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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理论联系实际,是法学界用得最多的警句之一。但凡遇到空头理论家,最打击他的评价非“脱离实践”莫属;而对缺乏法理功底的法官,指其“不懂理论”,恐怕也如当头一棒。然而怎样才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呢?在目前看来,未必有好的方法。经验,不是到法院挂职或实习几天,或者看几个案例就能拥有的;而理论,不在适当的年龄接受必要的学术训练练,不广泛阅读文献,也是不可能精进的。窃以为,有一定工作经历的法律实务部门的青年才俊愿意进入法学院深造,不失为有效的途径之一;反之亦然。
作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位长期亲历涉外民商事审判的法官,《公共秩序保留在我国涉外民商事司法实务中之适用》的作者叶丹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作者基于其经过涉外司法实践熏陶的问题感及理论敏感性,在日常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选择了公共秩序保留这一最富争议的难题,并进行了系统化的研究,完成了学位论文。答辩之后,作者再接再厉,得以写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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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广东省各级法院审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数量,占了全国的同类案件总数的“半壁江山”,这里的法官遇到的国际私法问题不仅数量多难度大,因此作者叶丹编著的《公共秩序保留在我国涉外民商事司法实务中之适用》具有前沿性。
且与其他同类著作相比,本书立足于我国的涉外民商事审判司法实务,主要的创新点有:
第一,对我国有关的司法实践进行了较为系统而全面的梳理,研究了大量的典型案例,所涉范围以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为主,涵盖了涉外民商事审判的各大领域。
第二,本书综合运用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将涉外民商事案例与国际私法基础理论相结合,力求为解决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见解,并力求对公共秩序保留理论作出新的阐释。
本书还特别指出,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有助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合理运用。
《公共秩序保留在我国涉外民商事司法实务中之适用》是作者在繁重的工作压力及家务负担之下,利用点点滴滴的业余时间创作的。这洋洋洒洒的二十多万字,会聚了丰富的案例,记录了作者的工作心得,也贡献了作者对相关国际私法问题的理论思考,无论是涉外法律实务界人士,还是从事国际私法研究的学界中人,相信读完本书都会获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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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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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第一章 我国适用公共秩序保留概述
第一节 公共秩序保留在我国的立法及理论研究综述
一、立法状况
二、理论研究状况
三、小结
第二节 涉外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与公共秩序保留
第三节 涉外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与公共秩序保留
第四节 承认和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与公共秩序保留
第五节 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及执行、撤销中国涉外仲裁裁决与公共秩序保留
第六节 协助域外文书的送达与公共秩序保留
第七节 协助调查取证与公共秩序保留
第八节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指导与公共秩序保留
一、法律适用方面的指导
二、司法协助方面的指导
三、小结
第二章 公共秩序保留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概述
一、公共秩序保留学说及立法的缘起
二、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价值
三、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辨析
四、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标准
五、公共秩序保留的特点
六、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对公共秩序保留的影响
第二节 两大法系的公共秩序保留
一、英美法系
二、大陆法系
三、小结
第三章 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在我国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第一节 我国法院对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持回避态度
第二节 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在我国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涉外民事纠纷中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条件不明确
二、我国涉外保证合同纠纷中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条件不明确
第三节 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在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中存在的
问题
第四节 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在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及执行或撤销中国涉外仲裁裁决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法院不当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案例
二、违反强制性规定是否构成公共秩序保留
三、最高人民法院适用公共秩序保留拒绝执行中国涉外仲裁裁决
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的案例
四、广东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执行或撤销中国涉外仲裁
裁决的情况
第五节 我国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与公共秩序保留
第六节 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中公共秩序保留的特殊问题
一、内地与香港之间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
二、澳门赌债与公共秩序保留
三、内地与港澳地区仲裁裁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
四、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区际法律冲突
第四章 公共秩序保留在我国司法实务中的适用思路再梳理
第一节 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价值
第二节 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总的思路
一、以国家主权原则和国家利益为理论根基
二、立足国情并与利益分析紧密结合
三、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应尽量与国际接轨
四、公共秩序保留应是一种贯穿于冲突法各个领域的法律理念
第三节 借鉴国外司法实践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经验
一、国外涉外民商事审判法律适用中的经验
二、国外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中的经验
三、国外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中的经验
第四节 公共秩序保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范围探讨
一、法律适用中的公共秩序保留
二、承认与执行外国民商事判决与公共秩序保留
三、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执行或撤销中国涉外仲裁裁决与公共秩序保留
四、其他司法协助与公共秩序保留
五、公共秩序保留与区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
第五节 适用公共秩序保留的程序设置
一、建立逐级上报的报告制度
二、建立案例指导机制
第五章 法官素质的提升与公共秩序保留的司法运用
第一节 公共秩序保留与司法裁量权的合理运用
一、国际私法的弹性发展与司法裁量权的合理作为
二、公共秩序保留与司法裁量权的关系
第二节 法官的司法能力与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
一、法官的政治智慧与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
二、提高法官的专业素养与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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