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life一字,本意原为“生命”,却兼有“传记”的含意。中文里面倒难找一个字能包含这两种意思。苏格兰文豪卡莱尔的名言: A well-written life is almost as rare as a well-spent one.只能译成:“写得精彩的传记几乎像活得精彩的一生那么难求。”原文的life与one是同一件事、同一个字,中文却只好分译成“传记”与“一生”。相比之下,可见英文的语义学心里是把传记看得像生命一般重的。
两年前,高希均先生和王力行女士就劝我要写自传。他们的远见令人感到“受宠”,但是没有“若惊”,因为我向来没有写自传的念头。我觉得,过日子已经够忙的了,何况还要写文章、翻译,哪里还有余力坐定下来,去写什么大手笔的自传?其实我连日记也不敢写,难得的例外是在“非常时期”,包括旅行途中,那是因为有意留下细节、信史,以供日后游记之用。我最佩服胡适那样的大忙人竟能维持长期的日记。写信,是对朋友周到;写日记,是对自己周到。我呢,意志薄弱,对自己、对朋友都不周到。
所以当初“天下远见”的两位要角一提此事,缺乏远见、却不乏自知的我,就立刻婉谢了。
我不敢写自传,不但因为自知毅力不足,亦且深知兹事体大,不可轻试。美国幽默家罗杰斯(Will Rogers)就说过:“要令人家破国亡,什么都比不上出版回忆录更厉害。”这当然是言重了。可笑的是,罗杰斯又觉得回忆录其实不足采信,竟说:“当你记下自己本来该做的好事,而且删去自己真正做过的坏事——那,就叫回忆录了。”
对一位作家来说,他一生的作品就已是最深刻、最可靠的自传了。我国久有三不朽之说;不过立德、立功的人或许要藉自传或他传以传,立言的人已经有言可传了,又何必靠自传呢?其实一生事迹不高明的居多,何必画蛇添足,一一去重数呢?又没有人勉强你写,何苦“不打自招”?
于是,“天下远见”而要角退而求其次,说,“不写自传,由别人来写,总可以了吧?”我又苦笑了,径说:“那也好不到哪里去,不但要提供许多资料,还得文物出土,把前朝旧代的照片全翻出来,考证年代,编写说明。这还没完,还得饱受写传人的盘问缠诘,不想说的糗事终于‘久磨成招’。”你的深院私宅,敞开前门请他进来参观,他却要走后门,窥边窗,爬阳台,翻箱底,务求独得之秘。爱好窥秘,原是人情之常,所以读者总是站在写传人一边的。我读济慈的传记,发现他的身高竟然跟我相同,就感到非常亲切;读艾略特传,发现他的第一次婚姻很不美满,我深感同情,甚至对他的诗也更多领悟。
读者站在写传人一边,反过来,写传人也就成了读者的代表,甚至是读者派来的户口调查员、心理医生,甚至私家侦探;而传主的家人呢,保密防谍的当然很多,里应外合的也不是没有。
我读傅孟丽小姐撰写的这本《茱萸的孩子——余光中传》的文稿时,有时惊喜,更常惊愕。“我有说过这句话吗?”我不禁转头问自己的家人,又像是在喃喃自语。“你自己不说,人家怎么会记下来呢?”太太反诘。“你是做过这件事啦!是庆元姑姑接受访问时,告诉人家的。”女儿也来补充。于是我放弃了挣扎。既已腹背受敌,也只好认了。
王尔德有一次对后辈纪德大言自剖:“你想了解我一生的这出大戏吗?那就是,我过日子是凭天才,而写文章只是凭本事。”唯美大师一生惊世骇俗,最擅于自我包装,但是社会毕竟不像语言那么容易驾驭,不是佩一朵襟花、说几句酷话就能摆平的,终于还是难逃同性先烈的下场。我倒觉得,一个人真有天才的话,就得省着点用,应该拿来写文章,至于本事嘛,将就凑合着,拿来过日子算了。
所以每次听人阔谈什么“生涯规划”之类的高调,就非常惭愧,觉得自己真是苟且极了。正如办手续还要填表,到了“永久地址”一栏,就不胜彷徨。我哪来什么永久地址呢?似乎该填“阴府”,那未免太沉重了。也可以填“天国”,却又乐观得不负责任。从中文大学到中山大学,二十四年来我住的都是不永久的宿舍,“退休”就等于“退房”(checkout),哪来永久地址呢?
在没有“生涯规划”的苟且之下,七十年忽然已过了。虽然常常也回忆往事,甚至母亲的声音、笑容,但要我回头大规模地检阅一生,把七十年的岁月像一大本旧照相簿,一巨册因缘录、离合史、悲喜剧那样掀来翻去,那种沧桑感却令人难以承当。
既然纷繁而漫长的一生,我自己不敢蓦然回顾,更不肯从实招来,“天下远见”出版公司就派了傅孟丽小姐来我家卧底,有信史则明察,无根据则暗访,从头到尾,把我的家人与亲友都炒了一遍,其结果就是这本《茱萸的孩子——余光中传》。
为作家写传,方便在于有现成的作品可做根据,无论是外在的生活或是内心的感觉,其作品多少都可资引证。心理学家霭利斯早就指出:“一切艺术家的所作,无非自传。”但是不便也就在此,因为作家身份的传主如果多产,写传人势必精读详阅,才能鞭辟入里,把作家的风格和传主的人格,穿针引线,交织成一个完整的生命。且不提我的评论与翻译,仅仅是诗集与散文集,就有二十七本之多,要全部读过,而且切题地联系到传主的生涯上来,实在耗时而又费心。傅孟丽小姐不辞艰辛,竟然在一年之内完成了这本传记,令我深为感动。只是她把我写得太好了。读者如能把她溢美的部分打一个对折,再将暴短的部分乘之以三,大概就接近真相了。
面对这本传记,我好像落入了达利的诡计画境,不知为何,竟站在长廊的一头,看着自己的背景没向另一端的远景,又像是在看自己主演的不太连贯的连续剧,一段又一段的前文提要,有时倒带动,屡屡停格。这,就是我吗?不禁自问,但封面明明说是我的传记。
当日母亲怀孕,是在重九前一日随众登高,次日凌晨生下了我。她所登的是南京栖霞山。今日恐怕有许多人不知道,重九日为何要登高了。这风俗已经行之近两千年。梁朝吴均在《续齐谐记》中说:“汝南桓景隋费长房游学累年,长房谓曰:‘九月九日汝家中当有灾。宜急去,令家人各作绛囊,盛茱萸以系臂,登高饮菊花酒,此祸可除。’景如言,齐家登山,夕还,见鸡犬牛羊一时暴死。长房闻之曰:‘此可代也。’今世人登高饮酒,妇人带茱萸囊,盖始于此。”
每年到了重九,都不由我不想起这美丽而哀愁的传说,更不敢忘记,母难日正是我的民族灵魂深处蠢蠢不安的逃难日。书以《茱萸的孩子》为名,正是此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