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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与故土一拍两散》写尽一个留洋决意不回中国游子的“美国信仰”破灭之路;一个一度要放弃绿卡重返故土漂泊者的失望之情;一个游历于苏联和旧欧洲流浪者的精神希望重燃之心。
一场全球主流价值观比较、反思与批判的冷静盛宴。
一个中国文化世家学者对自身身份之困的追问,对爱的执着追寻,对所谓美好西方世界的追讨背后究竟藏匿了一张什么样的秘密底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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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与故土一拍两散》,一个流浪者和漂泊者。80年代,作者前往美国留学,并试图融入美国,在这个异国他乡寻找自己的精神家园和理想世界。然而,美国并不是他想象的天堂,无法满足他对身份的认同、对爱和自由的追寻。自此,他开始自己的“漂泊”生活,“流浪”于美国、中国、俄罗斯和欧洲等国。
作者试图“与故土一拍两散”,在本书中,他通过自己的所观所感所想,比较中外价值的差异,大到社会现象,小到具体的人及事物,客观而犀利地表达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想法。《与故土一拍两散》讨论了诸如精神家园、精英阶层、转型、身份等世人普遍会感到困惑的话题,看似题目很大,却落到细节处,真实而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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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昭阳
生于四十多年前中国红海洋中。童年记忆模糊。八十年代随大流去美国留学,后滞留不归。做过书店营业员、华尔街交易员、流浪汉、同声翻译等。无宗教信仰。爱好中国传统武术、六七十年代欧洲电影、白银时代诗歌,还有关于世界末日的各种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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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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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为何失望,以及可以抱有何种期望?
亚裔男之忿
居者有其屋
与汝偕亡
恐怖时代的孩子
“爱自己”真经
男不搭女,女不理男
消失了的纽约客
普世价值
精英阶层的瘫痪
身份
英特纳雄耐尔
转型
噩兆
与故土一拍两散
郊区之渴
新三桶
制度与心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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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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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失望,以及可以抱有何种期望?(节选)
何怀宏
我最早读到王昭阳的文字,记得是本书中的第一篇《亚裔男之忿》,当时就欣赏其文字的生动和洗练,也认真思索其中提出的问题。后来陆续在《新世纪》杂志的专栏上读到他的系列文章,几乎篇篇都有亮眼之处。其间我们在我家见过一面,虽不敢谬托知己,但我在认真拜读此书之后写成这篇序言,希望作者和读者将其视为一种也是释出我自己内心一些长久疑问的讨论和对话。
正像我们从书中最后一篇《制度与心》中富有感情的追忆看到的,昭阳的祖父是20世纪中国著名的知识分子、合译马克思巨著《资本论》的学者王亚南。他的父母也都是当代有名望的高级知识分子。而他不仅是文化世家的子弟,本人也可以说“得天独厚”,在1982年20岁的时候就去美国留了学。他也很早就在让许多人艳羡的华尔街的投资公司干过,在浪漫的旧金山待过,经历过前些年美国经济发展最快的一段时间。然而,在美国求学和生活多年,他却对“美国梦”或者说“美国信仰”本身产生了深深的怀疑和失望。后来他多次往返于中美两地,中国有些方面“趋美”或者说向现代化“趋同”的社会生活的变迁大概也是让他失望的。他曾经决定放弃绿卡,彻底回到中国,但过了几个月就觉得不行,终于只能将自己定位为昔日家国的过客。倒是他后来在苏联和旧欧洲等地的流浪和情感经历,使他精神上似乎重新有了一种苏醒和希望。
为什么失望?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种变化?我其实也一直在思考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一些深入到美国校园或社会的年轻中国学子,不像众多走马观花者或淘金者,反而会对美国的主流社会和支配话语感到深深的失望乃至信仰破灭,转而向别处寻求,尤其是转向文学,也许有文学天赋的人容易发生这样的变化?这倒不仅是中国的学子如此,在西方,趋左的学者也是出身文学的居多。他们对美国的社会生活、体制尤其是市场,持一种严厉批判的态度。诺齐克曾分析过为什么许多人文知识分子反对市场,他认为是那些在校成绩优异的学生走向市场社会之后感受到了挫折和失落。
这一解释可能有些简单化,但也可以视为其中的一个原因。而作者还没走进美国社会,在美国的校园里时就已经感受到一种失落了。因为这里还要加上他特有的一种身份与追求,即作为一个青春“亚裔男”的身份和对爱情的特别向往。他在刚开始来美国的时候,“早已打定主意,绝不再回中国。对这个新的国家,我充满热忱与好奇”。那时候他对美国抱有一份“虔诚和真挚的心情”,“说心里话,有机会做美国人,让我欣喜若狂”。但一旦来到美国,原先在中国的优越条件已不复存在,仅仅会读书和智商高也不易得到女生的青睐。他在北京的时候早已情窦初开,虽然美国的同学之间都彬彬有礼,但他到美国后所“遐想过的美妙事情,在第一个星期、第一个月、第一个学期,甚至第二年、第三年,都没有发生”。这对作者这样一个“青春男”来说可能是难以忍受的。于是,“每个周末,每个假日,看着别人两口子亲亲热热,背着包去小火车站,我心中的煎熬和愤怒就无以言表。我开始喜欢一个人坐在图书馆的地下室里读战争史,读毛泽东的书,并因之热血沸腾”。他说他渐渐对美国产生了“浓厚的敌意”,后来虽然在纽约期间也有过相知甚深的美国女友,在流浪欧洲之后也仍然回到美国生活,并归化入籍,但终究对美国的社会感到一种彻底的失望。
这失望的一个直接或主要起因或是因为性爱,但失望的内容却不仅于此。究竟是在哪些方面呢?它是相当根本和彻底的失望,但大概也不是囊括一切的。首先大概不在于自然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甚或优美,居住、食物是否安全乃至充裕等物质生活条件。甚至于问题似乎也主要不在政治和经济的基本制度和状况上。作者写道:“美国主要的问题,不是经济,或所谓‘民主不民主’;虽说发生了金融危机,尚待复苏。平心而言,美国的政府官员、地方警察和各级法院还算通情达理,不常听说格外严重的舞弊情形。若是抱怨美国缺乏自由,未免吹毛求疵,钻牛角尖。”政治意识形态也不是大的问题。作者说:“有时意识形态无可指责,但底色逐渐苍白萎缩;有时恰好相反,意识形态僵硬甚至黑暗,但社会的深处,暗藏着明快、晶莹和温暖。”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前者似乎是指美国,后者是指苏联。尽管作者的行文似乎处处显示出对美国社会生活和主流话语的全部否定,认为在美国并无真正的自由,那里的“自由”是个“恶毒的笑话”。他说:“我去了美国,然后便失却了对美国的信仰。我无法指明究竟是谁、哪个机构或组织剥夺了美国和我的自由……无论如何,2001年夏天,我终于溜出美国,窜到欧洲。这对我而言,无异于第二次解放。”
我们仔细阅读作者的叙述,问题看来主要是出在“感觉”上,尤其是出在对“幸福”的感觉上,因为对幸福(从文本看,其中性爱占很高甚至最高的位置)的追求得不到满足,所以感到生活特别乏味和没劲。问一个在今天中国已经变得好玩也好笑的问题:“你幸福吗?”那么这里的回答是“我很不幸福”。就像作者写到的:“问题是,硬件一应俱全,而你却感觉非常不好,往往还说不出是为什么,这是最糟糕之处。压抑,乏味,没劲。城市没劲,乡村没劲;那一大片一大片的郊外‘新开发中产社区’,更是超级没劲。这不是笑话,那无以形容的憋闷、疏离、焦躁,还有麻木,能把好好的大人或小孩给活活逼疯。”作者的感觉对他来说无疑是真实的,他也是格外敏感的。但这是否也是生活在美国的大多数人,或者局限一点儿,是否也是美国的新移民中大多数人的感觉?
这种失望缘何而来?怎样才能生活得有味乃至有劲?对于具有浪漫情怀和才华的人们来说,动荡的年月可能是指望革命,和平的日子里大概就只能是指望艺术或者爱情了。作者希望制度体现爱心,对革命也倾注了相当的感情,当然,他同情和心向往之的不是那些最后夺得和掌握大权的“成功”的革命家,倒是那些没有“成功”甚至被杀的革命家,比如罗莎?卢森堡和托洛茨基。作者对20世纪革命之后导致的极权体制同样反感。他也不相信托洛茨基、罗莎和考茨基会与罗斯柴尔德家族同属于一个巨大的“国际阴谋”,他大概也不喜欢或者说不相信资本与市场基础上的社会能长久稳定。就像他引罗莎的话所言:“柏林恢复了稳定吗?你们这群侏儒!真的不知道?你们的‘稳定’建在沙滩上。明天,枪炮声再度响起;你们将吓得面无人色。一声嘹亮的号角,向世界宣告革命的来临:这是我,过去,现在,将来,直到永远。”他反复谈到对一种不祥之兆的预感,甚至预感到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有大难,说“我这代人注定了还要见证天翻地覆的改变”。
是的,可能会有大变,永远不能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但也要有所准备,这种“沉闷乏味”的生活也可能还会持续很久很久,原因我将在后面谈到。另外,真正的革命是一定要提出某种正面的理想和价值目标的,这种价值目标是什么?我们目前的确还看不出来。要不就只是一种单纯的“大难”?或者新的价值目标要等进入了“大难”之后才会涌现?但那样的话,我们是否甚至要为此期待以至推动“大难”?而这样做是不是不仅过程的代价太大,乃至在这之后出现的结果更难忍受?
有关爱的追求
从本书文本看,在作者那里,一个中心的价值追求是爱,他正是以此为基本标准来衡量国家、制度、民族和文化的优劣的。作者写到一个没读过几本书的俄罗斯小姑娘对他说:“完美性爱是最高的境界,为之愿意舍弃一切。”他觉得这其实就是说出了他“寻觅半生的苦涩真理”。然而,他在这方面却屡屡挫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居住在旧金山时期。他说在这全美乃至全世界最美丽的城市,工作也不累,然而心情却坏到了极点。他和另外两个朋友——一个很传统的美国男孩大卫,还有一位长得高大威猛、名叫丹尼斯的俄罗斯哥们儿,“却愣是在旧金山找不到女人”。
这可能和女权运动的兴起有关。女权运动可能造就或增加了一些让男人难于亲近的“悍妞”。他说激进女权运动要重写一切性爱规则,修改所有涉及男女内心默契的细微法则,许诺让大家一起来塑造新型的、没有人格缺陷的男人和女人。而他对激进女权运动、对性解放也不抱好感,认为“性的解放,并没有带来精神的成长”。他还是要在性中追求爱情,至少是一段时间里性爱对象的唯一。他有一个很有意思的见解,认为“除却即将来临的生态崩溃和经济瓦解,女性的复兴是唯一需要关注的人类转型”。“无人能够逃脱时代。男性正在消失。”他说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出现成百上千种新的主义实验,真正留存下来的,靠左边的是女权加同性恋,靠右边是“市场万能”的新自由经济学。然而,这两者看来都不是他喜欢的。他说他一直搞不懂,不快活的女人对男人丧失兴趣,是觉得男人都不像男人,还是觉得自己本身也不像女人?他不能想象,假如一座城市里的男人都病态了、颓萎了,女人还怎么能够丰润妩媚、神采奕奕。他不解:90年代“民主胜利,极权倾覆;旧金山的甜白性感妞,变成愤怒凶悍妞——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历史现象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隐秘的内在联系?”这两者之间可能确实有着某种隐秘的内在联系,那就是同属于平等的潮流,在政治上是民主,在社会生活中则是男女平等,乃至可能是作为一种补偿或纠偏似的更加崇尚女权。
后来过了些年,他重返旧金山。感觉到在这春光明媚,本该是最浪漫、最充满爱情的城市里,咖啡馆里坐着的男男女女却连互相瞟一眼、调一下情的劲头都不再有。这一定是作者的真实感觉,但也可能仅仅是作者的感觉。基本的感觉不好了,可能会觉得所有碰到的事情都不对了,就像他觉得一个跑步的金发妞老远就喊“Excuse
Me!”、叫人让路是“一声怒吼”一样。
作者说由于来到美国的“中国妞”多数想嫁白人,所以他就主要去泡“白妞”了,这自然会遇到男女、族群的双重隔阂。而如果加上“优雅文化”与“低俗文化”之别,那就是三重障碍,要实现起来自然是分外艰难。作者又说:“自小学以后,直到走遍半个地球,我也始终在找寻一份同样简单的为人自尊。”但自尊为什么一定要和泡妞而且是泡白妞的成功联系在一起,或者说由它来体现呢?不过,这对一个生命力洋溢的“青春男”来说可能并不难理解,对于一个浪漫情怀和富有才华的人来说可能就更不难理解。对于一个视情爱为至高价值,将艺术美与情爱美的追求结合在一起的人,可能这是命定的。或者说这就是属于他的命运,直到哪一天老得爱不动了才算。他和许多其他的“华裔男”不同。就像作者也注意到的:“我在旧金山见过的华裔男,几乎无一例外地乐观、敬业、关爱家庭、心理健全。那些横眉怒目的白人女权妞,不论冲谁使性子,对待唐人街的老板大厨打工仔们,总归是客客气气、和颜悦色。而后者,也从不向白妞们散发哪怕一丝一毫的性能量,或原始的男性攻击力。”这众多的“华裔男”是乐观的,看来也是对生活满意的。问题在于,一个命定的异类才子是否愿意如此生活,愿意做这样一个唐人街的华人,或者在郊区有自己住宅的高级华人白领?
但作者也不是没找到“白妞”中的意中人,他在美国也曾有过几个不错的情人或女友,在欧洲更有过一些和“白妞”们的美妙的情爱经历,尤其是他和萨洛美的一段可能是最为铭心刻骨的爱情。只是这所有的性爱都没有“终成眷属”或成为“一生伴侣”。如此看来,他其实并不是在情爱方面完全不“成功”。或者说,只要努力去寻找,在异族的异性中找到和自己心心相印乃至同等精神文化水准的人也不是全无可能。但为什么他还是没有“终成眷属”或保持爱情?以他和萨洛美最动情的一段经历为例,作者写道:“凭着锐利的女性直觉,萨洛美开始洞察到我在若干细微层面上对她的敷衍和应付,欲望释放后四处游弋的色眼,还有更致命的一点:最为本质和真切的内心情感中,我的冰冷盔甲和自我保护。”即他在这一深爱中还是有一种“不在场”或“不投入”,导致两人的关系最后断了。所以,不能不提出这个问题:既然如此崇尚爱,为什么遇到了值得爱的人还是没有全身心地投入?结果还是让对方失望,而最后自己也失望?
的确,作者也深刻意识到完美性爱的性质和艰难,他说:“爱情是敞开自己。生命历程和动物直觉中最原始、率真,甚至非常羞耻的层面,赤裸裸袒露给对方。一触碰便弄得血肉模糊,痛不欲生。由此长出另一个稚嫩生命。不是肚里的胎儿,而是非常纤细、被不太准确地称之为‘我们’的东西。它多半只在瞬间存活,然后随风飘逝,留下漫漫一生的痛楚和遗憾。”他说“这个历程使女人更加柔韧而丰满,男人则远远未必”。事实是,爱情的失败对女性的伤害往往比对男性更大,她们在爱的过程中也往往比男性更为专注和投入,而失败之后她们所承受的也比男人更为沉重,以后也更缺乏新的机会。另外,爱情与制度、与社会有关系,但似乎也没有太多关系。在一个相对健全的社会里,爱情的成功主要和男女双方的努力有关,爱情的维系更是如此。这种维系不仅和双方的感情有关,还和生活的理性或者说智慧有关,同时责任感也绝不可缺席。
(本文作者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爱自己”真经
一
在某些特定的场合,我觉得自己成功地融入了西方文化。我身边的女伴有金发和天蓝色的眼睛。我20多岁,不懂爱情,但能辨识旁人目光里的羡慕;尤其在烟熏火燎的唐人街上,那些缄默然而机警的中国老乡,眼神犹如一把把钝锈的菜刀,指向我摇晃的后脑勺和轻狂的下巴。卡特琳偎在我身旁,浑然不觉。她由衷地赞叹着窗后挂的油鸡和烤鸭。
这女人比我大5岁,爱好中国菜和东方文化。那年冬天,我放弃了华尔街的薪水和职业,变成一个没有身份的失业者。周围几乎所有人都流露出某种程度的痛惜和不解,甚至轻蔑。而卡特琳朝我张开双臂,给了我温暖和爱。
在她的家里,有迷香、草药、高纤维的德国黑面包、两只大猫,还有一张高及屋顶的怪床。卡特琳的家乡是德国巴伐利亚州。她自小叛逆,和父母关系紧张。后来被送到美国读书,就不再回去。我知道她经历复杂,有过若干痛苦的记忆。
1989年4月,春暖花开。我和卡特琳的关系出现了麻烦。记得那天在唐人街吃完饭,回家又大吵一架。最后我精疲力竭,上床睡觉。她一个人在厨房里坐着,幽幽地哭,后来我就听见她打了个很长的电话。
第二天早晨,我们和好如初。缠绵温存之后,卡特琳跟我说起约翰?戴维斯,还有南加州洛杉矶北部的一个小公社。总而言之,那儿有几位我没见识过的男男女女,他们是卡特琳的好朋友。她正式邀请我去西岸,在朋友们的公社里住上两星期。那地方环境特别好,约翰?戴维斯又是一位智慧的长者,说不定,我们的关系能因之而有所改善。
在那个烦躁和伤心的春天,我预感到卡特琳和我终将分手。对于参观什么嬉皮士公社,我有重重的疑虑。周围是一群她的怪朋友,一旦发生什么分歧或冲突,我将陷于彻底的孤立。最后还是好奇心占上风,我义无反顾地和她一起去订了机票。
二
临上路的头天晚上,我参加了一个中国人的聚会。那不是一般的喝酒吃饭,更像是一个煞有介事的会议。他们目光炯炯,脸孔涨得通红,还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一副舍我其谁的气派,非一般蔫头蔫脑的留学生、访问学者们可比。
在宾州小学院里读书的头两年,我的生活枯燥至极。我最大的梦想,是能有一天又回到这么一群牛逼哄哄的北京大哥中间,重温甚至延续一种越来越遥远的青春氛围。后来工作,交女朋友,有了新的烦恼和爱好;那些似乎属于另一个时空的激动和渴望,慢慢被磨平,淡忘。走进这间屋子,四面轰响着我格外亲切又稍有一点隔膜的北京话,血管里沉睡的细胞开始流淌,苏醒;然而,我的内脏里似乎增添了新移植的器官,它们无法兼容。我感到无所适从。
我意识到,最近不够关心时事,错过了某些大事件。除了感受到空气里弥漫着的愤怒和期待,我并不明白他们辩论的话题。这时,一位老朋友向众人推介:“这位王先生来美国多年,曾就职于纽约金融界,已融入主流社会。哦,对了!他还有一位德国未婚妻。不妨请王先生谈谈,西方一般民众如何看待今日之中国。”
这两个星期,家里那位西方人士频频和我吵架,无论是和她还是她的朋友,都没有深入讨论过中国的形势。于是我清了下嗓子,支支吾吾地说:不论近期的事件朝哪个方向演变,从根本和长远的意义上来看,除了少数学者政客,一般西方大众不会特别在意。说到底,中国不在他们日常生活的视野之内。何至于此?以我个人的观点,意识形态的品牌化、营销化,还有生活观念的极度多元化,可算是重要原因。
看得出,有好几位脸上露出扫兴和不悦。但我还是忍不住多说了两句:“西方人自己将富裕和自由视为天经地义,很久没有为之作过流血斗争。但社会彻底多元化,各顾各,孤独和失落,找不着身份和感觉。某一天倘若在思想上、情感上,同一般西方人不再有多少隔阂或距离,其可靠标志乃是连自己都找不着北了。”
说完我坐下,大伙儿面面相觑。有一位打破沉默:“小王对西方的观察还算深入、细致,他提醒大家注意一个现象:相当一批海外华人,未能充分融入西方的上流和主流,容易坠入民族主义的精神洞穴。对此,我们不可掉以轻心……”
我明白自己当了一回反面教材。我做东方人已不够格,做西方人也挺窝囊。或许,加州的灿烂阳光,将朝我展开大西方另外一片天。
与故土一拍两散
一
2003年秋天,默多克先生访问中国。七八天的日程,排得很满。有一项重要活动,是在中央党校做讲演。确切的题目,我已记不太清楚,好像是“文化作为品牌和产业”。讲台下面,几百位老师学生,目光炯炯,神情肃穆;他们对媒体大亨的所有想法,表现出强烈的关注。我正襟危坐于默多克先生身后,担任全程翻译。
连续几天,尾随着默多克先生和儿子詹姆斯一行,在北京城转来转去,拜会官员,接受采访。熟悉翻译行业的朋友们都知道,那些正式会见、午宴晚宴,多是例行客套,其实格外轻松。可是在党校的欢迎式上,我还是差点出了大洋相。
当时,致欢迎词的一位官员,射机关枪一样背出一长串专有词语。无限漫长的两三秒钟,我张口结舌。几百双殷切但严肃的目光,齐刷刷指向默多克先生和我。从那瞬间浸透骨髓的绝望冰水里,我骤然窥见语言的大无奈、大幽默。总而言之,某些概念在任何西方语言中永远找不到对应的词汇,无论我怎样翻译,默多克先生也弄不清所以然。事实验证了我的机智,老先生和听众们脸上没有浮现出错愕的表情。没人在意我对中国政治词典做出的飞跃性篡改。
90年代初,我刚从纽约搬到加州。那时,我的汉语大幅度退化;偶尔用中文写一封信,读起来像70年代的初中生作文。交了一位新朋友,是刚到美国不久的中国作家。有一次,我对他说想回家,回中国,重学汉语,找回被我摔破的那一半灵魂。作家朋友听了,眼睛发直,最后吐出两个字:我操!
吁出一口痰气,他恢复了谆谆教诲的耐心,对我说:“你既然英文这么好,就该全心浸淫于西方文明,回去干什么?你以为那地方出的文学还值得一读吗?”我没读过多少文学,不论中国的还是西方的,自然是哑口无言。
十多年后,我专程赶到北京,坐在台上,协助默多克先生解读符号与文化的相对性。这些热情的听众,将成为未来的部长、省长,甚至总理。不论出于恶作剧还是无可救药的拙劣,翻译能够让垃圾被视为精品,或者把金子混同于垃圾。
过了这么些年,已经萎缩的母语,在我身上死而复生。我终于理解了当年那位作家朋友。他从未学过任何一种外语,因此过分信赖被翻译过的词句。在他的想象中,完美无缺的西方文明,与身边坐着的默多克先生和他的“新闻集团”,早已不再使用同一种语言。
二
遗忘母语是一种奇特的经历。出国以前,有人对我说:别再回来,忘了这地方。那是80年代初,还没谁听说过“南方讲话”和“海归”。有些偏激情绪,传染给敏感青少年,也顺理成章。还有人教我少和中国人来往,只管融入美国人的社会,这样英语提高得快。我就听从这劝告,恰好学校里几乎没有中国学生。没过多久,我就患上了在异国待久的人都熟悉的双面变态:说英语时,我是一副样子,一种神态;偶尔讲汉语,我又成了毫不相干的另一个人。
内心和人格分裂,很不舒服,一点儿都不浪漫,尤其对一个年轻人而言。时间一长,心中生出各种不可理喻的愤怒、焦虑,还有近乎变态的欲望。英语的我蔑视汉语的我,而汉语的我沉湎于羞怯、自闭和莫名的仇恨中。我的朋友多数是白人,他们会问我出国的经历。为了避免难堪的沉默,还有顾左右而言他的羞辱和尴尬,我编造各式各样的缩写版本。时间一长,自己都忘了哪种版本更贴近真实。
慢慢地,在我能记起的日期或事件,同与之相伴随的各种感情之间,隔开了一道又黑又深、无法填平的沟壑。我可以谈起某件事、某个人,比如我少年时代的挚友,或者喜欢过的女孩,以及第一次性爱;或者写检讨,被留级、开除,还有许多我永远无法面对和消除的耻辱。当我说起或想起那些事,好像那是另一个人的事。与我同名的那个倒霉年轻人存在于过去,他的感觉或欲望我无法理解,他与我毫不相干。
中国来的作家朋友,使我对写作发生兴趣,想写一个关于自己的故事。自然觉得英语更适合于我,能在英语世界里出名,更让我陶醉。
根据时髦的模型,我设计了期望轰动的情节:“文革”中长大,家庭悲剧,历经磨难逃到美国,学习,打工,融入美国社会,等等;要不然,再加上一位美丽的白人女朋友。自然,这样胡诌的故事不能成立——忸怩作态,两头撒谎,涂了又写,写了又涂,将自己变成一幅拙劣的异国风情漫画,并不好玩。这样来回折腾了一两年,我终于有了醒悟:必须找回一份记忆,找回忘却了的语言,必须回中国去,不论我的作家朋友高不高兴。
三
许多年后,一个积雪尚未化开的春天,我去了基辅。从机场乘车往城里走,穿越高速路和两边的森林,接近城区时忽然发现,基辅近郊那一片一片高层公寓,同90年代的北京何其相似!一模一样粗劣的设计,单调雷同,大而无当,缺乏温暖和曲线。只有心中无爱的人,才会设计出这么样的一堆楼房和街道。但也有难以言表的差异,或许因为远处若隐若现的绿色森林,还有相对开阔的地平线,使基辅那些丑陋高楼,混杂着一团邈远荒凉的破败与忧伤。
对于语言不通的过客而言,建筑和街道是一座城市的眼神和表情。
90年代的中国,大家都在讨论赚钱。我在中国,类似的饮酒海聊或彻夜策划,也或多或少有所参与。当然,最后一切无疾而终。赚钱的机会,属于能说街头汉语、熟悉本地社会潜规则的当地人,或许零星几位快速进入状态的“海归”。我只是一位无正当职业的加州亚裔男,回国寻根一段被刻意抹去的忧伤和记忆。而北京,已经成了一座没有忧伤的城市。
90年代是美国经济的黄金时代。但我的个人境况终未改善,陷于无底的迷惘与失落。连续几年,不断重复一个越来越荒唐可笑的程序:收拾行李,卖掉汽车,中断租约,飞回北京;两三个月之后,又怀着无边的悲凉和决绝,黯然离开。
回想起来,那几年的状态,像极了一场痛苦的离婚持久战。分了合,合了吵,吵了分;周而复始,直至油枯灯尽,精疲力竭,终于一拍两散。我真正放手的,是对于故土和童年记忆的渴望和搜寻。其漫长与刻骨铭心,甚于每一次男女感情破裂。
2003年秋天,默多克先生访问结束之后,有亲人和朋友劝我留下。无论如何,在北京做同声翻译,也算是很好的职业。我不知该如何对他们解释,在20世纪的最后一年,我与过去那个影子的离婚战已经打完。从那时起,我慢慢地适应了新的北京。前提是给自己确立一个合适的位置——过客。相敬如宾,平淡如水,随时来去。
消失了的纽约客
一
罗莉是我在纽约时最好的朋友,和她失去联系也快10年了。有一天晚上,我枯坐在肯尼迪机场昏暗的候机室里,忽然听见潮水一般温润的熟悉嗓音。那是巴西女歌手吉尔贝托唱的《伊帕内玛姑娘》。1989年秋天,在曼哈顿下城无数间小咖啡厅里,总能听见这首歌。我顿时想起了罗莉,还有我们在下城一道消磨的无数个傍晚和黑夜。我早已不认自己为纽约人。偶尔路过,办完该办的事,即匆匆离开。此刻人群涌动,登机时间到了。但我沉浸在悠扬清亮的往昔歌声中,鼻子尖一阵阵发酸。
罗莉可以算一个纽约人了。我们认识时,她有哥哥、父亲,还有一大群中学时代的女伴。河岸高中是那些姑娘们共同的母校。因为罗莉,我知道了斯丹顿岛上的犹太人墓地、华盛顿高坡后面的城堡博物馆,还有中央公园里好几个秘密地点。那时的东村,尚有成排的破楼、荒弃楼、挤满退休波兰老太太的廉价公寓楼。整个区域尚未经历大面积拆迁或时尚化改建。简陋的一居室小公寓起价租金是500美元一个月,不是现在的2400美元。
从第八大道往西,穿过坐满酒鬼疯子和不上进大学生的汤普金公园,绕开纽约大学校园,从第六大道和西村交叉口上往南、往北或往西,有三家早已拆掉的老电影院。那里专门放映六七十年代的欧洲片、日本片,或很少有人听说过的另类美国片。5美元可连看两场。我和罗莉一起看的最后一部电影名叫《波琳在海滩上》,导演是70年代的一个法国人。看完电影,我们和她的朋友简妮和爱伦一起去唐人街吃馄饨面。姑娘们祝我好运,因为两三天后我将因工作迁往旧金山。那是1991年12月。
当然,那还不是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后来她来加州看过我,我也回纽约看她。我多次问自己,一段如此美好的情谊何以突然结束,但是没找到清晰或诚实的答案。
1999年春天,我最后一次接到罗莉的电话,她邀请我参加她的婚礼。我知道她的父亲过世,留下一笔数目应该不小的遗产。有一位在我印象中极为呆木腼腆的犹太小伙儿,将成为她的丈夫。新婚的夫妇将一起搬去西北海岸城市波特兰。简妮嫁给了西班牙人,早已搬去欧洲。爱伦吸食海洛因过量,于两年前死在一所医院。
我们谈了一些抽象话题,比如我的文化身份、生活去向,她新发现的藏传佛教信仰等等,但话不投机。
挂上电话以前,罗莉忽然激动起来,她说:“我就是你的家,我是你在美国的家!当然,你再也不肯回家了。”
我没参加罗莉的婚礼,却把她的姓名、电话从我的地址簿上抹去了。后来我想,罗莉说得也没错。她是我和纽约,甚至我和美国之间一条最基本的感情纽带。今天,我已不知她住在哪里,是否有了孩子,丈夫对她好不好,我亦不再将纽约视为第二故乡。
二
与罗莉做朋友那几年里,我从未绞尽脑汁去琢磨文化归属不归属的问题。我们爱看的电影包括法斯宾德、塔可夫斯基和香港警匪片。这种趣味的穿梭,同西村通向布鲁克林的地铁车厢上各种肤色的人群一样自然而且真实。罗莉的父亲是一位和蔼的犹太医生。70年代末期,因为一些早期中美交流,她父亲曾带着一家人来中国短暂行医。那段经历确立了罗莉对中国人的长期怀恋甚至憧憬。
那时年轻无知的我,丝毫不了解犹太人复杂曲折的集体历史,以及他们与一般美国白人在心态和认同感方面的深刻差异。前民权运动领袖、1984年民主党初选候选人杰克逊曾脱口说出“纽约是一个犹太城”,此言引发全美犹太社团的厉声抗议。究竟这番轩然大波何所由来,我完全蒙在鼓里。
只是我注意到罗莉的亲戚、朋友、亲戚的朋友、朋友的亲戚似乎无穷无尽。这种情况,同我原先所了解的郊外美国中产阶级家庭生活,有明显的不同。因为罗莉对我好,她的无数表兄表妹叔叔婶婶们,便也对我都很客气。许多年后,回味那段温暖的时光,我恍然领悟到,纽约城乃至整个美国的金融、法律、报纸、医药、影视、艺术、文学、出版,也都笼罩在与罗莉家族圈十分类似的亲昵关系网里。而这不是什么阴谋,只是独特族裔文化的自然延伸。
1991年后,罗莉越来越亢奋地抒发在我看来过分激烈的女权立场;与此相伴的还有她对自己职业上缺乏成就的狂热焦虑。我承受了她漫无边际的倾诉、分析、抱怨,还有逻辑混乱的争论。这亦要怪我自己无知;神经质地诉说正是犹太民族的共同个性,恰似汉民族的虚饰和回避。
那年夏天,我出国念书后第一次回国。总体而言,那不是一次愉快的经历。再回纽约后,我变得敏感、激愤、好斗、多变。必须承认,当时我的精神状态使罗莉无所适从。我嘲笑她对中国事物的天真爱好,刻薄地批评周围几乎所有的中国人。与此同时,只要罗莉的犹太朋友谈及中国时流露出些许冷漠或者鄙薄,我又认为自己受了侮辱,并因之暴跳如雷。
在我们之间,从未发生无法弥补的冲突,只是慢慢地疏远、隔膜。1995年,罗莉最后一次来旧金山看我,带上了她新结交的那位小书呆子男朋友。我讲述我的第一次环球旅行:布拉格—圣彼得堡—莫斯科—北京—文切斯拉夫广场—北方的白夜—淡蓝色的斯莫尔尼宫;他们听得好奇,但没表现出太大的兴趣或共鸣。我巨大的兴奋和激动,在他们那儿,就像沉入静水的石头;两圈浅浅的涟漪,之后是凝固和沉寂。
三
20年前,我是个签证过期的中国留学生、打工仔。罗莉从未嫌弃过这些。她向我张开双臂,邀请我进入她的世界。那是一个慷慨、率真、热闹,又比较自我中心的世界,就像曼哈顿岛本身。
几十年前,她的先祖乘坐大船来到这里。从灰色的海面上,罗莉的祖父母望见淡蓝色的自由女神。那时的华尔街楼群,不如现在这般自恃或嚣张,或者还包含些许古朴和优雅。对罗莉和其他那几位姑娘的祖辈来说,这儿是一段艰苦旅途的终点,生命和奋斗的彼岸。在不堪回首的晕船、呕吐和担惊受怕之后,在逃出战火、迫害、分崩离析的家园之后,他们不可能得出任何别样的结论。在这儿,他们繁衍、劳作,并把相同的信念传给儿孙。这片新的土地,是梦想的起点和终点。
哪怕在最不开心的时候,年轻罗莉的圆脸蛋上,也还是时时泛出憨直而有些稚气的微笑:乐观、热情、固执、过分地自以为是。从认识的第一天起,她就不假思索地认定,我会把纽约和曼哈顿作为自己生命旅途的目的和终点,从肉体到精神和感情。她不理解亦不承认土地和命运的曲折、回转、断裂、多变。她这种心态并非出于某种浅薄的优越感,而恰恰是发自内心的本能和善意。可惜我太脆弱、太自负,也太分裂,对罗莉的一片真诚,我理解得太晚。
现在我当然也还常去纽约。这个城市对我来说分外熟悉,但又变得有些陌生。偶尔还能发现一些亲切的、令我伤感的微小细节。我不好意思对人承认,所有曾经一道盘桓的老朋友,都散去了,搬走了,失去联系了。
纽约是旧欧洲和新大陆之间的中介。当你从欧洲回望美国,纽约的这项功能变得分外清晰、不可替代。这也是最国际化的一座美国城市,它的国际意识依据一个大前提:磁场的中心在它这里,整个世界历史围绕着它在演变。
纽约磁场的巨大张力,一度依赖广袤欧亚大陆上柏林莫斯科与它的对抗。它的文化磁力来自整个20世纪前50年欧洲的腐朽、衰颓、内战和动乱。这场动乱给美国和纽约送来了马尔库塞、纳博科夫、雷马克、温德尔,还有无数像罗莉祖父母那样的医生、律师、科学家。但是,对立面一旦瓦解,磁力与张力是否随即消逝呢?
假如来了一位新朋友,我会对他(她)说:一道去纽约罢。看看自由女神,华尔街上的铜牛,大都会博物馆,现代艺术馆,麦迪逊大道或第五大道上的品牌店,中央公园里的秋风,日渐奢华、拥挤、肮脏、虚伪的苏豪和东村,坑洼不平的高速路,萧索黯淡的纽瓦克,平整枯燥的皇后区,更为丰富然而朴实的布鲁克林,不论春夏秋冬一律身着大黑袍子的犹太教徒,恶俗拥挤的法拉盛,布鲁克林南岸,灰绿色的海滩上,成群呆坐着的俄罗斯老人,康尼岛上的野狗,废弃的游乐园……徘徊在十字路口上,一个衰落帝国泡沫时代的璀璨象征。
当然,我绝不用无聊的往事去烦扰一位初来乍到的朋友。我不会承认,在内心深处,仍然期待着那一天,在街上突然见到她,最亲爱的、被我弄丢了的老朋友罗莉;过了20年,她还是那么优雅,那么美。我们惊叫、落泪、紧紧拥抱,我把脸埋进她发白的卷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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