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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配套规定(实用注解版)》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线索,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收录与其密切相关的配套规定,并在此基础上予以精要的实用解答,以便广大读者及时解决常见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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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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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问答一 为什么公民死亡后可以被继承的只能是财产?
问答二 如何理解继承制度?
问答三 我国继承法的原则都有哪些?
第二条【继承的开始】
问答一 如何确定死亡的时间?
问答二 继承开始会产生哪些法律效力?
第三条【遗产范围】
问答一 如何理解继承法第三条中列举的若干遗产内容?
问答二 哪些权利义务不得作为遗产被继承?
问答三 如何处理保险金的继承问题?
问答四 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死者的遗产?
问答五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被继承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第四条【承包关系与继承】
问答一 怎样理解《继承法》中规定的个人承包应得的收益?
第五条【继承方式】
问答一 继承法规定的几种继承方式的顺序是怎样的?
问答二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有什么区别?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使】
问答怎样行使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
第七条【继承权的丧失】
问答一 继承权丧失有什么后果?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问答二 因犯罪被判死刑的人是否还有继承权?
第八条【诉讼时效】
问答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有多长?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九条【男女平等】
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问答一 再婚老人过世,房产由谁来继承?
问答二 除了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外,还有哪些特殊的继承顺序?
问答三 登报声明脱离关系,父母是否还可以继承儿子的财产?
第十一条【代位继承】
问答一 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
问答二 继子女和养子女是否能代位继承?
问答三 房产遗嘱继承不能代位继承
问答四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可代位继承遗产吗?
问答五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何区别?
……
配套规定
法律文书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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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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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限制】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第十四条【收养继子女的特别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十五条【收养的形式要件】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户口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亲朋抚养例外】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第十八条【优先抚养权】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第十九条【禁止超计划生育J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二十条【禁止买卖儿童】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第二十一条【涉外收养】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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