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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最传奇的一生:在李鸿章的鼎鼎大名下,他是小人物,但他早年留洋、辅助曾纪泽、郭嵩焘等使节,随李鸿章签订合约,亲身主持平定朝鲜壬午兵变,那时袁世凯只是他的营务处。
●最早的近代海军思想:1885年,清政府正式成立海军衙门;而早在数年前,马建忠就有关于海军建设的完整构想。
●最先提出“法律”一词的近代文献:1901年即已刊行的《法律探原》,是近代最早系统考察法律基本概念、要素的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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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马建忠1844—1900,字眉叔,江苏丹徒今镇江人。太平军进军江南时,随家徙居上海。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因愤外患日深,开始研习西学。其《文通》通称《马氏文通》十卷,以拉丁文法研究汉文经籍的语言结构规律,为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的语法著作。
王梦珂校注的《马建忠集》汇集了马建忠《文通》以外的主要著述,旨在展现马建忠在语言学学者以外、作为中国近代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的历史人物的多重身份和贡献,为近代史研究提供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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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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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适可斋记言记行
序
自记
适可斋记言卷一
富民说
铁道论
借债以开铁道说
适可斋记言卷二
法国海军职要叙
上李伯相言出洋工课书
巴黎复友人书
玛赛复友人书
适可斋记言卷三
上李伯相覆议何学士如璋奏设水师书
适可斋记言卷四
覆李伯相札议中外官交涉仪式洋货人内地免厘禀
……
法国海军职要
法律探原
马建忠李鸿章往来电稿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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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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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既定,偕丁军门同赴黄营,则健卒百人,长夫十六人,已结束待用矣。是日微雨,时止四点钟,昰应率数十骑至,入帐,诱与笔谈,自申至酉,累纸二十四幅,环视侍者无一朝人,知已均为帐下所收,度其时可行。遂疾书以示曰:“君知朝鲜国王为皇帝册封乎?”曰:“知之。”曰:“王为皇帝册封,则一切政令当自王出。君六月九日之变,擅窃大柄,诛杀异己,引用私人,使皇帝册封之王退而守府,欺王实轻皇帝也,罪当勿赦。徒以于王有父子之亲,姑从宽假,请速登舆至马山浦,乘兵轮赴天津,听朝廷处置。”
昰应惧,四顾,吴、丁二军门皆起出帐,余亦掖昰应出,令登舆,于时军士两行,剑戟森列,长夫舁舆俟,昰应以非己舆,不肯入,余纳而进之,健卒百人蜂拥而去,丁军门策马以从。
十五日晨,庆军会办营务处袁慰亭至,与密谈剿除乱党事,请归告吴军门。午后,慰亭返,云:“吴军门如约。”慰亭即欲指挥一切,余谓:“昰应虽已就逮,而其子载冕尚以训练大臣握兵柄,恐乱党一闻捕治,或更奉以为乱。宜先诱而系之,然后行事。”(《东行三录》)
中国初设水师,官员多居武职,以其职掌武事故也。夫因其执掌武事而授以武职,可也;授以武职,而令文武兼全之才士同于引重挽强之粗人,不可也。中国重文轻武之风积重难返,凡居武职者,不复问其才学若何,即睥睨而不屑为伍;甚有以数年充当管驾之员,一二语与长官龃龉,立受杖责,反不如从九未入班者,其习俗使然也。……使必以水师人员与持弓挟矢之流等量齐观,是等颇、牧于贲、育,伍良、平于绛、灌也。(《上李伯相复议何学士如璋奏设水师书》)
然今之讲法者与理相混。夫法与理相似而实相悬。法治外行,所以约束形体,使不侵他人之权利;理治内行,所以约束心思,使无违良知之固然。买物价值,是彼以物予我,责我以偿之之分,此兼责分而言则为法。救灾恤邻,是我体好生之理而有德于彼,彼无责我以必施之分,是为理。理可赅法,而法难赅理。此法家与理学家不容不审辨也。理学家逆戒于未意之先,正心诚意,使不失为君子;法家则绳约于既念之后,杜渐防微,使不流为小人。难期人人之为君子,故制之以法,使各尽其分、各尽其责。如必责人人以君子,期之虽殷,未免责之太苛。(《法律探原?性法》)
○寄沪招商局马道:事平收回,必无刁难,弟须承担。巴无转机,可办。鸿。
○寄沪招商局马道:顷总署电曾告巴,请美国主评论,巴肯遵否。如电商该国,似当展缓。祈再探,再定局事行止。鸿。
○寄沪招商局马道罗牧:丹崖昨电:茹云沪议未允偿,断难展期。倘允偿而数未定,可再展二三天。似逼索加价者,或不遽决裂。旗昌议得缓且缦。鸿。
马道来电:即晨探巴不改口,而事急期促,担文力保收回,已于十一在美领事押券,共计五百二十五万,分期摊还,银票亦押换矣。在申八船换旗,已电告各口照办。他日收回,忠独担承。两接钧电已在后。初十未末发。
○寄沪招商局马道:稷臣与巴辩、丹崖与茹辩,渐有转机。各口换旗,官商皆哗。弟已承担收回,俟沪议定即办,否则罪大难逭,慎之。至严追水脚押欠各款,必应及时勒办。惟多景星经手之件,已谆谕即日回沪,与弟开诚布公商办,彼必不固执己见。换旗以后事,责成全在阁下一人。鸿。
马道来电:顷奉钧电,惶恐之至。未押前已面与旗主、担文言明,他日事平收回,系忠独担,责成甚大。旗主誓不食言,议和定局,即议收回之计,忠当性命以之。法事内无定见,在沪诸公迄无把握。忠独任官商各款五百余万,一有失察,亦罪大难逭。官商旁观,议论自易。唐道来,应遵谕与商办彼经手事件。忠禀。十二日酉初发。
马道来电:两奉钧谕,谨聆宪厪。换旗先,巴、茹已不愿美调处。李梅昨函美领事,疑非寔售。邵道前与李驳法界新马头应属华,李愤甚。其公司船行主又声言,若决裂,必尽取法界局产相抵。今失望,巴故戏言之,而人遽以电告。怡和主谓屡周唐急,且唐已允售彼,今亦觖望,故毁者必于己无与,或无益,或有损也。与换英旗,宁换美德。税司深虑,故有言,但不换旗闲泊,必须有现银百余万,以备偿费归款,否则挤倒局产,岂值现数。忠奉委入局,适逢其会,将裂船产,若为法占,人必指忠玩敌。如能尽避人指忠通敌,与受私敌名,宁受失察名。若谓可逆料无事,乃内外仓皇,谁能料之。总之,有事皆知售为上策;无事俟收回,则忠心可白,此时人言无黑白。十四日寅初发。《李鸿章马建忠往来电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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