少(1677-1684)
 1. 君恩
 2. 冷暖自知
 3. 花间草堂
 4. 弼马温
 5. 宁古塔的风
 6. 出塞
第六章 伤逝:我是人间惆怅客(1684-1685)
 1. 沈宛
 2. 夜合花
 3. 长辞
內容試閱
第一章 童年:不是人间富贵花(1654-1667)
1. 初为冬郎
1654年1月19日,是大清顺治十一年腊月十二。这是贫寒人家最怕的季节。冬的严酷,拷问着每一条生命的价值。那些经不住考验的生命,注定躲不过此等酷寒。
可这样的季节,仍挡不住新生命的降临。这生生不息的世间,永不缺乏新生命的报到。二十年后文盖天下的纳兰容若,就在此日降生了。
在所有此日降生的生命里,他可称幸运。他的幸,是他并非生在贫寒人家,上天给他安排了一个好的去处,让他降生在一个有着贵族血统的旗人家中。这个旗人,就是未来权倾朝野的大学士——纳兰明珠。
不过此时,纳兰明珠还只是一名侍卫,这个侍卫的生活,在当时算得上小康。朝廷对八旗子弟,有特殊的福利。旗人只要一生下来,就有足够用于生活的钱粮,再有一份差事,便更是衣食无忧了。
因此,这个在冬日的酷寒中降生的婴孩,不用担心严冬的拷问。他有乳母哺育,有保母照顾,生活在全府人的呵护下,尽享温暖。他作为纳兰明珠的长子,将看着父亲步步高升,看着全家上下共享荣华。他更将承继父志,成为文盖天下的纳兰容若。
可现在,他只是一个婴儿。他几乎用尽了所有力气来宣告自己的降生,此时他正由父亲抱着,安稳地躺在襁褓中。
初生,带着无以言说的喜悦,带着上天恩赐的幸运,温暖了这世间最寒冷的季节。怀抱着这个刚出生的生命,纳兰明珠的脸上泛着红光。他有儿子了!
他看了看躺在床上的妻子,她正疲惫地对他微笑。这个他过去曾以为能带给他荣耀的女子,虽然并没有给他带来荣华富贵,但她终于还是给了他一个无比的欣喜。对一个女子,能寄望多少呢?如此,应该足够了。
纳兰明珠抱着儿子坐到妻子的床边,拉开襁褓的一侧,露出孩子的小脸给妻子看:虽然孩子还皱皱巴巴的,但宽阔的额头已让她觉出孩子的不凡。其实,即便孩子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对母亲而言,只要孩子健康,便是最大的幸福了。
接生婆一边给纳兰明珠和妻子道着喜,一边问孩子的名字。纳兰明珠笑着抬眼,正看到侍女急急地向暖炉加着木炭。屋子里是暖的,暖炉和厚帘为这屋子营造出最舒适的暖意。但纳兰明珠知道,在那些厚帘隔着的房屋之外,是积雪覆盖的严寒。
纳兰明珠叹了口气,他一直觉得,他的家族,包括他自己,都正处于如斯般的严冬。纳兰明珠的父亲尼雅哈,是隶属于正黄旗的叶赫那拉氏。虽然尼雅哈在皇太极执政时屡立战功,却因为爱新觉罗与叶赫那拉两族之间原本的仇恨,始终没有得到升迁的机会。多尔衮摄政时期,皇太极的长子豪格的母亲为叶赫那拉氏,支持豪格的郑亲王亦有两位福晋为叶赫那拉氏。因此,为了防范豪格的权势渗透,多尔衮一并把叶赫那拉氏的升迁之途断了。直到顺治帝登基,尼雅哈才勉强获得了一个骑都尉的四品世袭官职。三年后,尼雅哈病故,官职由长子振武袭获。明珠作为家中的第三子,没有承继父亲职位的机会。
顺治八年(1651年),纳兰明珠娶了妻子。虽然妻子是爱新觉罗氏,是“太祖高皇帝的嫡孙女、英亲王正妃第五女”,但在迎娶她的前几个月,她的父亲因“谋乱夺政”的罪名,被命自杀,一家人从此被贬为庶民。纳兰明珠没有嫌弃她的身份,并很快与其结婚。妻子正室身份的确立,也意味着纳兰明珠靠联姻的方式获得较高政治地位的可能性等于零了。
其实,纳兰明珠很小就知道,以他的家族背景,很难获得飞黄腾达的机会。可他不甘心,他要凭着自己的能力向上爬。于是,他不仅习满文、骑射,更学汉文化,对典章制度也了如指掌。纳兰明珠心里有数:既然靠不了家人,靠不了岳家,那就只能靠自己的力量拼搏。他当了一名低阶的皇城侍卫,凭着自己的努力,升迁为“銮仪卫治仪正”的小官,这是个为皇帝、后妃们管理车驾仪仗的銮仪卫的分队小头目。
纳兰明珠觉得,他此时的际遇,就如同这冰封的季节一般,寒得沁骨。而他的第一个儿子,竟也在这严寒中诞生,难道这孩子也要继承他际遇的寒冷吗?
纳兰明珠心有不甘地叹了口气,且就把这孩儿叫作“冬郎”吧。既然生于冬天,就要有对抗严寒的本事,如此,才能当得起他纳兰明珠的儿子!从这一刻起,纳兰明珠决定:让这个孩子和自己一起,去对抗家族和生命的严寒。
冬郎的到来,是一个吉兆。这一年,纳兰明珠被升为“銮仪卫云麾使”。虽然要再升迁很难,但纳兰明珠知道,自己颇得掌卫事内大臣遏必隆的赏识,只要时机得当,他即有获得提升的机会。
同样在这一年,玄烨诞生了,他在未来将成为康熙大帝。
从冬郎五岁起,纳兰明珠就开始了对他的培养。他希望冬郎能像他一样成为满汉文化皆通的人才,甚至要比他做得更好。他本来就是一个“好书画,凡其居处,无不锦卷牙签,充满庭宇。时人有比以邺架者,亦一时之盛也”(昭梿《啸亭杂录》)的人,所以当冬郎刚到读书的年纪,他就为儿子请了老师,还郑重地为其取了学名“成德”。
纳兰明珠属于满人中汉化较深的人士,所以对名字颇为讲究。他很满意自己的名字“明珠”,他相信,自己就是一颗明珠,虽然现在蒙尘而不被世人称赏,但终有发散光芒的一天。对于儿子,他亦希望其能散发出自己的光芒。他从《易经》“乾卦”中看中了一句:“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这句话说的是,君子时刻以成就其德业为行为标准,每天可以看到他在向此目标而行动。这无疑是一个父亲对儿子努力向上的最好寄望了。
从此,冬郎被叫作了“成德”。
甫一启蒙读书,成德就表现出了惊人的聪慧。据徐乾学《纳兰君墓志铭》记载,他“读书一再过即不忘”。也就是说,一本书,读过一两遍,他就不会忘记了。
他也早早地显露出了文学天赋。有一首《上元月食》,传为成德十岁时所作:
夹道香尘拥狭斜,金波无影暗千家。
姮娥应是羞分镜,故倩轻云掩素华。
这首诗,讲的是康熙三年(1664年)的元宵节发生月食的事。元宵佳节,正是老百姓观月团聚的日子。京城里,人们蜂拥到街上去观月,使得道路也因此显得狭窄了。可原本应该在天上出现的明月“金波”,却没了踪影,使得千家暗淡。这或许是嫦娥害羞了,不愿意挪开镜子向热闹的世人露出脸来,于是用一抹轻云遮住了自己的华彩。
作为一个十岁的孩子,能做出这样的诗,当是惊人的了。这首七绝看似简单,却完全合乎平仄,句末押韵。更妙的是,这里讲的不仅仅是月食,更有在那个时间下,热闹与暗淡的对比。如此的对比,再引出月食的拟人化描写,有情亦有景,算得上非常优秀的学生诗句了。
看着这样的诗句,想必纳兰明珠是得意的:儿子不仅继承了他的才学,更有超过他的势头。这让他想起了“雏凤清于老凤声”的诗句。它是李商隐称赞韩偓的。韩偓十岁时,曾在为李商隐送别的宴席上,即兴赋诗,才惊四座,李商隐由此生发出这种感叹。后来,这诗句,常常用来形容少年神童。更巧的是,韩偓的小名也叫作“冬郎”。
纳兰明珠想到此的时候,当有一种宿命感。或许,在那个冬夜,当他把这个孩子唤作“冬郎”的时候,这个孩子的命运就被注定了,他注定要像韩冬郎一般,成就诗名。
或许这寒冬,不仅仅是上天对这孩子的考验,更是上天给这孩子的一个暗示: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一代词人就这样在冬季默默生长,他终将迎来生命的春天,绽放出清丽脱俗的辞藻之花。
2. 叶赫那拉
叶赫那拉这个姓氏,是这个家族的荣耀,却也带来了其家族成员仕途的艰辛。
“纳兰”是叶赫那拉家族姓氏的简称。这个姓氏,是满族八大姓之一。叶赫那拉家族与爱新觉罗家族,在清朝立国之前因为联姻的纠葛而相互仇恨猜疑,甚至曾发生过纠缠颇久的战争。
对于叶赫那拉家族的历史,后来的纳兰容若曾感慨万千地写下了一首《满庭芳》:
堠雪翻鸦,河冰跳马,惊风吹度龙堆。阴磷夜泣,此景总堪悲。待向中宵起舞,无人处、那有村鸡?只应是,金笳暗拍,一样泪沾衣。
须知今古事,棋枰胜负,翻复如斯。叹纷纷蛮触,回首成非。剩得几行青史,斜阳下、断碣残碑。年华共,混同江水,流去几时回。
这里的“蛮触”,指的就是曾经的叶赫那拉家族与爱新觉罗家族之间的残杀。战争,让曾经的繁华,变成了“阴磷夜泣”,只“剩得几行青史”和“断碣残碑”。即便那时的年华,已经“混同江水”,一去不回,但回顾此,“一样泪沾衣”。
这蔓延整个清朝历史的叶赫那拉与爱新觉罗的纠葛史,恐怕要从叶赫那拉族的起源说起。
按照严格的考证,叶赫那拉族并没有女真人(满洲前身)血统,他们其实是蒙古人。他们的始祖土默特?胜根打喇汉带着自己的部族生活在肇州。这里是嫩江、拉林河、呼兰河和松花江的交汇地带。河流的交汇,使得此处土地肥沃,土默特?胜根打喇汉的家族便凭着优越的地理条件,很快成了一个强大的部族。
但凡强大,便会助长扩张。于是,呼伦河流域的女真纳喇部族成了强大后的土默特?胜根打喇汉觊觎的对象。他带领自己的部族,攻打并最终取代了这个显赫一时的部族,把曾在两宋之际称霸北方的金国太祖完颜阿骨打的母亲所在部族的姓氏纳为己有。从此,这个由土默特?胜根打喇汉带领的强大部族,就被叫作“纳喇”。这派头,俨然是女真贵族的后裔。
这是蒙古部族转变为女真部族的重要时刻。那时,强大的蒙古部族已开始没落,女真部族却在逐渐兴起。土默特?胜根打喇汉所生活的肇州附近,皆为女真部族。在一定程度上,生活在女真社会中的蒙古部族女真化,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就此,他将部族迁移到了新占领的土地上,顶着新认的显赫祖宗的身份,准备去统领邻近的女真部族,并希望如完颜阿骨打一般,建立起金国曾经的辉煌。
经过数代的努力经营,纳喇部族终于变得更加强大,并迁移到了叶赫河流域。因此,纳喇氏又在其姓之前,冠以地名“叶赫”,成为了“叶赫纳喇氏”。
又过了两代,其部族已经拥有十五部,十二大姓,二十八座城寨。周围的女真部族,通通归附,叶赫部地广兵强,俨然是个“叶赫国”。
叶赫那拉氏和爱新觉罗氏的恩怨情仇,就是从这“叶赫国”开始的。当时,海西女真的实际盟主之位,是由清佳砮和杨吉砮两兄弟共同执掌的。为了继续扩大地盘,提升盟主的地位,他们有意笼络建州女真。
这时,由于祖父和父亲被明军误杀,建州女真部的努尔哈赤逃到了叶赫部寻求帮助。努尔哈赤魁梧的身材和不凡的谈吐,让杨吉砮觉得他将来能做大事,可成就大业,于是决定把小女儿孟古哲哲嫁给他。
努尔哈赤并非池中物,他想的是借叶赫部的势力来扩大自己的部族,并称雄建州女真各部,最终达到对抗明朝,为祖父和父亲报仇的目的。所以,他想娶的,是叶赫家的长女。
可即便杨吉砮觉得努尔哈赤是个人才,也并不能准确预测他将来的成就。女儿们的作用,虽然都是政治联姻的工具,但长女的地位毕竟高于其他女儿。杨吉砮的长女,应该嫁给更有价值的人物。于是杨吉砮以长女相貌不甚好看为由,拒绝了努尔哈赤。他告诉努尔哈赤,自己的小女极为漂亮,更适合他。一个落难的“王子”,能有多大的底气?努尔哈赤只得应许了。
杨吉砮的小女儿,此时只有八九岁,原本也说不上什么极为漂亮。对努尔哈赤而言,这不过是一场政治婚姻罢了,它必将为自己带来利益和好处。于是,在努尔哈赤同意婚约后,杨吉砮给了他兵马和护卫,把他安全地送回了建州。
可这场婚姻,却是在五年之后才最终完成。当时叶赫部为了获得已经崛起的努尔哈赤的支持,才由杨吉砮的儿子纳林布禄亲自将十四岁的妹妹送到了建州。虽然此时,努尔哈赤已三十岁,并且已经有了妻室,但风姿绰约得如草原上最美的花一样的孟古哲哲,立马获得了他的宠爱。她后来还因生下了皇太极,而成为太祖孝慈高皇后。可惜,她没有享福的命,红颜薄命的她年仅二十九岁就去世了,甚至都没有看到后金国的建立。
在政治上,永远只有利益没有亲情。政治的联姻永远取代不了对利益的觊觎。于是纳兰容若笔下的“河冰跳马”、“纷纷蛮触”就此发生了。
努尔哈赤与孟古哲哲结婚仅三年,重新取得盟主之位的叶赫部,就与建州部决裂了。他们先打了几场口水仗,接着就是兵戎相见。由于叶赫部的根系更深,他们在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九月,集合了九个姓氏共三万余兵力的“九姓之师”,分三路进攻建州。可志在必得的叶赫部,最终还是因奸细的出卖而败北了。
战争很少有绝对的赢家。无论建州部还是叶赫部,都在这场战争中损失惨重。这两个部族,都需要时间来疗伤。就此,又一场联姻开始了。孟古哲哲的侄女布喜娅玛拉被许配给了努尔哈赤,孟古哲哲的一位侄孙女则被许配给了努尔哈赤的次子。
布喜娅玛拉,小名“东哥”。生得极为漂亮,是女真族的第一美女。对她垂涎三尺的人,比比皆是。身为女儿,她当然知道自己的命运,可她心中总有那么一股不服输的劲儿,她不想成为政治的牺牲品。这就注定她将成为部落巫师所认定的“可兴天下,可亡天下”的女子。
东哥还记得在此联姻的六年前,她就已被许配给仇敌哈达部的歹商。那时,她才九岁,但她的艳名已经在草原上流传很久了。即便两家为世仇,但看在能获得如此貌美的妻子的分上,歹商也亲自来迎亲了。可这不过是叶赫部的美人计,歹商还没看到美人脸,就在迎亲的途中被杀了。
东哥的第一任未婚夫才死了两年,她又被许配给了乌拉部的布占泰。这次的美人计,是要诱使乌拉部支持叶赫部的“九姓之师”。可布占泰也没能一亲芳泽,在那场最终溃败的战役中,他成了努尔哈赤的俘虏。而他四年后被释放的理由,却是原本属于自己的未婚妻,被许配给了努尔哈赤。
就这样,叶赫部把东哥许配了两次,又毁约了两次。第三次许配时,东哥已经十五岁了,风姿绰约得令人惊心。努尔哈赤听说叶赫部让东哥与他联姻,高兴得心花怒放。他立刻写了聘书,放了俘虏,急不可耐地想要东哥如她的姑姑孟古哲哲一样来服侍自己。可没料到的是,这次东哥自己主动悔婚了。
东哥不想与姑姑共侍一夫,更不想成为政治的牺牲品。更让她记恨的是,她的父亲,就死在那场与努尔哈赤为敌的战斗中。她难以忍受与杀父仇人共眠,她坚决地违抗哥哥的命令,并说谁能杀了努尔哈赤,她就嫁给谁。东哥的誓死不嫁,使叶赫部与建州部的关系,由此恶化。
四年后,努尔哈赤宠爱的孟古哲哲病重,极为思念母亲。即便两部交恶,努尔哈赤还是派人去叶赫部迎请杨吉砮的妻子。可政治利益很难容得下亲情,努尔哈赤的请求没有得到许可,孟古哲哲至死也没见到母亲。没有了亲情的牵绊,努尔哈赤对叶赫部恨到了骨子里。他说:“自今后,两家已成敌国。我将筑城汝地,日为仇杀。”
叶赫部也不示弱,不久之后,就将原本许配给努尔哈赤次子的女子,转嫁给了东蒙古的喀尔喀部。
之后,哈达部的孟格布禄头脑发热,为了能娶到东哥而点兵攻打努尔哈赤。世仇再一次没有敌过美色,可这美色带来的仍然是死亡。孟格布禄最终被努尔哈赤所杀,哈达部也在孟格布禄死后两年被建州部吞并。
四年之后,叶赫部又找到了辉发部的拜音达理,正式将东哥许配给他。努尔哈赤怒火中烧,率兵攻打辉发部,没用多少力气就将其消灭了。
为了安抚努尔哈赤的仇恨之心,叶赫部在三年后,把孟古哲哲的妹妹嫁给了努尔哈赤。但这仍然没有熄灭东哥欲杀努尔哈赤之心。
又过了两年,叶赫部再次答应将东哥许配给乌拉部的布占泰。欣喜若狂的布占泰立刻忘记了他跟努尔哈赤的六度联姻、七度结盟。他不仅伏击了自己的岳父,更虐待建州部嫁给他的女子。气愤至极的努尔哈赤,就此灭了乌拉部。布占泰倒是逃到了叶赫部,但东哥根本看不上这败军之将,拒不嫁他。布占泰很快郁郁而终。
又过了三年,东哥已经三十三岁了。在那个时代,她已经是名副其实的老女人了,居然还没有嫁人。叶赫部却仍然能利用她的美貌,做政治的交易。她的婚姻史,倒是像极了与她差不多同一时期的英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婚姻,成为了她们的部族或国家交易的工具。不同的是,东哥不是女王,她最终还是没有逃过嫁人的命运。
那年,东蒙古暖兔部的王子吉赛向叶赫部求婚,可即使他以战争作威胁,也没有打动东哥的心。就在两部准备大打出手的时候,东蒙古喀尔喀部的王子莽古尔岱也来求婚。为了转移战争,东哥不得已嫁到了蒙古。结婚不到一年,东哥就去世了。
这位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就此散尽芳华,化为尘土。得闻此讯,努尔哈赤的心情极为复杂。他曾非得此女不可,可他终没有在她有生之年,获得与之牵手的机会。他的心中,有爱,更有恨。他曾说:“此女生不祥,哈达、辉发、乌拉三部以此女构怨,相继覆亡。今明助叶赫,不与我而与蒙古,殆天欲亡叶赫,以激其怒也。我知此女流祸将尽,死不远矣。”
就在东哥去世的那一年,努尔哈赤建立了后金,成为一代帝王。三年之后,他发布“七大恨”,以示跟明朝的决裂。文告中写道:“明越境以兵助叶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适蒙古,此恨四也。”这就是说,明朝帮助叶赫部,把本来许配给他的东哥,转嫁到蒙古,这是他无法忘记的仇恨。
等到第二年八月,努尔哈赤就用同样的理由,灭了叶赫部。曾经威震女真的叶赫部,就这样消散在历史的烟云中。只留下降服于后金国的叶赫那拉氏,隶属于正黄旗,靠着与皇族的联姻,延续他们的血脉。
这段从万历十一年(1583年)到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那段跨越三十五年的爱恨情仇、辉煌与毁灭,最终化为纳兰容若笔下的“剩得几行青史,斜阳下,断碣残碑”。
或许,如此惨烈的家族史,在那个尚还幼小的生命里,种下了“翻复如斯”、“回首成非”的喟叹。他的心底始终藏着一些唏嘘,头脑中亦多了一份对世事的透视。
3. 英 姿
荣耀与血性往往来自家族的遗传,成德的身体里澎湃着草原王者的血液,他的内心有着驰骋疆场的豪迈与激越,那是他身体里不可抑制的激情。
无论将来的成德如何汉化,他始终是一个地道的旗人。更何况,他所出生的时间,距离清定都北京,只有短短十一年。马背上打天下的旗人,从偏居北方的部落,一举成为了泱泱大国的主人,这种武力带来的强烈成就与刺激,不可避免地成为了整个旗人的骄傲。
虽然叶赫那拉氏是被满人战败的部落,但终究是归了旗的,满人的荣誉,就等同于叶赫那拉氏的荣誉。加上家族原有的辉煌,因此,叶赫家即便没落了,这个家族也始终弥漫着尚武之风。
后来成德成为了一名御前侍卫,多次陪侍康熙一起出巡,写下了不少边塞诗词。其中有一首《盛京》,就颇带着族群的骄傲:

拔地蛟龙宅,当关虎豹城。山连长白秀,江入混同清。
庙社灵风肃,豪强右族更。明明开创业,休拟作陪京。

这盛京,指的是今天的沈阳。当初努尔哈赤挥兵向南,沈阳城就是横在他面前的一道阻碍。沈阳高高的城墙,曾是明朝用以阻止蒙古族和女真族入侵的屏障,但在努尔哈赤这里,却最终成为了他挥师中原的根据地。皇太极即位后,迁都于此,称其为盛京,约有兴盛王朝之意。之后也只是短短近二十年时间,满清的都城已改为北京,盛京成了陪都。但这里作为王朝的开创之地和连接中原与草原的要塞,依然受到相当的重视。
这便是成德眼中的盛京,有的是辉煌和强势。虽说这样的诗,更有御用文人的语气,但也不能忽略那些藏在成德骨子里的豪气。在成德留给世人文弱书生的印象背后,其实还有一个英姿勃发的少年郎。
当然,旗人全民尚武,还源于政局。
当时的清政府并没有站稳根基,反清复明的斗争一浪高似一浪。以一方蛮夷来统治整个中国,清朝皇帝的心里也是有些忐忑的。他们唯一能倚仗的,就是让他们打下江山的马背功夫。
在“马背之上出政权”的指引下,统治阶级都明白一点:自己的这套本事不能丢。所以上至皇帝,下至庶民,都要时刻秣马厉兵,保持强盛的战斗状态。旗下子弟不事农工的重要原因,便是要让所有子弟都参军卫国,以族群的武力,威慑四方。
在那个时代,如果哪个旗人不懂骑射,会是件很羞耻的事。不仅是男子,有的女子也骑射俱精。虽然对女子而言,这些不是必须,但对于她们和她们的家庭而言,这却是专属于旗人的骄傲。
骑射,自然成为明珠为儿子准备的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学习内容。
明珠此举,其实颇得中国圣贤之道。当年孔子授徒,要求门下弟子要六艺皆通。所谓“六艺”,指的是礼、乐、射、御、书、数,就是礼仪、音乐、射箭、驾驭、书写、数学六门学科,涵盖了文科、理科、艺术、体育及思想品德的内容。孔子要培养的,应是全方位发展的学生。
破坏孔子此完整思想体系的事,发生在汉代。汉武帝听从了董仲舒独尊儒术的建议,设立了专门的经学博士来研究儒家的《六经》,此后的儒学,便逐渐固定在对经书的学习和考据上,而少了实际的应用。孔子所传的六艺,从此基本只剩下了“礼”和“书”。
“数”其实还稍有保留,毕竟《易经》是《六经》之一,自是儒学必须研究的对象。“乐”虽然后世《乐经》散佚,但基于文人对琴棋书画的热爱,使之多少也得以保留。但“射”和“御”作为在儒家政坛上不太用得着的学科,自然被忽视了。渐渐地,儒生们便集体偏科了。这也是儒生多文弱的原因。
旗人的尚武之风,从一个角度来说,倒是给过于偏科的儒化中国以一剂刺激。加入旗籍的汉族大多承袭了尚武的风尚,其他的儒生也能由此而检视偏科的弊端。但对明珠而言,这样的安排是顺理成章的事,旗人自当要能骑能射。更何况,这冬日出生的孩子身体弱,让他多锻炼自然有好处。
对于从四五岁就开始的骑射生涯,成德并没有太多抱怨。虽然其间有的是辛苦,但骑射中可以获得的玩乐追逐,却也值得他付出。对于精力旺盛的男孩来说,运动永远是他们的爱好。
至于成德的骑射功夫有多好,这个倒没有看到相关史料。但在徐乾学写的《通议大夫一等侍卫进士纳兰君神道碑文》里,成德在成为御前侍卫后,“常佩刀鞬随从”、“遇事劳苦,必以身先,不避艰险退缩”(《通志堂集?卷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由此可见,这个常佩带着弓和刀的侍卫,并不是一个绣花枕头,他确实有一些身手。
由此,在纳兰家的练武场上,每天都能见到一个英姿少年御马拉弓的身影。在这个少年的心中,也早早地有了金戈铁马的梦想。浴血沙场、保家卫国的豪情,成为他儿时的英雄梦。
只是这个梦,却并非能轻易实现,即使他有居高位的父亲也同样如此。这个注定折翼的梦,将在他充满愁绪的生命基色上多增加一笔,让曾经的英姿少年成为忧郁的代名词。
4. 方成童舞象
望子成才,是每个家长的愿望,明珠自然也不会免俗。在尚武之外,明珠更想把儿子培养成一个儒家才子。在旗人中,能骑会射不过是寻常玩意,这只是一套打江山时才能显出特别的功用,守江山时,则需要一些别的技艺傍身。而儒学之才,恰恰为旗人所缺。
从元朝不到一百年的历史可见,单纯使用武力并非统治这个大国的良策。要让旗人的统治在中国的大地上长久屹立,除了继续掌握强大的武力,更重要的,是必须让国人不再把自己视为异己。而要做到这一点的最好方法,就是效法北魏孝文帝的汉化,以此来提高本族的文化素养,并以汉人的方式来统治国家。
清朝,确实做到了这一点。旗人不仅习得汉家文化,更努力推行仁政,重用有学识的汉族官吏,敬重汉族的博学之士。通常老百姓关心的都是有没有饭吃,有没有衣穿,只要生活过好了,一般都不愿意造反。但麻烦的,就是那些言必圣贤的儒士,他们煽动性的嘴巴,最易坏事。只有搞定了他们,国家才容易安定。就此,在清朝的汉化政策下,反对的呼声越来越小。到清立国一百年之后,大多数老百姓都基本承认了清的皇权。清延续了近三百年的统治,很大部分的功劳要算在这汉化的政策里。
不过,在明珠那个时代,能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的人,却是凤毛麟角。虽然皇帝懂得汉化的重要性,但大多数自恃为开国骄子的旗人,却不屑于向自己征服的民族学习。傲慢,永远是进步的绝对阻力。
明珠是个特例,虽然比不上汉地的儒生,但他的儒学学识在众旗人子弟之中,算得上佼佼者。独特的儒家之长,使明珠在众臣子中显得格外特别。明珠最终能居高位,除了他的眼光和手腕外,其儒学背景也不可忽视。
能看清时局发展的明珠,自然不会让儿子错过这样的机会。他要让儿子成为一名儒生,甚至要让他超过当时汉族的儒生,在科举中拔得头筹,以成为清代文化上的一根标杆。成德未来的道路似乎就这样定了下来,父亲将安排他以儒生的身份去获得功名,开创纳兰家的新盛世。
除了《上元月食》之外,成德还有一首《上元即事》,被传为他十岁时的作品:
翠毦银鞍南陌回,凤城箫鼓殷如雷。
分明太乙峰头过,一片金莲火里开。
其实很难说这首诗是成德十岁那年所写。毕竟那年元宵节最惊心动魄的,莫过于月食。在同一年又写元宵节的热闹,似乎不大可能了。不过这诗是他少年时所作,却不会错。
这首诗写得很简单明了:元宵节这一天,成德戴着翠绿羽毛装饰的头盔,骑着装有银鞍的骏马,驰骋在南郊。傍晚他回城的时候,发现京城之中箫鼓之声雷动震天。此时,满城都点起了彩灯。那情景,仿佛是自己正从太乙真人所居的太乙峰上经过。火光之处,便是太乙峰上的朵朵金莲。
无论是叙事还是描写,这首诗都堪称学生诗中的佳作。更关键的是,这个小小少年,已经知道了“翠毦”为何物。对秦穆公之女弄玉吹箫,令凤凰落于京城的典故,他也知晓。更知道了太乙真人在太乙峰上用莲藕给哪吒重塑肉身的故事。小小年纪就能写出如此生僻的字词,且要用典,读书不够绝难办到。
为了不让儿子像自己一般要靠自学成才,明珠一早就打定了主意,要让儿子接受系统的儒家教育。一开始,明珠就为儿子请了老师,专教其诵读《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龙文鞭影》、《童蒙须知》、《程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等。但这些启蒙读物,并不能带给成德足够的阅读量。令成德获益最多的,是父亲的书房。
明珠虽然算不得儒学素养极深的人,但是深受其益。他不仅在儒学上自学成才,更坚信“书中自有黄金屋”的道理。
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世祖顺治帝去世。与成德同年出生年仅八岁(虚岁)的玄烨即位,成为康熙帝。多年未有仕途进展的明珠,由此契机,被一直看好他的掌卫事内大臣遏必隆,升为新设立的内务府郎中。又过了短短三年,牢牢抓住了机会的明珠,就升任内务府总管。不久,他又成为侍读学士。到了康熙五年(1666年),他已经成为了内翰林弘文院学士。
明珠能任内务府郎中甚至总管,是他做侍卫时打下的基础。他能成为侍读学士和内翰林弘文院学士,是因为他的儒学功底。清朝的翰林院怎么可能都是汉族的官员?于是颇有些儒家素养的明珠被派到此地,作为旗人的代表。而他之后能升任内翰林院弘文院学士,则与他在翰林院不俗的表现有关。康熙六年(1667年)九月,他更成为了纂修《世祖章皇帝实录》的副总裁。就此,明珠用自己的亲身经历验证了“书中自有黄金屋”的真理。
虽然不断升迁的明珠变得越来越繁忙,但这样的经历也让明珠养成了一个习惯:凡是好的书,不管自己读不读,也不管是否能读懂,都要买回家。他的官越大,这个习惯也越盛,最后明珠的书房就成了一个藏书的宝库。无论经书还是史书,无论传奇还是笔记,明珠的书房里可谓应有尽有。
当明珠把对书籍的爱好,从学习转为收藏时,成德已经能识字通文了。很快他就发现,除了练武场之外,父亲的书房竟然也是一个趣味盎然的地方。他翻看着那些艰涩难懂的书,虽然有很多读不懂,但他依稀从中发现不少好看的故事。这些故事,竟比奶妈给他讲的,好上一百倍。
在练武和学习之余,成德最爱的,就是去父亲的书房。这个安静且只有数丈的空间,却因那些好看的故事,幻化出了无限的空间和时间。在这里,他变成了安静的小孩,只有思想在无限的时空中穿梭,去感受儒家经典给他带来的震撼。
明珠很高兴儿子的变化,心里自然生出“这果然是我的儿子”的感叹。他开放了他的书房,让儿子随意进出。他知道,儿子在这里,定将成为一位不世之才。
明珠进入翰林院最大的好处,就是能认识更多的饱学之士。他知道,要让儿子学有所成,必须有名儒教之。之前他官低职卑,请不了好的老师,但现在身为内翰林院弘文院学士,有了地位,亦有了钱,他能为儿子请得起更好的老师。于是,他在同事中,精挑细选了一位刚入翰林院的编修。
这位老师叫董讷,是康熙六年(1667年)的探花。如此成绩,使他立刻被授予翰林院编修的职位。
董讷在翰林院一待就是二十年,后来曾任两江总督。虽然这肥差他干了一年就被降了职,但他却为江南的民众所爱戴,甚至为他建了生祠。后来康熙南巡时,见此生祠内有百姓为董讷烧香,祈求他能复官,康熙方知其为好官,便让他以侍读学士的身份复出,当了漕运总督。
虽然董讷的官运坎坷,享福也不久,但从中足见他的学识和人品。明珠更是慧眼识人,在董讷刚进翰林院的那一年,就聘他为西席。作为老师,董讷颇为严厉,明珠却从不以为过,反而待董讷更为谦和、礼貌,俨然一位豁达淡泊的名士。
此年成德十三岁,本就是学习力和理解力最旺盛的时期,得此名师,更是学业大进。
对于成德的聪慧,董讷感慨良多。成德死后,董讷在祭文《诔词》中写到:“时公方成童舞象,固已嵚崎不群,相与纵谈汉魏,不以东海之士为孤僻而略之也。数载之间,沉酣六艺,囊括百家,汲古博综,下帏不辍。兼之一目数行,聪敏绝世。凡诸天文象纬,舆地山川,宝芨琅函,虫鱼草木,靡不穷荟广采,考核精详。”(《通志堂集?卷十九》)
董讷的这段溢美之词,是说他教成德时,成德不过十几岁的少年,却风貌卓绝,超出同龄人很多。当时成德的父亲曾与之讨论汉魏的事情,成德竟然能了解到地处偏僻的东海之士,可见其学识和眼光的卓越。在他所教授的数年之间,成德沉醉于各种经籍之中。成德以一目数行的聪慧,读了大量的书。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能得到一代大儒如此称赞,实属不易。即使以现在的眼光来看,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能够静下心来如此钻研,也实在难得。更重要的是,这些都出自成德的爱好,而非强迫。
由此,成德要成为父亲眼中的不世之才,也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如白驹过隙,童年恣意的欢乐转眼便在记忆中成为一晃而过的奔跑影像。那漫漫的十来年时间,倏忽就转到了最为艰涩难嚼的青葱岁月。而这短短的几年,对某些人而言,竟可长似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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