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徐毓枬译本)(经济学名著译丛)
》
售價:NT$
306.0
《
瘦肝
》
售價:NT$
454.0
《
股票大作手回忆录
》
售價:NT$
254.0
《
秩序四千年:人类如何运用法律缔造文明
》
售價:NT$
704.0
《
民法典1000问
》
售價:NT$
454.0
《
国术健身 易筋经
》
售價:NT$
152.0
《
古罗马800年
》
售價:NT$
857.0
《
权力与相互依赖(第四版)(中译本修订版)
》
售價:NT$
658.0
|
編輯推薦: |
陈忠海等著的《档案法立法研究》从立法思想、立法原则这一新的研究视角出发,突破了现有档案法研究中解释、质疑的局限,明确提出现行档案法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关键是立法思想、立法原则的落后,不对现行档案法的立法思想、立法原则进行改变,档案法就很难适应档案工作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提出的档案法立法理念和立法原则的指导下,根据档案法的特点和立法的实际,注重对中观的立法衔接的研究,全面探讨了档案法律、法规与宪法、著作权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物权法、保密法、行政许可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关系和衔接方法。注重对微观层面具体问题的分析,通过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地方性档案法规、中央部门规章和各类档案规范性文件存在问题的深入调查和周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解决途径和办法。宏观与中观和微观研究的有机结合是该课题研究的最大特色。
|
內容簡介: |
《档案法立法研究》,是陈忠海主持的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最终成果,项目名称是《档案法立法思想与立法原则研究》。
《档案法立法研究》共分10章:档案立法的演进、档案法的特点与立法导向、档案立法的原则、档案立法的理念、档案立法的衔接、档案立法技术的一般原理、档案立法技术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分析、中外档案立法现状的比较、档案法体系的建设、依法治档的内涵。
|
目錄:
|
第一章 档案立法的演进
第一节 中国古代社会档案立法的发展历程
第二节 中国近代社会档案立法的演变与转型
第三节 中国现当代档案立法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第二章 档案法的特点与立法导向
第一节 档案法的特点
第二节 档案行政指导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第三节 补救性档案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第三章 档案立法的原则
第一节 档案立法原则体系
第二节 地方档案立法的原则
第三节 档案立法原则的伦理精神
第四章 档案立法的理念
第一节 档案立法理念存在的价值偏差
第二节 档案立法理念应然的价值追求
第三节 档案立法理念最终的价值取向
第四节 档案立法理念对《档案法》质量的影响
第五章 档案立法的协调
第一节 档案法律法规与《宪法》的协调
第二节 档案法律法规与《著作权法》的协调
第三节 档案法律法规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协调
第四节 档案法律法规与《物权法》的协调
第五节 档案法律法规与《保密法》的协调
第六节 档案法律法规与《行政许可法》的协调
第七节 档案法律法规与《刑法》的协调
第六章 档案立法技术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档案立法技术研究现状
第二节 档案法立法技术评估
第七章 档案立法技术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分析
第一节 《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立法技术分析
第二节 地方档案法规立法技术分析
第三节 部委颁布的档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法技术与制定技术分析
第四节 部委与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的档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法技术与制定技术分析
第五节 地方档案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分析
第八章 中外档案立法现状的比较
第一节 中外档案立法的沿革
第二节 中外档案立法原则的比较
第三节 中外档案立法基本内容的比较
第四节 中外档案立法保障体系的比较
第五节 我国档案立法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努力方向
第九章 档案法体系的建设
第一节 档案法体系的规范化建设
第二节 档案法体系的分类
第三节 档案法渊源的拓展——档案法律解释应成为档案法渊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节 加强一般档案规范建设
第十章 依法治档的内涵
第一节 依法治档中的“法”
第二节 依法治档中的“治档”
后记
|
內容試閱:
|
历经五代十国的分裂割据之后,宋朝把加强中央集权作为最基本的治国方略,建立了以皇权为中心的庞大的官僚体系。在唐代的基础上,宋朝档案立法又有了长足的发展。《宋刑统》和《庆元条法事类》的编纂和颁发是宋朝文书、档案立法的主要成就。在文书用纸用字、文书程限、公文一文一事、印章、文书档案收集、文书档案清理鉴定、文书档案整理、文书档案利用、档案出版公布、文书档案奖惩等方面,宋朝文书档案法规都作出了规定。同以往各朝代相比,宋朝档案立法在许多方面颇有建树。
一是档案法规相对独立的地位得到凸显。按门类编排的《庆元条法事类》将现行法律分成职制、选举、文书、榷禁等共16门,文书门下分诏敕条制、敕降、文书、程限、行移、架阁等n类,有关档案工作的敕令集中在架阁类,架阁类下又分23条。显而易见,宋朝的档案法规尽管未能改变作为国家法典组成部分的状况,但已不再依附于民事、刑事等法规,形成了一个较为独立的系统,在国家法律中的地位得到显著提升。
二是文书、档案管理已有的规范更加详尽,在过去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如用干字文登记编号的方法;对“检用”档案的期限、归还、清点、勾销、监视等规定使档案借阅形成一种制度;对档案违法行为的处置由单纯的刑罚到奖罚并举。《庆元条法事类.质买》规定“告获私雕印时政边机文书,钱伍拾贯”。这些新的规定,表明了宋朝统治阶级对文书档案工作认识的深化以及对文书档案工作控制的加强。
三元明清档案立法
……
P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