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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关于本系列:
“疾速天使”
系列是当今颇具影响、广受青少年喜爱的小说,作品将科幻与奇幻元素巧妙地融为一体,充满了速度感、悬疑感和冲击力。六个孩子被送入实验室接受残酷的基因改造,变成了长有翅膀拥有超能力的鸟孩。他们逃离、反叛,在残酷的试炼中发现他们的力量正是为了这个世界而存在。
故事极像快速推进的大片,充满悬疑的故事、环环相扣的谜团、匪夷所思的超能力。不断切换的场景,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带读者迅速进入故事情境。让读者与六个孩子一起遭遇挫折、触摸感动,踏上探索生命真谛与未来命运的旅程!
关于单本书:
《断指实验室》是该系列的第六部。天使团一行前往非洲参加“制止疯狂大联盟”(CSM)的救助行动,谁料半路杀出个妄图扮演上帝的砍刀医生,在诡异药剂作用下,砍刀医生身体上的伤口竟可瞬间愈合,甚至还能奇迹般地断指重生。疯狂的砍刀医生号称要改变全人类,数千万非洲贫民沦为可悲的实验品。与此同时,一个神秘莫测的变种男孩迪兰突然现身……要将方取而代之。更恐怖的是,在这紧要关头,安吉尔竟然发出死亡预言——天使团里有人将会死去。而她的预言从未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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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詹姆斯·帕特森是一个传奇作家。入选2011《福布斯》“百大名人榜TOP100”、英国《卫报》“书业影响力100人”。在美国,差不多有1亿人至少读过一本詹姆斯?帕特森的作品。也就是说,每三个美国公民中,就有一个人阅读过他的大作。而这其中就有前美国总统克林顿。
虽然畅销荣誉无数,但比起“畅销书作者”这个头衔,詹姆斯?帕特森更希望自己以一个“少儿文学作家”的身份被世人铭记!2010年,他的“疾速天使”系列获评为“最受少年读者喜爱的年度作品”,他也被票选为最受儿童喜爱的年度作家。
此外,作为儿童读者最忠实的朋友。他主张孩子有权选择自己喜欢的书。他致力于儿童阅读推广工作,长期在CNN、纽约客等媒体上推广“终生阅读”的理念。自费发起了一个童书推广网站,建立无偿购书基金,并设立了近50项教育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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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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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指实验室》
序幕
第一章沙漠里的砍刀医生
第二章 七岁甜心的政变
第三章 粉红礼服杀手
第四章 再见,方
尾 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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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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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是个爱走极端的女孩儿。对我喜欢的人和事,我就像条哈巴狗(不过我可不舔人)。可我要是使起小性子,就会又像只黄蜂(简直是一窝黄蜂)。谁要把我惹恼了,我可就变成护崽的熊妈妈,非常危险。
我这么说,全都因为这一阵子我好像净碰上极端的事。就说这会儿吧,我正和五个人直冲上万米高空,他们是我最爱的人。我们可没坐飞机,也不是玩滑翔伞、热气球什么的。我们更喜欢用老式的翅膀。这种技术已经存在了好几万年。
如果你曾经在梦里飞翔过,我告诉你吧,就是那样,甚至更好。哪怕你只是为了逃命,慌慌张张地从地铁隧道里飞过,那也爽得不行。今天,我们正飞过非洲……太棒了。也许最棒的是,在一个疯狂的年代,我们第一次不用从疯子手里逃生。我们有任务——要去做好事。
“马克西!”依吉在一旁叫我。“他们怎么给自己国家取了‘乍得’这么个名字?乍得。简直就像让全国人都叫一拳或者三点。莫名其妙嘛。”
“依哥,别冒傻气,”我呵斥道。“那里的人并不全都能给自己取名字。”
“怎么不能?我们的名字都是自己取的。”纳吉这话说的,好像我还得经她提醒,才记得我们都是由一群书呆子监控着在实验室里培育出来的。
“那是因为我们不一般。”我向她展开四米宽的翅膀。“看,那是什么!”我指着远处看起来像火星岩的东西。
方扭头露出他的经典微笑——世界上最神秘的微笑。十几岁的少年,长发蓬乱,黑眼睛,皮夹克。帅呆了。
方的微笑真要命啊,就和这趟飞行一样,令人激动不已。虽然隔着好几百里,神秘的沙丘依然很有吸引力。我们周游世界,在死亡谷和北极这样的极端环境下生活过,可现在我看到的却是另一个世界,我们正在飞越——糟了,我把那堆国家的名字给忘了。
“毛里塔尼亚,阿尔及利亚,马里,尼日尔,还有乍得,这几个国家大约百分之六十八的国土是沙漠,”安吉尔动用了读心术,所以背出一串国名。我说的就是读心术,她真的很厉害。
“反正,鬼沙漠太多了,”安吉尔的哥哥气筒不由得抱怨。“现在要是能看到几头牛啃青草就好了。”
“安吉尔,你的地理测验得了A加加。气筒,依吉,到地方查看一下当地人的态度,我给你们加分。”虽然没有父母教,我还是学会了那样说话。当首领的时候这样说话好像挺管用。“我们飞了很久,我知道你们有些人开始思想不集中,但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我们要帮助别人,真正的人。”我语气很重,好像我们自己是从塑料泡里生出来的。唉,我们也算是吧。实验室的狗笼子算不算啊?
“真正的人,”方跟着我说。“不是一群呆头呆脑的科学家。”
我郑重其事地接着说:“对。你们想过没有,他们说我们必须拯救世界,其实真正的意思可能是拯救人——比如,一次一个?在全世界散布消息,让大家知道有谁需要帮助,这是件大好事,但是真的给别人吃的,帮别人治病,这些事呢?我们从来没做过。我是说,伙计们,说不定这才是我们的真正使命呢。”
“马克西说得对,”安吉尔一反常态地支持我。我们已经好些日子互相不理睬了。
“他们说你必须拯救世界,马克西,”依吉提醒我说。“没说我们吧?”
讨厌。总跟人过不去。
但方不是那种人。“哎,马克西,你要去拯救世界,不管到哪里——我都跟你去……”他又挂上了那副要人命的似笑非笑。“圣女啊。”
我的肚子翻江倒海起来,就好像我收起翅膀,自由坠落一般。你好啊,马克西小哈巴狗。
我为自己的圣人地位洋洋得意了不到五秒钟,就看见远处有三个黑点——好像直冲着我们过来了。
看起来熊妈妈的宝宝有危险了。这意味着什么,你懂的:
拜拜了,圣人马克西。该做恶人了。
2
“袭击!”我对我的天使团高喊。“下降,下降,下降!”
以天使团为目标的快速飞行物,通常只有三种:子弹,掠食鸟孩儿的变种生物,或者是邪恶妄想狂雇佣了什么飞车,想来劫持我们,吸取我们身上的能量。所以我顿时觉得那三个黑点只意味一件事:死亡逼近。
我刚要扎下去,方一把拉住我。“马克西!别急!那应该是治疯联的运输机。”
果真是治疯联合部,是我那没翅膀的妈妈参加的一个志愿者小组,我们这次来乍得救人,就是这个组织的任务,我们还要在乍得宣传他们的行动。以前我们还帮他们对付过全球变暖和海洋污染,这些活动渐渐把我们这群野性十足、惹是生非的‘清道夫’,变成了罗宾汉式的义侠。而且,他们还说我会在某个时刻拯救世界。我每天的日程都排得满满的。
太满了,所以我压根忘了本来这趟行动就安排了要跟治疯联的飞机汇合,他们会带我们去难民营。
我看了方一眼,深深感谢他没让我出洋相。当我俩四目相对,我不禁浑身颤,直颤到球鞋里的脚趾头。
气筒粗声大气地嚷嚷:“我什么也没看到!”
依吉也抱怨道:“我也什么都没看到!”
“我正转着眼珠使劲儿看呢,依哥。”他瞎了吧唧的,根本看不到我在做什么,所以我只好跟他这么说。
“没有啊,下面,像是沙尘,”气筒又说。
我朝下一看,可不是嘛——沙漠无边无涯,本来就模糊,这会儿更看不清了。
“那不是尘哟,”方说。他的黑色皮夹克上蒙了一层灰尘,眼角和嘴角全是沙粒。
“不是,”我再次朝下看了一眼。
就在这时,安吉尔“啊哦”了一声。她每次发出这种声音,我都感到浑身发凉。紧接着我便看到尘雾前端有几个小黑点。其中一个黑点上伸出一根牙签。
这回我知道自己的反应并不过分。
“枪!”我喊道。“他们有枪!”
3
“快!拉起!”方高声喊道。这时,一颗子弹嗖地从我身边飞过。
我奋力向上,只见治疯联运输机银色的肚子,就在我头顶上闪着光。飞机正在下降,粗糙的落地带离我大概4百来米。
“后退!”大伙随着我喊出的命令,直立起来,而飞机仍在下降,几乎要碰到我们头顶。为了躲避子弹,我们只能紧贴飞机肚子。引擎离得太近了,声音震得耳朵发聋。
“小心!”飞机的一只起落架差点碰到依吉,我高喊起来。“下降!下降!”子弹固然不好,被起落架撞着,被过热的引擎烤着,或者被吸入前引擎,也都不是开玩笑的事。
现在我能看到那些人晒得黝黑的面孔,他们骑着……哦,天呐,难道是骆驼?他们仍然用枪向我们瞄准,我感到有一颗子弹呼啸着穿过我的头发。在半秒钟的时间里,我头脑中闪电般出现了好几个念头:
1)子弹击中飞机的燃料罐:不好。
2)放慢速度,不好:慢速+鸟孩儿 = 像石头一样坠落。
3)加速,不好:速度飞快的鸟孩+速度更快的飞机 = 撞扁。
4)只剩下唯一的选择:转守为攻。
幸好我向来喜欢进攻——至少在有人要用枪击落大伙儿的时候。这种时候还真不少。
“俯冲!”我高喊。“打死他们!”
我把双翅平收在背上,开始像火箭一样俯冲下去。以我的速度,那些开枪的人需要借助雷达和热示踪器才能射中我。他们都吃惊地瞪大了眼,我看得见他们的眼白。
“嘿—呀!”我边喊着,放下双脚,其实喊一喊纯粹为了好玩。我的脚跟蹬在一个骆驼骑士的背上,来了个急刹车。他从骆驼上滚下去,步枪飞到半空。他在空中停留了两三秒,还没来得及为自己飞起来感到高兴,就摔在同伴的骆驼跟前。
“把剩下的人拿下!”我向大家发出命令。“把牲畜都放了!”
持枪的骆驼骑士大约有十来人——面对六个怒发冲冠的鸟孩儿,他们根本不是对手。躲避子弹对我们来说是家常便饭,可这些家伙不习惯瞄准快速飞行的变种人。再说,居高临下有无限的好处:如果从天而降,从背后出手,夺枪就不像你想象的那样难。
依吉从侧面冲过去,把一个骑手撞下骆驼,气筒用翅膀盖住了另一个骑手的脸,他一慌,也从骆驼上掉了下来。我抓起一支枪,像抡棒球棒一样抡圆了,砸在一个人的脑袋上,他应声掉下骆驼。可悲啊,我也没能及时刹住。
也就是说,我一头撞在狂奔乱跳的骆驼身上,这可是自从有了鸟孩儿以来从未有过的事——不开玩笑。骆驼的头撞上我的腹部,我越过骆驼脖颈,重重地跌落在鞍子上。
“干得好,马克西!”我听见纳吉在我身后什么地方高喊。大家都在收拾这伙人,她难道没有动手?
我在骆驼上还没坐稳,就被掀了下来。双脚着地的那一刹那,我抓住一根缰绳,保住了性命。
翅膀派不上用场了——根本展不开。沙子一直埋到脚脖子,我手脚并用地挣扎了半天,好不容易才重新爬上骆驼鞍子。
“哇哦,停下!”满嘴沙子弄得我喘不上气来。我用膝盖紧紧夹住鞍子,使劲向后拉缰绳。
这只骆驼显然不懂英语,伸长了脖子,跑得更快了。
“快上来,马克西!”方在高喊。
我扔下缰绳,站在鞍上用力向上一跃,展开翅膀。忽然之间,我身轻如燕,强大如钢铁——速度超过了狂奔的骆驼。
我看着受惊的骆驼跑向附近的村子。有人将要继承一头心灵受伤的骆驼。
这次任务出师大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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