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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美国超自然恐怖小说第一人;比斯蒂芬?金更加诡异的恐怖小说作家。
比尔斯,这位恐怖大师的作品涌溢着死亡与恐怖的浓烈气息。他对恐怖场景细如毫发的渲染、刻画,使得恐怖效果获得空前的锐利的威力,直刺人的意识深层。在当今市面上的恐怖小说中,无有出其右者,即使“当今恐怖小说之王”斯蒂芬?金也不能与其相提并论。这不仅是才能的问题,还在于一般恐怖小说只是以情节取胜,对恐怖场面刻画不多,而比尔斯的恐怖描写语言则是密集的地毯式轰炸,它往往大大超过读者对恐怖的承受能力,只觉得背脊发寒,头皮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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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比尔斯魔鬼小说》是当今时代整个人类的梦魇,全篇充溢着恐怖与死亡的浓烈气息。
在作者(安布罗斯·比尔斯)笔下,死者与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只是他们的世界“没有阳光,没有温暖,没有伴侣”,他们蜷缩着、颤抖着和绝望着。其实这正是现实中那些被压抑、被抛弃、被遗忘、被忽略部分的象征。
比尔斯似乎具有一种“开眼”的本领。他小说中的幻象与现实交织在一起,使得情节像梦一样简单而又复杂,诡异而又离奇……
读完《比尔斯魔鬼小说》,我们将会体验到一种完全不同的、神秘的,面目更加真实的魔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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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作者安布罗斯?比尔斯,美国超自然恐怖小说第一人。1842年生于俄亥俄州,参加过美国南北战争,之后当过编辑,做过记者,并创作出大量短篇恐怖小说、传说与讽刺小说。1913年,71岁的比尔斯厌倦了美国式的文明而神秘失踪。这是美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失踪事件。警察百般调查均无结果,人们只能把他的死亡年代估计为1914年。比尔斯一生没有写作过长篇恐怖小说,但他是将一部部长篇恐怖小说浓缩成一篇篇的短篇恐怖小说,这样所有的恐怖都凝结在短篇小说这把“匕首”的刀锋、利刃上。比尔斯的作品有《鹰溪桥上的绞杀》《隐形的怪物》《魔鬼词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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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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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雪夜行劫的死尸
鹰溪桥上的绞杀
深夜十一点的死亡指针
机器杀手
掐死爱子的幽灵母亲
空中骑士——弑父奇情
墓城惊魂
山野中的诡异邂逅
月夜黄泉路
不死的老兵
葬礼上的食尸猫
盗尸者的邪恶交易
孪生兄弟生死情
来自坟墓的母爱
致命蟒蛇眼
僵尸敌人
凶宅中没有中趾的脚印
密林鬼屋
不速鬼客
隐形的怪物
窥视的豹眼
半夜鬼撞墙
海难惊魂
赴死的畸恋
诡异的印度催眠师
峡谷谜团
坟墓中的笔记本
我最得意的谋杀
沙场阴魂
预测死期的医生
四角畸恋
幽灵店主售出的蜂蜜
密林荒屋中的离奇死亡
空屋里的死亡赌注
死亡循环
黑狗复仇记
附录: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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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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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夜行劫的死尸
这是一个奇冷无比的夜晚。天气清朗,天空就像钻石一样晶莹剔透,但清朗的天空往往寒意更浓。虽说在黑夜,就是冷也未必觉得,可当你能悟出冷时就觉得受不了。这晚的天空异常清亮,因此气候也就显得更冷了,仿佛一个人挨了蛇咬,简直痛入骨髓。月亮在南山顶高大的松树后面神秘地挪动。已经冻硬了的雪地上,辉映着清冷的白光。西方黑糊糊的天幕下,隐隐现出鬼魅般的海岸山脉轮廓。山脉那边是太平洋,雪沿着峡谷底部开阔地伸展。有的堆成长长的山脊,高低起伏;有的堆成小丘,像是四处飞溅的浪花,那浪花其实是月亮投射到雪面之后辉映出来的白光。
矿山营房的废墟中,许多破旧的小屋都被雪湮没了(水手们会说它们沉没了)。偶尔,连那曾经架起一条叫做“弗鲁姆”水渠的高大的栈桥也都盖满了雪。“弗鲁姆”就是拉丁语“弗鲁门”的同义语。生活在大山中的淘金者自有其生活的优越感,其中大山所不能剥夺的权利之一就是他们说拉丁语的权利。人们谈起死了的邻居时,说“他到渠上去了”比说“他命归黄泉”更委婉一些。
大雪穿上铠甲抵御寒风肆虐的同时紧紧抓住每一处有利地势。它俨然像是被风驱赶的撤退的大军,在开阔的地方摆开阵势:能立足的地方立足,能藏身的地方藏身。偶尔你也能看见整片整片的白雪躲在断壁残垣之后。山腰上凿出的那条崎岖的废弃山路也堆满了白雪,那白雪一队接着一队争先恐后地从这条道上逃去。在冬天的子夜,人们再也想不出比“死人谷”更凄凉、更阴森的地方了。可是希拉姆?比森偏选中这里,成为这里惟一的居民。
他的松木小屋就在北山的山腰上。一束微光穿透小屋仅有的一块玻璃,整个小屋看上去宛若一个用崭新发亮的别针别在山腰上的甲壳虫。屋内,比森先生独自坐在熊熊的炉火前。他出神地盯着红彤彤的炉内,好像平生从没见过那种东西似的。他长得并不好看,头发灰白,衣衫褴褛,不修边幅,脸色苍白憔悴,两眼却炯炯发光。至于他的年龄,人们可能先是猜47岁,随即纠正说74岁,而实际上他才28岁。他形容枯槁,这样下去他也许很快就能去见本特利洼地那位拮据的殡葬员,以及索诺拉那位满腔热情的新任验尸官了。贫困和热情就像上下两块磨石,在这种“三明治”中充当夹心真是危险。
比森先生坐在那里,双肘支撑在两个膝盖之上。肘关节和膝关节的衣服都已破烂不堪,干瘦的双手捧着干瘪的下巴。他还没打算上床,此时,他看起来好像只要稍微挪动便会跌倒,摔得粉身碎骨。尽管如此,在过去的一小时里,他的眼睛还是眨了不止三次。
倏忽间,屋外响起了刺耳的敲门声。在这样的夜晚,在这样的天气下敲门,对一个在峡谷中居住了两年都没见过一张人脸,又很清楚这一地区道路不通的人来说,准会大吃一惊。然而,比森先生只是抬眼看了看,甚至在门被推开时,也不过耸了耸肩,缩了缩身子而已,犹如人们在等待什么东西却又不愿看到,又好像殡仪馆里的妇人,等着棺材从身后走道上抬来时才露出无奈的样子。
走进门来的是一个瘦高的老头。他身穿绒毛外衣,头上裹着面巾,脸上蒙着面罩,眼珠发绿,露着脸的地方煞白煞白的。他进来时,迈着阔步,却没有一丝响声。老头将自己戴着手套的僵硬的手放在比森先生的肩上,比森先生不由自主地仰起头,脸上失去了血色。不管他在等谁,很显然,没料到自己迎来的会是这样的人。然而见到这位不速之客,比森先生百感交集:惊诧、感激,最后是深深的祝福。他站起身,从肩上抓起那只青筋凸出的手,热情地和老头握了两下,那股热情真令人难以理解。因为就老头的外表而言,一点引人注目的地方也没有,有的倒是令人厌恶。然而相对厌恶,魅力总是无处不在;而厌恶尽管无处不在,但不为人重视。世界上最有魅力的东西要算我们在脸上本能地蒙上遮羞布,若想再注目一点或者更迷人一点,就再在上面堆上7英尺厚的泥土。
“你好,先生,”比森先生说着,松开了老头的手,那手自然垂下,轻轻地落在腿上,“天气太糟糕了,请坐,见到您真高兴。”
人们怎么也难以想到比森的话竟会那么随和,那么文雅。真的,他的外表和言行反差太大了,谁也不相信这会是矿上最为普通的一种交际现象。老头朝炉火前走上一步,深陷的绿眼珠闪着亮光。比森先生接着说:“我真的很高兴!”
其实,比森先生的话还不算十分文雅。那话早已降低了标准,带有当地的味道了。他停了片刻,目光从来客的面罩向下,掠过那排发霉的紧扣着的大衣纽扣,最后落在那双发绿的牛皮鞋上。鞋上沾着的雪泥已开始融化,一股股地流到地上。他审视完来客,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情,谁都会满意的。然后,他接着说:“真不巧,我只能照现有的一切来招待你了。不过,你若不嫌委屈,愿意跟我在一起,而不想到本特利洼地寻找更好的住处的话,我感到十分荣幸。”
比森先生的话既殷勤好客,又谦卑讲究,好像在说老头在这样的冰天雪地走上14英里,来到他的温暖小屋,简直是种无法忍受的痛苦。作为回应,老头解开外套。主人在火上又加了块煤,用一条狼尾巴掸着炉床,接着道:“但是我又想,你最好快点离开这里。”
老头在炉边坐了下来,把那双宽大的鞋底伸向炉火,没有摘下帽子。在矿上,人们很少脱帽,除非脱掉鞋子。比森先生没有再说话,也在一个椅子上坐下。这椅子原来是一只桶,还保留着它原来的特征,好像是为了收藏他的骨灰而设计的,倘若能使他粉身碎骨的话。霎时间,小屋又沉静下来。这时,远处松林里传来一只恶狼的嚎叫声,门框嘎嘎作响。两者的相连意味着狼厌恶风暴,而风却越刮越紧了。然而两者之间似乎又有一种诡谲的巧合。比森先生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打了个寒战。他很快又定了定神,再次对他的客人说道:“今晚这儿有些蹊跷,我将一切都告诉你吧。当然,如果你决定要走,我可以送你走过那段最可怕的路,一直送到鲍迪?彼得森枪杀本?哈克的地方。我想你知道那个地方。”
老头用力地点了点头,像是暗示他不仅知道,而且非常熟悉那个地方。
“两年前,”比森先生开始说道,“我,还有两位同伴,住进了这间房子。当人们都涌向洼地时,我和其他人也一道准备离开这里。不到10小时,整个峡谷里的人都走光了。可是那天晚上,我发现自己落下了一支珍贵的手枪,便赶回来取。结果我独自一人在这里过了一夜,从此每夜都在这里度过。我得说明一下,就在我们还没离开这里的前几天,我们的中国佣人死了。那时天寒地冻,很难像平常那样给他挖个坟墓。于是我们匆匆离去的那天,只好把地板挖开,草草地安葬了他,但人还没入土。我十分没趣地剪去他的辫子,把它钉在坟的横梁上。那地方你这会儿就能看见,不过最好等你暖和了再慢慢看。我有没有说那个中国人是老死的?当然不管他怎么死,都与我无关。我回来,既不是因为这里有什么无法抵制的诱惑,也不是鬼迷心窍,只是因为我把手枪忘在这里。这你很清楚,对吗,先生?”
老头神情严肃地点了点头。他看上去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即使有话,话也不多。
比森先生继续说道:“根据中国人的信仰,人就像风筝,没了辫子就上不了天。哎,长话短说吧—可是我认为还是说一下好—那晚我独自一个人在这儿,怎么也没想到那个中国人回来要他的辫子。他没有拿到。”
说到这里比森先生再度陷入沉默,茫然若失。也许因为他不太习惯说那么多话,也许他突然想起什么,不能分神。这时风声四起,山坡上的松树被风刮得咯咯作响,声音异常清晰。
比森继续说道:“你也许会说并没看出那有什么重要,我承认当时也没看出什么,但他还是来了。”
又是一段长时间的沉默,两人盯着炉火一动不动。然后,比森两眼盯着面前那张神情麻木的脸,猛然说:“给他?先生,在这件事上我不想费神向任何人讨教,我想你会谅解我的。”说到这里,他的话特别有力,“我冒险把那辫子钉牢,并承担看守它的艰巨任务,所以不想按你的建议来做,尽管你的建议可能周到些。”
“你把我当做莫多克人?”
他突然咆哮起来,愤怒地把抗议灌进客人的耳里,就像铁拳打在耳门上一般。那是一种抗议又是一种质问。被误认为胆小鬼—被当做莫多克人,这两种说法是一个意思。
比森先生的愤怒吼叫没有产生效果。他停了片刻。这时,风在烟囱里隆隆作响,就像泥土掷在棺材上发出的声音。他继续说:“可正像你要说的,它弄得我疲惫不堪。我感到过去两年的生活是一个错误,一个应该自我修正的错误。你明白是怎么回事。那个坟墓,不,没人动过它,地面冻得很硬。不过你要去看也是热烈欢迎的。你也许会说那该在本特利—这并不重要。那地硬得很难挖,而且他们还在辫子上系了丝绸。哇—呼。”
比森先生闭着眼睛说着,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他最后一句简直就是在打鼾。一会儿,他长长地吸了口气,费劲地睁开双眼,只说了一句话,就进入了梦乡。他说的是:“他们在偷我的钱!”
这时,那位上了年纪的陌生老头(自他从来这儿还没说一句话)站起身来,缓缓放下他的外衣。他外衣里面穿着法兰绒内衣,显得瘦骨嶙峋,就像那位名叫西尼奥里那?费斯多哈兹的爱尔兰妇女一样—她身高6英尺,仅有56磅重,常常穿着宽松的内衣,出现在圣弗朗西斯科人面前。他慢慢爬到一张床上,按这个地区的习惯,把手枪放在容易够着的地方。这手枪是他从架上拿过来的,就是比森先生提到的两年前回峡谷取的那支。
不一会儿,比森先生醒来,看见老头已经躺下,也准备上床休息。但在上床前,他走到那中国人已经编成一束的辫子前,用力拽了一下,以检验是否钉得牢固。那两张床—其实只是两个铺着不太干净的毛毯的架子—靠房间两边相对摆放。那个通向中国人坟墓的小活动板门,就在两床之间。顺便说一下,门上钉着两行铆钉,交叉成“十”字形。为了抵御超自然东西的威胁,他也没忘记拿东西来防备。
这时,炉火暗了下去,蓝盈盈的火焰任性地跳动、闪烁,在墙上投下鬼怪般的影子。鬼影上下挪移,一分一合。房间的另一头,那条辫子在屋顶附近投下的影子晃荡不定,好像一个活动的惊叹号一般。外面阵阵松涛,宛如在高奏庄严的凯歌。松涛声停下来,四周又静得吓人。
沉默之间,地上的活动板门开始升起,动作缓慢而平稳。与此同时,老头抬起脑袋,动作显得同样有条不紊。他两眼盯着那里。只听一声霹雳,声音差点把房屋震塌。活动板门被掀开了,上面的铆钉锈迹斑斑,钉头向上,甚是吓人。比森先生惊醒了,但没有起身。他用力捂着眼睛,浑身战栗,牙齿咯咯作响。他的客人用手肘支起身子,斜躺着,同时抬起油灯似的两只眼睛,注视着面前发生的一切。
烟囱突然吹进一阵风,扬起了炉内的灰烬。霎时间,一切都暗淡下去。等到火光再度照亮房间时,他们发现在炉边凳子上瑟瑟地坐着一位黝黑的矮小男子。他相貌堂堂,穿着考究,笑吟吟地向老头致意。“显然,他来自旧金山。”比森想道。他定了定神,竭力想找办法解决今晚的麻烦事。
又一个演员上台了。地板中央方孔里冒出了那个已经死去的中国人的头颅。他的眼窝干瘪,一双玻璃眼骨碌碌地盯着那条摇晃的辫子,脸上露出极度渴望的表情。比森先生惊恐地叫了一声,再次伸手捂住脸。房间里充满了大烟味。那鬼魅只披了一件蓝色丝面夹袄,夹袄上铺着一层厚厚的霉。如同一个慢慢推起的弹簧,它站了起来,待到两膝齐地,像跳跃的火苗似的猛然上冲。那鬼魅双手抓住辫子,挺起身,用黄得可怕的牙齿咬住辫梢,可怕地来回晃动着。接着它用力解下横梁上原属自己的东西,没有发出一点声响。整个动作如同尸体被插上直流电,不停地抽搐,然而这抽搐却又悄然无声。
比森先生蜷缩在床上,而那个黝黑的小个子叉着双腿,用脚靴急促地敲出鼓点,还不时地看着手上沉甸甸的金表。老头坐直了身子,暗暗地攥紧了手枪。
“砰!”
如同尸体从绞刑架上砰然落下地面。那个鬼魅叼着辫子,坠入下面的黑洞之中。活动板门又翻过面,“啪”的一声关上了。而那个来自旧金山的黝黑矮小男子从坐的地方一跃而起。他脱下帽子,像小男孩捉蝴蝶似的在空中一挥,好像抓住了什么,然后化成一阵被吸进烟囱的风,变得无影无踪。
屋外,黑沉沉的远方隐约飘来的一阵长长的呜咽,仿佛像小孩在荒野里被掐死时发出的惨叫,又仿佛像人的鬼魂被牵动时的悲鸣。也许,那是郊区的恶狼的嗥叫。
来年早春,一群矿工去新矿区,途经死人谷。他们来到废弃的小屋,在一个房间里发现了希拉姆?比森的尸体。他僵直地躺在床上,一颗子弹穿过胸口。显然,子弹是从他对面飞过来的,因为房顶上一根橡木横梁上有一个浅浅的弹痕。子弹打在横梁的一个硬木节上,然后反弹,正中死者胸部。同一横梁上系着的好像是一截辫子,辫子已被子弹飞向硬木节时打断。再无别的趣事可提了。除了一套发霉的与他不相称的衣物外,还有其他几件物品。后来,一些有声望的目击者认出,这是几年前那个埋在屋里的死人的东西。可是很难理解,那东西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除非人们解释说这些衣物是死神穿的伪装,但这又令人太难以置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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