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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中国科幻学者第一人,著名科幻作家,北师大科幻和创意教育研究中心吴岩教授强力推荐并作序!
★“全世界发行量最大的科幻杂志”——《科幻世界》杂志社主编姚海军倾情推荐!
◆为什么要看科幻?
美国的天文学家卡尔?爱德华?萨根Carl Eduard Sagan
是研究天文生物学的先驱,也是搜寻地外智慧生物项目SETI的创始人之一。他曾荣获美国航空航天局的特别科学成就奖,两次获得公共服务奖和航空航天局颁发的阿波罗成就奖。1977年发射的旅行者号上携带的一张唱片就是出自他的设计。他最早对科学产生兴趣却因为看了一部关于火星的科幻小说。
这绝不是个案,科幻是科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在西方成为共识。因为科学教育,重在科学探索意识的培养。探索,意味着以不同的目光去发现事物,发现它的不足、发现它的不普通、发现它发展之后的万种可能。科幻小说正是以文学特有的想象力作为材料,探索性地构建出一个能逻辑自圆、令人惊奇的世界——这也成为它与其他文学区别的最显著标志。
◆为什么要读《科学惊奇故事丛书》?
1)《科学惊奇故事丛书》精选欧美科幻大师的经典之作,有很强的故事性,极具吸引力。
2)《科学惊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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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威尔历险记第一部 白色的群山
在三脚机器人奴役了人类很久之后,人类几乎已经忘记了曾经有过的文明。孩子们一到年龄就要被强制戴上机器帽子,以控制正要萌芽的自由意识。威尔是个普通的男孩子,但他不想做奴隶。他在乔装成流浪者的自由人的指引下,向着自由人的基地——白色的群山逃去。一路上,他遇见了聪明、有创造力的竹竿儿,重新认识了以前讨厌的玩伴亨利。三个人竟发现了人类曾经历过伟大文明的蛛丝马迹,也在危难中经历了他们真正的成人礼。
威尔历险记第二部 金与铅之城
在白色群山上辛苦训练的威尔历经艰辛,终于在运动会上获胜,得到了进入金铅之城近距离接触三脚机器人的机会。威尔发现原来背后主谋另有其“人”。如何在弥漫着有毒气体的超重力闷热环境中生存,如何完成刺探任务安全掏出魔窟——威尔面对的困难重重。少年们意志坚定,斗智斗勇,因为——不完成任务,人类将会灭亡!
威尔历险记第三部 火潭
通过威尔的情报,自由基地对“外星主人”的生存状况和阴谋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这些还不足够赢得地球保卫战的胜利。一方面,威尔他们走遍各地,指点向往自由、还未戴上机器帽子的孩子来找白色的群山,加强自由基地的力量。另一方面,他们设计了巧妙的圈套捕捉到了一个“外星主人”,并在无意间发现了这个物种的致命弱点……于是,威尔等人分成三批再次潜入外星人位于地球的三大据点……
威尔历险记第四部 三脚机器人来袭
在威尔所处的时代很多很多年前,有一个英国的小男孩劳瑞,他的父母离婚了。父亲与一个瑞士女人再婚,又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虽然一家人对他很好,但他仍然不快乐。一天,三脚机器人向地球派送了先遣兵,劳瑞死里逃生。他又逐步目睹了在三脚机器人的控制下,人类疯狂地迷失了自我,地球几乎还没来得及陷入战火就被征服。劳瑞一家人开始了逃亡……而劳瑞在这种相依为命中,也重新打开心扉,找回了爱的力量。
这也是威尔历险记系列的前传第一次引进中国,圆30年来中国科幻迷的心愿!看作者以精确的想象力描述人类危机四伏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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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本名萨姆·约德(Sam
Youd),英国经典科幻作家。曾获得1971年的少儿科幻“守护者奖”,1976年德国青少年文学奖——德国将这项青少年文学领域的国家级最高奖颁给一位外国科幻作家,足见他科幻作品中深厚的文学性。
他的代表作品有《草之死》《守护者》《莲洞》《空空世界》《威尔历险记》等,均被改编为电视剧或电影。《威尔历险记》系列是其最著名的作品,BBC把它改编成电视剧后,更是红极一时。2012年初约翰去世,美国派拉蒙影业计划将它搬上大银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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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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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历险记第一部 白色的群山
第一章 加冠礼
第二章 “我的名字是奥兹曼迪亚斯”
第三章 通往大海之路
第四章 “竹竿儿”
第五章 古代都市废墟
第六章 红塔城堡
第七章 三脚机器人
第八章 一路逃亡,一路追踪
第九章 英勇奋战
第十章 白色的群山
威尔历险记第二部 金与铅之城
第一章 被选中的三人
第二章 大坑里的囚徒
第三章 木筏漂流
第四章 孤岛上的隐士
第五章 运动大会
第六章 金与铅之城
第七章 “主人”的猫
第八章 美少女金字塔
第九章 千钧一发
第十章 金色高墙之下
第十一章 归乡
威尔历险记第三部 火潭
第一章 行动计划
第二章 “狩猎日”
第三章 绿人,绿马
第四章 不胜酒力的卢奇
第五章 重返金与铅之城
第六章 火潭
第七章 夏日乘风
第八章 飘向自由的气球
第九章 全民大会
威尔历险记第四部 三脚机器人来袭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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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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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加冠礼
除了教堂塔楼上的大钟,我们村子里只剩下五座钟还能正点报时。其中一座归我爸爸所有,就摆在我家客厅的壁炉架上。每天晚上,我爸上床睡觉之前,总会从一只花瓶里取出钥匙,为座钟上紧发条。每隔一年,钟表匠会骑着一匹慢吞吞的老马,从温彻斯特市来我们村,为座钟做清洁、上油并校准。忙完之后,他会陪我妈妈喝上几杯洋甘菊茶,讲讲这一路上城里发生了什么趣事,村里都有哪些轶闻。每当这时,即便爸爸不需要去磨坊干活儿,他也会昂首阔步地踱出大门,表示不屑饶舌这些流言蜚语。不过,到了晚上,妈妈还是会把白天听到的消息讲给他听。爸爸表面上好像没什么兴趣,但每次都听得津津有味。
其实,我爸真正的宝贝不是座钟,而是一块手表。那块表小巧精致,表盘直径还不到一英寸,配有一条细细的表带,可以戴到手腕上。爸爸平时把手表锁在书桌的抽屉里,只有特别重大的场合——比如收获节或加冠礼——才会取出来戴上。每隔三年,爸爸才会让钟表匠检查一次手表。钟表匠干活儿时,他还要站在一旁亲自监督。这样的手表,我们村子里只此一块,就连附近的村子也绝无仅有。钟表匠说:温彻斯特市或许有同样的手表,但都比不上爸爸这一块。他这么说,不知是不是为了讨爸爸的欢心,反正我爸听了之后一脸得意。但不管怎样,我相信这确实是一件相当完美的工艺品。它的表壳是纯钢的,质地精良,比奥尔顿地区锻造的任何钢铁都结实,内部构造更是错综复杂、巧夺天工。表盘正面还印着“安提-马格奈提克”和“因加百录”两个单词,我们认为,这应该是很久以前,制作这块手表的工匠的名字。
钟表匠来到我家,为手表做清洁并上油,已经是一周以前的事了。那一次,爸爸终于允许我站在一旁观看。这块手表真是件好宝贝,我被它深深地迷住了,钟表匠走了好几天,我心里依然念念不忘。它现在又被锁进了抽屉。当然了,爸爸不准我碰他的书桌,打开上锁的抽屉,更是连想都别想。可越是如此,我越发想再看看它。又过了一两天,我只好对自己承认:我之所以不敢打开抽屉,就是害怕被爸爸当场抓住。
一个星期六的上午,我突然发现家中只剩我一个人。爸爸正在磨坊里干活儿,所有仆人都被叫去帮忙了——就连平时一直在家里忙碌的莫莉也不例外。我妈妈去看望生病的艾森老夫人,至少一个小时后才能回来。五月的清晨阳光明媚,我早已做完了家庭作业,本打算出门去找杰克。但我转念一想,现在可是绝佳的机会呀!我可以将爸爸的手表拿出来看看,不会有人发现的。
我曾经留意过,打开抽屉的钥匙就藏在爸爸床边的小盒子里,和家里其他钥匙放在一起。盒子里一共有四把钥匙,我挨个试了试,用第三把打开了抽屉。我抓过手表,仔细地看着它。手表的指针一动不动,但我知道,只要上满发条,再调一调表盘边上的小旋钮,指针就能走动了。如果我只上两三圈发条,手表很快就会停下——就算爸爸今晚突发奇想,把手表拿出来检查一番,也不会发现任何破绽。于是我拧了两三圈发条,静静倾听手表发出的有节奏的滴答声。随后,我校准时间,把手表套在手腕上。尽管我扣上了最内侧的孔,可皮表带还是有点儿松,但不管怎样,我终于戴上这块手表啦。
戴上手表,一直是我心中最伟大的目标,今天终于如愿以偿。可我发现,一个目标的实现往往意味着另一个目标的确立。戴上手表足以让我欢欣鼓舞,如果再能让别人看看,那不就更完美了?我已经同表兄杰克?利波约好,今天上午在村外的古旧废墟里见面。杰克几乎比我大了整整一岁,马上就要参加即将到来的加冠礼,除了爸爸妈妈,他是我最仰慕的人。把手表带出家门,如果被爸爸知道,后果一定非常严重。但我把手表偷偷拿出来,已经是很“过分”的事了,再“过分”一些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想到这里,我下定决心,不再浪费宝贵的时间。我打开前门,把戴着手表的那只手揣进裤兜,顺着街道跑了出去。
村子里有两条大街,汇成一个十字。我家房子临近其中一条大街,旁边还有一条河(这条河可以为磨坊提供动力),河水与另一条街道在一处浅滩交汇,上有一座小木桥,可供村里人通行。我从桥上大步跑过,发现河水水位比平时高,因为今年春天的雨水比较多。我刚刚跑下桥,就见露西阿姨迎面走来。她冲我打招呼,我回应说“上午好”,然后在十字路口一转弯,跑上另一条大街。前面有个面包铺子,橱窗里摆着一盘盘的圆面包和小蛋糕。我朝这个方向跑去,谁也不会起疑心——我的口袋里还揣着几个便士呢。但我没有停下脚步,而是径直跑了过去,一直跑到村头。在这里,房子越来越少,最后完全消失不见了。
再有一百码就能看到废墟了。隔着马路,对面是斯彼勒家的牧场,几头奶牛正在那里吃草,我这边则立着一排树篱,篱笆后面是一片土豆地。我在树篱中间找到一处豁口,钻了过去。我正专心致志地想,该怎么把手表展示给杰克看,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叫喊,吓了我一大跳。听声音,应该是亨利?帕克。
亨利是我的堂弟——我的名字叫威尔?帕尔,我们俩姓氏相同——虽然和杰克一样,他也是我的兄弟,但我们算不上是朋友。(我在村里有不少堂表兄弟,因为这里的村民很少同外面的人结婚。)亨利比我小一个月,但长得比我高,也比我壮。从我记事起,我们两个就相互看对方不顺眼,一见面准保会打架。虽然我的体格不如他,但我身体更敏捷,动作也比他快,不然每一次都会被他揍个鼻青脸肿。去年,我跟杰克学了一些摔跤技巧,于是更加如虎添翼。上一次动手,我就把亨利结结实实地摔了出去,让他躺在地上呼呼直喘粗气。可是摔跤需要两只手,而我的左手还揣在裤兜里,所以我没有搭话,继续朝废墟跑去。
可亨利已经扑了上来,他挥舞着拳头,在我身后大喊大叫。没想到他离我这么近,我只好加快脚步,同时回头看看我们之间还有多少距离。这时,我踩到一块烂泥,脚下不由一滑。(我们村子里用鹅卵石铺路,可到了村外,路面情况就很差了,下完雨更是糟糕透顶。)我拼命站稳脚跟,但是没有成功。我张开双手想要保持平衡,可惜还是太晚了,结果我摇摇晃晃地呈“大”字形摔在地上。没等我爬起来,亨利已经骑到我的背上,用手按住我的后脑勺,把我的脸压到泥水里。
这下可把他乐坏了,可没过多久,他便发现了更有趣的东西。刚才倒地时,出于本能,我张开双手保护自己,于是他看到了我戴的手表。他一把扯下手表,站起来仔细观瞧。我也赶忙爬起来,上前就抢。他把手表高高举过头,让我够不着。
我气喘吁吁地说:“还给我!”
“又不是你的。”他回答,“明明是你爸的!”
我很担心,如果我刚才摔倒时,不小心弄坏了手表,那可怎么办?我一边心里这么想,一边跳着脚去够手表。亨利把我推开,身子向后退,嘴里说道:“别过来!”他绷紧身子,扬起手好像要丢一块石头,“不然让你瞧瞧我能把它扔多远!”
“你敢?”我说,“看你爸不用鞭子抽死你!”
亨利的大圆脸上咧开一嘴坏笑,“你也一样。而且你爸下手肯定比我爸重。我可告诉你:我就是想借去玩玩。也许今天下午就能还给你,最晚到明天。”
“会被人看到的。”
他又是咧嘴一笑,“我才不怕。”
我朝他猛扑过去。我相信他肯定是吓唬我,他才不敢把手表扔出去呢。我撞得他差点儿失去平衡,可他没有倒。我们抱在一起,相互撕扯,摔在地上,打着滚翻进路旁的水沟。沟里有些泥浆,可我们顾不了许多,依然拳打脚踢。这时,上面有人叫我们住手。是杰克,他厉声叫我们站起来。他从路旁跳下,把我俩一手一个拽开。对他来说,这一点儿也不费力。他长得跟亨利一样高,但力气要更大。他把我俩拖回到路上,让我们在树下站好,又从亨利手中抢回手表,往他后脖颈上使劲儿一拍,叫他滚蛋。
我惊惶地问:“手表没坏吧?”
“我看没事。”杰克检查了一会儿,把手表递给我,“你是笨蛋啊?怎么把你爸的手表偷出来了?”
“我想给你看看嘛。”
“真不怕惹麻烦!”他简短地答道,“反正你得早点儿还回去。我来帮你。”
从我记事时起,杰克总是在身边帮我的忙。可是,我知道,以后就不行了。我们一起朝村子走去。再过短短一周,就只剩我一个人了。加冠礼之后,杰克便不再是男孩,而是个成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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