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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日本史上最年轻的芥川奖得主
首度描摹职场女性的情感世界
我是不是真的能够爱上自己不爱的人?
不,不对,应该说,我是不是能够接受一种与以往截然不同的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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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日本有史以来最年轻的芥川奖得主绵矢莉莎,继前三部讲述高中生活的作品之后,首部描摹职场女性的情感世界。
江藤良香,26岁,日本人,B型血,任职于丸荣株式会社,脸部容易出现糠疹。从未染过发,过敏体质,脖颈上整年里有色素沉淀。没有男朋友,没有积蓄,每个月的房租是七万五千日元。讨厌闲着无事的人,喜欢煨炖菜。最近一直沉迷于用网络维基百科调查有关已灭绝动物的知识。
以上是本书主人公的自我介绍。已经26岁的我,相貌普通,没有谈过恋爱,一直暗恋着初中同学男一号,生活中却被毫无特点的男二号纠缠着。究竟该选择心仪已久但远在天边的男一号,还是选择毫无感觉但垂手可得的男二号?是选择我爱的人,还是选择爱我的人?也许都不是,而是一种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的惶恐。一旦认清了自己,无论是男一号,还是男二号,他们给我的感觉,似乎也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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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绵矢莉莎
日本新生代女作家。
1984年生于京都,本名山田梨沙,自幼喜爱读书。
2001年,还是高中生的绵矢莉莎,以小说《Install未成年加载》获得第38届文艺奖,成为该奖当时的最年轻得主。
2004年,19岁的绵矢莉莎以《欠踹的背影》荣获第130届芥川奖,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芥川奖得主。当年该书销量即过百万。
2007年,出版《梦女孩》,延续以往两部作品的高中生活话题,但叙事风格的变化引发关注。
2010年,出版《不想恋爱》,首次将上班族女性作为主人公,是创作生涯的一大突破。
绵矢莉莎的文风清丽自然,擅长描摹女性的幽微心理,著名作家村上龙曾这样评价她:“从流畅的字里行间,可以闻到阵阵的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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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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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够得到吗?够不到的。就因为眼里只有那些光芒闪耀之物,却让那些已经攫获手中的东西滚落脚边,化作尸骸,不见天日。脚踏上去,后脚跟在上边留下印记。我向着那些根本就不可能够到的遥远星辰伸出手去,如果这种贪婪的本性就是促使人类进化的力量,那么生而为人,活在世间,或许就应该抱有欲望。众人的欲望形成竞争,切磋琢磨,促使质量更高之物问世。但真的累。脖颈累。因为它一直朝向上空。不知何时,更进一步的飞跃这类词已经再不能给人那种顺着阶梯往上攀爬的印象,取而代之的是一跃而起,伸手抓住天边那些闪闪发光的星辰,然后立刻对它们感到厌倦,像对待废物似的往脚边一扔,然后再次向着更远的地方伸出手去,往复循环,以至无穷。
发疯一样地打拼,蓦然回首时,当初的努力终于有所报偿的一刻已经化作过往云烟。在面对自己过去所取得的成绩时,即便能够从容一笑,却也就仅止于此,再不能感受到更多的幸福了。相反,心中还会留下一丝淡淡的漠然与空虚。
所以,将那些闪耀的星辰攫获手中的瞬间,放手时,如果无法感受到强烈的喜悦,那就什么意义都没有了。拼了命地努力,好不容易才实现了目标,却立刻皱起眉头,说上一句“还要向着更高的目标努力”。的确,这样的话让人感觉志向高远,上进心强,但这种想要再往前进化一步的愿望,其实说到底只是一种本能罢了。活得太过本能,其实就是一种野蛮人的做法。你大概会觉得,我是想告诉大家要知足常乐?不对,其实我想说的是“不知足常乐”。知足吗?不知足。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总之,先看看自己的脚下吧。或许你会觉得很不满意,但其实脚下的东西也是那样的弥足珍贵。它们没有褪色,而且还能用上许多年。那只杯口有了缺口的马克杯,或许对其他人来说,已经是件足以让他们口角流涎、羡慕不已的奢侈品了。杯子上的水滴花纹很可爱。别要求太多,不管是对别人,还是对自己。
但我喜欢男一号。我不要男二号,就想要男一号。
我的那颗星星,就是男一号。他就是直到最后也舍不得吃,一直放在盘子上的那颗草莓。但如今,我根本就没有得到他,便已经开始渐渐地失去他了。他并没有在接受了我的告白后把我甩掉,也不是因为他已经有了女朋友,更不是因为他已经从我的心中消逝,只不过,恋爱之心已经死了。那种我本以为自己会铭记终生、永不磨灭的一厢情愿,如今已经过了保质期。
两边的隔门厕所单间里,女员工不停地进进出出。听着她们面对镜子补妆时的谈话,我用两手抱住脑袋,坐在盖起盖子的马桶上,任由那只脱下的黑色便鞋胡乱落在地板上。一擦眼泪,厕纸就溶化开来,黏在脸颊上。水溶性。这么说也是,平常我们用过之后,就会把厕纸扔进马桶冲走。
两侧的厕所单间里传出的厕所消音器的流水声,盖过了我的哭声。不知何时,如厕时开响这玩意儿,似乎已经成了一种礼节,而这种奇怪的现象,恐怕也只会出现在日本的女厕里吧。这玩意儿刚开始出现的时候,我们这些女生都会因为它能够消除掉那些令人尴尬的声音而感到欣喜若狂,每次进厕所,都会迫不及待地把它给摁响。最初一批消音器的计时机持续时间很短,大多数时候都会在上到一半的时候声音就停止,要么你就赶快把事情解决掉,要么就是再连按几下,所以对于这种装备了传感器的划时代厕所消音器的出现,我们一直抱有感激之心。但如今消音器已经成了一种礼节,如果不摁响它的话,周围的人就会把你当成变态,觉得你是故意要让其他人都听到的。这样一来,消音器就变得让人觉得很没劲了。因为我所在的公司里,每个女职员上厕所时都会使用消音器,所以我就乐得不去摁它,让她们去弄,然后自己肆无忌惮地解手。如今,我俨然已经把这当成了午休时的一种小小乐趣。此刻,我依靠其他人摁响的消音器的歌声,来掩盖住我自己发出的呜咽哭声。
厕所里再没有一个人,午休时间已经结束,而我却还是不愿起身,任由自己的制服被压出褶皱,盘着腿坐在盖起了盖子的马桶上。就算上司亲自进厕所来揪我出去,或者是突然兜头被浇上一桶凉水,我都不愿出去。我既不是想偷懒,也不打算辞职,就只是讨厌公司罢了。今天下班回去之后,明天也好,后天也好,我都不想到公司来。我想递交离职申请,可找不到合适的借口。原本我在公司里就起不到多大的作用,如果再去递交长期休假的申请,那么估计上头就会以此为由,把我逼到被解雇的绝境中去。我希望的就只是暂时离职,要是被迫离开公司的话,那就是我输了。这可不成,得想点其他的办法,其他的办法——
我有两个男朋友。我知道这种状况维持不了多久,所以我打算尽情地享受一番。虽然男一号本来是我的最爱,但我很清楚自己最后是不可能和他走到一起的,所以我和他之间的关系,就只是彼此怯懦地一笑而过。我的心里对男二号根本就没有半点感觉,但他或许会最终成为我未来的夫婿。如果是和男二号结婚的话,那我会毫不犹豫地走进假教堂里,穿上租借来的婚纱,沐浴在那些按相识的年代顺序排列的友人的目光之下,走上处女之路。只要做做样子就行。至于那个穿着借来的新郎装、一脸紧张地站在宣誓台前的男人,如果他不是男一号,那就任谁都无所谓了。在那个讲话带着英语腔调、国籍不明的神父用日语朗读圣经的时候,我并不想站到新郎男二号身旁。我希望自己能穿着婚纱,坐到待客用的长椅角落里,一脸事不关己的模样,翘起二郎腿,在窗旁手支着腮帮,眼望着雨后那黄绿色的美丽草坪。亲戚朋友们窃窃私语,就算穿着一身黑色和服、腰系龟鹤花纹腰带的母亲铁青着脸,伸手来拽自己那身婚纱的衣角,我手支腮帮的姿势也不会有丝毫的改变。我只会在神父叫我的时候走上宣誓台,然后就像居酒屋老板从厨房掀开门帘,冲着熟客打招呼一样,自己掀起面纱,把嘴唇凑到男二号的嘴唇上去。
打开窗户,我用鞋跟使劲一蹬窗框,猛地跳到了铺满草坪的院子里。解开缠在高跟鞋上的白色丝带,脱下鞋子,赤脚冲过院子,翻过山丘,一路跑到山丘脚下的海滩边。我喘着粗气,抱住茂密丛生的松树,歇了口气。调整了一下狂乱的呼吸,我继续向着海边跑去。我想到海边走走,让海浪卷起泥沙和海水,打湿婚纱的裙角。刚刚留下的脚印,被海浪冲刷得一干二净。海浪声盖过了我的歌声。我脱下长齐手肘的手套,用尽全身力气,将它抛向大海。白色的蕾丝花边,飘荡在泛起粼粼波光的海浪之间。
如果和男一号结婚的话,从那之后我估计就会成为一个整天盯着丈夫的狱警式新娘了。每天夜里,我都会向着月亮祈祷,祈愿男一号不会在婚礼的头一天突然逃跑,婚礼能够安然结束。即便到了婚礼当天,我心里的不安也依旧无法消除。我会偷偷地在男一号的燕尾服里缝上一只GPS。婚礼开始之后,我会担心来宾之中是否混着男一号的前女友,久别重逢的两人是否又会旧情复燃;也会担心以前的朋友在酒宴上喝得酩酊大醉,把我以前的那些丢人事迹全都抖搂出来。所以我决定只叫亲戚们来参加我的婚礼。还有一点,为了即将开始的新婚生活,我也不想在婚礼上花太多的钱,所以我希望能在一个便宜酒店的小厅里举办婚礼。就算规模不大,我也一定要摆上几桌酒席。我这么做,为的就是有朝一日男一号变心时,我就告诉他说我们可是结过婚的人了,现在再来后悔的话,可是为时已晚了哦。然后再告诉他说,婚礼就是将两个人永远牵到一起的铁证。你看,我们之前都搞出了那么大的事,把周围的人都卷了进来,还花了不少钱,时至今日,你早已无路可退。
可是,就算我能用GPS查明他所处的位置,男一号大概也还是会见缝插针,借机溜走的吧。因为他根本就不喜欢我。就算没能逃离我的五指山,或许他也会在婚礼的当天,呆坐在新郎新娘的准备室里,怔怔地冲我说上一句“咱这样合适吗”。不,身穿燕尾服的他,只需要无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我的心里就会萌生出山大王强抢民女一样的罪恶感。他是自由的,每天每小时每一秒,他都是自由的。他桀骜不羁,而我却难以爱上他心中的那种自由。
这样的婚礼,真的会让人觉得幸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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