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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公安部发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同时发布新修正的《机动车登记规定》,12月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为方便读者理解使用这些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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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全书除收录以上三个规章外,还精选了其他相关交通法规,包含《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18个法律法规。基本涵盖了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申领、违规扣分细则及强制报废标准等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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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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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4.2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4.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节录200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节录2012.10.2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根据历次修正案修正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12.17修订
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9.12修正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9.12修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8.17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08.12.20修订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2.12.27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09.9.10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l9522--20102011.1.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2009.9.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11.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12.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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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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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①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工作原则】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政府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主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宣传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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