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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其实快乐总是小的,紧的,一闪一闪的。
——木心
我是个普普通通的姑娘,他是个普普通通的男孩。
我和他唯一能品尝不平凡的机会,就是爱。
中国文坛新新才女、朱自清文学奖获得者纳兰妙殊的爱情宣言
爱情从来就这么美好!千千万万恋爱族从中吸取纯爱正能量!
內容簡介:
《爱是与水和星同行的旅程》是关于爱情和婚姻的散文集。包含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作者以圣经创世纪的笔触,写下了自己与爱人的相遇;第二部分为两人在婚前、婚后生活中的琐屑小事(如洗澡、床、生病等),以及作者对此的感悟;第三部分是作者与爱人的通信记录,鸿雁传书中展现了两人的恩爱甚笃、缠绵悱恻;第四部分收录了作者为爱人创作的几篇爱情故事。全书贯穿了作者与爱人的爱情历程,展现了作者对爱人的深情,对爱情与婚姻的理解和感悟,文风细腻、文笔流畅,嬉笑怒骂、有庄有谐。
關於作者:
纳兰妙殊,原名张天翼,女,八十年代生于天津。求学湘粤,现居京城。英文学士、古典文献学硕士。在《人民文学》、《北京文学》、《光明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刊物发表散文、小说、影评、书评若干。
作品《粉墨》获“2011年度华文最佳散文奖”
2012年获第二届“朱自清散文奖”
2013年获首届“中国文学创作新人奖”
目錄 :
第一章 如羚羊或小鹿在香草山上
男主角
创世记
第二章 在石榴和琴弦的园子里
笨问题
花前月下
雨
床的大陆
失眠
灵犀
洗澡
争执与分歧
爱的数学
咫尺天涯调
成婚记
惊魂记
《星空》与蓝莓鱼板面
夜话
纪念物
厨房里的西西弗斯
浪漫杀死电熨斗
求医
嘘
改歌词
忽醒
第三章 耳朵之末,嘴唇之初
在你的耳与我的唇之间
第四章 枕边故事
鲸之爱
MVC:最有价值卡片
红唇膏与一百个吻
內容試閱 :
男主角
1
他是青绿色的,当我第一眼看到他时,就这么感觉。
像一面安静的峭壁,棱角分明地立着。一动不动等浪头过来。
男主角出场的时候,观众都会知道。然而第一次见到他时,我对未来的命运全然不觉,冒冒失失地问:你有多高?
话一出口就觉得蠢,猎奇的口吻是不礼貌的,而且肯定有很多人问过这个了。
他果然以被问惯了的宽容口气说,193cm。
(我跟他在一起之后,才知道他被问这个问题的频率有多高。在超市,在公交车站,在餐馆,总有陌生的人探头过来,出其不意地问,小伙子,你有多高?好像高个子无须羞涩而且对社会有种解说自己的义务。因为这个,他坚决不愿定居南方。果然,这种情况在回到北方城市之后就好转了。)
又问,你有多重?
这个问题大概不经常被问到了。他思索一下说,大概70千克。
还有第三个问题,我想问,又没好意思问出口,于是一直到今天也没问——你每分钟能说几个字?
他说话速度比一般人慢。像是特意借此把语言本身具备的最后一点攻击力也消除掉。因此与他谈话,就像一口一口不停地吃棉花糖。
当时,我跟他入住同一个单元,甚至跟同屋的女伴一起学他那种慢吞吞的说话方式。又跟他打赌,如果他能跟着我们念出绕口令,就请他吃水果。结果他像录音机按了慢放键一样,把绕口令念了出来。
(男人和男人,看起来相似,其实他们彼此是那么不一样。)
他瘦得惊人,但其实他吃得不少。他好像永远无法胖起来,树干一样的大腿,藤蔓一样细长的手臂。他体内似乎有一座没有波浪的海,把一切无声吞没了。
他最大的爱好不是读书,是打篮球。他具有那种看一眼就知道一定球技了得的身材。我曾装作路过操场,看他打球,他在人丛中轻盈地转身,后仰跳投,灌篮,从容得就像在路边的灌木上摘一朵花。
他有一对随时准备温和微笑的眼睛。
——在我看来,这些实在是很美的。
更重要的、让人印象深刻是他的态度。他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平静、快活的心境,就像真正有信仰的人一样。那简直是一种魔力,像是参孙的天赋神力青草一样活泼泼地生长在溪头,没有什么能使之枯竭。他从不愤怒,从不咬牙切齿,不焦虑,不轻蔑,事情发生了,就平静地承受或解决,是好的,就高兴,是坏的,也坦然。他不嫉妒,不妄语,不矫饰,从不想想是否要刻意表演出某种样子:有学问,有城府,有品位,有雅趣……
有人冒犯他,跟他争吵,谩骂,他就安静地等待那个人说完,一句句用平常的语气回答,好像争吵这事根本没发生。对他来说,心情最糟糕的表现就是缄默下来,不再开口了(这一点,在日后与他发生争执时,我不止一次地亲身体验,并不得不接受它的好处与坏处)。
他的晏然自若,与万物无关,甚至与我无关。
(……到后来,他开始变化了一点,我发现我是唯一能打破他的宁静的人。大利拉剪除参孙的头发,他周身不再流动汩汩不绝的力量,女人打破平衡,让他失去了神奇。像天外飞来的彗星,燃烧着闯进一成不变、自顾自运转的星系。)
而在被装进琥珀的纯真里,他还有一种丰富和神秘,好像沿着山涧走下去,能走进繁花盛开的幽谷。
——你使我心里喜乐,胜过人在丰收五谷新酒时的喜乐。(《圣经?诗篇》)
但老实说,他的缺陷(对我来说)还是很明显的……
他的表情,一些小动作,笑的时候发出的声音,以及给母亲打电话汇报午饭晚饭都吃了什么的时候不自觉的撒娇,这都让我意识到,男孩的特性——包括好的和坏的——将会像人类进化不掉的尾骨一样长久留在他身上。有些人不到十岁就世故老成,有些人五六十岁还摆脱不了孩子气。两种人我都见过,都免不了替他们的亲人感到遗憾。还好,后来我发现他是个奇怪的综合体(幸好是),在某些方面出于“彩衣娱亲”的隐秘心境,故意保留一点幼稚的形态,尚未到令人不安的程度。
更奇异的是,他从中学到大学一直是学校篮球明星,成绩也总是年级第一,可是他没恋爱过。他曾发表对女性的意见:女人都很奇怪,以及“我不知道该怎么跟女人说话”。好像性别意识的钟摆在他小学时就因故停了下来,于是尽管他的智力和身体长成少年、青年,却总有一部分仍像庄子所说的中央之帝,是混沌状态。(他刚认识我时,很笃定地说:小孩子当然是从肚脐里生出来,我知道。我说,啊,那不是的……他不相信:不可能,那么肚脐长着做什么!)
还有最重要的一项:他不是我“这一伙儿”的人!他对文学艺术的认识……也许比夏洛克福尔摩斯多一点儿,拜我国中学教育所赐。他知道唐宋八大家、李杜,以及“鲁郭曹”。几年前,对于本国的文学和文学家,他居然有“两个凡是”观点:凡是了不起的文学家,其作品一定会被选入中学课本。凡是没有作品选入中学课本的文学家,一定是他还不够好。
清人王尔烈有这么一首打油诗,巧妙地吹嘘自己:天下文章数三江,三江文章数吾乡。吾乡文章数吾弟,吾为吾弟改文章。而我感兴趣的是“吾为吾弟改文章”这种情景。能够从至亲至爱的人那里得到关于事业的解惑和引导,不是最愉悦的事吗?我默默渴望,未来的良人能够“吾为吾妻改文章”。
——那时,我以为我一定会为一个艺术家疯狂。
我曾在心里为他找理由:为什么要让“文艺”在人的综合素质评分中占这么高的地位?为什么勤于看小说散文才被认为是高雅的?为什么没有舆论去赞颂或推动热衷解数学题、物理题的人?文学艺术之中包含精神上的高境界和宇宙人生的大奥妙,数学和物理就不是么?……他不知道《百年孤独》《艾凡赫》的作者,不知道马尔克斯和博尔赫斯的分别,我又何尝知道帆船酒店的设计者呢?
这些心理斗争,他都不知道。对他来说,读书不多的我无疑是饱学之士。但他并不肃然起敬,也不认为要改变自己。我偶尔诮其不文,是“文化”的化外之民。他就假作愤愤,我好歹是十年寒窗,硕士论文也广获好评……
(幸好他是个专业人士,有着足以立身的一技之长。在街上走的时候,他常给我讲视野中某座大楼或桥梁的建造。到外地旅行,他不惜坐很久的车到郊区,只为看看奇诡的建筑。)
最后我承认,他跟我想象中的艺术家差得太远,但他确是众人里出色的那一个。就像——想得到最烈的烈酒,结果找到最甜的蜜糖。其实我也只是在想象里饮过酒,也许烈酒会把我醉死。
我得接受这一点:我是个普普通通的姑娘,他是个普普通通的男孩。我和他唯一能品尝不平凡的机会,就是爱。
2
要知道一件事有多重要,方法是反过来想,如果失去它、没有它会怎么样。比如:文学有多重要?想想没了文学的世界,将是怎样一个枯燥、乏味、粗俗的地方。
坐在黄昏的长窗下,我两手握在一起,命令自己想象,在树荫里有另外一个女人款款走来,善良、白皙、有小巧的手和脚,她可能擅长某种乐器,可能在选择更甜的苹果、橙子方面颇有心得。他选择了她,他们的约会并不火热,但也有那么一些值得铭记的快活时刻。最后他决定上缴他的秘密、姓氏、五官四肢的所有权,未来孩子的命名权。他们互相温柔地听从。她教给他一切关于女人和情人的秘密。在任何一个晚上,她都可以在他身边躺下来,名正言顺地抚摸他,享受他……一想到这,我就不愿往下想了。
那个女人不能是别人,必须是我。
我要知道他每次入睡时,头颅在枕头上摆成怎样的姿势。如果他的手和嘴唇要阅读一副女人的身体,以通过男人的考试,那一定要是我的身体。如果他将来的面孔会逐渐变迁,与某个女人相像,那必须是我的面孔。如果他的脸庞不可避免地要被皱纹攻占,我得知道每条皱纹的生日。
他曾经给我讲,在他家院子里有一棵老苹果树,后来大家在它一根粗壮的树枝上又嫁接了一条梨树枝子。到了秋天,那根枝上就会结出一种兼有苹果和梨的味道的果子,但其他枝子上仍然只结单纯的苹果。当他还是小孩子,拥有一匹威风凛凛的大狗的时候,树就在那里了。那狗儿曾整日伏在树下,等待国王、王后和王子班师回朝,后来它就死在那儿,在一个冬天的早晨……那女人会跟他站在果实累累的树下,听他指点哪一根是梨枝,听他讲故去的老狗的故事。那狗有胃病,但那时还没人花大价钱给动物看病。动物就是这么笨,它不懂得保护自己,生冷的东西它吃进去会呕吐,但吐出来之后,它不能把这个跟胃部不适联系起来,于是端详一阵,又吃进去。就这样病情恶化……他会往远处指一指:瞧,那儿有座小山,我的狗就葬在山顶,每天早晨,第一缕阳光都会当先照在它身上。
这些故事既然已经跟我讲过了,我不能容忍他再跟另外的女人讲一遍。
——很多年过去,他也许会变成一个干净沉默的中年人,卓有成绩的建筑工程师,爱打球,不吸烟不饮酒,宠辱不惊,具有独特的娴静气质。如果那时候再次会面,我会深深懊悔,为什么当年没有得到年轻的他。
那么,就告诉他这些吧。没什么可羞的。羞耻在很多时候一文不值。如果要冒这个永不再见到他的危险,那么受一些窘或者被当面拒绝,都不算什么。颜面扫地?扫就扫,如果他能踏着扫过的地朝我走过来,那我情愿把颜面扎成扫帚,把他脚步所及的地面都扫一遍。
但英国有句谚语这样说:你可带马到水边,但你无法强迫马喝水。
3
在那一段时间,我忽然地丢掉了食欲。我不再对瓜子、巧克力、怪味胡豆这些平时钟爱的零食感兴趣,我甚至对咖啡小说感到乏味,这可是二十年未曾经历之怪现状!几年后我读到一封莫泊桑的情书,是他写给一个叫玛丽娜?巴斯奇特塞夫的女子的:“我以为当一个人具有一种大情欲,一种真情欲时,他应当把一切东西置诸此情欲之下,他应当因此牺牲其他热情;我就是这样做的。我具有两种情欲。我必须牺牲其中的一种——我已经将美食一道牺牲许多了。”妃呼豨,莫君,tell
me about that!
我考虑了很久,那关键的一句话要怎么说。“我爱你,笃定如死亡的火焰,狂热如狂信的信徒。”不行,太华而不实。“我们在结合中比在单独的生活中个人要更好,更自由些,你不相信此事么?”这是尼采向一个荷兰女子求婚时的信。但也实在不是女人的口吻。
又认为,我的犹豫和渴望他得知道才行。于是深夜十二点在他房门前的客厅踱来踱去,还特意穿着沉重的皮鞋。他听得见我的脚步声。
不如,就什么也不说了吧。我不愿再等下去。
我在暗夜里靠近他。他在黑暗里也隐约有光,像是个拥有法力、心怀怜惜的天神,又像无法把握的小魔鬼。我想要颤抖地伏倒在他脚下,让身体碎裂成千千万片,叫他每一步都没法不跟我有关系。不管是不是错觉,我都把他的怔怔认为成默许。
……结局正如我所料。
十几年来我一直不是个好学生。唯独在这次考试中,得了满分。是他给的分数。
4
有人是墨水,有人是纸张。有人是琴弓,有人是琴弦。有人是恒星,有人是卫星。有人是煤,有人是火焰。
有人是银河,有人是飞船。
第一次完成拥抱和亲吻之后,我在黑暗中瞧着他。
那柔软的肌体紧紧贴合的感觉,雪橇在积雪上飞驰的感觉,雨夜躲在壁炉熊熊燃烧的小屋里的感觉,海豚在月光下跃出海面的感觉……都好得不能再好了。
我希望我的身体变成一口泉眼,能源源不断地涌出温柔的饮料,无止无竭,供他啜饮。或者长成一棵浑身结满果实的人形果树,头发里垂下紫红多汁的葡萄,手臂上生出拳头大的酸甜柚子,肩膊挂一圈透明无核苹果,供他食用。在他饱餐之后,还可以在我的眉毛上摘一片薄荷叶,放进口中慢慢嚼食。
不过那当然并不止是亲吻,这是一个仪式。无论按什么标准,都得说一句终结的话,表达心愿和志向的话。就像一只蝴蝶如果不用大头针固定在木板上,它就飞远了。一朵云如果不下成雨点,它就飘走了。一个吻如果不允诺,就终将被丢弃,沦为平庸。
可我太紧张。我有这个野心,却张着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再拖下去,就要陷入不祥的伤感,错过时机了。
他忽然轻声说,咱们将来会做成夫妻吗?
这话傻里傻气的,是标准的他的口吻。他的态度仍旧平静,只有一点疑惑,像水面浮现的一圈圈涟漪。
那时,夫妻这个词听上去就像是——养老金,冥卫二,阿兹海默,雷克雅未克,东非大裂谷,马里亚纳海沟……一样远。但就在那时候想:一定要跟他做夫妻,那是一定的。
遂拿出所有认真,斩钉截铁地说,会的。
平生第一次,感到时间与我同在。仿佛忽有一种无比强大的力量被注入我的身子,供我支配。再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同时觉得,这部电影需要打起精神来观看,不能再三心二意,因为前边的铺垫戏份都交代完毕,男主角登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