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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在某块大陆上,有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三百多年前,大帝率十二名将开国,到了第十七代帝君太阳王的时代,驻守南方的重臣,三大公之一的苍月公突然起兵叛乱,揭起了“共和”的旗帜,公然反对帝制。经过多年苦战,苍月公的义子南武终于推翻帝制,建立起共和国,就任大统制。然而,前朝最为精锐的五德营尚有一支残军踞朗月省,大统制为消灭这支力量,派上将军方若水、毕炜讨伐军远征,国务卿之子,年轻但极富军事天份的郑司楚作为随军参谋参战。
远征取利了胜利,然而五德营并没有被彻底消灭,残余在陈忠和薛庭轩的带领下继续西行,进入河中草原。
两年后,共和国第一元帅突然叛逃。以此为契机,大统制下令毕炜出兵,以追击第一元帅为名,再次远征。在朗月战事失利后,痛定思痛的薛廷轩成长起来,在西原折冲尊俎,无所不用其极,站稳脚跟后,以奇计击败了实力占优的毕炜。败局中,郑司楚敏锐地看到了敌人的弱点,然而他策划的奇袭却因为一个意外而失败,结果战后被认为避战潜逃而开革出伍,让他一度情绪低落。失望中,认识了女教师萧舜华,从而重新振作起来。同时,毕炜军中一个少年士兵陆明夷,开始萌发了冲霄壮志,渴望在接下来的战事中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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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燕垒生,吴人也,越人也,吴越人也。耽幻想,嗜文字,虽不工亦为也。年甫成童,即弄柔翰,迥非卓荦不群,唯窃窃自喜而已。曩以为有鸿鹄之将至,而不知随斥鷃以终老。无他长,略识曾文正公“屡北屡战”之旨,故久坐冷板凳而不殆。笔下所出,大抵荒幻恢诡,不经之语耳。
著有长篇小说系列:《道可道》、《紫衣僧幻真》、《贞观幽明谭》、《天行健》、《地火明夷》、《轩辕剑之天之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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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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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利刃发硎
第二章/十二诡道
第三章/后起英杰
第四章/十二金枪
第五章/奇计破敌
第六章/短兵相接
第七章/决战来临
第八章/烈火热血
第九章/追击千里
第十章/势弱用奇
第十一章/燎原之火
第十二章/天网之漏
第十三章/功亏一篑
第十四章/歃血为盟
第十五章/纪念堂
第十六章/黑眚枪
第十七章/斩草除根
第十八章/知我心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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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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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利刃发硎
天气晴好。
郑司楚把手插在口袋里,走出家门。今天是七月十七,建国节,街上张灯结彩,火树银花,映得天空也越发暗了,但只要一抬头,仍然可以看得到晦暗的星空。
“少爷。”
那是看门的老吴向他打招呼。郑司楚皱了皱眉头,道:“老吴,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现在没有少爷这个称谓,你又忘了么?”
“是,是,该叫你小郑,少爷。”老吴脸上挂着笑意,象是故意一样地说着。
郑司楚叹了口气。少爷就少爷吧,虽然这个称呼自从共和国建立以来就已经废止了,同时废止的还有“老爷”、“小姐”、“大人”之类的同类尊称。因为共和国以民为本,人人平等,从法律上来说,不论是大统制还是在街上要饭的叫花子,享有同样的权利,当然也不能有人为的阶级之分。可是象老吴这样从旧帝国出来的人,却仍然保留着十几年前的称谓。何况,郑司楚自己也不相信被尊为国父的大统制和一个要饭的乞丐是平等的。
帝国,是怎么样的?
有时郑司楚也这样想过。帝国被推翻那年,他刚开始上学,也刚加入童军团,可是对这个横亘在历史中,绵延数百年的庞然大物,他总是知之不详。从学校的教材中看,帝国是一个腐朽的、堕落的皇朝,为帝国卖命的都是些卑鄙无耻的小人,人民在帝国统治下生不如死,挣扎在死亡线上,幸亏有了共和国,一举推翻这样的腐败统治,才给全国上下的黎民百姓一条生路。的确,书上就是这么说的,他也是这么信的。可是,他记忆中的那些帝国官吏,却并不象书上说的那样獐头鼠目,一样也有气宇轩昂、英武俊朗的人物,和共和国的官员一样,并不是制度堕落,就全都卑劣了。
帝国究竟是什么样的?
这个问题是他在军校时上一门《共和国发展史》时第一次开始思考的。在那本书里,共和国从初起,到壮大,再到得势,写得很是详细,其中最为详尽的是抗击蛇人的七年。然而,他发现那本书却只字未提那七年里依然存在的帝国和共和国的关系,似乎,帝国已经成为一个幻影,就此不存在了。他也问过老师,但老师却以“书上说得很明白”来回答。
这只是一个搪塞。郑司楚明白,老师并不想让自己知道,尽管帝国的灭亡至今仅仅短短十二年而已。但他知道一定可以明白真相的,毕竟时间仅仅过去了十二年,有太多的当事人还活在世上。
他走到老吴住的门房里,道:“老吴,你住得惯么?”
老吴笑道:“惯,惯,老爷……啊,郑先生真和气,老头子要说住不惯,那真是良心都没了。”
郑司楚淡淡笑了笑。父亲作为共和军的高级官员,一直对这些工友十分和气,这也让他感到自豪。只是今天他并不是想来听老吴给父亲歌功颂德的。
“老吴,你今年几岁了?”
“我啊,都六十二了。”老吴一说到年纪,马上就来劲了。“身子还好得很,一顿能吃两碗饭。”
“那好啊。对了,你跟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在做什么?”
这已经是个小圈套了。郑司楚说出这句话时,心中有些微微地颤动。共和国明令不得再提十几年前的帝国,而且将雾云城大大小小的街道都改了名,似乎这样就可以将帝国永远埋葬。但郑司楚知道,在老吴他们的脑子里,依然还保留着帝国的影子。
“那时啊,我能做什么?好几十年了,那时我家里穷,我也只有去扛包赚钱。那时苦啊,做死做活,一年也吃不上几口饱饭。”
这些话也都是老生常谈,不过也应该距事实不远。郑司楚听老人们说过,帝国时贫富相差极大,雾云城的乞丐比现在多得多了。他道:“你还记得那时的事啊?那时都活不下去了么?”
“我记得可都是真真的呢。说人人活不下去那也是假话,不过,那时当兵的哪有现在的兵好,一个个凶神恶煞也似,凶极了,也就是那大帅的兵还和气。”
郑司楚皱了皱眉:“大帅?”
“是啊。大帅的兵都很不错,行军时睡觉都睡在露天的,从来不抢人东西,要是地方遭了灾,连军粮都会匀出来,好人哪。”老吴说到这儿,似乎觉得有点多嘴,忙加了一句道:“当然也没有现在的兵好。”
郑司楚只记得学校里说过,帝国军纪败坏,士兵烧杀掳掠,无恶不做,也没说过有个大帅有过严明的纪律。可是听老吴说的,那大帅的部队简直就象共和军的模范部队——不,比共和军的部队还要好。郑司楚自己就是军人,很清楚军队的现状。他道:“你记得是哪个大帅么?”
因为帝国灭亡没有多少年,有些帝国的降兵可能还在军队里,共和军的信条是既往不究,所以除了已经死了的帝国将领,别的一律不提名道姓,他也不知道帝国到底曾有过多少大帅。
“大帅能有几个,就一个啊。那大帅年纪也还轻呢,当上大帅时好象连三十岁都不到,这倒是个好人啊。”老吴咪起眼,似乎回想起当初的事来。“那时若不是怕死,我都差点参军了。嘿嘿,要是一参军,大概也活不到今天的好日子了。”
“他叫什么?”
老吴一怔,敲了敲头道:“都十几年没提,那大帅叫什么来着?看我这记性。”似乎忘了他刚自吹自擂过自己的记性。郑司楚小心地道:“那他姓什么?”
老吴道:“姓那个……咦,就在嘴边上,怎么想不起来了,姓……”他皱起了眉,一副苦思冥想的样子,但看样子实在想不起来。郑司楚有些失望,道:“真想不起来了么?”
“好象很熟啊,可是……看我这记性,真想不起来了。”
郑司楚有点失望,他还想再让老吴想想,这时有人在外面忽然大声叫道:“司楚!郑司楚!”
那是他在军部的同僚程迪文。程迪文和他是同一年从军校毕业的,也一块儿进入军部当行军参谋,平时无话不谈。此时他骑在马上,站在了街对面,满头是汗,似乎有点急事。听得程迪文的叫声,老吴忽然“啊”了一声,郑司楚却已急忙走了过去,也没注意到。他到了程迪文马前,道:“有什么事么?这么急。”
程迪文带着马,大概跑得急,马还在地上打着转,他用力勒住缰绳,气喘吁吁地道:“军部有令,紧急集合。司楚,快去吧。”
军部有令?郑司楚吃了一惊,道:“是不是剿匪军失利?”
程迪文道:“你可真聪明,好象是的。快换衣服吧,我还得通知几个呢,集合令下得太急了。”他说完,一打马,又沿着路飞奔而去。
共和国建立已经有十七年了,从共和六年统一全国,至今也已有十二年。但这统一其实只能说是统一了全国的十九分之十八,西面的朗月省一直没能收复。朗月省地势极其贫瘠险峻,人口也很少,帝国灭亡后,有一支残兵流窜到那里,建立了割据势力。由于朗月省实在太偏远贫瘠,共和国建立后百废待兴,一直抽不出力量去解决那支残兵,原本也以为在那种地方帝国的残兵一定呆不久的,没想到那支残兵却象生命力极强的杂草一样,在那块土地上扎下了根。共和八年,国内初定,曾派了一支偏师前去,结果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战果,但一直未能将那支势力连根拔除,后来无暇西顾,朗月省也实在太穷,这个省份几乎要被共和国遗忘了,直到今年三月,军部才真正将解决朗月省的问题提上了议程。五月,趁天气转热,由共和国名将上将军方若水统率两万人组成剿匪军出师征剿。两个多月过去了,按日程安排已经开始征剿行动,但听程迪文连夜传令的意思,看来方若水出师不利,竟然吃亏了。
郑司楚急忙家门口走去。军部既然有紧急命令,该马上换上军服前去报到了。他走到门口,老吴迎上来道:“少爷,我想起来了!”
郑司楚已没心思再听他说帝国的事,道:“我得去换衣服,出来时你再跟我说吧。”
他风风火火地冲到自己的书房里,换上军服,佩上腰刀,又从马厩里拉出马来。再到门口时,老吴还站在那儿,他道:“老吴,我得出去了,军部有事。那大帅叫什么名?”
“叫什么名我还想不起来……”老吴也一下看到了郑司楚脸上的不悦之色,忙道:“方才我听得那位将军叫你才想起来,那大帅姓楚,旁人叫他楚帅!”
郑司楚已将马拉出门外,听得老吴这般说,忽然一怔。但他马上跳上马,加了一鞭向军部奔去了。
姓楚……
在马上,他喃喃地说着。这个并不太常见的姓氏恰是他名字中的一个字,老吴也听得程迪文叫自己才想起来的吧。可是,他想到的并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另一个人。
他的枪术老师。那个没有官职,但很受政府中官员尊敬,处于半隐居状态的中年人,他就是姓楚啊。这两个人是不是有什么关系呢?
军部的紧急召集令正是关于剿匪军的事。由于要携带大量辎重,剿匪军是一个月前才抵达朗月省的。方若水是共和国的名将,仅次于三大元帅之下,是五上将中的第四位,匪军数量也不太多,按理不会有失败的道理,但方若水还是失败了,两万剿匪军损失了三千人,更让人担心的是,在那个人生地不熟的偏僻省份里,士兵的士气越来越低落。此事有关共和国的颜面,大统制已下令,不惜代价也一定要将匪军清除,所以势必要组织一支援军,为剿匪军补充辎重和鼓舞士气。
组织会议的是共和国五上将中的毕炜上将军。毕炜统领的是一支使用远程武器的军队,也有相当出众的格斗能力,曾经被称作火军团。虽然毕炜上将军年事已高,快到六十岁了,本就处于退伍致仕的边缘,但这一次还得由他统领这支曾屡建奇功的军团出征,看来大统制对此次征剿已是势在必得,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了。
毕炜上将军分派了随军出征的将领名单。两天后就要出发,郑司楚和程迪文作为行军参谋,都在名单之列。
郑司楚在马厩里给爱马梳洗着。天气很热,马身上也很容易出汗,一出汗就连毛都搭在一处。虽然这种活都该是马夫做的,但对于这匹名谓“飞羽”的爱马,他实在不放心让马夫去做。
郑司楚将一盆水细细泼在马身上,再用一柄软刷轻轻刷着。刚过了七月初九建国节,天就热得如在燃烧。清凉的水洒在飞羽身上,再由软刷梳洗,飞羽舒服抖动细长的双耳,不时打个响鼻。
这匹马只有十岁口,如果是人的话,就是二十四五的年纪,正是身强力壮之时。一身的黑毛,只有四蹄和头顶一片是雪白的,整匹马漂亮得简直让人不相信。与俊美相匹敌的是飞羽的神骏,他在军校读书时飞羽还是匹儿马,就已经有军校所有的马匹都比不上的脚力了,此时长成了,奔起来更是风驰电掣。当郑司楚一身戎装骑在马上时,雾云城大街两边的楼上,几乎所有的少女都会向这个俊美的少年投来爱慕的眼神,这也让他感到有些得意。
马的寿命平均为四十年,那么飞羽还有三十年的寿命。一想到这点,郑司楚就有些不快。只是,三十年后,自己也已经足足四十八岁了,那时一个老头子骑着匹老马,大概也更相配吧。他有点自嘲地想着。
“司楚。”
一个男人的声音突然从他背后响起,郑司楚吃了一惊,将刷子放一来,转过身,低下头道:“父亲。”
父亲看了看飞羽。因为停下了刷背,飞羽有些不安地打着响鼻。父亲低声道:“马上要出发了,是么?”
“是,明天就要出发。”
“是毕炜统军?”
“是。”
父亲背着手,若有所思地看着这匹骏马,仿佛自言自语般低声道:“司楚,你一直在打听帝国的事?”
他从小到大都对父亲有种惧意。从很小的时候起,父亲就似乎能洞察自己的一切,五岁时想要什么玩具,十五岁时第一次爱慕某个女子,父亲对他的想法总是了若指掌,从那时他就知道不该去瞒着父亲。他低下头,道:“是的。”
“你在军校中难道没学过纪律么?任何人都不得谈论前朝之事,你刚毕业就忘了?”
“孩儿知道,以后再不问了。”
父亲的唇边浮起一丝笑意:“原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帝国是人类历史上最为黑暗的一个时期,司楚,你不曾经历过那时,许多事也不必多问,不然是自寻烦恼。”
“是。”
他的额头沁出了微细的汗珠,但并不是由于天热的缘故。虽然也不至于有什么大罪,但对帝国好奇,总是一件有违国家法律的事。幸好父亲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道:“洗好马向你母亲告辞吧,她还不知道你要出发的事吧?”
“是,孩儿原也准备就去告诉母亲一声。”
父亲眯起眼,又看了看这匹马,不知为什么,又叹了口气,道:“我得去办公了。司楚,一路小心,朗月省是边远蛮荒之地,那些匪军又凶残成性,不要再象以前那样心软了。”
他毕业后原本因为火器学一课成绩最好,分入了昌都军区毕炜麾下,但在刚入军营时就曾因为不顾一切为一个犯了军纪当处斩首的士兵求情,和长官毕炜闹了不大不小一场矛盾。那时若不是他有个当国务卿的父亲,只怕毕炜会将他也斩了。事后父亲把他调回军部做参谋,没想到现在又要成为毕炜的下属。他也叹了口气,道:“是,多谢父亲。”
父亲没再看他,转身走出门去。父亲的车已经在门外备好,郑司楚听得门外的马嘶,知道父亲已经走了,才松了口气。父亲身为共和国的国务卿,素有铁石心肠的风评,但他也许更象母亲一些,总也难以硬下心肠来。
给飞羽洗刷完了,让马夫上些好料,郑司楚回房去换了套便服,准备给五羊城的母亲写一封信。这是自己第一次出征,势必要禀报母亲一声,但母亲与父亲分居以久,这些年难得来雾云城一次,还是为了看望自己这个儿子。郑司楚不知道父母之间出了什么事,听说母亲年轻时也曾是军中统领,而他的外公更是共和国早期名将,在历史教科书上都提到过。对于母亲来说,照理不会如此心胸狭窄才是。
说起来,还是那一次母亲带自己去看大处斩引起的吧?当时自己还很小,看着刽子手在台上以断头台斩落了一个个人头,回来后吓得生了一场大病,醒来后便听得父母在争吵,母亲第一次痛哭。在他记事以来,母亲还是头一回哭得如此伤心。从那时起,父母两人就分居两地,再难一见。
给母亲写了封告平安的信后,送到驿站交给了驿卒,付了钱后天已不早了,只是离黄昏还远。也许该向老师去辞行?老师虽然说过,平时没事的话不要到他那无想水阁去,可是现在自己马上要出征了,大概不算没事吧。他想了想,带马向西山而去。
无想水阁在城外西山山麓。西山上只有零星几家猎户住着,很是偏僻,老师住的无想水阁建在山腰上的一个潭边,只有一条狭窄的小径通到那里,因为走的人少,这条小径上已长满杂草,几难下足。郑司楚走了一程,路越发难行,他跳下马来牵着马走。幸好还不算太过偏僻,走了约摸半里路,转过几个弯,便能听到倾珠泻玉般的水声。
那是无想水阁前的瀑布。这瀑布不大,若是连着一个月不下雨,瀑布便会变得很小,只能听得淅淅沥沥的声音了。前两天刚下过一场雨,瀑布声此时却很大。
他牵着马到了无想水阁前。无想水阁临潭而建,门外是一片菜园,一个戴着草帽的男人正挑着一桶水正专心地浇地。种的是几垄青菜,菜长得很好,碧绿的菜叶,肥白的菜梗,整整齐齐地排成几列,象一幅工笔绘制的图画。
老师听得马蹄声,抬起头来看了看,笑道:“司楚,今天不是练枪之日,怎么过来了?”
郑司楚将飞羽拴在门外的树下,走到这人身边,行了一礼道:“老师,我是来向你告辞的。”
老师摘下草帽,当成扇子扇了扇,道:“怎么了?你不愿练枪了?”
“不是。军队要出发,我也得随军出征。”
老师怔了怔,道:“又有战事了?”
“军部决定派援军远征盘踞朗月省的匪军。动议已获议府批准,明天我就要走了。”
老师手中的草帽忽地停住了,道:“已经开战了?
“是。上将军方若水所领两万剿匪军两个月前就已出发,一月前开战,但战况不利,因此军部决定加派一万援军。”
“谁统领援军?”
“是上将军毕炜,老师。”
“三万兵,两个上将军啊,”老师喃喃地说着,“议府也真看得起五德营。”
郑司楚一怔,道:“什么五德营?匪军叫五德营么?”他听到和看到的军情简报中都称其为“匪军”,“五德营”这个称呼还是第一次听说。老师似乎也发觉自己有点失言,干笑了笑道:“没什么。司楚,上战场可不是件好玩的事啊,你准备好了么?”
“司楚早有准备。老师,您跟我说过,为将之道,当不避锋矢,与士兵同甘共苦,赏罚分明,言而有信,不扰平民。”
老师笑了笑:“在朗月省,你想扰民大概都扰不到的。不过这话也不错,哈哈。”他捋了一下颌下的短须,又道:“进去坐一下吧。明天你要走了,给我看看你的枪法。”
郑司楚垂了垂头,道:“是。”他心中有些兴奋,老师虽然也无官职,但他的名声在军中很是响亮,从上至下都在传说老师是天下第一条枪。自己虽然只是个行军参谋,若以枪法而论,却也已不在那些武将之下了。老师要看自己枪法,那是要传给自己几个绝招吧?
进了无想水阁,老师却只是拖了一张躺椅过来,自己坐下了,从椅子下抽出一支枪来扔给他,道:“来,试试。”
那支枪的枪头还没开锋,看样子是刚制好的。郑司楚接到手中,枪杆“呼”地一声,发出一股厉风。他吃了一惊,道:“好枪!”这枪轻重合手,坚中带韧,枪杆只用清漆漆过一层,露出下面的木纹,奇怪的是上面还有一圈圈横纹。
“这是白木枪。”老师微微地笑着,“你运气也真好,不早不迟,正好赶上了。”
郑司楚掂了掂长枪,道:“老师,这枪杆上的花纹怎么这么怪?”
“这是铁塔木。”老师见郑司楚有些茫然,又道:“铁塔木一年只长五寸,每次一截,木质极为坚韧,是绝好的枪杆之材。只是这铁塔木很难得,每年春秋两季得削去旁枝,又不能长在风口上,才能让它向上笔直生长,十年后方能成材。司楚,十一年前我将十株铁塔木移种至此,每天浇水施肥,种了十一年,只有这一株最为合用。你数数,这儿可恰是十五节,全长七尺五寸,看看合不合手。”
郑司楚有点吃惊。种植一棵制枪之木,原来也如此之难啊,大概也只有老师这样有闲才行。他将这白木枪握在手中,微微一抖,吐了个门户,将老师传他的交牙十二金枪术一路路使了出来。
从第一路使到第十二路,郑司楚手中的枪忽地一收,直直站好,心中有些惴惴,生怕自己有什么差错,但见到老师脸上的微笑,他才放下心来。
老师正喝着杯茶,当郑司楚使到收枪式时,他放下杯子,叹道:“司楚,你也真有使枪的天份,呵呵。”
“老师过奖了。请问老师,司楚这路枪法有什么不到之处么?”
老师从躺椅上站起来,走到无想水阁窗前。从窗子里看出去,山崖上一道瀑布飞流直下,发出隆隆的水声,激得水面如沸,而窗下的水面仍然十分平静,微波不兴,映着蓝天白云,如一面巨大的镜子。他道:“司楚,你来看看。”
郑司楚提着白木枪走到窗前,看着瀑布,不知老师让他看什么。老师道:“你看到这水了么?有极动,亦有极静,却又如此和谐。”
郑司楚脑海之中一闪,似乎有所领悟,道:“老师,您是说枪法也当如是?”
老师转过身,笑了笑道:“枪法是死的,人是活的,若只在枪法之中打转,终究只是一路枪法而已。你的枪术已经颇有火候,但枪终究是枪,你却是个人。”
他抬起头,看着天空。太阳已转到了西边,映进窗子来,照得满室通明。郑司楚仍是有些茫然,忽然脸上露出喜色道:“老师,您是说要从实战中不断吸取经验,这枪法方能大成,是吧?”
老师叹了口气:“这仍是枪法。枪本凶器,只在杀人,原本也不用学,人人都会,但不杀之枪却没有几个人会了。司楚,你还小,但只要记着,不论你枪术有多高明,心中终不能失了仁者之心。这个‘仁’字,才是枪法的真谛。”
他又看向窗外,喃喃地道:“仁者,唉。”
“仁?”郑司楚只觉莫名其妙,他怎么也想不到枪法的真谛竟然是一个“仁”字。
老师淡淡道:“走吧,回去好好睡一觉。这白木枪给你,枪套就挂在壁上。”
郑司楚大喜过望,道:“真的?谢谢老师。”他兴奋之极,枪法得老师嘉许还是小事,这白木枪给了他,才是真正的快事。
辞别了老师,将白木枪装进枪套,他拉着马走下山去。走到第一个拐角处,他又回头看了看,无想水阁已有一半被山嘴掩没了,瀑布声也已若有若无。
一万大军出发,加上运送辎重的民夫,全军总也有近两万了。郑司楚骑着飞羽走在中军,看着前后一眼望不到边的阵列,心中仍在想着老师说的那个“仁”字。他在军校中所学,只是说对敌不可有丝毫仁慈之心,可老师说“仁”是枪法的真谛,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不去想了。他摇了摇头,伸手摸了搁在马鞍前的白木枪。出发时程迪文曾要看他的枪,还笑他这柄枪怎的会漆成本色,几乎是粗制滥造。但将白木枪一握在手中试试,程迪文登时脸色大变,死缠着要郑司楚将这枪换给他。程迪文的父亲程敬唐也是共和国的名将,家境豪富,但郑司楚出身于国务卿之家,用钱当然买不通他。不过程迪文有一柄极好的腰刀,刀身薄得几乎透明,叫作“无形刀”,郑司楚早有艳羡之心,以前也缠着程迪文将这刀换给他,要什么都成,但程迪文一样不愿。这回程迪文却因为爱慕这枝白木枪,居然不惜拿这无形刀来交换,但郑司楚想了想还是回绝了。
这枪是老师一生的心血,即使程迪文的无形刀再好,他也不愿交换。
毕炜的军团行军极速,这次没有带大型火炮,只带了十门小型炮,走得就更快了,一日可行八十里,只用了二十余天就到了朗月省境。经过最后一次补充,全军穿过天狐峪,踏上了征程。
朗月省地势极高,这一路过来,简直就象在爬山。一入朗月省境,行军速度便一下减慢了许多,向导说方若水的军队驻扎在一个雅坦的村落里,那儿离匪军的大营很近,总得再走个五六天才能到。
郑司楚还是第一次到这儿来,早就听说朗月省是穷山恶水,想象中的天地就是山峰险峻如刀枪,水中有奇形恶状的异兽,但亲眼看到时,只觉得也就是荒凉一些,也不见得如想象中那样凶恶。何况朗月省由于地势太高,虽然呼吸有些困难,但天空却也明亮许多,放眼望去,万里蓝天如一块没半点渣滓的冰块一般清澈,山头有白雪覆盖,让人一下便有心空万里,不染微尘之感。
也许,山河其实都是壮美无比的,只是人会不会看而已。
他在马上顾自想着,程迪文气喘吁吁地打马过来道:“司楚,怎么还没到么?”
郑司楚道:“还得走几天呢。怎么,累了?”
程迪文皱起眉头道:“我耳朵里嗡嗡地响,气都透不过来了,真难受。这种鬼地方,那帮匪军也真呆得下去。毕将军也怎么搞的,无休无止地行军。”
郑司楚道:“既然从军了,那就得令行禁止,走吧。还好我们都是骑军,要是步军行军,只怕你得赖在地上不肯走了。”
程迪文笑了,道:“你这张嘴也真比刀子还快,我还不至于这样。对了,匪军的到底有多少军力?”
郑司楚道:“大约在一万两千左右。你忘了么?”
程迪文道:“我只是觉得奇怪,方将军也是名将,带的两万人并不是老弱残兵,居然会败在匪军之手,当真有点不可思议。”
郑司楚没说什么话。父亲告诫过他,不要随意臧否人物,但他心中也觉得有些奇怪。方若水是缔造共和的名将,所统之军向称精锐,照理匪军只是些乌合之众,自然该一鼓而胜,当他听得战败之讯时,不觉大为惊奇。
难道,那支匪军不是一般的乌合之众?他蓦地想起老师漏出的那句话来。老师称这匪军为“五德营”,似乎知道一些底细,但他也不敢多问。五德营这个称呼他从没听说过,老师到底是从哪里听来的?难道,这个五德营过去曾经很有名么?
风餐露宿,日行夜止,第四天上到了雅坦村。雅坦村算是比较大了,有两千多人,但一下子住进了近三万士兵,这村子登时显得拥挤不堪。还好共和军向来以人为尚,以民为本,进驻雅坦村后秋毫无犯,所有一应粮草都是从后方运来,如果从当地采购,一样按价付款,所以村里人虽然对军队不甚欢迎,也还没有恶意。
方若水带着一些幕僚前来迎接他们。方若水经此一败,人也一下衰老了许多,本来方若水就有沉默寡言之名,现在说的话更少了。由于一下子又多了一万人,村里已住不下了,毕炜下令在村外扎营。编造名册,检点一路辎重损失,这些都是行军参谋的活,郑司楚和程迪文都忙开了。他们入伍也并不太久,作为下级军官,自然只能给上司指挥得团团转,即使他们父亲都是共和国的高级官员也都一样。
等事情都忙好了,天色也已暗了下来。剿匪军的高级军官都聚集在毕炜的中军帐中商议军情,郑司楚和程迪文两人巡视了一圈,拣了块高地坐下来歇歇。在朗月省,身体象是一下沉重了许多,平时做点事都要累很多,听向导说那是因为朗月省地势太高,初来之人不习惯,总得歇上一两天才成。
郑司楚找了块石头躺下。朗月省日夜温差很大,白天这石头被晒得发烫,天一黑,周围马上就冷了下来,此时躺在石头上倒觉得很舒服。他看着太阳一点点没入远山丛中,程迪文却从怀里摸出一支短笛,顺口吹着。笛声悠扬悦耳,郑司楚等他吹完了一段,忽然笑道:“迪文,你准是爱上一个女子了。”
程迪文脸一下有些红,尴尬地道:“什么啊,怎么说起这个来?”
“你吹得那么缠绵,眼里还色迷迷地,一副眉花眼笑的样子,准是想起哪个人了。”
程迪文有点恼羞成怒了,道:“郑司楚,有时我可真怕你,你好象能明白别人的心思一样。”
郑司楚微微一笑,道:“看你那样子,谁都知道你在想什么了。打完仗,介绍给我认识吧,她好不好看?”
程迪文登时警惕起来,道:“你想做什么?”
“要是她长得好看,那我就要和你争争看。”
程迪文啐了他一口,道:“呸,怪不得在军校时别人就叫你花花公子。告诉你,你要敢挖我墙角,那我们朋友可没得做!”
郑司楚还在军校时,有时和附近的女校联谊,那次郑司楚就极受女校学生的欢迎。他是国务卿公子,人又长得英挺俊朗,自然是那些女学生的首选——虽然以她们的年纪择婿还早一点。郑司楚对哪一个都一样地温存体贴,让他的同学们,当然也包括程迪文恨得牙痒痒的。程迪文还真怕郑司楚会抢他的意中人,所以先把丑话说在前头,算是警告。
郑司楚笑了笑道:“得了,开句玩笑都吓成这样子,真是重色轻友。”
程迪文仍然有些惊魂未定,只是勉强笑了笑。郑司楚坐起来,道:“别想太多吧,壮士临阵,不死带伤,要是运气不好,我们把尸骨扔在这儿也说不定。”
程迪文脸色又有些发白,道:“什么?不会吧。”嘴上虽然这般说,声音却不免有些发虚了。
郑司楚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看着远处。暮色已经降临,营中一片灯火之光,映得星星点点,远处仍有些火光,大概便是匪军的营地了。他喃喃道:“没什么不会的,战场上死个人,比死个蚂蚁还容易。”
象是应验郑司楚的话,第二天早上,便有一个新来的士兵死在了睡梦中,周身上下也没伤痕,军营中登时闹得人心惶惶,有人说是朗月省的异形毒虫咬人致死,也有南边来的士兵说那是中了瘴气而亡。医官说此人因为走得太急,无法适应朗月省的地势才死的,也不是什么瘴气毒虫,军中士气才算安定下来。郑司楚看了看那士兵的尸体,除了脚上因为走路打起一些水泡,也的确没发现有什么外伤,看来医官所说不假。
虽然不至于有瘴气毒虫,但军心仍有些浮动。朗月省风土人情与中原一带大为不同,语言也不通,村落中虽然也有会说帝国语的村民,但大多人都只是说难懂的方言,那些士兵初来乍到,自然觉得格格不入了。郑司楚见军心如此,心中不免忧虑。
雅坦村距匪军营地也不过二里之遥,当中只有一条两山夹起的山谷相通。守在这个名叫天炉关的山谷中,当真称得上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方若水上次就因为强攻天炉关失利,才损失了三千余人。克敌制胜的天时、地利、人和三样,一样都不占上风,唯一的优势只是在兵力上。但兵力前后共有三万,虽比匪军多了一倍,在这儿却不能说是绝对优势。
怪不得方若水会连吃败仗。郑司楚直到此时才算明白过来,共和国那么多年都不能发兵征剿,并不是对匪军网开一面,而是实在无能为力。朗月省到处都是山,地形险要,匪军在此经营多年,地形熟悉,任谁也不能说有必胜的把握。可如果再姑息纵容下去,只怕匪军日益坐大,更难对付了,所以要趁着现在,不惜一切代价去消灭他们吧,只是,这代价势必太大了。
要消灭匪军,首先必要夺取天炉关。但如何夺取这个关口,郑司楚却实无计可施,便是方若水和毕炜,也一定觉得困难,因此这两天全军上下只是修整操练,一方面是让新来的士兵适应朗月省的水土,另一方面准是在商议一个万全之策。
郑司楚眺望着天炉关的影子,远远的可以看到那两座山顶上旌旗招展。匪军是打什么旗号的?他突然有这个念头,只是太远了,也看不清楚,便是用军中最好的望远镜看去,仍只是模模糊糊一片,依稀看得出旗上只有一个字,但那是什么字就怎么也不知道了。
算了。他想着,只要冲到近前,便可以看清了。只是冲到了近前,只怕也随时都会丢了性命吧。
***
“共和军的援军主将是谁?”
曹闻道坐在一张白色鼠虎皮铺着的椅子上,慢慢喝着一碗油茶。油茶是朗月省土著常喝的一种东西,刚来时他根本喝不惯,但喝下去周身便感到有一阵暖意。他今年已快满五十了,在朗月省住了那么多年,不知不觉地也已习惯喝这种味道很重的油茶。
那个探子跪在帐下道:“禀曹将军,共和军此番援军军力一万,主将名叫毕炜。”
“毕炜!”
曹闻道几乎将油茶泼了出来。他把茶碗往几上一放,道:“是么?不会有错吧?”
“属下探得明白,不会有错。”
“居然动用到火军团。”曹闻道伸手抹去唇边的一滴油茶。初闻这消息时的震惊渐渐消褪了,少年时就有的豪气却如火一般在胸中燃烧。
四相军团,没想到到底还会有互决雌雄的一天。他将沾在手背上的那滴油茶舔了舔,猛地站起身来,道:“来人,备马,我要立刻向大帅禀报。”
亲军将他的座骑牵了过来,曹闻道翻身上马,对跟上来的中军道:“严密监视敌军动向,不得有误。”打了一鞭,便向中军奔去。
过了天炉关,便是一个绵延数里的大平原。当他第一次到这儿时,便欣喜若狂,知道自己找到了一个天造地设的屯军之所。这些年来五德营在这块平原上开荒种植,放牧牲畜,已经营得颇具规模。刚来的第一年,当地的土王们对他们颇存忌惮,还曾联合部落前来攻打,但尝到了五德营雷霆万钧的反击之后,土王们死的死逃的逃,再也没人敢对他们说个不字了。只是易守难攻者,不仅仅是对于攻击一方而言的,对他们来说,到了这儿要再攻出来,那是一样的困难。开始时他还只是想暂时找个隐蔽之所休整,仍渴望着卷土重来,让这支举世闻名的铁骑再次驰骋中原,但两年后的反攻失利,让他也明白了今非昔比,共和军在取得天下后,已不是他们这一支小小的部队所能抵敌了,从此就绝意东出,一意在天炉关内经营。
经过一列列营房,便是帅府。他到了帅府前,将马交给守门的士兵,直直走了进去。虽然他现在只任副帅,但他一直都有不必通告便能面见大帅的权力。
到了议事厅,里面却空荡荡的没一个人。他心中略略有些恼怒,叫道:“人呢?来人!”
有个侍女出来了,向曹闻道行了一礼道:“曹将军,是您来了。”
“楚帅呢?去哪里了?”
“大帅在后院与陈将军练马,想再试验一下飞行机。我马上去禀报。”
曹闻道心中的怒火一下平息了。飞行机是许多年前帝国军的一种战具,也是四相军团中的风军团赖以成名的利器,但自风军团全军覆没之后,飞行机的制法已经失传。
看来,楚帅是有重建风军团之心。如果此事真个能成,那地、火、水、风四相军团又齐现于世了。
只是,现在的四相军团却是要兵戎相见。
他坐了下来,没有多久,便听得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人未到,楚帅的声音已传了出来:“曹将军,有什么事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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