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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是福尔摩斯牛刀初试的第一案,而福尔摩斯的形象也随着情节的推进逐渐来到读者面前。他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身材瘦削,他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坚持原则,他那神秘的外表、独特的穿着、神鬼莫测的化装技术、足智多谋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扶危济困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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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血字的研究》为英国著名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的一篇中篇小说,讲述了从阿富汗战场受伤退役的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合租了伦敦贝克街221号乙的一套公寓。很快,他发现这个人具有超越常人的缜密观察力和非凡的推理分析能力,同时,时常有一些神秘的访客出入他们的寓所。直到有一天,他们卷入了一起谋杀案之中。本作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涉及当时英国的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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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英】阿瑟·柯南道尔
英国人,世界著名小说家。因成功地塑造了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形象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除此之外,他还写过多部其他类型的作品,如科幻小说、悬疑小说、历史小说、爱情小说、戏剧和诗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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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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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演绎法
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
警察栾斯的叙述
广告引来不速之客
特白厄斯·葛莱森大显身手
一线光明
沙漠中的旅客
犹他之花
约翰·费瑞厄和先知的会谈
逃亡
复仇天使
华生医生的回忆录
尾声
苏塞克斯郡的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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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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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年,我从伦敦大学毕业,获得了医学博士的学位。不久之后,我又到内特黎进修军医必修的课程。读完了课程之后,我很快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做了军医助理。当时这个团在印度驻扎。我还没有赶到部队,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在孟买上岸之后,得知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但我还是跟着一群像我一样掉队的军人追了上去,最后平安到达了坎大哈。在那里,我找到了自己的部队,立即展开了我的工作。
很多人因为这场战役得到了升迁和荣誉,但是我得到的却只是不幸和灾难。在被转调到巴克州旅之后,我就跟随这个旅参加了迈旺德决战——那可真是一场惨烈的战役。在战场上,一粒捷则尔枪弹击中了我的肩膀,肩胛骨被打碎,锁骨下面的动脉也被擦破了。如果不是我那忠诚的勤务兵摩瑞将我用马驮回阵地,我恐怕早就落到那些残忍的敌人手中了。
虽然没有被俘,但是所受的伤却使我憔悴不堪,加之长期的奔波劳累,使我更加虚弱。于是我就和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白沙瓦的后方医院。我身体在那里逐渐得到了恢复,不料当我刚刚能够在病房中慢慢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太阳的时候,我又病倒了。之后我得知自己染上了伤寒——那种印度的倒霉疫病!我一直几个月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后来我的神志终于得到了恢复,身体也逐渐好起来。但是我的身体依然十分虚弱,经过医生的会诊之后,他们决定马上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能耽搁。于是,我就搭乘运兵船“奥仑梯兹号”回到了英国。一个月之后,我在朴次茅斯的码头登岸了。那时候我的身体糟糕透了,我几乎都丧失了恢复的信心。但是,善良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让我好好调养身体。
我在国内没有什么亲朋好友,所以自由得就像空气一样,更准确地说,是像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就被伦敦这个大污水坑吸了进去,而大英帝国的所有游民懒汉也都汇集在这里。我在伦敦河滨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段时间,但是住在那里很不舒服,而且非常无聊,钱一到手就花得精光,这可大大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我的经济情况开始变得糟糕起来。不久之后,我觉得应该离开这个大都市搬到乡下去住,或者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最终我选择了后一个方案,决定离开公寓,另找一个花费不多的住处。
就在我作出决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莱梯利安酒吧门前的时候,忽然有人拍了我的肩膀一下。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福——他在巴茨给我当过助手。对于一个形单影只的人来说,在这人海茫茫的伦敦城里居然会遇到熟人,的确是一件令人十分愉快的事。小斯坦福其实在那时候并算不上我特别要好的朋友,但我现在竞热情地和他打起招呼来。见到我之后,他似乎也很高兴。狂喜之余,我立刻邀他一起乘车到侯本餐厅吃午饭。
当我们的车子穿过热闹的伦敦街道的时候,他非常惊奇地问我:“华生,你近来都在忙些什么啊?你怎么这么憔悴,简直只剩下一把骨头了。”
我将自己的危险经历简单地对他讲了一下,话还没说完,我们的目的地就到了。
听完了我的不幸遭遇之后,小斯坦福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呢?”我回答说:“眼下我想找个住处,想租几间价钱不那么贵而又比较舒适的房子,还不知道应该到哪儿去找呢。”
我的伙伴说:“真是巧了,今天有两个人对我说过同样的话,你是第二个。”
“头一个是谁?”我问道。
“那个人在医院化验室工作,今天早上看见他唉声叹气,因为找了几间好房子,但是租金太贵,他一个人住不起,但是又找不到跟他合租的人。”
我说:“这个好办,如果他真想找人合租的话,我倒是个合适的人选。我觉得有个伴儿要比独自一人住好得多。”
小斯坦福的眼睛从酒杯上方望着我,那样子似乎觉得很惊奇,他说:“你还没听说过歇洛克·福尔摩斯吧,不然你恐怕就不想和他做一个长年相处的伙伴了。”
“噢?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嗯……我倒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只是经常会有些古怪的想法——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以我来看,他其实算得上是个正派的人。”
我说:“他是一个学医的吧?”
“不是,其实我现在也没搞清他在研究些什么。我相信他对解剖学研究得很深,而且可以说是个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所知,他从来就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研究的那些东西非常杂乱,简直不成系统,甚至让人觉得十分离奇;但是他却积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那些知识足以使他的教授感到惊讶。”
我问道:“你从来没打听过他在研究什么吗?”
“没有,虽然他高兴的时候能够滔滔不绝地讲话,但是他不是那种会轻易说出心里话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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