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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当杀戮成为游戏,当生存成为奇迹,你能保护自己所爱的人吗?
你的选择,决定你所爱之人的生死。
英国作家锐意新作,受欧美读者、媒体关注。
《杀手的谢幕》燃烧你的生存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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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洛根是位事业有成的律师。一年前,一个女童出现在他家门口,满身鲜血,说他是自己素未谋面的父亲;与此同时,洛根深深爱上了美丽的女警官——欧文。一切看似美好,但黑暗中的魔爪无情地撕碎了幸福的泡影……
欧文遭到职业杀手的疯狂追杀;和洛根生死与共的朋友们被人暗算,死伤惨重。在这危机四伏的时刻,一位神秘来客出现在洛根的门口,要求他做出终极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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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GJ·莫法特是英国新锐畅销书作家,也是一位资深律师。他凭借处女作《雏菊花环》一炮打响。作为此书的姊妹篇,《杀手的谢幕》备受欧美广大读者和媒体的关注。
英国《平民生活》杂志称赞莫法特的写作手法:“从第一页就紧抓读者的心,而故事中的现实感更加让人沉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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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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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契约
“卡尔,帮我杀人多久了?”
对于卡尔?哈德逊来说,这还是他第一次亲眼见到这个坐在对面的男人,但他很熟悉这类人:他们之所以咄咄逼人,只是想刺激你做出反应。哈德逊没有理会这个男人的问题,只是拿起白色的杯子,啜着浓咖啡。
“别害羞,卡尔,说说看嘛,”那男人说,“你身边全都是朋友。”
他摊开双臂,被自己的话逗得笑出了声。
这是一家不伦不类的咖啡馆,此时人行道座位区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早市刚刚开张,店员们还在忙着把最后几张桌子搬出门。
时值八月末,天气有点热,对面的男人脱掉西装上衣,挂在椅背上,衬里的标签一闪而过,那是个非常昂贵的品牌,可以订做的那种。他揪起一条腿的裤筒,轻轻提了提,跷起二郎腿,夏装型薄羊毛衣料随着他的动作稍稍摆了摆。
哈德逊又啜了一小口咖啡,抬起空闲的那只手,用食指推了推墨镜,对面的男人则往椅背上一靠。哈德逊看着他,观察这个男人的各种细节,心想有必要给这家伙起个名字。
豪雅手表。
阿玛尼眼镜。
保罗?史密斯丝绸领带。
“我得给你起个名字,”哈德逊仍旧没理会对方的问题,“保罗怎么样?”
“行,随便你。”
“不得不承认,我很好奇,”哈德逊说,“为什么非得约我碰面?这次的任务究竟有什么特殊的?”
“我喜欢研究历史。”保罗说着点燃香烟,深吸了一口,瘪嘴抿了抿舌头上的烟草屑,一口吐了出去。烟雾在晨光中袅袅升起。
“我的意思是说,研究历史能学到很多知识。”半晌,他才重新开口,“让我给你举个例子吧!”
哈德逊剃光头发的头皮开始感觉到阳光的热度,他没有心情谈天说地,但还是不得不迁就保罗,至于原因──简而言之,保罗是他的衣食父母。
“有段历史你也许应该了解一下,考虑到你的……”
保罗扫视了一下四周,寻找着合适的字眼,“背景。”他露出笑容,终于找到了这个颇为满意的词,顺着刚才的思路继续说了下去,“举个例子,你知道汽车炸弹在西方世界的初次使用是……”
他收住话头,看着哈德逊。“不好意思,这么说有点太庸俗,是吧?你们军人都怎么称呼那玩意儿?”
哈德逊知道对方是在耍弄自己,但他只能把这场戏演下去。
“交通工具上携带的简易爆炸装置。”他的回答就事论事。
“天哪,被你这么一说,可真够平淡无奇的,你觉得呢?”保罗问。
哈德逊觉得这是个设问句,于是没有做声。
“总而言之,”保罗捋着浓密的灰发说,“这东西在西方是一九二〇年在纽约初次登场。几个意大利疯子搞了辆马车,装上炸药驶到曼哈顿金融区中心,四十人因此丧命。真可怕。”
哈德逊猜不出对方还要扯些什么,但看得出保罗兴头正浓,此刻打断他实在不明智。“你从近处见识过这种东西的威力,对吧?在哪儿来着──伊拉克、阿富汗,还是……”
哈德逊点点头,并没有搭腔。
“还得提提基地组织,”保罗摇着头说,“我的意思是,他们对这东西的应用极具创造性,并且上了好几个台阶,对吧?一九八三年,贝鲁特的美国大使馆,还有9.11那天的壮举,交通工具上携带的终极炸弹。他们的袭击害我们那年在股市上损失惨重。”
哈德逊已经喝完咖啡,用纸巾擦了擦额头上薄薄的一层汗珠。他能感觉到,这场谈话的历史部分总算结束了。
“我说过,”哈德逊开口道,“这次的任务究竟有什么特殊的?非得和我碰面不可。为什么不走以往的联络流程?”
哈德逊真正想问的是:“你疯了吗?为什么冒险选择在这种公共场所碰头?”只是没有问出口。
“原因嘛……”对方再次戏剧性地停了停,“很微妙。”
“怎么说?”
“呃,微妙这个词可能不太合适。”
你就直截了当地说吧!
“你有没有杀过警察?”
“哈!”哈德逊答道,“你说得很对。微妙这个词的确不太合适。”
他站起身,掏出一张十英镑的钞票,压在空咖啡杯底下。“咖啡算我请客。”他对保罗说道,“这事儿到此为止,好吗?”
“五十万。”保罗说。
哈德逊瞪着他,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
“五──十──万。”保罗一字一顿地重复道。
哈德逊从他手里拿到的最高酬劳也不过才五万。他沿街望去,朝三十码外等在车里的帮手点了点头,示意再耐心地等上一会儿,然后坐回了椅子上。
“你好像有兴趣了。”保罗说道。
第一部:目标
1
蕾贝卡?欧文透过镜子看着自己。她很久没这么满意过了,自从丈夫汤姆搬走以后,她留了整整一年的头发,以前染过的金发已经褪色,现在这个发色接近天生的深棕色。
“贝琪,快,咱们可不能迟到!”闺蜜汉娜?弗雷泽在楼下门厅里喊道。
欧文拉开梳妆台抽屉,看着律师寄来的信件,里面是法院的最终判决,确认她和汤姆现在已经离婚。她觉得自己失去了一部分人生,但那是她决计不想取回的人生。这场婚姻让她生下了儿子康诺,她对此并不后悔,一秒钟都没有过。可要想一面顾家,一面做好警探工作,这的确很艰难。是的,欧文就在斯特莱德警察局犯罪调查科上班。
欧文拿起手机,在联系人名单里找到洛根?芬奇,手指悬在拨号按钮上方犹豫起来。
“可别给他打电话,”汉娜靠在欧文的卧室房门上说道,“别忘了,今晚只属于姑娘们。”
欧文没听见汉娜上楼的声音,她局促不安地看着汉娜,翻来覆去地摆弄着电话。
“对不起,”她说,“但这对我和他都还很新鲜。明白吗?我们只约会过五次。再说还有洛根和艾丽一起经历的那些事,你也知道的,就是……”
她停住,没有继续说下去。
汉娜知道的只是些官方发布的消息:洛根的前女友潘妮?格兰特遇害,潘妮十一岁的女儿艾丽三天后出现在洛根的公寓门前,精神因受到受了严重创伤而变得不正常。洛根是艾丽的父亲,因此他只能接纳了艾丽,尽其所能地照顾她。
事实还要更复杂一些。欧文有时不得不停下来提醒自己,这事就连身边最亲近的人也不知道真相。
汉娜叹了口气。“好吧,给他打吧。”她说,“否则你就高兴不起来。”
“我反正肯定会去的。”欧文说。
她拨通了洛根的手机号,把电话放到耳边。听筒里响过几声后,她听到了艾丽的声音。
“嗨,艾丽。”欧文尽量兴高采烈地说道,“洛根在吗?”
“稍等。”
欧文不清楚艾丽怎么看待她和洛根目前的关系。她以前去洛根在肖兰兹的公寓时,这个小女孩儿偶尔会忽然变得很生气;欧文也不清楚原因,可能是因为她和洛根走得太近,或者是艾丽今年十三岁,正值青春期──按理说应该是后者。不管怎样,考虑到艾丽的悲惨遭遇,无论需要多少时间去调整,她都准备要好好配合。
“嘿,贝琪,”洛根从艾丽手里接过电话,“怎么了?”
她能听出洛根声音里的笑意,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只是想问问你怎么样。”
汉娜朝欧文翻了个白眼,转身下楼。
“我很好,”洛根说,“正准备带艾丽进城去吃披萨。”
“好的,听着,我不想耽误你的时间,而且我们也要出发去听演唱会。等我到家后再打电话给你吧──要是不太晚的话。”
“再晚也不算晚。”洛根答道,“什么时候都行。”
两个人互道再见,欧文按下挂断按钮,把手机塞进衣袋,下楼去找汉娜。
临出门前,汉娜拉住欧文。“嘿,听着,开玩笑归开玩笑,但我觉得洛根很适合你。你配得上比汤姆更好的男人,这点我能肯定。”
欧文笑着抱了抱她的朋友。“谢谢,”她说,“他确实不错,对吧?”
“当然,而且还挺性感,这总能加点分。我说,你们俩有没有……”
欧文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名字,但是我不知道,或者是我忘记了。没关系。反正我和他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有一天,他出现时她正在哼歌,一天的缝纫活计快做完了——她在给几个水手的裤子补裤裆。他把她打倒在地板上,开始踢她,说她是个肮脏的妓女。我很害怕,我从来没有那么害怕过。她滚到一旁,脑袋正好撞在桌子腿上。然后她跳了起来,大喊救命,她说他是个混蛋杂种,她什么也不欠他的。她挥动着粗壮短小的双臂,抡起拳头赶他出去。
“骗子!”他吼道。
我真不敢相信他的声音有这么大。仿佛他长高了一倍。
“骗子!”
“你说我是骗子?”她尖声喊道,扑过去抓住他的两个耳朵猛打他的头,仿佛要摇散一个旧垫子。当她放开手时,他摇摇晃晃的。她跑到人行道上用尽力气喊叫,所有的女邻居都提着围裙冲了出来,有的手上拿着菜刀,有的提着棍子和锅,还有一个拎着烛台。他拔出了自己的刀,挥动着它冲出了人群。大家挖苦他是个恶毒的刺客,他一边冲向桥头一边咒骂她们是妓女,把她们冲散回去了。
“臭婊子,我会抓到你的!”他嚷道,“我一抓到你,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
那天晚上,我们跑了。或者,我印象中就是那天晚上。也许不是那天晚上,也可能是几天之后或一个星期之后,但我对伯蒙德塞区的记忆到此结束。我只记得我赤脚跟着妈妈走过伦敦桥时泰晤士河上的月光,我就这样奔向我的新生。那年我八岁。
我记得,我们来到了红崖路一带,我恰好就是在那里遇到了老虎。然后,所有的事情便接踵而来。我相信命运。就好比你掷出了一个骰子,或者抽中了一根签。命运就是这样。我们安顿在沃特尼街。我们住在里根夫人家的妓院里,得走上老长一段台阶,才到正门口。地下室里用栏杆隔出了一块阴暗的地方,晚上男人们聚在那里打牌、喝烈酒。里根夫人身材高大,过度操劳,脸色苍白而警觉,她和那些来来往往的水手、刺探赛马情报的人一起,住在我们楼下。鲁本先生住在我们楼上,他是一个头发花白、黄胡子浓密的老黑人。我们住的房间中间挂着一副窗帘,那边住着两个普鲁士老妓女玛丽—露和丝,她们总是白天睡觉,而且会轻声打鼾。我们的小房间有一个临街的窗口,在那儿可以俯瞰街道。每天早上,对面面包师傅发酵面包的香气都会走进我的梦里。除了星期天,每天我们都被他的独轮手推车费力碾过石子路的声音吵醒,然后,集市里的人们很快就会把摊位摆好。沃特尼街从头到尾都是集市。
集市里到处都是腐烂的水果味、蔬菜味,还有鱼腥味。屠夫的摊位旁摆着两个巨大的肉桶,占了三个门的位置,猪鼻子在切下来的猪头上拱了出来。这里几乎没有狗屎味儿,比伯蒙德塞区好多了。我是搬到红崖路之后,才发觉伯蒙德塞区有狗屎味儿的。那时我只是个孩子。我以为狗屎味儿是世界上最天然的气味。对我来说,沃特尼街、红崖路和附近的街道都比我以前认识的地方干净多了。只是到了后来,我才十分惊讶地发现别人认为这是个臭不可闻、肮脏下流的居住地。
血和卤水会沿着这里的路面流进下水沟,卷进被独轮手推车来来回回践踏了一整天的泥浆里,然后被你带进你的房子,带上楼梯,带到你的房间里。我的脚趾经常在这样的泥里打滑,但它总比泰晤士河岸上常见的恶臭烂泥好得多。
这里的每一扇门、每一辆手推车上都挂着捕蝇纸。每张都又黑又糙,粘着无数只苍蝇。不过捕蝇纸一点儿也不管用,无数只苍蝇正在空中快乐地飞舞,趴在屠夫助手一大早细细切碎、放进橱窗里的内脏上。
沃特尼街什么都能买到。整条街就是个集市,街的尽头全部是住宅,其余是商店和酒吧。市场里卖便宜货:有旧衣服、废旧铁器,什么旧货都卖。我穿过市场时,依眼睛的高度正好可以看见白菜、粗笨的土豆、羊肝、腌黄瓜、兔皮、干腊肠、牛尾巴,还有女人们温柔圆润的隆起的肚子。人们挤来挤去,在一堆破衣烂衫之间穿梭,像蚂蚁一样乱撞。他们推推搡搡,咒骂着,这里各种人都有,有粗鲁的,也有贫穷的,有凶狠的老太婆,有像我这样的少年,还有水手、伶俐的女孩、乞丐。每个人都在叫嚷。我第一次从里面走出来时想道,啊呀,小个头很容易在那片烂泥里摔倒,我可再也不想进去了。最好站在手推车旁,这样至少还能紧紧抓住一个东西。
我喜欢跑腿。一条路是去灯塔,另一条是去沙德韦尔。那里的商店都堆满了航海用具和船上用的东西,我喜欢在那些橱窗前流连,或者在商店门口徘徊,吸上一口那个世界里的空气。一天,里根夫人让我去给鲁本先生买烟草,我至少磨蹭了一个半小时才到烟草码头。我从一个卖烟草的女人那里买了半盎司烟草,回来时一路上做着白日梦。所以,我没注意到一个面有菜色的驼背女孩把一篮梳子扔在路上了,也没发觉路上没人,仿佛一股强风把人们吹进了大门和小巷,然后撞在墙上。我也没听见红崖路的喧闹突然停止了,附近所有声音都猛然静止了。我怎么会这样迟钝?因为我不熟悉红崖路。除了那些肮脏的黑色泡沫,还有那些不论你多轻走过都会震动的粪溪上的小桥,此外我什么都不熟悉。“杰夫宝贝,这个新地方、这个水手小镇会是我们舒适温暖的家。”妈说。这里的一切、一切都很不同。我看到了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这个窄巷子组成的迷宫里,充斥着世界各地的面孔和声音。在一个叫“煤烟杰克”的出售麦酒的酒馆旁,一只棕熊在彬彬有礼地跳舞。周围的人们肩膀上站着鹦鹉,那是一种外表华丽的鸟,羽毛是纯净的鲜红色、蛋黄色和明亮的天蓝色。它们的眼睛半眯着,很有见识,脚上还有鳞片。玛撒街拐角处的闷热空气里混合着阿拉伯果子露的芳香,穿着丝绸的女人和鹦鹉一样鲜亮,她们的身子从门口探出,双臂叉腰,昂首挺胸活像码头沿岸泊着的那些船上的船头雕像。
伯蒙德塞区的商店窗户上都落满灰尘。你把脸贴近窥视时,会看到旧捕蝇纸,切好的变了色的肉,积了灰的蛋糕和发黄的报纸上的碎洋葱。红崖路的商店里有很多鸟。笼子叠得很高,每只笼子里都有好几只色彩明艳得像糖果似的雀科鸟,有红色和黑色、白色和黄色、紫色和绿色,还有些是淡紫色,就像小婴儿头上静脉血管的颜色。每次看到它们这么拥挤,看到每只翅膀都抵着两侧的同伴,我就觉得喘不上气来。绿色长尾小鹦鹉栖在红崖路的路灯柱上。蛋糕和馅饼在高高的玻璃窗后叠了一层又一层,如珠宝般闪着光。还有一个镶金牙的白眼珠黑人把蛇盘在脖子上。
我怎么能知道会发生什么,不会发生什么?那个不可思议的家伙堂而皇之地沿着红崖路正中央向我走来,我怎么会知道该做什么?
我以前当然见过猫。它们匍匐在伯蒙德塞区的屋顶上,像魔鬼一样哀号,搅得人睡不着觉。它们成群结队,尖刻易怒,两眼圆睁,它们在木头人行道和木桥上捕猎,大战鼠族。但是,这只猫……
太阳自己走了下来,走到了地球上。
伯蒙德塞区的鸟个头小,而且是棕色的。我新家这边的鸟个头大,羽毛五彩缤纷。看来,红崖路上的这只猫肯定品种优良,不是泰晤士河北岸那些骨瘦如柴的近亲繁殖后代。这只猫有小马那么大,强壮、胸膛宽阔,肩膀有力地上下起伏。他是金色的,全身的条纹黑得十分纯正,描画得精细极了。他的爪子有脚凳那么大,胸前雪白。
我在哪里见过他,他的照片在河那边伦敦街头的海报上。他正张着嘴、跳过一个火圈。他是一只神秘的野兽。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踩着鹅卵石一步步向前走的。他就像蜂蜜吸引蜜蜂一样吸引着我。我一点也不害怕。我走上前,注视着他清澈的黄眼睛,他的脸上有种神圣的冷漠。他的鼻子是一个毛绒绒的金黄色的斜坡,他粉红色的鼻孔湿润得像小狗的鼻子。他抬起点缀着白点的大嘴,笑了,他的胡须张开了。
我的心脏怦怦直跳,就好像是一个想要跳出来的小拳头。
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不能阻止我,我抬起手抚摸他鼻子上那一片柔软的细毛。即使是现在,我也能感觉到那美妙至极的抚摸。柔软极了,纯净极了。他抬起爪子,似乎有一道涟漪穿过了他的右肩—他的爪子比我的脑袋还大—他懒洋洋地一击,就把我打翻在地。如同一个软垫子砸倒了我。我摔在地上,但没有受伤,只是喘着气。之后发生的事情就像是个梦。我记得四周传来了很多尖叫和呼喊声,但是好像离得很远,好像我正在水中向下沉。世界完全颠倒了,一条明亮的河水流过我身旁,我身体下面的地面在移动,我的头发挂在我的眼睛上。我觉出自己有几分高兴—我并不害怕,只是觉得有些古怪。我在他的嘴里。他吹出来的热风扫在我的后颈上。我的赤脚拖在地上,隐隐作痛。我能看到他的爪子,黄橙色的皮毛、白色的脚趾。他缓步走着,步态和他的细毛一样柔和。
我记得自己在狂野的水里向上游,还有无数个咆哮声和无穷无尽无休无止的混乱。我感觉不到自己。我没有名字。我没有身体。渐渐地,我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是,而这什么都不是是没有底的,我觉得害怕了。我从没有像这样迷失过,但是后来我的生命又这样迷失过很多次。声音出现了,从管道里传进来了毫无意义的声音。然后,有人说话——
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哦,主啊求你怜悯—突然,我的脸颊
下面有了一个又冷又硬像石头般的东西。一个女人的声音。一只手放在我的头上。不不不他的眼睛是睁着的,你看,他……哦,好孩子,让我摸
摸……不不不,你很好……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孩子,你回来……你回来……于是,我出生了。我坐在人行道上,完全清醒了,惊愕地看着眼前
的一切。一个大脸盘、红脸、黄头发的男人用胳膊托着我。他盯着我的眼睛,一遍又一遍地说:“你没事了孩子……你真是个好孩子……”我打了一个喷嚏,获得了一片掌声。那人笑了。我发觉有一大群人都在伸着头看我。
“噢,可怜的小东西!”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喊,我抬起头,看到一个满脸惊吓、蓬头散发,眼睛由于恐惧而瞪圆了的女人站在人群前面,她戴着那种酒瓶底眼镜,所以她的眼睛看起来又大又模糊。她拉着一个小女孩的手。到处都是明亮的色块,大红色、深绿色、蓝紫色,人群的脸就像木板上的涂鸦,他们脸上着色拙劣,身上满是色块。人群像大海般发出温柔的叹息,我的眼睛受不了了,似乎是眼泪遮住了人群,模糊得看不清了。虽然我的眼睛发干、模糊、战栗,但是飞舞的声音一直在周围起伏。最后有什么东西摇了摇我的脑袋,我才清醒过来。我清楚地看见了那个拉着妈妈手、站在人群最前面的小女孩的脸,这张脸清晰得就像雾气中的一块冰。
“好,”那个高大的男人捏着我的下巴,把我的脸转向他,“这是多少根手指,孩子?”他有点明显的外国口音,但很慈爱。他在我面前举起另一只手,拇指和小手指弯曲着。
“三。”我说。
人群又传来一阵赞许的热烈低语。
“好孩子,好孩子!”那人说,好像我做了一件很聪明的事。他让我站起来,但是仍然扶着我的肩膀。“现在你觉得好些吗?”他问,轻轻地摇着我。“你真是个勇敢的孩子。好孩子!你真勇敢!你是最勇敢的男孩!”
我看见他的眼里有泪水,但就在眼框里没有落下来,我觉得这很奇怪,因为他笑得那么开心,露出了一排十分整齐的雪亮的小牙齿。他那张大脸离我非常近,红得像块熟火腿一样。
他把我抱在怀里,让我靠着他。“好孩子,你叫什么名字?”他说,“我们带你回家找妈妈。”
“杰夫?布朗。”我说。我把含在嘴里的拇指飞快地拔了出来:“我的名字是杰夫?布朗,我住在沃特尼街。”就在这时,传来了一个可怕的声音,尤如一群猎犬和地狱中的恶魔脱开了缰绳,山脉崩塌,还有抓捕罪犯的呐喊声。
那张红色的脸突然大发雷霆:“巴尔特!看在上帝的分上,把他关回笼子里!他看到那些狗了!”“我的名字是杰夫?布朗。”我一字一句地大声喊道,虽然我的胃
里翻江倒海,搅得很厉害,但是现在我已经完全清醒了。“我住在沃特尼街。”
那个男人把我像婴儿一样抱在怀中,带我回家,一路上他不停地对我说话:“孩子,我们对你妈妈怎么说?她听到你和老虎玩会怎么说?‘咳,妈妈,我刚才一直在和我的朋友老虎一起玩!我轻轻拍了拍他的鼻子!’有几个男孩能这么说,嗯?有几个男孩走在路上,然后遇到一只老虎,嗯?你是最幸运的男孩!是最勇敢的孩子!是百里挑一的孩子!”
我是百里挑一的孩子。我们回到沃特尼街时,我的脑袋已经肿得有圣保罗大教堂的大圆顶那么大,我们身后跟着一群伸长脖子傻看的人。
“杰拉克先生,我一直在提醒您会出事!”那个戴眼镜、拉着小女孩的女人,在旁边出其不意地说道。
“出了这样的事,我们怎么办?我们是你的邻居,我们怎么办?”她说话有苏格兰口音,对那个男人怒目而视。
“那畜牲很困,而且吃饱了。”那人回答,“他二十分钟前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否则我们根本就不可能把他弄走。对不起,这件事不应该发生,今后也绝不会再发生。”他抹去了一只眼中流下的一滴眼泪。
“已经没有危险了。”
“它有牙齿,是不是?”女人喊道,“它还有爪子!”
这时那个女孩偷眼看了看妈妈,抓住妈妈圆点围巾的一角,对我笑了起来。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笑。当然,这么说有些荒唐。经常有人对我笑,那个高大的男人刚才也对我笑了。但我还是得说:这是我得到的第一个笑,因为她第一个打动了我,她像一根针直率地刺中了我内心细不可见之处。这时,那位怒目而视的妈妈把她拖得有点太快了,女孩绊倒了,双手张开四肢着地,脸摔破了。她痛得大声哭了起来。
“噢,我的上帝!”她妈妈说,我们趁机离开了路旁这两个大惊小怪的人,穿过集市向家里走去。里根夫人正坐在门前最高一级台阶上,但当她看到我们一群人走过来时,立即张大嘴巴站了起来。很快,每个人就开始喋喋不休起来。这时妈跑了下来,我张开双臂扑向她,号啕大哭。
“他没有受伤,夫人。”杰拉克先生说着,把我递了过去。“夫人,我很抱歉,你的孩子被吓到了。这件事情真可怕,箱子在从孟加拉来的路上坏了—老虎用屁股和腿把箱子弄开了。”她让我站着,拍打我身上的灰尘,仔细地察看我。“他的脚趾。”她说。她脸色苍白。我有些奇怪地看着越聚越多的人群。“夫人。”杰拉克先生把手伸进外衣口袋,掏出钱。那个小女孩和
她妈妈走过来了。她刮破了膝盖,很生气。我看到了鲁本先生。
“我买到烟了。”我说,把手伸进我的口袋里。
“谢谢你,杰夫。”鲁本先生说,对我眨了眨眼。这时,那个苏格兰女人又发作了,不过这次她改变了立场,开始为杰拉克先生辩护,说他是个伟大的英雄:“就是他追上了它,就是他!我从来没见过这种事!他像这样抓住了它,就是他!”她放开了小女孩的手,表演他是怎么一跃而上它的背,掐住了它的喉咙,“他赤手空拳伸进它的嘴里。瞧瞧!它可是一只野生老虎!”
妈似乎很震惊,有点傻了。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他的脚趾受伤了。”她说,我低头一看,看到脚趾正在出血,是拖过那些石头时被磨破的,现在脚趾痛起来了。我想起了老虎弄湿我衣领的感觉。
“亲爱的夫人,”杰拉克先生说,把钱塞进妈的围裙,“他是我遇到过的最勇敢的小男孩。”他给了她一张卡片,上面有他的名字。
那天晚上我们吃得很好,饥饿的难受没有了。我很高兴,满心都是对那只老虎的喜爱。妈用温水洗了我的脚趾,用鲁本先生给的黄油揉搓它们。鲁本先生坐在我们的房间里,吸着他的烟斗,所有邻居都挤在我们门口。就像是一个狂欢节!妈高兴得满脸通红,一遍遍对大家说:“老虎!一只老虎!杰夫对付了一只老虎!”
老虎成就了我。我的生命和他的道路交汇在一起,一切都改变了。然后,这条路上有了分支,不管我是否愿意,我都得走进我的未来。也许事情本不该是那样。也许所有事情都不应该那样。也许,我本不会知道那些壮丽的事业。我可能早已带着鲁本先生的烟草回家了,上楼去找我亲爱的妈妈,那么,事情就会完全不同。
那张卡片立在壁炉显要的位置上,就放在妈的梳子和插着一束黑羽毛的小瓶子旁边。里根夫人的儿子贾德下班回家后读给我们听:
查尔斯·杰拉克博物学家,动物、鸟类、贝壳进口商
2
我第一次见到蒂姆?林沃时,他正站在街道上,对着我们的房子喊:“我要找杰夫?布朗!”
那天是我伟大奇遇之后的第二天上午。我正站在玛丽—露和丝的房间里,她俩对我的冒险一无所知。我的脚指头还是很疼,胶布变得又脏又破。玛丽—露肥硕的棕色乳房从松开的带子里露了出来,她在我的手掌里放了几枚硬币,让我去买油煎鱼,她还给了我一便士的跑腿费。玛丽—露戴着一顶两边都插着艳丽玫瑰的很黑的假发。她的眼睛周围长出了细细的皱纹,圆圆的大肚子向前突出,把她顶了出去。
“杰夫先生,”她指点道,“我可不要棕色的小鱼。明白啦?不要棕色的小鱼,还要一根又大又好的酸黄瓜。你可别把口水滴在上面!”她脸上的胭脂快没了。床上隆起一堆丝绸,是丝坐起来了,她两条细长的乳房下垂到腰间。她们想在床上吃油煎鱼简餐,再酣睡半小时。
这时传来了那个喊声:“我要找杰夫?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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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找他?”我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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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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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家糕点店橱窗里卖的覆盆子泡芙!我每天都会走过后巷里的那个商店,我梦寐以求的覆盆子泡芙!那些浆果的绒毛上滴着果汁。啊,那些起皱的淡黄色乳酪、滴着糖霜的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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