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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我们律师》是《我的辩词与梦想》(新版)的姐妹篇,收录了张思之律师对律师行业、社会问题等所撰写的各类散杂文,包括律师执业心得、案件时评、办案经历回顾、演讲词、为新书撰写的序言后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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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思之,被称为“中国律师界的良心”,曾担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律师辩护组组长。90年代后代理了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包括一些重大的政治案件。
张思之,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名誉理事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顾问、北京律师协会前副会长、《中国律师》杂志创办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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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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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善美的和谐统一代序
第一部分
看红日涌起碧波间
——十年律师,一束心得
律师路上断想
行云流水,朴实无华
——辩护词漫话
问须工巧,答宜避拙
“三辩无罪”辨析
——证据札记
第二部分
司法裁判首应经住现实检验
——消防功臣陈峰被陷有罪辩诬一
忍看无辜遭冤被囚奈何天
——消防功臣陈峰被陷有罪辩诬二
质疑一件省高级法院裁定
“干脆把他关死算了”,凭什么?
——杨志杰爆炸案剖析
《郭政民受贿案辩护纪实》辨析
枪决“罪犯”为何如此急急?
——对邱兴华死刑案的程序质疑
一份编织罪状、错漏百出的终审裁定之辨析
——兼为冤魂曹海鑫辩
刘秋海诉交警大队违法行政案《终审判决书》辨析
媒界在审判席前的抗辩
——《南方周末》等多家媒体与记者戴煌被诉名誉
侵权案追录
郑恩宠案终审裁定辨析
高院不执法,谁敢来投资
——兰州天河大厦纠纷追踪报道
怎样扯掉保护学阀抄袭的破伞?
——冬至答客问
如此判杀,如是复核,敢问以何“至上”?
玩弄证据,背离正义
——读李庄案一审判词有感
李案虽结,疑窦犹在
第三部分
何故捕我律师?
一一为“台安律师包庇案”辩诬
岂容迫害律师
刑讯逼供何时了
——兼议律师李奎生案的风波
……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第六部分
第七部分
第八部分
才下眉头,却上心头(代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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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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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看红日涌起碧波问
——十年律师,一束心得
一、十年体验,深感律师实务研究上的缺陷在于,基本上没有理论,主要是靠实践去说明、解释或者确定问题。其次是不大注意探讨的多角度,没来得及不仅从法学的角度,而且从诸如哲学、美学的角度去观察、分析研究那些属于我们的课题。
二、各门学科、每种艺术,无不需要到自身之外汲取营养。不然,初创时很难自立,立起后又难以发展。“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放翁老人从经验中提炼的这个见解,经久弥新,启发着后代多少诗人学子。
三、我体会,长期钻研某一狭窄的法学领域,易目光短浅,逐渐迟钝。
当代自然科学的迅猛发展,拓宽着社会科学的研究领域;社会科学除了自身的分化、组合之外,也正在实践方面向自然科学靠近。二者的接近——结合,为律师实务的研究开出了新的渠道,提出了高的要求。“山外青山楼外楼”,难道不是吗?
四、眼下,前行路上,有人疑虑,有人苦闷,于是发出“停滞”的感慨、“倒退”的惊叹。在我看来,运动中的苦闷或疑虑,本质上是一种“醒悟”的表现形式,证明着未忘使命,常在思索,是跃上新阶的准备。关键在于:拓宽道路,找到新径。
五、马克思有个哲学观点:人,在“按照美的规律建造世界”。这可以理解为,应当按照美的规律去创造,去实践,并使之成为自觉的活动。从而启示我们,不妨用美的尺度去衡量人的思想、性格、语言、行为,去衡量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去衡量政治经济制度、知识理论体系。直截了当地说,律师实务及其理论,也完全可以用美的尺度加以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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