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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战争只能根据概然性的规律推断。
★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
★消灭敌人军队的企图是战争的长矛。
★战争理论不是死板的规定而应是一种考察。
★运用战争史例的两条原则:一是必须详举史例,二是尽量选择最近的史例。
★精神要素是战争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民众战是战争发酵过程的扩大和加强。
★进攻和防御两种作战形式是相互交错的。
★战略上最重要又简单的准则是集中兵力。
內容簡介:
《战争论》是西方近代军事理论的经典,被誉为影响历史进程的100本书之一。全书分为八篇,作者揭示了战争从属于政治的本质,指出了人的因素尤其是精神力量的作用,阐述了战争性质向民众战争转变的历史趋势,探讨了战略和战术、进攻和防御、战争的目的和手段之间的辩证关系,提出了集中优势兵力歼敌等理论。
实际上,《战争论》是一部未完成的著作,但这并不影响它的地位。克劳塞维茨运用德国古典哲学的辩证法考察战争问题,系统总结战争经验,在战争的概然性、战争与政治的关系、精神因素的作用、民众战争、集中兵力等许多方面有精辟论述,其内容、思想对当今的战争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關於作者:
卡尔·冯·克劳塞维茨(Carl Von Clausewitz,1780~1831年),德国军事理论家和军事历史学家,普鲁士军队少将,毕业于柏林军官学校。曾因不满普鲁士国王同拿破仑一世结盟,转到俄军任职。后回归普军,参加过利尼会战。1818年5月起任柏林军官学校校长,任期12年,其间晋升陆军少将。1831年5月任驻波兰边境普军参谋长,同年11月卒于布雷斯劳。克劳塞维茨去世后,他的妻子于1832~1837年整理出版了《卡尔·冯·克劳塞维茨将军遗著》,共10卷,1~3卷为《战争论》,其余为战史著作。
目錄 :
作者自序
初版序
出版说明
第一篇 论战争的性质
第一章 什么是战争
第二章 战争的目的和手段
第三章 军事天才
第四章 战争中的危险
第五章 战争中的劳累
第六章 战争中的情报
第七章 战争中的阻力
第八章 结束语
第二篇 论战争理论
第一章 军事艺术的区分
第二章 关于战争理论
第三章 军事艺术或军事科学
第四章 方法主义
第五章 批判
第六章 关于史例
第三篇 战略概论
第一章 战略
第二章 战略要素
第三章 精神要素
第四章 主要的精神力量
第五章 军队的武德
第六章 胆量
第七章 坚忍
第八章 数量上的优势
第九章 出敌不意
第十章 诡诈
第十一章 空间上的兵力集中
第十二章 时间上的兵力集中
第十三章 战略预备队
第十四章 兵力的合理使用
第十五章 几何要素
第十六章 军事行动中的间歇
第十七章 现代战争的特点
第十八章 紧张与平静——战争的力学定律
第四篇 战斗
第一章 引言
第二章 会战中的战术
第三章 浅谈战斗(一)
第四章 浅谈战斗(二)
第五章 战斗的价值作用
第六章 战斗的持续性
第七章 战斗成败的关键时刻
第八章 战斗是否需经双方同意
第九章 主力会战(一)——决定主力会战胜负的时刻
第十章 主力会战(二)——胜利的影响
第十一章 主力会战(三)——会战的使用
第十二章 利用成功的战略手段
第十三章 会战失败后的退却
第十四章 夜间战斗
第五篇 会战
第一章 引言
第二章 战区、军团和战局
第三章 兵力对比
第四章 各兵种的比例
第五章 军队的战斗队形
第六章 军队的一般配置
第七章 前卫和前哨
第八章 先遣部队的行动方法
第九章 野营
第十章 行军(上)
第十一章 行军(中)
第十二章 行军(下)
第十三章 舍营
第十四章 给养
第十五章 作战基地
第十六章 交通线
第十七章 地形
第十八章 制高
第六篇 防御
第一章 进攻和防御
第二章 进攻和防御在战术范围的比较
第三章 进攻和防御在战略范围的比较
第四章 进攻的向心性和防御的离心性
第五章 战略防御的特点
第六章 防御的手段
第七章 防御和进攻的相互作用
第八章 抵抗的方式
第九章 防御会战
第十章 要塞(上)
第十一章 要塞(下)
第十二章 防御阵地
第十三章 筑垒防线、筑垒阵地和营垒
第十四章 侧面阵地
第十五章 山地防御(上)
第十六章 山地防御(中)
第十七章 山地防御(下)
第十八章 江河防御(上)
第十九章 江河防御(下)
第二十章 沼泽地防御和泛滥地防御
第二十一章 森林地防御
第二十二章 单线式防御
第二十三章 国土的锁钥
第二十四章 翼侧活动
第二十五章 向本国腹地退却
第二十六章 民众武装
第二十七章 战区防御(一)
第二十八章 战区防御(二)
第二十九章 战区防御(三)——逐次抵抗
第三十章 战区防御(四)——不求决战的战区防御
第七篇 进攻
第一章 从进攻与防御的关系看进攻
第二章 战略进攻的特点
第三章 战略进攻的目标
第四章 进攻力量的削弱
第五章 进攻的顶点
第六章 消灭敌人军队
第七章 进攻会战
第八章 渡河
第九章 对防御阵地的进攻
第十章 对营垒的进攻
第十一章 山地进攻
第十二章 对单线式防线的进攻
第十三章 机动
第十四章 沼泽地、泛滥地和森林地的进攻
第十五章 寻求决战的战区进攻
第十六章 不求决战的战区进攻
第十七章 对要塞的进攻
第十八章 对运输队的攻击
第十九章 对舍营的敌人军队的进攻
第二十章 牵制性进攻
第二十一章 入侵
第八篇 怎样计划一场战争
第一章 引言
第二章 绝对战争和现实战争的区别
第三章 战争形态的内在联系 ——关于战争目的的大小和使用力量大小的
关系
第四章 进一步探讨战争目标(一) ——打垮敌人
第五章 进一步探讨战争目标(二)——有限目标
第六章 政治
第七章 有限目标的进攻战
第八章 有限目标的防御战
第九章 以打垮敌人为目标的战争计划
作者简介
內容試閱 :
第一章 什么是战争
一、引言
在谈到战争的时候,我想先从简单的概念入手,比如战争的各个要素;然后再进入比较上层的概念,比如战争的各个部分或是构成战争的每一个环节;最后,我们再站在全局的角度笼统地研究战争这个整体的意义。这也是符合我们认识事物的一般顺序的。但无论如何,我们首先要接触的还是战争的性质的问题,毕竟在某种情况下,我们要先对整体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才能考虑其它的部分。
二、定义
在本文中,我们并不打算开篇就给读者们介绍那些枯燥无味的政论式的定义。只打算谈谈战争的基本要素——搏斗。战争无非是扩大了的搏斗。如果我们把一场战争简化为两个人之间的搏斗,我们可以做出如下的联想:每一方都力图用体力迫使对方服从自己的意志。他的直接目的便是打垮对方,使对方不能再做任何抵抗。因此战争是迫使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
那暴力又是什么呢?它是在科学技术的成果的帮助和武装下增强自身力量的一种方式。而这种方式又很少受到国际法惯例的限制。这些限制与暴力同时存在,但在实质上并不能削弱暴力的力量。所以,战争的特点表现为:物质暴力(这是暴力的最主要的一种形式,精神暴力只存在于国家和法的概念之中)是主要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是目的。为了实现这个目的,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让敌人丧失反抗的能力。因此战争的目标又可以解释为,使敌人无力抵抗。而这个目标已经代替了前述的目的,并且战争的目的已经作为一种不属于战争的东西而被逐渐排除到战争的定义以外了。
三、最大限度使用暴力
那些心地善良的人心里肯定有这样的一种想法,那就是这世界上一定存在着一种不必付出巨大的人员伤亡的代价就能打败敌人的巧妙的方法,而且他们认为这才符合他们心中对军事艺术发展的理解以及发展方向。
然而我要告诉你们的是,这种方法虽然听起来很诱人,但它却是一种非常可怕的错误观念。因为在战争这种危险的事物中,这种“仁慈”的思想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虽然在战争中,我们提倡物质暴力,但这绝不意味着这种思想就失去了光芒。
所以,在一场战争中,如果有一方能够不怕流血和牺牲地往前冲的时候,他通常会赢得胜利。在胜利的诱惑下,另一方也必然会拼死一战,于是,战争的双方就趋向了极端。而这种极端的趋向便是在内在的想要征服对方的意志的牵引下,不断喷薄而出的。
还有人怀着这样一种心态,那就是文明民族所发动的战争一定会比野蛮落后的民族所发动的战争给世界带来的破坏性要小得多,其实这与战争本身也是没有关系的。因为这是由交战双方所处的社会状态和国家关系所决定的,这是在战争开始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客观事实。因此,那种关于缓和因素也属于战争哲学的理解也是错误的。
敌对情感和敌对意图是构成人与人之间斗争的两种不同的要素。而把敌对意图当作我们为战争作定义的主要着力点,主要是因为它是一种带有普遍性的近乎本能的仇恨感。可以说缺少敌对意图的战争是无法想象的。有些时候,敌对意图是一种与敌对感情完全无关的概念。
在那些野蛮落后的民族中,感情的因素是他们发动战争的重要因素,而在文明社会中,引发战争的主要因素则是出于理智的意图。但这两种不同的表现与野蛮和文明并没有太多必然的联系,它受制于当时的社会状态和制度。所以这种差别并不是普遍的,只是占的比例较大而已。总而言之,就算战争的双方都是文明国家,双方也可能因仇恨而引发大规模的冲突。
由此可见,那些把文明民族之间的战争看成是简单地由理智而引发的行为的观念也是不正确的。在这种观念的诱导下,我们会产生这样的推理,因为交战国是理智的,那么战争就会摆脱激情的影响,最后我们干脆都不需要军队等物质暴力的对抗了,只需要计算一下双方的兵力对比就可以评估出战争的结果了。这更是一种对战争的极大的误解。
虽然目前的理论已经开始倾向这种观点,但最近的几次战争纠正了人们的观点。战争是一种暴力的行为,因此,它们同感情是脱不了干系的。即使某次战争不是因感情而引起,那它也会与感情有或多或少的关系,而决定这种关系大小的因素就是利害关系,而不是决定谁的文明程度更高。
如果我们发现文明民族在战争中会尊重生命,不会滥杀俘虏,也不会破坏人类生存的家园,那是因为,他们在战争中更多地应用了智力,学会了更有效地使用暴力的方法。这种方法比粗暴地发泄更有艺术性的效果。
各种新式武器,如火药和火器的发明和不断改进,已经充分地证明了一点,文明程度再怎么提高,人们头脑中的关于打仗要消灭敌人的意识也不会泯灭。现在,让我在此重申我的观点:战争永远是一种充满了暴力的行为,而这种暴力是没有限制和限度的。因此,交战的过程中,任何一方都会拼命地使用暴力。这样的后果是,双方都走向了一种极端。这是我们所遇到的第一种相互作用和第一种极端交战的每一方都使对方不得不像自己那样使用暴力,这就产生一种相互作用,从概念上讲,这种相互作用必然会导致极端。这是我们遇到的第一种相互作用和第一种极端。
四、让敌人无力抵抗才是我们的目标
前文已经说过,使敌人丧失抵抗的能力是战争行为的目标。现在我要强调的是,这一点至少在理论上是必须的。而要想让凶悍的敌人屈从于我们的意志力,那么我们必须要让他们明白,在他们的处境之下,即使做出更大的牺牲也是于事无补的,并且这种不利的处境不是一时半会儿的,否则的话,敌人就会耐心地等待时机的好转而做暂时性的坚守。
因此,我们的任何军事行动的目的就是让敌人的处境更加凄惨,至少在理论上是这样的。敌人所面临的最不利的处境当然就是毫无抵抗能力了。因此,要想让敌人真正服从我们的意志,就必须让他们真正无力抵抗,或者陷入势将无力抵抗的地步。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战争行为的目标必然始终是打垮敌人或解除敌人的武装。战争之所以能够展开,就在于其中的一方不会绝对地忍受另一方的暴力,因为战争是两股活的力量之间的冲突,它并不是一活对一死的冲突行为。明白了这一点,前文所说的战争行为的最高目标就应该成为交战双方必要考虑的条件。这便是另一种相互作用。
在我们没有失败的时候,我们肯定会有被敌人打垮的担忧,于是我们就得像敌人攻击我们一样勇猛地还击他们,因为他们也存在和我们一样的担忧。这便是第二种相互作用,它会导致第二种极端。
五、尽可能多地使用力量
要想把敌人打败,我们就要先揣度敌人的抵抗力,然后用更大的力量将他们打垮。而敌人的抵抗力是由两个相互联系的因素的乘积所决定的,这两个因素就是抵抗方式的多少和意志力的强弱。现有手段的多少是可以确定的,因为它有数量可作根据(虽然不完全如此),可意志力的强弱都难确定,我们只能从战争动机出发,来判断对方意志力的坚定程度。如果这种乘积能被我们估计出来的话,我们也就知道了敌人的抵抗力的大小,那么我们就可以知道自己应该以多大的力量来战胜敌人了。起码我们也知道
要把我们的力量增强到一个怎样的程度了。
可是我们的方式敌人也会采用,因此他们也会这样做,这样一来,战争就又形成了一个新的竞争。从纯概念上讲,它又必然会趋向极端。这就是我们遇到的第三种相互作用和第三种极端。
六、现实给予我们的修正
在思维的抽象世界里,思考活动在走到极端之前是绝不会停止的。这是由思考的对象所决定的,这个对象是一场有自己的规律并且除了听从于自己本身的规律以外,不受任何其他规律所束缚的那些力量的冲突。因此,我们要想在战争这一纯概念中为明确的目标和使用的手段找到一个绝对的点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在经常不断的相互作用中,走向极端,就会陷入不可捉摸的概念游戏之中。
如果我们非要坚持这种追求极致和绝对的态度,而不考虑现实的困难一定要遵循的那些逻辑公式,抑或在任何情况下都随时准备着应付极端情况而付出最大的代价和力量的话,那这种理论无非是纸上谈兵,一点也不适用于现实世界的斗争。
退一步说,即使我们所要付出的最大力量是一个能求出来的绝对数值的话,我们也得承认的一点是,人的感情是很难被这种逻辑幻想所左右的。如果我们真的被它所左右的话,那么我们一定会造成有生力量的浪费,这也会同治国政策的其他方面产生抵触。另外,这种逻辑还要求人们必须发挥出同既定的政治目的不相称的意志力。而这种要求的机会是无法实现的,因为人的意志力不是从逻辑思维中想当然地获得的。
如果我们能及早地从抽象世界中抽离,而转入现实世界的怀抱的话,我们就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因为抽象世界中的一切都被我们主观地想象得足够完美了,我们也会以为作战的这一方同那一方一样不仅在追求完善,而且正在达到完善的地步。然而现实世界是这样的吗?如果想这样的话,除非发生下列的情况:
(1)战争是和以前的生活完全没有关系的、突然发生的冲突;
(2)战争的结果单纯由一次决战或是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所决定的;
(3)战争的结局是绝对的,并且这个结局不受战后的政治形势所影响。
七、战争不是孤立的冲突
关于前文中讲述的第一点,我们的看法是,处于敌对状态的两方,任何一方对于另一方来说都不是抽象的,即使是意志,这个在抵抗力中看似不受外界事物影响的因素也不是抽象的。意志也不是完全不可知的,从今天我们可以推断出他的明天。
战争无论是发生还是扩大都不是瞬间的事情。因此交战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根据对方所采取的行动来判断对方,这种判断不是根据对方应该做什么而得出的。
人没有十全十美的,而正是这种人格上的缺陷成了一种缓和的因素。
八、战争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前文所述的第二点,我们的看法是这样的:
如果一场战争中真的只有一次或是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的话,那么这种为决战而进行的准备就一定会趋向极端,因为任何一点差池都会造成交战过程中无法弥补的遗憾。并且,在现实的情况中,能够作为衡量这种准备的根据,最多也就是我们对敌人的战备情况的了解,其他的因素则又是抽象茫然的。但战争的结局若是一系列连续行动的结果的话,那么前一行动或是战争中的现象则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下一个行动的风向标。这样,抽象概念就被现实世界所替代了,向极端方向发展的趋势也会得以缓和。
但是,如果我们能在一场战斗中全部使用所有战争的手段的话,那么每次战争都会成为一次决战或是几个同时进行的决战。如果第一次战斗失利了,那么这些手段就会退出以后的战斗中。所以,如果交战双方在第一次决战时就全部使用了那些手段,那么,任何一方都不要设想还会有第二次的决战了。因为以后所进行的一系列的军事行动,实际上都源于第一次的行动,只不过是它的延时战而已。
我们应该早已看到,在进行战备的时候,现实世界早已代替了逻辑的思维世界。现实的尺度早已替代了那种极端的假设,因此,交战双方在相互作用的影响下,都不会使出自己的最大力量,更加不可能在交战之初就动用自己的全部力量。
而一方的全部力量,可以从它自身的性质和使用特点来说,它们也不可能同时被投入到战争中。所谓的全部力量,包括:军队、包括土地和居民等概念的国土以及它的盟国。
包含了土地和居民在内的国土因素除了是军队力量的直接来源,本身也会对战争起到关键的作用,当然这里说到的国土是跟战区有关的那一部分。
虽然我们可以在战争中一次性地投入所有的部队力量,但是如果想把整个国家的全部力量,比如要塞、河流、山川和人民的力量都同时发挥出来的话,这是不大可能的。除非这个国家小到战争一开始就到了席卷全国的程度。另一方面,同盟国的参与和帮助也不是交战国的一方能够决定的,同盟国一般都在战争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才插手,而它们的目的也许只是为了保持某种平衡而已。这是由国际关系的实质决定的。
千万不要小看这部分不能立即使用的力量,有时候它在全部力量中所占的比例,比你想象的要大得多。因此,如果你在第一次决战中就动用了全部力量的话,双方力量均势就会遭到严重的破坏。不过这种均势是可以被恢复的。以后我们会详细讲解这个问题。现在我要说的是,把所有力量同时投入战争是不符合战争的本质的。当然在第一次决战中我们依然要加强我们的力量,因为谁也不想承担失利的恶果。虽然第一次决战不是最后的一次决战,但是如果战争的规模很大的话,那么它对后面的决战所起的作用也就会更明显。
正是因为以后的决战,人们一般不会把所有的力量都投入到第一场战斗中。这样,就造成了一种局面,交战双方只要有一方因为存在弱点而没有把全部的力量使出来,那么另一方就有回旋和缓和的余地。正是这种相互作用,极端的趋势又回到了按一定尺度使用兵力的范围内。
九、结果也不是绝对的
最后要说明的一点是,整个战争的最后结局,也不是绝对的。战败的一方会把失败看作是一种可以挽回和改变的暂时的不幸。这样的看法,无疑会缓和战争的紧张程度和力量使用的激烈程度。
十、现实中的概然性代替了逻辑思维中的极端概念
由上述理论可知,战争这一行为早已摆脱了力量的使用总是朝着最大化的方向发展的趋势和法则。既然对方都不追求极端了,那我方就更没必要追求极端而使用全部的力量了。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判断的方式来确定我方应该投入的力量的数值。当然这个判断只能从现实世界的现象所提供的资料和概然性的规律来得出。现在敌对双方不再是抽象的了,而是具体可知的国家和政府;战争也不再是抽象的概念了,而是特定的行动过程。人们就完全应该相信那些基于现实材料所得出的结论了。
这样,交战国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根据对方的特点、战备情况以及它们的国际关系,按照概然性的规律来推断出对方的行动方向,从而确定自己的主攻方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