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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铁伊是侦探小说史上最伟大,最传奇的作家之一被誉为“一生没有任何失败作品的大师” 八部长篇,部部经典
她的作品在CWA票选百部经典侦探小说中排名第一
在MWA票选百部经典侦探小说中排名第四朱天文,朱天心,詹宏志,唐诺,止庵,小宝推崇的侦探小说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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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一部独一无二的历史推理小说,甚至很“不像”一本推理小说。小说中所谓的案件是英国历史上一宗家喻户晓的故事:理查三世为了篡取王位,谋杀了囚禁在伦敦塔上的两个小王子。
“罪行”令人发指,更令人深思。但是病床上的格兰特探长却根据他缜密的推理,一举推翻了流传四百年之久的历史定论,并告诉我们:事情的真相未必就是你听来或看来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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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约瑟芬·铁伊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来,侦探小说史上最辉煌的第二黄金期三大女杰之一,也是其中最特立独行的一位。和她齐名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多萝西·塞耶斯都是产量惊人的作家,铁伊却穷尽一生之力只写了八部推理小说,八部水准齐一的好小说。她写作没有推理公式可循,每一部小说都有其各自独特的风貌。她的笔法妙趣横生,文风冷静优雅。被誉为一生没有任何失败作品的大师。铁伊的代表作《时间的女儿》,是推理小说史上一部空前绝后的奇书,被称为历史推理小说之最,正面攻打一则几乎不可撼动达四百年的历史定论,比绝大多数的正统历史著作更加严谨磊落,在英国犯罪作家协会票选的史上百大推理小说中名列榜首,在美国犯罪作家协会票选的的百大推理小说中位列第四,而前三名分别是《福尔摩斯全集》、《马尔他黑鹰》和《爱伦·坡短篇小说集》。除《时间的女儿》外,铁伊另有两部作品入选,分别是《法兰柴思事件》和《博来特·法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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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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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是时间的女儿。 ——古谚 1
格兰特躺在高高的白色病床上,满怀厌恶地瞪着天花板。这片光洁的平面上增添的每一条新裂纹他都非常清楚。他曾把天花板当做地图在上面探险,发现了河流、岛屿和陆地;也曾把它当做画谜搜寻隐藏的图形,找到了几张脸、几只鸟和几条鱼;抑或拿它充当数学演算的对象,算是重拾儿时的记忆,推导定理、测量边角、做些三角运算。如今他实在想不出还能拿它再做些什么——除了就这么瞪着。他恨透了眼前这片天花板。他曾经向矮冬瓜提议:或许她可以把他的病床偏转一点,这样他能面对一片新的可供研究的天花板。但这似乎会破坏房间的均衡,而“均衡”在医院里是仅次于“清洁”的戒律。所有歪斜的东西在医院中都是大不敬的。为什么不看书?矮冬瓜问。他的朋友总送给他各种簇新而且昂贵的小说,为什么不接着看下去?
“被生到这个世上的人太多,被写出来的字也太多。每一分钟都有上百万的文字被印成铅字。想想都可怕。”
“你便秘了。”矮冬瓜说。矮冬瓜其实是英格汉姆护士,而且事实上她足有五英尺二英寸高、身材匀称。称她“矮冬瓜”,是格兰特为了不得不听任这个德累斯顿宝贝指派而寻找的一点心理补偿。这种家伙他原本用一只手就能教训得服服帖帖。当然,这是在他能自己站着的时候。问题不只在于矮冬瓜教训他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她挪动格兰特六英尺多高的身体时举重若轻而且毫不客气的手法也让格兰特觉得耻辱。矮冬瓜似乎不知道重量为何物。她抛床垫的动作带有转盘子杂耍人那种漫不经心的优雅。矮冬瓜下班后,接替她来照顾他的是亚马逊——一位胳膊酷似山毛榉树树枝的女神。亚马逊本名达罗尔,来自格鲁切斯特郡①,每到水仙花盛开的季节就会犯思乡病。(矮冬瓜来自利萨-圣安娜,没有这套和水仙花有关的无聊事。)亚马逊有一双既大又温柔的手和一对既大又温柔的牛眼,目光中永远饱含着关切,只是最轻微的体力活儿都会让她喘得像个风箱。总体来说,被暗示“重如死猪”比被视为“轻若无物”更让格兰特觉得耻辱。被困在床上、成为矮冬瓜与亚马逊的负担,这都是因为格兰特掉进了掀开盖的地沟。显然,这才是耻辱中的耻辱。与此相比,亚马逊的喘息与矮冬瓜哼唱的小曲只是水到渠成的结果。“掉进掀开盖的地沟”称得上可笑之事中的极品,囊括了哑剧、突降法与怪诞造型。当格兰特从巡查路线的正常水平线上消失时,他正忙着追捕本尼·斯科尔。本尼在下一个拐角绊倒、跌进威廉警官怀里,总算给这个令人无法容忍的场景弥补了一小段可资慰藉的情节。
①格鲁切斯特郡(Gloucestershire)位于英格兰西南部,其郡花为野水仙。本尼要“进去”三年,对于女王陛下的执法者来说,这是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但本尼可以因为表现良好而获得减刑。在医院里,可没有表现良好获得减刑的可能。格兰特不再瞪着天花板,而是将视线滑向床边桌上的那堆书、那堆矮冬瓜一再提醒他关照的五光十色而且价格不菲的东西。最上面一本配着粉红得不自然的瓦莱塔①的漂亮图片,是拉维尼娅·费奇每年一度贡献出的某位无辜女主角的苦难史。从封面的港口背景看,这次的瓦蕾莉或安吉拉或西塞莉或丹尼丝肯定是某位海军军官的妻子。格兰特翻开过这本书,只为看一眼拉维尼娅写在扉页上的温柔问候语。在《汗与犁》里,西拉斯·维克雷用了七百多页展示自己尘俗的一面。从第一段判断,场景和西拉斯上一本书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母亲收纳了潜进卧室的第十一个相好,父亲梳拢了家门外的第九个情人;大儿子在牛棚里耍弄着官方人物,大女儿在干草场顺从了自己的恋人;至于其他诸人,此时都在谷仓睡作一团。雨滴从茅草屋顶滴落,粪肥自粪池之中蒸熏。西拉斯从不会忘记粪肥。让粪肥的蒸熏气成为这幅画面中唯一令人振奋之处并不是西拉斯的过错。倘若发现哪种蒸熏之气可以使人益发沉靡,西拉斯不会拒而不用。
①瓦莱塔(Valetta)马耳他共和国首都,欧洲文化名城之一,以圣约翰骑士团第六任首领让·德拉·瓦莱塔的名字命名,另有诸如“圣约翰骑士团之城”、“巴洛克的伟大杰作”、“欧洲艺术之城”等别名。瓦莱塔处于地中海中心地带,靠近西西里,是许多重要海上路线的枢纽,陆上与海上要塞。在封套色彩对比强烈的西拉斯著作之下是本带着爱德华式花体字与巴洛克式怪异图样的精巧册子,名为《她脚趾上的铃铛》。这是胡贝·鲁日对恶行进行调侃的尝试。胡贝·鲁日总是能让读者在头三页发笑。此次在第三页前后你会注意到,胡贝从那位极其善于调侃(但当然不算恶毒)的人物萧伯纳身上学会一点:卖弄机智的最简单的方法是利用那种廉价而便利的方式——反讽。然后你可以跳过三句直接看后面的笑话。那本暗绿色封皮上有枪炮火光图案的是奥斯卡·奥克雷的新作。尽管书中人物嘴边总挂着刻意营造的美式语言,其实并无半点真正的美式睿智或尖刻。金发美女,迷乱酒吧,亡命追逐。相当壮观的一堆垃圾。《遗失的开罐器之谜》,约翰·詹姆斯·马克著,头两页中就出现了三处诉讼程序上的错误。以此构思一封写给作者的读者来信,这倒给格兰特带来了至少五分钟的快乐。他已经记不清最底下那本薄薄的蓝皮书是什么。某种严肃而且充斥统计数据的东西,他想。孑孓蝇,或者卡路里,或者性行为,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即便是在这种书里你也能预料到下一页写着什么。世界如此之大,难道就没有一个人想到偶尔做点改变?难道现在所有人都被圈进了一个套路?如今的作者写了太多满足公众需求模式的东西。公众谈论起“一本新的西拉斯·维克雷”或“一本新的拉维尼娅·费奇”就像谈论“一块新砖头”或是“一把新梳子”。他们从不会说“某某写的一本新书”。他们的兴趣不在书本身而在于它是否够“新”。他们很清楚那本书翻开来会是什么样子。如果世界上所有的印刷机能停止运转一个世代,那倒未尝不是件好事。带着这种想法,格兰特将已经腻烦的目光从这堆花哨书本上移开。应该给文学一段休整期。那些“超人”应该发明一种射线让一切文字同时凝止。这样人们不会在你不得不卧床时送给你一大堆无聊的废物,来自东德的霸道大妈也不会总提醒你去把它们读完。格兰特听见门开了,但懒得张望。他把头扭向墙,摆足姿态。他听见有人走近床边,于是合上眼避免可能的谈话。眼下他既不想要格鲁切斯特郡的怜悯也不想要兰开斯特郡的麻利。随后的一瞬间飘来一丝隐约的诱惑:仿佛来自格拉斯①千顷田间的怀旧气味挑逗着他的鼻腔、游走在他的脑中。他品味着,分辨着。矮冬瓜有薰衣草碎屑的味道,亚马逊却是肥皂与碘酒味。此时雍容地弥漫在他鼻腔中的是“围墙五号”②的味道。在他认识的人里,只有一个人用“围墙五号”——玛尔塔·哈拉德。他睁开眼睥睨着她。显然她已经俯身查看过他是否睡着,现在正犹豫不决地——倘若玛尔塔的处事风格也能用“犹豫不决”来形容的话——站在那里盯着那堆明显未曾翻阅过的书册。她的一个胳膊下夹着两本新书,另一个胳膊下夹着一大束白丁香。格兰特不确定选择白丁香是否因为她认为这是合适妆点冬季的花朵(玛尔塔在剧院的化妆间里从十二月到来年三月都插着白丁香)、抑或因为这种花朵不会破坏她的黑白分明的着装风格。她戴着新帽子和平时的珍珠。那些珍珠曾经是他用来安抚她的一种工具。她看起来很漂亮、很巴黎,而且——谢天谢地——很没有医院味道。
“吵醒你了,阿伦?” “没有。我没睡着。”
“看来我是雪中送炭了。”她把两本书丢到它们那些备受冷遇的兄弟身边,“但愿这两本能比其他几本带给你更多的乐趣。难道你就不能试着读一点我们的拉维尼娅?”
①格拉斯(Grasse)法国南部城市,有“香水之都”之称。 ②原文为“L’Enclos Numero
Cinq”。作者杜撰的香水名,以此戏谑著名的法国香水“香奈尔五号”,因“香奈尔”(Chanel)与英语“水道”(channel)相近。
“我什么也看不下去。” “哪儿又疼了?” “快疼死了。但既不在腿上也不在背上。” “那是怎么回事?”
“我的堂妹劳拉管这叫‘无聊的芒刺’。”
“可怜的阿伦。你的劳拉说得没错。”她把一束水仙从对于它们来说显然过大的花瓶里拎出来,以她最娴熟的动作之一将它们丢进洗脸盆,接着换上那束白丁香。“有人认为无聊是个长长的哈欠,但它当然不是。它只是种刺痒。”
“太微不足道了,就像被荨麻扎了一下。” “你为什么不试着接纳新东西?” “改善一下社交气氛吗?”
“改善你的心理状态。更不用说这对你的灵魂和禀性有好处。你可以学点哲学、瑜伽或者类似的什么。不过,我想一个注重分析的脑子未必能适应抽象的冥想。”
“我可不想温习代数。我知道自己有点亏待代数,我是说上学那会儿。但我已经对着这块该死的天花板做过这么多几何题,现在真有点厌烦数学了。”
“算了。我想向你这样的人建议什么拼图游戏也没用。填字游戏怎么样?我可以给你找本填字游戏书,如果你愿意的话。” “看在上帝的分上,别。”
“当然你也可以自己编填字游戏,我听说这比解答还有意思。” “也许。但一本字典得有好几磅重。再说我一向痛恨查工具书。”
“你下象棋吗?我记不清了。喜欢破解棋局吗?白方先行、三步之内将军,诸如此类的。” “我对象棋只有视觉上的兴趣。” “视觉上的?”
“那东西很有装饰性。骑士、卒子还有陈列架。很高雅。”
“有意思。我真的可以给你带一套来。好吧,不谈象棋。你可以做些学术研究。这也像是一种数学:给未解的谜题找出解法。”
“你是说未破的悬案?所有的陈年疑案都记在我脑子里。眼下没人能对其中任何一件做任何事。一个躺在床上不能动弹的人当然更没希望。”
“我不是说苏格兰场档案架上的东西。我的意思是那些更加——怎么说来着——更加经典的东西。那些让整个世界困惑了多少世代的东西。”
“比如?” “比如……比如珠宝盒里的密信。” “天哪,别再是苏格兰的玛丽女王①。”
①据称由苏格兰玛丽女王在1566—1567年间写给博斯韦尔伯爵的八封密信。有人认为这批信件可以证实玛丽女王曾参与密谋杀害自己的丈夫达安雷勋爵,但也有人认为信件纯属伪造。此案至今未解。
②伊莱克特拉(Electra),希腊神话人物,以冷血弑母而为人所知。
“为什么不行?”玛尔塔问。和所有女演员一样,她眼中的玛丽·斯图亚特总隐在一层洁白的纱幔之中。
“我可能会对一个邪恶的女人感兴趣,但对一个愚蠢的女人绝对不会。” “你是说愚蠢?!”玛尔塔以她最近似伊莱克特拉②的低沉嗓音说道。
“非常非常愚蠢。” “阿伦,你怎么能这么说?!” “如果换个头饰也许没人会再注意她。都是她那顶小帽让人们迷了心窍。”
“你觉得如果她戴顶遮阳帽就不会受到如此的爱戴?” “没人多爱戴过她,不管她戴哪种帽子。”
玛尔塔以她毕生的舞台经验展现出一个仿佛花了一个小时才画好的“怒妆”。 “你为什么有这种想法?”
“玛丽·斯图亚特身高六英尺。几乎所有个子过高的女人都性冷淡。随便去问个医生好了。”
说出这些话后,格兰特有些奇怪:在玛尔塔把他收留为候补消遣对象的这些年里,他居然没有想到将她对男人臭名昭著的冷面孔与她的身高联系起来。玛尔塔本人却并没多作联想,她的心思仍集中在她心爱的女王身上。
“至少她是位殉道者。你必须承认这一点。” “殉身给什么?” “她的信仰。”
“她只殉身给她的风湿病。她未经教皇许可就嫁给了达恩雷,又依照新教仪式嫁了博斯韦尔。” “再说下去你是不是准备告诉我她根本不曾被囚禁!”
“你的问题在于总想象着她被关在城堡里的一个小房间、窗户上架着铁栏杆、只有一位忠实的老仆分享她的祷告。事实上她拥有一个簇拥着六十个仆从的私人住所。当仆从人数削减到卑微的三十人时她开始不停地抱怨,减到只剩两个男秘书、几个女伴、一个裁缝以及一两个厨师时她已经觉得屈辱到痛不欲生。而这一切开销却要伊丽莎白掏自己的腰包支付。伊丽莎白为她花了二十年钱,玛丽·斯图亚特则举着她那顶苏格兰皇冠在欧洲四处吆喝了二十年,招徕所有好事者帮助她掀起一场革命、夺回她失去的王位——或者说伊丽莎白正坐着的王位。”
格兰特看了一眼玛尔塔,发现她面带笑容。 “你现在觉得好点了?”她问。 “什么好点?” “那些芒刺。” 格兰特笑了。
“不错。刚才我忘了它们的存在。这至少该算是玛丽·斯图亚特做的一件好事。”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关于玛丽的事?”
“在学校的最后一年我曾做过一篇关于她的论文。” “但你不喜欢她,我猜。” “不喜欢我所发现的她。” “这么说你不认为她是个悲剧人物?”
“哦,她很有悲剧色彩。但绝不是民间传说添加给她的那些悲剧色彩。她的悲剧在于生为女王却只有一个村间农妇的眼光。和邻街的都铎太太攀比无伤大雅而且有几分趣味,这也许会让你过分沉溺于欠缺考虑的分期付款,但影响的只是你自己。把同样的战术应用在国家的统治上却是灾难性的。如果你执意将自己属国的一千万臣民当做赌资押在与一个帝国的攀比上,最终只会众叛亲离。”格兰特躺下,思索片刻,“如果担任一个女子学校的校长,也许她倒会获得可怕的成功。”
“低俗!” “我没有恶意。学校的员工会喜欢她,所有的小女孩也都会崇拜她。生错了地方,这就是我所称的她的悲剧所在。”
“好吧。看样子珠宝盒密信也不存在了。现在还剩什么?铁面人①吗?”
“我不记得那是谁,一个成天装腔作势地躲在铁皮面具后面的人并不让我感兴趣。我不会对任何人感兴趣,除非我能看到他的脸。”
“哦,我忘了你对人脸有特殊爱好。波吉亚一家②都长得不错,或许能有一两个值得你看看、找出点古怪。当然,还有珀金·沃贝克③。冒名欺诈总是刺激的。是他?不是他?这游戏有点意思。在两端找到完全的平衡是不可能的。你推下去它又站起来,就像那些不倒翁玩具。”
门开了。门缝里现出丁克尔太太那张朴实的脸,而她头上的帽子甚至更朴实也更沧桑。自从为格兰特做事起,丁克尔太太就戴着这顶帽子,格兰特也很难想象她戴上其他帽子的样子。据格兰特所知她确实还有一顶帽子,那顶帽子一般出现在丁克尔太太所称的“忧郁”场合。无论就哪方面来说,丁克尔太太的“忧郁”并不常见,而且从未出现在坦比院十九号。丁克尔太太戴那顶帽子时有着一种明显的仪式感,而且以“佩戴与否”作为对某一事件进程的评判。(“你觉得怎么样,丁克尔?事情如何?”“还不值得戴上我的忧郁帽子。”)她戴着“忧郁帽子”参加过伊丽莎白公主的婚礼和其他一些皇家活动,为肯特女公爵出席的一场剪彩活动拍摄的新闻影片中,也确实出现过两秒钟她头戴这顶帽子的样子。但在格兰特看来,这不过是一种“报告”或是对某一活动的世俗价值的评价。是否值得用帽子表示一下忧郁,每件事都可以这样划分。
①1703年,也就是路易十四在位的第六十年,一名神秘人物在巴士底狱逝世。他已被囚三十四年,一直戴着一具天鹅绒面罩,掩盖他的真面目。法国著名小说家大仲马的《铁面人》曾将这一传闻进一步演绎,把天鹅绒面罩改成了铁面罩。大仲马的读者多数相信这位身世不明的囚犯不是法皇路易本人即是他的孪生兄弟。而法国政治家及学者奎克斯武勋爵则提出此囚犯并非他人,正是法皇路易十四的亲生父亲。
②波吉亚一家(The Borgias),十五世纪的意大利望族。其中罗德里格·波吉亚后来成为教皇亚历山大六世。
③珀金·沃贝克(Perkin
Warbeck,1474—1499),十五世纪时英格兰王位的冒称者。历史学家通常认为他只是个税务官,但冒称自己是英格兰国王爱德华四世的小儿子、第一任约克公爵。
“我听见您屋里有人,”丁克尔太太说道,“正准备走呢,又想起这个声音有点熟。我告诉自己:‘这不是哈拉德小姐吗?’然后我就进来了。”
丁克尔太太拿来了几个纸袋和一小把银莲花①。她用女人之间的方式和玛尔塔打着招呼,年轻时做服装师的经历使她对剧院女神式的人物并没有太过分的敬畏。她以不信任的眼光睥睨着那束在玛尔塔的监管下怒放的白丁香。玛尔塔没有看到丁克尔太太的眼神,却看见了那一小把银莲花,于是仿佛排练过一般接过了下面的戏。
“煞费苦心地给你找来白丁香,结果倒被丁克尔太太的野百合②抢了戏。” “野百合?”丁克尔太太的回话带着怀疑。
“它们抵得上所罗门王的所有荣耀③。得其自然者自得其乐。”
①银莲花(anemone)多年生草本,亦称复活节花Pasqueflower。与野百合相似,但绝非同一种花。 ②原文为“Lilies
of the
Field”。源自一首民谣,其大意为:你看原野上的野百合,即便没有回报,它们仍绽放花朵;怒放是为称颂我主,而不是计较报酬。
③《圣经·新约·马太福音》载有“百合花抵得上所罗门王的所有荣耀”一语,故而百合经常与所罗门的名字相联系。丁克尔太太只有在参加婚礼或受洗仪式时才会去教堂,但属于上过星期天主日学校的一代。她重新饶有趣味地打量起包裹在她的羊毛手套里的这一小把荣耀。
“哦,这样啊。原先我不知道。这倒更好理解一些,不是吗?我一直以为那是白星海芋①。漫山遍野的白星海芋。贵得要命,你知道,但有些阴郁。这么说它们是有颜色的?那么,为什么他们不告诉大家呢?为什么一定要叫做百合花呢?”
两人继续讨论着翻译问题,以及“圣言”是多么容易被误读(“我一直怀疑水上的面包究竟是什么。”丁克尔太太说),尴尬的气氛早已消除。在她们仍忙于讨论《圣经》时,矮冬瓜拿着另一个花瓶进来了。格兰特注意到那个花瓶本是为白丁香而不是为银莲花而设计的。这是对玛尔塔的敬意,一种可以继续交往的表示。但玛尔塔从不会在女人身上花费心思,除非她们眼下就有利用价值。她与丁克尔太太攀谈不过是一种“社交手腕”,某种习惯性的随意行为。由此可见矮冬瓜已经被降格为只具功能性而非社交性。矮冬瓜从洗脸盆中收拾起被丢弃的水仙,谦恭地将它们重新插进另一个花瓶。很久不曾有什么景象能使格兰特眼中充满欣喜了,而一个谦恭的矮冬瓜是所有景象中最美妙的一幅。
“好了,”玛尔塔说道,她完成了对白丁香的最后一点修饰,将成果摆到格兰特能够看到的地方,“是时候让丁克尔太太把装在纸袋里的珍馐亮出来了。我想我猜得不会错,不是吗,丁克尔太太?至少会有一个纸袋里装的是那著名的单身汉小圆饼吧?”
①白星海芋(arum)包括十二种四季常青的草本植物,其中大多数是热带植物。所罗门百合(Solomon’s
lily)是其中最常见的种类之一,但与通常意义上的百合完全不同。这种植物花朵巨大,而且会释放出一种难闻的腐肉味道。这种气味可以吸引雌性大苍蝇为其传粉。丁克尔太太是在拿故弄玄虚的玛尔塔打趣。丁克尔太太满面放光。
“你想尝一两个吗?刚刚出炉的。”
“哦,虽说之后我必须为此忏悔——这些油腻的点心对于保持腰围来说太要命了——但还是给我几个吧,我可以放进手袋里留到剧院喝茶的时间。”
她以一种夸张的谄媚姿态拣出了两块(“我喜欢边缘微焦的”),把它们丢进手袋,然后说道:“好了,回见,阿伦。我过一两天再来,给你带双袜子。没有什么能比编织更能平定情绪了,我清楚。不是吗,护士?”
“哦,没错,确实如此。我的病人中有很多绅士都做编织活。他们觉得这很能消磨时间。”
玛尔塔倚在门边抛给他一个吻,在矮冬瓜满怀敬意的目光中离去。 “本性难移。”丁克尔太太说,同时打开了那些纸袋。她指的不是玛尔塔。 2
但是玛尔塔两天后回来时并没带着毛衣针和毛线。她在午饭后翩然而至,神采奕奕地戴着一顶哥萨克式帽子,帽子看似随意的歪斜必定是在镜子前摆弄了半天的结果。
“我不会停很久,亲爱的,我还要赶去剧院。今天有日场。上帝保佑。全是茶盘和笨蛋。我们都已经腻烦了那些台词,却还要登上那可怕的舞台。我想这出戏不会下档,就像在纽约上演的那些戏一样,非十年不换而不是每年更换。这太恐怖了。没人能受得了这种东西。昨晚演到第二幕时杰弗雷僵住了。他的眼珠几乎要从脸上爆出来。当时我还以为他中风了。后来他说他不记得自上台到僵住这段时间里自己做过什么,只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舞台中间。”
“你是说短暂失忆?” “哦,不。只是成了台机器。念着台词,做着动作,同时脑子里却始终想着别的东西。”
“如果报道可信的话,对于演员来说这是常事。”
“一般来说确实是。约翰尼·贾森能够在趴在别人膝盖上痛哭时数出屋子里有多少张纸。但这和演到一半走神不一样。你知道吗?在把儿子赶出家门、和情妇争吵、斥责妻子和他最好的朋友私通时,杰弗雷的心思居然完全游离在外。”
“那么他的心思在哪里?”
“他说他决定把公园巷的公寓租给多利·戴克瑞、买下拉蒂默在理奇蒙的那套查理二世的房子。拉蒂默因为接受了总督任命而放弃了它。他想到房子里没有浴室,而二楼那套有中国式壁纸的小房间可以改建成不错的浴室。他们可以把那些漂亮壁纸拆下来,用来装饰楼下后面那间沉闷的小屋子。那间沉闷的小屋子现在全是维多利亚式①的镶板。他考虑了排水问题、斟酌是否有足够的钱更换瓷砖,还回想了厨房里操作区的布局。正当他决定将门前的灌木丛铲除掉时,他发现自己站在舞台上,面对着我,面对着九百八十七名观众,而台词只说了一半。你不觉得他的眼珠不爆出来才怪吗?我发现带来的书里你至少努力读了一本,假如揉皱的封皮能说明什么的话。”
“没错。是有关山的那本。那算是件天赐的礼物了。我躺在这里连续几个小时看那些图片。就开阔视野而言,没有什么比山更好。”
①维多利亚风格形成于十八世纪,在艺术上影响深远。具体到室内设计而言,特点为色彩绚丽、用色大胆、色彩对比强烈。黑、白、灰等中性色与褐色和金色结合突出豪华和大气,星级酒店和豪华住宅常采用这种风格。它的造型细腻、空间分割精巧、层次丰富,是唯美主义的真实体现,大量的细部造型元素至今为行业经典。这种风格的设计和施工工艺成为追求豪华与异域风情者的首选。
“我觉得星星更好一些。”
“哦,不!星星只会把人降格成变形虫。星星会剥夺一个人作为人类的最后一点骄傲、最后一丝自信。但一座雪山却是一个符合人类尺码的合适标尺。我躺着,看着珠穆朗玛峰,庆幸自己没去爬那些陡坡。相形之下,病床是一个温暖、平静、安全的避难所,而矮冬瓜和亚马逊是文明世界最杰出的造物。”
“好吧,这里还有更多的照片。” 玛尔塔倒转带来的四开信封,把一沓纸抖搂在格兰特的胸口上。 “这是什么?”
“脸。”玛尔塔快活地说,“很多为你准备的脸。男人的、女人的、孩子的。各式各样,各种尺寸。”
他从胸前拈起一张纸,凝视着。这是一件十五世纪的人像雕刻,一个女人。 “这是谁?” “吕克雷奇娅·波吉娅①。小可爱,不是吗?”
“也许吧。但你的意思是有什么悬案和她有关吗?” “哦,没错。还没人能确定她到底只是她兄弟的工具还是他的同谋。”
他扔开吕克雷奇娅,捡起另一张纸。纸上是一幅身着十八世纪末期服饰的小男孩的肖像。画像下印着几个黯淡的字:“路易十七”。
“这是一个适合你的绝妙疑案。”玛尔塔说,“法国皇太子。他究竟是逃出来了还是死于监牢②?” ①吕克雷奇娅·波吉亚(Lucrezia
Borgia),十五世纪意大利望族波吉亚家族成员之一。这是一个信奉马基雅维里式“不叫天下人负我”理论的家族。前后经历过三次婚姻的吕克雷奇娅有“致命女人”的绰号。
②路易十七是路易十六和王后玛丽·安托瓦奈特的第二个儿子。他出生后被封为诺曼底公爵。1789年在其兄死后成为太子,但他从未成为法国的真正统治者。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1793年夏,革命政权将他和家人分开关押。他短短生命中最后几个月的生活情况被保密,因此生出许多谣言,有说他是被害死的,有说他没有死,尸体只是调包,而他本人已经逃走了。1814年波旁王朝复辟后曾有三十多人自称是路易十七,但是谁也拿不出确切的证明来。今天一般认为路易十七在1794年死于肺结核。
“你从哪里搞来这些的?”
“我把詹姆斯赶出了他在维多利亚和阿尔波特的鸽子窝,让他带我去一家印刷厂。我知道他会了解这种事,而且在维多利亚和阿尔波特不会有什么让他感兴趣的东西。”
这很像玛尔塔的做法。她会想当然地认为:一名恰好同时身为编剧与肖像画专家的公务员会随时乐意抛下手头的工作、仅仅为了取悦她而去印刷厂翻箱倒柜。格兰特捡起一张伊丽莎白时期的画像。一个身着天鹅绒、佩戴珍珠的男子。他翻到背面看这究竟是谁,发现原来是莱斯特伯爵①。
“原来这就是伊丽莎白的罗宾。”他说,“我不记得以前见过他的肖像。”
玛尔塔看着这张精力旺盛而多肉的脸,说:“我才意识到这是历史上最大的悲剧之一:最好的画家总是要等你过了最好的年华后才来为你画像。罗宾肯定曾经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他们还说亨利八世②年轻时曾经令人目眩神迷,但他现在又如何?不过是扑克牌上的一个摆设。现在我们至少知道丁尼生③在长出那把恐怖的胡子之前是什么样子。我必须赶紧走了,已经这么晚了。中午我在布莱格吃的饭,那么多人凑过来闲聊,我没法按预定的时间及早离开。”
①莱斯特伯爵(Earl of Leicester),即罗伯特·达德利,十六世纪英格兰宫廷权臣,伊丽莎白女王的情人。
②亨利八世(1509—1547年在位),英国都铎王朝第二任国王,也是爱尔兰领主,后来更成为爱尔兰国王。亨利八世推行宗教改革,将新教引入英格兰。他通过一些重要法案,使英国教会脱离罗马教廷,自己成为英格兰最高宗教领袖,并解散修道院,使英国王室的权力因此达到顶峰。曾有传说认为,亨利八世是扑克牌中四张K的图案的原型。现存最古老的英国扑克牌的四张K的人像图案上,都有与亨利八世一样的卷曲的向两边分开的小胡须和络腮胡子。
③丁尼生(Alfred Tennyson
Baron,1809—1892),英国十九世纪著名诗人,在世时就获得了极高的声誉,为桂冠诗人之一。
“我希望你给请客的主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格兰特说,瞥了一眼那顶帽子。
“哦,是的。她很懂帽子。她看了一眼就说:‘雅克·杜丝,我想。’” “她?!”格兰特惊讶地问。
“是的。马德兰·玛尔奇。而且是我请她吃饭。别显得那么惊讶,太做作了。如果你一定想知道的话,我是希望她能给我写那出关于布莱星顿女士的戏。以前匆匆忙忙的,我一直没机会给她留下什么印象,但今天我可好好请了她一顿。这让我想起托尼·彼特梅克那次七人之宴。珍馐如山呵。你能想象他是怎么做的吗?”
“证据不足。”格兰特说。玛尔塔笑了,转身离去。在静寂中,格兰特重新思忖起伊丽莎白的罗宾。罗宾身上的谜案又是什么?哦,是的。艾米·罗伯萨特①。当然了。
①艾米·罗伯萨特(Amy
Robsart),罗伯特·达德利的发妻。自十九世纪起一直有传说认为达德利为迎娶伊丽莎白女王而杀死了艾米。算了。他对艾米·罗伯萨特不感兴趣。他不在乎她是因为什么、又是怎么从楼梯上摔下来的。尽管如此,他与其余那几张脸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早在进入警界之前,他就对人们的脸抱有特殊的兴趣。在苏格兰场的几年证明这种兴趣不仅是一种个人的爱好而且是职业上的优势。早年他曾经和督察长官目睹过一次指认程序。那并不是他的案子,他们两人都是偶然在场的。然而,他们徘徊在内室,观察着一男一女如何分别走过并排站立的十二个面貌相似的男子、试图寻找出他们记忆中的面孔。
“谁是坏蛋?你知道吗?”长官对他耳语道。 “我不知道。”格兰特答道,“但我能猜。” “是吗?你猜是哪个?” “左起第三个。”
“罪名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真的一无所知。”
长官饶有兴味地看着他。当那一男一女无法做出任何指认而离开后,队伍散乱开来,人们整理衣领、拉扯领带,准备回到街上、在应招为法律服务后重新返回自己的日常世界。唯一没有挪动的是左数第三个人,他顺从地等在那里,等着看守将他带回监牢。
“了不起!”督察长说,“十二分之一的概率,而你做到了。干得不坏。他把你的人从那一伙中挑出来了。”督察长向当地的巡官解释道。
“你认识他吗?”巡官有些惊讶地问道,“据我所知,他没有前科。” “不,我从没见过他。我甚至不知道指控他的罪名是什么。”
“那是什么让你挑中了他?”
格兰特犹豫了,生平第一次分析起自己作选择的过程。这不是理性判断的问题。他从没说过:“这个人的脸有这样或那样的特征,所以他是嫌疑人。”他的选择几乎出自直觉,选择的理由只存在于他的下意识中。在下意识的世界里沉思一番后,最后他脱口而出:“他是十二个人当中唯一脸上没有皱纹的。”
他们笑了。一旦将自己的想法亮出来,格兰特倒看清了自己直觉的运作方式,也看出了后面隐藏的道理。“听起来很没道理,但其实不是。”他说,“脸上完全没有皱纹的成人只可能是一个白痴。”
“弗里曼可算不上白痴,至少在我看来不算。”巡官插话道,“他是个极其精明的家伙,相信我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白痴是没有责任感的。衡量一个白痴的标准就是看他能否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站在那一列中的十二个人都是三十多岁,但只有一个人长着一副不负责任的脸。所以我挑选了他。”
从那以后,在苏格兰场里这成了一个善意的笑话:格兰特可以“观相识人”。助理专员曾经揶揄他:“别告诉我你相信这世上存在所谓的‘罪犯面孔’,巡官。”
格兰特回答说“不”。他并非如此单纯。“如果世界上只存在一种犯罪,这倒是有可能的,长官。但犯罪的类型就像人性一样变化多端,如果一个警察试图将面孔分类,他会被淹没的。在任何一个下午五点到六点在邦德街走一趟,你就能知道纵欲过度的女人一般会长成什么样子。可是,伦敦最臭名昭著的女花痴看起来却像个冷冰冰的圣徒。”
“最近可没那么圣洁,这阵子她酒喝得太多了。”助理专员说,他一下就猜出那位女士是谁,话题随即转开了。然而格兰特对面孔的兴趣始终未变,并进而发展成一种有意识的研究,一种对不同案件的记忆和比较。正如他曾说过的,将面孔进行分类是不可能的,但描述单个面孔的性格特征却是可能的。举例来说,在某场著名审判的翻印文献上,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人物的照片会为满足公众的兴趣而被公开,从没有人怀疑其中哪些是被告、哪些是法官。偶尔也有这种情况:某个辩护律师看起来似乎与被告席上的囚犯站错了位置,归根结底,辩护律师不过站在人性的断层上,与这世界上其他人一样容易被爱欲与贪念左右。但是,法官具有一种特殊的气质,一种绝对的正义与超然。所以,即便不戴假发,也没有人会将他与被告席上的人搞混,后者既缺乏正义也不够超然。虽然是被人从自己的“安乐窝”中拉出来,玛尔塔的那位詹姆斯显然在工作中找到了乐趣,他所挑选的罪犯或他们的牺牲品让格兰特颇享受了一番,直到矮冬瓜把茶端进来。当他将图片整理在一起、准备收进床头柜时,手指摸到一张陌生的图片,那张图片从一开始就滑落到他胸前,所以整个下午都不为人知地躺在被罩上。他捡起来,审视着。这是一个男人的画像。一个头戴天鹅绒帽、身穿十五世纪末开衩紧身上衣的男人。他三十五或三十六岁,瘦削,胡子刮得很干净。他的衣领缀满了珠宝,正准备将一枚戒指戴到右手小指上。可是,他的目光并不在戒指上,而是茫然地望向空中。在格兰特下午看过的所有画像中,这张最为独特。仿佛是那名画家曾经试图将某种东西搬上画布,而他的才能不足以将其转化为绘画语言。那双眼睛中的神情——那种最吸引人也最具个人色彩的神情——超过了他的能力所及。嘴部也是如此:他还没学会如何让一对如此之薄又如此之宽的嘴唇具有动感,那对嘴唇因而成了一块死木,完全失败。他最成功之处在于对脸部骨骼构造的刻画:突出的颧骨,颧骨下的凹陷,以及大到明显缺乏力度的下颌。格兰特没有急于将画像翻转过来,花费了更长时间研究这张脸。一位法官?一名士兵?或是一个王子?他惯于拥有权力,而且对自己拥有的权力尽职尽责。他过于自省,悲天悯人,或许还是个完美主义者。这是一个从容谋划大局、却拘泥于细节的人。一个胃溃疡的准患者,而且自幼健康状况不佳。在他脸上烙刻着童年痛苦遗留下来的难以言表却一望可知的印记,或许不如跛足者脸上那么明显,但同样无法逃过人们的目光。画家对此完全了然,并以绘画的语言将之再现:略显浮肿的下眼袋(正如贪睡的孩子)、皮肤的质地,以及呈现在一张年轻面孔上的老人神态。格兰特翻过画像,寻找说明文字。画像背后印着:理查三世。国家肖像画廊收藏。作者佚名。理查三世。原来这就是他了。理查三世。驼背人。儿童故事中的怪物。纯真的摧毁者。邪恶的同义词。格兰特翻过画像再度审视。这些就是画家描绘这双眼睛时想传达的?从这双眼睛里,他看到了一个着了魔的人?格兰特躺在床上,长久地注视着那张面孔,尤其是那双不同寻常的眼睛。眼形狭长,内眼角距离很近;双眉微蹙,传递着那种出自过于自省的烦恼。初看似乎在凝视,观察久了却会发现它们实际是在逃避,几乎有些心不在焉。矮冬瓜回来收茶具时,格兰特仍在研究那幅画像。他已经多年不曾有这样的经历。相比之下,《蒙娜丽莎》只不过是张海报。矮冬瓜检视着格兰特依然洁白无瑕的茶杯,熟练地用手掌试了一下茶壶的温度,板起了脸。她的意思很明确:与给他送茶却遭到漠视相比,她远有更好的事可做。格拉特将画像举到她面前。她会怎么想?假如这个人是她的病人,她的诊断是什么?
“肝病。”矮冬瓜的回答很干脆。她拿走了茶具,高跟鞋咚咚作响地表示着抗议。她的制服浆得笔挺,金发卷曲。然而,与她擦肩而过的和蔼而随意的外科医生却有另一番看法。他接过画像,打量着,审视很久后说道:
“脊髓灰质炎。” “小儿麻痹症?”格兰特说。他忽然想起理查三世确实有条萎缩的胳膊。 “这是谁?”医生问。 “理查三世。”
“真的?太有意思了。” “你知道他有条胳膊萎缩了吗?” “是吗?我不记得。我记得他是个驼背。” “确实。”
“我记得他一出生就长了满嘴牙,还吃活青蛙。不管怎么说,我的诊断倒是歪打正着了。” “的确不可思议。是什么让你想到脊髓灰质炎的?”
“让我详细解释的话,反而很难说。也许是他的脸,在他脸上有腿跛的孩子特有的东西。假如他天生驼背,这也许是驼背的结果而与脊髓灰质炎无关。我注意到画家忽略了他的驼背。”
“没错。宫廷画家必须做出适当的美化。直到克伦威尔①之前,没有哪个模特要求画上‘瘤子和所有一切’。”
“我的看法是,”医生一边说一边心不在焉地检查着格兰特腿上的夹板,“克伦威尔开创了那种让我们饱受至今的反势利的势利。‘我是一个普通人,我就是我;别和我瞎扯没用的’。于是没有礼节,没有风度,也没有宽容。”他漫不经心地捏了一下格兰特的大脚趾,“这是一种正在蔓延的疾病。可怕的堕落。我明白,在合众国那边的某些地方,穿正装、打领带到选区去几乎会断送一个人的政治生命。那样做会被看成伪道学。最理想的状态是成为民众中的一员。它看起来很健康。”医生补充道,指的是格兰特的大脚趾,继而回归到对躺在床单上的那幅画像的诊断上。
①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英国政治家、军事家、宗教领袖。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资产阶级-新贵族集团的代表人物、独立派的首领。
“很有趣。”医生说,“我指的是脊髓灰质炎。也许他确实得过脊髓灰质炎,而且那正是他胳膊萎缩的原因。”他继续沉思着,没有离开的意思。“不管怎么说都很有趣。一个谋杀犯的画像。你觉得他的面相符合吗?”
“没有什么谋杀犯的面相。太多种类的原因能促使人们谋杀。不过,无论是根据我的亲身经历还是历史案卷,我都不记得有任何谋杀犯的脸与他相似。”
“当然,他那个阶层中已经在‘治外’了。他没有可能知道什么是良心。” “的确。”
“我见过奥利弗扮演他。纯粹罪恶的最震撼展示,真的。一直在沦为怪诞离奇的边缘徘徊,却还能找到回来的路。”
“当我把画像交给你看时,”格兰特说,“也就是在你知道他是谁之前,你想到过‘邪恶’吗?” “没有。”医生说,“没有。我想到的是疾病。”
“这很奇怪,不是吗?我也没想到过‘邪恶’。现在我知道了他是谁,因为我读了画像背后的名字,留在我脑海里的除了‘邪恶’就再没有其他的。”
“我想,‘邪恶’与‘美丽’一样,完全在于旁观者的眼光。行了,周末前我会再来看一次。还有什么不舒服吗?”
医生走了,和他进来时一样和蔼、随意。将历史上最恶名昭著的谋杀犯误判为法官,这一错误刺痛着格兰特。把罪犯从被告席误送到审判席是骇人听闻的蠢行。当他带着更多的困惑重新审视时,格兰特才意识到画像原本是用来当做解谜线索的。理查三世的疑案是什么?他想起来了。理查谋杀了两个小侄子,却没人知道用的是什么方法。他们仅仅是失踪了。如果格兰特没有记错的话,他们是在理查离开伦敦期间失踪的。理查雇人做的。然而,两个孩子的真正命运之谜从未被解开过。查理二世时期,两个头骨被发现——是在某个楼梯下吧?——然后被下葬了。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两个头骨是小王子们留下的全部遗骸,但没有任何人考证过。受过良好的教育后能记住的历史居然如此之少。关于理查三世,格兰特所知道的一切不过是:他是爱德华四世的弟弟;爱德华是个身高六英尺的金发男子,相貌风流,对待女人更是风流;理查是个驼背,在他哥哥死后取代王储篡夺了王位,一手安排了王储和他哥哥的死以除后患。格兰特还知道理查死于博斯沃斯战役①,死前最后一句话是狂吼着要一匹马②。他是金雀花王朝③最后一代君王。
①博斯沃斯战役(Battle of Bosworth
Field),发生于1485年8月22日,地点是在英格兰博斯沃斯市场以南、安比翁山附近的平原上。
②“一匹马!一匹马!拿我的王国换一匹马!”见莎士比亚所著《理查三世》。 ③金雀花王朝(House of
Plantagenet,1154—1458年),十二至十四世纪统治英国的封建王朝。1154年由亨利二世开创。王朝名称的由来,一说亨利二世的父亲安茹伯爵杰弗里经常在帽子上饰以金雀花枝,故有此名。除英国本土外,该王朝在法国的安茹、诺曼底、布列塔尼等地拥有大量领土,史称安茹王朝。英国本土上的历代国王包括亨利二世(短斗篷)、理查一世(狮心王)、约翰(无地王)、亨利三世、爱德华一世(长腿王)、爱德华二世、爱德华三世、理查二世。每一个翻到《理查三世》最后一页的学生都会如释重负,因为“玫瑰战争”到此终于结束,他们可以开始学习都铎王朝。后者虽然枯燥,但容易理清脉络。矮冬瓜进来给他整理床铺时,格兰特说:“你不会恰好有本历史书吧,我想?”
“历史书?没有,我要历史书干什么。”这不是一个疑问句,因此格兰特并不准备回答。他的沉默似乎激怒了她。
“如果你真的想要一本历史书,”过了一阵她说,“你可以在达罗尔护士送晚餐时问问她。她把所有的学校课本都留在房间里的一个架子上,很有可能那其中就有本历史书。”
亚马逊太有可能保留她的课本了!格兰特想。她始终怀念着校园生活,正如每当水仙花盛开时她对格鲁切斯特郡的怀念一样。当她踏着沉重的步伐、端着奶酪布丁和炖大黄走进房间时,格兰特以近乎慈悲的宽容望着她。她已经不再是一个如同风箱般呼哧的悍妇,而是一个潜在的能令他快乐的源泉。哦,是的,她是有一本历史书,她说。事实上,她印象中有两本。她保留了所有的课本,因为她爱学校。格兰特差点要问她是否保留了她的娃娃,但他及时克制住了。
“当然了,我很喜欢历史,”她说,“这是我最喜欢的课程。狮心王理查①是我的英雄。” “一个令人难以容忍的暴发户。”格兰特说。
“哦,不!”她说,一副受伤的样子。 ①理查一世1157—1199年在位,又名狮心王理查(Richard the
Lionheart),是英格兰金雀花王朝的第二位国王。他能征善战。即位不久,与腓力二世一起发起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1191年占领塞浦路斯,并与法军一起攻下了阿克。1192年9月,理查以基督徒可自由进出耶路撒冷为条件,与萨拉丁议和回国。中途理查被奥地利公爵利奥波德五世俘虏,并把他转交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六世。亨利六世将其监禁在特里斐尔丝的山上城堡。传说,在他被关押期间,一次亨利六世将他扔进有狮子的房间,想让他被狮子吃掉。没有想到理查抢先一步,手从狮子喉部伸进,将狮子心脏取出,并且,在众人的眼皮底下将狮子心脏生吃掉,狮心王理查由此得名。
“甲亢患者。”格兰特毫不留情地说,“上蹿下跳像个粗制滥造的烟花。你下班了吗?” “收拾完餐盘就可以。” “今晚你能帮我找那些书吗?”
“您应该好好睡觉,而不是彻夜不眠地看历史书。” “不看历史我就看天花板。你会帮我拿来吧?”
“我不认为今晚我会为某个对狮心王不敬的人专门跑趟护士宿舍再赶回来。”
“好吧。”格兰特说,“我当不了殉道者。我相信狮心王是骑士精神的象征、是大无畏的骑士、无懈可击的统帅,比杰出军人奖的得主还厉害三倍。现在你可以帮我取书了吧?”
“看来您确实需要读点历史。”亚马逊说,用她那可观的大手抚平了床单上的一处褶皱,“回来经过这里时我会把书带来。反正我要出去看电影。”
过了将近一个小时,她才再次出现。她严严实实地裹在一件骆驼毛外衣里。病房内已经熄灯,她将身躯挤进格兰特的阅读灯下时宛若某个好心的神魔。
“我原本指望您已经睡了,”她说,“我不认为您应该从今晚开始读。”
“假如还有什么东西能帮助我入睡的话,那就是一本英国历史书。”格兰特说,“所以你根本没做错什么。” “我和巴洛护士一起来的。”
“你们两个都没做错什么。”
“我对您失去耐心了。”她很有耐心地说,然后消失在阴影中。亚马逊带来了两本书。一本是某种“历史速读”类的书。它和历史间的关系就如同那些“圣经故事”与全本《圣经》间的关系一样。卡努特①在岸边训斥他的朝臣,阿尔弗雷德②的煳蛋糕,雷利为伊丽莎白铺开斗篷③,纳尔逊④在“胜利”号的船舱里和哈帝诀别,所有的事都以大号字体一句一段地讲述。每一节配有一幅整页插图。某种耐人寻味的感动隐藏在这些亚马逊有理由珍视的童年宝贝中。格兰特翻开扉页,看亚马逊的名字是否在那里。扉页上写着:
①卡努特大帝(1016-1035年在位),1016年,其父亲死后,面对丹麦大军的攻击,爱德蒙二世率领军民展开了保卫伦敦的战斗,并在与丹麦卡努特一世的战斗中夺回了牛津和肯特,但是在埃塞克斯之战中失利。在战事不利的情况下,爱德蒙二世被迫和卡努特签署和平协议,由爱德蒙二世治理韦塞克斯,卡努特统治麦西亚和诺森布里亚,并约定两人中不论谁先死,则另外一方就有权继承全部领土。不幸的是,爱德蒙在当年的11月就去世了。这样,全英格兰就都归于卡努特一世的统治之下,史称卡努特大帝。他一人兼任丹麦和英格兰两国国王,形成了一个版图包括挪威、英格兰、苏格兰大部和瑞典南部的卡努特王朝。从此,英格兰开始了丹麦王朝统治的时代。卡努特大帝在位期间,采取了比较柔性的政策,成功统治英格兰近二十年。虽然他按英国国王的方式生活,也娶了一位英国女子,但是,他的贴身卫队还是用的维京人。
②阿尔弗雷德大帝(871—899年在位),英格兰韦塞克斯王国国王,871年丹麦人入侵时即位。在危难之际,他退守山林,重整军队,于876年在埃丁顿之战中击败丹麦军队,迫其议和,撤至伦敦到切斯特以北地区(史称“丹麦法区”。此后,为巩固国防,他派兵镇守边关并积极扩充海军。885年率军击退入侵肯特王国的丹麦军队,并于次年占领伦敦。892—896年再次率军击溃从欧洲大陆进犯的丹麦军队。在位期间,重视文化教育,翻译大批古典名著,并编纂《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是欧洲中世纪最杰出的君主之一,被后世尊称为“英国国父”。所谓“阿尔弗雷德的煳蛋糕”源自这样一个典故。退守山林期间,阿尔弗雷德大帝曾以帮糕点房烤蛋糕糊口。一次打瞌睡忘记及时开炉,蛋糕全被烤糊。“阿尔弗雷德的煳蛋糕”此后便成了“放任自流”的代名词,也用来代指松蘑等块菌。
③沃尔特·雷利(Walter
Raleigh,1552?—1618),十六世纪英国冒险家,宫廷权臣,也是伊丽莎白女王的情人之一。据说他曾经把斗篷铺在泥泞的道路上以方便伊丽莎白走过。
④霍雷肖·纳尔逊(Horatio
Nelson,1758—1805),十八世纪后半叶至十九世纪初英国海军中将,世界著名海军统帅,被誉为“英国皇家海军之魂”。1805年10月21日在特拉法尔加海战中中弹身亡。临终之前,“胜利”号的舰长告诉他敌人已经有十二到十四艘战列舰投降,英军大胜。纳尔逊战死时所穿制服至今仍保存在格林尼治海事博物馆。埃拉·达罗尔三年级新桥高中新桥格鲁切斯特郡英格兰欧洲世界宇宙
文字被一堆漂亮的彩色转印贴纸环绕着。所有的孩子都会这么做吗?格兰特想。像这样书写下他们的名字,利用课上的时间制作这些转印贴纸?当然,他也曾经如此。看到这些幼稚而艳丽的色彩组成的方阵,他返回了久违的童年。他已经忘记了转印贴纸带来的兴奋——那种当你揭开覆膜、看到一切完美无缺时绝妙的满足感。成人世界少有这样的满足。打高尔夫球时挥出干净漂亮的一杆,这也许是最接近的。或者是当渔线绷紧、你知道鱼已咬钩的那一瞬间。这本小书让格兰特颇为愉快,索性翻看下去。他郑重地读着每一个孩子气的故事。无论如何,这是每一个成人记忆中的历史。吨位、磅重,船舶税、《劳德礼拜书》①、黑麦屋阴谋②、三年法案③,所有乌烟瘴气的分裂与纷争、契约与背信弃义,当所有这些从成人的意识中消失时,那些故事还留在他们心中。
①归于主教劳德(Laud)名下的一部英国清教典籍。 ②黑麦屋阴谋(Rye House
Plot),发生在1683年的一起企图刺杀英格兰国王查尔斯二世及其兄弟的阴谋。 ③三年法案(Triennial
Act),英国国会在1694年制订的法案,规定每三年必须召开一次国会,每届国会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关于理查三世,书中的标题是“塔中王子”。幼时的埃拉似乎将小王子当成了狮心王差强人意的替代品,因为故事中每一个字母“O”都被铅笔仔细涂上了阴影。所配的插图上,两个金发男孩在自铁窗透过的阳光中玩耍,两人都戴着副不合时代的眼镜。插图页的空白处,有玩过井字游戏的痕迹。至少在年幼的埃拉看来,两个王子无足轻重。但足够吸引人的小段落也有。“屠杀”就足够取悦所有孩子的心。无辜的孩子,邪恶的叔叔。这是古典纯朴故事中的经典元素。而且其中还有道德寓意。这是一个完美的训诫故事。
但是国王并没有从暴行中得到好处。他冷血的残忍行为震惊了英格兰人民,人民决定不再让他做国王。他们找来理查的远房侄子,法国的亨利·都铎,来取代他。理查在随后的战役中英勇地死去,但他的恶名传遍全国,许多人抛弃他倒戈相向。
不错,优雅而不卖弄。记述简洁明了。第二本是更准确意义上的历史教科书。英国两千年的历史被精心打包归类,方便随时检索。和通常一样,类别划分的依据是王朝。每个王朝都被分配了某个名人,忽略了那个名人也曾生活在其他国王统治下的事实,这倒也不奇怪。每个人都像鸽子一样被自动归笼分类。皮普①:查理二世②。莎士比亚:伊丽莎白③。马布罗④:安娜女王⑤。几乎不曾有人想到:当他们看到伊丽莎白女王时,也会看到乔治一世。每个人从童年起就习惯了以王朝断代的观念。
①皮普(Samuel Pepys),十七世纪英格兰海军大臣。
②查理二世(1630—1685),苏格兰及英格兰国王。查理一世与亨莉雅妲·玛利亚王后的长子,早年因其父王在内战中失败,生活孤独贫困,颠沛流离。1649年,父亲查理一世被处死后,被苏格兰国会立为苏格兰国王,以对抗以克伦威尔为首的清教徒共和国。1651年元旦在苏格兰的小镇加冕,称查理二世。8月,入侵英格兰,被克伦威尔打败;10月抵达法国,法国和荷兰的拒绝接纳他,被迫辗转欧洲。克伦威尔死后,1660年,在多佛登陆,回到伦敦。经与英国国会协议后,于1660年4月4日发表《布雷达宣言》。宣言保证大赦政治犯、保障宗教自由并保持在革命期间所获得的财产的所有权。答应同国会共同管理国家。国王不设常备军,只有王宫卫队和驻在苏格兰、爱尔兰各据点的人数较少的部队。王室土地在革命时期已被拍卖,在财政方面完全依靠国会,国会在所谓王室费项目下规定一定的款项来维持国王及其宫廷的开支。同年5月8日,国会通过决议,宣布查理二世为英国国王。1661年4月,加冕为不列颠国王。查理二世死后没有留下合法的后嗣,他的弟弟詹姆斯二世继位。
③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年任英格兰和爱尔兰女王,是都铎王朝的第五位也是最后一位君主,也是名义上的法国女王。她终身未嫁,因此被称为“童贞女王”。她的统治期在英国历史上被称为“伊丽莎白时期”,亦称为“黄金时代”。
④马布罗公爵(Duke of Marlborough),1701年至1714年间西班牙继位战争中英、荷、德联军的司令。
⑤安娜女王(1665—1714),英格兰、苏格兰与爱尔兰的女王,1707年以后成为大不列颠女王。但这确实能让事情变得简单:尤其是对于一个瘸了腿、脊椎受损但渴望攫取某个死者的信息而且不遗余力地想避免自己发疯的警察来说。格兰特有些惊讶地发现理查三世的统治时期竟如此短暂。以区区两年的在位时间而成为英国两千年历史中最著名的统治者之一,他必定是个天生的风云人物。也许理查没能取悦人民,但他显然影响了他们。这本历史教科书也认为他个性独特。
理查才能出众,但行事不择手段。他以自己兄弟与伊丽莎白·伍德维尔的婚姻及其子嗣不合法为由,公然将王位攫为己有。慑于权势的人民接受了理查,他开始向对自己更为有利的南部扩张。然而,伦敦塔中的两位小王子在此期间失踪,据信遭到谋杀。一场大规模的反抗运动随之爆发,之后被理查暴力镇压。为挽回民心,理查召开国会,通过了一些务实的法令,取消了德税、维护税和雇佣税。但是,第二轮反抗运动接踵而至。此次为首的是兰开斯特的亨利·都铎率领的法国军队。亨利与理查在兰开斯特附近的博斯沃斯遭遇,斯坦利的倒戈成全了亨利。理查在战斗中英勇阵亡,身后声名只有约翰王①堪与相比。
德税、维护税、雇佣税到底是什么?英格兰人怎么会接受让法国军队来决定谁继承王位?当然,在玫瑰战争时期,法国仍旧是英格兰半分离的一部分,一个对于英格兰人来说比爱尔兰更不像外国的地区。一个十五世纪的英格兰人把去法国当做理所当然的事,而只有想表示抗议时才会去爱尔兰。格兰特躺下,脑海里想着英格兰:作为玫瑰战争战场的英格兰,从坎伯兰②到康沃尔③、不见一根烟囱的绿油油的英格兰,尚未开荒、野兽遍林水鸟盈泽的英格兰。在那个英格兰,每隔几英里就有村落反复吟咏着类似的数列:要塞、教堂、农舍;修道院、教堂、农舍;庄园、教堂、农舍。村落外环绕着耕地,耕地之外是绿色、无瑕的绿色。深深的车辙参差交杂,冬日淤陷成泥沼,夏日则是一片白花花的浮尘;随着季节的更迭,野玫瑰与红浆果交替装点着风景。
①约翰王(1199—1216年在位),外号“无地王约翰”(John
Lackland),英国历史上最不得人心的国王之一。他曾试图在理查一世被囚德国期间夺取王位,但后来理查宽恕了他并指定他为继承人,从而剥夺了约翰的长兄之子亚瑟的权利。亚瑟的继承权要求后来受到法国国王腓力普二世的支持。
②坎伯兰(Cumberland),英格兰西北部、苏格兰交界处的历史古镇。 ③康沃尔(Cornwall)位于英格兰最东南部,毗邻大西洋。
④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两大家族。整整三十年,就在这片绿色的广袤土地上,玫瑰战争进行着。但它更像一场家族仇杀而不是战争。正仿佛蒙塔古和凯普莱特家族④之间的恩怨,而与普通英格兰百姓并无多少关系。没有人会闯进你家质问你属于约克家族①或兰开斯特家族②哪个阵营,也没有人会因为你当时的回答不称意而把你送进集中营。这是一场浓缩版的战争,几乎像场私人聚会。他们在你的低地牧场上作战,利用你家的厨房作更衣室,随后又转移到某地去展开另一场战役。几个星期以后,你或许会听说那天的战斗中发生了什么,而这一结果可能导致你的家中分成几个阵营,因为你的妻子也许支持兰开斯特而你本人同情约克,正如支持不同的球队一样。没人会因为你曾经支持兰开斯特或约克而迫害你,正如没人会因为当过阿森纳或切尔西的球迷而被迫害。
①约克王朝(House of
York),该王朝于十五世纪后半叶与兰开斯特王朝争夺王位,其起因在于约克王朝和兰开斯特王朝均是金雀花王朝的旁支,最后这场争夺导致了玫瑰战争。战争命名的原因是两个王朝的家徽上均有一朵玫瑰:约克王朝的是一朵白玫瑰,兰开斯特王朝的是一朵红玫瑰。约克家族是1385年建立的,当时爱德华三世的第四个儿子兰利的埃德蒙被封为约克公爵。亨利六世在位时约克公爵三世金雀花的理查提出他应该是真正的英国国王。亨利六世是爱德华三世的三子冈特的约翰的孙子,也是兰开斯特王朝的首领。金雀花的理查的要求王位,理由是他的外祖父罗杰·莫提梅的儿子埃德蒙·莫提梅可能曾被理查二世立为继承人。埃德蒙·莫提梅无子,他死后他的继承权就合理地落到了他姐姐安娜·莫提梅的儿子、即金雀花的理查的头上,因此他金雀花的理查作为王位继承人比亨利六世更加合理。最后金雀花的理查与亨利六世达成了一个协议,在这个协议中亨利六世承认理查的王位合理性,而理查则承认亨利六世是当时的在位国王,他不希望在位国王被废黜。亨利六世死后约克王朝继承王位,英国国会批准了这个协议。但并非所有兰开斯特王朝的人都同意这个协议,尤其亨利六世的王后安茹的玛格丽特希望她的儿子威尔士亲王威斯敏斯特的爱德华继承王位。1455年玛格丽特建立了一支军队来达到她的目的,玫瑰战争就此开始。1460年金雀花的理查在韦克菲尔德战役中阵亡,他的长子爱德华四世于1461年继位,成为约克王朝的第一位国王,但是战争还在继续。1470—1471年亨利六世曾短暂复辟,但爱德华四世在丢克斯伯里战役中取得决定性胜利,威斯敏斯特的爱德华被杀,亨利六世被送进伦敦塔,不久也遇害。玫瑰战争告一段落。1483年爱德华四薨世,他十二岁的儿子爱德华五世登上王位,但是他们的叔叔理查将爱德华五世和他的弟弟关入伦敦塔,当年6月26日理查自己登上了王位,成为理查三世,爱德华兄弟从此销声匿迹。1485年8月22日理查三世阵亡,约克王朝败绩,玫瑰战争结束。
②兰开斯特家族(House of
Lancaster),金雀花王室的一支。在十五世纪中出现三位英格兰国王:亨利四世、亨利五世和亨利六世。1267年亨利三世的幼子驼背埃德蒙被封为兰开斯特伯爵时,这个家族的名称第一次出现。在埃德蒙的第二个妻子阿图瓦的布朗歇所生的儿子中,有两个人继承了这个称号:兰开斯特伯爵托马斯和兰开斯特伯爵亨利。亨利的儿子兰开斯特第一公爵亨利去世时只有两个女继承人。长女莫德嫁给巴伐利亚公爵,无后。于是兰开斯特的继承归于次女布朗歇和她的丈夫冈特的约翰。1399年冈特死后,他的儿子兰开斯特的亨利废黜了理查二世,自立为国王,称亨利四世。他即位后,兰开斯特的公爵领地便并入王室,于是亨利四世、亨利五世和亨利六世代表兰开斯特王室统治英格兰六十多年。沉沉入睡时,格兰特还在想着绿色的英格兰。而对于两位年幼的王子和他们的命运,格兰特也并未想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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