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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杀死一只知更鸟》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三个孩子平静的生活被两桩冤案彻底打破。传闻与事实,坚强与软弱,正义与邪恶,忠诚与背叛,他们在痛苦与矛盾中艰难地拨开生活的重重迷雾,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理解了真相的残忍与无奈,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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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哈珀·李(1926— )
生于美国阿拉巴马州,曾被授予普利策小说奖及其他众多文学奖项。她与杜鲁门?卡坡蒂是幼年的邻居和一生的朋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她唯一的长篇小说,据说是以卡坡蒂为原型之一创作的,现已成为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此后,她一直隐居在家乡亚拉巴马的小镇上,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有人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她回答:“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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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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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二部分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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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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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第一章
我哥哥杰姆快十三岁时,胳膊肘严重骨折。等到痊愈,他再也不能玩橄榄球的恐惧也消失了,便很少意识到自己的伤残。他的左臂比右臂短了些;当他站立或行走时,他那只手的手背与身体便摆成了直角,拇指和大腿平行。他对此毫不在意,只要他还能传球,开球。
又过了几年,等两人能够回首往事时,我们有时会谈论导致他受伤的那些事件。我坚持认为,是尤厄尔家的人引发了这一切,可比我大四岁的杰姆却说,事情起头在那很久以前。他说是从迪儿来到的那个夏天,当迪儿最先怂恿我们引诱怪人拉德利出来时,整个事件就开始了。
我说他要是这样长远去看,实际上是从安德鲁?杰克逊开始的。如果当年杰克逊将军没有把克里克人赶过河,西蒙?芬奇永远也不可能划着小船北上亚拉巴马;如果他没来,那我们又会在哪里呢?我们现在太大了,不能再用拳头解决争端,于是就去问阿蒂克斯。我们的父亲说,我俩都对。
作为南方人,你就得为家族中那些名不见经传的祖先承担耻辱,因为在黑斯廷斯大战。中,他们两边都不是。我们拥有的只是西蒙?芬奇,一个来自康沃尔郡。兼做皮货生意的江湖郎中,只有吝啬能战胜他的虔诚。在英格兰,西蒙看不下去那些自称循道宗。的教徒被他们更为开放的教友们迫害,因为西蒙也自称循道宗,他便想方设法渡过大西洋,来到了费城,从那儿再去牙买加,然后又到了莫比尔,最后北上来到了圣斯蒂芬斯。牢记着约翰?韦斯利。关于买卖的各种清规戒律,西蒙靠行医卖药发了财。可是从事这个职业的过程中他并不快乐,因为要遏制那些他知道是违背上帝荣光的欲望,像穿戴金银华服什么的。于是西蒙就忘掉了他导师关于严禁拥有“人牛”。的戒律,买了三个奴隶,并在他们的协助下,在距圣斯蒂芬斯约四十英里的亚拉巴马河岸边建立了自己的家园。他只回过一次圣斯蒂芬斯,娶回来一个妻子,并和她共同繁衍了一个以女儿为主的家族。西蒙活到很大岁数,死的时候非常富有。
家族的传统是男人们都留守在庄园——芬奇园里,靠棉花为生。那时候这个地方自给自足:虽然相对于周围的庄园要简朴一些,但芬奇园里生产一切生活必需品,冰块、面粉和衣料除外,这些靠从莫比尔来的河船提供。
西蒙若在世,尽管会狂暴和愤怒,但对南北战乱也只能望洋兴叹吧。这场战争把他的后代掠夺一空,只剩下了土地。靠土地生活的传统一直保持到二十世纪,直到我父亲阿蒂克斯?芬奇跑到蒙哥马利去读法律,他的弟弟到波士顿去学药学为止。他们的姐妹亚历山德拉是留守芬奇家园的人:她嫁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那人大部分时间都躺在河边的吊床上,惦记着他布下的串钩上是不是已经挂满了鱼。
我父亲取得律师资格后,便返回梅科姆镇开业。梅科姆镇在芬奇园以东约二十英里,是梅科姆县政府所在地。阿蒂克斯的办公室在县政府楼里,里面只有一个衣帽架,一只痰盂,一张棋盘,和一本很少被翻动过的亚拉巴马州的法典。他最早的诉讼委托人,是梅科姆县监狱里最后两个被吊死的人。阿蒂克斯曾极力劝说他们接受州政府的恩典,承认二级谋杀的罪名,以免去一死。可惜他们是啥弗福特家的人;在梅科姆县,这个姓氏和公驴是同义词。哈弗福特兄弟据说是因为被无故扣押了一匹母马,便打死了梅科姆县的头号铁匠,而且居然是当着三个证人的面打死的。他们事后一口咬定是那“婊子养的”先来找碴儿,自己完全有理由自卫,所以坚持要对一级谋杀指控提出无罪告诉。阿蒂克斯帮不了他的委托人什么忙,只好在他们上路的时候陪在现场。这件事也许就成了我父亲后来对刑事诉讼非常厌恶的根源。
在梅科姆镇的头五年里,阿蒂克斯的生活极为节俭;此后的几年里,他便用自己挣的钱去资助弟弟的学业。约翰?黑尔?芬奇比我父亲小十岁,在棉花开始不值钱的时候选择去学药学;不过,等到帮助杰克叔叔自立之后,阿蒂克斯从他的法律业务中获得的收入还是很不错的。他喜欢梅科姆,他是土生土长的梅科姆县人;他熟悉这里的人们,人们也熟悉他,因为西蒙?芬奇的勤勉,阿蒂克斯几乎和镇上每个家庭都有着血缘或姻亲关系。
梅科姆是个老镇,不过在我最初的记忆里,它是个死气沉沉的老镇。下雨天街道便成了红泥滩国;野草长在人行道上,广场中央的县政府楼摇摇欲坠。不知为什么,那时候的天气好像更热些:黑狗在夏日里煎熬着;广场上闷热的橡树荫下,套在大车上的瘦骨嶙峋的骡子在驱赶苍蝇。男人们挺括的衣领不到上午九点钟就耷拉下来。女士们中午洗一次澡,下午三点钟睡完午觉又洗一次,等到夜幕降临时,她们个个汗湿甜腻,像撒了一层痱子粉当糖霜的软蛋糕。
那时候的人们行动迟缓。他们慢悠悠地穿过广场,在周围的店铺里晃进晃出,在随便什么事情上消磨时光。那时候一天二十四小时,可是好像更长些。不需要急着赶路,因为没有地方可去,没有东西可买,而且也没有钱去买,梅科姆县之外也没有什么可看的。对某些人来说,那是个盲目乐观的时代:梅科姆县的人们刚刚被告知,除了恐惧本身没有什么可恐惧的。
我们住在镇里居民区的主街上一一阿蒂克斯、杰姆和我,加上做饭的卡波妮。我和杰姆都觉得我们的父亲很让人满意: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随和又公正。
卡波妮却完全是另一回事。她骨节突出;她近视眼;她斜视;她的手掌像床板一样宽,却有床板的两倍那么硬。她老是命令我离开厨房,明明知道杰姆比我大,却责问我为什么不能像他那样懂事,又总是在我还不想回家的时候叫我回去。我们之间的战争没完没了,而且总是一边倒。卡波妮老赢,主要是因为阿蒂克斯老站在她那边。她从杰姆出生时就和我们在一起了,我刚记事就感受到了她的专横。
我们的母亲在我两岁时死了,所以我从来也没有感觉到失去过她。她来自蒙哥马利的格雷厄姆家族,阿蒂克斯第一次当选州立法委员时遇见了她。他那时已到中年,她比他小十五岁。杰姆是他们结婚第一年的产物;四年之后我出生了,又过了两年,我们的母亲忽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人们说这是她家族的遗传。我并不想念她,但我觉得杰姆很想她。他很清楚地记得她。有时正玩着游戏,他会长叹一声,随后就走开,一个人到车库后面去了。每当他这样子的时候,我就知道最好不要去打扰他。
在我要满六岁杰姆快十岁那年,我们的夏日活动范围(卡波妮的喊声能听见的距离)是向北过两家到杜博斯太太的房子,向南数三户到拉德利家的地盘。我们从来没敢跨越过这个界线。拉德利家蹲着一个怪人,关于他的一点点描述,都足以让我们一连规矩好几天的;杜博斯太太则是个十足的恶魔。
就是在那个夏天,迪儿来到了我们中间。
有天早上,我们在后院刚要开始当天的游戏,忽然听见隔壁雷切尔?哈弗福特小姐家的芥菜畦里有响动。我们走到铁丝篱笆边,看是不是只小狗崽——因为雷切尔家的小猎犬快要生了,结果却发现有个人正坐在那里看着我们。他坐在那儿,比芥菜高不了多少。我们也盯着他,直到他先开口招呼:
“嘿。”
“嘿,你。”杰姆和气地回答。
“我是查尔斯?贝克?哈里斯,”他说,“我能读书了。”
“那又怎样?”我说。
“我以为你们想知道我能读书了。你有什么需要读的,我可以帮忙……”
“你多大了?”杰姆问,“四岁半?”
“马上就七岁了。”
“咳,怪不得。”杰姆说,拇指向我挑了一下。“那边的斯库特从生下来就会读,她还没上学呢。快七岁了,你看起来可真够小不点儿的。”
“我个子小,可是年岁大。”他说。
杰姆撩开额发仔细看了看。“你干吗不过来玩,查尔斯?贝克?哈里斯?”他说,“我的天,这什么名字!”
芬奇。”
杰姆皱了皱眉头。“我长得足够撑得起我的名字。”他说,“你的名字比你还要长。我敢说要长一英尺。”
“人们都管我叫迪儿。”迪儿说着,从篱笆下费力钻了过来。
“从上面跨过来比从底下钻过来省事儿。”我说,“你从哪儿来?”
迪儿从密西西比的默里迪恩来,到这里来和他的姨妈雷切尔小姐过暑假,今后每个夏天他都会在梅科姆度过。他家原来也是梅科姆县人,他妈妈在默里迪恩给一个摄影师干活,曾经把他的照片送去参加过一个“美丽儿童”比赛,还赢了五元钱。她把这些钱都给了迪儿,迪儿拿它去看了二十场电影。
“我们这儿没有电影,除了有时候县政府楼里会放一些关于耶稣的片子。”杰姆说,“你看过什么好片子?”
迪儿看过《德拉库拉》,这一显摆顿时让杰姆对他刮目相看。“给我们讲讲吧。”他说。
迪儿是个新鲜人物。他穿着蓝色亚麻短裤,扣子一直扣到衬衫上;他的头发雪白,像小鸭子的绒毛一样竖在脑袋上;他比我大一岁,却比我矮一头。当他给我们讲述这个古老的故事时,他的蓝眼睛变得深邃明亮;他的笑声短促而快活;他还老是习惯性地揪着前额中间的一撮旋毛。
当迪儿最后讲到德拉库拉化为烟尘时,杰姆说电影听起来比书还好,这时我问迪儿他的父亲在哪儿:“你一点儿都没提到他。”
“我还一个没有呢。”
“他死了吗?”
“没……”
“如果他没死,你就有一个,不是吗?”
迪儿脸红了,杰姆叫我住嘴,这表明迪儿已经通过审查并被接受了。此后的夏日便在令人满意的例行活动中度过。这些令人满意的例行活动包括:整修建在后院那两棵双生大楝树上的树屋,打闹一会儿,之后把我们根据奥利弗?奥普蒂克、维克托?阿普尔顿和埃德加?赖斯?伯勒斯小说改编的剧本全部上演一遍。就这最后一项,我们有迪儿真是幸运。他扮演那些原来都扔给我的角色——像《人猿泰山》中的猿猴,《罗弗小子》中的克拉布特里先生,以及《快捷汤姆》中的戴蒙先生。我们由此知道了迪儿是个袖珍墨林,他脑子里装满了各种古怪的计划、奇妙的渴望和有趣的幻想。
可是到了八月底,我们的剧目因为不断重复上演,变得平淡无味了。就是在这时候,迪儿给我们出了个主意:引诱怪人拉德利出来。
拉德利家迷住了迪儿。我们的警告和解释毫无作用,它就像月亮吸引海水一样吸引住了迪儿,不过只是把他吸到拐角的路灯柱子那儿,离拉德利家的院门还有一段安全距离。他会站在那里,抱着那根粗柱子,凝视着,向往着。
拉德利家在我家过去那边一个急转弯的拐角上。向南走,就正对着它的前廊;人行道从这儿拐弯,绕着房子延伸到另一侧去了。房子低矮,以前是白色的,并有着深深的前廊和绿色的百叶窗,不过现在早已晦暗,变成了深蓝灰色。房子四周有院子围绕。被雨水侵蚀的木瓦耷拉在前廊上的房檐外;几棵橡树遮蔽了阳光。一些残留的尖桩栅栏东倒西歪地护卫着前院——这个被叫“扫院”。的地方却从来没被清扫过——强生草和兔烟草长得非常茂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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