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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农地非公益过度征收及低价补偿,已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研究这一问题产生的背景和成因,分析相关主体的行为,总结这一问题诱发的各种效应和产生的后果,探寻其管理与控制的途径与手段,对我国土地资源的科学配置与合理利用、对土地财富的公平分享、对缓解征地矛盾等,既具有理论意义,也具有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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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农地非公益征收控制研究》以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为依据,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逻辑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研究我国农地非公益征收控制问题。主要内容包括:首先从理论上阐释农地征收的特征及农地过度征收的动因,分析农地非公益强制征收的综合效应,然后分别从主体行为控制、数量控制、程序控制及控制手段设计几方面,论证农地非公益征收控制途径和方法,最后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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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周洪文,男,1965年7月生于河南省郸城县。1997年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获农学硕士学位。西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职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理论、农村区域发展、农业技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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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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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1章 绪论
1.1征地与征地矛盾
1.2前人的成果
1.3 本书的目的意义
1.4研究范围界定及主要内容
1.6 本书的框架和基本结论
第2章 理论借鉴
2.1制度变迁理论
2.2公共选择理论
2.3公共利益与福利经济学
2.4博弈论与委托—代理理论
第3章 农地公益征收和非公益征收
3.1几个概念
3.2公益用地与非公益用地
3.2.1公益用地及其特征
3.2.2非公益用地及其特征
3.2.3公益用地与非公益用地的关系
3.2.4两类用地边界及模糊空间
3.3农地公益征收与非公益征收的方式
3.3.1农地征收的理性方式
3.3.2现行农地征收方式
3.3.3政府强制征收的风险
3.4农地过度征收的动因
3.4.1政府征地冲动
3.4.2农民不珍惜土地
3.4.3用地单位投机
3.5农地过度征收的实现
3.5.1制度缺陷
3.5.2政府强制
3.5.3农民的弱势地位
第4章 农地非公益强制征收的效应分析
4.1土地资源配置效应
4.1.1农地非农化的不可逆性
4.1.2政府统一征地、供地的规模效应分析
4.1.3市场垄断效应分析
4.2土地资源利用效应
4.2.1工业用地低价出让效应分析
4.2.2土地闲置损失分析
4.2.3耕地减少效应分析
4.3土地财富的再分配效应
4.3.1制度租金、租值消散与寻租行为分析
4.3.2土地发展权限制效应
4.3.3农民保障方式变化效应
4.4相关主体利益关系效应
4.4.1政府与农民之间关系效应
4.4.2政府与用地单位之间关系效应
4.4.3用地单位与农民之间关系效应
第5章 农地非公益征收的主体行为控制
5.1农地非公益征收中的主体及其行为特征
5.1.1农地非公益征收中涉及的主体
5.1.2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行为特征
5.1.3村集体及农民行为特征
5.1.4用地单位行为特征
5.1.5多方博弈关系分析
5.2政府征地冲动和征地行为的控制
5.2.1中央发展战略转型与调整
5.2.2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替代
5.2.3转换地方政府职能,创新地方官员考核方式
5.3政府供地行为的控制
5.3.1供地程序的监控
5.3.2低价供给工业用地行为的监管
5.3.3超高价供给商住用地行为的约束
5.4用地单位土地投机行为的控制
5.4.1用地单位竞买资格控制
5.4.2投资开发时间控制
5.4.3单宗地块交易规模控制
5.4.4土地使用权转让及用途控制
5.5农民及村干部行为控制
5.5.1农民维权行为的引导与投机行为的约束
5.5.2村干部违规行为的纠正与处罚
第6章 农地非公益征收的数量控制
6.1土地利用规划约束
6.1.1我国的土地规划体系
6.1.2规划对非公益征收区域范围的约束
6.1.3规划对农地非公益征收时序的约束
6.1.4规划对非公益征收数量的约束
6.2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约束
6.2.1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约束途径
6.2.2基本农田保护的约束机理分析
6.2.3软约束的原因及改进途径
6.3非公益用地标准的约束
6.3.1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
6.3.2居住用地利用标准约束
6.3.3工业用地利用标准约束
6.4补偿安置标准的约束
6.4.1 关于补偿原则的再讨论
6.4.2 对现行补偿安置标准的质疑
6.4.3合理的补偿方式和标准
第7章 农地非公益征收的程序控制
7.1农民参与征收决策的途径与方式
7.1.1农民参与征收条件决策
7.1.2农民参与征收程序决策
7.1.3农民参与征收价格决策
7.2征收审批控制
7.2.1审批体制
7.2.2审批体系的控制特征
7.2.3审批制度的完善
7.3非公益征收程序的监管
7.3.1监管主体
7.3.2监管体系
第8章 农地非公益征收的控制手段
8.1政府角色转换
8.1.1转换目标
8.1.2转换步骤
8.1.3土地财政转换激励
8.2非公益建设用地市场化
8.2.1农地非公益转用的政府边界和市场边界
8.2.2不完全产权市场特征分析
8.2.3市场条件塑造
8.2.4市场监管
8.3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控制
8.3.1土地增值收益收缴程序控制
8.3.2土地增值收益支出控制
8.3.3农村集体与农户个人收益分配关系控制
第9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9.1研究的主要结论
9.2政策建议
9.3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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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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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理论借鉴
2.1制度变迁理论
关于制度变迁,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思(Douglass C. North)的理论最为重要。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服从程序和道德、伦理的行为规范”,制度因素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即制度变迁既由经济发展所引起、同时又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诺斯的这一观点与马克思的发展理论有相似之处。在马克思那里,制度属于上层建筑,是用于调整生产关系(生产过程中所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各种规则,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包括制度)的性质和层次有生产力的水平所决定,而生产关系、从而制度因素通过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到正向的促进作用或反向的制约作用。也就是说,马克思理论认为,经济发展(即生产力的发展)是历史性的、不可逆的,在这个过程中制度始终伴随其左右。而诺思意义上的制度有三个构成部分:正式规则(例如法律)、非正式规则(例如习俗、宗教等)以及它们的实施特征,这三者共同界定了社会的、尤其是经济的激励结构。由此看出,诺斯意义上的制度,比马克思意义上的制度含义更为宽泛,几乎就等同于马克思意义上的上层建筑。诺斯所谓的制度变迁,就是指这些规则不断被打破和被创新,其基本逻辑是:制度可以视为一种公共产品,它由个人或组织生产出来,此即制度的供给。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和资源的稀缺性,制度供给是有限的、稀缺的。随外界环境变化或自身理性程度的提高,人们会不断提出对新制度的需求,以实现预期增加的收益。当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均衡时,制度是稳定的;若现存制度不能满足需求时,就会发生制度变迁。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之比较对于促进或推迟制度变迁起着关键作用,只有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行为主体才会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的推动力量主要有两种,即“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两者都是决策主体。制度变迁的一般过程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步骤:①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即对制度变迁起主要作用的集团;②提出有关制度变迁的主要方案;③根据制度变迁的原则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④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二行动集团,即起次要作用的集团;⑤两个集团共同努力去实现制度变迁。根据充当第一行动集团的经济主体的不同,可以把制度变迁分为“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和“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前者是指因普通个人或群体受新制度获利机会的引诱,自发倡导、组织和实现的制度变迁,又称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后者是指由政府充当第一行动集团,以政府命令和法律形式引入和实行的制度变迁,又称为强制性制度变迁。
诺思早期的研究遵循新古典模式,认为经济增长是资本、劳动和技术的函数,将制度作为外生变量。但从《西方世界的兴起》开始,诺思认为制度因素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种能够对个人提供有效激励的制度,是保证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其中产权最重要。但该著作重点在于阐述不同制度变革如何导致不同的经济绩效,没有完成对制度变迁理论的完整构建。在后来的《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诺思提出了制度变迁的三块基石:第一,描述一个体制中激励个人和集团的产权理论;第二,界定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第三,影响人们对“客观”存在变化的不同反应的意识形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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