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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背叛(向青春致敬,《小时代3.0》的另一种诠释,媲美安妮宝贝《七月和安生》的升华之作)

書城自編碼: 2195623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小說都市
作者: F牛 著
國際書號(ISBN): 9787221110329
出版社: 贵州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09-01
版次: 1
頁數/字數: 196/199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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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这是一个赤裸裸的青春告白,它不仅告白了青春的那些畅想,也告白了青春的那些阴暗、那些无知与无助。作品以一种真实的态度,思索选择与被选择这样一个命题,给人无限感慨。
內容簡介:
昔日大学同宿舍的四个好兄弟大赵、大刘、大柱、大黄,在学校期间肝胆相照,一起逃课,一起干坏事,一起追女生……并在毕业前夕发下誓言要做一辈子的好兄弟,要各自努力在社会中混出一番事业。
然而毕业没几年,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笃信爱情的大赵顶着妻子给的绿帽子,一边计划着报复妻子,一边沉沦烟花柳巷。在生命的尽头,他奢望死在兄弟刀下,最终如愿以偿。
大刘因与惠眉发生了一夜情,心怀内疚离开了深爱的初恋女友许小芹。他肩挑着对惠眉的责任在社会中苦苦挣扎。大刘终于在事业上取得满意的业绩,却不知这都是惠眉暗中使劲,用肉体换来的。
大柱凭借自己的聪明,投机赚了很多钱。在享尽物质快感、体会了精神刺激后,他却失去了努力的方向。看破红尘后,他认为自己唯一能做的善事就是亲手送兄弟上路,然后将自己困在牢中度过余生。
"
關於作者:
"F牛
80年代生人。
曾用疯牛之青春祭坛混迹于网络。
一个扑火的飞蛾。
一个不安分的雏儿。
一个还在做梦的傻子。
一个走失在高原的小兵。
一个甜蜜和忧伤的记录者
"
目錄
第一章 好大一顶绿帽子
“我……我被戴绿帽子了。”大赵老墙似的嘴皮突然轻轻地飘出一句话,他完全没有看大刘,自言自语似的。大刘一怔,手中的烟蒂掉到了大腿上。
第二章 回首,一种叫幸福的紧张
夜风里,路灯下,一群年轻人渐渐走散。若干年前,同一群年轻人曾朝气蓬勃地走上街头,对着污浊不堪的世界无限憧憬。如今,年轻的身体纷纷渗出难以负荷的疲倦,在曾令他们憧憬的世界里摇摇欲坠。
第三章 曾经,爱情就是信仰
关于那天下午的经过,在大刘记忆里变得模糊,但他能确定这半天无疑是最幸福的,是值得他逃课逃票的,如果让他用生命中任何东西换取这欢愉的半天,他绝对不会皱一下眉。
第四章 出轨救赎婚姻
什么叫爱?口口声声说最爱我还跟别的男人上床?我才是真正地爱你,虽然我也跟别的女人上床,但我这么做是为了让你懂得珍惜,你以为我图啥?我不就是不想失去你吗。老婆,我爱你。大赵在心里默默地嘶喊。
第五章 不玩爱情就玩伤疤
这两颗心其实就是一组靠近的平行线,无限接近令大赵心潮澎湃,杜霞却清楚无限接近其实就是没有交错,这就是爱情里面一切矛盾和悲剧的症结。
第六章 给兄弟温柔一刀
人一辈子总要遇上许多悲哀,如果你能在悲剧中扮演毫无知觉的角色,那么你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痛苦。但是行事怪诞的大柱必定充当一个英勇的爆破手,毫不留情地炸开大刘的悲剧。
第七章 到底剩下什么
灯影摇曳处,大赵趴在一个女人身上,嘴里大声念着:“靖康耻,今已雪;臣子恨,今已灭。……待从头,收拾旧河山,朝天阙。”风轻轻地吹,夜沉沉地醉,繁华城市的荒芜旷野里,有谁哀哀地流泪?
內容試閱
第一章
好大的一顶绿帽子
“我……我被戴绿帽子了。”大赵老墙似的嘴皮突然轻轻地飘出一句话,他完全没有看大刘,自言自语似的。
大刘一怔,手中的烟蒂掉到了大腿上。


爱情的好处
康德说:婚姻就是男女双方互相利用生殖器的契约。
对于年轻男女来说,有这样一张契约固然是好,但是,即便没有也不用忧虑,因为他们还有爱情。
爱情的好处就在于充分享受权利的同时不用去承担义务。
大刘并不是不愿意承担那份义务,而是现在他还不想结婚,似乎她也不着急,但是,他和她都乐意享受爱情的权利。
“老公,快点儿,快点儿,快点接电话哦!”
同往常一样,大刘和惠眉吃完晚饭躺在沙发上准备干点什么的时候,手机哇啦啦地响起来。
大刘没工夫理会手机,手指继续在惠眉光洁的肩膀上逡巡游弋,酥肩半露的惠眉在这一刻分外迷人,令他的下腹一阵阵惊涛骇浪地悸动。
手机仍在响:“老公,快点儿,快点儿,快点接电话哦!”这是周惠眉为他挑选的来电铃声,此刻就像是给他开天辟地的征途进行配乐。
大刘小心翼翼地褪下惠眉的上衣,露出粉红色的胸罩,他心满意足地笑了笑,像个无比虔诚的信教徒伏下头在她小腹上轻灵而又不失庄重地吻了一口;在这当儿,他灵巧的手指像一把无所不能的瑞士军刀,利索地解开她的裙扣;他的牙齿和舌头也没闲着,像纳粹士兵一般轻而易举地松开了她的胸罩;舌尖慢慢移向她的乳房,他听到自己急促的喘息声像一只侏罗纪的恐龙。
手机仍然响不停。饥渴的恐龙都容易暴躁。他想把手机砸个稀巴烂,又怕搅乱了气氛,他想去接电话,但又无法割舍此情此景的销魂。改天非换成静音不可,他愤愤地想。想归想,手上并没有停止动作,反而加快了进攻的节奏,在铃声的干扰下,他需要速战速决。
就在他顺利脱下裙子把手指放在她内裤边上准备进一步深入考察时,她受不了手机的干扰,按住了他活跃的手,朝茶几努了努嘴。
大刘只好懊恼地起身去接手机。这个时候,他脑袋里只有一个疑问:人类为什么要发明电话?
大赵的声音从来没有过的轻,而且悲伤,听起来让人感觉死了爹娘,大刘只好把一口骂娘的话硬吞进了肚子。
大赵说:“我在老地方,你过来吧,我出了点事。”
大刘跟惠眉说:“真的很抱歉,大赵可能出了大事,我得过去看一看他。”
她说:“那你就赶快去吧。要不要我跟着去,一起安慰安慰他?”
他说不用了。
她吻了他一口,幽幽地说:“等你回来咱再继续。”
他看着她,就像一盒刚刚打开的蛋糕,散发着甜蜜的诱惑。
像周惠眉这样乖巧的尤物,即便只是欣赏也是一种享受。
他感到很幸福。

酒吧永远有个特点就是吵,正如妓女永远有个特点就是骚。这个城市的酒吧有着悠久而辉煌的历史,从上世纪末的某一夜起,酒吧就像雨后春笋争先恐后地破土而出。当然,这种叫做酒吧的地方并不仅仅用来喝酒,它和历史上先后出现过的妓院、夜总会等机构行使着同样的功能。毕竟,这个城市有很多急需解决生理冲动但又不愿犯强奸罪的男人。但是,任何事情都会有例外,不是每一个泡酒吧的人都热衷于和陪酒女郎进行身体交流,例如大赵。
大赵以前到酒吧都会坐到最显眼的地方用最大的嗓门给酒女们说荤段子,直说得她们捂着嘴巴挺着胸脯嗷嗷嗷地叫唤。段子是:遥想大赵当年,酒吧营业了,雄姿英发;淫言秽语,谈笑间,酒女俗肉乱颤。
但他有个雷打不动的原则,他对这些女人只动口,从来不动手。毕竟,他为杜霞付出了那么多,再者,他也看不上她们。
此刻的大赵孤零零地坐在一个几乎没有灯光的角落不声不响地喝酒,桌子上躺着七个被捏扁的啤酒罐子,还有十几个烟头。大刘知道以大赵的酒量,这种啤酒二十罐都不在话下,所以他绝对没醉。
不过,他的坐姿、神情毫无平日的潇洒,整个人蜷缩成一团,看不到一点生气,搞不好下一分钟就会去自杀。
“大赵,你怎么了?”大刘在他旁边坐下,吃惊地盯着他。认识他七年,从来没见他如此落魄过。
大赵没有看他,继续抽烟,吸了几口,摁灭,推一罐啤酒给他,又点燃一支烟,打火机的火苗映出他疲惫的脸庞像一面斑驳的老墙,毫无生气。
“你倒是说话呀!”大刘急了,揽着他肩膀问。
他仍然没有看他,揿开一罐啤酒喝起来。
多年的相处,大刘对他的性格了如指掌,他不想说的话你就是拿刀架着他都没用。大刘没看他,从桌上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点上。他猜大赵准是和杜霞吵架了。

杜霞是当年他们大学里的校花,对于这个人,大刘认为除了漂亮一无是处。在大学里追求她的男生可以从宿舍排到澡堂,当然,大赵也夹杂其中,但杜霞这丫头居然来者不拒,优劣通吃,对待每一个追求她的人都像春天般温暖,施以媚眼俏笑。这个“活雷锋”的博爱情操给整个校园洒上一层淡淡的荷尔蒙,使得众多年少不识愁滋味的青年在孤单的黄昏和黑夜里找到一件自以为很有意义的事情去做。
大刘很早就发现了一个现象:当大赵专心背书时,只要说看碟,他马上扔掉课本;当他看碟时,只要说打篮球,他马上换球衣;当他打篮球时,只要说打架,他马上跟着你走。
认识杜霞后,大赵成天站立窗前深情地望向远方,雕塑一般沉静而哀伤,喊他去打劫都没半点反应。大刘顺着他的目光眺望,看到鲜红的国旗在迎风招展。
“操,你就这德行,还真看不出来。”大刘鄙夷道。
“他咋了?”大黄问。
“还能咋了,想入党呗。”
“啥?入……入……党?你别拿这……事吓……吓唬我,我胆小。”大柱呛了一口水,咳了半天才说完话。
“我看也不像,想入党的话,得去看望辅导员而不是在这儿发呆。”大黄说着打开游戏《红色警戒》。
“难道我还看错了不成?难道你想偷了国旗去卖?我告诉你,这可是叛国罪,要株连九族的。”大刘说。
“我在暗恋。”大赵回过头无比严肃地说,说完又昂起头坚定地望向远方。
杜霞也不是盏省油的灯,追求者愈多愈能让她兴奋,但她也不会把面目狰狞外形如原始动物、家资孱弱如非洲难民、朝中无人手中无权口袋又没钱之辈放在眼里。她在笔记本上把所有追求她的男生权衡比较了一番,拟出四个重点培养对象:第一个是某高官的公子;第二个据说有个亲戚在澳大利亚当上了资本家;第三个是校长的侄子;第四个是个在读博士生,据说长得挺帅,跟郭富城差不多,不过和郭富城一样矮。虽然没成为重点培养对象,但排名紧跟其后的就是系学生会主席兼篮球队队长的大赵——赵智。
这个年轻的球员对生活充满了盲目的乐观,他也在笔记本上比划算计了很久,然后他骄傲地昂起头。
他说四强里面除了资本家的亲戚外,其他人都将很快毕业离校,资本主义国家擅长爆发经济危机,指不定哪天就变成穷光蛋了。这样一来,近水楼台先得月。
“校花迟早会落入我的魔爪。”他张开五指,一脸淫笑地说。那个时候,他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古惑仔,约等于流氓。
舍友都不以为然,没想到大三那年的情人节大赵奇兵突袭地挽起杜霞的手,在一番番挣扎与反挣扎之后强悍地闯入了她孤单脆弱的心。
毕业那年,大赵签约的那家公司是历年毕业生梦寐以求的天堂,单是年薪八万的优厚条件就让人热血沸腾,即便自己去不了,但凡有朋友获聘就值得吹嘘一番,所以那年,大赵作为青年才俊的杰出代表,在学校里风光了很长一阵子,风头甚至盖过了在学校BBS里征男友的校花。校花闻之大骇,特地找到大赵,一口咬定自古男才女貌、男婚女嫁,并大肆宣扬优良基因结合后代品种无敌的道理。大赵没跟她多费口舌,径直脱了外衣,在校花振奋的目光里取出贴身佩戴的项链,里面有杜霞的照片。
正在念大三的杜霞闻之心潮澎湃、倍感自豪,出于小女生的逻辑思维,她决定再考验考验大赵。她说毕业后想留在成都,于是这个东北人毅然放弃了最炙手可热的工作,委身下嫁给成都一家萎靡的国企,陪着杜霞走完大学生涯。

“我……我被戴绿帽子了。”大赵老墙似的嘴皮突然轻轻地飘出一句话,他完全没有看大刘,自言自语似的。
大刘一怔,手中的烟蒂掉到了大腿上。
牦牛与红杏
活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上,很多男人怕自己不行,绞尽脑汁想尽法子,吃药、抹油、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就是要使自己蓬勃、使自己坚挺、使自己持久、使自己超群卓绝、使自己成为真正的男人——男人中的男人,最终目的就是怕老婆得不到满足。而女人从来不会考虑那么多,只要自己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就会给男人找麻烦。
大赵绝对是个男人,而且是牦牛一样健壮的男人。大学时候一次无聊的“卧谈会”上,大家忧心忡忡地规划将来如果找不到工作的出路,大黄异常刚烈,声明如果祖国生下他却又不愿意养活他,那就别怪自己无情了,然后在大刘的唆使下构思去云南干上一票,背一篮白粉回武汉摆地摊论斤卖。
大柱不愿意为难国家,他致力于做鸭子:“既满足自己又造福广大妇女,还能有钱赚,何乐而不为?还有,你们都知道我这个人比较懒,我不会起早贪黑的,一天最多接待三个顾客,你们要是有亲戚朋友需要我的话,一定要提前预约,记住啊,电话预约。”
大刘既不愿意对国家恩将仇报,又不愿意和广大妇女同胞分享自己的身体,苦苦思索了半天,否决了乞讨、卖血、抢劫、贩卖军火等方案。当时有个叫做木子美的丑女在网上写性爱日记颇受欢迎,因此大刘决定日后写黄色小说赚钱。
那时候大赵还不认识杜霞,正为自己旺盛的荷尔蒙寻求出路,他苍凉地说:“对我这种比牦牛还要强壮的身板来说,任何职业都是一种浪费,都是侮辱。我曾跋山涉水,历尽千辛万苦,为了寻求一个归宿,令我这副身板不致淹没于碌碌尘世,终于我看到了希望:啊,是它,让我的生命有存在的意义,它是一种无比神圣而且同样无比高尚的职业,啊,是的,就是它——种人,我的事业,阿门。”

每个男人都怕红杏出墙被戴绿帽子,像大赵这种健壮的能够胜任种人职业的男人最怕。七年后,大赵依然健壮如牦牛,但那顶可怕的绿帽子已经在某个无从考究的清晨或黄昏猝不及防地扣在了他的脑袋上。在所有人的印象中,依大赵的性格,肯定是要动刀子的——不,依他的性格,肯定要动枪。大赵在公安局是个重要角色,可以随身佩枪。
大刘不由得转过身去细细地审视着他,胆战心惊地问:“你把她给杀啦?”
他斜了他一眼,没有理会,深深吸了一口烟。
“你真的把她给这个了?”大刘做了个开枪的手势。
“没有。”他冷冷地说。
大刘松了一口气,转念一想:不可能,大赵不可能忍住这口气的。于是又问他:“你是……下不了手?”
他摇摇头,吞下一杯酒说:“不舍得。可笑吧,到现在我还不舍得。”
“那男的呢?”
他长长地吐了一口烟子说:“那杂种也许还在我家床上干我老婆呢!”
“现在?你这都能忍啊?”
“要不是他说的那句话,他现在肯定在阎王殿里了。”
大刘没有说话,大赵说话的兴致已经来了,用不着他发话。
“我老婆说要跟他过,他说你老公那么爱你,你跟我过他还不自杀?”
“就因为这话你就放过他了?幼稚!”大刘气愤道。
“你认为呢?”
“我觉得你吧,肯定是掏出枪干掉他们才对。”
“然后等着坐牢?”他反问。
“你就是这样的人啊!”
“在今天之前我是这样的人。”
“你一直都是这样的人啊!”
“现在不是了。”大赵的神情显得很感伤,带着一丝看破尘世的决绝。
“你也别往心里去,杜霞本来就骚……”大刘话没说完,脸上就挨了重重一拳。
大刘这人有个毛病,鼻孔一出血就止不住,非得上医院用纱布蘸着乱七八糟的药水围追堵截不可。大学期间每当流鼻血时,他就雄心勃勃地立誓要发明一种男式卫生巾,专门用来止鼻血。在去医院止血的这段时间里,他从大赵嘴里隐隐约约了解到了事情的经过。
今天是杜霞26周岁的生日,但大赵在三天前被派到浙江协助调查一桩凶杀案,一个女人在家里被大卸八块,现场还留下一截男人的手指。受害者的丈夫长年在四川打工,没有回乡记录,手指的主人无法判定,案情比较复杂。大赵心想着不能回家给杜霞过生日就给她打电话致歉,没想到第三天夜里凶手就来自首了。原来是死者丈夫听人说老婆出轨,千里迢迢赶回家,进家门就逮了个正着,然后就发生了那起案件,现在他没了老婆万念俱灰,就来自首请求宽大。
大赵的内心被和老婆团聚的兴奋占据,连夜整理完文件,在清晨的第一道霞光降临之前赶回了成都。一进家门却听到卧室里有男人的声音,当然,还有杜霞的。
大赵没有通知杜霞自己会提前回来。他想给她一个惊喜,手里的蛋糕上还写着“我永远爱你”。那是在杭州连夜定制的超级大蛋糕,很大很大,正如他对她的爱。
意外的是,她没得到惊喜,他却得到了惊愕,令任何一个男人都害怕的惊愕。在新婚之夜,他就暗暗发誓要不惜一切给杜霞幸福,再苦再累绝无所谓,可他在发誓的时候完全没有考虑到现在这种情形。
大赵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就像一块冰被人重重踩了一脚,一寸一寸向前破裂,这种无法停止的速度让他疼得难以呼吸。而此时此刻,杜霞的淫言荡语就像一朵朵淬毒的盐花,精准无比地投进他正在破裂的心里。
他感觉到自己的五脏六腑像预谋好了一般纷纷痉挛,脸部肌肉剧烈地抽搐,只觉全身汗毛倒立,眼里一片晕眩。
他看到大二那年的初次相逢,在那个嘈杂散乱甚至弥漫着酸臭味的食堂里,杜霞像一个纯洁美丽的天使悄然来到他面前,他开始感到自己的人生有了方向。
他看到新婚夜一脸娇羞的杜霞,在粉红色的壁灯下,这个美丽的天使变成一株一尘不染的马蹄莲,令他手足无措,仿佛任何举动都是冒昧而野蛮的。他只知道今生今世他没有虚度,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他看到满床流淌着鲜血,成河的鲜血忽而绛红,忽而紫得炫目,忽而又变成黑色,像一个巨大的漩涡将他淹没,床上是两具带着笑容的尸体,那奇异的笑容仿佛是在嘲笑他。
他看到瘫倒在地的自己,看到自己惊慌的表情,看到自己像野草一样疯长的毛发,看到自己脑袋上扩张着的恐怖的毛孔。
他眼里光影重重,痛苦地抱紧脑袋撕扯着头发。他真想大吼一声,但不能,他怕吵到他的老婆——躺在别人身下的老婆。
杜霞的尖叫声伴随着高潮渐渐消退,卧室里的喘息平静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一席难以分辨的悄悄话。门缝里慢慢流淌出一股轻柔的音乐,像一只灵巧的手轻轻抚摸着大赵的伤口。这是肖邦的钢琴曲,它曾是大赵新婚之夜的伴奏。
大赵倚在墙壁幸福地回想着洞房夜:当他把准备许久的《黄河大合唱》塞进CD机时,杜霞骇得瞠目结舌,非要他换一个格调高雅的音乐。大赵说这家伙好,雄浑有力、高亢奋进。杜霞不从,一口咬定非肖邦不可,否则就不让他上床。大赵不认识肖邦,但他觉得自己有责任上床,于是急匆匆地跑下楼去寻找肖邦。当时的成都没有通宵营业的碟店,各大超市也早早打烊,他跑了无数条街都徒劳无功,敲了四个朋友的家门才找到肖邦的钢琴曲。
对于新婚夜的狼狈,他从来没有埋怨过杜霞,反而认为杜霞超可爱,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这张碟子会用在这样一个场合。想着想着,嘴角浮现了一丝天真羞涩的笑容,他回到了五年前对镜梳妆半小时后站在女生宿舍楼下等候杜霞一起去教室学习的模样。
大赵的笑容持续了足足一分钟,他对自己床上传来的若隐若现的声音置之不理,他感觉自己的心不再那么痛了,然后他把掏出的手枪放回去,拎着蛋糕不声不响地走了。
下楼的时候他看了看手表,今天是他和杜霞结婚第301天。
他心里堵得慌,绕着成都走了大半个圈子,抬头闭眼都是杜霞绝美的脸蛋儿,他又急又气,只好跑到酒吧喝酒,喝得难受,就想找个人问问是不是该把奸夫淫妇干掉,但是他又舍不得干掉杜霞,于是就给了大刘一拳。
大刘总觉得自己挺冤枉的,他认为这一拳应该狠狠揍在那个男人脸上,但是那个该死的男人到底是谁呢?
出了医院,大赵想继续去喝酒,对于大赵这样彪悍的男人来说,酒精是一个不错的朋友,可以庆贺成功,同样可以安慰失落。
大刘生拉活扯把他拽回家,他真担心大赵想不通自杀了。遇上这种事情谁都想不通,大赵更应该想不通,所以他杀人和自杀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当年为了杜霞放弃北京,委身的国企一年后就倒闭了,还好这个人实在,又肯干,弄了几下把自己弄进公安局。对于他神圣的新职业,大刘能联想到的就是他在大学里打过几次架,而且战无不胜,属于打手那一类。
赵杜会晤
七年前,大刘——那个时候,他还叫刘一峰——从云南经过政府的科举选拔来到成都某高校继续受教育熏陶。宿舍有六个床位,但只睡着五具身体,据说那空着的床位的主人坚信自己是为清华而生,对这所四川省最好的大学不屑一顾,连校门都没有进。这使得他下铺的湖南仔受了刺激,在一个月的辗转难眠之后,也自命不凡——退学了。他临走前也虚张声势地断言:明年今日的他就会端坐在北大的未名湖畔和先哲们探讨生命的本源。
宿舍里只剩下四个人:赵智,东北绥化特产;刘一峰,云南大理人士;黄君,湖北武汉出品;沈柱勤,四川成都结晶。湖南仔离开时的宣言也使四人受了刺激,但他们缺乏那种牛B哄哄的勇气,面面相觑地给自己找了个贴切的形容词——懦弱。
他们这批人有着一个对时代而言若隐若现、于己而言则刻骨铭心的特点,即他们是九十年代后期的大学生。在中国社会上,九十年代初期的大学生还有几分价值,毕竟那是身份的象征,啧啧,大学生!后来国家扩招就不一样了,满大街瞎晃的都是大学生,你现在出门走一走,那些把头发染得万紫千红、满口哈韩亲日口号的人准是大学生,连上完厕所不冲水的那些都是。所以,他们没有自豪感可言。
另一方面,九十年代末期,下海经商的浪潮告一段落,贫富的差距被拉到月球上,虽然不是富翁,但也不是穷光蛋,他们很清楚自己口袋里的银两,说话不敢牛气熏天,同时也明白即便穿不上真品耐克,穿仿造的也不是很丢人,他们需要活出自我。他们的感觉就像驾着台奔驰牌拖拉机招摇过市,尽管骗不了几个人,但是只要有一个人对这台冒牌奔驰肃然起敬,他们就满足了。
在我们赖以生存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要分类,包括人。我们一定要给自己找一个得以归属的类别,体面一点的说法就是组织。举例言之,人分为男人女人两个类别,你一定要属于其中一个;换言之,如果大学生也分为两个类别,你也一定要属于其中一个,否则就跟没有性别一样麻烦。
在九十年代的大学校园里,学生们旗帜鲜明地形成两种类别。一为潜心学术,专心致志、兢兢业业地做学问,这类人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脸上架一副金边或不锈钢、塑料或塑胶眼镜,臂弯里夹一叠课本,步履匆匆地奔赴教学馆,一年到头雷打不动。这类人最大的成就感在于张口随便吐出的几个字——不是孔孟几千年前的豪言壮语,就是牛顿或爱因斯坦毕生的心血结晶。朱启才就是这种人物,他的入学成绩是班里最高的,也借此当上了班长。一学期后,辅导员认识到此人可以拿奖学金,可以日后成大才,但是不能当班长,遂废黜了他。朱启才继承了知识分子的宁静与淡定,丝毫不以为意,在擦眼镜片的间隙反复吟诵:“反己者,触事皆成药石;尤人者,动念即是戈矛。一以辟众善之路,一以浚诸恶之源,相去霄壤矣。”
另外一类人则恰恰相反,他们像一群过河拆桥的强盗,凭借不俗的高考成绩进了大学,站稳脚跟之后便对课本上的学问嗤之以鼻,坚信百无一用是书生。他们上课翻看古龙、金庸或海子、顾城学习写情书,下课聚集在斑驳的球场上,围着篮球足球咿呀乱叫,脑袋里驰骋着乔丹、马拉多纳等几个少得可怜的球星。
刘一峰他们宿舍都属于这一类,他们也学着写情书,只是从来不敢递给女生,也许是因为等待的那个人还没出现的缘故吧。
这四个受了湖南仔刺激的年轻人不谋而合地认为,上了大学就得干些适合大学生干的事儿。巴前算后、殚精竭虑,他们选择了抽烟、喝酒、小便时唱摇滚、大便时背情诗、在楼道里踢足球、在楼顶上拍篮球、夜半打电话骚扰女生、心情不好的时候找人练练拳脚,于是,他们被其他同学授予了一个荣誉称号:痞子。
当上痞子之后,他们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定个名号以备他日扬名立万,什么“四大天王”、“无情铁手”、“追魂夺命”等等俗气的方案都被否决,最后图省事决定启用自己的姓氏,于是大赵大刘大黄顺利出炉,但沈柱勤面露难色,说:“不是吧,难道你们就那么想叫我大婶?”
“大婶叫不得,那就叫大柱。要不你想一个大家都满意的?”
“算了吧,大柱就大柱,总比大婶好。”
大赵是舍长,不为别的,他体积比较大,一米八九的个儿,无论是打架还是泡妞都是宿舍的标杆。那时候,大陆风靡香港电影古惑仔,年轻人体内好斗的神经被铜锣湾的陈浩南彻底挑逗了,大凡遇上三言两语说不清的事儿,都会用拳脚解决争端,魁梧但年轻的大赵意识到了自身优势,孜孜不倦地为宿舍名气打拼。他曾在篮球场边创下以一敌四的辉煌成绩,成了远近闻名的“扛把子”。

直到大二下学期,他迷上大一学妹杜霞才结束了黑社会生涯,渐渐转行成为优秀学生,并担任了系学生会主席。
第一次见到杜霞时,他还是地地道道的痞子。当时,他正在食堂听大柱述说自己被艺术系几个“猛兽”围攻的惨痛经历。大柱这人有个德行就是喜欢自吹自擂,即便是自己受辱也不忘记把自己说成是赵子龙式的英雄。
“老大,我当时已经打倒了七八个,没想到他们居然还有一二十个,个个跟施瓦辛格一样强壮,不对,有三个比施瓦辛格还要壮,这下我当然就吃亏啦。俗话说得好,双拳难敌四脚——声明一下,这句话用在我身上不对,当然,用在老大您身上更是不对,但是,双拳难敌二十人这句话就有参考价值了。你们想想看,二十个人啦,都一个排了,光是口臭就能熏倒人,所以我输了,但是我要说的是,虽然输了,但我输得光荣,输得坦然,输得伟大,输得……”
“得了,你想怎么办你说吧!”
“依我看呐,咱四兄弟今晚就带上家伙砸了他们的狗窝。晚十点钟,熄灯就动手,就这么定了!”大柱愤愤地说。
“搞那么复杂干嘛?你去把他们叫出来,我跟他们单挑,群架也成。”尽管知道大柱有添油加醋的习惯,但大赵不理会细节,只要自己兄弟被欺负,当然要出头争回面子。
“老大,老大,那个,那边长毛那个就是他们的头子,染成屎黄色的那个。”大柱突然发现自己的敌人正端坐在食堂另一角就餐。
大赵习惯性地点上一支烟,摩拳擦掌地走近那长毛,把脚踏在他面前的座椅上,居高临下地盯着他。长毛扫了他一眼,继续吃饭。
“小子,你动了我兄弟是吧?”大赵冷冷地说。
长毛没有理会他,盯着餐盘里的一块肉若有所思,在那个崇尚英雄的年代,就算胆怯也要装作不屑。
“说你呢,小子。”大赵恼怒地说。
长毛一边用筷子拨弄着饭菜,一边慢条斯理地说:“不瞒你说,我从小到大,是有不少人想揍我,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敢动手。”
“那是因为你没有遇到过我!”大赵伸出食指敲着他的脑门一字一句地说。
长毛一巴掌拍开大赵的手,起身退了几步,跻身墙角。同一瞬间,餐盘稀里哗啦地摔在地上,引发了围观热潮。
久经沙场的大赵在他后退时已经利索地给了他左脸一耳光,挑衅地说道:“本来我是不想理会你们这些人不人狗不狗的杂碎的,但你动我兄弟就不行。”
“欺人太甚。”长毛抓起一个凳子,准备随时扑出。
“你也算是人吗?欺负你又怎么了?”大柱站在大赵身后,狐假虎威地叫嚣。
这时,围观人群里几个艺术系的学生发现被堵在墙角的人是自己同伴后,拨开人群想要救援,却被大黄几个截住。身高一米八几的大黄和大刘仗着身高优势按住他们的肩膀冷眼睥睨着,大柱从大赵身后的人群里钻出来喝道:“怎么,怎么,想怎么样?你们还想帮忙?单挑还是群架?老子奉陪到底!”几个搞艺术的人打量了一下眼前的敌人,发现自己势单力薄,转身回桌上吃饭了。
“走开走开,看什么看?不关你的事别这么热心。”大柱开始清场。人群渐渐回到自己的餐桌上,当然,都斜着眼睛看热闹。尽管打架事件在当时并不鲜见,但能为日后增添一些谈资谁都不忍错过。
大赵渐渐逼近长毛,他喷出的烟雾都钻进了对方的鼻孔。那长毛忘记了可以问一声“你想怎么样”之类的以脱身,把凳子攥得越来越紧,突然,他“呀”一声暴啸将凳子向大赵砸出。大赵左手闪电般地架住他持凳的右手,自己的右拳结结实实地揍在他脸上,后者立即蹲下捂着自己的脑袋。看客们似乎无法分辨长毛的一声暴啸到底是为自己壮胆的还是挨揍后的反应。
就在他们搔首挠耳之际,突然一声无比尖锐的叫声划破食堂的上空。它的制造者就是日后引发更多校园争端的杜霞。
这个美丽绝伦的小妹妹一进食堂就看到两个壮汉打架,条件反射地尖叫出来。英雄大赵在转身的一瞬间就被她彻底迷住了,在一阵电闪雷鸣的晕眩之后,他出于古惑仔的立场,踹了长毛一脚,大大咧咧地坐回自己的座位上,他的眼睛一刻都没有离开过那个惊骇的小妹妹。半秒钟之后,他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朝那搞艺术的长毛吼道:“记住了,我叫赵智。”
应该说一开始大赵就给杜霞留下了很MAN的形象,只是,半年之后他才明白这个小美女对所谓道上的业务不感冒。于是他一改粗人形象,甚至开始往自己生猛的脑袋上喷摩丝,他再不敞着胸脯了,再不粗声厉气了。更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每天晚上抱着书包在各个自习室流窜,与此同时,宿舍鞋油的消耗量也直线上升。
终于,他摸准了杜霞的根据地。于是,他把古龙的小说撕下来贴在课本里,每天坐在杜霞后面专心致志地温习“功课”。一周后,他坐到杜霞前面,两周后,他果敢地坐到了杜霞身边。在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晚上,杜霞伏在课桌上嘤嘤嗡嗡地抽泣,这个曾经的“扛把子”难过得心如刀割。他给大刘打了个电话,让他们赶到自习室把其他学生“请”出去后,他俩进行了首次赵杜会晤。
“我英语考试不及格。”杜霞委屈地说。
“啊?噢?哦!”他惊叹不已,原本还以为杜霞家发生了灭门惨案,但随即调整了心态,温语相慰,“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老师说要重修。”杜霞凄惨地说。
“成绩公布了没?”
“还没有,但是,老师说我不及格,要重修。”
“这事包在我身上,我去帮你勾兑一下,让他把成绩改过来。”
“真的可以吗?”杜霞半信半疑。
“放心吧,我是谁呀!”大赵充满信心地说。
“对呀,你是谁呀?”
大赵差点当场晕过去。
大赵当天晚上就马不停蹄地拜访学校能够影响杜霞英语考试成绩的老师们,没想到人家对这个最红火的“扛把子”不以为然,他又不能动武,软硬兼施地磨了半天仍不奏效。第二天下午,在他腹热肠慌之时,学生会主席找到他,开门见山地说可以帮他解决这个麻烦,但他得帮自己一个忙:揍某某一顿。
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几天后,他和杜霞进行了第二次正式会晤。那时,杜霞已经知道自己的英语考试及格的捷报了。
“你真有本事。谢谢你。”
“别客气,你以后有什么麻烦尽管找我就是。”
“可是,我还是担心下次还会不及格,再说了,这次始终是不及格。”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我们要向前看,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叫什么来的,噢,想起来了,是这样说的: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既然这次没考好,以后好好学就行啦。”
“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杜霞轻声重复了一遍,问道,“这话是谁说的?”
“古龙。”大赵信口说道。
“古龙是谁呀?”
“他是一个伟大的文学家。”大赵郑重地说。
“伟大的文学家?怎么没听说过。和鲁迅一样吗?”
“论实力古龙要高他一等,只是创作风格的原因,他一直不被接受,这世上很多人怀才不遇,英年早逝,实在是让人心痛。”
“那他有什么作品呀?”
“小李飞刀,楚留香,陆小凤……”
“陆小凤不是万梓良的作品吗?”
“不,它是古龙的。”
当天晚上,大赵耐着性子在杜霞脑袋里塑造了古龙的形象,一扫她考试失利的阴霾。回到宿舍,他从尘封的箱子里翻出四级英语词汇放进书包。两个月后,他兴致勃勃地参加系学生会主席竞选,大刘等人放话出去,谁要是敢和他争,绝对不会有好下场。于是大赵顺利当选。
他当选学生会主席之后,不再像以前那么霸道了,勤勤恳恳地扮演着人民公仆的角色(他甚至主动打开水,这一石破天惊的行为令大黄误以为是地震前兆,执意要回家避难),令领导们喜笑颜开,一致称其为可造之才。
从他的经历可以看出,有这么一种人天生就是宠儿,无论他做坏人还是好人都会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其实,这种现象在社会上更是屡见不鲜,打比方说,一个人民心目中的好人(譬如雷锋)如果干了一件哪怕再不起眼但别人认为不符合他好人身份的事情(譬如上酒吧),就会千夫所指,不可原谅;恰恰相反,一个声名狼藉的坏蛋(例子不胜枚举)如果干了一件哪怕再不起眼但别人认为不符合他坏人身份的事(譬如给希望工程捐了100块钱),就会万人称颂,流传一方。
当然了,大赵不是坏蛋,从来都不是。
暴力江湖
成都的治安本来就很糟糕,如果说东北人的暴力倾向是天寒地冻逼出来的,那么四川人的犯罪欲望就是辣椒辣出来的。
大赵生长于东北,彪悍的民风赐予每一个男孩尚武的天性。大赵有个长他两岁的哥哥,名叫赵强,两兄弟的成长历程中腥风血雨从未停歇过,确切地说,童年成长对大赵来说就是一部血泪史。大赵在15岁之前对哥哥的拳头最为熟悉,小小年纪的他用“疼几天”来计算哥哥的力气,学习了物理之后,他开始用“牛顿”来计算。
东北天气严寒,运动能产生热量,而打架无疑是一种运动。加之赵父童年时曾遭人蹂躏,后来拼着性命不要,浴血奋战才挽回一点尊严,因此对兄弟间的热身活动并不干预。“是男孩就得学会打架,不打架连煤气罐都扛不动。”这是他教导儿子时经常说的话。
所幸,在哥哥一拳的力量增长到300N(牛顿)之前,大赵的身高超过了他。少年打架斗勇不斗智,而身高无疑是评判勇猛的重要指标,大赵之所以当了十多年肉靶子就因为个头赶不上哥哥,终于在15岁这一年大赵农奴翻身把哥揍。
同年还发生了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赵强考进市重点高中,赵父欢喜之下要给儿子买礼物以示嘉奖。赵强在弟弟身上练拳多年,心里多少有点过意不去,想让父亲买个沙袋练拳。不想赵智极力阻拦,说家里并不宽裕,却瞅了哥哥一眼,暗想:这下该到我上场了。
哥哥饱含同情地看着弟弟,心想这可是你自找的。不曾想父亲刚走出房间,弟弟就狞笑着扑上来。
哥哥自揣余威犹在,扎了马步就要练习直拳,愕然发觉自己站着都没弟弟高,马步算是白扎了……
半月之后,沦为败寇的哥哥抵挡不过弟弟的拳头,向父亲告状。赵父说:“你揍了他这么多年,也该让弟弟练一练了,你就权当锻炼抗击打能力。”
15岁的大赵也并不是不懂事,他没有揍哥哥的兴趣,只在哥哥弄清楚兄弟俩谁说了算之后,他就和平共处了。他把拳头挥向院里的同龄人,然后杀向学校。
在此不得不提的是,15岁的赵智在一种酷似江湖的生涯中尝到了生活的甜头,异想天开地认定自己是为武而生,遭遇敌手后的第一主张就是四处拜师学艺,让法制社会一下子倒退数百年。他一共拜了三个师父,第一个师父从他口袋里拿走了不少零花钱,他所得的绝招就是打不过敌人时就报师父的名号,吃了不少亏之后,他领悟到这招只会使情形变得更糟。第二个师父教他的是打架时一定要把招式大声喊出来,以达到震慑效果,至于招式,师父传授给他“乾坤大挪移”、“掏心黑虎掌”等等威力十足的名字,这一招在经过血的代价之后,他认为也不可靠。第三个师父终于给他的武学造诣带来了实质性的进展,师父告诉他狭路相逢勇者胜,“打得过往死里打,打不过更要往死里打”,这句话让他在中学时光受益无穷,最终成为名震一方的小霸王。
上大学时的大赵颇有厌倦江湖之意,却找不到合他胃口的娱乐活动。学习是件无聊的事情,令人痛苦;打牌是以无聊的方式消解无聊,不能久用;打球可以消解无聊,却不刺激;看碟既消解无聊又刺激,但却遭致寂寞。相比之下,打架更能释放他年轻的激情与斗志。
后来认识杜霞之后,他连打架都放弃了,一门心思攻克杜霞的防线。
从那家比胃溃疡还要糜烂的国企脱身进了警队之后,大赵惊讶地发现,自己多年不用的拳脚功夫竟然又派上用场了。
穿上警服的一个月里,大赵就受理了八起打架、四起偷盗、三起抢劫,其中一个人就参与了三次斗殴。
对于这些二十出头的小混混,拘留处罚根本不管用,今天刚刚跨出派出所,明天又在大街上演绎刀光剑影了。而且这些家伙跟派出所公安局打了多年交道,心里都有数,不能造成大案,但小麻烦是不会少的。
为了减轻工作量,大赵经常穿着便服在大街小巷游走,遇到打架抢劫之类的事儿,二话不说冲上去把肇事者嘭嘭一顿狂揍,然后扬长而去。一次,有个被他扁过的小流氓追着他走了三条街,大赵忍无可忍决定再揍他一次,没想那厮扑通跪倒在地,说道:“前辈,哦不,英雄,小的叫李云,以前是跟梁家巷江三混的,老大,您会功夫,我以后就跟定您了。”
这份工作正合大赵的脾气,但他又不能长期以恶制恶,万一被人知道自己是警察,麻烦可就大了。在那个叫做李云的小流氓跪倒三次之后,他决定改曲易调,遇到不便出面的场合,就让李云去伸张正义,每当李云败落时,警察大赵便从天而降,将贼人拘回警队。
李云知道自己的老大是警察后,受宠若惊,更加卖力地出征应战,同时还自作主张为大赵招收了不少喽啰。黑社会都要拜关二爷,拜完关二爷,李云便叫手下拜一拜大赵的神位,严肃地说这才是我们的老大,会功夫的。这些更小的混混听李云说得玄乎,仿佛加入了圣教组织,想想传说中的教主当然不是一般教徒能见到的,一阵狂喜像强电般流遍全身。
有人向警队投诉大赵,领导对这些成天滋事不服管教的小流氓本就恨得咬牙切齿,遥想当年自己也和大赵一样大打出手,于是当着投诉者的面上狠狠批评了大赵,私下却默许其做法。毕竟这也是惩治犯罪的有效办法之一。
如此一来,不单李云无人敢惹,在梁家巷一带还取代了江三的地位,手下弟子一大片,大赵也因此威名远扬,只要提及他的名号,一般混混绝对不敢造次。
两年后大赵被提升为警队副队长。

三个月前,成都发生了一起颇为棘手的凶杀案。一对夫妇在家中双双遇害,男户主张华,大丽公司职员,头部遭利器重击数次,胸部被刺四刀,其中一刀刺中心脏,为致命伤。女户主沈丽欣,无业,颈部有瘀痕,胸部被刺四刀,死前发生性关系。室内抽屉、衣柜、保险柜等被撬,损失财物不详。市局领导高度重视,当晚就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了以吴刚为组长、赵智为副组长的“321”专案侦破小组(案发时间为3月21日)。
大赵感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作案人手段凶残,破案是职责所在,另一方面,从他加入警队以来,吴刚一直压在自己头上,虽然自己的能力并不比他差,但他就像一块顽固的石头挡在自己前进的道路上。如果这次他能够建功,相信不久就可以摆脱这块石头的阻挡了。
而吴刚也显得踌躇满志,沈丽欣是她高中同学,而且关系很好,工作后也保持着联系,这次死于非命,于公于私,他都要尽心尽力。
大赵奔波了几个星期,对案情有了基本了解。报案人是张华的同事段天启,他和张华最近负责一笔业务,在公司找不到张华,打电话没人接,就上门来找,吃了数次闭门羹之后闻到了屋里传出的恶臭味,于是报案。这离被害时间已经有三天。
根据邻居反映,案发当日,张家并无异常声响,晚上八点左右还看见张华下楼买了啤酒回家。事发几天前,曾听见张华和沈丽欣发生争吵,具体内容不详。据楼下零售店店主反映,当天张华买了五瓶啤酒。现场只发现三个啤酒瓶,三个杯子,其中两个分别有张华和沈丽欣指纹,另外一个指纹被擦除,而且被水冲过,没有唾液残留,现场没有其他人指纹,有一个44码的陌生皮鞋印。
根据尸检报告,张华和沈丽欣体内有三号迷幻药。该药物服用后能引发幻觉,刺激性欲,在行内的说法是“春药和蒙汗药的完美结合”,近年来才私下流传,受强奸惯犯所青睐。
从现场来看,作案人为经验丰富的惯犯,所以没有留下蛛丝马迹——除了那个44码的皮鞋印。但是从死者尸检来看,张华死于心脏上致命一刀,其他三刀似乎是没刺中;沈丽欣死于窒息,胸部的四刀是为了保证死亡,但没有一刀刺中心脏。对于一个犯罪老手,这是不应该出现的。
失踪的两个啤酒瓶,被擦除指纹的酒杯,体内的迷幻药,陌生的皮鞋印。大赵很快把破案关键定格在皮鞋印上。大赵查阅了成都所有有案底的人,发现了五个44码的人,其中三个因为时间排除了作案可能,另外两个在案发前一个月离开了成都,其中一个回安徽老家过年,在那边找了工作至今未回成都;剩下一个叫宋和,河南人,暂无下落。
据宋和工友反映,宋和于三月初结算了工钱离开工地,说是到重庆打工。大赵专程去了趟重庆,但一无所获。
一个月后,广元发现了一具尸体,死者正是宋和,死于注射毒品过量,发现时距离死亡时间四天。在宋和的宿舍,侦察人员找到少量首饰,经证实,为张华夫妇丢失的。
如此一来,案情大明,宋和入室抢劫并杀死张华夫妇,后死于毒品。
但大赵查阅了宋和所有档案资料,此人没有吸毒的记录。此外,宋和和张华夫妇并不认识,入室抢劫不可能没有留下打斗的痕迹。从迷幻药来看,可以推测凶手是张华夫妇熟悉的人。这样一来,更有可能是另有真凶了。
大赵把视线转移到三号迷幻药上。这种药物属于违禁药物,并不多见,可是几个记录在案的贩子自然不愿意蹚浑水,一致声称早已没货,当然不知道谁买过这种伤天害理的东西。
大赵一筹莫展。吴刚组长宽慰他不要心急,悬案也不止这一起,就以宋和为元凶上报了事。大赵满心悱悱,吴刚为了不让他在这案子上费神,就把他派到浙江协助处理另一起凶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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