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民法典1000问
》
售價:NT$
454.0
《
国术健身 易筋经
》
售價:NT$
152.0
《
古罗马800年
》
售價:NT$
857.0
《
权力与相互依赖(第四版)(中译本修订版)
》
售價:NT$
658.0
《
写出心灵深处的故事:踏上疗愈之旅(修订版)(创意写作书系)
》
售價:NT$
301.0
《
控制权视角下的家族企业管理与传承
》
售價:NT$
398.0
《
冯友兰和青年谈心系列
》
售價:NT$
762.0
《
利他主义的生意:偏爱“非理性”的市场(英国《金融时报》推荐读物!)
》
售價:NT$
352.0
|
編輯推薦: |
这是一套较为全面介绍中国传统孝文化的通俗读物。它分别从孝与家国伦理、孝与社会风俗、孝与古代法律、孝与古代养老、孝与古代教育、孝与古代旌表制度、孝与古代选官制度和孝与古代丁忧制度八个方面论述了孝在中国传统社会的作用和影响。通过作者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传统孝文化的博大精深,并从中发现孝文化的现代价值。
|
內容簡介: |
本书讲述了历代以孝选官的制度。先秦时期“孝治天下”的观念还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 “以孝选官”也尚处于萌芽状态。汉代在选官制度上体现出对孝的提倡,汉惠帝、吕后开汉代“举孝授官”之先河。汉代以后,“以孝选官”的现象承袭相沿,继续存在于历代选官的体系中。但此后的几百余年间,孝道观念时而淡薄时而强化,“以孝选官”的分量也随之变化,这也暴露出了这一制度的弊端。
|
關於作者: |
张晓,女,祖籍山东省泰安市,历史学硕士,现为山东省济南市山东大学附属中学历史教师,参与《山东重要历史人物》的编写,独立发表学术论文及教学论文十余篇。
侯吉庆,男,祖籍山西省平遥县,历史学硕士,现为山东省烟台市福山第一中学高中历史教师,参编《山东通史》、《山东六十年纪事》、《山东重要历史人物》等著作,独立发表学术论文及文学作品十余篇。
|
目錄:
|
第一章“孝”,没那么简单——古代为何以“孝”选官
一“孝”是诸德之本
二“孝”是修身立身之基础
三“孝”是齐家治家之良方
四“孝”是君主治国之道
五“孝”与“忠”相得益彰
第二章 以“孝”选官初露端倪——先秦选官制度中“孝”思想的萌芽
一 虞舜以孝赢天下——禅让制中隐含的“孝”
二“才能”固重要,“贤德”不可抛——选贤任能制下的“孝”思想
三 孔子做官的深层剖析——为尽“孝”道
四 赵威后眼中的“孝”与选官
五“润物细无声”——儒家“孝道”对选官制度的影响
六《吕氏春秋》中蕴含的选官思想
第三章“孝治天下”——秦汉时期以孝选官蔚然成风
一 汉惠帝、吕后开汉代“举孝授官”之先河
二 从“缇萦救父”看汉文帝对“孝”的态度
三 做官也有捷径——汉武帝之“举孝廉”
四 谁说年龄不是问题?——汉顺帝对“举孝”的年龄限制
五 为已死皇帝守陵而得官——最为荒诞的以孝选官
六 徒有虚名的孝——“举孝廉,父别居”
七“举孝”也担风险——官员“举孝失职”,亦受惩处
八“与时俱进”——汉代举孝选官政策的调整
九 名医华佗为何拒绝以“孝廉”入仕?
十《孝经》对汉代选官制度的影响
第四章“非主流”——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以孝选官
一 以孝为标准的选官制度
二 孝悌观念的深入人心
三 结语
第五章“孝义道德”隐藏下的现实政治利益——隋唐时期的以孝选官
一 冠以“孝悌”名称的考试科目——孝悌廉让科和孝悌力田科
二 传统“唯孝唯悌”选官方式的延续
三 赐官于孝子——家族的孝悌声誉对以孝选官的影响
四 官员孝行卓著助其步步高升
五 韦氏兄弟孝德卓著得官运亨通
六 官场中扭曲人性的孝
七 白居易母亡作诗惨遭贬官
第六章“承袭相沿”——宋元时期的以孝选官
一 孝德与才学兼具——宋朝“孝悌”选官的重要原则
二 孝悌行为与仕途命运
三 包青天的孝行孝道
四 丁忧制度与选官
第七章 明清时期的以孝选官
一 明朝的孝文化
二 明清时期孝文化的发展
三 明清时期以孝选官
四 明清时期官吏的尽孝问题
第八章 以孝选官的批判性继承与其时代价值
一 批判性地继承孝文化
二 孝文化的时代价值
参考文献
|
內容試閱:
|
第一章“孝”,没那么简单——古代为何以“孝”选官
一“孝”是诸德之本
孝是中国传统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它,中国就没有所谓的伦理道德。中国传统的伦理实际上是三位一体,血缘——宗法——政治伦理的统一。孝从产生之初,就被血缘之情和宗法意识打上了深深的烙印。汉朝时期,推崇“以孝治天下”,统治者将“孝治”从理论设想正式推向了实践的舞台。由此看来,孝本来就是维系血缘之情的纽带,又是作为人修身立身的根本,同时,孝还是君主治理天下、巩固统治的重要手段,因此可以说,孝是修身养性之基础、齐家治家之良方、君主治国之根基。
在传统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孝的观念随着历代学者的阐述和统治者的推崇而逐渐渗透到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如选官制度、古代法律、古代教育,等等,这恰恰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孝”在传统道德中的影响力。
(一)孝是儒家伦理的核心
中国文化博大精神,包罗万象,文化的中心当属儒学。当儒学思想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后,孝道则理所当然地成为封建统治集团维护自身统治的武器。儒学的核心是“仁”,而仁爱的精神,则完全是由孝道出发的,因此可以这么说,孝既是儒家伦理的核心,亦是中国文化的核心。
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在阐述“仁”的思想时曾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也”(《论语学而》),孔子将孝与仁、孝和悌结合起来,认为子女对父母的孝,是仁的基本表现,也是仁的根本。孔子将仁建立在孝的基础上,使其创立的儒家学说有了更加牢靠的根基,也成为后世崇孝的重要原因。
从儒家孝道的主要内涵来看,它既是一种伦理道德准则,体现了亲亲、尊尊的基本道德规范,同时它也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是支配人们日常行为、评判人们品行的准则。孝从最初的家庭伦理延伸到社会领域和政治领域,用来协调小到家庭、大到社会、国家当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为恪守孝道不但会和睦家庭甚至整个家族,而且能使人际关系更加和谐、畅达。如果全社会都恪尽孝道的话,整个社会就会稳定,就能实现“孝治天下”了。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在成为孝子贤孙之后,会成为个人通往仕途的强有力的筹码。由此可见,人在一生当中,既是家庭中的一员,又是国家的子民,因此,人们一生都处于孝道意识的范围中,从而很好地维系和强化了社会等级秩序。
儒家的“孝治”所主张的不仅仅是“孝亲”,还要用“孝亲”的精神,推及于治国、平天下。因此,自汉代以来,儒家思想即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备受统治者的推崇。而作为儒家伦理思想核心的“孝”,被统治者拿来作为选拔官员的工具就不足为奇了。
(二)孝与诸德的关系
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经几千年的沉淀后,孝的观念已经深深地植根于每一个华夏儿女的心中,成为人们恪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先秦儒家强调“百善孝为先”,认为孝是诸德之首,换句话说,孝是一切道德品行的根本。人世间诸多美德,绝大多数都是由“孝”而衍生出来的。孔子的弟子曾参可以说是继孔子之后儒家孝理论的集大成者,也是参透孔子“孝是诸德之本”的第一人。他曾经从仁、义、忠、信、礼、行、强、乐八个方面全面阐述了“德本论”。由此看来,曾子把“孝”置于极其尊贵的位置,认为“孝”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是实现一切善行的根本和力量源泉。而在战国时期吕不韦及其门客编撰的《吕氏春秋》中,更是把“德之本”的观念发展到了极致。放眼望去,在众多美德当中,除了孝,又有谁能获得如此高的赞誉呢?
《孝经》认为:“夫孝,德之本也。”在各种各样的伦理道德中,孝是最基础、最根本的。“孝”既然作为诸德之本,那么孝与诸德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很明显的,孝并不是孤立的,它和诸德是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的。尽管如此,作为诸德之本,孝依然具有其本身的特性,也正是如此,孝深深地影响着诸德,对诸德具有统摄和指导的作用。
一般提到诸德,最先映入我们脑海中的即是仁、义、礼、智、信。孔子崇尚“仁”,在其构建的儒学体系中,“仁”是一个不可替代的核心思想。“仁”首先是人的内在情感,在孔子看来,人与人之间有一种自然的、普遍存在的情感,这就是“仁”。孟子继承并进一步阐述了“仁”的思想,认为“仁”是由人天生具有的恻隐之心而自然萌生出的爱人之心,即“仁者爱人”。那么“仁”与“孝”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简单说,“孝”是实现“仁”的最基本、最有效的途径。“仁”是一种泛爱之心,是最高的道德理想,而“孝”则更注重血脉亲情。因此,要实现“仁”的最高理想,必须从践行孝道做起。如果一个人连最起码的孝敬父母都做不到,又何谈怀有一颗“仁爱”之心呢?孔子将“仁”建立在“孝”的基础上,希望能将这种原始的亲亲之情延伸开来,从爱父母、亲人推及至更广泛的爱人。打个比方,如果把中国传统文化比作是一棵参天大树,那么“孝”即是树根,而“仁”则是树枝、树叶,需要从根中汲取养分。这就是“孝为仁之本”。
“孝”与“义”的关系同样非常密切。“义”可以引申为“正义、道义”,“以义事亲”乃为大孝。所谓“孝”,既应该顾及亲亲之情,也不应该抛弃社会正义。毕竟“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父母作为长辈,也有犯错的时候。如果盲目地认为“孝”大于一切,忽视了“正义、道义”的存在,那么这种“孝”便沦落为最低层次的“愚孝”,最终将会陷父母于不仁不义中。孟子就曾说过:“阿意曲从,陷亲不义。”这证明孟子也主张在父母犯错的时候,做子女的不应该一味地顺从,而应该大胆地规谏。对于“以义事亲”,荀子亦有同样的看法,“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顺下笃,人之中行也;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荀子所理解的大孝,恰恰是遵从“正义、道义”,不唯父母之命是从。由此可见,孝与义是融会贯通、互为表里的,内有孝之心,外有义之行。
在孔子创立的儒学体系中,“礼”是一个非常丰富的概念,它既指狭义的礼节、礼仪,也指上至天子、下到庶民都必须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就“礼”与“孝”的关系,可以追溯到其产生的源头,二者均是中国传统伦理中出现较早的观念,并且都是从祭祀活动中产生的。在祭祀祖先时,一方面要表达对祖先的崇敬、追忆之情,这种情感实际上就是“孝”的最初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在祭祀活动中,要借助一定的礼仪,合乎礼仪的孝行才更被人称道。儒家思想认为:恪尽孝道,善养父母,不能违背最基本的礼法规范。孟懿子曾向孔子问孝,孔子对曰:“无违,”并进一步解释道:“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也就是说,父母健在的时候,要按礼侍奉他们;父母去世后,要按礼埋葬他们、祭祀他们。这恰恰体现了“孝”与“礼”的密切关系。如果说,“孝乃诸德之本”,那么,“礼”便是指导孝行的具体原则和规范,换句话说,人们的孝行必须通过合乎礼仪的行为外显出来。子女仅为尽孝道而违背了礼法规范,只会给父母徒增烦恼,那就是大不孝。
恪尽孝道需要人们遵循礼法规范、维护“正义、道义”,那么如何做到合乎礼法与正义的“孝”呢?这就需要人们具备分辨是非的判断力、明晰善恶的洞察力,在尽孝时张弛有度、该进则进,该退则退,这即是儒家所说的“智德”。“孝”不是一味地顺从、盲从,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觉悟,能作出正确的选择和判断。比如说,做父母的提出了一个不合理的要求,如果子女不具备“智德”的话,极有可能为了尽孝而唯父母之命是从。因此,一个人只有拥有“智德”,才能更好地恪尽孝道,在关键时候作出正确的选择。
“信者,诚也。”就“信”的构字结构看,信字从人言,人言不爽,方为有信也。那么“孝”与“信”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孝”乃是人性中最朴实、最纯真的感情,是人自然流露的真情实感,其间没有掺杂任何的虚伪。因此,“至孝”之人必是“至诚至信”之人。如果一个人在“孝”的情感中混入了虚伪、势利,那这必定是“伪孝”之人。由此可见,“孝”与“信”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
总之,仁义礼智信均为践行孝道的行为规范,在影响“孝”的同时,也受“孝”的制约。孝以其独特的魅力、巨大的能量,对诸德具有统领和指导的作用。反过来说,只有建立在仁义礼智信基础上的“孝”,才是大孝。各个朝代在选拔官员时,基本上都注重对道德的考核,而作为“德之本”的“孝”,成为考核的重要标准,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