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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苗疆蛊术,传内不传外,传女不传男。黑苗女为脱离家族掌控,使用换皮之术将自己改变成西方人的样貌来到英国。
吸血鬼家族主人罗伯特?托马斯收留了她,为她改名安丽斯?乔?托马斯。在接受亲王认证之前的一次晚宴上,安丽斯接受了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寻找二十七件血族圣器。若能完成任务,便能被宽恕她窥视血族世界的罪。从此,她告别古老民族的土地,成为神秘血族世界的新成员,带着亲王授予的使命,踏上了无法回头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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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本名雷慧鑫,血族文化爱好者,时常出没于吸血鬼联盟。对历史学、神秘学、空间学有浓厚的兴趣和独特的见解。现就读于黄冈中学,学习美术与设计,闲暇时创作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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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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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篇
托马斯庄园的灯光亮到深夜。
庄园铁铜大门紧闭,却时时听见从里面传出的欢笑声。
在一块落地窗外,如果视力够好的话,你可以看见有人从巴洛克式窗帘的缝隙间艰难地往里窥望。看身材,那应该是位妙丽的小姐,身穿深蓝色的古式宫廷睡袍,正猫着腰往里屋看。
这儿有一群人正在享用夜宵(或者晚餐),他们的衣着倒是挺古怪的,有个喝得烂醉如泥的人,身穿正统燕尾服,领带却系成了围巾,一圈一圈缠绕在脖子上,正不合礼仪地倒在柔软的餐椅的天鹅绒靠背上不省人事。还有位正优雅地举起葡萄酒杯的俊美先生,他一抬手,仰头将深红色黏稠的液体一饮而尽。他身穿扎眼的十八世纪宫廷大礼服,就那样里三层外三层把整个人包裹在内,偷窥者想知道他是否透得过气。在那位偷窥者眼里还算正常的是一直闷头不语的神秘人,他穿着一身干净的黑袍,即使在屋内也依旧没有摘下兜帽,看不清他的脸。在他身边,有位看上去爱极哥特文化的女子,毋庸置疑,一副烟熏妆,耀眼的黑唇仿佛还闪烁着红色的光泽——嗯,也许它是酒红色的——脖间挂着蕾丝项链,手上也配有同款的蕾丝戒指。她一身黑礼服,用天鹅羽绒做点缀,她一定穿了束腰,因为她的腰瘦得如此不正常。偷窥者这样想着,猜测着她的腰围,或者想象着她脱下束腰是否还能穿上这件礼服。
在哥特女子对面坐着的是“大礼服先生”的妻子,她似乎是个传统的女人,圆乎乎的脸蛋儿,胖乎乎的手,丰满的身材。她和她丈夫一样穿着礼服,而她本身倒颇有宫廷气质,像个端庄的贵妇人静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哥特女脸上乌七八黑的烟熏妆。她的眼中迸出一丝不悦,好像非常看不惯这种空洞的哥特时尚。
大礼服夫妇的穿着实在让人摸不着头脑,仿佛他们根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纪。他们的礼服大到迫使他们两个人占据了原本属于四个人的位置。
托马斯庄园的主人罗伯特?托马斯坐在属于主人的位置上,正与自己的管家吩咐着什么,与前面的人相比,他的穿着简直正常极了,是一身靠谱的西装。那位在窗外的偷窥者亲自替他选的。现在那位小姐正得意扬扬地打量着那身西装,感叹它在罗伯特身上简直是完美。“完美!”她禁不住轻叹一句。
突然,随着“哗”的一声响,窗帘被猛然拉开,屋内灼目的灯光像瓢泼大雨一样泼在那位小姐身上,将她的藏身之处完全曝露在耀目的光亮之下。逆着光,她看见一个隔着玻璃面对着她的男人,穿戴整齐,周身环绕着灯具投射来的金色光芒。他拉开窗帘的一瞬如此迅猛,足以令来者来不及躲藏。
她看不清男子的脸,但他凛冽的身影已将他的气质描绘得格外清晰。
她险些忘记,今夜罗伯特?托马斯请到一位贵客,不是烂醉如泥者,不是大礼服夫妇,也不是哥特女、黑袍男,是“尊贵的奥洛拉夫子爵”。
第一章
1.安丽斯
寄往凡尔赛的信
尊贵的王爵夫人:
诚蒙您悉心照料,我的身体相比耶诞日明显好转了许多。
几日前收到您的来信,慰问我一切安好,不胜感激。谢过王爵夫人在法兰西宴会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照我的起居生活,请您放心,古堡一切安好如初,我已能下地行走,做些简单的活儿,所以擅作主张遣走了您雇来的仆佣,请夫人勿怪罪于我。
望夫人在凡尔赛一切顺利,早日回到古堡。您的黑猫每日饮食如常,家居一尘不染,灯具崭亮如新。
我会在古堡静候王爵夫人的消息。愿您在巴黎玩得愉快!
您忠诚的安丽斯?乔
2月3日,李斯特古堡书
入住李斯特古堡已有一月光景,不得不承认,现在我已爱上了这座空寂的古堡,早晨初升的太阳恰好照射到我的房间,唤醒每日贪睡的我,森林里的空气清新,冬日更显得格外寒冷,我却喜欢这种醒人的温度。
雪已经停了,前几日下的雪还未化,即使太阳高挂,隆冬的低温也不会容许它这么快融化成水。一切都是白色的,纯白无瑕。
我在堡内捧着加热后的牛奶,凝望着窗外白色的大地,这样沉寂的冬天,让我能够安静地思索接下来的打算,只可惜现在身体还未完全康复,恐怕不能承受屋外如此的温度,又或许是我已萌生懒意,想着在冬日过后出发。但我明白,等待是必要的,准备万全的战士才有机会胜利,上天会眷顾准备完全的人,不是吗?倘若连上天也挑不出刺,哪里还有不成功的理由?
寄往李斯特古堡的信
尊贵的王爵夫人:
感谢您的邀请,在下将在2月6日前抵达李斯特古堡。
夫人来信中的要求,在下必将量力而行,此次前往为夫人带去在下所知的血族圣器的资料,如有不全之处望夫人谅解在下的无能。
您忠诚的马尔斯?亚伯
青海亚伯庄园书
马尔斯给王爵夫人来信,2月6日前他将前来李斯特古堡做客,并带来王爵夫人拜托他打探的血族圣器的资料。
离开托马斯庄园已近三年,我辗转欧洲近百座城市,却没有寻得血族圣器的半点踪迹。
在前往拜访李斯特王爵的途中,我不幸被森林中的野狼咬伤,得到了李斯特古堡管家相救,保全了性命。当我向王爵夫人说明了一切事情以后,作为血族的她才终于克制住了将我当作食物的欲望。
我用蹩脚的法文和手势告诉她,我来自伦敦的托马斯庄园,受卡玛利拉王命寻找血族圣器,但至今仍然没有一点靠谱的消息引导我找到二十七件圣器中的任意一件。我问王爵夫人是否可以向我提供一些信息,承诺将以重金回报。她立刻写信给她远在中国的朋友,也就是马尔斯。
王爵夫人收下了我支付的定金,我对她说,如果马尔斯的消息可靠,在找到圣器后我将会给她足够在巴黎买下一套独栋别墅的钱。那是丈夫死后她唯一的愿望。
我在王爵夫人名下的李斯特古堡落脚,管家为我治疗伤口。那群野狼的牙扎得够深的,管家说也许会留下疤。
李斯特古堡中的一切以及凡尔赛的独栋宅邸都是李斯特王爵留给她的安身之所,她不肯听从法国警察的建议将李斯特古堡上交给政府。
在我入住古堡,对她讲了一个礼拜的法语后,她告诉我其实她会说汉语和英语,并且她说我没有必要执着于对她讲那些总犯语法错误的法语。
我红着脸对她坦白,我以为她只会讲法语。
事实上我一直讨厌法国,因为法国人不喜欢英语,而我只会说英语这一门外语。
李斯特夫人毫不掩饰地讽刺说:“法语是美丽的语言,而你却毁了它。”
这让我尴尬,但我知道,揶揄他人一直是血族的共同乐趣。老一辈的血族几百几千年地活下去,也就这点恶趣味,不是吗?幸好我还是人类,虽然我渴望成为血族,但至少在达成这个愿望以后我不会向他们学习这些低级趣味。所以,对她的这些戏弄我都不加理睬,我知道迟早有一天连她自己都会厌倦的。
这些日子王爵夫人去往凡尔赛,临走前从外面雇用了一群奴役,说是担心我的伤势严重得无法自理,所以请人来照料。我可不相信她的鬼话,很明显她是怕我带走她古堡中贵重的东西,更怕那些东西的价钱总值比我给她的定金要多得多,这样她就亏大了。
不过,为了让她在凡尔赛提心吊胆地过完几天,为了报复她这样不信任我,我在去信中很有礼貌地告诉她,我已将仆役们全部遣走。
事实上,我确实这样做了。
仆役们走的时候,我给了他们一笔小费。因为出价比王爵夫人高一倍,所以他们收拾行装的时候格外高兴,走的时候还用法语对我说了一句:“愿主祝福你,美丽的小姐。”
那时我在心里玩笑似的盘算到底应不应该告诉他们,其实这里根本就是血族的古堡。
血族,或者跟随血族的人类,会受主的祝福吗?
“一定不会。”关上大门的时候,我这样对自己说。
2.安丽斯
这个古怪的男人伴随着午夜的钟声悄然而至,我被电铃声激醒,拖着困乏的身子下楼开门。屋外刺骨的寒风钻进了肌肤上的每一寸毛孔,我不禁打了个寒战,脑子里倍加清醒,才看清来者的模样。
他是个古怪的男人,身穿十九世纪军绿色的国王装,烦琐的荷叶边领子层层叠叠地团簇在颈子前,是很整洁的装束,但毕竟使他看上去不像是个普通人。他的头发短而卷曲,偏灰,一双凛冽的眼自门开以后就一直盯着我。他的皮肤很白,在夜的衬托下更加明显。他的头发、衣服盖上了一层薄薄的雪,我越过他,看见室外正飘着大雪,风正肆无忌惮地往室内钻。
我感觉鼻子痒痒的,忍不住闭上眼在他面前打了个喷嚏,一阵凉意靠了过来。我睁开眼时,他已向前踏了几步,反手把大门关上。
我正在他面前,离他只有半指之距。我的脑袋只能到达他的胸脯,必须抬头才能看见他。在我看来,我已经差不多要靠在他身上了。这种尴尬的状态迫使我快速地向后退了几步,不由得低下了头,我知道我的脸早已红透。
“失礼了,小姐。”这个男人讲出的第一句话是原汁原味的法语。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但并不影响那种本属男性的浑厚之声,还有他刚毅与坚定的口气,怎么听都像是一个正式的官员对下属说话的语气。
我调整了思绪,在脑子里盘算出一大串法语,慢慢翻译出我想要说的句子,然后抬起头——尽管我的脸依旧滚烫——对他用法语说道:“先生,您这是私闯民宅,依照法律,我是可以起诉您的。”
“小姐。”他右手执胸,向我鞠了个躬,算是行礼,然后继续用流利的英文说,“如果您不介意,我是可以用英文与您对话的。想来您应该不是这里的女主人吧?”
我愣了下,然后肯定地向他点头:“我替这里的主人照看古堡。”
“原来是这样,”他平静地一笑,“难怪听您的口音并不是纯正的法语,您有亚洲人的血统吗?”
他突然的一问让我措手不及。
“对,是的。我有十六分之一的中国血统。”
“小姐,请原谅我在夜里打扰,我是个旅行者,途中与朋友走失,在森林迷路了。天降大雪,侥幸能够到达这里。冒昧前来,希望您允许我借宿一晚,天亮后我就会自行离开。”
我听他的语气很诚恳,并且室外确实下起了大雪,遣走他实在无法心安,况且他又那么帅。
他身上的白雪在扑面而来的暖气中已融化成水,渗进衣内。他的头发是湿的,却像蓬勃的火一样盖在他的头上。他深邃的眸略带灰色,有一种凝重让人不可直视的光。他长而高挺的鼻子下有一张紧闭的嘴,衬着略带方形的下颌。
他的长相像极了古欧油画中的男子。他的装束则确实是的。
王爵夫人的收藏里有许多这样的油画,有些是裸体(但全裸的我没有看),那些男子强健的胸肌、腹肌曾让我面红耳赤。
现在我面前的人的装束,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紧身裤与马靴,它们将他美好的线条突显了出来。
当我意识到我又开始关注他的一切时,他正对着我微笑,并说:“小姐,您答应了吗?”
我连连点头,侧身让他进客厅。
我请他坐下,把茶包放进杯子里,泡上一杯简易的红茶,添加了适量的柠檬汁,递给他。他双手捧着茶杯,但似乎并不打算喝,他坐在沙发上,我站在他面前。倒完茶后,我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
“我叫丹尼尔?艾德森,美丽的小姐,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他突然抬头问我,我有些紧张,手心里沁出了细密的汗珠。我吞吞吐吐地回答:“我的……我的名字是安丽斯?乔?托马斯,你可以叫我安丽斯?乔。”
“叫你乔可以吗?”他将茶杯放到茶几上,站起身来面向我,“你看上去年龄尚小。”
我没有否认也没有点头,但我心里清楚,我不喜欢别人说我年轻,因为年轻代表资历浅,代表我不成熟。而我多年在外寻找圣器,就是为了向其他人证明,我将会比年老的长辈更有能力。
丹尼尔走近我,伸手把我的波西米亚风格白裙的褶边整理好,然后静静地凝视着我的脸。“乔,”他轻启双唇,“我累了,能带我去房间吗?”
我好像期待着他还能说些什么或者做些什么,但他没有,而是绕过我,径直走上楼梯。
反应过来以后,我马上拿起茶几上的大串钥匙跟着他上楼。钥匙是王爵夫人留给我的,我想这也是她雇人来“照看”我的原因。
上楼途中,我摸着沉重的钥匙串发呆,隐隐感觉不对劲。我知道这把铜钥匙是书房的,金色的小钥匙是藏书室的,灰色的圆形钥匙是我住的那间房子的,但是剩下的钥匙呢?剩下的钥匙最少也有五十把。所以,这造成的后果是,我带着丹尼尔在一间间房门口试了一把又一把钥匙。
他饶有兴致地靠在门边看我手忙脚乱的样子。
“不如,你到楼下休息一会儿。”我把第N把钥匙插进锁孔,第N次对他保证“我马上就能找到房间”,还信心满满地点头,不知是对他还是对自己。
我抽出这把不合适的钥匙,然后又拿起另一把。
丹尼尔白净纤长的手突然伸过来,我听见他说:“我来试试!”然后他就把一整串钥匙从我手中取走。他好像是很随意地挑了一把钥匙,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把钥匙插进门锁,轻轻一转。
门开了。
“很幸运,不是吗?”他对呆若木鸡的我说道。
这是间卧室,虽然比我的那一间小很多,但仍然有一面大落地窗可以看见外景,家具也齐全。我把床单换下来,从房间的衣柜里找出被子。做完这一切,丹尼尔问我哪里有盥洗室。他的行李箱已经打开放在床边,除了衣物,我似乎还看见了书本之类的有棱有角的物品。
但我知道盯着别人的私密物品看是不礼貌的行为,所以我很快就挪开了眼,出门向他指明盥洗室的方向。
他对我说了声“谢谢”,并提醒我早点休息,然后带着自己的浴袍和洗漱用品走向盥洗室。听见哗啦啦的水声响起时,我离开了他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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