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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系列侦探小说。柯南·道尔一共写了六十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其中有五十六个短篇和四个中篇。这些故事的时间背景主要是从1878年到1907年。小说以福尔摩斯为主人公,描绘他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破获一个又一个疑案,抓获一个又一个罪犯。小说结构起伏跌宕,形象鲜明生动,推理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理性、智慧和知识的力量,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英国鲜活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传世经典·必读文库:福尔摩斯探案(少年版)(全彩本)》为选编本,择取了五个经典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均为流传百余年长盛不衰的名篇,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这几个案子形态各异,疑团重重,揭开真相的过程凸显了主人公福尔摩斯的坚定意志和强大推理能力。读者从中可以了解《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整体风格,感受它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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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柯南·道尔(ConanDoyle,A.),1859~1930年,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因成功塑造了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一形象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出生于爱丁堡,1876年至1881年在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毕业后作为一名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国后在普利茅斯开业行医。他的行医生涯并不太顺利,收入仅能维持生活,在此期间他开始了写作。
1887年。柯南·道尔发表了第一部重要作品《血字的研究》,之后发表的《四签名》使他闻名于世。此后他又写了许多情节离奇的推理破案故事,福尔摩斯逐渐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字。柯南·道尔被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书成为世界最畅销的书籍之一,此外他还被英国女王赐封为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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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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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血字的研究
四签名
黄面人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附录
《福尔摩斯探案集》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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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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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华生,一八七八年从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便入伍来到了阿富汗。但一颗子弹击碎了我的肩骨,也结束了我的军医生涯。死里逃生的我回到伦敦养伤。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
在伦敦,我无亲无故,只得租住在一所河滨公寓中,日子过得逍遥自在但又空虚无聊。我感到这样的日子不适合我,而且手头日渐拮据,不得不考虑改变一下生活方式。一天,我邂逅了一位军队中的熟人,聊了很多分手后的事。当他知道我想另找一个花费不大的住处后,便告诉我,有个人正想找人合租房子。
那位老军官告诉我:“那是个很正派的人,不过有点古怪,他成天在实验室钻研科学,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但具体研究什么,我却一点也摸不着头脑。我了解到,他精于解剖学,又是个一流的药剂师,可从来没有见他系统地学过医学。他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知识,就是教授也未必知道得比他多。”
我对这个怪人不由得大感兴趣,于是便和熟人一起去实验室拜访他。
穿过一条狭窄的胡同,我们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靠着走廊尽头,是一条低低的拱形过道,进去后就是一间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地摆着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试管和一些闪动着蓝色火焰的酒精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边,伏在桌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
听到脚步声,他回头瞧了一眼,跳了起来,大声欢呼:
“我战斗了!我成功了!”
他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能让血蛋白质沉淀,而别的物质都不会。”
毫无疑问,这人就是福尔摩斯。熟人为我们介绍后,福尔摩斯热诚地握住我的手,手劲之大让我简直不能相信。
“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我非常吃惊:
“您怎么知道的?”
“这没有什么,”他轻描淡写地笑了笑,“现在要谈的是血蛋白质的问题。您一定明白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说:
“从化学上来说,这的确很有意思,但是究竟能派什么用处……”
“怎么,先生,难道您看不出来这种试剂能够用来鉴别血迹吗?请到这边来!”他一边说着,一边拉着我到桌子前。
“咱们弄点鲜血。”
说着,他就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再用一支吸管吸了一滴血。
“现在把这一点儿鲜血放到一升水里去。您看,这种混合液看不出与清水有什么区别,因为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成分还不到万分之一。现在请看吧。”
说着,他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这个容器里,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
不一会儿,溶液就呈现出暗红色,再过一会儿,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瓶底。
“哈!哈!”他拍着手,像小孩子得到新玩具似的那样兴高采烈。
我恭维道:
“这真是一种非常有意思的实验。”
“何止如此,简直是妙极了!过去的试验方法,既难做又不准确。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同样不好。如果血迹干了几个钟头以后,显微镜就不起作用了。现在,不论血迹新旧,这种试剂都能发生作用。假如这个试验方法能早些发现,那些逍遥法外的罪犯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我茅塞顿开,喃喃道:
“的确是这样!”
“查出一个嫌疑犯可能要花几个月时间,到那时发现了他衣服上的褐色斑点,却没有办法判断,究竟是血迹呢还是泥迹,是铁锈还是果汁印?许多专家都只能一筹莫展。现在,有了夏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就不会有任何困难了。”说着,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在答谢观众的掌声。福尔摩斯听说我要来合住,似乎感到很高兴,他说:“贝克街有一所房子,对我们两个人完全合适。但愿您不讨厌强烈的烟草气味。”
我回答说:
“我也抽烟的。”
“那好极了。我常常搞一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做试验,你不讨厌吧?”
“怎么会?”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别的缺点呢?有时我心情不好,可能几天都不说话,您千万不要以为我是生气了,尽管随我去。您有什么缺点也要说一说吗?两个人在同住以前,最好能够彼此了解了解对方的最大缺点。”
我不禁笑了起来,说:
“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我的神经受过损害,最怕吵闹。另外,我每天起床不定时,而且非常懒。可能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但是目前主要的缺点就是这些了。”
他急切地问道:
“您把拉小提琴也算作吵闹吗?”
我回答说:
“那要看是谁拉小提琴了。好的琴声像仙乐一般动听,要是拉得不好的话……”
福尔摩斯展开了笑颜:
“那就没问题了。如果您对那所房子还满意的话,我想这件事就算谈妥了。”于是,我们约好明天中午去看房子,便相互道别。
我边走边想:
“真见鬼,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第二天,我和福尔摩斯到了他所说的贝克街221号B看房子。
这所房子共有两间舒适的卧室和一间宽敞的起居室,阳光从两个宽大的窗子中尽情地倾泻进来,室内陈设也令人舒服愉快。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所住处都让人满意,特别是合租以后,价格也很合适。因此我们当场就成交了。
说实在的,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他为人沉静,生活很有规律,一般十点以后就睡觉,而早晨总是在我起床前就吃完早饭出去了。有时,他会整天泡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那是伦敦的贫民窟一带。他高兴的时候喜形于色,有时却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逢这样的时候,他的眼里总有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
相处了好几个星期,我对他的好奇心有增无减。他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当然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显出他的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异乎寻常地熟练、敏捷。
他整天沉浸在研究中,那种热忱十分惊人,却看不出什么目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领域内,他的学识异常渊博。另一方面,他对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方面,几乎一无所知。最使我惊讶的是,他竟然对于哥白尼学说以及太阳系的构成,也全然不解。这可是十九世纪了,一个有知识的、成天搞研究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这简直令我难以置信。
他看到我吃惊的样子,不觉微笑着说:
“你似乎感到吃惊吧。即使我懂得这些,我也要尽量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
他解释道:
“你要知道,人的脑子就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破烂杂碎一股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和许多其他的东西稀里糊涂地掺和在一起。所以,一定要把那些无用的知识抛弃。如果你认为这问小阁楼可以无限制任意伸缩,那就错了。”
我无力反驳他的奇谈怪论。
我把观察到的情况写了出来。写完了一看,忍不住笑了。原来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是这样的:文学——无知。
哲学——无知。
天文学——无知。
政治学——浅薄。
植物学——不全面。很了解莨菅制剂和鸦片,懂一点毒剂的知识。对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地质学——有限。但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可以把散步时溅在裤子上的泥点,按照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什么地方溅上的。
化学——精通。
解刨学——有造诣,旦不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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