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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走出荒野(走进世界的荒野,走出人生的荒芜。一本让奥普拉大叫的书:“我爱死它了!我越读越觉得自己很没种!”)

書城自編碼: 2233478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旅遊/地圖旅游随笔
作者: [美] 谢丽尔•斯特雷德 著
國際書號(ISBN): 9787508637778
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01-01
版次: 1 印次: 1

書度/開本: ` 釘裝: 平装

售價:NT$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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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世界的荒野,走出人生的荒芜。
母亲去世、婚姻解体,她的生活分崩离析;
独自徒步近2000公里,穿越最危险的太平洋屋脊步道
绝望中找到希望,失去一切之后,找回全世界。
脱口秀女王奥普拉、奥斯卡影后瑞茜?威瑟斯彭、《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强力推荐,美国亚马逊销售排名第一的人气力作!版权已售20个国家及地区,即将被好莱坞拍成电影。
內容簡介:
这是一本充满力量、诚意十足的旅程记录,一个经历过人生变故的打击后,独走近2000公里的而重新站立起来的故事。
22岁时,谢丽尔?斯特雷德认为自己失去了一切。母亲去世后,她的家分崩离析,而她自己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4年后,已没有什么可失去的她做出了一生中最冲动的决定——去徒步著名的太平洋屋脊步道,从莫哈韦沙漠出发,穿过加利福尼亚、俄勒冈州,最后到华盛顿州——重要的是,独自一人走。她以前从未有过长途徒步的经验,这条路仅仅是“一个模糊、古怪的想法”,但它又充满了希望,可以重新拼凑出一个本来不完美的人生。
在途中,她数次险遇响尾蛇和黑熊,经历了酷暑和严寒,也尝遍了沿途的美丽和寂寞。这本书悬念四起,精彩刺激,又充满了温暖、富含幽默,生动刻画了一个年轻女子突破重重困难、独自前行中所遇的恐惧和喜悦,这一路的经历让她疯狂、让她变强大,并最终治愈了她。
關於作者:
谢丽尔·斯特雷德(Cheryl Strayed)
著有3本畅销书《走出荒野》、专栏文章集《最美的小事》、小说《火炬》。《走出荒野》一书版权已售巴西、德国、法国、芬兰、西班牙、英国、意大利、荷兰、韩国、瑞典、丹麦、波兰、挪威、以色列、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本书被奥普拉?温弗瑞选为“奥普拉读书会2.0”的第一本书,并已被奥斯卡影后瑞茜?威瑟斯彭的制作公司Pacific
Standard选中,拟拍成电影。谢丽尔的第一本小说《火炬》入选美国五大湖区最佳图书奖,并被媒体选为太平洋西北地区作者年度十佳图书。她从2010年3月起开始为TheRumpus.net撰写专栏“Dear
Sugar”。她的文章发表在纽约时报杂志、华盛顿邮宝杂志、Vogue、密苏里评论等杂志。目前她与丈夫及两个孩子居住于美国俄勒冈州波特兰。
目錄
作者的话
前言 
01 爱,万物生
爱,万物生
和自己决裂
弓背而立
02 路途
《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
路途
同在两个方向上的公牛
林中唯一一个女孩
03 光之山脉
乌鸦学 
永不迷失
光之山脉
04 荒野
流浪者
走了这么远
千树万树
荒野
05 斜风细雨不须归
雨盒子 
马札马火山
混沌模式
太平洋屋脊步道女王
《共同语言之梦》
內容試閱
这里的树木高耸入云。此时,我正站在北加利福尼亚州一处陡峭的山坡上,一览脚下这些树木的高大身姿。我刚刚脱掉徒步旅行靴,左脚的靴子已经沉入树海。我硕大的背包倒在了这只靴子上,将靴子弹到了空中,它掠过铺满沙砾的碎石径,飞过山路的边缘,在下面一块突出来的岩石上反弹了一下,接着就飞入山坡上郁郁葱葱的树丛之中,再也没了踪影。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虽然我已经在野外生存了38个日夜,对“万事皆有可能”这句话已经深有体会,而且已经见识了任何意外都可能会发生的无奈,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能在突发情况下依然稳如泰山。
我的一只靴子就这么没了,真的就这么没了。
我把另一只靴子像抱婴儿一样紧紧贴在胸口,但这又有何用呢?少了一只靴子,另一只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它什么都不是,已沦为永远的孤儿。对它,我不能留一丝悲悯之心。这只靴子可真不是个小物件,沉甸甸的,是一只棕色皮革制成的、带有红色鞋带和银色金属扣襻儿的Raichle牌徒步靴。我把靴子高高举起,用尽全力抛了出去,眼睁睁地看着它飞入葱郁的密林,目送着它离开了我的世界。
我赤着双脚,形单影只。当时,我26岁,和那只靴子一样,也是个孤儿。几周前,我把我的姓名告诉了一个陌生人。我告诉他,自己在这世上总有种离群之感。他说,人如其名,我就和我姓氏传达的意思一样,是个无依无靠的人。我的父亲在我6岁的时候就离开了家,母亲在我22岁时离开了人世。在守夜的那天晚上,我的继父在我眼中完全丧失了“父亲”的形象,变成了一个我几乎不认识的人。虽然我努力想要修补伤痛导致的家庭裂痕,但陷在悲恸之中的姐姐和弟弟还是跟我渐行渐远。最终我也只好放手,跟他们疏远了。
在把那只靴子扔过山崖边缘之前的几个年头中,我其实早已将自己扔出了边缘地带。我游游荡荡,四处漂泊,居无定所。我从明尼苏达州漂到纽约,又从俄勒冈州漂过美国的整个西部。直到1995年的那个夏天,赤着双脚的我终于悟到,我与这个世界是相连的,而非分离的——我找到自己了。
这是一片我从未涉足过的世界,但它却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再三踟蹰之后,我将伤痛与困惑、畏惧和希望一起揣在心中,踏上了这片土地。在我看来,这既会将我磨炼成我梦想成为的那个女人,也会让我重新做回那个曾经天真烂漫的女孩。这里有两英尺宽,绵延63英里。
这里就是太平洋屋脊步道。
第一次听闻这条步道,还是短短的七个月前。那时,我还失魂落魄地住在明尼阿波利斯市,与我还爱着的男人的婚姻已经走向了终点。我站在一家户外用品商店里排队等着为一把可折叠铲子付款的时候,偶然在旁边的一个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我拿起来读了读封底,封底上的介绍说,太平洋屋脊步道是一条绵长的野外步道,从美国的加州与墨西哥交界的国境起始,沿着拉古纳(Laguna)、圣哈辛托(San
Jacinto)、圣贝纳迪诺(San Bernardino)、圣加布里埃尔(San
Gabriel)、利伯利(Liebre)、蒂哈查皮(Tehachapi)、内华达(Sierra
Nevada)、克拉马斯(Klamath)以及喀斯喀特(Cascade)九大山脉,一路蜿蜒至加拿大国境内。这条步道起点到终点的直线距离只有1
000英里,但是实际长度却是这个距离的两倍多。它蜿蜒过加州、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的全境,穿越了国家公园和荒野,切入联邦政府、部落和私人的土地,绵延过沙漠山地、热带雨林,又横穿江河与高速公路……我把书翻过来,直愣愣地盯着书的封面出神:湛蓝的天空下,一个被岩石峭壁环绕的湖泊。然后,我把书放回书架,付了铲子的钱,离开了小店。
但没过多久,我就折回店里把这本书买了下来。当时,对我而言,这条步道并不意味着一个崭新的世界,而仅仅是个模糊而奇特、充满了神秘和希望的想法。我用手指在地图上循着它蜿蜒曲折的线条摸索着,心中似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了。
我下定决心,要沿着这条路线走完全程,就算走不完,也要在大约100天的时间里尽可能地试一试。当时,我已经和丈夫分居,独自一人住在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一套房子里。我在一家饭店做服务生,生活一团糟,可谓跌到了人生的谷底。每一天,我都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深井之中,眼巴巴地抬头仰望。就是在这口所谓的井中,我下定决心,要成为一名野外单人徒步旅行者。这有何不可呢?我这一辈子已经扮演过不少角色了:我既是个体贴的老婆,又是别人的第三者;我是妈妈的乖女儿,如今却在佳节时分形影相吊;我野心勃勃、争强好胜,是个志向高远的作家,却无奈在一个个卑微的职位之间来回切换,在毒品中醉生梦死,还和男人随意厮混。我的祖父是位宾夕法尼亚州的挖煤工,父亲是名炼钢工人,后又转业为销售员。父母离异后,我与母亲、姐姐和弟弟住在净是些带着孩子的单身母亲居住的社区里。十几岁的时候,我住在明尼苏达州北部树林里的一幢连室内厕所、自来水和电都没有的房子里,过着一种重归田园的生活。尽管如此,我在高中的时候成为啦啦队队员,还被封为舞会皇后。在这之后,我离开家去上大学,在学校里成了一名左翼激进派女权主义者。
可是,只身一人在野外跋涉1 100英里会怎样呢?这种挑战我还从来没经历过。试一试,又有何妨?
当我赤着双脚站在加州的那座山头上时,当我带着些许冲动决意徒步走过太平洋屋脊步道来拯救自己时,这些往事仿佛已离我很远,犹如与我隔世一般。我想,我经历过的所有这些事,或许就是为了让我踏上这次旅程吧。但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臆断,唯有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人生的每一天,我才能作好迎接未来每一天的准备。而有时,即使走好了今天的路,明天发生的不测也还是会让我惊得措手不及。
这么说来,我那从山坡上滚落树海、再也遍寻不到的靴子,就是一个让我防不胜防的不测。
说实话,目送靴子离我而去时,我的心里悲喜参半。在脚踏着这双靴子的六个星期中,我跋涉过了沙漠和雪原,看遍了奇形怪状、颜色各异的树木花草,跨越了崇山峻岭、原野荒郊,也见识了难以言状的奇景。在这段旅程中,这双靴子已经让我脚上磨出了水泡和老茧。拜它们所赐,我的脚趾已经硬化发黑,我只能忍着剧痛,把四个脚趾上的指甲生生扯了下来。在我与这双靴子诀别之际,我早已受够了它们,而它们也受够了我。但说实话,我同时也真心地爱着这双靴子,它们于我而言已经不是身外之物,而是与我的背包、帐篷、睡袋、饮水过滤器、超轻型炉子、防身用的橙色小口哨以及那年夏天我随身携带的每一件物品一样,成为我身体的一种延续。我熟悉这些东西,依靠这些东西,是它们支撑我走完了全程。
低头看看脚下的树,高耸的树冠正在热风之中轻轻摇摆。我盯着这绵延不断的绿色,心想:这双靴子就归这些树木所有吧。我选择在这个地方歇脚,本是为了一览眼前的美景。在这7月中旬的午后,举目不见任何人迹,离这儿最近的我能拿到补给箱的小邮局,距离我也足有数天的脚程。在步道上碰到旅行者的概率并不是没有,但实在小得可怜,通常一连好几天都碰不到一个人影。能否碰到人其实并不重要,因为这是一场属于我一个人的战役。
我凝视着自己那赤裸的伤痕累累的双脚,呆望着脚上所剩无几的指甲。由于羊毛袜的保护,我的脚尖直到脚踝上方的皮肤一片惨白。而往上看去,我的一双毛发绒绒、肌肉紧实的小腿肚泛着黄铜色,上面满是泥土和星星点点的擦伤和划痕。我是从莫哈维沙漠(Mojave
Desert)出发的,在用手触到在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交界处横跨哥伦比亚河的那座名字响亮的“众神之桥”之前,我决不会放弃。
遥望北方,那座让我心驰神往的大桥仿佛变成了一座灯塔,在北方召唤我;而回眺南方,望着我走过的路,是那片荒野教育了我、磨砺了我。我收回思绪,心中早已明了,只有一个选择。
继续走下去。
01 爱,万物生
爱,万物生
我只身一人前往太平洋屋脊步道进行历时三个月的徒步旅行,可谓下过几次决心。第一次是未经大脑、一时兴起地想尝试一下。第二次,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决定要付诸行动。第三次打定主意后,我才开始了漫长的准备工作:花了几个星期购物、打包、处理杂事,辞去了服务员的工作,终于把离婚的烂摊子收了个尾,把自己的家当几乎变卖一空,和朋友们道了别,又去母亲的墓前看了她最后一眼。在这之后,我一路横穿美国,驱车从明尼阿波利斯赶到了俄勒冈州的波特兰。几天之后,我乘飞机到达洛杉矶,坐车到达莫哈维,又换车来到了太平洋屋脊步道和一条高速公路的交接点。
千呼万唤始出来,大显身手的时刻终于到了。但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酷的事实:这次徒步旅行必定是前途凶险——我这决心下得无厘头又欠考虑,未知的艰难险阻自不必说,途中肯定还充满了我始料不及的意外,况且我的准备工作又做得那么仓促……我转念一想:放弃吧?
但是,我的双脚已经踏上了旅程的起点。
尽管险恶层出,我还是咬着牙走完了全程。途中,我遇到了前所未见的大熊、响尾蛇和美洲狮,也惨遭水泡、过敏、擦碰和划伤的折磨。我一路上忍受着疲劳和饥饿、严寒和酷暑,挨过了日复一日的单调,只身从莫哈维沙漠一路走到华盛顿州。
终于,在经历了漫漫日夜后,我走完了这条长路。我发现,实际上,我的太平洋屋脊步道之旅的起点并非始于我心血来潮决定上路的那一刻,而是始于我产生这个想法之前。那是四年七个月零三天前,当时我站在明尼苏达州罗切斯特市梅奥医院一个狭小的房间里,我刚被告知:母亲就要撒手人寰了。
记得当时我浑身上下一袭绿衣:绿裤子,绿上衣,头上戴的蝴蝶结也是绿色的。这套衣服是母亲亲手为我缝制的,我从小到大的衣服几乎都是她做的,其中一些衣服我巴不得天天穿在身上,也有一些我并不是很喜欢。我对身上这套绿衣服就并不是很“感冒”,但我还是穿了出来,以补偿母亲的一片良苦用心,也希望它能庇佑母亲。
那天,我穿着那套绿衣服,和继父艾迪陪着母亲在梅奥医院楼上楼下地跑了一整天。母亲接受了一项又一项的检查,与此同时,我的心里却渐渐浮现出一句祷告。可能用“祷告”这个词来形容我心中那一长串文字并不大合适,因为当时我在上帝面前一点儿也不恭谦,我连他老人家是否存在都心存怀疑。我心中的“祷告”,并不是“主啊,请怜悯我们吧”。
我想要的并不是上帝的怜悯,我根本不需要索要这种东西。我的母亲才45岁,气色看上去还算健康,她坚持素食已经多年了。她从不用杀虫剂,而是在花园四周种上了万寿菊来驱虫。我们几个孩子一患感冒,她就会逼着我们生吃大蒜来治病。像母亲这样的人,是肯定不会得什么癌症的。梅奥医院的检查结果一定会证明她是健康的,德卢斯市那些医生们的诊断到时就不攻自破了,这是肯定的!德卢斯的医生们算老几啊?德卢斯又算老几啊?德卢斯?哼!那充其量只是个乡巴佬扎堆的小镇,那里的医生只会信口开河。一个45岁、不抽烟、常吃大蒜、崇尚自然的素食者怎么会到了肺癌晚期?这不可能!
让他们见鬼去吧。
对,这就是我的祷告:见鬼去吧,见鬼去吧,见鬼去吧!
可是,身在梅奥医院里的母亲,只要站上三分钟就会疲乏得支撑不住。
我们走过一个铺有地毯的长廊,眼前是一排轮椅。艾迪问:“要不要坐轮椅?”
“她才不需要那东西呢。”我说。
“就坐一下。”母亲说着,几乎瘫软在了轮椅上。她与我四目相视了一瞬,然后就被艾迪往电梯间推去。
我跟在后面,不让自己胡思乱想。终于,我们乘上了电梯,准备去见宣判命运的医生。我们总是叫他正牌医生,他会把母亲所有的检查结果汇总,然后把真相大白于天下的。电梯徐徐上升,母亲伸出手来,一边帮我把裤子整理好,一边用手指摩挲着裤子的棉质布料。
“这样就好啦。”她对我说。
当时我22岁,母亲怀我的时候也是22岁。她22岁有了我,我22岁时她却要离开我……不知为何,这个句子就在我的脑海中萦绕,一时间盖过了那句“见鬼去吧”的祷告。我的余生就要没有母亲相伴了。这种不祥的预感让我悲不自持,真想撕心裂肺地大声哀号。我竭尽全力,才将这个残酷的现实从脑海中挤了出去,强迫自己扭转想法。我安慰自己说,如果医生带来的是坏消息,他肯定会把我们领到一间办公室里,里面会放着一张锃亮的木制办公桌,医生会在那里通知我们。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
可是事实并非如我所想。
我们被领到一间做检查的病房里,按护士的指示,母亲脱去上衣,穿上一件棉制的罩衫,罩衫上的带子在她的身侧松散地垂下。然后,母亲爬上了一张带软垫的台子,垫子上铺着白纸。她每动一下,身下的白纸就会发出哗哗啦啦的声音,听起来仿佛整间屋子都在炼狱之火中熊熊燃烧。我的目光落到了她裸露的背部,她腰间那微微凹进去的曲线依然散发着生命活力。她不会就这么离开的,她的背部就是最强有力的明证。我正盯着母亲的背发愣,我们的正牌医生走进了房门。他告诉我们,母亲若是能够再活一年,就是天大的奇迹了。他解释说,母亲的病已无药可救,医院已经回天乏术,决定放弃对她进行治疗,现在任何补救措施都是徒劳了。之后他安慰我们说,肺癌拖到这么晚才诊断出来的例子,并不算少数。
“但她不吸烟啊!”我反驳道,仿佛这能让医生推翻他的诊断结果,仿佛癌症是按常理出牌的好好先生,可以与之讨价还价一样,“她只在年轻的时候沾过烟,况且她已经成功戒烟好多年了。”
然而医生只是忧郁地摇了摇头,然后便继续进行下面的步骤,他毕竟是有任务在身的。他告诉我们,医院可以通过放射疗法来减轻母亲后背的疼痛,通过这种方式,沿着她整条脊椎生长的肿瘤说不定会有变小的可能。

母亲并没有活够一年。她没能等到10月,没能盼来8月,也没有迎来5月。在德卢斯的医生第一次查出她患癌症后的第49天,在梅奥医院的医生再次确诊后的第34天,她离开了这个世界。然而这其中的每一天都像是一种永恒,日子一天天地堆叠在一起,变成了浓雾中一种清晰可见的冷酷。
利夫一次也没来看过她,卡伦在我的再三坚持之下来过一次。对他们的冷漠,我既感到心如刀绞,又不禁愤愤不平。我和卡伦讨论过这件事,她怯怯地低声回应道:“我不想看到她这个样子。”然后便不禁潸然泪下。我没法和弟弟取得联系,在我和艾迪看来,他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一位朋友说,他和一个叫苏的女孩一起住在圣克劳德,另一个朋友曾经看到他在谢里夫湖的冰面上钓鱼,但我已无暇顾及他的事了。每天我都要全身心地扑在母亲身上,在她呕吐时为她端着塑料盆,一次又一次地调整那总也放不好的枕头,把她扶到床边带坐便的座椅上,明知她可能十分钟就要呕吐,也要哄着骗着让她吃些东西。而大多数时间,我都在她的身边看着她沉沉睡去。在睡梦中,她的面容仍因痛楚而扭曲着,此情此景让我几乎不忍直视。她的每一个动作,牵动的不仅仅是垂在她身边的静脉导管,更让我的心也一阵阵跟着缩紧,生怕她会弄掉她那浮肿的手腕和手背上的针头。
见她从睡梦中醒来,我将手伸过那一根根导管,将她睡得蓬乱的头发整理好。我柔声问她:“你感觉怎么样?”心中祈盼着奇迹能够出现。
“哎……亲爱的。”这几乎是她能说出的所有话了。话音落下,她避开了我的目光。
护士们常用郁郁的口吻问我:“你还好吧?”
“我们还勉强坚持得住。”我回答,仿佛我一个人可以代表我们全家。
母亲的死降临得很快,但并不突然,像是一缕缓缓燃尽的火焰,由余焰变为烟气,随之又飘散在了空气之中。她并没有来得及被这病拖得形容枯槁,在离去之前,她的身形虽然消瘦了些,但还算丰满,还算是一个有生气的女人的体态。她的头发也没有掉光,但由于卧床数周,她的发丝已因受损过度而又黄又枯了。
透过母亲病房里的窗户,我可以看到苏必利尔湖。这是世界上最大的淡水湖,也是最为冰冷的一湾湖泊。想要看到湖景,我不得不侧着脸,紧紧贴在窗户玻璃上,这样才能捕捉到一抹湖光,看到那湖水与地平线连成一片。
“这可是湖景房呢!”母亲惊呼着,但她太孱弱了,已经无力起身亲眼去看这片湖了。随后,她把声音压低了一些,轻轻说:“我这辈子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能住一间带景致的房间。”
母亲希望能坐着死去,于是我用能寻来的所有枕头为她搭起了一个靠背。我想把她从医院里带出去,把她安置在一片草地中,让她在那里离开这个世界。我从家里带来一条她用我们的旧衣物亲手缝成的被子,盖在她的身上。
“把这东西拿开!”她粗蛮地咆哮着,一脚把被子蹬开了。
我凝望着母亲。窗外,阳光洒在人行道和积雪结成的冰面上。那天是圣帕特里克节,护士们为母亲送来了一块绿色的方形果冻,放在她身旁的桌上。随着母亲的动作,这块果冻也跟着震颤着。这是母亲人生中最后一个完整的日子了。这天的大部分时间里,她都目光呆滞,似睡非睡,时而神志清醒,时而陷入幻觉。
虽然不情愿,但那晚我还是离开了母亲。护士和医生们告诉我和艾迪:“已经到时候了。”我总以为癌症患者要在人世上弥留一段时间,因而我以为他们的意思是说,母亲还尚有几周的时间可活。卡伦和保罗说好第二天早晨要从明尼阿波利斯开车赶来,外祖父母也说好几天之后要从亚拉巴马州来探病,而利夫仍是杳无音讯。艾迪和我打电话联系了利夫的朋友和朋友的家长,让他们给利夫捎话,恳请他能打个电话过来,但这努力还是石沉大海了。于是,我决心离开医院一个晚上,找到利夫,把他带回医院来,好让这事儿有个了结。
我对母亲说:“我明天早上就回来。”而后我看了看半躺在塑胶沙发上的艾迪,对他说:“我会把利夫带回来的。”
母亲听到利夫的名字,睁开了双眼。那湛蓝而闪光的双眼,与从前别无二致。经历了如此的病痛折磨,那双眼睛却始终没有改变。
我不平地诘问道:“你怎么能不生他的气呢?”这个问题,我可能已经问了十遍了吧。
“强扭的瓜不甜啊。”以前母亲老是这么回答我,要么就轻描淡写地回一句:“谢莉尔,他才18岁啊。”但这次,母亲只是凝视着我,说了一句:“亲爱的。”当我被她的袜子搞得火冒三丈时,当她眼见我竭力改变现状却徒劳无功时,她说的都是这个词。她用这唯一的词语,试图给我安慰,让我逼着自己接受眼前的现实。
我对母亲说:“我明天会和他一起回来。我们会一起回来陪你的,好吗?我们都不会离开你的。”我将手伸过她四周垂下的一根根导管,轻轻地抚摩着她的肩膀。“我爱你。”我一边说,一边俯身下去亲吻她的面颊,但她却避开了我,因为她身上的剧痛让她连一个吻也无力承受了。
当时她已是奄奄一息了,连“你”和“我”两个字也无力说出口了,只是低声给了我一个“爱”字。“……爱……”我走出病房时,她又重复了一遍。
我乘电梯下楼,来到寒冷的街上,沿着人行道往前走。我路过一家酒吧,透过平板玻璃窗,看到酒吧里座无虚席,每个人都戴着亮闪闪的绿色纸帽子,身穿绿色衬衣和绿色背带裤,喝着绿色的啤酒。一个男人与我目光相汇,他醉醺醺地指点着我,隔着窗户大笑起来。
我开车回家,喂了马和母鸡,然后拿起了电话。两只狗感激地舔着我的手,家里的猫也拱着趴在我的大腿上。我给每一个有可能知道弟弟下落的人打了一圈电话,有人告诉我,他酗酒很严重;有人告诉我,没错,他的确和一个来自圣克劳德的叫作苏的女孩在一起。午夜时分,电话铃声响起,是弟弟,我告诉他——这是他和母亲的最后一面了。
半小时过后,弟弟走进门来。我真想冲着他大吼,真想用我的满心恼怒和责难把他震得浑身战栗。但当我看到他时,我所能做的只是抱着他号啕大哭。那一夜,他看上去是那样苍老,又是那样稚嫩。我生平第一次发现,弟弟已经长成了一个男人,但我也能感到,骨子里的他还只是个孩子。他是我的孩子。在母亲因工作不能在家的时候,是我担负起了一半的责任,像妈妈一样照顾他、呵护他。卡伦和我虽然相差三岁,但我们的成长环境让我俩和双胞胎姐妹无异。在利夫的成长过程中,我俩付出了同等的心血。
“我受不了,”他泪流满面,同时一遍一遍地重复着,“我不能没有妈妈,不能没有妈妈。”
“我们只能去面对。”虽然我自己也不知所措,但我还是这样回答弟弟。我们仰卧在他的双人床上,一边哭一边聊到了凌晨时分。我俩就这么依偎着,慢慢地进入睡梦之中。
几个小时之后,我醒了过来。我先把动物喂好,又装满好几袋在晚上看护母亲时可吃的食物,然后叫醒了利夫。不到8点,我们就开着母亲的车往德卢斯赶去,汽车音响中飘出的U2乐队的《约书亚树》震耳欲聋。弟弟开着车,急速地向前飞驰。我俩都沉默不语,只是专注地听着车里的音乐。车窗外,初升旭日的光射在路旁的积雪上显得格外刺眼。
赶到母亲的病房时,我们看到紧闭的房门上有一块牌子,通知我们在进门之前先到护士站签字。这块牌子我还是头一次见到,但我以为这只是走个过场而已。我们正往护士站走时,一名护士朝我们走过来,我还没有开口,她便对我们说:“我们在她的眼睛上放了冰块,她想要捐献角膜,所以我们得把冰块……”
“什么?”我不禁大声惊呼,护士吓了一激灵。
没等她作答,我便朝着母亲的病房奔去,弟弟紧随在我的身后。我推开病房房门,艾迪站在那儿,向我们伸开双臂,但我侧身闪过了他的怀抱,径直扑到母亲的床边。只见母亲的双臂无力地耷拉在体侧,拔去了针头和导管的双臂上,黄一片,白一片,泛着乌青和暗黑的颜色。她的双眼上各盖着一只装着冰块的手术用手套,手套那肥大的手指部分垂散在她的脸上,把她弄得活像个剧中的丑角。我抱住她的身体,那双手套滑落在床上,又弹到了地板上。
我像只发狂的野兽,把脸死死地抵在她的身体上号啕大哭。当时,她已经过世一个小时了,四肢已然冰凉,但腹部尚有余温。我把脸埋进这余温之中,又一次泪出痛肠。
我一次又一次地梦见母亲。梦中的我,每次都在母亲撒手人寰之际陪在她的身边。梦境中,是我亲手把母亲杀掉的,一次又一次地将她杀掉……这是母亲亲口给我下的命令,每一次我都会双膝跪地,一边哭一边乞求她不要逼我,但她却不肯从我。于是,执拗不过的我做了乖女儿该做的事,一次又一次地顺从她的要求对她下了毒手。我把她绑在前院的一棵树上,用汽油浇在她的头上,然后用火把她点燃;我让她沿着我们搭建的房子前的沙土路奔跑,然后再开着卡车碾过她的身体,她的身体卡在卡车下方一块带锯齿的金属板上,我就这么拖着她往前开,把她从车上甩下来以后,又倒车再次碾过她;我用一根玩具球棒一下一下将她活活打死;我把她塞进我亲手掘好的洞中,把沙子和石头踢在她的身上,把她活埋在洞里。这些梦境并不虚幻,梦中的场景对我而言如现实一般逼真,就像一部我潜意识的纪录片。梦中的卡车的确是我的卡车,梦中的前院就是我们现实中的前院,梦中的那根球棒也实实在在地和雨伞一起放置在衣柜之中。
我并没有从这些梦中哭泣而醒,而是尖叫着惊醒的。每到这时,保罗便会按住我、抱紧我,直到我安静下来。他用凉水打湿一块毛巾,蒙在我的脸上,但这毛巾却无法涤荡掉那些有关母亲的噩梦。
没有什么能够让母亲起死回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去面对她离去的事实,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在她闭上双眼之时陪在她的身边。这切肤之痛让我心如刀绞,让我一次次重重地倒下去。
我花了几年的时间,才终于在世间万物之中找回自己的位置。我到底还是变回了母亲抚养大的那个人。每每想到母亲唤我“亲爱的”时的声调,每每忆起她那无可代替的目光,我的心就会抽泣淌血。我渴望自己能够改变这一切,而这渴望于我,已经成为一片荒野,我必须自己探出一条路来。我花了四年七个月零三天去探这条路,在我到达终点的那一刻之前,到底去向何方,我自己也无从知晓。
这个终点就是众神之桥。
弓背而立
第二天清晨,我在怀特旅馆的房间里醒来。沐浴之后,我全身赤裸地站在镜子前,与镜中那个一脸肃穆地刷着牙的自己四目相对。我试着去体会些许的兴奋感,但涌上心头的却只是阴郁不欢。当我端详自己的时候,当我真真正正地自我审视的时候,某个句子便会在我脑中响彻,像神明的天启一样震耳欲聋。当我在那块锈迹斑驳的镜面中看到自己的身影时,脑中浮现的句子是:心中有个窟窿的女人。这就是我,这就是昨晚我为何会渴望找个伴儿的原因,这就是我为何会一丝不挂地站在旅馆房间中、为何诞妄不经地想要只身一人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旅行三个月的缘由。我把牙刷放下,身体靠近镜子,凝眸端详着自己的眼睛。我感到自己正在自己的身体里分崩离析,仿佛风中一朵凋零的花朵。每牵动一块肌肉,我的一片花瓣就会随之飘落。救救我,我在心中呼喊着,救救我。
我走到床前,看着徒步旅行的那堆行头。在沐浴前,我已经把行头工工整整地摆在了床上,就像母亲在我儿时上学的第一天为我做的一样。我戴上胸罩,套上T恤,而T恤的袖子却蹭到了刚文身不久留下的痂,于是我小心翼翼地将痂揭下来。这是我仅有的一个文身,是文在我左肩三角肌上的一匹蓝色的马。保罗也文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我俩下决心离婚仅仅是上个月的事情,而这文身就是为了纪念我俩的婚姻。虽然我俩的婚姻关系已经作了了断,但两个文身图案对我们而言,就像证明我们会相连一生一世的纽带。
我想给保罗打电话,这渴望比昨晚更加难抑,但我不能让自己这么做。他太了解我了,肯定能听出我声音里的忧郁和踟蹰,然后察觉到我并不仅仅是因为马上就要踏上徒步旅途而惴惴不安。我心中的那点儿小九九是逃不过他的耳朵的。
我穿上袜子,系上靴子带,走到窗前把窗帘拉开。明亮的日光从停车场的石子路上折射进来,几乎让人目眩。马路对面有一家加油站,我琢磨着在那里估计能搭上去太平洋屋脊步道的便车。我松开拨开窗帘的手,屋子里又暗了下来。我喜欢这种黑暗,它像蚕茧一般将我包裹,仿佛我可以窝在里面,永远也不用出来。但我知道,这样的愿望只是痴人说梦。才刚9点,外面的气温就已经很高了,角落里那只白色的风箱已自动启动,轰鸣着吹出阵阵凉风。种种迹象都在暗示我已无处可去,只有一条路不得不走:今天,是我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的第一天。
我打开背包的口袋,把所有的东西都翻出来扔在床上。我把塑料袋举起来一倒而空,而后便站在这堆东西旁盯着出神。这些,就是我接下来三个月中要带的所有东西了。
床上有一只袋子,装着我以后用得着的衣物:一件羊毛裤袜,一件长袖保暖衣,一件厚实的带帽羊毛衫,两双羊毛袜,一双薄手套,一顶遮阳帽,一顶羊毛绒帽,两条防雨裤,还有一个质地比防雨裤的材料更结实的防雨袋,里面塞得满满的全是我在接下来14天里需要的食物,这之后我会在一个叫肯尼迪草原的地方收取下一批补给品。床上还有一只睡袋,一把可打开做床的野营椅子,一个矿工使用的那种头灯,五条蹦极用弹力绳,一台饮水过滤器,一个可折叠便携炉,一瓶用大铝罐装好的天然气,一只粉红色打火机,套在一起的大小两只烹锅,一些可对半折叠的炊具,一双我计划在旅途中每天在帐篷里穿的廉价运动凉鞋,一条速干型毛巾,一个带有温度计的钥匙链,一块防水布,一只带把的塑料隔热杯,一个蛇咬伤后使用的药箱,一把瑞士军刀,一台装在人造皮革制的拉链包中的迷你双筒望远镜,一卷荧光色的绳子,一只我还没有学会如何使用的指南针,一本名叫“永不迷失”的有关如何使用指南针的说明书(这本书我本来打算在去洛杉矶的飞机上阅读,但这计划看来是泡汤了),一只扣合的大红色帆布急救药箱,一卷装在自封袋里的卫生纸,一把套在一只上面写着“挖!我喜欢!”的黑色刀鞘中的泥刀,一小袋化妆用具。我还准备了一些我觉得可能会派上用场的个人用具:洗发露和护发素,香皂、润肤乳和除臭剂,指甲刀,驱虫剂,防晒霜,一把梳子和一块天然卫生海绵,一管防水防晒的润唇膏,一把手电筒,一只装有一根香薰蜡烛并另附一根备用蜡烛的金属烛灯,一把折叠锯——这东西我真不知买回来是干什么的——一个装有帐篷的绿色尼龙包,两只32盎司的塑料水瓶,一只能装2.6加仑b水的储水袋,一只打开后可用作背包防雨套的尼龙手套,一块打开可当雨衣用的包成球形的防水布。另外,还有一些我买来应对突发情况的备用物品:备用电池,一盒防水火柴,一张保温毯,一瓶碘片。除去《永不迷失》以外,我还带上了两支钢笔和三本书。一本是《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也就是让我走上这趟旅程的那本旅行手册,由四位作者写成。书中,作者们用平静却严肃的口吻讲述了在步道旅行的艰苦和收获。另一本是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还有一本是艾德里安?里奇的《共同语言之梦》。我还带了一个当日记本用的8英寸×11英寸、200页厚的硬皮素描本,一个装有我的驾照和一小沓钞票的自封袋,一打邮票,一个随意写着几个朋友地址的笔记本,一台标准尺寸的专业35毫米美能达X-700相机,相机附带变焦镜头,一盏备用的闪光灯,以及一架小型折叠式三脚架。这些摄影器材都装在一个加垫的相机包里,足有一只足球那么大。
但讽刺的是,我并不是什么摄影师。
出发前的几个月间,我到明尼阿波利斯一家名叫REI的户外用品超市转了十几次,上述行头的一大部分都是我在那里购置的。在那里购物时,我很难速战速决。很快我就发现,即使小到一个水瓶,若不先考虑到最新的水瓶制作工艺就购买的话,这东西就可能买得不明不白。在购买这类东西的时候,我不仅权衡了不同材料的各种利弊,更要考虑设计的考究。而这些只是我所买的东西里最小的物件。超市店员见到我在超轻型炉灶或帐篷区前时而驻足时而踱步,总会热心地问是否能为我提供些帮助。经过他们的讲解我才意识到,其他要买的东西会涉及更多更繁杂的问题。这些店员们年龄性格各异,对于野外探险的爱好也各不相同,但他们有一个共通点:在聊到户外装备时,每个人都特别能说会道。他们充满热情、耐心细致,讲解时间之长,让我着实受宠若惊。他们真心实意地关心我的睡袋是否装有拉链防咬件,也在意睡袋的面罩是否既能把我舒适地裹住又不致阻碍我的呼吸;他们不无自豪地向我介绍新款的饮水过滤器,真心地为其因使用褶皱纤化玻璃原料而使表面积增加的设计而感到欢欣。他们的专业知识也着实让我受益匪浅,当我终于选定了一款品质上乘、号称具备内支架背包的平衡性和灵活度的格里高利牌混合外支架背包时,我感觉自己真可以称得上是个十足的背包旅行家了。
然而,置身于莫哈维的旅馆房间中,呆望着床上这一摊精挑细选出来的行头时,我才汗颜地发现,自己并不是什么专家。
我把这摊东西推推搡搡地硬塞进背包的每一个空隙中,把包挤得不留一丝余罅。我本想用蹦极弹力绳把食品包、帐篷、防水布、衣物包以及那把打开后可做床的野营椅捆在背包的外侧——也就是外支架上专门用来捆东西的地方——但现在我却发现,其他物件也不得不凑合着绑在外头了。我用蹦极弹力绳把所有我计划随身携带的物品缠好之后,又将凉鞋、相机包、隔热杯以及蜡烛灯系在了绳索上。我将金属泥刀连同写着“挖!我喜欢!”的刀鞘一起卡在了背包的腰带上,然后又将温度计钥匙链固定在背包的一个拉链上。
一切就绪后,我累得汗流浃背。我在地板上坐下,平静地注视着那只背包。突然,我记起还有最后一样东西没带:水。
之所以选择从这里出发踏上旅途,仅仅是因为据我估算,从这里徒步大约100天后正好能够到达俄勒冈州的阿什兰(Ashland)。而之所以原定在阿什兰结束旅程,是因为我对这个城市的印象颇佳,琢磨着那里或许会适合自己定居。几个月之前,我曾用手指循着地图上的步道从北滑向南,计算着路途的距离和旅途的天数。我的手指在莫哈维沙漠西北角的蒂哈查皮道口(Tehachapi
Pass)处停了下来,这里就是太平洋屋脊步道与58号公路的交会处,位于莫哈维镇的附近。然而,直到旅行开始的几周前我才意识到,我的旅途的起点竟位于步道中最为干燥的一段,即便是速度最快、身手最矫健、经验最丰富的徒步旅行者,也不一定每天都能寻到新的水源。对我而言,这段路途上的艰难险阻就更是难以想象了。据我估计,第一处水源距离起点约17英里,我要花上两天时间,因此,我必须带上足够的水才行。
我把两个32盎司容量的水瓶灌满自来水,然后把瓶子装进背包两侧的网兜里,又把塞在背包大口袋里的储水袋拿出来,往里灌了2.6加仑的水。后来我才知道,1加仑水重8.3磅,虽然我不知道上路的头一天我的背包总重是多少,但我知道,仅仅水就足有24.5磅。这24.5磅水像是在对我挑衅一般,那只储水袋活像一只又大又扁的注水气球,时而哗啦啦地乱颤,时而不听话地变形。我试着把它固定到背包上,可它却总是从我的手中滑落到地板上。水袋的四周围有编织带,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蹦极弹力绳从编织带子中穿了过去。我想把水袋固定在相机包、凉鞋、隔热杯和蜡烛灯的旁边,而屡屡失败后我大为光火,气急败坏地把隔热杯摘下来,甩到了房间的另一头。
终于,我将所有要携带的物品安置到了恰当的位置,自己也安静下来。我已万事俱备,准备出发。我戴上手表,将太阳镜的粉红色橡胶套的带子挂在脖子上,戴好帽子,然后看了看我的背包。这背包一下子因为塞满物品而臃肿起来,胖胖的挺招人爱,却又有种自立自主的威严。这背包仿佛被赋予了某种生机,竖直放好后,足足与我齐腰高。有了它相伴,我感到自己已经不再是孤单一人了。我抓住背包,弯下腰想要把它提起来。
而它竟纹丝未动。
我蹲下身来,用更大的力气抓住背包的支架,想把它提起来,但它仍稳若泰山,岿然不动。我用双手环抱住背包,弯曲双腿作支撑,用尽全力呼了一口气,拿出我全部的意志和决心,调动了周身上下的每一丝气力,但仍没让背包挪位。这简直就像在尝试着举起一辆大众甲壳虫轿车,车子看上去挺可爱,仿佛准备好让你去提起它一样。但你当真去提,它却似轮子下生了根一般执拗。
我挨着背包坐在地板上,寻思着该如何为自己解围。如果我在一间带冷气的旅馆房间里都不能把包挪动一尺一寸,那我又该如何才能背着它在崎岖不平的山路和水源稀缺的沙漠中穿行上千英里呢?这简直与痴人说梦无异了!但是,我最终必须设法把这包背起来。我从未想过自己竟会在这里栽跟头,我只是单纯地盘算着只要把旅行的必需品带全,就自然而然地能够背得动。不得不承认,REI超市的店员们在讲解时,确实时常提到装备的重量问题,但我当时只是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我总觉得,与此相比,还有更重要的问题需要我去操心,比如面罩能否在不阻碍呼吸的同时贴合在脸部等等。
我考虑了一下是否要从包里拿些东西出来。但是在我的眼里,这些东西要不是铁定会派上用场的必需品,就是在突发状况来临时必不可少的备用品,一件也不能少。看来,我只能另寻方法来搬我的包了。
我背靠着背包一屁股坐在地板上,用双肩穿过背包的肩带,把胸部的固定带绕过胸部扣好,然后深吸了一口气,前后晃动以增加我的动量。最后,我使尽全身的力气向前扑去,用双手和双膝着地作支撑。背包已经离开了地板,它仍重得像一辆甲壳虫轿车,但现在它已成了一辆停在我身上的甲壳虫。我四肢触地,暂缓了一下,找到平衡后,我用手扒着金属冷气机,用双脚支撑着努力站起来。身体直立到一定程度后,我像举重一样,一用力,直起了身体。由于这沉甸甸的重量,背包的支架随着我身体的直立而嘎吱作响。当我站起来的时候——或者说,我根本谈不上直立,只能弓背而立——我发现手中竟握着一块刚才在挣扎中不小心从冷气机上扯下来的通风板。
我根本没法把通风板重新安到冷气机上,其实安装通风板的槽口触手可及,在我看来却远在天边。我把通风板倚墙摆好,又扣上了背包的臀部固定带。我在房中踉踉跄跄地挪着步,哪怕是往哪个方向轻轻一偏,我的重心便会朝那个方向倒过去。背包的重量压得我肩头阵阵酸痛,于是,我将臀部的带子紧了又紧,想要分担一些肩膀的承重。臀部的固定带深深钳住了我的身体,把我身上的肉勒得像鼓胀的气球一般从身体两侧往外溢了出来。背包像堵墙一样立在我背后,比我的头顶高出一大截,又如一把老虎钳一样从头一直紧紧抵到我的尾骨处。这感觉真不怎么好受,可能这就是当徒步旅行者的滋味儿吧。
而当徒步旅行者究竟是何滋味儿,我自己也是一头雾水。
我唯一明白的是,出发的时间到了。于是,我打开房门,走进了阳光中。
旅途
那天清晨,我离开金橡泉继续上路。又一次背上了24.5磅重的水,我发觉我从中寻到了一种不可名状、带有怀旧情愫的乐趣。虽然旅途劳顿,艰险不断,但我开始渐渐注意到了身旁点点滴滴的美好事物,也感受到了大大小小的景致带给我的惊喜:比如在步道上与我擦身而过的沙漠之花的色彩,还有夕阳落山时那一抹苍穹的壮丽。我正陶醉于周围的美景之中,却突然绊在了一块鹅卵石上,向前扑倒在地。我摔倒的势头如此之猛,让我猝不及防。整整一分钟过去了,我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腿上的伤灼痛难耐,背上的千斤重压将我死死地抵在地面上。我从背包下钻出来,检查了一下伤势,发现身上划出的一个大口子血流如注,伤口处肿起了一个拳头大小的鼓包。我把珍贵的水在伤口上滴了几滴,尽量把伤口上的碎石和泥土拍打干净,然后用纱布在伤口处按了一会儿。伤口凝血之后,我才又一跛一跛地上路。
在那天下午剩余的途中,我聚精会神地盯着脚下的路,生怕一步没踩稳再摔个马趴,没想到却误打误撞地发现了我已经寻找几天的东西:美洲狮的脚印。这头狮子的爪印在沙土地上排列了大约四分之一英里之远,印迹清晰可辨,显然它在不久前沿着与我相同的方向从这里走过。每隔几分钟,我都会停下来四处张望一下。除了星星点点的绿色之外,映入眼帘的几乎全是一派金棕色,和美洲狮身上的毛色别无二致。我继续前进,脑中浮现出最近读到的一篇报道:三个加州女性在前一年于不同时间和地点分别被美洲狮咬死了。我又忆起童年时看过的自然纪录片节目,节目中说,猎食者会把一群猎物中看上去最孱弱的个体挑出来,作为袭击的对象。毫无疑问,这“最孱弱的个体”非我莫属,而那最有可能被野兽分尸的也是舍我其谁了。我哼唱着脑中浮现的《小星星》和《乡村路带我回家》两首小曲,一面希望用这颤抖的声音把狮子吓跑,一面又担心此举会不会让狮子注意到我的存在,好像我腿上的血痂和几天没洗澡的身体发出的臭气还不足以把它招来似的。
我环视一下周边变化了的地貌,发觉自己已经走出了不短的距离。周围的景致依旧干燥,仍是灌木丛和鼠尾草的天下,但莫哈维沙漠标志性的约书亚树却已渐渐稀少了,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的刺柏、矮松和胭脂栎。我偶尔会穿过野草肥沃的草原,茂密的野草和枝叶蓊郁的大树于我而言都是一剂剂的定心丸,因为它们喻示着生命和水源,也向我暗示:我也能如此茁壮地生存下去。
一棵倒下的树切断了我的道路,也切断了我对生命坚定不移的信心。这棵树横倒在步道上,粗壮的树干架在半空中。我既不能从下面钻过去,也无法从上方越过去,而我背上沉重的背包更是让我难上加难。绕过树走同样也行不通,因为步道一边的坡度太陡,而另一边的灌木又太过浓密。我站立了许久,试图想出一个办法。无论有多么困难,我都非得过去不可。要么前进,要么折回莫哈维的旅馆,只有这两条路可走。我想起了我那18美元一晚的旅馆房间,心中的向往简直冲昏了头脑,让我全身都满溢着返回去的欲望。我退回树旁,解开背包的背带,将包推过粗糙的树干,尽量让背包轻轻落地,生怕里面的储水袋会因为与地面的冲撞而破裂。然后,我也扒着树干爬到了另一边。由于跌跤而摔得伤痕累累的手,无奈又一次被蹭破了皮。在接下来的1英里路途中,我又遇到了三棵被风刮倒的树。越过这三座障碍之后,我小腿上的结痂重新绽裂开来,鲜血直流。
上路第五天的下午,我在步道上一段陡峭的窄路上行走时,突然抬眼看到了一只硕大长角、皮毛棕黄的动物向我直冲而来。
我惊呼一声:“麋鹿!”其实,我清楚地知道,这动物并不是麋鹿。但惊吓之中,我哪还顾得上辨认这是什么动物。麋鹿是我脑中能够想出的与这头野兽最接近的动物了。那动物向我步步逼近,我不禁又一次喊道:“麋鹿!”然后便连滚带爬地钻进一簇沿着步道生长的石兰和胭脂栎丛中。我扛着碍手碍脚的背包,使出吃奶的劲儿,钻进了枝叶尖利的灌木丛中。
就在往灌木丛里爬的节骨眼儿上,我突然想起了这头野兽的名字。原来,马上就要与我火星撞地球的,是一头得克萨斯长角公牛。
我一面抓住绑在背包支架上的连着世界上最响亮口哨的黄绳,一面大声喊着:“麋——鹿!”我摸到口哨,把口哨送到嘴边,闭上双眼,拼命猛吹,直到不得不停下来呼吸为止。
待我睁开双眼,公牛已经消失不见了。
而在慌乱之中,我右手的食指蹭到了石兰灌木那锯齿状的枝上,指尖上的皮肤和公牛一样,也消失不见了。
我发现,那年夏天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旅行的途中,有一件事情让我感悟良多。而同时,这件事情也与世间万物一样,不费什么力气就能一语道破,那就是:我并没有选择的余地,时常要硬着头皮去做自己最不愿意做的事情,没有退路可逃,也没有放弃的权利。无论灌下多少马提尼酒,无论抽掉多少香烟,我都没法掩盖这个事实。我紧紧抱住灌木枝,试着把流血的手指包扎起来。我尽量不发出声响,生怕把公牛再招引回来。我考虑了一下眼下的出路,但却没有想出什么新招儿。出路还是那两条,我可以沿着原路返回,也可以朝着既定的方向坚持走下去。由于我在吹口哨时没有睁开眼睛,因而并没有看到那头公牛刚刚是往哪个方向跑的,而它朝前后哪个方向跑的可能都有。形势并不很乐观,面对这头公牛,我可以选择被吓得后退,或是被激励着继续前进。
于是,我选择了继续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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