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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县城公共服务设施:城乡联动与适宜性指标》是作者在对西北地区典型案例县城发展现状、建设管理机制、公共需求方面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总结公共设施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从县域的整体需求上,结合各类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的特点,完善不同层级配置体系,制定具有地域性、针对性和适用性的公共设施适宜性指标。《县城公共服务设施:城乡联动与适宜性指标》对城乡规划与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有重要的指导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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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是我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县城作为联系广大农村地区最紧密、最直接的城市空间结构单元,其公益性公共设施的发展对于实现城乡一体化、提高地区整体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本书聚焦于编者长期生活与关注的西北地区。在对该地区县城与县域发展特点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本书从中小学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老年福利等方面分别进行研究。研究针对不同类型的公共设施,选取多个典型县城案例,对其发展现状、建设管理机制、公众需求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并结合相关规划标准总结各类公共设施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书提出:应从县域的整体需求上,结合各类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的特点,完善不同层级配置体系,制定具有地域性、针对性和适用性的公共设施适宜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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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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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面向县域的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
一、转型期公共需求的变化
二、城乡一体化中城市公共设施的角色
三、城市规划的公共服务导向性不断加强
四、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和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概念界定及规划应对思路
参考文献
第二章 西北地区县域中心城市基本情况
一、西北地区自然、经济、社会基本状况
二、西北地区县域中心城市基本概况及特征
三、公共设施规划编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参考文献
第三章 教育设施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理论基础与实践
二、西北地区县域教育及教育设施发展特点
三、现行指标体系研究与对比
四、现行规划与建设实践的适宜性分析
五、教育设施发展趋势
六、教育设施适宜性指标研究
参考文献
第四章 医疗卫生设施
一、建设现状
二、使用及需求情况
三、规划和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医疗卫生设施运行机制
五、发展趋势及需求预测
六、适宜性规划指标建议
参考文献
第五章 文化设施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动态
二、文化设施的分级与类型
三、调研县城的基本概况
四、文化设施基本状况
五、文化设施服务范围及内容
六、使用情况分析
七、文化设施建设相关指标分析
八、文化设施管理与运行机制
九、文化设施的适宜性指标研究
参考文献
第六章 体育设施
一、国内外体育设施发展及研究动态
二、体育设施的分级与类型
三、使用情况分析
四、与现行标准的对比分析
五、体育设施管理与运行机制
六、体育设施的适宜性指标研究
七、以澄城县为例构建适宜性指标
八、结语
参考文献
第七章 老年福利设施
一、国内外研究综述
二、设施现况及基本特征分析
三、使用情况调查分析
四、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适宜性养老模式分析
七、相关规划分析
八、设施需求分析
九、老年设施适宜性配建体系
十、适宜性指标体系分析
十一、老年设施运行和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第八章 结语
一、西北地区县域中心城市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以及老年设施规划和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应对思路
二、关于县域中心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的思考
附录 教育设施适宜性指标案例剖析
一、渭南部分县义务阶段教育设施适宜性指标研究
二、澄城县中小学教育设施适宜性指标研究
三、商南县中小学教育设施适宜性指标研究
四、洛川县中小学教育设施适宜性指标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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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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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面向县域的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
一、转型期公共需求的变化
经过30年以效率为导向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猛,尤其是近几年,我国GDP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然而,相对于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公共设施服务水平的提高明显滞后,尤其是面对公众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更是力不从心。有专家估计,近10年来城镇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公共需求年均提高的比重,相当于过去5年公共需求比重的总体增幅。这期间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人们衣食支出的年均增长普遍低于总消费的增长,而医疗、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年均增长则大大高于总消费的增长。与此同时,人们对公共设施的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我国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的人口结构和阶层分化出现重大变化,如城乡二元结构下的贫富分化、老龄化,各种不同社会属性、文化背景或利益关系的特征群体对城市有限的公共资源在质和量上都形成了多元化的需求。
面对城乡居民全面快速增长的公共需求,我国公共产品供给远不能适应这个变化趋势。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这种短缺不仅体现为规模供应的不足,也包括品质和空间配置上的结构性短缺。由此形成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诸多社会问题。对此,如何通过合理、有效和公平的资源布局和服务供给,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成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是对当今城乡规划工作的重大挑战。
二、城乡一体化中城市公共设施的角色
目前,城乡之间的差距不仅表现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方面,更反映在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公共产品方面。2010年,我国名义城乡收入之比为3.23∶1,若把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等因素考虑在内,城乡实际收入之比为5∶1~6∶1。按照这个分析,公共服务在城乡实际收入差距中的影响高达30%~40%。因此,我们应充分估计并高度重视农村公共服务对缓解和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作用。
由于当前我国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薄弱,加之其分散的结构,难以实现公共设施的全面配套和高效使用。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城市的公共设施将不再仅仅服务于城市地区,它作为城乡整体区域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动的核心,越来越呈现出重要作用。县城,作为联系广大农村地区最紧密、最直接的城市空间结构单元,已成为“以城带乡”、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主战场。另一方面,由于县城经济的发展及其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经济结构特点,县域中心城市易于形成农民就业的产业基础,能够创造出大量适合农民就业的工作岗位。同时县域中心城市生活成本相对较低,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流向看,农业劳动力将绝大部分向县城转移。因此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县域中心城市将得到进一步发展。而县域中心城市的公共设施将怎样在目前低水平的基础上满足其城市自身增长的需求,同时又能实现“以城带乡”,满足周边农村发展的需要,这些是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问题。
三、城市规划的公共服务导向性不断加强
在当前城市发展的背景下,城市规划已经不再仅限于传统国民经济在物质空间的落实手段,而开始向公共政策转变。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明确指出,“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突出强调了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的规划布局,直接影响城市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目前,虽然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将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作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但大多数公共服务设施缺乏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的量化标准,因此只能从形式上在规划编制中解决“有”和“无”的问题,而在管理实施过程中欠缺可操作性;同时,由于城市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对于公共设施内容的“非刚性”态度,单纯依靠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指导公共设施的实际操作比较困难,一些城市职能部门根据各自需要独立编制专项公共设施规划,从而产生了多重规划相互矛盾的情形,制约了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和谐和整体发展。这就要求城市规划必须从整体出发,协调好各方利益,确保公益性公共设施的健康发展。
四、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和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国内目前公共设施建设的实际建设情况看,由于地方政府多重视经济建设以及城市化率的提高,而诸如教育、公共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城市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往往被放在次要位置,加之人们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共设施供应不足、结构失衡的问题已较为突出。
相对于全国及东部地区,目前西北地区经济以及公益性公共设施总体较为落后,尤以西北地区县城为突出。据资料统计,西北五省区县城及其以上城市总数为321个,其中县城共计261个,约占城市总数的81.3%;县域总人口占西北地区人口总数的65.8%,而非农业人口仅占西北地区非农业总人口的35.4%。这些县级城市的农业人口比重大,城镇化水平低,以中小学、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设施为主的公益性、准公益性公共设施的人均占有量只为东部地区的60%不到,且配置不全、水准低,很多县城的设施连自身城市居民的需求都无法满足。与此同时,大多数县域地域广阔,城镇相对分散,公共设施无法集中建设和高效使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对缓慢使得公共设施的发展只能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而这些公共设施数量的不足和质量的不高,又反过来限制了中心城市对人口和产业的吸纳能力,成为城镇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从规划层面来看,现行国家的相关标准由于需要适用于经济社会水平参差不齐的众多城市,往往具有原则性但缺少针对性。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共设施的建设由政府统一完成,在当时均质的社会背景下,各方需求相对一致,规范也具有一定的普及性。配合全国制定的统一的居住区建设标准和配套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对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起到了有效的指导作用,保证了居民生活的基本质量。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不同地区与城市之间由于经济水平和人口构成的不同,其对公共设施的需求也千差万别,用统一的国家标准指导不同地区公共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实践已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目前针对西北地区县城公益性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标准鲜见,公共设施量的计算主要是依据规划区内人口规模,这对于一般城市而言具有一定的适用性,然而对于县城却不适宜。这是由县城自身作用所决定的。县城作为“城市之尾,乡村之首”,是县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其公共设施不但要服务于城市地区还要服务于广大农村地区。仅仅按照城市人口规模计算其所需的公共设施的总量,显然是不合理的,忽视了广大县域基层居民对县城公共设施的需求。
此外,不同地区间因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不同而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导致各地区政府对公共设施的实际供给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居民收入水平的差异也使得不同地区居民的消费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对公共设施的支付能力也不一样。受上述因素影响,在公共设施规划建设中,应当考虑我国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性,根据各个地方自身环境、经济发展水平、政府供给力度以及居民需求特征等确定适宜的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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