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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世界动物写作大师第一人 请想像被动物们温柔环绕,像原始人一样开怀大笑的场景吧 从没有人把动物描写得如此精准而富有诗意
爱读布封的人,必定拥有山与水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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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作为科学家,他颇受诋毁,作为文学家,却受到普遍的颂扬 在他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
他把动物当作人,赋予它们人格,动物天然的灵性与后设的人格相结合,作品变得亲切可爱 轻松地读,读完后停一停,想一想,笑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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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布封,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1707年出生于孟巴尔城一个律师家庭,原名乔治?路易?勒克来克,因继承关系,改姓德?布封。少年时期就爱好自然科学,特别是数学。1728年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后,又学了两年医学。1739年,当上了法国科学院副研究员,并被任命为皇家御花园和御书房总管,直到1788年逝世。布封任总管后,扩建御花园,收集了大量的动、植、矿物样品和标本,利用这种优越的条件写出三十六册的巨著《自然史》,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尤富于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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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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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阿拉伯马
驴
牛
耕牛
绵羊
山羊
猪和野猪
狗
猫
鹿
狍子
野兔
穴兔
狼
狐狸
獾
松貂和白鼬
松鼠
老鼠
小家鼠
刺猬
鼹鼠
熊
河狸
狮
虎
豺
象
犀牛
骆驼
水牛
斑马
驼鹿与驯鹿
羚羊
河马
貘
羊驼和小羊驼
树懒
猴子
鹰
秃鹫
鸢与鵟
隼
伯劳
鸮
鸽子
麻雀
金丝雀
南美鹤
莺
红喉雀
鹡鸰
鹪鹩
蜂鸟
翠鸟
鹦鹉
绿啄木鸟
鹳
鹤
鹭
山鹬
凤头麦鸡和鹆
土秧鸡
鹈鹕
军舰鸟
天鹅
鹅
野雁和野鸭
野生动物
食肉动物
成年
老年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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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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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人类最伟大的征服,莫过于征服了桀骜不驯的动物——马。马不仅与人一同分担疆场的疲苦,似乎也同样能感受胜利的荣耀。马与它的主人同样勇猛,面临危险,它英勇无畏;面对死亡,它坦荡豁达。斗争的喧嚣令马倍感振奋,它紧随主人,坚毅奋战,令对手生畏。马与主人欣然合作,不只在危险降临的时候;它也同样分享主人的喜悦。无论是在涉猎场、比武场还是赛跑场上,它总是精神抖擞,双眼闪烁着必胜的火花。尽管马英勇无畏,但它从不容许自己被狂野的情绪左右;它懂得约束自身行动,丝毫不放纵自己的烈性。马不仅顺从骑手的驾驭,似乎还知道领会骑手的神色。主人发出的所有指示,它都自始至终服从,或奔驰,或缓行,或止步,完完全全按照主人的意愿行动。为了取悦主人,它只求以准确而敏捷的动作来达成主人的意旨,却多多少少淡忘了自身的存在。为主人,它倾其所有,不遗余力,毫无保留,宁可舍弃性命,也绝不违背主人的命令。
这样的马,是天性已然得到驯良的马,是品质已然获得发展的马,是从出生就受到人的悉心驯养而练就出为人效劳的本领的马。它们所受的教育,以丧失自由为开端,又以甘愿受人束缚而告终。马所受的这种奴役自古就有,极其普遍,因而人们很少可以看到处于自然状态下的马了。劳作中的马,总是身负鞍辔;就连休息时,它们身上的束缚也从未得到解除。即便偶尔主人放它们在牧场自由地行走,它们也总是负着劳役的标志,带着劳作时留下的痛苦痕迹:嘴巴已被衔铁勒得变了形,腹部两侧伤痕累累,而蹄部也被钉子穿了洞。不过身体上的这些束缚,马早就习以为常,只是它们身体的姿态也因此失了原样,显得很不自然。所以,就算将马从这些束缚中解脱出来,也是白费功夫;因为即使恢复自由,它们的身体也感受不到更多舒展,自由不起来了。还有一些马,
它们所受的劳役最为轻微;对于主人,它们只是用来摆阔绰、撑门面,所披戴的金链也只是为了满足主人的虚荣。它们额前垂有妍丽的鬃毛,颈上编着精致的鬃辫,满身盖着丝绸和锦毡。这些奢侈华丽的装饰有辱马性,丝毫不亚于它们脚下的蹄铁。
人为的雕琢永远无法与天然的形成相媲美。世间万物,唯有获得行动上的自由,其存在才能称得上完美。不妨去看看那些在南美各地自由生活、旺盛繁衍的野马吧!它们欢快地行走着,飞驰着,无拘无束,不受羁勒,独立而骄傲,一见到有人来,便立刻跑开。它们不屑于接受人类的照料,而是独自寻觅美味可口的食物,在广袤无垠的草地上,自由自在地游荡着,嬉戏着,享受着那里四季如春的大好气候所孕育的鲜嫩美食。它们居无定所,憩息在浩瀚的蓝天下,呼吸着清新无比的空气,远比那些受人类主宰、困在拥挤的拱顶殿堂内的马儿舒服自在得多。因而比起大多数家马,这些野马更强健,更灵活,也更敏捷。野马汲取着大自然的养分,浑身精力充沛,散发着高贵的气质;而家养的马儿只能接受人工的赋予,有的也只是技巧和妍媚而已。
野马生性一点儿也不凶恶,只是较为狂野和豪迈。尽管野马的力气胜过大多数动物,它们却从不主动发起挑衅。但如果野马自身遭遇攻击,它们要么不屑于和对方打斗,只是简单地将其赶走;要么给予重重的还击,将其踏死。野马喜爱成群结伴而行,只是为了享受群居的快乐;它们什么都不怕,只是互相眷恋,依依不舍。野马对肉食毫无兴趣,以食草为生,丰富的草类足以满足它们的胃口,因而从不与其他动物展开大战,也从不发生内战。野马不会因日常饮食发生不和,也更加没有必要去争抢彼此的猎物,因为这些恰是食肉动物之间互争互斗的根源。因此,野马永远过着平静的生活,它们饮食节制,恬然自得,没有什么可以激起它们的嫉妒之心。
所有这些特点,在群体中成长的小马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些小马生性温和,喜欢群居,好胜心强,活力四射。奔跑中,它们奋勇向前,争做第一;越过河流、沟壑和悬崖时,它们不畏艰险,迎难而上。有人说,面对自然挑战时不退缩、勇取胜的动物,在接受驯化时,往往最为友善、温和,也最易驯良。
在所有的四足动物当中,马不仅身材高大,身体各部位也长得最优美、最匀称。相较于比马高一级或低一级的动物,我们就会发现:驴子生的太丑,狮子的头太大,牛的四肢太细太短,与其粗大的身躯实不相称,骆驼则是长相畸形;而更为庞大的动物,如犀牛、大象,虽然粗壮有力,体形也巨大,却无丝毫美感可言。颚骨前伸过长,本是所有四足动物的头颅与人类头颅最大的差异,也是所有动物最不光彩的标志。然而,拥有着长颚骨的马却不像驴一副蠢相,亦不如牛一脸呆样。相反,马的脑袋比例十分匀称,又依托着健美的颈部,从而使它看起来一副活泼而又轻快的神情。马一抬头,就仿若要超出它的走兽行列;它也总是以这般高贵的姿态和人类平视相对。马的双眼明亮,充满生机;耳朵俊美,大小适中,不像驴耳过长,也不像牛耳过短。鬣毛装点着马的颈部,为它增添了一股强劲豪迈之气。长而密的尾巴,恰到好处地构成了马身体的末端。它的尾巴,不像鹿和大象的尾巴那么短,也不像驴、骆驼和犀牛的尾巴那样光秃秃的,而是长着又长又密的鬃毛;这些鬃毛仿佛是由马的臀部长出来的,因为生长这些鬃毛的尾突实在太短。马无法像狮子一样翘起尾巴,但是下垂的尾巴,于马而言,却更为适合。因为马的皮肤虽然非常坚实,也盖着厚密的鬃毛,但还是十分地敏感;而其下垂的尾巴,刚好可以向两边摆动,用以有效地驱赶飞来打扰它的苍蝇呢!
阿拉伯马
不管多么贫穷,每个阿拉伯人总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长久与马为伴的生活,让阿拉伯人早已领悟到:
母马的耐力远比公马强。不管是辛勤劳作,还是忍饥挨饿,母马都挺得住,所以阿拉伯人通常都骑母马。母马十分温顺,常常成群地养在一起,一连数日无人看管,它们之间也从不打架,不会伤及彼此一分一毫。阿拉伯人生活在帐篷中,所以帐篷自然而然也就成了马儿的栖息地。母马和小马仔,主人和他的妻儿们,就这样混杂地睡在同一个帐篷下。小孩子们常常躺在母马或小马仔的身子上、脖子上睡觉,却一点儿也不碍事;
这些马儿似乎不敢动弹,生怕碰伤孩子们。这些母马早就习惯了与人亲密相处,甚至对于人们的百般戏弄也照样可以忍受。
阿拉伯人是从不打马的。他们对马非常友善,会和马谈心,同马讲道理。他们也对马无比关切,总让马缓步徐行;
除非到了紧要关头,否则绝不对它们使用马刺。因此,每当马感到马镫脚靠近它们的两肋时,就会猛地飞奔起来, 跨过树篱,越过沟壑,其速
之快超乎想象,仿若一只只 敏捷的牡鹿。不过若是
骑手一不小心摔了下来,不管当时跑得多么快,训练有素的阿拉伯马总能在第一时间嘎然止步。
阿拉伯马中等个头,瘦而不胖,体型匀称。每天早间晚间,阿拉伯人都会悉心为马梳刷,清洗它们的四肢、鬃毛和尾巴,使它们身上不落一丝灰尘。马尾留得很长,但很少用梳子打理,以防弄断了鬃毛。整个白天,它们吃不到任何食物,只能喝两到三次水。等到日落时,阿拉伯人才会将一个装有半斗大麦的袋子系在它们脖子上;
直到第二天清晨大麦全部吃完时,才将这个袋子解开。三月时节,青草肥沃,阿拉伯人便放它们出去啃青;
但春天一过,便将它们牵了回来。在一年中剩下的日子里,这些马儿既吃不到青草,也吃不到干草,就连麦秆也很少可以见到,这时大麦便成了它们唯一的食物。小马仔在十个月或一岁大的时候,阿拉伯人会为它们剪去鬃毛,以便它们的鬃毛长得又长又密。等它们长到两岁或两岁半的时候,便可以供人们骑了。到了这时,阿拉伯人才可以给它们装鞍上辔。此后的每一日,阿拉伯马便身负鞍辔,从早到晚侯在阿拉伯人的帐篷外。
求知上的每种成就、每次进步都是源于勇气,源于自我磨砺和自我净化。
我不求驳倒理想,我只是严阵以待。
Nitimur
invetitum——努力破禁锢(奥维德《恋歌》Ⅲ):执此大纛,我的哲学有朝一日必将胜利,因为本质上被禁锢至今的,唯有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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