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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在反对恐怖主义犯罪的特殊情势下,强制措施适用所面临的安全与自由、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冲突与碰撞尤显激烈。《转型期诉讼法学创新文库(1):反恐视野中的刑事强制措施研究》从反恐视角系统探讨了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问题,具体包括强制措施的基本范畴、反恐强制措施的特殊性、反恐强制措施适用的原则、针对人身权的反恐强制措施、针对财产权的反恐强制措施、针对隐私权的反恐强制措施等内容。《转型期诉讼法学创新文库(1):反恐视野中的刑事强制措施研究》力图全面考察、归纳域外有关反恐强制措施适用的立法与实践情况,总结、分析其中的经验、教训,同时深入探讨我国反恐强制措施的适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意在两者结合的基础上为符合我国国情的反恐强制措施制度之构建提供必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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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罗海敏,1978生,浙江玉环人,法学博士。199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和200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取得诉讼法专业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兼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诉讼法学研究》等期刊上独立、合作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独著《刑事诉讼严格证明探究》,合著、参与编写著作、教材10余部,主持、参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外资项目等多项课题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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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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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 恐怖主义犯罪概述
一、恐怖主义犯罪的界定
(一)恐怖主义犯罪的概念
(二)恐怖主义犯罪的基本要素
二、域外有关恐怖主义犯罪的法律规制
(一)联合国及其他区域组织有关恐怖主义犯罪的法律规制
(二)各国有关恐怖主义犯罪的法律规制
三、我国有关恐怖主义犯罪的法律规制
(一)我国恐怖主义犯罪基本情况
(二)我国有关恐怖主义犯罪的法律规制
第二章 反恐强制措施及其特殊性
一、强制措施的基本范畴
(一)强制措施的内涵
(二)强制措施的外延
(三)强制措施的目的、价值与功能
二、研究反恐强制措施的必要性
(一)恐怖主义犯罪不断蔓延的发展趋势
(二)强制措施是反恐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反恐强制措施的特殊性
(四)探讨我国反恐强制措施完善的重点
第三章 反恐强制措施适用的原则
一、强制措施运用的基本原则
(一)法律保留原则
(二)比例原则
(三) 司法审查原则
二、反恐强制措施运用中有必要特别强调的原则
(一)人权保障原则
(二)权利适当克减原则
(三)平等和不歧视原则
(四)国际合作原则
第四章 针对人身权的反恐强制措施
一、羁押
(一)联合国及其他区域组织有关反恐羁押的规定
(二)各国有关反恐羁押的规定
(三)预防性羁押的运用
(四)我国反恐羁押的现状及完善
二、羁押替代措施
(一)各国有关反恐羁押替代措施的规定
(二)我国反恐羁押替代措施的现状及完善
三、强制讯问
(一)联合国及其他区域组织有关反恐强制讯问的规定
(二)各国有关反恐强制讯问的规定
(三)我国反恐强制讯问的现状及完善
第五章 针对财产权的反恐强制措施
一、搜查
(一)联合国及其他区域组织有关反恐搜查的规定
(二)各国有关反恐搜查的规定
……
第六章 针对隐私权的反恐强制措施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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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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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世纪、20世纪,伴随着无政府主义、民族主义以及反抗殖民主义浪潮的不断涌起,暗杀、投毒、劫机、爆炸、绑架与劫持人质等恐怖主义事件不断增多,手段也日趋复杂和多样化。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冷战”时期,世界范围内的恐怖主义日益发展,逐步呈现出全球蔓延、日益猖獗的扩张形势。冷战结束以后,全球恐怖主义活动的数量一度出现大幅下降的趋势,但是在21世纪的第一年,旋即爆发了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为严重的恐怖袭击事件——“9·11”事件。
美国东部时间2001年9月11日,4架被劫持的民航客机撞击美国纽约世界贸易中心和华盛顿五角大楼,包括世界贸易中心双塔在内的6座建筑被完全摧毁,其他23座建筑遭到破坏,共造成近3000人罹难和失踪,4000余人受伤。“9.1
1”事件震撼了美国,也震撼了全世界,它不仅给美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造成深远影响,也标志着全球反恐新局势的开启。
(一)恐怖主义犯罪的概念
尽管恐怖主义行为有着长久的历史沿革,日益形成席卷全球的猖狂局势,且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地区也已将恐怖主义行为纳入刑事犯罪范畴,但迄今为止,国际上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获得一致承认的恐怖主义犯罪概念。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国际性组织,不同的研究学者,本着相互差异的政治立场、社会背景、宗教认同乃至观察视角,对恐怖主义犯罪给出了百余种侧重点不同、繁简有别的概念界定。
在多个国家有关反恐的立法文件中,都规定了恐怖主义犯罪的具体定义,但概念界定的方式与定义的内容都有所不同。例如,美国1984年《犯罪控制法》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是:“旨在恐吓或强迫市民,或通过恐吓或强迫影响政府政策,或通过暗杀或绑架来影响政府活动的,违背联邦或州刑法的包含暴力或危及人生命的行动,或在美国联邦或任何州司法管辖权范围内的犯罪行为。”美国国会在2001年10月24日通过的《美国捍卫与加强本土安全采取防范与打击恐怖主义举措的法案》(PATRIOT,以下简称《爱国者法案》)第802段中,新增加了国际恐怖主义的概念,将其界定为:“(1)危害人类生命的暴力行为,这种行为违反美国和任何国家的刑事法律,一旦在美国或任何国家管辖范围内实施这一行为即构成刑事犯罪;(2)该行为的目的在于恐吓或威胁民众、以恐吓或胁迫影响政府政策,或者以大规模破坏、暗杀或绑架来改变政府的行为;(3)该行动主要发生在美国领土管辖范围外或跨国边界上,这包括他们实施犯罪行为、意图实施恐吓或胁迫的地点,或指望实施活动或寻求庇护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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