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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我们党担负着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党坚强有力,党同人民保持血肉联系,国家就繁荣稳定,人们就幸福安康。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可见,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性。
《新编中国共产党党内规章实用速查大全》一书总体上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体例来编写,全书分为总类、党员、党的组织及组织制度、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及纪律检查五篇内容。全书收录了常用的现行有效的党内规章,包括最新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六项禁令》《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规章,为方便读者查询,《新编中国共产党党内规章实用速查大全》在目录编排上更加一目了然,实现了能够快速查询到规章具体内容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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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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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总类
中国共产党章程
总纲
第一章 党员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九章 党组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六项禁令
第二篇 党员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三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五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六章 附则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制、使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2004年制)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党员权利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
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填写使用和印制说明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使用和印制说明
第三篇 党的组织及组织制度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三章 基本职责
第四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
第五章 基层党内民主与监督
第六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七章 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第八章 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第九章 附则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党校的设置和领导体制
第三章 班次和学历
第四章 教学工作
第五章 科学研究工作
第六章 学员管理
第七章 队伍建设
第八章 机关党的工作
第九章 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和经费保障
第十章 执行与监督
第十一章 附则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组织设置和领导关系等
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实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中加强党的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在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四章 经济建设
第五章 精神文明建设
第六章 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
第七章 党员队伍建设
第八章 附则
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代表的选举
第三章 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 选举的实施
第五章 监督和处分
第六章 附则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代表的产生
第三章 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第四章 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产生
第五章 呈报审批
第六章 选举的实施
第七章 监督和处分
第八章 附则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
第三章 组织原则
第四章 议事和决策
第五章 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第六章 监督和处分
第七章 附则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工作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五章 公文拟制
第六章 公文办理
第七章 公文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篇 党的干部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
第三章 民主推荐
第四章 考察
第五章 酝酿
第六章 讨论决定
第七章 任职
第八章 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
第九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第十章 交流、回避
第十一章 免职、辞职、降职
第十二章 纪律和监督
第十三章 附则
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三章 考试
第四章 组织考察
第五章 决定任用
第六章 纪律和监督
第七章 附则
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制定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三章 笔试与面试
第四章 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
第五章 任职
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
第七章 附则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
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
推荐人选表决办法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
第三章 党代表大会代表开展工作的方式
第四章 党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的保障
第五章 党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和停止
第六章 附则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条件和资格
第三章 数量和结构
第四章 选拔
第五章 培养
第六章 管理
第七章 任用
第八章 组织领导
第九章 纪律
第十章 附则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考核方式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
第六章 考核机关
第七章 考核的纪律与监督
第八章 附则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因公辞职
第三章 自愿辞职
第四章 引咎辞职
第五章 责令辞职
第六章 相关事宜
第七章 附则
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
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做好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三章 教育培训对象
第四章 内容与方式
第五章 教育培训机构
第六章 师资、教材、经费
第七章 考核与评估
第八章 监督与纪律
第九章 附则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第三章 检查的方式
第四章 日常监督
第五章 调查核实
第六章 纪律和责任
第七章 附则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交流对象
第三章 交流范围和方式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五章 交流工作纪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附则
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部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职务
任期办法(试行)》的通知
地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任职条件
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
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
第五篇 党的纪律及纪律检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六章 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第七章 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第八章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九章 贪污贿赂行为
第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
第十一章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十二章 失职、渎职行为
第十三章 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
第十四章 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第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三章 检查考核与监督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总则
第一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二章 实施与监督
第三章 附则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三章 附则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关于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廉洁自律若干行为准则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四章 附则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中的共产党员违反宣传纪律党纪处分暂行规定
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
具体规定(试行)
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四章 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五章 附则
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政纪处分规定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协调
第三章 审计内容
第四章 审计实施
第五章 审计评价与结果运用
第六章 附则
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共产党员在涉外活动中违犯纪律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分则
第三章 附则
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
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问责的情形、方式及适用
第三章 实行问责的程序
第四章 附则
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
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高级干部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规定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职责
第三章 监督制度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五章 附则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
若干规定(试行)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党纪处分的
若干规定(试行)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党纪处分的
若干规定(试行)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四章 人员管理
第五章 纪律与责任
第六章 附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受理和初步核实
第三章 立案
第四章 调查
第五章 移送审理
第六章 对办案人员的要求
第七章 附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受理和初步核实
第三章 立案
第四章 调查
第五章 移送审理
第六章 对办案人员的要求
第七章 附则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任务和职责范围
第三章 审理案件的基本要求
第四章 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
第五章 审理案件工作程序
第六章 对案件审理工作人员的要求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违纪案件的受理
第三章 违纪案件的审理
第四章 复查案件的审理
第五章 备案案件的审理
第六章 执行监督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处理检举、控告、申诉的程序和方法
第三章 受理机关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四章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附则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妨碍违纪案件查处的党组织和
党员党纪处分的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被检查人
第三章 案件知情人
第四章 发案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
第五章 检举控告人
第六章 办案人员
第七章 其他组织和人员
第八章 附则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规定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
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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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总类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
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政策,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指导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这个理论体系、这个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而奋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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