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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千山万水,不离不弃(此生,没有比,永远和你在一起,更浪漫的事了。90后青春作家沐小弦,用最温柔的力量来治愈因爱而彷徨的心。随书赠送千山万水系列信纸)

書城自編碼: 2150113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青春文學爱情/情感
作者: 沐小弦
國際書號(ISBN): 9787543897595
出版社: 湖南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11-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264/230000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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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入.



編輯推薦:
☆☆☆
此生,没有比,永远和你在一起,更浪漫的事了。
2013紫色年华,千山万水三部曲,深情收官之作。
有些爱情总是后知后觉,在分别后才发现爱早已入骨。
再相逢,早已不似往昔的他们,又能否让爱继续前行?
纯爱掌门人【沐小弦】,用最温柔的力量来治愈因爱而彷徨的心。
百万读者翘首期盼,紫微青春馆全体编辑口碑相荐。(随书赠送千山万水系列信纸)

☆☆☆
不念过去,不畏将来。
纵然爱情发现得后知后觉,
即使相隔千山万水,
我亦赴你而来,不离不弃。
內容簡介:
有些爱情,总是后知后觉,
只以为,那一时的欢喜和感动,不过是错觉。
分别后,此去经年,
以为不会爱上的人,如今却情深念念不得忘。
所以,纵然隔着千山万水,
我亦会,赴你而来,从此,不离不弃。
關於作者:
沐小弦,表是温柔,里是险恶。恋慕温柔的一切。爱所有美丽的记事笔记。目前是人生的赌徒,走在狭窄的独桥上,试图用自己的故事来净化自己。不念苍老,但求此刻一分一秒都过得值得美好。

《海豚之森夏不眠》《声优恋习社》《南鱼星,微笑海》《等不到,忘不了》《你的眼泪是我看不见的伤心》等作品。由凤凰雪漫集团策划推出《恋人未满》。《百鬼夜行》之《高校阴阳师》繁体版①~④集由台湾鲜鲜文化策划上市。
目錄
楔子
只若初见篇
 第一话 此情已逝,爱情不能斤斤计较
 第二话 曾为路人,我们也曾各得其所
 第三活或许不配,但我依然奋力前行
 第四话 青春蹉跎,白绢新裁且放纸鸢
 第五话 一杯苦酒,闲愁此后几时能休
 第六话 桃花灼灼,偏怜浅浅残忍沉默
 第七话 依赖成瘾,离别之后无期相会
 第八话 双刃匕首,相爱相伤本就错误
 第九话 重新来过,你的正确或许是错
但囚凤凰篇
 第十话 梦成碎片,一次悲欢一次坚强
 第十一话 忘却的心,幡然醒悟爱已汹涌
 第十二话 怦然心动,爱的方式有对有错
 第十三话 鹿死谁手,毒若入骨再无解药
 第十四话 剑已出鞘,可怜如是惊弓之鸟
 第十五话 春风人面,梦窄春宽此身有限
 第十六话 从此以往,分道扬镰两两相散
 第十七话 血肉横飞,一具皮囊心已成灰
 第十八话 纵然相恋,归根结底迟了太多
逢后相思篇
 第十九话 故人归来,此情是否也将追忆
 第二十话 旧爱新欢,朝朝暮暮恋恋情深
 第二十一话 爱如潮水,波澜壮阔彼此沉沦
 第二十二话 她的长发,浅浅沉默时光老去
 第二十三话 相思成疾,一分一秒视如珍宝
 第二十四话 木已成舟,生米终究煮成熟饭
 第二十五话 婚前闹剧,躲过初一难躲十五
 第二十六话 遥望风景,不是你的求而不得
 第二十七话 喜中载忧,相许并非一朝一夕
生死契阔篇
 第二十八话 痛心疾首,柴米油盐剥爱光鲜
 第二十九话 故人归来,卿卿相思曾是不悔
 第二十九话 到了尽头,你若要走我不会留
 第三十话 两色玫瑰,曾经之爱事过境迁
 第三十一话 良心谴责,你有苦衷谁将心痛
 第三十二话 割舍不下,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第三十三话 真相浮现,心底深处眷恋暗涌
 第三十四话 两难选择,闭上眼睛细读心意
 第三十五话 城门失火,但且祝愿池鱼无恙
最终话 东西柏林,一荣一枯别忘回顾
內容試閱
" 楔子


沈南晞拿出手机照了照自己的脸,发觉唇蜜的颜色有点淡了,便又仔仔细细地补了妆。左看右看,认为妆容与着装都已very
perfect,她才放心地仰起头,可是看着十米之遥的民政局大厦,她竟有些心生慌乱。
一定是天气太热的关系,她压抑着胃里的抽痛,告诫自己无论如何都要心平气和,接着不由分说地踩着七厘米高的细跟鱼嘴鞋朝大门迈去。
离婚和结婚一样,都要选个黄道吉日。前天是5月20号,大批大批的新人赶着挤进酒楼,急着投胎般的速速完成仪式。而今天,沈南晞认为,今天就是离婚的大好时日,选在这一天,肯定不会有后顾之忧。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离了就是彻底的、完全的、毫无疑虑的一刀两断,做不成夫妻,就只能做仇人,我的世界里不存在暧昧不清的中间地带。”
看看,看看!她说出了多么经典的话,就算是当众对天长笑三百声也抒发不了内心那纯粹的喜悦之情啊。
可是在民政局里见到程微枳的那一刻,她的三百声连三声都笑不出来,并且感觉自己的胃都要疼得打结了。
程微枳一身随意轻便的休闲装,几日不见,头发剪得短短的,就像是个还没长大的大男孩。放在大学里,仍然是能够让同届与学姐妹们前赴后继为博一笑的理想对象。可她从不曾参与过他的大学时光,依稀记得的,也只有初中与高中时代时,他从容冷静的笑意。
无奈现在的沈南晞已经被胃痛折磨得心烦气躁,他是在她之后到的,而她足足等了他二十七分钟。
也难怪她会板着一张脸,没什么好气地丢给他一句酸溜溜的:“哎哟,程二少你迟到了,我还以为你害怕过来了呢。”
即便是被挖苦了,程微枳也依旧是那副一成不变的淡然模样。他的眼神里总是蕴藏着一种令人畏惧的狡黠,以至于沈南晞从来不敢盯着他的眼睛超过五秒。
“不好意思,临时有个项目要处理,就来晚了点儿。”他抬起右腕看了一眼手表,又看向她,以眼示意前方的服务大厅,“一起过去?”
沈南晞骄傲地抬起下巴,“好啊,一起过去呗。”
在服务大厅里,有来登记结婚的,当然也有许多像沈南晞与程微枳这样来把红本子换成绿本子的。
排号等待的过程中,沈南晞不想被人察觉出她不舒服,于是双手环胸,维持着那样的动作能让她的胃好过一些。程微枳则是哈欠不断,俨然觉得百无聊赖。
沈南晞就不冷不热地讽刺他:“看来你近日深知即将回归自由,一定迫不及待地夜夜笙歌寻花问柳去了吧?小心纵欲过度、未老先衰。”
程微枳侧过脸来观察她半天,忍不住笑问:“未老先衰,你指哪一方面?”
“放尊重点,我们马上就没关系了,别和我耍流氓。”
程微枳又笑,“此时不流氓一下,日后怕也没机会在语言上占你的便宜了。”
沈南晞看他一眼,随后又沉下了眼,将逐渐变得苍白的嘴唇紧紧地抿成了一条线。
此时此刻,谁能料到她和他会坐在这里?
他没料到,她更不曾料到。
往前推十一个月,她风风光光地嫁给了他,那场婚礼极其高调,登报,上新闻,几乎轰动全城,想来也是足够让全天下女子艳羡嫉妒的了。
她也的确以为自己得到了别人做梦都想要揽入怀中的一切,那样携满了光辉金芒的他在千余人面前对她许下不离不弃的承诺,无论疾病,无论灾难,他都会永远呵护她、照顾她、陪伴她,她将是他一生唯一的、挚爱的妻子。
她也曾流下幸福至极的泪水,毫不犹豫地回以了那句“我愿意”。
然而还未婚满一年,二人就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
当然,沈南晞无数次的、极其认真地问过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她奉子成婚嫁给他,刚刚生完孩子没多久,按理说,她就算不考虑自己的面子,也该考虑那尚且在襁褓中的女儿。
可是,离婚却是她先提出来的。
她再清楚不过,无论到了何时,程微枳都绝不会率先开口提出那两个字。他就是个黑心boss,逼迫员工首先辞职,这样一来他无从被人在道义上挑刺,甚至还可以给外界一种深明大义的受苦受难之男版观世音嘴脸。
算了。沈南晞失笑着摇摇头,都这种时候了,她还计较这些做什么?老老实实地签了字,她便可以踏踏实实地过属于她自己的日子。
在民政局工作人员的程序问题下,沈南晞的每一次回答都是超出想象的平静与清醒。她本以为自己会思绪混乱的,但是没有,她在被问及“双方是否完全感情破裂”时,回答了“是”,在被问及“双方是否默认了孩子的抚养权”时,她回答了“是”,哪怕是在被问及“双方是否已经决定无异议签字盖章”时,她仍旧说了“是”。
工作人员扫视了面前的两人一遍,推了推眼镜,漠然地把表格递到了两人面前。
沈南晞不由放松下了紧绷的神经,终于要结束了,忍耐了这么久,她终于盼到了这一刻。
而在此之前,程微枳一直都表现得十分配合,谁知在最后关头,他突然停住了笔,好像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表情严肃地看向沈南晞,有点歉意地叹口气:“我不是有意的,但我忘记带一寸照片了。”
沈南晞立刻摆出风雨欲来的包公脸,刚要发作,竟然还听到他厚颜无耻地请示了句:“要不,咱别离了?凑合着过吧,凡事太较真容易累,你说呢?”
沈南晞的心咯噔跳了一下。
又是这样的语气,又是这样的笑容。每当他这样笑的时候,她都感觉自己的胸口在被冰锥用力地刺。因为他这样的笑,藏着刀,冰冷入骨,每次都可以不费吹灰之力便将她片片凌迟。
所以她用最快的速度考虑了一番,平息了怒火,然后非常郑重且坚定地看着他,几乎是以恳求的态度道:“我们说好的,今天就要离,程微枳,你不能再骗我了,我从来都不欠你什么,说到底都是你欠我。这一次,算我拜托你,你发发善心给我留一条活路行不行?”
只此一句,足以让程微枳眼底那最后一抹光簇黯淡成灰。
他若有若无地苦笑了下,不再说什么,而是面向工作人员问道:“请问你们这里可以拍速成的一寸照吗?您看,我们这边急着用,离婚是大事,耽误不得。”
工作人员才是被他那“耽误不得”的四个字给搞得哭笑不得,他告诉程微枳去大厦四楼就可以照,然后沈南晞目送着程微枳离开的背影。
她独自一人坐在位置上反复不停地绞着十指,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脑子里面空白一片,胃里痛得翻江倒海,她很害怕,只要一回想起往事,她就担心自己会在瞬间疯掉。
不能去想,过去的一切都是锥心痛,她错就错在曾经忘记那痛,到头来,换到的是加倍的痛不欲生。
她多希望从没与他重逢过,那样一来,不用装腔作势,不用勉强自己,更不用强颜欢笑,没有那么多奢望,平淡的活,她就算孤苦一生也总会比现在好过。
漫长的半个小时过去,程微枳重新回到了沈南晞面前。他带来了刚刚洗出来的一寸照片,对沈南晞点点头,仿佛在暗示她放心。接着他签字,盖章。
沈南晞凝视着他的动作,在他完成的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的身子轻了,心,也空了。
从此两散,再不相干,爱或背叛,一笔勾销。
原来不再相欠,伴随着的是抽丝断骨,没预料的那样简单。
可到底还是结束了,这么多年的时光,都结束在了写有两个名字的绿本子上。
当沈南晞疾步走出民政局时,太阳光火辣辣地照射在地面上,透过鞋底,好似烫到了脚心。她走了一会儿,蓦地又停下来,转回头朝身后的程微枳灿烂一笑,故作欣喜地喊:“今天是农奴翻身大解放,对你对我都是好日子,要不要一起去喝一杯庆祝下?”
程微枳从容地扯动嘴角,笑着摆摆手,“不去了,我还要回公司,你最好也不要喝。”他在提醒她刚刚生产完不久,要注意身体。下一秒,他斟酌着,又说,“改天我会去看懂懂。”
沈南晞的笑容却在一寸一寸地变得僵硬,她觉得自己一定是神志不清了,被胃痛搞的,不然她不会前功尽弃地丢盔弃甲,更不会失态地红着眼眶问他:“你看你现在的这张脸,这副表情,真可笑,你该不会是后悔了吧?”
程微枳没回答,只是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
“我知道,你就是后悔了。”沈南晞嘲讽的低笑,笑着笑着,却哭了,她抹掉眼泪,还有那花掉的妆,忽地把手伸进口袋里掏出那枚钻戒,然后用力地摔到地上,对他喟叹一声,“早知今日,你我又何必当初呢?收起你的那些伪善吧,别再演戏给我看了,我看够了!”
望着地上那枚孤零零的钻戒,程微枳无意识地皱了下眉,他恍惚似的移开视线,眉宇间的自怨自艾,竟显得那般凄凉。
他喃喃重复,言辞苦涩:“你说得对,早知今日,你我又何必当初。”
如今的你我之间,多像一场戏,这曲的帷幕落下了,人影散了,除去过往璀璨辉光,只能细数零落满地的余温,与断肠,终究是要挥别天涯,负了好风华,多仓皇。










只若初见篇









第一话
此情已逝,爱情不能斤斤计较






故事的一切,还都要从男孩遇见野玫瑰开始讲起。
正如那首歌里在唱着的,少年看见红玫瑰,原野上的玫瑰,多么娇嫩多么美,少年说我摘你回去,原野上的玫瑰,玫瑰说我刺痛你,使你永远不忘记,我决不会答应你。
那是在十二年前的夏季,当时只有十四岁的沈南晞在日后称呼那一天为黑色星期五。
五六点钟的傍晚,天气十分应景的雷声滚滚,滂沱大雨使得周遭显得格外沉默,沈南晞就是在那一天来到了程家。
陌生而空旷的别墅中,她局促地站在铺着外国进口地毯的玄关处,身边放着两个帆布制的箱子,破旧球鞋上的泥泞染脏了地毯,惹来经过于此的佣人唐妈投以嫌恶的轻蔑视线。
那眼神就好像把她看成是了一只臭虫,沈南晞不由地低下头去,她感觉自己的衣服都要被那刻薄的目光给冷酷地扒个精光。
“哎,这边。”直到客厅里传来了他的声音,沈南晞立刻抬头,看到身穿警服的他走过来提起她的两个箱子,对她带有一丝歉意地笑笑:“让你等久了,快进来吧。用不着拘束,从今以后你就要住在这里了。”
她便老老实实地跟在他身后,有点担心自己衣服上的水迹掉落在地板上,所以步子不敢迈太大,就算他要她别拘束,她全身仍旧是绷得紧紧的。
他带她去了二楼,一路上,沈南晞偷偷地打量着身处的这栋大房子。这里是富丽堂皇的程家,偌大的宅邸,被擦拭得亮晶晶的楼梯扶手,华丽的水晶吊灯,是如云端一样的瑰丽世界。
可是对于沈南晞而言,这不过是个陌生的黄金屋,没有半点人情味,她还记得程太太在楼下注视着她跟随他上楼时的表情。不屑,锐利,审视,排斥,以及程太太转头离去时的冷漠。沈南晞因此而觉得环绕在自己身旁的空气中充满了异样的病菌。
只因她是贩毒家庭的孩子。
只因她的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向不明。
只因她相依为命的母亲在今天被警察抓捕入狱。
她没了家,即便那个家总是脏乱又破败,可是当她看着瘦削的母亲被一群身穿警服的男子用手铐拷走时,她顷刻间便觉得天塌了。
仅仅是几个小时之中的变故,令她成了孤儿。
警方知道她无依无靠,便将她在三个小时内辗转各个住所。但她十四岁了,年纪对孤儿院来说偏大,那里不收留她;收容所的住客们又都是残疾人士居多,她健全得很,在那里总会显得格格不入。
众人一筹莫展之际,是一位随之出行任务的年轻警察起了同情心。他与上级协商后,决定暂时将她带回自己家中。
从理论上来讲,他这样的人简直就像是现世的救世主,心地善良得世间少有。他甚至还信誓旦旦地同上级保证:“生活上的事我会照顾她的,我也可以供她继续完成学业,高中,大学,哪怕是她想去读研,只要她考得上,我就不会有半句不同意。”
队长觉得他有点热心过头了,与之沟通良久都没能改变他的想法,反而适得其反地令他更加希望帮助沈南晞。
“算了,随你吧。”队长在最终不忘暗示他,“不过小程啊,你可要清醒一些看事。这是现实社会,不是理想国度,我知道你刚刚大学毕业,又是初来乍到,一腔热血只盼望向失足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可你家里毕竟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更何况,龙生龙,凤生凤,不是队长我阶级歧视,而是毒贩子的种儿,几乎都是些忘恩负义的例子啊。”
人人都说戏子无情,婊子无义,走私不法买卖的人,根本也不会有什么好心地。那是融进血统和骨子里了的,传给下一代,下一代的下一代,以至于在祖上随便找找,就可以揪出一大把投机取巧的无耻之徒。
可他偏偏不信那些邪,不如说,他压根儿就没去那样思考问题。
到了此时此刻,他也只是邻家大哥哥般地揉了揉她的头,诚恳地许诺:“你放心,有我在的地方,你就有家。”他怕她会在这个家中感到放不开,就连他自己,有时都会觉得不属于这里。
而对于一个已经一无所有的十四岁少女来说,这句话,如同救命灵丹。
沈南晞微微转头,看了看自己身后的房间,整洁干净,有着她梦寐以求的双人天鹅绒床。然后她回过脸,盯着他的眼睛,黑亮的瞳孔中闪动感激的粼光。
“我叫做沈南晞。”她很认真地对他说,“淮南生橘的南,白露未晞的晞,还有……我妈习惯叫我阿南。”
他怔了怔,这才恍然大悟,他并不知道她的名字。只听队长说过她母亲的代号,但关于她的事情,除了那可怜的幼小年纪之外,其他的,他全然不知。
细想之下,这竟是他们两人之间初次正式的自我介绍。
“阿南,听着有点像男孩子的乳名。”他玩笑般地弯过眼,然后把手伸向她,“我姓程,程聆以,我大你八岁,你要是不嫌弃我老的话,往后就叫我声哥吧。”
沈南晞斟酌着这个字所带来的心理上的希望与精神上的寄托,接着以一种虽迟疑但却肯定的口吻叫了声:“聆以哥。”
程聆以点头含笑,“阿南真乖。”
那笑容明亮落拓,像是日出时分的第一道曙光,笔直地照射进了沈南晞灰蒙的世界里,洒落进片片粼光闪闪的光晕,以及那温柔至极的呼唤。
阿南,阿南。
“阿南,醒醒。”
沈南晞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缓慢地从沙发上直起身形,一边揉着眉心一边撑开眼皮看向面前的程聆以:“哎呀,我睡着了啊?刚刚还梦见你了。”
“梦见我什么?”
“那我可不能告诉你。”沈南晞伸个懒腰,吐糟起自己的大大咧咧,“真是的,你看我这人,总是没这样神经,竟然跑到别人家里肆无忌惮地呼呼大睡,什么时候才能长点儿心啊。”
程聆以穿着一身藏蓝格子的短袖睡衣,三十几岁的人了还梳着小学生的寸头,看上去倒还真显嫩,如果熟人不戳穿,指不定真的会有女高中生来当街跟他搭讪。
“你这几天奔波劳碌得累心累力,缺觉是正常的。我叫醒你可没别的意思,是想告诉你要睡就好好地进屋里去睡,睡在沙发上面不解乏。”程聆以端着威士忌抿了一小口,又递给沈南晞。
沈南晞很自然地接了过来,豪迈地一饮而尽,打了个不雅的酒嗝后,她笑嘻嘻地对他比画出老土的剪刀手,没心没肺地说:“嘿嘿,心情好啊,我今天离婚了嘛。”
“还好意思嘿嘿呢,嘿嘿你个头。”程聆以的脾气算不上多么好,见她这种样子,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地皱起眉,“程小二那天生的冷血机器不懂事,你怎么也跟着他一起犯混账?你们两个都二十几岁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为什么不为懂懂想一想?”
沈南晞作势要反驳,房间里的梁细蒙立刻推门探出头来,腾出手来将手指压在嘴唇前面“嘘”了声,比着口型说:“我才把懂懂哄睡下,你们两个小点声。”
还是这句话管用,沈南晞和程聆以两人都乖乖听话地闭了嘴,梁细蒙便满意地转回身去继续给懂懂唱着摇篮曲。
“她可真过分,竟然嫌我们吵,那把房门关上不就好啦。”沈南晞嘀嘀咕咕地小声抱怨。
程聆以丢给她一个白眼,也压低了音量,“我老婆可是在帮你哄孩子,你有什么资格不爽?”
“我第一做妈妈,当然不懂该怎么哄啊。”
“谬论。细蒙还从来没生过孩子呢。”
沈南晞坏坏一笑,“那是,天资聪颖、冰雪貌美的嫂子比我还要小四岁呢,当然无师自通啦。再说你老牛吃嫩草不容易,怎么也要多过几年二人世界才舍得要个孩子嘛。”
“嘴贫。”程聆以末了叹口气,坐到她身旁问:“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她故意装傻:“什么怎么办?”
“你不要明知故问。”
“反正走一步算一步呗。”她爽快地打个响指,“我啊,别看我这副模样,我也是很有实力的。好歹在工作单位里也是个主管,我都计划好了,等懂懂再长大一点,我可不能让她受到其他小朋友的欺负。新闻里每天都在报道,国内对单亲儿童的歧视多严重啊,我要申请移民,我要让懂懂成为国外的社会精英。”
程聆以戏弄似的嗤了嗤,“你是打算让懂懂变成下一届的美国总统之女版奥巴马吧?”
沈南晞狠狠瞪他,“胡说,我们家懂懂的肤色才没那么黑。”
程聆以只觉得全身无力,他无可奈何地看着坐在自己身侧的这个女子。
她的面容已经从青涩蜕化出了成熟的轮廓,她长得很美,是那种会令男人感到惊艳的美,尖瘦的下巴,黑眸如星,可他心中记得的,却永远都是她十四岁时的模样。
那个时候,她瘦小,根本不像现在这样充满自信,眼神中还蕴藏着慢慢的惊慌与闪躲,或许到了如今,她也没有达到她所希望的那种不卑不亢,她只是学会了将自己巧妙地伪装。
或许,和她的自我怀疑有关。
或许,和他的撒手不管有关。
他没能遵守对她许下的承诺,他没做到一直保护她、呵护她,没能亲眼看着她从幼芽长大成娇艳的花朵,他本应该信守诺言,陪伴于她身侧。
“阿南。”他在这时怅然地唤她,“如果说,爱对你而言已经成了斗兽场式的追逐与杀戮,我不想看到你把别人的错误都怪罪在自己的头上。”
沈南晞顿时哈哈大笑几声,用力地捶了他几下,说他矫情,装什么文艺青年,酸死人啦!
可接下来袭向两人的是难熬的沉默。
她就慢慢地收起了做给人看的夸张笑容,眼神开始变得呆滞,望着半掩的房门中,抱着懂懂满眼母爱的梁细蒙,她竟觉得羡慕。
梁细蒙是幸福的。
因为她深爱程聆以,为他不顾一切义无反顾,甚至可以忽略他曾经深爱着她的亲生母亲。
沈南晞自嘲般地扯了扯嘴角,言语之中满是自作孽不可活的无力挽回,她说:“他留,我愿在他左右,他走,我也愿送他走。我不怪他,因为,都已经不值得了。”
程聆以明白她的意思,所以他不再多说,只是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起身时留下一句:“今晚在我家过夜吧,等会儿我和细蒙去买点菜回来,做你喜欢吃的糖醋排骨。”
沈南晞没说谢谢,她和程聆以之间,一直都是这样随意的相处模式。
在她看来,他像父亲,像兄长,像朋友,他曾是她唯一的活下去的理由。
她知道程聆以担心她,想要让她开心起来,当然她更希望自己能够表现出期望中的那般快乐。
可是吃过了欢闹的晚餐,沈南晞躺在程聆以家的客房里却严重失眠。
翻来覆去都睡不着,她在最终放弃挣扎,决定去外面遛一遛。反正大晚上的,偶尔去外面散个步就当活动下筋骨了。
凌晨两点,市中心最为繁华的地段仍旧是车水马龙,生生不息。夜风渗透着微微的凉意,她顺着江边的大桥一直往前走,往前走,越走越远,竟毫不自觉地一路走到了俞洛佳的地盘上。
那里是奢华的别墅区,清一色的三层高洋房,连成一片,如万家灯火,光亮四溢。她走到其中一栋别墅下,仰头望着那扇红棂窗,心想着他会不会就在里面。
下一秒,她蓦地一怔。
他的身影如剪纸般投映在窗上,即便一晃而过,她还是看得清晰。
果然会是这样。
她就知道,此时此刻,他一定会在俞洛佳的身边,一如九年前那般。
原来有些事是早就已经注定了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即便不相配的人走到过一起,还是迟早要分道扬镳。这么想着,沈南晞就笑了,极为苦涩又讽刺的笑,携满了凉薄。
她黯然且决绝地转过身去,却不曾知道她离开的背影一直存进了他的眼底。他站在窗帘后,望着她的目光是恋恋不舍的挽留。可他的身后传来一个声音,是俞洛佳。
她站在逆光处,面容依旧憔悴,有点神经质地问:“微枳,你在那里看什么呢?”
他随即转过身来,不动声色地轻摇了摇头,“没什么,夜深了,你快睡吧。”
“我总觉得屋子里有声音……微枳,你不来陪我的话,我睡不着,我怕。”
他眼中的光始终黯着,在片刻的停顿后,他对她说“好,我陪你”,只是那声音,淡漠如月,没有温度,像是在重复着枯燥无味的工作的机械。
前方的路是狭窄的,双脚如同踏在荆棘之上。在这一刻,他走向另一个她的距离艰难而遥远,因他脑中的记忆墙壁上写满了来自过去的点滴与碎片,一幕接连一幕,枯荣岁月,遍地光屑。
唯独她的名字,始终都是他心底里的柔软。
淮南生橘,白露未晞。
她是他的野玫瑰。
玫瑰,玫瑰,红玫瑰,原野上的玫瑰,粗暴少年动手摘,玫瑰刺痛他的手,悲伤叹息没有用,只得任他来摧残。






第二话
曾为路人,我们也曾各得其所






旁人都说人穷志短,那么,人若富了,志向也就会理所当然地更加长远。
至少程微枳认定这道理,从小到大,他都遵照着父母的教导活得规规矩矩,最起码在表面上是。
可大他八岁的哥哥程聆以却不如此。
母亲陆允昕经常恨铁不成钢地拿他们兄弟两人做比较,每每都是夸赞了程家小二,每每都是对程家老大惋惜叹气。
“聆以这孩子都大学毕业了,竟然不肯回公司去帮忙,他爸爸从以前就对他厚望有加,可他根本不顾虑我们会不会失望。”
“要说他真有出息,跑去做那种小跟班似的警察!一个当哥哥的,不起好榜样,现在连小二的一丁点儿懂事都比不上!”
“还能怎么办,现在这下子,我和他爸爸只能把全部心思都寄托在小二身上了,他可不能像他哥哥了,不然我会伤心死的。”
的确,陆允昕会整日同她的贵妇好友们煲电话粥抱怨不停是人之常情,因为程聆以的所作所为狠狠地戳了她心窝。一个出身豪门集团的大少爷,却一腔热血地总想着为社会做贡献,这种事被外人听到,更是天大的讽刺。
但那又有什么法子?程聆以大学毕业那年就摆明了态度,他不愿继承家族事业,他一心只想做警察,那架势简直堪比宋江定要上梁山般的坚决。
如果说程家上上下下只有一个支持程聆以的人的话,肯定是程家小二程微枳。
这和兄弟两人和睦的感情无关,源于程微枳那份小小的私心。
说来很简单,就如同地球上每个家庭中的老二一样,程微枳在出生以来便没有受到父母过多的重视。
自小,程聆以的优秀程度就足以让父母的亲戚与友人对其赞许不已,虽然哥哥得到什么,弟弟也会得到什么,哥哥学过什么,弟弟也不会落下,但是程微枳很清楚,父母没有将他作为心中的第一人选。
家业,集团,财产,他从来都不是首选人。如果说程聆以能够得到程家的一切,那么程微枳最多也就是成为他哥哥身边的配角,辅佐兄长称王称霸,做其衬托用的绿叶,哪怕再不甘,也将永远活在哥哥光环的阴影下。
然而上帝注定不会让任何一个有资质、有潜力、有谋略的野心家埋没于潮湿的角落。
自打程聆以表明志向并与父母闹僵之后,程家的所有人便都把视线集中到了程微枳的身上。
一夜之间,程家小二摇身一变脱离了备胎行列,这样突如其来又意料之中的改变,恰恰就发生在他十四岁的那一年。
同时,母亲陆允昕与父亲程世昌对程聆以的意见越发加大,原因全部都来自一个不速之客。
沈南晞。
“她啊,一周前来到这里的那个小丫头嘛。听说她爸不知所踪,妈又前科累累,被抓进监狱里不知要关个多少年,啧啧,大少爷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居然把这种小孩带回家里来。”
“可不是么,基因这东西太重要了,俗话说的,上梁不正下梁歪,耗子生出老鼠来也只会打地洞,家里值钱的一定要看紧了才行。”
“太太和先生也真是的,太纵容大少爷了,不能因为当警察就把犯人的孩子领回来吧?天底下可怜人那么多,管得过来么?”
周一上午,程微枳一大早上起床就看到以唐妈为首的佣人们聚在楼梯旁的盆栽旁议论不休。
他一边系着手表扣一边从二楼走下来,唐妈余光瞥到他,原本幸灾乐祸的表情立刻换成势力的献媚,笑眯眯地说着:“二少爷早啊,早餐都准备好了,太太先生在餐桌那边等你呢。”
十四岁的程微枳便回以一个彬彬有礼的微笑,“你也早,清早辛苦了。”
唐妈立刻夸张地摆手道着哪里的话啊,二少爷为了继承家业而努力学习才是辛苦呢,我为太太先生还有二少爷做再多都是应该的。
墙倒众人推,人们向来习惯欺软怕硬,如今连一个佣人都可以忽略程聆以了。
程微枳不再有心情和她客套,直走到客厅的餐桌,在属于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后同父母分别道过早安,一眼看到程聆以的椅子还空着。
陆允昕察觉到他的视线,立刻不咸不淡地说:“哦,你哥今天不和我们吃,等一下他要带着那只小老鼠去转学籍,我们用不着等他。”
小老鼠。
一个星期了,陆允昕从她来的那天开始就这样称呼她,并且每次都是以那种充满了嘲讽与不屑的语气。
在陆允昕的眼里,她永远都是个不干净的存在。
程世昌当然清楚妻子的不满,只是,不管不顾地去做警察一事已经令他明白程聆以是不会听从父母之命的,那么理论再多也无济于事,不如放任他去做。
“别操心你哥的事了,他是成年人,自己的决定要由他自己去负责。”程世昌向来都是冷酷沉默的,但他却将一块煎好的猪肉培根片夹到程微枳的碗里,语气中渗透出隐隐的宽慰:“你就只管做好你的事,不要让我失望。”
程微枳点了下头,恰巧在这时听到楼上传来脚步声,他转过头去看,见是一身警服的程聆以行色匆匆地走了下来。再往后移动些视线,便看到沈南晞一如既往地跟在他身后。
唐妈曾说沈南晞是黏在程聆以身上的尾巴,怎么揪都揪不下来。如果男女没有性别之分的话,她肯定连上厕所和洗澡都要跟着程聆以进去。其实,她不过是怕生罢了。
然而程微枳只朝沈南晞投去冷淡一瞥,随后便若无其事地回过头来吃早餐。这期间程聆以也没有过来同父母讲过半句话,这也难怪,三方在持续性的冷战中,谁也不可能会心甘情愿地首先投降。
等到程微枳放下碗筷准备去学校时,走到客厅尽头却见到沈南晞独自一人站在那里。
程微枳看了她一会儿,只觉得她在这个偌大的家中显得格外突兀,就如同是个一辈子都不会被接受的外来者,被孤零零地扔在风暴中央,即便表面风平浪静,她的内心一定十分惊恐。
想要适应程家,需要具备强大的心理素质。
“我哥呢?”
她俨然一愣,甚至有点不确定他是在同她讲话。毕竟在此之前,他对她始终视若无睹。
“聆以哥单位有点事,去外面回个电话。”
“哦,是吗。”
寥寥几语,他绕开她走去玄关,穿好鞋子正欲开门,程聆以走了进来,差点撞到程微枳,便拍拍他的肩膀说:“早啊,别在这磨蹭了,你的女同学在外面等你呢。”继而又越过他看向沈南晞,笑着招手:“阿南,哥哥帮你搞定了!过来吧,我这就带你去新学校。”
沈南晞立刻开心地笑出来,欢快地跑过去穿好鞋子,挽着程聆以的手臂走出大门。当她从面前走过去的那一刻,程微枳漫不经心地瞟见了她唇边的笑。
那样的笑容好似在傻乎乎地同他人炫耀,以为自己所得到的施舍般的温柔,也能够维持到天荒地老。
程微枳不由在心中冷嗤一声:蠢货。
像她这样的人,注定无法与程家的任何一个人相提并论,哪怕是程家天花板上的一粒尘埃,她都比不上。






第三话
或许不配,但我依然奋力前行






胜似骄阳的晚夏,就快要年满十五岁的沈南晞烦恼不少。
距离黑色星期五已经过去了三个月,她在那一日经历过痛不欲生的分离与撕心裂肺的失去,如今也随着时间的冲洗而恢复了精神,她回归了开朗热情的生性。
大概是随了她母亲,沈南晞的脸蛋长得很漂亮,肤色健康,个子也要比同龄女生高,尽管瘦了些,可是性格风风火火不拘小节,班上的同学很快就接受了她这个插班生,尤其是男性同胞,对她的好感度甚至高于了原班的萌妹纸们。
然而真正让她出名的倒真和长相无关。
要说市重点高中里什么样的美女没有,环肥燕瘦、西施貂蝉,款式新颖,货物不断,沈南晞算不上是校花,严格一点来说,她连班花都沾不上边。
但是程微枳却亲自上门来找这样的她,这才成了令她的人气与曝光率都火速蹿升的重要原因。
那日,在众人那露骨的视线追踪下,程微枳站在初三十一班的门口。他虽满心不悦,却仍旧可以做到面带笑意,把一本封面残破不已的物理书递到她面前,笑里藏刀地说,“你没觉得自己拿错书了么?把我的还来。”
要不是下节课就是物理,要不是他偷懒把正确答案都直接写在了课本的思考题下面,他说什么也不会在现在就来兴师问罪。
听闻此话,沈南晞这才恍然大悟地发觉自己装错了课本。昨天晚上,她和他先后在客厅的茶几攻克习题,他在七点钟就解决完毕,暂时放下课本去洗澡。她则是在七点三十分开始纠结,写着写着就趴在茶几上睡得昏天黑地。
洗完澡后的他回来见此惨幕,立即嘴角抽搐地恶狠狠地把她给晃醒,她睁开眼的时候只顾着擦口水,全然没注意茶几上的书本哪个是自己的,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随便抓走一本便跑离了事发现场。
结果现在人家跑上门来索要了,她立刻迅速翻出自己拿错了的物理书交换给他,不,是双手奉上。
程微枳粗略地翻看了一下书中内容,确定完好无缺后,他便过河拆桥地扬长而去,连个“谢谢”都懒得赏给她。
沈南晞倒也仍旧不痛不痒,反正回去程家时,她同他之间也是冷冷淡淡的关系。只是她不曾想到过,那日之后,她在学校里的头衔徒增了一个“那个程微枳曾亲自上门去找过的妹子”。
对,所有人都称呼他为“那个程微枳”。
尽管在沈南晞眼中,他不过是程聆以的弟弟、与自己同岁的学霸、有钱人家的二儿子。可在各路校友看来,程微枳是神一般的存在。
单单通过直白叙述的话,或许不会看出程微枳有多么super man。然而拿个对比物出来,层次划分方可瞬间一针见血。
每次校内考试都会拿到第一名,这种事对程微枳来说早就是家常便饭。
每次校内考试都是班级吊车尾,这种事对沈南晞来说自然是天经地义。
国旗下讲话、新生代表致辞、辩论赛第一辩手,程微枳成了以上三种“荣誉者”的代言人。
上课说话被抓、传纸条被领到教导处、偶尔爆出几句粗口,沈南晞成了以上三种“被记过”的老客户。
他光鲜亮丽。
她灰蒙一片。
于是迟钝如她,也终于后知后觉地清楚了一个道理,他所在的世界,她根本不可能会挤得进去。
可她在乎的不是这个,因为她从没想过要和他有什么交集。
她怕的是,怕的是自己不配站在程聆以的身边,不配叫一次他的名字,不配令他感到骄傲。
在她模糊的童年记忆里,从没有像他这样的人出现过。他没有计较过她的出身,更没有对她流露过一次嫌弃的眼神。他甚至都不问她的过往,就只是向她伸出了援助的手。在那条窄长的灰暗走廊里,她推开一扇扇门,总以为每次打开一道,便可以离他更近一些。
她从没告诉过他,她很重视他,她想要为了他,让自己变得足够优秀。
但至少,她要肯定他会等着她,毕竟她与他之间,有着相差八岁的鸿沟。
所以她在那天问他:“聆以哥你有女朋友没?”
入住程家已有近四个月,沈南晞自觉与程聆以之间已经熟到了不需要遮遮掩掩的地步。她在来到这的第一天起就黏着他,现在更是牢牢地跟在他身后,连他在跑步机上运动的时间都不放过。
程聆以的脖子上挂着条毛巾,半个小时的跑步运动已经让他的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他还在跑啊跑啊跑,当沈南晞第五遍问这句话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笑了。
“我看起来不会是像没人要的吧?”
沈南晞脱口而出:“当然不会。”可这样含糊不清的话对她这种直肠子简直是天大的折磨,于是便有了第六遍,“那聆以哥到底有没有女朋友啊?”
程聆以在这时按下了跑步机的停止键,走下来去拿冰箱里的矿泉水。沈南晞一路跟在他身侧,缠人功力堪称一流。
“阿南,你还太小,不懂大人的烦恼。”程聆以故意以一副高深莫测的态度轻叹,“有些人,你没办法清晰地确定她与你之间的关系。但是就算不能够在一起,你只要知道你心里有她,她心里也有你,那就够了。”
沈南晞听不懂,皱起眉头抿了抿嘴,还是想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可不可以说得通俗一点?”
“等你长大就懂了。”程聆以带有宠溺意味地揉了揉她的头,转身朝楼上的房间走去。
沈南晞苦着一张脸,无可奈何地绕到客厅前的露天小阳台,坐在地上望着窗外的夜空发呆。
头上还残留着他指尖的温度,和他同住一个屋檐的这些时日,她慢慢发现了一个规律。那就是他在敷衍与回避某些事情时,总会揉她的头。
他总把她当成小孩子。她再过三个月就十五岁了,她没他想象中的那么幼稚。
沈南晞掰着指头仔细算算,八年之后,等到她长到他现在这个年纪,那个时候他就三十岁了。
怎么都无法赶得上,这样想着,沈南晞便有些哀怨地抬起头,恰巧看到程家小二在花园里走来走去。
“你在找东西啊?”既然看到了,她觉得不主动打声招呼会显得没礼貌。
程微枳循声望来,面无表情,“不是。”
“看上去明明就是!”
“那你还问?”
呃,有点被噎到。沈南晞撞了一鼻子灰,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起身走到玄关处,随便找了双鞋子穿上,凑到程微枳跟前热心地问:“我也帮你找吧,两个人一起找会快一些。你在找什么?”
程微枳用一脸“你没病吧,谁想和你两个人一起找”的表情审视了她一番,冷漠地拒绝道:“谢谢但不用了,我自己可以搞定。”
也是,全校第一名就像是12580一般,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难倒他。不过在沈南晞的价值观里,既然程微枳是程聆以的弟弟,那么她就必须要和他搞好关系,哪怕不活在同一个星球上里,起码可以在洪荒宇宙中做个还算谈得来的好邻居。
“小二。”沈南晞亲热地叫,“还是让我帮你吧,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
程微枳的脑神经被那声“小二”给渗得抖了一抖,叫谁小二呢?厚脸皮也要有个限度。同时他思考着自己说得还不够直白明显么?她死皮赖脸地非要来套近乎,真不愧是在明知母亲入狱后也可以照样活得笑口常开的奇葩。
“猫。”他懒得和她费口舌,心想退一步海阔天空,“我在找猫,朋友寄放在我这里的。”
沈南晞就“哦哦哦”地点着头,然后二话不说地转到一边“咪咪,咪咪,出来啊咪咪”地叫个不停。
程微枳暗自后悔地翻白眼,吐糟着叫什么咪咪啊,谁家猫会取那么俗的名字,智商高点行不行?
谁知一分钟后,小奶猫那“喵,喵”的叫声便传进了耳里。程微枳转头去看,见是沈南晞正抱着小小的、肉肉的茶色垂耳猫朝这边屁颠屁颠地跑了来。
“给,它跑到草丛那边去了。”沈南晞把小奶猫交给他,见他抱猫的样子十分笨拙,便吹了声口哨起哄说:“肯定是你那位女同学的,我上次就看到她在学校里抱着这只小猫,你在她身旁打电话。”
“那又怎样,女生不都喜欢这些小东西么?”程微枳不以为然地冷哼一声,末了又对沈南晞高傲地抬抬下巴,“谢啦,作为回报,我可以告诉你我哥喜欢吃什么馅的饺子。玉米虾仁的,还有香菇猪肉。”
不愧是程小二,真讲究,够懂事,这么快就送上了谢礼!
沈南晞毫不掩饰自己的那份喜悦,拍手笑着说:“太好了,下次我就包饺子给他吃。你都不知道,他上班忙起来总忘记吃饭,我要早早过去给他送饺子,那样他就能安安稳稳地吃到饱了。”
瞧她这欢天喜地的模样,一个饺子馅就能让她开心得手舞足蹈,俨然都要成了程聆以的半个小跟班了。
程微枳觉得有趣,皮笑肉不笑地嗤一声,“我说,你这殷勤也未免献得太明显了一点吧?”
“什么啊?”
“天天早上起来给我哥做早餐、熨制服、擦皮鞋,少弄一份早餐或是少擦一双皮鞋只会让佣人们乐得轻松,不过你这种做法可是赢不到我哥的心的。”
被人看穿,沈南晞又急又慌地憋红了脸,口是心非地嚷嚷着:“你、你不要乱说话,我做那些才没有私心,我是很感激聆以哥对我所做的一切,我是想要报答他,不懂就别瞎讲!”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坦诚点有那么难吗?傻子都看得出来你对我哥的那点心思。”
沈南晞被堵得无话可说,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结结巴巴地问:“可……你……你凭什么说我赢不到聆以哥的心?”
程微枳忍不住失笑,“我哥有爱人。”
一个和自己同样年纪的小屁孩竟说出“爱人”那么……令人觉得不好意思的词汇,沈南晞不敢置信地瞪圆了眼睛。一方面是因为他的早熟,另一方面则是源于来自有关程聆以的爆料。
“我不信。”她固执地摇头,“你是嫉妒。嫉妒没人为你做我为聆以哥所做的一切。”
“信不信随便你。总之,那女人比我哥大很多岁,他们两个很早就好上了,我哥对瘦不拉唧的小豆芽可没兴趣。”程微枳好似很享受她的这种怒意,咧开嘴露出整洁漂亮的牙齿,朝她俨然一笑,“哦,还有一件事,我需要纠正一下——只要我愿意,全天下会有许多人来为我付出全部,甚至比你为我哥做的多得多。”
沈南晞却握紧十指,板着一张脸,不怎么高兴地说:“那根本不一样。”然后,她伸出手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坚定地告诉他,“我是在用这里做,光凭这一点,就不会有人比得过我。”
程微枳先是一怔,但仅仅也只有两三秒。
很快地,他便轻蔑地扯动嘴角,丢给她一句:“就算如此,同我又有什么关系?”






第四话
青春蹉跎,白绢新裁且放纸鸢






沈南晞高中一年级时,程聆以已经从原本的实习生转正成功了,年龄上的悬殊差距令人不忍直视。
那年十七岁,是沈南晞暗恋程聆以的第二年。
在程家里度过的时光竟也如白驹过隙,大概是过于平淡,毫无波澜,沈南晞觉得不过是一眨眼的工夫,自己就已经告别了十四岁时的伤悲。
尽管偶尔会回想起入狱的母亲,可她从没去探视过。不是不想,而是母亲被转去了遥远的城市,她还过于年少,无法独自一人去远方。尽管程聆以对她承诺过,等她十八岁那年,他会带她一起去看望她母亲。
而自从转正之后,程聆以在家中的时日也越发少了。有时一连好几天,沈南晞都很难和他打上个照面,他总是不分昼夜地执行任务,忙得天昏地暗。
沈南晞在寂寞的同时倒也欣慰,因为这样一来,程聆以没工夫顾虑她,自然也不会有时间去顾及他的那位“爱人”。
彼时的程微枳也是忙碌不已。
到了充满新鲜感的高中校园,他忙着狐朋狗友忙着社交往来,除了男性朋友,其中也不乏一些女性朋友。没错,十七岁的他早就已经懂得了人脉的重要性,只是在外人眼中,他选择女性朋友的品味有些怪异。
他从不以貌取人。不管对方漂亮与否,只要是有可取之处,或是令他觉得舒服的,他就会与之走的稍微近一些,可那又绝对不是谈恋爱,彼此之间也没有明确。他在乎的不是脸,而是对方给他的感觉。所以,他选择女性朋友的类型很杂乱,没有规律可循。
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清纯的,妖艳的,或是风评极差又或是长相很中性像是和他搞基的。总之,他在短短半年里和许多类型的女生谈心谈天,可即便在最后是他不再和人家往来,对方也会与他好合好散,于是新学期开始的半年以来,程微枳在异性群体中建立起了良好的口碑。
至于沈南晞,她的世界在这个时候仍旧与程微枳保持着最初的平行。
值得令她开心的是她在十七年以来终于交到了第一个同性朋友,那个女孩子叫做路瑶,是沈南晞的同桌。
在彼此刚刚相识的那段时间,路瑶就毫不掩饰的同沈南晞说自己喜欢程微枳,她每次提起程微枳的表情都充满了妄想式的陶醉,以至于沈南晞必须时时刻刻的叮嘱自己——
绝对不能把和程微枳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事情从嘴巴里溜出来,错过了可以说的时机了,那么以后再提起只会酿成大错。
谁让路瑶是沈南晞的第一个朋友,沈南晞格外珍惜她,掏心掏肺的对她好。而路瑶也是热肠子,与沈南晞如胶似漆,直到她将她暗恋的男生介绍给沈南晞认识。
那个男生是邻校职专的,叫辛雁回,是路瑶从小玩到大的。他的长相非常英俊,一双彰显性感的下垂眼,笑起来的时候,不仅会露出俏皮的小虎牙,还有两个精致的梨涡。
这样一比较起来,路瑶的相貌就有些逊色了。
当沈南晞和他们在学校外面的冷饮店里碰面时,她当真觉得对面坐着的这位男同胞是程微枳失散多年的兄弟。
光是论皮相而言,两人绝对不相上下,难怪路瑶黏在她男友身边说什么都不肯撒手,活像是在看守着价值连城的古遗迹文物,生怕他一蹬腿跑掉了。
当天,路瑶用一种略显撒娇和发嗲的语气介绍:“阿南,这位是我的青梅竹马辛雁回。这是我的好朋友沈南晞,她的酒量很好哦,不像我,一点点喝下去就受不了了。”
沈南晞的心里有只小兔子跳不停,路、路瑶啊,咱们偷偷喝过酒的事情能不能别这么轻易就泄露出去啊?是,是,他是你亲爱的青梅竹马,可这年头谁是间谍你能看得出来吗?再说,你也没比我少喝好吧,干吗把我说得像是个酒鬼,我才是一杯下去就变番茄的那位!
辛雁回却不以为然地笑得倾国倾城,同沈南晞点头示意,说:“你的名字真好听,我也能像路瑶一样叫你阿南吗?”
“哦,可以啊。”沈南晞很轻松地答应下来,她没觉得有什么不行。
“那阿南,你在学校里面一定很受男生欢迎吧?”
沈南晞立刻笑哈哈地摆手,“没有没有,我像个假小子一样,根本比不上瑶瑶温柔,哪里受什么欢迎啊。你真是运气好,能有瑶瑶这样的青梅竹马。”
路瑶赶忙插嘴说,“阿南是长得好看才不需要温柔,雁回你说是不是?阿南漂亮吧?”
“嗯,阿南是挺漂亮的。”
此话一说,沈南晞的笑意便尴尬地僵住了。比起辛雁回那赤裸裸的示好般的微笑,路瑶则是忍无可忍地拉下了脸,甚至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一直默不吭声。
而后在告别辛雁回各回各家的路上,路瑶气势汹汹地走在前面,沈南晞隐约察觉到了她生气的原因,便加快脚步追上她,拉住她的手臂想要哄她开心。
谁知路瑶一把甩开她,转过头来丢出一句:“真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沈南晞诧异地眨眨眼,“我是哪种人了我?”
“你少装糊涂!”
“瑶瑶,你这是干什么呀?”
“什么叫我干什么,我好心带我朋友介绍给你认识,你却和他抛媚眼,我真是看错人了!”
抛、抛媚眼?
“我没有!”沈南晞也怒了,被莫名其妙的冤枉,她很不高兴,“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和他抛媚眼了?我又没病,才不可能随便见到一个男人就犯花痴,何况他还是你朋友!”
“那他干吗说你漂亮?你以为我看不到吗?他刚刚和你说的话比和我说的还要多,他盯着你看的眼神绿幽幽的!你还说不是对他有好感,雁回的本性和你不一样,他是好人家的孩子,不像你!”
沈南晞气得就要爆炸了,她简直搞不懂路瑶的脑内结构,竟然相信一个半路冒出来的代号为“男朋友”的家伙都不肯相信她,那她解释再多也无济于事。而且……她说“好人家”,没错,沈南晞的确同她讲过自己的家庭,包括母亲入狱的事。
但那又有什么不对的?路瑶是她的第一个朋友,她想要对路瑶坦诚相对,不藏一丝隐瞒,可她并不是想被自己认为是朋友的人把自己的伤疤随手就揭开。
“总之我没有错。”沈南晞一脸严肃地对路瑶说,“他是你的青梅竹马,我对他没半点兴趣。而且就算他不是你的青梅竹马,我也不会和他扯上任何关系。像他那种随随便便就总看着别的女生的人,更不值得你这样死心塌地的喜欢。路瑶,你别自欺欺人了,他根本就没有喜欢你。哪怕我不是什么好人家的孩子,我也懂这个道理,不像你。”
路瑶烦躁地捂住耳朵,她一点都不想再听沈南晞说下去,转过身便飞快地跑开了。
沈南晞蹙起眉,望着路瑶的背影发了一会儿呆,当她掉头离开的时候,她只觉得心里很难受,像是被揉进了一捧细沙,把心脏咯得生疼。
推开程家大门的那一刻,她仍旧一脸的失魂落魄。只是她低下头的瞬间,却看到一双陌生的鞋子摆放在玄关。
家里没人穿这种款式的鞋子。
她在电视上看过,这样的鞋叫做英式女士尖头皮鞋,小巧的坡跟,按扣式的鞋带显现出了复古怀旧的风格。
沈南晞困惑地眯起眼,程太太的脚要比这双鞋的主人大上那么一点,而且她从来不穿红色的鞋子。
这样一双娇艳的红鞋令沈南晞竟心生憧憬与向往,她在想,是有客人来了吗?再偏头一看,发现程聆以的皮鞋就放在鞋架上。
沈南晞心下大喜,他回来得这么早?多亏了她是翘课和路瑶去冷饮店的,这才能赶在这个时间回来,不然她会错过与他见面的机会的!
幸好他在,她今天有好多话想要同他说,她有委屈要倾吐,于是她迫不及待地脱下自己的鞋子跑进客厅,四处寻找程聆以的身影。楼下没有,阳台没有,她“蹬蹬蹬”地跑去楼上,打算去敲他的房门。
然而就在她抬起手并试图敲门的那一刻,有陌生的女性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沈南晞那原本的满心喜悦,被接下来的对话声给一点点地无情解剖了。
“聆以……”女人柔情地唤着他的名字,动听的音质,在无形中渗透出成熟美的气息,“我总觉得我是个罪人,我在做错的事。”
“不,你不是。”他的声音有些含糊不清,还有些沙哑。但那却是沈南晞从未听到过的,另一个他的口吻。
沈南晞在此之前从不知道,他会用那种腔调说话,充满了宠溺、依赖,以及眷恋,还有一丝若隐若现的撒娇。
“趁着这种时间才能来到你家里,不是罪人是什么呢?我一定会下地狱的,一直以来,我都做错了太多太多。”
“你后悔了?”
片刻的沉默。
“……你明知道我永远都不会后悔。”
“没关系,我这辈子都是你的,你下地狱,我和你一起去。除了和你在一起的时间之外,我感受不到我是活着的。你不能离开我,我也不可能允许你离开。”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像是在叙述往事,“当年第一眼见到你时,我就知道是你了。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体会到那种感觉,但你出现了。你跳芭蕾的样子真美,我当时从不敢想象,会有一天像现在这样把你抱在怀里。”
“我……”
“嘘——别说了,我懂。”
对白停止,房间里传来微弱的华尔兹的背景曲,好比在衬托着一场华美的盛宴。
沈南晞转过身,背靠在门上,她可以清楚的听到屋子里传来的声声喘息。那个女人在一遍又一遍地呢喃着他的名字,“聆以,聆以”,放佛在强迫沈南晞记住这屈辱的一刻。
她遗世孤立般地站在原地,慢慢地蹲下了身,将整张脸埋进了双膝之中,她维持了那样的动作很久很久,久到她快要忘记自己听见了什么。
直到房内传来窸窣的异样响动声,她才如梦初醒,猛地站起身来跑掉。
她始终都不敢回头去看,她只能像个战败者一样落荒而逃。
这是第一次,她意识到自己会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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