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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大国史系列之:你知道或不知道的美国史

書城自編碼: 2060515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歷史世界史
作者: 汪华生
國際書號(ISBN): 9787547708064
出版社: 同心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3-05-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237/220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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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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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美国立国仅二百多年,却是当今世界上最强大、最富庶的国家;它是一群漂洋过海的人创造出来的美丽奇迹;它是唯一没有经历封建社会就进入资本主义的国家;它是当今世界上拥有超强军事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国家。
了解了美国,就了解了世界的一小半。
本书为你勾勒出一幅气势恢宏的美国历史画卷,让广大读者仿佛置身其中,感受美利坚文化独特的魅力。希望通过这本书,读者能够对美国历史有一个客观、明晰的认识,并从中了解到美国人的处世风度和独特的思维方式。
關於作者:
汪华生,笔名采文,毕业于郑州大学历史系。现从事自由撰稿、图书策划职业。他多年致力于外国历史的研究,对重大的政治事件和历史人物均有独到解读。所著的所有著作,都建立在扎实、可靠的史料基础之上,并阐述了自己独特的观点和见解。出版作品有《普京归来》等书。
目錄
第一章 美洲的发现与殖民地的形成
第一节 印第安人
第二节 不速之客
第三节 美利坚民族的诞生
第二章 独立战争和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
第一节 独立战争
第二节 独立宣言
第三节 三权分立
第四节 联邦宪法
第五节 国父华盛顿
第六节 民主先行者杰弗逊
专 题:美国的政党
第三章 美国的西部大开发和南北战争
第一节 西进运动
第二节 血泪之路
第三节 墨西哥战争
第四节 南北战争
第五节 彪炳史册的伟人林肯
专 题:美国的总统大选
第四章 美帝国的崛起和军事扩张
第一节 孤立主义
第二节 海上霸权
第三节 从中立到参战
专 题:发明大王爱迪生
第五章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的美国
第一节 罗斯福新政
第二节 中立法与租借法
第三节 珍珠港事件
第四节 太平洋战争
第六章 冷战期间的美国
第一节 杜鲁门主义
第二节 马歇尔计划
第三节 柏林危机
第四节 朝鲜战争
第五节 古巴导弹危机
第七章 新时代美国的全球霸权
第一节 海湾战争
第二节 “9?11”事件
第三节 伊拉克战争
第四节 美国的对外政策
专 题:美国缘何成唯一超级大国
第八章 美国的科学技术和经济体制
第一节 科教兴国战略
第二节 先进的科学技术
第三节 灵活的科研体系
第四节 自由化市场经济
专 题:比尔?盖茨的企业家精神
第九章 美国的教育体系
第一节 高等教育
第二节 私立学院
第三节 教育国策
专 题:透视哈佛和耶鲁式的精英教育
第十章 美国文学与艺术
第一节 开朗豪放的文学风格
第二节 异彩纷呈的现代艺术
第三节 魅力隽永的流行音乐
第四节 震撼心灵的现代舞蹈
第五节 独领风骚的百老汇戏剧
第六节 风靡世界的好莱坞电影
內容試閱
第二章
独立战争和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

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美国的建国历史很短,前后也不超过300年。在这300年间,美国也经历了历史上许多的艰难曲折,美国民众现在所享有的政治自由和经济富庶都是他们自己争取得来的。只不过美国人很善于争取自己的权利,也善于在争取自己权利的过程中作出妥协,建立在基督信仰之上的政治原则和妥协精神保证了美国政治的稳定和持续,也使这个新生的民主国家平稳地度过了一系列危机。
第一节 独立战争

16~18世纪,西欧各国相继侵入北美洲。当时的西欧各国正在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法国人建立了新法兰西,包括圣劳伦斯流域下游大潮区,密西西比河流域等处;西班牙人建立了新西班牙,包括墨西哥和美国西南部的广大地区。1607年,英国的第一个殖民据点建立——就是詹姆士城,此后的殖民地如同雨后春笋般兴起,大西洋沿岸陆续出现了13个殖民地。到达殖民地的大多数是贫苦劳动人民,但是也有贵族,地主和资产阶级。最多的是英国人,其次是爱尔兰人、德意志人和荷兰人。移民中有逃避战祸和宗教迫害的人;有自愿和非自愿的“契约奴”以及乞丐、罪犯;还有从非洲被贩运来的黑人等。

1775年4月19日,美国独立战争的第一枪终于打响了,这就是莱克星顿的枪声。这是北美殖民人民反对英国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而进行的民族解放战争。这场战争历时8年之久,从1775年持续到1783年,最终以英国在北美殖民统治的破产和北美殖民地的独立而告终。

欧洲移民来到北美洲,带来的不光是掠夺和征服,还有先进的生产方式。在此后的几年内,殖民地的农业、工商业尤其是航海业、造船业、海外贸易蓬勃发展。与此同时,北美13个殖民地的居民也日益融合。

先进的生产方式带动了北美的经济文化,在独立战争爆发以前,在这片新的地域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不同于英国的新的民族,就是美利坚民族。他们不甘奴役和压迫,提出了这样的条件:挣脱对宗主国的依附关系,独立地发展国民经济。

然而,北美殖民地独立发展的强烈愿望遭到了英国当局高压政策的阻挠。英国殖民当局为了使北美殖民地永远充当其廉价的原料基地和商品倾销市场,极力遏制殖民地经济的自由发展。英国殖民当局接连颁布一系列法令,禁止殖民地人民向阿巴拉契山以西迁移,禁止殖民地发行纸币,宣布解散殖民地议会,并对殖民地课以重税,加紧对殖民地的军事控制等等。

英政府的所作所为,激起了殖民地各阶层人民的强烈反抗。群众纷纷走上街头,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1773年3月5日,发生了驻北美英军枪杀波士顿居民的“波士顿惨案”,群情为之激愤。

1773年12月发生的“波士顿倾茶事件”成为反英斗争的高潮。英属东印度公司原垄断了印度与大英帝国以及其他地区的贸易,但因经营不善,再加上荷属东印度公司的竞争,面临破产,当时东印度公司积压了近1800万磅茶叶急于脱手。1773年,为挽救英属东印度公司,英国议会通过了《茶叶法》。

《茶叶法》规定英国政府退还东印度公司运往新英格兰地区茶叶的关税,允许公司不通过英国或北美的批发商而直接将茶叶出口销售到北美殖民地,这就使英属东印度公司在殖民地的茶价可以大大降低,甚至低于从荷兰运来的走私茶叶的价格。公司还指定那些未参与抵制英货的商人作为销售茶叶的代理商,这样,公司垄断了殖民地的茶叶市场,对当地的茶叶生产与销售构成强烈的竞争。为了阻止东印度公司的茶叶上岸进入市场,波士顿民众在塞缪尔?亚当斯的领导下组成了“茶社”,并于12月16日化装成印第安人登上运载茶叶的船只,将价值9000英镑的342箱茶叶抛入大海。

英国政府认为“波士顿倾茶事件”是对殖民当局正常统治的恶意挑衅,为压制殖民地民众的反抗,1774年3月英国议会通过了惩罚性的法令,即《波士顿港口法》、《马萨诸塞政府法》、《司法法》和《驻营法》。这四项法令通称为“强制法令”,规定英军可强行进驻殖民地民宅搜查,取消马萨诸塞的自治地位,封闭北美最大的港口波士顿港。

这些“不可容忍的法令”,使宗主国与殖民地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北美殖民地人民忍无可忍,决心拿起武器与殖民当局抗争。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战斗,各个殖民地纷纷储集军火,制造武器,组建名为“一分钟人”的民兵队伍。1774年9月5日,12个殖民地选派的55名代表在费城召开了第一届大陆会议,商议共同抗英事宜。会议召开后,革命形势日益成熟,北美殖民地同宗主国之间除了用战争解决问题外,已别无选择了。

1775年4月18日,马萨诸塞总督托马斯?盖奇根据密报,派遣800名驻波士顿英军前往康科德,搜缴当地民兵的秘密军火库,并企图逮捕当地“通讯委员会”的领导成员。这一消息为“通讯委员会”情报人员所截获,星夜飞报给了当地爱国者。“一分钟人”接报后,立即集结。翌日清晨,当英军行进至莱克星顿和康科德一带时,遭到了早已严阵以待的民兵的袭击。民兵们从岩石、树林、灌木丛后面对准英军发出了雨点般的射击。英军伤亡273人,北美民兵伤亡93人,康科德、莱克星顿的战斗打响了“震惊全世界”的第一枪,揭开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序幕。8月23日英王发布告谕,宣布殖民地的反抗运动为非法,声言“宁可丢掉王冠,决不放弃战争”。12月22日,英国议会通过派遣5万军队赴北美殖民地镇压革命者的决议。面对这一形势,1775年6月15日,第二届大陆会议决定组建正规的大陆军。原英军上校、弗吉尼亚种植场场主华盛顿被任命为大陆军总司令。英军企图凭借其陆海军优势首先切断新英格兰与其他殖民地的联系,然后各个击破之。大陆军在华盛顿的率领下采取避敌锋芒,持久耗敌的方针,与英军展开了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
从1775年4月打响独立战争第一枪到1783年战事结束,为期8年的美国独立战争大体经历了以下3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775年4月~1777年10月,为战略防御阶段。这一阶段主战场在北部地区,战略主动权掌握在英军手中。1775年6月17日,波士顿民兵在邦克山战斗中与装备精良的英国正规军展开了第一次正面交锋,显示了北美民兵惊人的战斗力,大大鼓舞了殖民地人民为独立而战的斗志。在斗争的高潮中,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正式宣布脱离英国而独立。1776年12月,在经过激烈争夺后,为了保存军力,化被动为主动,华盛顿放弃了纽约。纽约失陷标志着独立战争进入了困难时期。12月25日圣诞节之夜,华盛顿率部渡过特拉华河,奇袭特伦顿黑森雇佣军兵营成功,接着又在普林斯顿重创英军,使陷入低潮的美国独立战争重新获得了活力。

1777年7月,英军计划兵分三路,分进合击,会师奥尔巴尼,以尽快实现其切断新英格兰的战略企图。当北路7200余名英军在伯戈因的率领下,从蒙特利尔孤军南下时,立即陷入了新英格兰民兵的汪洋大海之中,处处受到民兵阻击和围追堵截。在弗里曼农庄和贝米斯高地接连受挫后,伯戈因被迫退守萨拉托加。大陆军和民兵以3倍于英军的优势兵力将英军团团围住,伯戈因弹尽粮绝,孤立无援,于10月17日被迫率领5700名英军投降。萨拉托加大捷大大改善了美国的战略态势和国际地位,是美国革命战争的重要转折点。

第二阶段:从1777年10月~1781年3月,以萨拉托加大捷为标志,进入战略相持阶段,主战场逐步转向南部地区。在这一阶段国际环境日益朝着有利于美国的方向发展。萨拉托加大捷后,法国、西班牙、荷兰等改变了动摇不定的观望态度。1778年2月,法美签订军事同盟条约,法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

1778年6月法英开战,西班牙也于1779年6月对英作战。俄国于1780年联合普鲁士、荷兰、丹麦、瑞典等国组成“武装中立同盟”,打破英国的海上封锁。1780年12月,荷兰也加入法国方面对英作战。北美独立战争扩大为遍及欧、亚、美三大洲的国际性反英战争,英国陷入空前孤立的境地。

在南部战场上,美国大陆军和民兵以游击战和游击性的运动战与敌周旋,日趋占据主动。在1781年的吉尔福德之战中,英军伤亡惨重。在大陆军和民兵的持久消耗下,英军渐感力量不支。1781年4月,英军在康沃利斯率领下,实行战略收缩,向北退往弗吉尼亚。格林乘势挥师南下,在民兵游击队的配合下,拔除英军据点,收复了除萨凡纳和吉尔斯顿之外的南部国土。

第三阶段:从1781年4月~1783年9月,为战略反攻阶段。1781年8月,康沃利斯率7000名英军退守弗吉尼亚半岛顶端的约克敦。此时在整个北美战场英军主要收缩于纽约和约克敦两点上。1781年8月,华盛顿亲率法美联军秘密南下弗吉尼亚,与此同时,德格拉斯率领的法国舰队也抵达约克敦城外海面,击败了来援英舰,完全控制了战区制海权。9月28日,1.7万名法美联军从陆海两面完成了对约克敦的包围。

在联军炮火的猛烈轰击之下,康沃利斯走投无路,于1781年10月17日即伯戈因投降的第四个周年纪念日,请求进行投降谈判。10月19日,8000名英军走出约克敦,当服装整齐的红衫军走过衣衫褴褛的美军面前一一放下武器时,军乐队奏响了《地覆天翻,世界倒转过来了》的著名乐章。

约克敦战役后,除了海上尚有几次交战和陆上的零星战斗外,北美大陆战事已基本停止了。1782年11月30日,英美签署了《巴黎和约》草案,1783年9月3日,英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
第二节 独立宣言

美国“独立战争”之后,那些手握兵权的将帅并没有趁机获取国家权力,而是跟士兵一样解甲归田。他们没有建立起他们的联邦政府,也就是说,他们打下了江山,但是并没有去坐江山。直到战争胜利后的第四年,也就是1787年,美国各州的代表才被迫重新坐到一起,讨论起草一个宪法。又过了两年,即1789年,宪法才被通过,联邦政府才开始工作,美国人民也才选出他们的第一届总统华盛顿。这时候,一个颇具规模的国家才算是建立起来了。

然而,美国的建国日期却不是1787年政府成立的日子,而是定在1776年的7月4日,这是他们发表《独立宣言》的日子。那个时候,为期8年的“美国独立战争”才刚刚开始,名义上的美利坚民族既没有总统,也没有宪法,更没有一个完整的政府,当然也没有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但是在美国人看来,有一个自由独立的美国理想,这就算是建国了。这也是唯一一个先有国家理想和精神,然后有宪法,最后才有总统和政府的国家。

《独立宣言》是美国的一个理想和理念,不是一个国家的标志;但是如果没有《独立宣言》,只有政府和总统的话,美国也未必是美国,没准会像其他的国家一样。正是美国人在1787年起草的这部宪法,不但使《独立宣言》的理想变成了现实,而且保证了这个现实的国家最大限度地符合《独立宣言》的精神和理想: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力,是要经过被治理者的同意才能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违背这些目标时,人民便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一个新的政府。这个新政府赖以奠基的原则及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必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美国人民恪守了他们当初的诺言,缔造了自由体系和民众无上的权力,并为确保《独立宣言》的精神和理想不受伤害进行了不懈的斗争。自美国建国以来,美国的宪法从来没有修改过一个字,所有违背宪法精神的人都会受到惩罚,或者付出相应的代价,不是遭到国会弹劾,就是自动辞职下台(如尼克松)。就连华盛顿这样在我们看来当之无愧的“国父”,也是在宪法被批准之后,才由美国人民根据宪法选举为第一届总统的。
所以,没有联邦宪法,就没有美利坚合众国,甚至可以这样说,是一部宪法缔造了一个国家。

这样一来,一般人心目中的建国程序就完全颠倒过来了,因为在大多数国家那里,先是建国,然后才是制定宪法的。正是这种“倒行逆施”,让人类亘古未变的主题——自由主义得到了无上的发扬。这也是我们千百年来追求的制宪精神,这种精神认为,不是国家创造了法律,而是法律创造了国家。美国的建国过程便体现了这一精神,美国也确实是最完善的宪政国家。惟其如此,美国宪法在1789年生效以后,世界各国便纷纷效尤,相继制宪,并以此作为自己立宪的参照系甚至楷模。

1787年制定并于1789年批准生效的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它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制定后多年来附有26条修正案,至今仍然有效。

1777年大陆会议制定的并于1781年批准施行的《邦联条例》规定,由当时13个独立州组成邦联制国家。邦联政府的权限很小,不能有效地行使国家职权。鉴于此,邦联国会于1787年2月邀请各州代表到费城修改《邦联条例》。5月召开会议,出席的有12个州(罗德岛州除外)的55名代表,华盛顿任主席。主张废除《邦联条例》、重新制定新宪法的代表占优势,因此使得这次会议成了全国制宪会议。出席会议的大都是资产阶级和种植园奴隶主的代表,由于利益不同,大州与小州之间又存在着矛盾。经过长时间的秘密讨论,直至1787年9月17日才通过新的宪法草案,交由各州批准。全国围绕新宪法的批准问题展开了广泛的激烈讨论。1789年3月4日召开的美国第一届联邦国会,宣布《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正式生效。

可是这部宪法却差一点胎死腹中。首先是制宪会议开得很不顺利。这次会议的时间,原本定在1787年5月14日,正式代表74人,但实到只有55人,而且拖到5月25日才达到法定人数,正式会议因此延期11天。会议开始以后,因种种原因中途退场的又有13人,坚持到底的只有42人;而这42人中,又有3人拒绝在宪法文本上签字,罗德岛则始终拒绝派代表参加。这样,最后在宪法文本上签字的,只有12个州的39名代表,其中包括他们的主席、弗吉尼亚代表乔治?华盛顿。再加上一个证人、会议秘书威廉?杰克逊,签字的一共40人,只不过比74人的半数稍多一点(55%)。至于会议过程中充满唇枪舌剑和讨价还价,则更是不在话下。所以这次会议便从1787年的5月25日,一直开到9月17日,足足开了三四个月之久。

最后,许多人最初的意见,都被别的代表修改得面目全非。对于珍视自己思想的人而言,这种结局当然不能令人满意。因此华盛顿认为,这部宪法能维持20年就算不错了。

好不容易才起草成的宪法,在交由各州批准时又遇到了麻烦。特拉华、新泽西和宾夕法尼亚三个州倒是爽快,当年就予以通过。特拉华和新泽西的议会一致通过,宾夕法尼亚则以2∶1的票数通过。到1788年6月,批准联邦宪法的州已达到法定的9个,但还有两个举足轻重的州,即弗吉尼亚和纽约,迟迟不肯批准。这样,又经过一番斗争和妥协,这两个州才勉强同意批准,美国宪法也才得以于1789年3月4日正式生效,一个“神形兼备”的美利坚合众国,也才算是真正建立起来了。

这个过程在中国人看起来,未免有点匪夷所思,我们制定一部宪法,当然也要经过讨论,但是不会像他们这样一个会开三四个月。中央批准之后,也用不着各省批准。美国宪法的诞生过程如此困难重重,归根结底还是美国的特殊国情。但恰恰是这样的特殊国情,决定了这个国家的性质,是由宪法和法律创造的,而且决定了它的宪法也一定是最能体现共和与宪政精神的。

在《独立宣言》发表以前,北美这片广袤的大陆上其实没有什么国家,只有一些殖民地。它们在理论上属于大英帝国,实际上由自己管理,即“主权王有,治权民有”。在1607~1732年之间,这样的英属殖民地一共有16个。后来,有3个殖民地被兼并。因此,到独立战争时,北美大地上的英属殖民地一共是13个。按照从北到南的顺序排列,它们是:新罕布什尔、马萨诸塞、罗德岛、康涅狄格、纽约、新泽西、宾夕法尼亚、特拉华、马里兰、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佐治亚。所谓美利坚合众国,起先就是由这13个殖民地联合而成的。

要把它们联合起来并非易事。首先,这些殖民地虽然都号称英属,但相互之间却并没有什么关系,也没有什么瓜葛。每一个殖民地都是以个体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其政治权力直接来自英国国王的特许。大英帝国对它们进行“垂直领导”,并没有在当地设立统一管理这些殖民地的政府机构。所以,这些殖民地之间是互不相关的,也是可以互不买账的。

其次,这些殖民地的性质也不相同。它们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公司殖民地,比如弗吉尼亚,就是弗吉尼亚公司建立的;马萨诸塞,则是马萨诸塞湾公司建立的。第二类是领主殖民地,是英国国王封给某个或某些领主的。而且,就像当年周天子分封诸侯一样,这类殖民地也可以再分封。比如以英国王后玛丽命名的马里兰,就是封给第一代巴尔的摩勋爵乔治?卡尔弗特的,而巴尔的摩勋爵又分封了60个庄园。第三类殖民地是自治殖民地,也叫契约殖民地。它们既不属于国王,也不属于领主,是自由移民自己根据他们之间的契约建立起来的,比如罗德岛和康涅狄格就是。这三类殖民地,各有各的情况,各有各的利益,各有各的想法,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合拢起来的。

第三,这些殖民地的人口也很复杂。有白人,也有黑人。白人当中,除英格兰人外,还有苏格兰人、爱尔兰人、德意志人、西班牙人、荷兰人、法国人、瑞典人等等。根据1790年的统计,当时的白人人口中,英格兰人占60.1%,苏格兰人占8.1%,爱尔兰人占3.6%,德意志人占8.6%,荷兰人占3.1%,法国人占2.3%,西班牙人占0.8%,瑞典人占0.7%,其他人占6.8%。这说明北美殖民地是一个以盎格鲁—撒克逊人为主的多元文化社会。

这就为他们的联合设置了障碍,也为他们走向共和奠定了基础。但在一开始,他们的联合却是因为迫不得已。这些具体的原因说来话长,不说也罢。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原本“不搭界”的殖民地的代表开始坐到一起讨论问题,一次又一次地开会,直至“谈”出一个美利坚合众国来。
第三节 三权分立

美国的1787年宪法实行的是联邦制,采用三权分立的原则,即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肯定了民主共和政体。这部宪法由序言和7条正文组成。第1条包括10节,规定美国国会的组成及其职权。第2条包括4节,规定总统的职权和产生办法。第3条包括3节,规定美国联邦法院的组成及其职权。第4条包括4节,主要内容是规定各州的权利。第5条主要是规定宪法修正案提出和通过的程序。第6条主要是规定联邦宪法和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为全国最高法律,各州法官均必须遵守。第7条规定宪法经9个州批准后生效。根据这部宪法,美国成为一个拥有统一的中央政权的联邦,以代替过去松散的邦联。虽然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但新宪法使联邦政府的权力大为加强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有利于巩固北美独立战争的成果,促进经济的发展。

1787年制定的宪法没有把《独立宣言》和当时许多州宪法中所列举的民主权利包括在内,也没有提及言论、出版、信仰及其他公民自由权利。因此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反对。马萨诸塞、弗吉尼亚和纽约等5个州在批准宪法时就曾强调必须修正。以后在广大人民群众和一部分民主派的强烈要求和法国革命的影响下,经麦迪逊等人的倡导,又提出10条修正案。1789年9月25日,国会通过10条修正案,交由各州批准。1791年12月15日这些修正案得到批准,开始生效。这10条修正案通称“人权法案”。主要内容是宣布人民有言论、出版、集会和宗教信仰等自由,规定非依法律不得扣押人、捕人、搜查及没收财产,以及刑事诉讼案中的被告有权要求迅速公审和律师辩护等。在当时的条件下,附有“人权法案”的10条修正案的1787年美国宪法,确认了民主共和、三权分立与人民的权利自由等制度和原则,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它对欧洲、亚洲及拉丁美洲的宪法和民主革命,都有重要的影响。

这部宪法以后陆续附有其他16条修正案。其中较重要的有:1865年生效的关于废除奴隶制的第13条修正案;1920年生效的关于美国妇女享有选举权的第19条修正案;1964年生效的关于选举时取消人头税限制的第24条修正案;1971年生效的关于降低公民选举年龄为18岁的第26条修正案,迄今这26条修正案均已成为1787年宪法的一部分正式生效。1972年,国会通过的关于男女权利平等的第27条宪法修正案,在得到3/4的多数州议会批准后,也成为美国宪法的一部分。

1787年宪法的形成是与北美殖民地的历史传统,独立后的共和国困境、制宪者的民主政治理念及其制度创新和政治智慧密切相关的。

北美殖民地北方的新英格兰地区是美国民主的发源地。这里的人和南方移民有很大的不同,就是早期移民到北方的英国人大都是为追求自由和幸福而来。他们在著名的《五月花号公约》中表达了他们的民主理想。新英格兰地区的民主政治植根于乡镇中,乡镇规模不大,一切立法和行政管理工作都是全体乡镇成年居民一起或当着他们的面实行的,乡镇有自己的最高权力机构——人民大会,进行直接选举。到17世纪中期,这种乡镇民主已在新英格兰地区普遍推行,这对未来美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起过重要的推动作用。

共和国危机对制宪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独立后年轻的共和国实行邦联制,但遭遇了来自经济、政治和外交等各方面的压力和威胁。国家甚至出现了分崩离析和被颠覆的可能,如果这种可能成为现实,那么革命者们的自由民主的理想就会化为乌有。因此,革命者们感到必须加强各州之间的团结统一,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设计一套创造性的制度以确保人民的天赋人权。这重重危机是制宪者在长达几个月的制宪会议上最大限度地实现妥协,追求利益平衡的重要因素之一。

制宪者的民主政治理念是形成该宪法的重要理论基础。18世纪80年代的美国制宪者既继承了英国的自由思想,又从法国启蒙运动中吸取了如平等这样的一些民主理念。这种结合最能体现在制宪者对“共和”的理解上。为了防止君主专制,必须实行民主制度,但是,民主制度又容易产生“暴民政治”,而人民又是不能被排斥的。于是,制宪者采纳了英国的代议制度,美国制宪者称之为“共和”。在“民主共和主义”的影响下,美国宪法既注重权利的平等,又时刻防止专制权力的出现。前者如民众投票权方面,选民的财产资格得到放宽,小州在参议院中获得了平等的代表权。后者则主要表现在分权和制衡方面,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联邦政府内实现了三权分立。

制宪者的公共品质、妥协精神和高超的制宪技巧也是重要因素。在危机重重之际,制宪者们表现出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如虽然最后在宪法上拒签,但对制宪会议一往情深的梅森曾说,他宁愿把自己这把老骨头埋在这个城市里,也不愿意看见制宪会议就这样如鸟兽散,陷他的国家于不堪。面对错综复杂的矛盾,制宪者必须通过许多“妥协”才能完成历史使命。学者们一般认为制宪会议上有三大妥协:大州和小州就国会代表权达成妥协;北部与南部就税收和代表权上如何计算奴隶人数达成妥协;北部和南部就管理对外贸易和征税达成的妥协。妥协并不等于放弃原则,也不等于毫无责任感。任何成功的妥协,当事人都必须具备足够的气度和高超的技巧。从某种程度上说,一部现代民主政治史就是人类追求理想并不断妥协的历史。
第四节 联邦宪法

在我们的心中,美国是世界上所有民主国家中的模范国家,这与美国政府良好的权力运行机制有关。美国宪法为美国政府分设了三个相互独立的机关。第一章规定立法机关,即国会,行使立法权;第二章规定行政机关,即政府,行使执行法律的权力;第三章规定司法机关行使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权力。
这种模式是为了把权力分设,以保证不会出现某一部门权力过大而危及人民的自由。有人把这个概念称为“Check and
Balances(审查与平衡)”:三大机关中任一机关都可以审查(限制)另两个机关的权力,从而做出平衡(抵消对方的权力)。从设置上讲,这种分权削弱了政府效率,甚至显得政府机构臃肿笨重。但按汉密尔顿的话说,是减小了政府的“危险性”。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即美国有50个州,每个州有自己的政府及其地方下属机构。从1789年建国伊始,就存在很多州与联邦之间的权力之争,这些纷争至今没有得以解决。

美国建国伊始,联邦主义者即坚信联邦政府应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美国的第一届总统华盛顿和第二届总统亚当斯都是联邦党人。顾名思义,反联邦主义者坚信应当限制联邦的作用,倡行各州的权力。《独立宣言》是1776年7月4日发布的。在其序言中,它宣布位于美国东海岸的当时的13个殖民地不能继续容忍英国的奴役,要变成一个独立的国家。美国独立之战由此爆发了,并以美国的胜利而告终。数年之后的1789年,美国有了自己的宪法。这部宪法持续到今天,成为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宪法。

在当时,宪法,甚至包括《权利法案》,都没有提及平等问题。只在宪法的序言当中提及了“自由”一词。而第5修正案只禁止联邦政府非经法律的正当程序而剥夺人们的自由。直到1868年的第14条修正案,州政府才受到和联邦政府同样的限制。

最高法院以现代民主国家唯一可行的方式回答了这个问题:平等权是最基本的权利,宪法已经隐含了此内容。令人欣慰的是,适用于联邦政府的宪法第5修正案关于“法律的正当程序”的规定,成为引申适用平等原则和其他所有基本原则的载体。

宪法本身保护妇女和美国黑人“寻求自由”的权利吗?如上所述,妇女的选举权直到1920年的第19条修正案才得以保证。对黑人来讲,宪法在确定众议院代表人数和直接税方面只把他们每个人当做3/5个人来统计(见宪法第一章第2节第3条);奴隶贸易直到1808年才被终止(见宪法第一章第9节);并规定逃往自由区的奴隶要被送回(见宪法第4章第2节第2条)。林肯对这些规定感到十分困窘,他指出《独立宣言》是美国平等理念的具体化,而宪法关于支持奴隶制的言辞却是一种耻辱,因为它容忍了严重的不平等。

直到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宪法第13、14、15条修正案才对美国黑人的平等权利给予了一定程度的保护。有人指出,宪法对妇女的平等权仍然没有提供保障。由于宪法“平等权利修正案”对妇女的疏漏,造成了妇女在立法和司法上均处于不利地位。

宪法(包括《权利法案》在内)是否涵盖了人们应当享有的所有权利呢?“非经法院判决不得被认为有罪”的权利是否包含在内?隐私权呢?享有食品、教育、住所和医疗保障的权利呢?如果说这些权利都包含了,那么在宪法的哪些条文里显示出来呢?

或者说,宪法,特别是《权利法案》,是否像许多民权运动者指出的那样,因为它为政府不公平地侵扰人们的生活(如法案条文列举者)提供了保护却没有相应的有力救济措施而荒诞过时了,抑或因其有致命的瑕疵而应被彻底革除呢?相反,许多现代宪法,如前苏联宪法,确实对劳动权、住所权、教育权、医疗等提供了保障。更有甚者,英国、以色列和新西兰这三个西方传统国家根本就没有成文宪法,这样的结果之一就是,对立法机关的权力根本就没有明文的限制。

1976年美国建国大典赋予1787年宪法草案以至高无上的褒誉,美国最高法院执掌审判权的第一位黑人大法官马歇尔对美国人民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以往的不公进行改正的方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联邦制是若干个单位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是:第一,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第二,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第五,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在联邦制国家中,美国是一个典型。美国一开始并不是个联邦,而是个邦联。原属英国殖民地的13个州为反对英国的剥削和高压政策,于1776年7月集会通过《独立宣言》,宣布13个州脱离英国独立。双方遂进行战争,到1781年,以英方失败而告终。1783年,英、美签约正式承认美国独立。

在战争期间,13个州的大陆会议制定邦联条例,并于1781年成立邦联国会,宣布成立美利坚共和国。当时,美国人相信共和制的国家不适合于具有广阔领土的国家,因为在这种共和国中,中央的立法机构必然易于脱离其大多数选民,发展下去,就会脱离选民的监督,共和制也就不存在了。
但是,一个共和国如果太小的话,就很难在一个充满侵略性大国的世界上顺利地生存下去。为此,人们认为,两全其美的办法就是一些小共和国联合起来成为一个邦联,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发挥其联合起来的力量。在反对英国的过程中,特别是在与英国战斗的过程中,需要一种比较稳定的组织形式表达其共同意志,即一个永久性的政治组织问题。结果,邦联条例就于1777年提了出来。它规定成立国会。条例提出每州只有一票表决权,代表由各州议会任命;各州按土地价值分担邦联的公共开支;国会有权决定战争与和平、任命军官、派遣和接受大使、签订条约、发行货币等。

在邦联条例中,各州得到它们所要求的大部分条件。虽然各州让邦联国会负责对共同关注的大量事务作出决定,可是却未将执行其决定的权力授予国会。因此,国会无法对各州执行其决定。它甚至由于不能征税以支付自身开销,不得不仰赖各州来供应经费。各州多关注自身利益,无视国会决议,只派二三流人物出席国会。国会开会类似清谈,有时都凑不齐法定人数,国会因而毫无威信。在这种情况下,其西部与英国和西班牙发生领土争端时,软弱无力的国会在对方军事压力下,无所作为。另一方面,在英国对其贸易进行限制时,各州不但不能齐心协力对外,反而为保护自身的利益伤害了其他州。在这种情况下,新产生的邦联所遇到的各种内、外矛盾使经济出现萧条,社会不稳定,特别是在马萨诸塞州出现的武装叛乱,使各州认识到邦联的软弱无能已危及自身的利益与生存。

为了解决邦联存在的问题,1787年5月~9月于费城开了5个月的会,终于把邦联转变为联邦。在解决这一问题时,代表们认为要给予联邦中央政府比过去邦联国会更多权力。它应能征税维持自身所需费用,有力量组建军事力量维持国家独立,要管理好商业,保护好私有财产,有权执行其政令。但是在联邦机构上有两个问题存在分歧:一是如何反映小州的权力;二是如何防止政府权力落入反映少数人利益的人的手中。

对于第一个问题的解决办法是建立两院制。众议院的代表名额按人口比例分配,以反映大州利益,参议院的代表名额不论大小州都有同等的代表名额,以满足小州的要求,通过这种办法平衡大州与小州的权力及其利益。对于第二个问题则为了防止政府获取更多分外权利,采取把政府分成可以互相制约又互相平衡的不同部门,除一个两院制的立法机构外,还有一个独立的行政机构和一个独立的司法机构,每个机构都有特定的职能,并使其不超越各自的权限范围,这样,就可确保政府不致使权力转向独裁。按上述原则制定的宪法于1789年批准生效,联邦政府因而成立。这是近代国家中第一个新建的资产阶级的联邦制国家,它对联邦制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邦联制的美国遇到了许多新问题。

第一,美国独立前,它的商船队在地中海地区的贸易往来不怕北非等地的海盗的抢劫,因为它受到宗主国英国的保护。独立后,失掉英国舰队的护航,美国商船队经常遭受海盗的袭击,损失惨重。

第二,1778年美法签订了联盟条约,法国放弃了以前在新大陆殖民地的种种要求。但它仍然妄图在北美大陆的西部、南部海岸建立新的殖民地,成为美国地理政治视野上的障碍物。

第三,英国自1783年同美国正式缔结《巴黎和约》以来,仍然在美洲屯兵,威胁美国的安全;它还想利用美国邦联制的弱点,以使英国商人长期称霸于美国市场。

第四,美国独立后,其经济发展需要扩大各州之间的经济联系,但是各州关税壁垒的存在,阻碍着经济的联系。同时,各州对外贸易政策因利害关系不同而有明显差异,十分混乱,各州越来越要求对国外输入美国各地的货物征收关税并详细规定与外国的贸易关系,以稳定市场、扩大国内贸易和发展美国经济。

第五,美国向西部扩展领土的过程中,西部各州与印第安人和西班牙人都有冲突,而当时的邦联政府却无法就是否派遣一支军队到“边疆”去作出决定。

第六,1786年,美国爆发谢司起义。谢司起义既是因战后美国经济萧条,农民们生活濒临危机造成的,也与邦联政府在处理农民问题上的无能有关。由此可见,新生的邦联制美国,其权力过于软弱,对内对外的威信也很低。谢司起义更暴露了邦联制美国政权的软弱无力。以上种种使美国各阶层认识到需要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认识到没有国家的统一、强大,没有在国际上的地位,任何集体、阶层、个人的利益也将不保。由此关于改组和加强中央政权的问题自然就提上了议事日程。

联邦制能够在美国建立的原因在于,联邦制的最大特点是分权,主权由联邦和各州分享。这既尊重了美国各州长期以来就拥有独立地行使各种权力的传统,又适应了当时美国急需扩大中央权力的要求。

约翰?亚当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和詹姆斯?麦迪逊等人主持制定了《联邦宪法》,1787年9月17日《联邦宪法》获得通过,《联邦宪法》扩大了新的中央政权的权威,使它能真正保护“生命、自由和财产”,并使这一强有力的政府的职能合法化。为了维护这个新生国家的各种利益,美国实行了联邦制,这一政治制度给美国带来了持久的稳定、繁荣
第五节 国父华盛顿

“国父”这个词在《辞海》中的解释为:“有大功于国而为全国人民所敬爱感戴者,尊称之为国父;如中国称孙中山先生为国父,美国称华盛顿为国父。”

这么说来,凡是“有大功于国而为全国人民所敬爱感戴者”,各国政府或人民,都尊称之为“国父”。“国父”的称号可以是只称呼一个人,也可以称呼两个人,未必只给予开国总统。“国父”是一个近代的概念,因此,称为“国父”的领导者,都是建立了民主政体的国家领袖。

美国的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出身于美国弗吉尼亚州威斯特摩兰县的一个大种植园主家庭。他的父亲奥古斯丁?华盛顿是当地一位很富有的农场主,他还有一个哥哥,叫做劳伦斯?华盛顿。幼年的华盛顿颇受父母疼爱,与自己的哥哥感情也非常好。1743年,华盛顿的父亲不幸去世,兄长劳伦斯承担起照顾他的责任,在此期间,他开始接触到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名门望族,跟他们交往的过程中,学到了英国上流社会的道德观念和温文尔雅的绅士风度。后来他学习测量仪的操作使用,渐渐成为一名颇有名气的测量员。
1752年,兄长劳伦斯因病去世,华盛顿继承了他的弗农山庄,而且还改行从戎,接替劳伦斯在弗吉尼亚州的民团副官职务。

此后,他当选为大陆军总司令,领导美国独立战争,取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1787年主持费城会议,制定联邦宪法,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1789年4月当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连任两届后,坚决不再参加竞选。他始终希望自己成为“全体人民的总统”。这位为美国的建立立下不朽功勋的总统,当之无愧地获得了美国“国父”的称号。不过,美国人还把第三任总统杰弗逊也叫做“国父”,因为他发布了《独立宣言》,提出“人民主权”、“三权分立”等具有开创意义的思想,为建立自由、民主、平等的国家,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莱克星顿打响了美国独立战争的第一枪。1775年6月15日,在各州代表参与的第二届大陆会议上,华盛顿被与会代表一致推举为大陆军总司令,承担起北美独立战争领导者的历史重任。第二天,大会正式向他本人宣布了这一任命。当时的华盛顿已经44岁了,他诚恳地说:“虽然我深知此项任命给了我崇高的荣誉,但我仍深感不安,因为我的能力和军事经验恐怕难以胜任这一要职。鉴于会议的要求,我将承担这一重任,并愿竭尽所能为这一神圣的事业效劳。”

随后华盛顿谢绝了大陆会议给他的每月500元的薪水,他表示“对金钱的考虑是不能促使我牺牲家庭的舒适与幸福来接受这一艰巨的任务的”。5天后他就接到委任状奔赴疆场,临走前给亲人留下了遗嘱,他深知战场的风云变幻和生命的无常,但为了祖国统一和民族独立,他走得毅然决然。

华盛顿所率领的军队,大多数都是临时招募来的,衣衫褴褛、装备简陋、纪律涣散,但大都抱着强烈的反抗精神。而他们的对手是号称“日不落帝国”的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军队。

1776年圣诞夜的特伦堡一战,华盛顿出其不意,打了一个大胜仗。这一仗被誉为“军事史上的一个奇迹”,大陆会议做出一个重大决定:把军事指挥权全权授予华盛顿将军。在这样巨大的荣誉和权力面前,他感觉到了更大的责任和压力,他写信给大陆会议,信中这样言道:“大陆会议把军事职责方面的最高的和几乎无限的权力授予我,我感到无上荣幸。但我绝不认为,大陆会议如此信任我,我就可以不履行公民的义务。我时刻牢记一个道理:刀剑是维护我们自由的不得已的手段,一旦自由权利得以确立,就应把它们弃之一旁。”
华盛顿就是这样率领着一帮缺乏训练的业余战士,克服了重重无法想象的困难,经受了一次次失败的打击,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在争取国家独立的战争中,他事无巨细,全身心投入,有时候还自掏腰包,为手下的士兵购置军服,接济家属。

1781年,胜利已成定局,多年的战争洗礼,华盛顿所率领的大陆军已经变成了美国的中流砥柱,成为一支最有组织性和富有战斗力的力量。而华盛顿的威望,也蒸蒸日上,是美国众望所归的领军人物,在每一次危急关头,他都能够冷静分析,沉着应对,发挥出巨大的个人力量,顺利地化解危机。

当时正是18世纪80年代,震撼世界的法国大革命还没有发生,英国的光荣革命之后长期推行的君主立宪制度给古老的英国带来了繁荣、稳定和自由。所以在美国的大陆上也兴起了一股思潮,就是要求君主专制。于是,华盛顿就成了首选人物。在美国的新大陆上,这群没有世袭制牵绊,由移民组成的民众,认为手握重兵,打赢了独立战争的华盛顿自然能够顺理成章地成为君主。

首先提出这一思想的是华盛顿的部将、曾任米夫林堡守备司令的刘易斯?尼古拉上校。1782年5月,他致信华盛顿,列举军队遭受的种种不公,并把这一切归咎于共和政体,他说:“那种把我们从难以想象的困难中引向胜利的才能,那些得到军队普遍尊重和崇敬的品格,定能引导和指导我们在和平的道路上前进。有的人把专制与君主政体混为一谈,觉得很难把它们分开。因此,我所建议的政体的首脑有一个显然较为温和的称号,但是一旦其他问题都得到解决,我认为很有理由采纳国王的称号。”

其实在当时的美国,不光是刘易斯?尼古拉上校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不少的军事将领都有这样的想法,都认为华盛顿黄袍加身已经成了定局。华盛顿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选择,但是他没有丝毫犹豫,马上写了一封信给刘易斯?尼古拉上校,信中措辞严厉,不留余地:

“我想不出我有哪些举动会鼓励你写这样一封信,我认为这封信包含着可能降到我国头上的更大的危害。如果我还有点自知之明的话,你不可能找到一个比我更讨厌你的计划的人了……如果你还重视你的国家,关心你自己和子孙后代,或者尊重我的话,你应该从头脑里清除这些想法,并绝不要让你或任何其他人传播类似性质的想法。”

华盛顿断然拒绝了黄袍加身,这对当时的君主制是一个巨大的威胁。美国最有实力和威望的人能够公开反对君主制,立马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轩然大波。这一选择也为美国成为民主制国家开辟了道路。

1783年9月3日,英、美和约签订,英国正式承认美国独立,8年的艰苦奋斗和浴血奋战,美国终于赢得了自由、独立、尊严。1783年12月2日,在普林斯顿附近的洛基希尔,华盛顿向追随他多年,朝夕相处、浴血奋战的将士们发表了饱含深情、慷慨激昂的告别演讲,“最后一次,也是最为长期的亲切告别”。“你们在部队中是不屈不挠的百战百胜的战士;在社会上,也将不愧为道德高尚和有用的公民。”“平民生活的俭朴、谨慎和勤劳的个人美德与战场上更为壮丽的奋勇、不屈和进取精神同样可贵。”最后他公开表达了自己即将退役、过平民生活的热切愿望,“分离的帘幕不久就要拉下,我将永远退出历史舞台了。”

12月23日,在安纳波利斯,华盛顿向大陆会议辞去一切公职,亲手交回了大陆军总司令的委任状,急流勇退,正式选择解甲归田。第二天他就匆匆启程,返回故乡弗农山庄。

华盛顿所向往的,是恬静安逸的田园生活,他不愿意炫耀自己是开国元勋,免得世人说自己沽名钓誉,他甚至拒绝了挚友克雷克医生代表一位作者为他立传的请求。他一直认为独立战争的胜利是全国民众缔造的,而不应该赞美他一个人。华盛顿给这个国家、也给这个世界树立了一个榜样,他没有醉心于名利权欲,他追求的是另一种境界,就像中国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更喜欢精神上的淡泊,在自己家葡萄架下面的日子是他一生最美好的回忆:“此时,我希望能悄然无声地融入山川大地,了断与尘世的一切纠葛。”
正是这样的境界使他断然拒绝了王袍加身的巨大诱惑,有史以来,他是第一个打赢了战争就回家的统帅。

宾夕法尼亚州议会通过代表向大陆会议提出建议,要求对华盛顿的贡献和自我牺牲精神给予补偿。华盛顿明确表示,绝不接受任何补偿。他家乡所在的弗吉尼亚州议会将波托马克河与詹姆斯河的股份各赠送他150股,他知道此举显示了国家对他的高度评价、爱护与关怀,他如果拒而不受,可能会被看做是对国家美意的不敬、蔑视,甚至“被误解为蓄意炫耀自己的无私与美德”,经过再三斟酌,他最后将全部赠与捐献给了慈善机构。

华盛顿在美丽的弗农山庄悄然隐居了下来,脱离了喧闹的政坛,如果不是时局的变化,使他再度应召为国服务,这位曾拒绝黄袍加身的伟人将在美丽的弗农山庄度过余年。1786年,也就是他回到家乡3年以后,新生的美国邦联面临着一场政治危机。当时的美国中央政府非常虚弱,无法承担有效管理国家机构的责任。8月1日,他在写给约翰?杰伊的信中表达了自己的忧虑:“短短数年,变化竟如此惊人。据闻,即使德高望重的人物也在无所顾忌地谈论君主政体。言论出自思想,再进一步即往往成为行动。这一步却是无法挽回和重大的一步!”“我虽已退出这个世界,但我坦率承认,我不能将自己置于漠不关心的旁观者的地位。”

就是这样一个人,3年前,他拒绝黄袍加身,悄然隐退,3年后,他虽身居乡间,却仍然心系社稷,不容许他的祖国滑向君主制的泥潭,他不相信赢得了独立的美国人民不能自己管理自己,他不相信流血牺牲奋斗得来的建立于平等自由基础上的制度“不过是一种空想和无稽之谈”。作为美国的缔造者之一,他坚决不希望发生这些“深以为忧的结果”。

此时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开始着手制订一部新的强有力的联邦宪法,民众要求他重新出山担任公职。他再三犹豫之后,还是再次告别了心爱的家园,1787年5月9日早晨,他动身前去费城,参加对美国乃至整个世界影响都极为深远的制宪会议,这一去又是8年。

在1798年2月举行的总统选举中,华盛顿众望所归,最后以全票当选为美利坚合众国第一届总统。获悉自己当选总统后,华盛顿表示:“我将下定决心,别无他顾,竭尽全力为民效力,以期能在适当的时机尽早解除这一职务,使我再次隐退,以便在惊涛骇浪之后,度过平静的晚年,以享天伦之乐。”

1789~1797年,华盛顿在担任两届美国总统期间,美国政府形成了规范的内阁制,确立了宪法的权威,经济上恢复了国家信用,外交上通过了与英国签订的《杰伊条约》,保全了美国领土的完整。总统任期届满后,华盛顿又回到弗吉尼亚州的弗农山庄,再次过起退隐的生活。美国国会曾邀请他出任第三届总统,但被他一口谢绝。
让我们来看看太平洋彼岸的美国国父华盛顿在任满了两届总统之后,爽然交权的情景:

华盛顿的最后讲话十分简约,一如他平时的朴实谦逊。他说:“现在,我已经完成了赋予我的使命,我将退出这个伟大的舞台,并且向庄严的国会告别。在它的命令之下,我奋战已久。我谨在此交出委任并辞去我所有的公职。”议长则答道:“你在这块新的土地上捍卫了自由的理念,为受伤害和被压迫的人们树立了典范。你将带着同胞们的祝福退出这个伟大的舞台。但是,你的道德力量并没有随着你的军职一起消失,它将激励子孙后代。”

根据文献记载,华盛顿交权的仪式非常简短,前后只有几分钟,但正是这个几分钟的仪式却使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感动不已。这位昔日的将军,驰骋沙场的骄子,为了赢得战争不仅变卖了家产,而且因操劳过度此时生出满头白发,眼睛也几乎看不见了,望着这个垂暮的老人,每个人的眼里都蓄满泪水。

这几分钟,显示了华盛顿对美国的伟大意义,也显示出对世界的伟大意义。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不依靠外在的压力仅仅依靠内心的道德力量就自觉放弃了在为公众服务的过程中聚集起来的权力。在它以前,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形形色色的逊位、下野、惧怕各种祸乱而“功成身退”的范例,在它以后,人类历史上还将出现无数以杀戮、屠城为代价而权倾四海的英雄豪杰。但有了这几分钟,那些大大小小争权夺利、不惜弑父杀子的英雄故事黯淡了;那些装神弄鬼、沐猴而冠,一朝手握权柄就以百姓为刍狗,运用人民交付的权柄就像运用自家厨房里的一根柴火棍的所谓“领袖”、“导师”们黯淡了;那些大大小小的土洋奴隶主以各种美妙的名义取得“天下”,而后千方百计延宕、推诿,甚至在垂暮之年还死死抓住权力之柄就像抓住救命稻草的“救星”、“伟人”们黯淡了……
第二天上午,华盛顿就启程离开了安纳波利斯,回到了弗农山庄,在自己的葡萄架和无花果树下过起了一种心满意足的乡绅生活。

1799年12月15日,一代伟人华盛顿在家乡病逝。他去世的消息传来后,举国哀痛,当时正在开会的国会休会一天,昔日的敌人英国也为他的逝世鸣礼炮20响致哀。在12月24日举行的追悼会上,他生前的属下亨利?李致悼词,悼词中的一段话后来成为家喻户晓的名句:“他在建立战功方面是独一无二的,他在和平建设方面的政绩是独一无二的,他受人民怀念之深是独一无二的,他是一位举世无双的伟人。”

为了纪念他的功绩,美国国会在1791年决定,于大西洋岸的波托马克河畔建立一个新的首都,取名“华盛顿”。1800年,新都建成后,政府所在地就从费城迁到华盛顿城。
第六节 民主先行者杰弗逊

他在上帝祭坛上发过誓言:“永远反对一切对人类心灵暴虐统治的专制形式。”这句话概括了他曾经用毕生精力为之奋斗的信仰与精神。后来,这句话被镌刻在了美国首都华盛顿的杰弗逊纪念碑上,成了他一生的写照。这就是美国的民族之魂托马斯?杰弗逊。

托马斯?杰弗逊(1743~1826年)1743年4月13日生于弗吉尼亚州的古什兰(现阿尔巴马尔),当托马斯?杰弗逊出生的时候,古什兰还处于边境地区。托马斯的父亲彼得?杰弗逊是一个性情温和的富裕农场主,他是当地的土地测量员。托马斯的母亲出生于弗吉尼亚州最有声望的家族之一。杰弗逊又高又瘦,脸上长着雀斑,头发黄中带红。他是美国历史上才华横溢的人物之一。在30岁之前,他已经学习了6门语言、法律、数学、科学和哲学;他是自学成才的建筑师,设计了不少世界上最漂亮的住房;他是发明家,设计了美国的货币系统;同时,他还是出色的音乐家。
14岁时,杰弗逊的父亲去世了,杰弗逊作为长子继承了家庭的产业,包括500亩土地和100名黑奴。

1760年,杰弗逊考取了位于弗吉尼亚首府威廉斯堡的著名高等学府威廉玛丽学院。在这里,他广泛阅读哲学、历史、自然科学与文艺作品,学习非常刻苦,每天学习时间达15个小时,他深受当时盛行的欧洲启蒙思想的影响,参加了校园里组织的很多进步团体。1762年毕业后,他又跟随学校著名的怀斯教授继续攻读法律,于1767年取得当地的律师资格。1768年杰弗逊担任了家乡阿尔贝马郡的治安法官,1769年,他当选为弗吉尼亚州议会议员,令人奇怪的是,他并不是一个出色的演说家,因此,他写了很多信和文章来代替演讲。这些信和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美国殖民地和英国之间日益增长的矛盾的,其中一篇的内容是杰弗逊所称的“美国人的权利”的问题。这篇文章使杰弗逊的名字传遍了整个北美殖民地。他反对英国政府的态度如此强硬,以至于英国政府宣布他为叛徒,一旦他被抓住,就会被绞死。

1772年元旦,28岁的杰弗逊与23岁的玛莎?斯凯尔顿结婚,1769年两个人在威廉斯堡邂逅,一见钟情,很快坠入爱河。两人都在音乐方面有杰出的成就,玛莎?斯凯尔顿善弹大提琴,杰弗逊善拉小提琴,琴瑟相随。可惜短短的10年后,玛莎就撒手人寰,杰弗逊无限伤感,也没有再续弦。
3年之后,杰弗逊被选进了大陆会议。由于善于写作,他被指定为《独立宣言》的撰写人。

在独立战争中,杰弗逊是弗吉尼亚州议会的第一名成员,然后任州长。他为了通过一项保证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而辛苦工作。这一法案是美国历史上同类法案中最早的一个。
独立战争结束后,杰弗逊为驻法国公使。当新的联邦宪法通过、华盛顿当选为第一任总统后,杰弗逊被任命为国务卿。

杰弗逊所担心的,是怕美利坚合众国有一天会变成独裁的政体,他完全相信美国的全体民众可以管理好自己。杰弗逊希望美国成为一个需要很少法律的国家,他是在边境地区长大的,他相信只有受过教育的公民才能够保护这个新生的民主政体。所以,杰弗逊非常推崇教育,他认为所有的孩子应该至少上到3年级以上,这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可能算不上什么教育,但是对于当时的美国来说,无疑是重磅炸弹,因为当时很多人根本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

当时的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却有不同的想法,他不同意杰弗逊如何使政府成为好政府的观点。他赞同英国的政治体系,即由国王或者一个至少是终身制的总统作为最高领袖的政治体制是最好的。许多人都由衷地认同汉密尔顿的观点。但是,杰弗逊坚信,按照汉密尔顿的观点,合众国最终会变为独裁政体。而汉密尔顿认为,杰弗逊的观念将会导致暴民统治。

一开始,杰弗逊并没想成立一个政党,但不久,拥护他观点的人拥戴他为领袖,这些人被称为共和党(几年之后,这些共和党人自称为民主党人)。同意汉密尔顿观点的人被称为联邦党人。没有人刻意设计,但这由此成为美国政党制度的开端。

当华盛顿总统第一任期结束后,杰弗逊辞职返回到故乡弗吉尼亚。当华盛顿拒绝担任第三任期总统之后,约翰?亚当斯当选为总统,而托马斯?杰弗逊当选为副总统。亚当斯属于联邦党人,杰弗逊则属于共和党人,这种混合组合方式的产生是因为撰写联邦宪法的人没有意识到政治派别的问题。他们的计划是,让获得最多选票的人当总统,让选票得数为第二的人担任副总统。后来,联邦宪法作了修改,规定总统和副总统应属于同一个政治派别。

亚当斯只担任了一任总统,之后,杰弗逊当选为总统。由于他认为国家应该尽可能地以低成本运转,所以他对陆军和海军进行了裁军。与华盛顿不同,杰弗逊从不穿潇洒漂亮的制服,他也不乘坐由很多马拉着的四轮车,通常都是以步代车或者骑马。

杰弗逊身为总统,却很少注意外表,他的穿着俭朴又随便,以至于引起一场较大的误会。1803年12月英国新首相和他的妻子麦丽夫人访美,杰弗逊穿着俭朴的衣服和拖鞋接待了他们,而在参加白宫的一次正式宴会时,没有人陪伴他们入席,以至于英国首相和他的夫人不得不与其他客人争座位。对这种接待方式,英国首相及夫人感到这是对他们本人和国家的一种侮辱,从而引起了一场外交战。杰弗逊解释说:“在社交圈子里,人人平等,不管是在职和不在职的,国内和国外的,男女宾客都享有同样的平等。”他认为穿着俭朴随便和不拘礼节是这个民主共和社会的习惯。他在执政期间,废除了许多繁文缛节,其中之一便是取消了宴会上的等级差别。

这个时候,法国宣布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大片广袤的未知土地为法国所有。在新奥尔良,法国控制着密西西比河河口两岸的地区。这意味着,如果法国人不想让美国的船只出入的话,他们可以随时关闭河道。但是这条水道对于阿拉巴契亚山以西的美国定居者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1803年,杰弗逊决定从法国手中购买新奥尔良。出乎他的意料,法国的皇帝拿破仑竟然同意了出售从密西西比河到落基山脉的整个路易斯安那地区。

当时英法关系日趋紧张,战争已不可避免,拿破仑急需筹款来进行这场战争。法国尽管自己已经无力保卫北美殖民地,但也不愿看到这一大片土地落入英国之手,因而宁愿把路易斯安那地区全部卖给美国。所以,在门罗到达巴黎的前一天,法国外长塔列朗已向李文斯敦提出了拿破仑不仅愿意出卖新奥尔良,也愿意出卖整个路易斯安那地区的建议。于是在4月30日双方签订协议,定价1500万美元。6月,这一协议草案送到了华盛顿。渴望得到这片土地的同时,杰弗逊又为这个协议草案是否符合宪法精神感到不安。按照杰弗逊的想法,协议草案应交由国会审定修改,并作为修正案增补在宪法之中,使这一购买行为具有充分的合法性。但这一审定过程太慢了,当听到驻法特使写信说拿破仑已对这个交易感到后悔,如果拖延时间或许他会收回自己的许诺时,杰弗逊迅速改变了自己增补宪法的想法,要求参议院立即对协议草案进行审定,并批准了这一协议。1803年12月20日,美国国旗已飘扬在新奥尔良上空。

杰弗逊认为,总统除了具有宪法规定的权力之外不能拥有其他的权力。但是宪法中没有任何规定说总统可以拥有使美国国土翻倍的权力。杰弗逊同样相信,美国的未来取决于西部。这个机会对美国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失去了这个机会就真是太可惜了。于是他签署了购买路易斯安那地区的协议。之后,他要求国会同意他已经做的一切。一些人对杰弗逊超越联邦宪法所赋予其的权限行事非常恼怒,另一些人则说杰弗逊想成为新领土的皇帝。

1804年,杰弗逊第二次当选总统,开始了他的第二个任期。如果杰弗逊愿意的话,他还可以再次当选为总统。但是他总是担心,如果一个总统的任期太长的话,他就有可能成为一名独裁者。杰弗逊认为,任何总统的任期都不应该超过两届。当然,当总统从来没有让他感到过真正的幸福。因此,他拒绝参加第三任期的竞选。他回到了蒙提萨罗的家乡。

托马斯?杰弗逊是第一个死于贫困的美国总统。杰弗逊8年的总统生涯,使他欠下了巨额债务,不得不另借债偿还以离开白宫。离开白宫之后,他虽然拥有几间小作坊和一个小农场,但入不敷出,尽管忍痛卖掉了一些土地还债,但仍然还有大约5万美元的债务,于是还债就成为困扰这位离任总统的难解之结。他的大女儿玛霞与他一起生活,她在给父亲的信中写道:“我什么都可以忍受,就是不想看到你年纪这么大还要为债务而烦忧。”

1812年,英国人入侵,焚烧了美国国会图书馆,杰弗逊将自己价值5万美元的藏书,以2.35万美元的低价卖给国会,偿还了将近一半的债务。尽管手头拮据,但杰弗逊仍然规划并帮助成立了弗吉尼亚大学。从1816年起,杰弗逊以全部身心投入筹建弗吉尼亚大学的运作之中后,美国各地为之捐款1.6万美元。在他的积极游说之下,州议会批准每年支付1.5万美元以资办学。杰弗逊到处募捐用于建校。1825年3月7日,弗吉尼亚大学开学了,尽管当时只有30名学生。杰弗逊亲自将老师们召集在一起,帮助他们决定应该教授哪些课程。

1826年7月4日,他写下生平最后一封亲笔信,抱歉地推辞掉华盛顿纪念《独立宣言》50周年纪念活动,他终于满足了活到7月4日的最后愿望,中午12时50分,离开人世,享年73岁。几个小时之后,另一位《独立宣言》起草人、杰弗逊的前任总统亚当斯也撒手人寰。

杰弗逊前后从事政治活动近60年之久,在美国人民的心目中是一位伟大的英雄。杰弗逊是资产阶级民主派代表人物,共和党的创始人。1773年创办弗吉尼亚的“通讯委员会”,宣传殖民地独立的思想。拥护天赋人权说,提出以革命反抗暴君。主张自由发展小农经济,反对奴隶制和议会选举中的财产资格限制。后为大陆会议代表,参与起草《独立宣言》。曾任弗吉尼亚州州长、驻法公使、国务卿、副总统。总统任内,从法国购买路易斯安那,使美国国境扩张到与墨西哥接壤,国土面积翻了一番;推行“西渐政策”,颁布禁止输入黑奴的法令。晚年创立弗吉尼亚大学。他确保了联邦政府的权力掌握在民众的手中,被历史学家评价为“伟大”或“接近伟大”的总统。

临死前杰弗逊亲自为自己撰写了墓志铭:“这里埋葬着托马斯?杰弗逊,他是《独立宣言》的作者,弗吉尼亚州宗教信仰自由法案的作者,弗吉尼亚州立大学之父。”他甚至没有提及自己曾经是美国的总统。
专题:美国的政党

与其他一些国家相比,美国的政党内部组织非常松散,原则上是一部“选举机器”,平时不发生太大功能,只有在各级选举时才组织运作。尤其是两个大党在全国层次上根本没有正式的组织来控管会员、活动、政策制定等事宜,只由一些州层次的组织负责管理此类事务。所以如一个美国人说自己是民主党或共和党,这其中的意义和一个英国人说自己属于工党或保守党是有很大不同的。美国选民可以自由注册成为某个党派的成员,可以自由投票给某个党派,不过这些都无法限定选民的选择,也不会带给该选民针对该党派任何特殊的权利或义务。选民可以今天参加一个当地的某党会议,明天又参加另外一个党的。同样的,登记的选民也可以依法、依程序“随时”变换政党。

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的开国元勋们起草《美国宪法》时,并未预见到政党在政府管理制度中的作用。实际上,他们通过分权、制约和平衡原则和由选举团间接选举总统等各项宪法规定,力图将政党及政治派别排除在政府管理制度之外。

尽管美国的开国元勋们用心良苦,美国仍开全国性政党执政之先河,并于1800年通过一次选举,将行政权力从一个党派转移到另一个党派手中。

19世纪初,选民必须拥有一定财产的规定被取消后,更多的人有了选举权,美国政党的发展与此密切相关。由于选民人数大量增加,就需要运用一定的手段来动员广大选民。为完成这一至关重要的任务,政党遂应运而生。美国政党的问世是这一民主革命的内容之一,到19世纪30年代,政党已经牢牢植根于美国政治生活之中。

今天,共和党和民主党完全渗透在美国的政治进程中。近23的美国人自认为是共和党人或民主党人,即使那些自称是无党派人士的人,通常也具有政党倾向,并表现出高度的政党忠诚。例如,在过去的5次选举中(1980~1996年),平均75%的“倾向”民主党或共和党的无党派人士都投了他们所“倾向”的政党总统候选人的票。

政党无所不在的影响还扩展到了执政党。两大政党掌握了总统、国会、州长和州议会的权力。自1856年以来,历届总统不是共和党人便是民主党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两大政党总统候选人得到的选民票平均为95%。

1998年的国会中期选举后,当选的国会议员中只有一人是无党派人士,而当选的7300多名州议员中,只有20人既非共和党又非民主党人。两党体制主宰了联邦各州的政府。

两党在选举上的竞争是美国政治制度最显著和最持久的特点之一。自19世纪60年代以来,共和党人和民主党人便主宰了选举政治。由这两个政党持续垄断一个国家的选举政治的状况,既反映了美国政治制度的结构,也反映了美国政党的特点。

美国选举国会和议院的规定是“一个选区选一人”,这意味着谁得的选票多谁当选。与此体制不同,“一区一人制”意味着,在任何选区只能有一个政党获胜。因此,“一区一人制”是在鼓励形成两个基础广泛的、可以赢得选区多数票的政党,同时还在宣告,人数较少的小党与第三党几乎永远无法获胜——除非它们与另一个政党联合,否则便生存不下去。

总统由选举团选举的制度进一步在体制上推动了两党制。当选总统需要在50个州的全部538张选举人票中获得绝对多数。这一规定使第三党若不与一个主要政党联合,想要获得总统职位难于上青天。此外,各州的选举人票是根据胜者全拿的规定分配的。要获得一州的选举人票,便要在该州赢得多数选民票。与“一区一人制”一样,选举团制度也对第三党不利,它们几乎没有机会获得任何州的选举人票,更不用说能在足够多的州获胜赢得总统职位了。

由于共和党人和民主党人操纵了政府机器,他们制定出其他一些有利于主要政党的选举规定,就不足为奇了。一个新党要在各州获得参选资格,便要付出艰巨的努力,花费大量的金钱。例如,宾夕法尼亚州的法律规定,一个新党要有9.9万名登记在册的党员,才能提出候选人。此外,联邦竞选法使主要政党得到特别的优惠,其中包括竞选总统可获得公共资金(2000年为6000万美元以上)、举行全国代表大会可筹集公共资金以及争取总统候选人提名者可有对等资金等。对第三党而言,美国独特的提名进程又是一个结构性障碍。在世界民主国家中,只有美国是依靠预选提名各政党的州和国会议员候选人,依靠州的预选来选择总统提名人。在大多数国家,政党候选人提名是由政党控制的。但在美国,要由选民最终确定谁是共和党和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当然,这一制度使美国的正式政党组织弱于多数民主国家的政党。

这一参与式提名的进程,也有助于140年来共和党和民主党控制选举政治。在党内与党魁抗争的人,可在无需组织第三党的情况下,通过预选赢得党的提名,列入总统候选人名单,从而增加在大选中获胜的机会。因此,预选提名进程往往使不同政见得以进入两大政党,使持不同政见者无需费力去组织第三党。

与美国多数政治机构一样,现在的政党体制也是经历了考验和挫折而后发展起来的。制宪者和宪法的早期支持者一直希望不要建立政党或“派系”,因为他们一直对这种观念没什么好感。他们认为,新生的国家需要的是达成共识,党派是分裂的因素。因此,《宪法》本身根本未提到政党,政府各部门也应在没有政党的情况下自行管理。然而,政党不可避免地出现,对这些宪法机制产生了一定的压力,使它不得不总是对政党的政治平稳地调整自己。

在第一届全国大选中,选举团一致赞成选举华盛顿为总统,他是一位颇具感召力的领袖,德高望重,几乎没有受到任何非议。他被誉为“正直人中最伟大者和伟大者中最优秀者”,连任两届总统,然后宣布退职,为今后总统职位的稳定、顺利交接树立了良好的开端——其他许多国家并不太欣赏这种职位更替的先例。华盛顿任总统期间,他不太情愿干涉最初各党派的发展情况。当时形成的两党,一派是聚集在贵族汉密尔顿旗下的联邦党人;另一派是反联邦党人或称为民主共和党人,他们则依靠多才多艺的杰弗逊的领导。

在许多方面,这两派政党代表着现今存在的同一集团的利益,在几乎所有新成立的各州中,他们所代表的集团利益也没有多大差别。联邦党由各地贵族精英组成,一般比他们的对立者年纪较长,更保守,他们反对扩大公众参与政治的范围,相信他们享有“生来就有”的参与管理的权利。联邦党人认为没有改革的必要。在另一方面,民主共和党人则凭借提出更加民主的建议,以及反对生产和制造业阶层财富的日益增长,吸引了广大公众的支持。他们准备好在各地进行激进改革。他们甚至还怀疑他们所理解的宪法以及宪法保守的用途。

1796年,联邦党人赢得了总统职位;但到1800年,民主共和党势力强大起来,选举杰弗逊入主白宫,联邦党人的势力开始削弱。他们退至北方各州,再也没有在全国范围内重新获得控制权;又过了10年,他们几乎消失殆尽了。出于惊恐和不满,一些新英格兰联邦党人曾试图宣布退出联盟,但已占主导地位的民主共和党很快就平息了联盟遇到的初次危机。

民主共和党统治了美国25年,但即使在这期间,党内团结也已出现了分裂。1824年,该党分裂为针锋相对的两大派系;1828年,组建了以安德鲁?杰克逊为首的民主党;以约翰?昆西?亚当斯为首的民族共和党(1832年,曾出现过一派称为反梅森党的第三党,也算是诸多第三党的第一次露面;这些日后逐渐出现的第三党的主要特点是,他们一般就某个单一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未免有些狭窄)。

1836年,民族共和党与一些情绪不满的杰克逊党人共同组建了辉格党。辉格党一直到1856年仍是美国第二大党,该党以稍微谦虚的方式采纳了联邦党人的许多保守观点。但辉格党一直缺少一名强有力的领袖人物,而且日益激化的奴隶制问题最终造成了党派分裂。对于奴隶制问题,民主党人也产生了分歧。当南方一翼控制了政党时,他们最终转而反对他们的领袖杰弗逊的遗训,并吸收了大多数辉格党人。有关奴隶制问题引起的骚乱成就了共和党,该党主要由北方持不满情绪的民主党员、废奴运动者、小型“自由土壤”党人和辉格派进步人士组成。1856年,共和党提名了自己党派的第一位总统候选人;1860年,共和党员林肯当选总统,这使民主党地位开始动摇。这次失败是民主党自身地位受到伤害的多次失败中的第一次。两大政党之间的竞争分界线就此形成了。在下一个世纪乃至今后的时期里,共和党和民主党将主宰美国的政治生活。

美国内战给这两大政党留下了印记,也为20世纪的政治生活提出了许多难题。民主党对蓄奴制传统的继承与杰弗逊和杰克逊的自由理想相抵触(尽管这两个人的言论和行动蕴含了这种矛盾的种子)。最终,民主党呈现出分裂的特征,一派代表原来的南方邦联保守各州的利益,另一派则代表了更加自由、更加城市化的北方的利益。共和党也就此发生了分裂。由于他们挽救了联盟,解放了奴隶,共和党一时成了自由的化身,这与共和党在19世纪晚期推崇以大托拉斯形式加强经济政治上的高度集权的做法极不相称。城市工人和农民的利益在这两大政党中均未得到体现,他们的苦难最终导致了人民党运动。

1896年,人民党试图接管民主党的举措基本成功。但由于他们提名的候选人是华而不实的威廉?詹宁斯?布赖恩而注定了他们失败的命运。布赖恩后来三次竞选总统都未成功。在布赖恩第一次竞选失败后,人民党就衰败下去,民主派也黯然失色;保守派和南方党人又重新把持了民主党。共和党继续支持他们的商业伙伴;甚至连当时备受推崇的西奥多?罗斯福的“破坏托拉斯”政策也不是人民党更算不上是自由派的政策了(罗斯福一味主张实行大规模垄断或托拉斯,是为了确保资本主义制度本身能得以健康发展)。1896年的总统选举标志着美国政治生活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派积极参与竞选的最终结束。此后,投票的选民人数显著减少,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现在。

联盟的政治福运横扫整个美国内战,随后而来的民主党内的动乱使共和党从1856~1932年一直有效地控制着全国政治生活,其中只有短暂的民主党复出阶段。此后,共和党对付“大萧条”的过于陈腐的手段失败,导致了一次重大的跨越党派界线的力量重组。

富兰克林?罗斯福把全国性政策定位于加强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干预的观点吸引了大批少数民族和穷人加入到民主党。接着,共和党也固化了自己作为大商业政党的形象和坚定了朴实的个人主义捍卫者的立场,主张尽量减少政府的干预。在当今这个越来越复杂、事物之间相互越来越依存的世界里,共和党的政治观点似乎注定了它要降至少数党的地位。从1932~1980年,共和党只控制了两届国会,1977年共和党只取得12个州长和5个州议会的职位。然而,20世纪70年代期间该党持续实行了改组措施,到1980年初见成效,共和党人取得总统职位,控制了参议院,势力有所增强,获得了23个州长职位。但在1982年,民主党在众议院中赢回26个席位,并从共和党手中夺走9个州长职位。尽管1984年总统大选中,共和党荣获全胜,但却输掉了两个参议员席位,在众议院也只夺回了2/3的席位。

1986年,民主党重新获得参议院55个席位,但在各州议会竞选中失利,而共和党得到8个州议会。然后,共和党在最近的连续六届总统大选中第5次获得总统职位,但民主党又增加了1名州长,1名参议员,并在民主党众议员占多数的情况下,又增添3名众议员。1990年选举结果与此类似。民主党增加1名参议员,9名众议员和2名州长。1992年,民主党赢得总统职位,在参议院保持本党势力,但输掉众议院9个席位,又增获2个州长职位,而且民主党在各州和地方一级政府继续占统治地位。

过去120多年来,两党的兴衰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两党基本纲领存在着差别,选民依赖自己的理解来投票。然而,两党观点的差异对党内外的生活来说似乎无关紧要,人们只是呼吁对政党进行彻底整顿,以便反映左派和右派的意见。由于一直未出现一个强有力的第三党,也使得两党之间存在的不明显的差异特点更加突出了。自从内战结束后,只有5次总统选举受到第三大党相当规模的挑战。在1892年人民党获得8.5%的选票;西奥多?罗斯福的进步党(也称布尔?穆斯党)在1912年大选中获得27.5%的选票;1924年,罗伯特?拉?福莱特的进步党获得16.5%的选票。最近一段时期内,乔治?华莱士的美国独立党于1968年获得13.5%的选票,1992年罗斯?佩罗获得19%的选票。

美国绝大多数州都有两个十分活跃、互相竞争的政党。但是,许多州几乎都已接近一党制了,因为其中总有一个政党占统治地位,在竞选中能获得60%~80%的选票。因此,许多政治学家把一党制和两党制中一党占统治地位的情况归在一起,将美国这类政党体制归为缺乏竞争机制的政党制。

美国政治学家和政客们所持的普遍观点是,这种两党制中极端分裂、软弱无力的政党体制对这个国家是有利的。一位作家把主要政党描述为人民都可以站在其下的“庞大,华而不实,貌似友好的保护伞”。这种假设的前提是,这个国家复杂多样的组成部分需要这种政党体制。

现行两党制的维护者还指出:争取得到多数的愿望也能起到扩大民主的效果。可以通过扩大选举权,使政治家借此得到年轻人、妇女、文盲、穷人和其他处于不利地位的阶层的支持。因此,选举权使这些集团以其他形式参与政治,并可以得到政治家和政府机构的关注。最后,两党制的拥护者还认为,两党制在美国长期的历史发展,本身就说明了这种体制的存在是合理的。很清楚,美国政党今天的这种状况,是因为美国人民愿意它们这样。几个世纪以来,政党的发展顺应了不同时代的需要;如果它们不能让人满意,人民早就另图他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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