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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2003年,一对伊朗的连体姐妹决心通过分离手术拥有各自独立的人生,但手术失败,姐妹二人也因此丧命。众人唏嘘过后,这条新闻便很快被人遗忘。但是这个悲剧却给了作家罗莉?兰森灵感,2005年,《那两个女孩》出版,获得了读者和评论家的一直好评。
《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年度小说推荐
入围2007年柑橘文学奖
进入各大英美读书俱乐部年度小说榜单
已在全球被翻译成18中文字出版
英美读者口碑佳作、书店长销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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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一个龙卷风肆虐的夜晚,露丝和露比姐妹俩诞生在了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处乡间医院。从降生世间的那一刻起,姐妹俩注定要拥有不平凡的人生,因为她们头部相连。
她们相拥相伴三十年,却永远不能相见。
她们连为一体,各自却要拼命活出自己。
她们分享着喜悦与悲伤,也心怀不为彼此所知的秘密。
她们一同背负生命,一同面对来自世间的异样眼光,也要并肩走向死亡……
这是“那两个女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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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罗莉·兰森(Lori
Lansens)
加拿大女作家、编剧。自2002年出版首部小说以来,兰森获得了众多国际知名媒体和书评人的肯定和褒奖。她的作品技巧娴熟,情节动人,感情真挚,并多次入围包括柑橘奖在内的多个文学奖项。《那两个女孩》是罗莉?兰森的第二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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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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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比与我
我从未直视过我妹妹的双眼,我从未独自一人沐浴,我从未站在夜间的草丛中伸出双臂拥抱那醉人的月色。我从未用过飞机上的卫生间,没有戴过帽子,或是被人深情地亲吻。我从未开过车,或是一觉睡到天明。我从来没和人说过私密悄悄话,没有自己散过步。我从没爬过树,甚至从未湮没于茫茫人海之中。有那么多事情我从未做过,可是啊,我却被给予了如此多的爱!而且,即使让我能够做这些事情,我也宁愿如我现在这样再活一千次,只为获得这无限的爱。
我的妹妹露比和我,本应从一个单体受精卵分裂开来,不知是不幸还是奇迹使然,我们竟依旧连在一起,因此,我们便成了一对颅部连体的女婴,连体部位有面包盘大小。我们作为存活最久的颅部连体双胞胎(我们已经二十九岁了)而被世界医学界所熟知,但对于这个星球上觉得我们不同寻常的千百万人而言,我们是颅部连体的达伦姐妹——来自伯顿郡的露丝和露比。我们被人们冠之以诸多名称:畸形、怪人、怪物、魔鬼、巫婆、弱智、奇观、奇迹等等。对大多数人而言,我们算是一件珍奇异物。但在我们居住和工作的利福德小镇上,我们只是“那两个女孩”。
伸出你的右手,用手掌根压住你的右耳垂,使手掌盖住右耳,然后五指伸开——那便是我妹妹与我的连体之处。我们的脸不是完全并行的,我们的头骨融合在一起,连体部位是一个从太阳穴开始延伸至前额叶的圆形区域。要是你看到我们,你可能以为我们是两个拥抱在一起、彼此脑袋相靠的女人,亲密得就像一对亲姐妹。
露比和我是一对同卵双胞胎,所以有着相同的样貌,像我们的母亲一样有着高高的额头,嘴巴宽而丰满,只是露比的五官出落得很是端庄(实际上,露比长得美极了),而相比之下,我的长相有点儿畸形,坦白说,就是丑陋。我的右眼颇为夸张地歪斜向本应是我右耳的部位,而现在,那里是我妹妹的脑袋。我的鼻子比露比的长,鼻孔一大一小,被拉向我那只严重歪斜的灰色眼睛的右方。我的下颌歪向左侧,使我说起话来声音含混沙哑。我的双颊因长满了斑斑湿疹而颜色通红,但露比的肤质却白皙无瑕。我们的头皮在二人头部相连处长在一起,但我是一头赭石色的卷发,而我妹妹则是一头深褐色的飘逸长发。露比的下巴上有处深深的凹陷,十分讨人喜欢。
我身高五英尺五英寸。我们出生时,我的四肢匀称,与身体比例协调。而现在,我的右腿比左腿足足短了三英寸,我的脊椎被压迫得厉害,我的右臀隆起,这都是因为从我自己还是一个婴儿时起,我就像抱着一个婴儿那样抱着我妹妹。露比两条细小的大腿跨在我臀部上面的部位,我的右臂支撑着她的臀部,她的胳膊一直缠绕着我的脖子。露比是我的妹妹,听起来奇怪但却无法否认的是,她也是我的孩子。
连体双胞胎总会有一些不便之处。露比和我要经历在颈部、下巴和肩膀部位的疼痛,或轻微或剧烈,为此我们每周要接受三次物理治疗。我一直身有重负,因为我要承受露比的体重,我要用臀部背负露比的身躯,躺着时我要挣扎着为露比翻身,还要在马桶边的凳子上一坐就是几个小时(露比身患各种肠道和泌尿疾病)。毫无疑问,我们时时都在面临考验,有时甚至会遇到不适,但露比和我从来都不觉得躯体相连让我们感到痛苦。
很难解释身为连体双胞胎如何协调行动,或是如何自出生时起,通过咕哝和手势磨合出一套我自己称之为“心灵感应”的东西。和正常人一样,有时候我们也会笨手笨脚,毫无默契。当我们中的一人(通常是露比)生病时,我们之间的共生关系就会出问题,但大部分情形下,我们的“双人舞“可谓顺畅自如。我们讨厌做事行动一致,比如同时回答“是”或“不是”。我们从不接替对方把话讲完。我们不能同时摇头或点头(即使我们能也不会这么做,原因见上)。我们有一套不需言传,甚至是无意识的制衡体系来决定谁在某一特定时间来带路。有冲突,也有妥协。
露比和我共享一个血液供给系统。我的左半脑血液流动正常,而血液则从我的右半脑(就是我们连体的一侧)流入我妹妹的左半脑,而她的情况恰好相反。如同我们的头骨一样,我们共享着一个大约由一百条静脉组成的血管网络。我们的脑组织完全融为一体,我们的血管系统如疯长的荆棘般彼此缠结,但我们的大脑却各自分开,独立运转。我们有各自的想法,我们各自拼命想要变得独一无二,不同于对方。事实上,我们之间的差异要比大多数同卵双胞胎之间都多。我喜爱运动,但我也爱看书,但露比更女孩子气,她喜爱看电视。露比感到疲劳想要睡觉时,我还完全没有一点儿上床睡觉的打算呢。我们很少同时感到饥饿,而我们的口味偏好也截然不同:我偏爱辣味,可我妹妹对蛋的喜爱可真让人受不了。
露比相信上帝,也相信各种鬼魂和灵魂转世的存在(露比从不推测下她下辈子的转世是什么样子,似乎想像成为任何与现在的她不同的人会背叛我们俩一样)。而我则相信,对于死者而言,最好的希冀便是通过一段令人难以忘怀的旋律或是书里的一个篇章,时不时地被人们回忆和缅怀。
我从未看过我妹妹,除了在镜子和照片中,但是从她肌肉和骨骼的一举一动我知道,露比的姿态也是我的姿态。我爱我的妹妹如同我爱自己,我恨她时,也是在恨我自己。
这便是我的人生故事。我称之为《一对连体双胞胎的自传》。不过,因为我妹妹声称,严格说来(“严格说来”是露比现在最喜欢的句式),这根本算不上是一本“自传”,她还反对由我一人来讲述一些在她开来是属于“我们”的故事。于是,我同意她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也来写上几章。我会尽量诚实地讲述我的故事,但我和妹妹二人的讲述会略有不同,毕竟得承认,作为一名作家,为了把前情后续交代清楚,一些润饰有时必不可少。
关于写作,我主要是从阅读和洛薇阿姨那里学到的。洛薇阿姨和斯塔什叔叔(他全名斯坦尼斯劳斯?达伦斯基,一九二四年生于斯洛伐克的格罗佐沃)自露比与我出生起便抚养我们至长大成人。我曾被附近一所大学的英文课程计划录取,但露比却反对我们一同去上课。我早料到她会拒绝,但我还是申请了,所以我可以名正言顺地感到委屈又能被谅解。当我把录取信递给洛薇阿姨时,露比在我一旁气鼓鼓的。我哭喊道:“如果不学习写作,我怎么才能成为作家啊?要是连个学位都没有,我还怎么算得上是作家呢?”
洛薇阿姨最讨厌过度自怜。“要是你没能成为作家,不要责怪你妹妹。我不知道活塞是什么工作原理,但我的车开得可一点儿也不差。”她看了我一眼便大步走开了。
第二天,洛薇阿姨给了我一本E. M.
福斯特所著的《小说面面观》。虽然这本书是从图书馆借来的,而且两周后就要归还,她还是用去年剩下的圣诞节彩纸把书包好,上面还有一朵从花园里摘来的雏菊花。然后,她开车领我到平价超市去买了十包铅笔和一摞黄色的标准拍纸簿。当我们的车子驶入停车场时,露比便将头伸出车窗吐了起来,这多少影响了这次旅行的兴致。洛薇阿姨在清理车身上的呕吐物时,我随便翻开《小说面面观》中的一页,开始大声朗读一个冗长乏味的段落,有关死亡主题以及在小说中处理死亡的手法。洛薇阿姨对我露出了笑容,好像这段文字就出自我的笔下。露比则在呻吟,我不晓得她是因为生病还是因为嫉妒。
从一开始,露比就讨厌我所写的东西。她看不懂我笔下描绘的角色的意义,当我写的诗没有押韵,她还指责我在骗人。一次,她读完一篇我写的短篇小说后,竟然问我:“露丝,你这些到底是写给谁看的啊?”我被深深地刺痛了,因为我自己也不清楚,而且我觉得我应该知道才对。我对阅读的挚爱竟让我妹妹与我渐行渐远。露比从来就没喜欢过阅读,不过儿童书籍和好莱坞八卦杂志除外,每次在医生候诊室,那些八卦杂志都让她读得口水直流。
我继承了洛薇阿姨对阅读的热爱,尽管我很乐意认为我的生母也是个爱书之人。洛薇阿姨几乎总是书不离手,或是总有本书摊开在她舒适小屋内的沙发椅扶手上。我们居住的老农舍后身是食物储藏室,洛薇阿姨把旁边的一间日光室塞满了书籍。我们将那里称为“书房”,不过房间里目光所及之处一个书架都没有,全是一摞摞的平装书,总计784本,保存在灰泥板条墙围成的幽冷空间内。洛薇阿姨去世时,我们将她的藏书捐献给了利福德图书馆,而我们现在恰好就在那里工作。我负责给图书分类和上架,而露比则为学生读者团体朗读,不过显然两项工作不是同时进行的。(要是你想知道的话,我们的薪水可是按照我们各自的工时分开计算的呢。)洛薇阿姨过去经常对我说,如果我想成为一名作家,就需要具备一名作家的声音。“读出来,”她会这样说,“如果你具备一名作家的声音,迟早有一天那个声音会喊出来:‘我也能做到!’”
我的声音确实喊了出来,不过我不确定喊的是不是“我也能做到”。我都不记得我有那么自信过。我想,我的声音说的是“我也必须要做到”。我读八年级时,我的一首名为《劳伦斯》的诗歌入选了年鉴的“诗歌角”栏目。我当初是匿名投出了《劳伦斯》这首诗,所以当我得知年鉴的工作人员选中这首诗并非是因为怜悯我是“那两个女孩”中的一位时,我高兴坏了。《劳伦斯》发表后(虽然那时我还年幼,而且只是发表在了本地年鉴上),我便宣布(那时我十四岁)我的下部著作将是一部自传。洛薇阿姨响指一弹,说道:“就起名叫《买一送一》吧,是不是很可爱?或者叫《双重责任》也行。”
我已经投出了六十七篇短篇小说(一篇发表在了《星火燎原》上)和上百首诗歌(十一首刊登在了《利福德镜报》上,一首上了《瓦斯卡纳评论》,还有五分之一首——不准问为什么——发表在了《蕨》上)。这部自传,我已经在我脑中构思了十五年,但这些仅仅是我付诸笔头的开篇絮语。如果有人问我花费了多少岁月写就此书,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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