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影像中的侦查学:刑侦警务类节目研究
》
售價:NT$
245.0
《
俄国社会阶层与历史变迁(1700—1900)(通过本书可更加深刻地理解以贵族为代表的俄国社会各阶层的历史意义)
》
售價:NT$
449.0
《
博弈与平衡:奥格斯堡城市宗教改革研究(1518-1537)
》
售價:NT$
551.0
《
古代中国与南亚文明论丛
》
售價:NT$
281.0
《
法医冷知识——尸体是一本无声的书,推理破案必知的92个冷知识 法医门徒 著
》
售價:NT$
305.0
《
东方园子:中国古典园林现代应用 园冶 禅庭 东方美学 造园 庭院造景施工 国风 作庭记 景观设计
》
售價:NT$
1469.0
《
Hygge Home(为什么我只想待在家)
》
售價:NT$
449.0
《
思想会·诺曼底1944:登陆日与史诗般的77天法国战役
》
售價:NT$
913.0
|
編輯推薦: |
1) 《摄影师》——备受英法美三国读者、评论家推崇的浪漫惊悚小说家道格拉斯·肯尼迪悬疑力作。
道格拉斯·肯尼迪(Douglas
Kennedy)是法国政府颁发的艺术与文学骑士勋章,还是英国W.H.史密斯最好读图书奖得主,美国超过百万册畅销书作家。道格拉斯·肯尼迪已写了10本小说,他的书已经被翻译成22种语言。
2) 《摄影师》——融合谋杀、魅惑、变换身份等诱人戏剧元素,深入爱与生命的话题。
小说融合谋杀、魅惑、变换身份等诱人戏剧元素,探讨的主题蕴含哲学深度和艺术质感。肯尼迪擅长跨文学样式写作,他笔下的惊悚小说很浪漫,爱情小说很惊悚,同时具有浓郁的文学气质,深入爱与生命的话题。他书中的主题总是贴近人心,比如婚姻悲剧、工作上的屈辱和父母的愧疚。这使得他的书,不论是黑色惊悚小说,还是成人爱情故事都成功造成轰动。“我所写的都是人们平时会碰到的,并不遥远。毕竟,故事本就来源于生活,这就是我的书大受欢迎的原因。”他这样说。
3) 《摄影师》——改编电影全球票房大破千万美金!勇夺法国黄金档期首周票房Top3!
小说改编影片成功挑战悬疑惊悚类型电影,主角演技动人心弦,重现紧张大师希区柯克神
|
內容簡介: |
你能为人生做多少减法,只为让一切从头再来?
华尔街某律师所的初级合伙人本,原本想成为一名职业摄影师,现在却只能整天替人写遗嘱。他觉得自己正在被日复一日的庸常生活消耗殆尽。
和他一样,妻子贝丝梦想成为小说家,最终却成为家庭主妇外加古董家具收藏狂。两人从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失败。他们恨自己没有坚持理想,恨最亲密的人也和自己一样。生活彻底失去了激情。
贝丝有了外遇,对象是他们的邻居,一个名叫盖瑞的落魄摄影师,这是本最不能忍受的一点。在一次亲眼目睹贝丝与盖瑞的幽会之后,本失手杀死了这个奸夫。
自首意味着至少18年的监禁,意味着儿子再也不会认他做父亲,意味着他在世间从此永就是一个杀人犯……那还不如去死。
本确实死了,在海上遇难,尸体被烧焦。但盖瑞却复活了,并声名鹊起……
|
關於作者: |
道格拉斯·肯尼迪(Douglas Kennedy)
美国知名国际畅销书作家,生于1955年,作品已被译成22种文字。婚姻的悲剧、工作的屈辱、做父母的愧疚,他书中的主题总是贴近人心,这使得他的作品不论是黑色惊悚小说,还是成人爱情故事,都大获成功。
肯尼迪的作品摆满书店的书架,同时,好莱坞代理人也人手一本。他的小说获得各国电影导演的青睐,其中,由《摄影师》改编的电影《全局》,由法国王牌影星凯瑟琳·德纳芙主演,于
2011年第八届法国影展期间在中国四个城市巡回展演,受到中国年轻人的喜爱。
|
內容試閱:
|
1
现在是凌晨四点,我已经数周未合眼,孩子又哭了。
不是孩子吵醒了我—在他号啕大哭之前,我已经眼睁睁看着天花板几个小时了。我累得浑身麻木,听到哭声,只能躺在床上无动于衷。几分钟过去,我还是像个死人一样躺着,而三个月大的乔希,真是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拼命地哭。
终于,他那坚持不懈的锐利哭声刺进了他妈妈的耳朵。我的妻子贝丝,在熟睡中睁开蒙眬的双眼,一副半睡不醒的模样。她用手肘碰了碰我,开口跟我说了两天来的第一句话。
“你去搞定他。”说完她便翻了个身,拖过一个枕头捂住了头。
我奉命而行,动作机械而迟钝。我坐起来,双脚着地,摸到扔在床边椅子上的条纹睡衣套上,又穿上有同样条纹的睡裤,费力地想把它系稳在腰上,我走向孩子的门口,推开了门。
我的一天又开始了—虽然实际上,它从来也没有真正结束过。
孩子的房间在我们房间对面。直到上周,乔希才没在我们房间睡。他不像我的大儿子—四岁的亚当,亚当长到两个月大后就可以一觉睡到天亮了。乔希不,这个孩子是个深度失眠者。他睡觉前不耗上两个小时不会罢休,一旦醒来,就会放声大哭,声音尖利,非得把人吵醒,然后还要我们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他身上。我们试过让他连续八个小时保持精神,一直到深夜才准他睡,也试过睡前灌他两大瓶牛奶以防止他后半夜饿醒,还试过给他服婴儿最大剂量的阿司匹林,可是都不奏效。最后我们只得把他移到婴儿房,想着也许他在自己的房间会睡得好些。可是没门儿,他现在一次可以嚎上三个小时了。
因为他,连续二十个星期以来,我和贝丝都没睡过一个囫囵觉。最近,我一直在企图说服自己,我跟自己说,我们那趋近崩溃的神经,长久累积的疲倦,才是造成我们夫妻之间诸多不和谐的罪魁祸首。而这不和谐,在大前天晚上加剧了。那天晚上,贝丝对我发泄了积累已久的怨气,骂我是一个十足的窝囊废。我自然不会像她那样,对她恶言相向,但也不甘示弱,我回敬她,说她是个市郊泼妇。
吵架后的四十八个小时里,她都没有理我。就像上个月一样,我们就快递账单吵了一架,她整整一个周末都对我一言不发。还有上上个月也一样,她在坐月子时,大骂我是有史以来最自私自利的家伙。
所以,不仅仅是乔希的哭声让我夜不能寐,还有许多其他鸡毛蒜皮的事也让我无法入眠。比如说这座房子。我现在痛恨这座房子。
并不是我的房子有什么特别可恨的,相反,它是那种能让这个国家许多公民都梦寐以求的一流城郊房:两层,新英格兰殖民时期风格的白色墙板,墨绿色百叶窗,四个卧室,有厨房,还有全家可入的地下室,半英亩大的后院,能停两辆车的独立车库。它当初的要价是四十八万五千美元……但这个康涅狄格州的角落地区,在经济衰退期间还真是遭受到了打击。所以,一九九一年,我们以四十一万三千美元的价格拍下了这座房子。那时,好几个同事都跟我说,你真是捡了一个大便宜。但当我和贝丝签下贷款条约时,我脑中唯一的念头便是:我们真的成为房奴了,我们把自己给囚禁了。
和其他房间一样,乔希的婴儿房的装修都是未经修饰的松木,早期美洲风格。他睡在一张红木婴儿床上,殖民时期的,大约出自一七八二年。他的换洗尿布放在一个抽屉式的松木柜上,柜子来自老约克郡的魅音酒店。等他大一点儿时,可以坐到一张小摇椅上,这张小摇椅曾载过小霍桑,他还可以玩一玩古老的破布娃娃,当然,这娃娃就是斯托夫人在写《汤姆叔叔的小屋》时,陪伴在她身边的。
我怎么知道孩子房间里这些家具的狗屁历史?这得归功于贝丝。我们从城里搬到这城郊,两年之内,她便把所有家具脱胎换骨,扔掉了我们之前在伯特利家居店买的简单实用的东西,并宣称:我们要复古,回到殖民时期。但是,对她来说,这不是说开车到最近的伊森艾伦市场,买些人造革的威廉斯堡扶手椅就完事了。她要的是,我们新家的每一样东西都是百分之百的联邦党派风格。一连几个月,她展开了疯狂的搜索行动,从家里到新伦敦,她在每一个古玩店里搜寻什么原始的棕绷床垫,波士顿·威拿牌的正品军用小提箱,普罗维登斯会议室里的靠背长椅等。每一件东西都还必须有一段小小的历史渊源。据贝丝称,托马斯·杰斐逊曾在家里一张沙发长椅上干过他的一位情妇,而挂在家中浴室里的新英格兰正版地图,是丹尼尔·韦伯斯特的继妹亲手绣的……也有可能是他的瞎侄女(反正我也搞不清)……
贝丝上瘾了,成了所谓的正品家具狂,难以自控。这是一种昂贵的瘾,那一年,我年底七万九千美元的奖金,全都搭进去了。不过,我还是随她去,因为这占据了她的全部时间,延期了她将要面对的巨大失落。同时,买下每一件她迷恋上的古董,确实能减弱她内心的挫败感。但最终她还是渐渐厌倦了,厌倦了古董拍卖室,也厌倦了四处疯狂猎寻奥杜邦的系列原作。房子里已经全副武装了,这是一个收藏家的胜利。朋友来访时,她可以花上几个小时去讲述一个一七八九年的缺口瓷杯的渊源,讲它来自马萨诸塞州的三文市东部,讲一个海军准将曾用过它。尽管贝丝从未在我面前说过什么,但我知道,她暗地里也瞧不起自己的行为。她很清楚,这不过是自欺欺人,她不过是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从一些令人不舒服的真相上逃离。像我一样,她现在也讨厌这座房子,讨厌它带来的全部暗示。
当我走到乔希的床边时,他已经哭得抽搐了—这是他用嚎哭来获取父母注意的临界点,他也已经精疲力竭了。亚当在这么大的时候,只要简单的三步就可以停止他的哭泣:把奶嘴重新放进他嘴里,抱着安慰一下,再把奶嘴插入热奶瓶里即可。但要是对乔希这样做,就是强迫行为了。他就是喜欢哭,对什么奶嘴、抚慰、奶瓶那老一套根本不买账。你必须得抱着他来回踱上一个小时,你得不停地唱歌逗他,不能歇一下,你要是胆敢歇一下,他马上就又会抓狂。要是你坐在椅子里不动,嚎哭马上会自动再次爆发。他是一个专门对付人睡觉的恐怖分子,你要是不答应他的全部要求,他绝不罢休。
我在地板上四处找寻他甩到地上的奶嘴,最终在那个抽屉式柜子下面找到了。我把奶嘴放在自己嘴巴里消了消毒,然后塞进了他的嘴里。接着我就把他从婴儿床里拎了出来,扔到肩膀上坐着,开始不停地唱“一闪一闪亮晶晶”。他马上就把奶嘴吐了出来,又开始嚎哭起来。奶嘴在楼梯上跳了几跳,又重新蹦到了地板上。当他跟着我走到厨房,看到微波炉里的牛奶瓶这老把戏时,他一下把哭声提高,整整二十秒的时间,震耳欲聋。
亚当是一个真实的理想型宝宝,就是那种你能在尿布广告里看到的,非常煽情但是死可爱的宝宝类型;而乔希则非常要命。他是一个小号的彪形大汉。超大的头颅,拳击手的鼻子,斗牛士般的性格。我当然也爱他……但是,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还喜欢他。他让我焦躁不安—不仅仅是因为他哭个不停,似乎不太高兴自己被人带到了这个世界。还有一个原因我想就是—像这座房子一样—他代表了另一种内在的束缚。我的一个朋友曾对此发表过精辟的言论。他说:当你有了第一个孩子时,你还自信自己得心应手,还没有深陷透支的生活里。但当你有了第二个孩子后,那你就是一个真正成了家的男人了,你的义务会堆积如山,你不再是什么可以脱身的代理人了,你失去了在世界上自由漂泊的权利。
当然,对于乔希这个爱哭鬼我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解释:他只不过是直接反映了他父母之间的不和。孩子对这种事很敏感。即使只有五个月大,他们的感官也异常灵敏。亚当也是,当我和贝丝不和时,他非常清楚。不管我们是吵了一架,还是彼此冷战一场,我都能看出来,亚当在恐惧。他那灰色的大眼睛里,满是请求,请求我和贝丝和好。这种关心,使我内心痛苦。因为他那对家庭和睦的无声请求,让我回想起了三十四年前的事,那时我就是他这么大,在父母各守一隅时,我也只能无助地注视着他们。
乔希一看到我从微波炉里取出热奶瓶,就开始双手乱舞起来,直到我把奶瓶塞到他手里才罢休。我拖过厨房里的一把椅子坐下,面对面地抱着他,他吧唧吧唧地吸着奶。在他喝完之前,大约会有五分钟的安静时间。所以,我空出一只手来,打开了放在角落柜子上的一台九英寸电视机。我从没想过最终自己会住在一座厨房有电视机的房子里。但贝丝坚持如此,她说这样方便看美食节目。我没有为此事争论不休,尽管我很想指出,索尼公司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都还没开始运营呢。和房子里的其他三台电视一样,厨房这台也装了有线。所以我立马调到了新闻频道,即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
一调到新闻台,我便看到一些想别过头去的东西。准确地说,不是一些东西……而是某个人。她名叫凯特·布莱梅尔,目前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战地明星记者。此刻,她正穿着一套合体的迷彩服,还有一件防弹背心。她站在萨拉热窝被严重轰炸过的医院前进行报道。她身后,一组医生正在为一位战士截肢。他们的医疗物资紧缺,做手术都不用麻醉剂。低沉而又慷慨激昂的评论是凯特的拿手好戏,但透过她的声音,你还是可以听到那些可怜家伙的哀号。我注意到,她那头栗色短发很适合战区里的装扮。话说回来,她在头发上向来就很会来事儿。当我和她在大学里住在一起时,她就从未停止过摆弄头发。她的装扮也一样,那时,她总是以一副让人流鼻血的打扮出现在课堂上,还善于用各种白痴问题巧妙地满足男教授的虚荣心,让他们在课堂上光芒四射。从那时起,她就已然是一个精明的政治人物了。她很清楚,作为一个大有野心的女人,会调情是必须的,手段是否合适,对她来说尤为重要。我记得某个潮湿的星球六下午,她躺在床上,浏览着一堆从图书馆借来的书,它们分别是玛莎·盖尔霍恩、奥莉娅娜·法拉奇以及弗朗西斯·菲茨杰拉德的书,这三个女人,她认为是过去四十年以来,最伟大的战地记者。
“有一天,我也会写一本这样的回忆录。”她说道,语气不容置疑,对自己的职业前途非常肯定。接着,她举起一本战地照片集,那是伟大的罗伯特·卡帕的作品。她又加了一句:“而你,将会成为他。”
乔希突然把奶瓶甩到了地板上,他用他的方式告诉我,他喝饱了。迅雷不及掩耳,他又开始号哭起来,而且很快发展成高亢的咏叹调,大有吵醒亚当和贝丝之意。我赶紧又把他扔回肩头,随即打开冰箱旁的门,步向地下室的楼梯。
地下室并不大,大约十六英尺长,十二英尺宽,主要由两个小房间组成。我认为自己已经设法充分利用了这里的空间。这里也是这所房子中,贝丝唯一没有整成玛莎·华盛特奈兹统一设计风格的地方,即漂白过的镶嵌式芬兰木地板,中度灰的斑点地毯,隐藏式的顶灯。一下楼梯,便能看到我进行锻炼的活动区域,那里有一台诺迪克牌越野滑雪式跑步机,一台班霸牌登山机,一套索洛夫勒克斯牌的小型健身器。我每天早上都尽量抽出四十分钟的时间来锻炼。十分钟跑步机,十分钟登山机,最后二十分钟的重量训练—是为了保持我的体重维持在一百七十五磅左右。我的医生告诉我,这对于一个五英尺十一英寸,胆固醇值是五点五,不吸烟的三十八岁男人来说,一百七十五磅是最完美的体重。他常常对我保持苗条的能力称赞不已。但我想,我能如此健美的真正原因是,我从来没想过在墙壁上砸几拳,而是每次都是跑到地下室,在卧举长凳上发泄愤怒。
或者我会听音乐。我拥有一千二百张以上的光碟,全都存放在一个旋转木架上,坚固的樱桃木做的木架。它是我在康涅狄格州一个叫做西部康尼尔的小镇定制的。虽然花了一千八百三十美元,但凡是见过的人,都对它的独立装置和简单操作羡慕不已,就像他们也羡慕我的高保真音响设备一样。我去了纽约曼哈顿区西边的第四十五街,那里有家高保真音响装备店,只出售来自英国的高端设备,要是你了解一些小牌子的话,你就能买到世界上最好的。我花了不到五千美元自己搭配了一套装备:一对美声七五三落地式扬声器,一台雅俊的德尔塔CD转盘以及黑匣子数模转换器,还有一个真正令人叹为观止的赛纳斯三号喇叭,它以钻石般细密而清晰的音质著称。
我收集的光碟,大多是来自《古典音乐企鹅指南》一书的建议。我对音乐是认真的,曾很想在锻炼的时候听上一段完整的演奏(或者歌剧)。但不幸的是,所有超过四十分钟的音乐都不太适合我的锻炼过程。所以,在晨练时,我不得不听上几遍放松神经的马勒或布鲁克纳的浪漫音乐,不过,其实我更喜欢在晚上听他俩的交响乐。因为那时,我可以完全置身于黑暗中,也就是我最中意的地方—暗房。
以前,我的暗房就是洗衣房。但我们搬到这座房子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洗衣机和烘干机转移到了厨房里一个隔离的储藏室里。然后木匠和水暖工开始在洗衣房动工。他们拆除了原有的橱柜和一些固定装置,重新安装了两个专业的不锈钢水槽,原来唯一的一个窗口也用砖头砌上了,墙壁重新刷了一遍,涂成了灰白色,然后,把一组定制的表面散发光泽的钢制壁橱,镶嵌进了一面墙里。我还花了二千三百美元买了一个真正的奢侈品:最新上市的带挡光板的旋转门。旋转门是一个圆柱体,里面还套了另一个圆柱体,这是为了挡光,制造出完美的暗房黑视效果。
我认识《新闻周刊》的一个摄影记者,根据这个家伙的建议,我还采用了一流的洗印设备:贝思乐四十五倍放大机一台,肯德曼胶片干燥箱一台,柯达自动托盘摇杆一根。我还只用最上乘的伊尔福特牌的相片冲洗液,只上免税店买溴纸打印照片(溴纸是美国所有一流摄影师的选择用纸)。像许多专业的摄影师一样,我最中意两种顶级的黑白胶片:柯达3X和伊尔福特HP4。
和洗印设备相辅相成的,就是那个大壁橱,从地板延伸到天花板,防火,防水。有可卷的铝制挡光柜门,由两把防盗锁锁着。这一切说起来似乎有点儿谨慎过头,但如果你有一个价值超过四万五千美元的照相机及其镜头,你就承受不起任何万一了。
我开始收集相机是在一九六三年,那时我六岁,去外公外婆家玩,他们住在劳德代尔堡的退休公寓里。靠墙的一面桌子上,留有一台老布朗尼相机,我拿了起来,从取景器里往外看,立即被迷住了。一种全新的视觉方式在我这儿诞生了。它就像从一个小洞里往外窥视,你不必去看身边所有的东西,你可以缩小视觉范围,只看一副景象都行。不过,对于只有六岁的心灵来说,最为喜悦的是发现了你可以躲在镜头后面—照相机把你和世界分离了。接下来在外婆家的日子,爸爸妈妈不停地争吵,外公外婆也不停地争吵,他们都惹怒了对方。而我,大多数时间都躲在了老布朗尼取景器的后面。事实上,当我和大人们待在一起时,我也把相机放在眼前,把他们隔离开来,而且在和他们说话时也拒绝放下。我爸爸不乐意了。一天晚上,大家坐在餐桌旁吃晚饭,我一边吃着番茄酱蘸虾,还一边举着相机看,爸爸的耐心耗光了,他一把从我手上夺走了相机。外公莫里斯觉得爸爸过于苛求,于是开始为我辩护。
“让本尼自己玩自己的。”
“他不叫本尼。”爸爸说道,声音里带着一丝老耶鲁生的傲慢讽刺,“他叫本杰明。”
外公并没有接他的茬儿。
“说不定这孩子将来长大了能成为一个摄影师。”
“除非他想饿死。”爸爸说。
在摄影和照相机这件事上,这是我和父亲的对抗中,最为温和的一次。但是,当我们在劳德代尔堡短暂而不太愉快的拜访最后结束时,外公在机场郑重其事地把老布朗尼交到了我手上,他对我说,这是一份临别礼物,是送给他最喜爱的外孙本尼的。
我现在还保存着那台老布朗尼,就放在暗房壁橱的最顶层,和它放在一起的还有:我十四岁时得到的第一台柯达傻瓜机,高中毕业时得到的第一台尼康,一九七八年大学毕业时的第一台莱卡—就在妈妈与世长辞前六个月,那年她才五十一岁。
壁橱下面的三层,放的都是我从那时起收集的相机。其中有几台稀有的珍品:一台宾得自动聚光单反机,一台古老的柯达伊斯特曼落地箱式照相机,还有一台柯达第一批出产的古典旁轴相机。还有就是我目前使用的装备:一只原装的速像新闻摄影镜头,一台新莱卡M9相机(带有价值五千美元的莱卡三百大炮镜头),一台莱卡福勒克斯,一台瑞典的哈苏五百厘米长焦机,还有一个坚固的樱桃木的三脚架,只有在拍特殊风景或人物肖像时我才使用。
地下室的一面墙上挂了我拍的一些精选风景照,安塞尔·亚当斯风格的远景低压云,在康涅狄格州的海岸边拍的,还有白色仓库对着黑下来的天空。另一面墙上都是人物照,有用非常类似比尔·布兰德的手法拍摄的贝丝,还有孩子们,他们摆出了各种姿势,亲密无间。这些照片我只用了当时的环境光,光圈开得很小,照片看起来格调自然,很有质感。第三面墙,也是最后一面墙上挂的是我称之为黛安·阿勃丝派别的作品:一个没有双腿、一只眼戴着眼罩的男人,在布鲁明戴尔百货店前面乞讨;一个西印第安老妇人戴着口罩,搀着一个人在中央公园西路上走着;一个一边脸烂掉的醉鬼,在一个廊下的垃圾桶里,扒出半只巨无霸。贝丝很不喜欢第三面墙上的照片,她认为它们太夸张,呈现出太刻意的病态。她也不太喜欢那些黑白分明的家庭照片,她说我把他们照得像阿巴拉契亚山区的人一样。不过,她倒很是赞赏那些风景照,常跟我说:你真正看到了新英格兰田园生活的黑暗面。与贝丝相反,亚当则很爱我的病态城市系列。每次他摇摇晃晃走到地下室来看我工作时,便爬上那张灰色的单人沙发床,踩在上面,指着那幅“廊下的酒鬼”,咯咯笑着说:“脏鬼!……脏鬼!”(这是他的批评)。小乔希呢?他什么都没注意到,他只会哭。
那个早上,他自然也是一直在哭。从我把他从厨房带到地下室,就一直没停过。二十分钟过去了,这黎明前的爆发还未结束。我至少已经在地下室的楼梯上来来回回踱了四十次,会的摇篮曲也唱了一遍又一遍,又开始重新唱起“一闪一闪亮晶晶”来,这已经是第十四次了。终于,一股疲倦袭遍全身,我不得不坐了下来,把乔希放在膝盖上抖动着,让他以为我还在走动。过了一两分钟,他好像确实是停歇了。我四周看了看,对着音响旁边的一块空白墙壁盯了一会儿。那个地方是我为战争照片而一直预留的,就是那种大幅的卡帕式的运动摄影,凯特·布莱梅尔曾对我说过的,她说有一天我会拍出来的。但是,我从未靠近过任何战场,从未到达过任何前线……而且我知道,我永远也不会去了。
短暂的遐想结束了,乔希又大哭起来,也许是他的尿布该换了。我把他放在长沙发上,解开他的连体衣下面几个摁扣,检查他的屁股。尿布装满了。从来都是惨不忍睹,特别在彻夜未眠之后,更糟糕。
所以,现在得回他的婴儿房了。我把他放在一个塑料尿垫上,就是放在他那松木抽屉式柜子盖上的。乔希患有无法治愈的尿布疹,从他出生以来,他的屁股就经常红红的,还总是溃烂。所以,对他来说,换个尿布,就像受一场刑一样。一发觉屁股下面的塑料尿垫,他就开始扭动,哇哇大哭。他太过激动,我不得不抽出一只手来摁住他,另一只手还得继续解开他的连体衣,好把他的腿从衣服里退出来。当我费了相当大的劲儿把他的衣服解开后,才拉住衣服的一头,把他屁股抬了起来,最后才完全脱掉了。这时,恐怖的尿布在我面前暴露无遗:稀屎从屁股一直糊到肚子上,我都看不到他的肚脐了。我一阵恶心,闭上了眼睛,但逃无可逃,没一会儿,乔希开始双腿乱蹬,并一脚踹进了脏尿布里。现在好了,脏东西弄得脚底板和脚趾缝里都有了。
“啊,老天爷啊!”我嘀咕着,赶紧跑到窗台边,想去抓一把婴儿湿巾过来,还好湿巾就在那里。但就是这两三秒钟的光景,就在我手没有摁住他的时候,意外发生了。他翻腾得太厉害了,想把自己从塑料尿垫上移开。当我从窗台边返回时,眼看着他就要从四英尺高的柜子上滚落下来。
我大叫着他的名字,在他从柜子边缘滚落的瞬间,俯冲了过去。他跌落下来,我一头撞到了抽屉柜的底部,他掉在我的身上,因受惊而尖叫起来。婴儿房的门突然哐当一声打开,贝丝出现在门口,低头看着我,大喊大叫起来:
“该死的!我早说过,早说过,早说过……”
贝丝一把从我手上抱走乔希,我无力分辩道:“他没事……没受伤。”这时,尿布从乔希身上掉了下来,不偏不倚地落在了我的肚子上。但我并不在乎睡衣现在被大便弄脏了,我更在乎的是,贝丝的语气冷酷无情,而我头上撞的大包正在隐隐作痛。
“你从来就没听过我说话,是不是?”
“这只是个意外。”我说。
“我说过,不要把他一个人放在尿垫上……永远不要那样做。”
“只不过一两秒钟……”
“我跟你强调过无数遍了!”
“好吧,好吧,是我……”
“错了!”
“是,是我错了。”我站了起来,就在这时,尿布从我肚子上滑落,软塌塌地扑到了地毯上。这地毯来自一七七五年费城一家公寓式酒店,传说约翰·亚当斯曾在上面踩过。贝丝傻眼了,她目瞪口呆地看着我的一副狼狈样,看着一千五百美元的古董地毯一塌糊涂,看着仍在疯狂挣扎的乔希把屎糊糊涂到了她的睡裙上……
“太可怕了,”她喃喃自语道,声音疲惫而涣散,“真是太可怕了。”
“对不起。”我说。
“你只会说这一句。”
“贝丝……”
“你走吧,本。去洗个澡,去上班。我会处理这些,和以前一样。”
“好吧,我走。”我迅速退出了房间。但走到过道上时,发现亚当站在他自己房间的门边。
他把自己最喜爱的玩具,一只笑容可掬的考拉熊,抱在胸前,眼睛睁得大大的,充满焦虑的样子。我知道,是我们的大声咆哮吵醒了他。
我蹲下来,亲了亲他的金色头发,柔声说道:“没事了,回去睡觉吧。”
他显然不相信没事了。
“你们为什么要吵架?”
“我们只是累了,亚当,真的。”这话听起来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他指着我脏兮兮的睡衣睡裤,皱起了鼻子,那气味刺鼻。
“脏鬼,脏鬼。”
我无力地微笑了。
“是,真正的脏鬼。那你现在回去睡觉好吗?”
“我要去找妈妈。”他说着,便跑进了乔希的房间。
“不要告诉我你也起来了。”他一进去,贝丝就叫了起来。
我返回卧室,把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换上了一条运动短裤,一件T恤,一双耐克鞋,然后下楼,把发臭的衣服扔进了洗衣机。在回到地下室前,我转动碟柜,找到B部,逐一翻看几十张碟之后,终于找到了巴赫的《英国组曲》,这张碟是由格伦·古尔德演奏的,我把它从架子上抽了出来。早上是听耳机音乐的时间,所以,我戴上了塞尼黑穆斯(Sennenheims),它有着世界一流的立体声效果,拧开了声音开关,然后想用以往的冲劲迈步到登山机上去。但我发现自己突然不能动了,我的手指抓不住扶手,我想,大概是指关节断裂了。
最后,我强迫自己运动起来,努力使双腿稳定步伐的节奏。没过多久,我便以每小时三英里的速度在攀登了,脖子上开始冒出一串串汗珠。我继续加大步幅,更加卖力地踩下每一个步子,想象着自己正在进行一场比赛。我越爬越高,根据机器上的数据显示,我已经爬了差不多相当二十层楼的高度了。我的节奏已经疯狂了,处于超负荷失控的边缘。我能听到自己的心脏在狂跳,为了与我的运动节奏保持一致,它已经达到了极限。巴赫在播放着,但现在我已经听不到了。我只听到自己胸膛里擂鼓般的轰鸣,有那么一瞬间,我的脑袋一片空白,没有愤怒,没有对家事的绝望,摆脱了一切义务,所有的束缚都解开了,我无所不在,除了在这里。
不知过了多久,我眼角的余光中,瞥见亚当正从楼梯上走下来,他身后拖着一个大大的棕色挎包,我的公文包。当他下到地面时,朝我咧开嘴笑了,然后双手放在挎包两边往前推,嘴里咕哝着什么向我走来。我取下耳机,在气喘吁吁中,我听见他说:
“响爸爸,做律西……响爸爸,做律西……响爸爸,做律西。”
我感觉自己的眼泪涌了出来。不,孩子,你不会想要像爸爸一样做律师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