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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我国《专利法》制定与修订过程中,与生物技术专利,尤其是生物技术可专利性相关的规定主要参考了《欧洲专利公约》。近十几年来,人类基因组计划及后基因组计划推动了生物技术迅猛发展,新技术必然带来新问题。欧洲专利局对新问题提出的新见解对我国专利法制的完善有重要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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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肇旭,女,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博士,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人类遗传学方向博士后,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方向博士后。曾在《SchiZOphreniaresearch》、《EuropeanjoumalofhumangeTletics》、《IrlternationalJournalofgenetics》、《伦理学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学习与探索》等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2部;正在主持或完成省部级及其他课题7项。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专利法与科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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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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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委会名单
总序
前言
第一章生物技术的可专利性
判例一:T0356/93(植物细胞)
判例二:G0002/07(椰菜)
判例三:G000I/04(诊断方法)
判例四:G000I/07(外科手术)
判例五:T0019/90(肿瘤鼠)
判例六:G0002/06(胚胎的使用)
第二章生物技术专利的新颖性
判例七:T0081/87(凝乳酶原前体)
第三章生物技术专利的创造性
判例八:T0455/91(酵母表达)
判例九:T0207/94(人beta-干扰素)
第四章生物技术专利的实用性
判例十:T0898/05(造血受体)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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