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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我国对所属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虽具有较为广泛的管辖权,但仍不同于领海制度,因此,本书研究的“我国域外海洋”主要包括我国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以及国际海底区域、公海,南极和北极。
我国域外海洋执法是我国领域执法的延伸,但我国对领海之外的海洋享有哪些特定管辖权以及如何行使这些管辖权则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这种执法活动可以是基于属地管辖原则、属人管辖原则和普遍主义管辖权原则而享有。我国采取的各种执法措施必须在特定管辖权范围内行使,不得超越特定管辖权范围。可以说,域外海洋执法问题是我国执法领域的重要前沿课题之一。
本书对域外海洋执法作了初步系统性的研究,可供理论界,立法界和执法机关或对我国海洋执法有兴趣的人士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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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周兰领,男,l979年生,安徽省固镇县人,法学博士,2007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韭博士研究生毕业,现为中共中央编译局政治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副研究员。主要成果有:《政府与公立学校行政关系法治化论纲》独著、《《行政诉讼案例教程》合著等;发表《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反思与重构静、《论我国司法行政体制的发展趋势》等十余篇学术论文:主持、参与司法部,教育部、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法学会、国家海洋局等部级课题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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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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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一章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执法
第一节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执法概述
一、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法律地位
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执法的主体和对象
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执法的依据
四、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执法的内容
第二节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执法措施的概念、性质与特征
一、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执法措施的概念
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执法措施的性质与特征
第三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关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执法措施的规定
一、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管辖权及其行使
二、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内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管辖权及其行使
三、沿海国对生物资源的养护和管理职权及其行使
四、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
五、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海洋环境的执法措施
六、沿海国关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洋科学研究的执法措施
……
第二章 国际海底区域执法
第三章 公海执法
第四章 南北极执法
第五章 我国海上警察权主体配置及其实施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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