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东欧史(全二册)-“中间地带”的困境
》
售價:NT$
1010.0
《
虚拟资本:金融怎样挪用我们的未来
》
售價:NT$
352.0
《
刻意练习不生气
》
售價:NT$
179.0
《
大宋理财:青苗法与王安石的金融帝国(全彩插图本)
》
售價:NT$
500.0
《
安全感是内心长出的盔甲
》
售價:NT$
305.0
《
快人一步:系统性能提高之道
》
售價:NT$
505.0
《
我们为什么会做梦:让梦不再神秘的新科学
》
售價:NT$
352.0
《
算法图解(第2版)
》
售價:NT$
356.0
|
編輯推薦: |
塞尔玛·拉格洛芙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故事讲述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之后。他骑在自家的大白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做长途旅行,其间经历了种种趣事。
|
內容簡介: |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作为塞尔玛·拉格洛芙的经典之作,故事性强,情节环环相扣,引人入胜,文笔通俗优美,很适合青少年读者群的口味。《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是个懒散、不爱学习的孩子,他贪吃贪睡贪玩,不喜欢读书,父母亲为此伤透了脑筋。后来,他得罪了藏在家里的小狐仙,小狐仙把他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儿,并使他具有了与动物交流的能力。在他骑着家中的白鹅跟大雁飞行的途中,尼尔斯目睹了动物之间的恶战,观看了一年一度的鹤舞表演,还看到了一座海底城堡,了解到了祖国的山山水水,并且和大雁建立了深厚的友情,同时也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他一路上帮助了许多小动物,做了不少好事,小狐仙看到这一切,原谅了尼尔斯,将他变回原形,尼尔斯回到家中,与父母亲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
目錄:
|
第一章 变成小狐仙
第二章 骑着莫顿去旅行
第三章 勇救阿满
第四章 伸出援助之手
第五章 魔哨
第六章 鹤之舞表演大会
第七章 阿盼遇难
第八章 双城记
第九章 斯密来寻仇
第十章 狐口逃生
第十一章 大黑妞和她的女主人
第十二章 斯密变成看门狗
第十三章 考验
第十四章 莫顿遇险
第十五章 苍鹰高尔果
第十六章 裂缝中探宝
第十七章 重返家园
|
內容試閱:
|
尼尔斯今年十四岁,是个普通人家的男孩子,瘦高个儿,淡黄头发,跟其他调皮的小男孩一样,贪吃贪睡,不爱读书,常常喜欢搞些恶作剧来捉弄别人。他的父母亲为此操了不少心。
他们每个星期都要上教堂做礼拜,祈祷主让他们的日子过得好些,特别是希望儿子尼尔斯能够有出息,不再那么淘气,不再让他们伤脑筋。
父母刚出门,尼尔斯就美滋滋地想:“这一下该多走运啊,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在这一两个钟头里我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我可以把爸爸的鸟枪拿下来,放它一枪也不会有人来管我了。”
不过,爸爸似乎猜着了尼尔斯的心思。在他刚刚一脚踏在门槛上,马上就要往外走的时候,他忽然停下了脚步,扭过身来盯着一旁窃喜的尼尔斯,仿佛已经知道了儿子的鬼心思,于是爸爸返回来,走到尼尔斯面前,把脸朝着男孩。
“既然你不愿意跟我和妈妈一起上教堂去,”他说道,“那么我想,你起码要在家里念念福音书。你能做到吗?”
“行啊,”尼尔斯答应说,“我做得到的。”其实,他心里在想,反正我乐意念多少就念多少呗。
千叮咛万嘱咐的爸爸和妈妈总算走了,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尼尔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唉,终于自由了!”
其实,尼尔斯内心是理解父母的艰辛的,也知道爸爸妈妈对他的殷切期望。
家里穷,爸爸和妈妈只好都到财主家打工,但那也得省吃俭用才行。要不,苦日子会没个头儿的。尼尔斯记得,五年前,他们家刚由北方搬来南方、住进这个小村庄时,只养着一头小猪。现在,家里已经有一头大猪、两头小奶牛、三只鸡,还有几只鹅,爸爸和妈妈总算没有白辛苦。
尼尔斯不傻,他心里明镜儿似的,那就是爸爸和妈妈对他绝没有一点儿放心的时候。一看见尼尔斯干活慢慢悠悠、挑肥拣瘦的,爸爸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尼尔斯脾气不好,打猪骂鸡、欺负邻居小朋友都是常有的事,妈妈知道了也总是特别难过。
“要不,就叫爸爸和妈妈少操点儿心……”尼尔斯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自言自语道,“还是复习吧!”于是,他拿了一本书,在椅子上坐了下来。一开始还算不错,可等念到第四页的时候,讨厌的瞌睡虫就来了。尼尔斯怎么努力也坚持不下去了,眼前的字已是一片模糊,
“要不,我先睡会儿。”他自言自语着,头往椅子背上一歪,就睡着了。
尼尔斯不知道自己睡了多长时间,忽然被身后发出来的窸窸窣窣的轻微响声惊醒了。
在他面前的窗台上放着一面小镜子,他一抬头,恰好从镜子里看到令他奇怪的一幕:平时,妈妈用来装宝贝的箱子盖开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尼尔斯不明白,妈妈今天出门以前,不是跟往常一样,把箱子盖盖得好好的吗?再说只有他一个人留在家里,妈妈也决不会让那口箱子开着就走的。
“准是有小偷儿,”这个念头在尼尔斯脑子里忽地一闪,他害怕得要命,生怕有个小偷溜进了屋里。他一动也不敢动,安安分分地坐在椅子上,两只眼睛直愣愣地盯住那面镜子。
又过了会儿,差不多是三五分钟,仍然没有什么动静。尼尔斯壮着胆子站起身,走到箱子旁边,他实在想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说时迟,那时快。他一眼就看见,在箱子边上,有个小黑影儿,那是什么?难道是传说中的小狐仙?尼尔斯并没有见过小狐仙,他只是听说小狐仙是恩怨分明的,就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决不含糊,是个惹不起的小精灵。他恍惚记得,很多年前,一个叫阿诗玛的大婶救过一个小狐仙,此后,每天早晨,她只要一打开家门,就能在门口捡到一根火柴杆大小的金条。再后来,阿诗玛大婶就成了大财主。听说的事,谁能肯定是真的呢!
可这确确实实是个小狐仙,你看他一本正经地坐在箱子上——小胳膊,小腿儿,人身子,狐狸脸。就是站起来,也就一巴掌多高。他长着一张苍老多皱的脸,但是脸上却没有一根胡须。他穿着黑颜色的长外套、齐膝的短裤,头上戴着帽檐很宽的黑色礼帽。总之,他浑身的打扮非常讲究,上衣的领口和袖口上都缀着白色挑纱花边,鞋上的系带和吊袜带都打成蝴蝶结。他刚刚从箱子里取出一件绣花衬衣,为那精致的做工深深地吸引,压根儿没有发觉尼尔斯已经醒来了。
P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