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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带我们走进一个崭新而辽阔的艺术世界,使我们获得了描写“人”的文学无法替代的审美体验和艺术感动。我们为他作品中富于灵性的动物世界所吸引和迷醉,为动物生命的神秘而震惊,为动物生命的尊严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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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一部描写真实野生动物的故事集。作者通过塑造那些天赋不凡又带有悲剧色彩的野生动物形象,向我们表达了一种思想——我们和动物同属一个家族。作者所写虽然都是些灰狼、乌鸦、兔子、猎犬、狐狸等动物,但他们和人类一样有情有欲,拥有某些与人类共通的东西。这些动物的一生总围绕着生存竞争而不可避免地走向悲剧结局,令读者产生共鸣与同情。作者在书中塑造了碦伦泡之王老暴这一灰狼头领形象。老暴个头大,智谋多,多次识破猎人设下的陷阱,率领狼群撕咬羊群作乐,令牧人们闻之色变。但他是一个悲剧性的英雄,最后因为伴侣布兰卡被捕杀而伤心不已,落入猎人以她为饵设置的圈套,魂归西天。还有乌鸦“银斑”,他凭借智慧、强壮、勇猛成为鸦群的首领,带领鸦群安全迁徙,教会幼鸦生存技巧,但最终却被天敌猫头鹰夺去了性命。棉尾兔茉莉是动物世界里的一位英雄母亲,松鸡“红脖子”则是一位模范父亲。他们不遗余力地将生存智慧传授给各自的子女,茉莉甚至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来掩护儿子“豁耳朵”。生存竞争时刻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却也衬托出动物亲情的崇高。跑侧对步的野马皮毛黑亮、身体强壮、脚步稳健,具有领导者的气质,然而这样的好马也最难驯服,许多猎人纷纷惨败而回。当他最后落入老牧人的陷阱而被捕时,这匹高贵的野马不顾一切跳下悬崖,用生命成全了自由。同样以死殉自由的还有泉原狐,“疤子脸”狐一家原本快乐地住在林子里,他和妻子“泼妇”教幼崽们如何生存,但由于偷鸡而几乎被猎人赶杀殆尽。幸存的母狐“泼妇”去营救被俘的幼崽,多次救援无果,她便毒死了自己的孩子,了结了幼狐的痛苦。“我”的爱犬宾狗是条聪明伶俐又忠心耿耿的牧犬,在作者不小心被捕狼器夹住、受到狼群围困的险要关头,宾狗挺身而出救了主人的性命。而这样一条有灵性、有胆识的牧羊犬最终也难逃悲剧命运,误食毒饵而死。黄狗巫利对主人虔诚得死心塌地,却无辜被舍弃;遇到第二个主人,他同样尽心尽力,但最后,突发狂性的他咬伤了主人女儿的胳膊,主人女儿便毫不犹豫地用炉钩将其砸死。这些故事无一不让人唏嘘。西顿描写的都是真实的动物,而不是仅仅带着动物面具的人。这些动物虽不会像人一样讲话,但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交流。西顿用特殊的名字亲切地称呼着他笔下的动物,将他们放在和人类平等的位置,用生动简练的语言给大家展示了一个陌生而熟悉的野生动物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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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Ernest Thomp-son Seton
,1860-1946),世界著名野生动物画家、博物学家、作家、探险家、环境保护主义者、印第安文化的积极传播者、“美洲林学知识小组联盟”的奠基人、美国童子军的创始人之一。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悉心观察、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其小说《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于1898年出版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使他赢得了“世界动物小说之父”的美誉和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友谊。其作品对后世动物小说作家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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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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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老暴——碦伦泡的枭雄
我的爱犬宾狗
斗牛狗的故事
跑侧对步的野马
黄狗巫利的故事
石山大王克拉格
豁耳朵——一只棉尾兔的故事
温尼伯的狼
银斑——一只乌鸦的故事
阿诺克斯——一只信鸽的故事
小战马——一只杰克兔的故事
泉原狐
红脖子——唐谷松鸡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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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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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老暴——碦伦泡的枭雄
在新墨西哥州北部有一个名叫碦伦泡的牧场。那是一片水草茂盛,牛羊成群的土地,因流经此地的碦伦泡河而得名。这里最为人所熟知的是一头大灰狼。当地的墨西哥人称呼他为“老暴”或“狼王老暴”,他是一群非凡灰狼的老大。
这群灰狼在碦伦泡河流域为非作歹多年,当地的牧羊人与牧场里的工人都非常熟悉这位“枭雄”的事迹。只要他带着他的手下出现在哪里,哪里的牛群就会陷入极度的恐慌,牛群的主人则会因为过度愤怒而感到绝望。狼王老暴既狡诈又强悍,甚至他在夜间的嗥叫都那么独特。人们可以轻易从狼群的叫声中分辨出他的声音。一头普通的狼即使在牧羊人的营地嗥到半夜,也抵不上狼王老暴低低的一声咆哮——这声音会让牧羊人抓狂。嘿嘿,你就准备明天早晨数牲畜的尸体吧!
让我诧异的是,狼王老暴的手下很少。一般来说,当一头狼争到首领的位置时,自然而然会吸引大量的追随者。或许是因为他安于现状,又或是他的暴躁脾气阻碍了他发展部下。总之在其统治后期,他只有五个手下。不过这五头狼各个都是显眼的角色,其体形与凶悍都是狼类中少见的。其中一头狼被墨西哥人称为布兰卡,那是一头白色母狼,可能是狼王老暴的王后。另外还有一头独特的黄狼,有人说这头狼曾独自为狼群捕回过羚羊。
当地人对于这群狼的痛恨简直到了疯狂的程度。他们不是看到他们在草原上晃悠,就是听到他们嗥叫。人与狼的生活被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倘若能让这群狡猾的东西销声匿迹,这里的人不知会多高兴——至少五年,他们从未间断过向碦伦泡的农场主们收取“保护费”——有人计算过,说已经达到一天一头牛的程度。时至今日,他们已经吃掉了两千多头最好的牲畜。众所周知,他们只挑最好的。旧观念总认为,狼群袭击牧场是要冒很大风险的。所以除非他们实在是饿得慌,否则不会选择被牲口栏与猎枪保护着的牲畜作为目标的。但这种观念和实际情况完全不符,因为他们总是膘肥体壮、毛皮油亮。那些野地里自然死亡的动物他们碰都不碰,对于人们屠宰的牲畜也毫无兴趣。他们每天的午餐是一岁小母牛身上最鲜嫩的肉。对他们而言,以老弱公牛、母牛为食完全是一种耻辱。他们偶尔也吃小牛犊和小斑马,大家也都知道他们以杀羊为乐。1893年11月的一个夜晚,白狼布兰卡和黄狼一起杀死了两百五十只绵羊,却连一盎司羊肉也没吃。很显然,他们这么做只是为了消遣。当地人每年都想尽各种办法想要消灭这帮家伙,但他们依旧逍遥地过着野地里的浪漫生活。
人们重金悬赏狼王老暴的首级,但显然下毒是没有用的。狼王老暴只吃自己杀死的猎物,这个习惯救了他无数次。他唯一害怕的是枪,他很了解这里的男人会随身带枪,所以从没听说他袭击过人或出现在人面前。他的原则是——在白天无论距离多远,他以及他的手下只要看到人,肯定撒腿就逃。
一次,一个牛仔在一个山谷里听见了狼王老暴的嗥叫声,他顺着声音在一片草地上发现了他与他所率领的狼群。狼群正在围攻一群小牛,老暴则独自坐立在一旁的小土墩上观察着局势。布兰卡和其他的狼看中了一头小母牛,但牛群紧紧地聚在一起,头朝外,牛角冲着敌人。狼群的攻击在牛儿们的齐心协力下未取得丝毫进展。当狼群再次发起进攻时,几头胆小的母牛恐惧地使劲往里钻,打乱了牛群的阵形。这时候狼王老暴已经对自己的手下失去了耐心,在他的眼中这是绝好的机会。他的手下完全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把他们挑中的母牛咬伤,使之脱离牛群的保护。狼王从小土墩上立起身子,咆哮着冲向牛群。在他的攻击下,本来井然有序的牛群陷入了一片混乱。随着他跃入牛群之中,牛儿们心中最后一丝勇气也随之消散,他们四散逃开。那头被选中的小母牛只来得及跑上二十五码,便被狼王老暴一口咬住了脖子,狠狠地摔在了地上。接着他的手下一拥而上,狼王老暴却反倒退出了战团,好像在说:你们当中为什么没有一个能把事情办好的呢?”牛仔在此时骑着马大叫着冲上前,狼群像往常一样立即逃走了。牛仔取出一瓶马钱子碱,在小牛的伤口上撒上毒药,接着便骑马走了。他在心里打着如意算盘——狼群肯定会回来吃这顿晚饭,因为这头牛是他们亲手捕杀的。但当第二天,牛仔再次来到山谷,妄想着剥下狼王老暴的毛皮成为碦伦泡的英雄时,却发现小母牛虽然被吃了,可被下毒的部位却好好地留在了原地。
随着人们对狼王老暴的恐惧和憎恨与日俱增,用于悬赏他项上头颅的奖金也与日俱增着,最后竟然超过了一千美元。在高额奖金的诱惑下,一个叫塔勒雷的得克萨斯人来到了碦伦泡。他有最好的枪,最好的马,以及一群体形庞大的猎狼犬。他自称在潘汉多草原,他和他的猎狼犬消灭了好几个狼群。至于碦伦泡的狼王老暴,他相信用不了几天,那大灰狼的头就会挂在他的马鞍上。
第二天早晨天刚亮,塔勒雷就带着他的猎狼犬出发了。很快,狗儿就兴奋地吠起来,这表明他们已经嗅到了狼群的气味。果然,他们还没走上两英里,就找到了那群狼。像往常一样,狼王老暴贯彻着他的原则,一见到人撒腿就跑。就这样一场人与狗对狼王以及他的手下的追捕,在碦伦泡的山谷里展开了。塔勒雷计划得很好,猎狼犬一包围狼群,他就骑马追上射击,简直是小菜一碟。但这里可不是潘汉多草原,岩石林立的峡谷和错综复杂的溪流成为了狼群的天然屏障。狼王老暴一声令下,狼群四散逃开,他自己则迅速甩掉猎人。猎狗也跟着他们分散了开来。当狼群在远处重新集结时,猎狗们并没能全部追上。狼群反过来以多打少,把猎狗不是咬成重伤,就是咬得断气。晚上塔勒雷只召回了六条猎犬,其中两条还是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后来这位得克萨斯猎人又尝试了两次,想要取下狼王的首级。最后连他的马都摔死了,也未能在狼王老暴身上留下一道伤口。他只好放弃,回得克萨斯了。从此狼王老暴的名号更响亮了。
第二年又有两个猎人垂涎这笔奖金来到了碦伦泡。一个带了最新的毒药,另一个则准备了附有魔咒的毒药。后者是个加拿大籍法国人,他认为狼王老暴是一个“狼人”,正常的办法是无法杀死他的。很快两个星期过去了,无论是新毒药还是魔咒,都毫无建树。狼王老暴依旧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两个猎人也都心灰意冷,跑到别的地方继续试验他们的毒药与魔咒去了。
1893年的春天,在对狼王老暴的捕猎失败后,乔又有了一次不光彩的经历。乔的农场位于碦伦泡河的一条支流河畔的峡谷中。不幸的是,在那个夏天狼王老暴和他的王后白狼布兰卡在离乔的农场不远处的岩石林中安了家。整个夏天对于乔来说完全是一场噩梦。这一公一母两头狼,咬死了他所有的牲口,连他的狗也没放过。而当乔愤怒地拿着炸药想把他们都炸死时,这一对小夫妇却又成功逃脱,到别处继续为非作歹起来。事后乔领着我来到那处悬崖下,指着峭壁上的洞穴说:那就是去年夏天他们待的地方,我在他们面前就像个傻子。”
这些在牛仔之间口耳相传的故事听起来因为过于传奇,以至于让我难以置信。直到1893年秋天,当我真正见识到这位劫掠者的手段后,我才真正了解他起来,并且比任何人都更深刻地了解他了。
许多年以前,在宾狗与我相伴的日子里,我也一度成为一名猎狼者。但自那以后,我就整天被拴在了书桌旁。由于迫切需要调整一下生活状态,当我的一位朋友邀请我来到碦伦泡,试试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这头到处为非作歹的狼王时,我欣然答应了。
一到当地我就骑上马到处转悠,熟悉当地的地形,我的向导还不时指着落在野地里的牛骨说:这就是狼王老暴的杰作。”很快我就明白,在这样地势险恶的山里,指望马匹和猎犬进行传统的围猎是根本不可能的。毒药和陷阱是唯一的选择。因为当时手头没有够大的捕狼器,我打算先用毒药试试。为了捕获这位大人物,我使出了浑身解数,在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所有我能想到的毒药我都试过了,结果全都毫无作用。我想下面的事例可以向你证明一切人类的狡诈与计谋,在他的面前只不是小孩子的把戏。
想要给狼下毒就要先准备肉饵。一次我从一头刚宰的母牛身上割下来一些肾油,再拌上一点奶酪,将它们放在一只瓷盘里融化。为了防止肉饵上沾有金属的气息,我切的时候用的是一根锋利的牛骨,而我的手套也在牛血中小心浸泡过了。当整盘油晾干后,我把它切成小块,在上面扎上洞,将装有马钱子碱和氰化物粉末的胶囊放进去,之后又用油块将其封好。弄好后,我把它们装进一只涂满血的生皮袋子里,又把牛的肝肾系在绳子末梢,拖着绳子跑了20英里,每4英里扔一块油。狼王老暴每周都会在这一带出没,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是星期一的晚上。在我布完毒饵往回走的路上,突然听到这位老大的咆哮声。作为我助手的牛仔一听到这声音就说:“准是他!”
第二天天刚亮我就骑上马向峡谷里赶去,我急切地想知道结果。地上留着狼王老暴的足迹——他的足迹非常容易辨认,体格较大的狼前爪不过是四又四分之三英寸,而他的则有五英寸半!并且他的爪子与他的体形成正比,他站立时肩膀离地3英尺高,体重150磅。显然狼群发现了我用绳子拖拽的痕迹,他们顺着这线索找到了肉饵。当我发现肉饵并非如前几次那般好端端地留在原地时,我不禁得意起来,我甚至能想象到狼王老暴发现第一块肉并将它叼起时的模样。这回我可把你逮到了!”我相信不出一英里就能找到他的尸体。我赶紧骑上马奔向下一块饵。果然第二块饵也不见了,我一阵狂喜,这下我确信抓到他了,甚至还有他的手下。可是当我搜索四周,根本没有找到预想中狼的尸体。我继续往前,第三块饵同样不见了。当顺着狼王的足迹,来到放第四块饵的地方时,我赫然明白,狼王老暴根本没有把这些饵吃下去,他只是将这些肉饵叼在嘴里,最后把它们都放在了第四块饵上面,并在上面拉了一泡屎,然后扬长而去。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多到足以让我确定,毒药对于这位狼群老大来说,是完全无用的。
在捕狼器到来之前,通过对牧场里发生过的事情的搜集,我更加确信了狼王老暴的狡诈。为了预防他们,这里的牧羊人通常会联合起来,将一千到三千只绵羊聚集在一起照看。到晚上羊群四周都睡有一个牧羊人看守。但是绵羊是很胆小的动物,一有风吹草动就会乱作一团。为此牧羊人在绵羊中放了一些山羊,指望这些留着胡子,长得像智者的家伙能够起到稳定军心的作用。
11月的一个深夜,狼群袭击了这样的一个附有双重保险的羊群。当牧羊人被绵羊的吵闹声惊醒时,惊讶地发现他们的策略很成功。绵羊紧紧地把自己的精神支柱——山羊围在中间,没有被冲散。可惜的是,狼王老暴很快就看穿了牧羊人的策略。他率领着自己的手下不再与固守在一起挤做一团的绵羊纠缠。他从绵羊背上跃起,直扑领头的山羊群,在牧羊人于夜色中找到他们之前,结果了所有山羊的性命。这下绵羊失去了主心骨,全都四散逃开。于是接下来的几周,总有焦急的牧羊人向我打听:你看到迷路的绵羊了吗?我只好如实相告:前两天在切德拉孟特见过约二十只刚死的羊。
捕狼器终于到了!我忙了一星期才将这些笨重却威力巨大的陷阱布置好。捕狼器布置好的第二天,我骑着马去检查。看着地上狼王老暴的足迹,我完全可以解读出前一晚他的所作所为:即使我将捕狼器掩盖得如此严实,却还是被他在黑夜中一眼就发现了。他命令他的手下停止前进,独自上前用前爪小心地在周围刨土,直到捕狼器的链条以及原木从泥土中显现出来。然后是下一个,就这样挖出了我所有的捕狼器。但从他的足迹中我也意识到,这家伙有一个习惯:他一发现什么可疑的东西就会立即停下脚步,然后转到另一边。于是我改变策略,将捕狼器排成“H”形。这样当他发现放在路中央的陷阱时,就如同走进到“H”字母的横杠前,接下来无论他往哪边转都会踩到竖杠上布置的捕狼器。我有幸亲眼目睹他是如何破解我的“H”阵形的。那天我眼睁睁地看着狼王老暴慢跑着走进我的“H”阵中,天知道他是如何察觉到我在路旁同样布有捕狼器,也许是掌管野性圣灵的天使在护佑着他。总之他既没有试图将我的捕狼器再次挖出来以嘲笑我的愚蠢,也没有试图左转或者右转绕开我放置在路中间的捕狼器,而是小心翼翼地后退,踩着自己走进来的脚印一直退到安全地带。尽管后来我不断地改进我的方法,但一次又一次,他就如同有先见之明般成功逃脱。他的判断从来不会错,如果不是后来发生的事,或许到现在他还在享受着自己的逍遥生活。但因为他的手下,因为他亲信的伙伴,他最终还是走向了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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