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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教材的最大特点在于突出法学的应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力求与现行最新的立法、司法解释及法律实务相一致。本套教材强调对现行最新的立法、司法解释进行介绍和分析,强调联系司法实务中的新老问题进行论述。
2.力求与最新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相一致。司法考试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职业资格考试,但每年有大量的法律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无法通过司法考试。本教材力图使教学内容与司法考试紧密相联。
3.力求用简洁、实用的事例说明深奥的原理和规范。在每一本教材中都努力用简洁的文字、实用明晰的案例对基本原理和法律规范进行说明,使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读懂教材,并结合历年司法考试试题加以分析。
4.力求结合最新的研究成果和立法动态。立法、司法和法律实务是动态、发展的。本套教材密切关注和把握改革发展的方向与趋势,努力结合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使法学理论应用于法律实务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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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李永军,男,1964年10月生,山东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1995年获国家博士后优秀研究奖;1998年获霍英东科研基金资助;1997—1998年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2000年被评为曾宪梓教学奖一等奖;2001年被列入北京“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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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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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二章 民事权利通论
第三章 自然人
第四章 法人
第五章 法律行为
第六章 代理
第七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八章 物权通论
第九章 所有权
第十章 用益物权
第十一章 担保物权
第十二章 占有
第十三章 债的概述
第十四章 债的履行
第十五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第十六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第十七章 合同概述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章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第二十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章 合同责任
第二十二章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二十四章 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二十五章 技术合同
第二十六章 知识产权概述
第二十七章 著作权
第二十八章 专利权
第二十九章 商标权
第三十章 婚姻家庭
第三十一章 继承概述
第三十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三十三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
第三十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五章 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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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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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
一、民法的概念
对于什么是民法,学者之间有不同的表述。德国学者梅迪库斯指出:“民法”译自拉丁文的“市民法”(ius civile)。在罗马法中,“市民法”这个概念具有多种含义。在中世纪,“市民法”是一个与“教会法”相对的概念。法国大革命后,“市民”被理解为“公民”。所谓民法,是指适用于全体人的法,是一个无等级社会的法。
我国学者一般认为:民法是调整社会平等成员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这一概念作以下说明:
1.民法调整的对象是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是自然人基于彼此的人格和身份关系而形成的相互关系,是人格关系与身份关系的合称。财产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基于财产而形成的相互关系。
民法调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结果,即是民法上的人身权与财产权。
2.这种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仅仅限于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既可能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也可能发生在非平等主体之间。例如,财政关系、金融管理关系等。只有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或者人身关系才可能被民法所调整。
二、民法的特征
(一)民法是身份平等的阶层的法律
民法是身份平等的阶层的法律,所以,德国学者称之为适用于全体人的法,是一个无等级社会的法。
(二)民法为属地法
从上面的历史考察可以看出,既然将民法称为“市民法”,它当然就具有属地法的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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