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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1、 混合悬疑、宗教、爱情等多种因素,是一部情节曲折、结构精巧、结局出人意料的通俗小说;
2、 以巴塞罗那的背景,作为故事的发生地,浪漫而多情,写尽西班牙风情。
3、本书甫一出版,即在英国、美国、法国、西班牙、荷兰引起骚动,无数年轻人背上行囊,怀揣着浪漫与激情,涌往巴塞罗那,踏上了火热、离奇、荒诞的爱情探险之旅。
內容簡介:
这个发生在西班牙的故事,充满了神秘、浪漫与激情。卢卡斯本来在巴塞罗那过着悠闲、散漫的生活:喝喝酒,接点翻译的活儿,和在天台养兔子的邻居聊聊天。门口台阶上的一张明信片,勾起了他的好奇心,而这张明信片随后引发的一连串怪谲诡异而又离奇曲折的事件,彻底改变了卢卡斯的生活。
關於作者:
理查德·格温(Richard
Gwyn)出生于威尔士,曾就读于伦敦经济学院的人类学专业,并立志成为一名诗人。在伦敦当过送奶工、锯木工,在一次工伤后,他迁至希腊的克里特岛,购买了一艘六米长的渔船,自称是“撒切尔主义”的逃亡者。九年之后,回到威尔士首府卡地夫,现在卡地夫大学任教。The
Colour of a Dog Running
Away完成于2005年,是他的第一部小说,并荣获英国《独立报》和英国最大的零售书商Waterstones的年度图书奖等。除此之外,他还另著有诗集、书评和回忆录等。
目錄 :
译者序
序言
第一部分
一张明信片
夜晚的女人
我是世界上最纯洁的人
在巴塞罗尼塔区
一场奇怪的表演
如同侦探故事
穿绿色西服的男人
我们在屋顶活动
亲眼目睹的事故
睁着眼睛死去
第二部分
夏日热浪中的城市幽灵
双重逃离与雄鹰俯冲
庞特纽夫的完美一击
间谍
隐士
“过去”渐渐逼近
第三部分
血统的艺术
吞火者
遇见天使
猎兔
死亡有多大作用
攀爬的艺术
致谢
內容試閱 :
序·言
夕阳已从西边的平原沉下。我绕过塔,站在一块岩石上,凝望太阳徐徐而落。空气中弥漫着从烟囱飘出的木柴燃烧散发的气味。回到屋里,我往壁炉里加了些橄榄木柴。那只狗蜷在我脚边的阴影里。
去年冬天我添置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这张不错的橡木桌。虽说有点奢侈,但物有所值。
这些小东西使这个房间的生活气息浓了许多。
光阴悄然流逝。春雨连绵,夏日炎炎。我的杏树也第一次结了果。十月时节迎来了阵阵秋雨。
秋风初起。
秋风,山里的秋风,如同旋转的梦魇,跟随着你的每一个动作,渗入每个角落,然后完全占据整个房间。最终你会觉察到这种对面前一切瞬间、虚幻的影响:似幽灵沉默不语、在门口满怀希望等待的那只狗,躺在路边榆树下的一只死绵羊。秋风吸干了你身上所有的东西,留给你的是疲惫和消沉。曾听闻有人因这山里的秋风而杀人,或在几年里渐渐变得精神失常。
这座塔建在小山顶上,垂直孤立,凸显于密林覆盖的群山中。其设计者遵循直线条的原则。站在远处,若光线合适,你能看到高山上锯齿状的山峰,它们夏天呈现出如同花岗岩般的灰色,从十一月至来年六月则白雪皑皑。这座塔有三层,由旋转石梯连着。最上一个台阶连着第三层和平台,即角塔状的房顶。我几乎没离开过底层,因为我需要的东西都在那里:明火,窗户,一个可以写作、可以做饭、可以睡觉的地方。
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这儿都很冷,但这不是问题,我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很暖和。有时我坐在椅子上,凭窗眺望远处的山谷和那条白色的小路,它蜿蜒穿过林木葱葱的斜坡。这座塔上层的墙壁有些狭缝。透过这些狭缝,也许守卫者曾向敌军放箭。但我怀疑是否有人想过要夺取这里。如今,这里没有什么可防卫的,事实上,也从未有过。据说,这座塔建于13世纪,唯一的目的就是用来监禁某个失势家族的最后一位继承人。他被关在第三层。所以第三层有两个房间:犯人一间,看守一间。
塔下,陆地蜿蜒在溪谷、峡谷和峭壁之间,通往一千多米之下的平原地带,渐不可辨。有一块平地向西延伸到最近的小镇,再向南至城市。自从那个只能与狱卒做伴的犯人被关押于此起,许多年来,他看到的景色几乎依然如旧。现在我是看守了,不过无人可守;如同边关的战士,无边可戍。
我的工作就是照看这地方。我还可以利用一小块地种菜。除了这座塔的主人,没人来过这儿。他声称自己是位男爵,住在城里。他极少来访,待的时间不长,漫步一会儿,或是爬上塔顶检查一下避雷针,然后给我些钱。
有时一个月甚至更久,我都见不到男爵,于是去一百公里外的城里,到他的办公室找他。我清晨就出发,因为去最近的小镇和火车站要赶早。坐火车大概需一个半小时。到了城里,我从他的秘书那里接过装在棕色信封里的钱,信封上只字未写。并非男爵不知道我的名字,而仅仅是我们之间形成的惯例,其他事情也一样。
白天,我和菲罗斯在附近的山毛榉林里散步几小时。菲罗斯是一只黄褐色的山地牧羊犬,是我在这儿的唯一伙伴。我们早起去采蘑菇,纯粹是为了在散步时好玩。秋雨过后,路面被水浸过,泥泞难行。晚上,我待在屋里,随便做些吃的:豆角、土豆和面包,然后,坐在炉边写我的小说。去年十月我决定用一年时间来写这本小说,也正好是一个四季的轮回。我尽量回忆故事发生时的原貌,而非我所期望的那样发生,更非说服自己它确实发生过。但我不能完全确信。故事只是一种在某个特定时刻展示自己的形式,它是可变的。因为我们的生活就是由这种无数特定时刻组成的,从一个懵懵懂懂的过去开始,中间是一系列事件,最后以同样模糊的某个时刻结束。但这些时刻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他们构成记忆的材料。我们一遍又一遍地回味,不断修改、代替,直至获得我们满意的版本为止。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故事。即使如此,这样的故事也并非真正是我们的,它只是代表曾经的我们,或我们自认为的我们,或更通俗地讲,是我们向往成为的人。
很感激我必须完成的小任务,这是我期望从事的日常工作,比如查看安放在塔后矮小的白色蜂箱里的气象仪。男爵没说为什么需要这种服务,我也从不过问。曾经想过问他,但又打消了念头。我猜测,这要么反映了他性格的一个方面,对事情的每一个细节都很注意,要么仅仅是为了使我作为看护员的工资听起来更恰当一些。
今天早上,在关上气象箱门的那一刻,我发现一只野兔在二十米外的草地上吃草。菲罗斯和那只野兔的目光同时接触到对方。人、狗和野兔在那一刻定格了。菲罗斯飞奔过去,奋力一跃,避开灌木的荆棘。野兔一溜烟跑了。那是一只雄兔,后腿用力蹬着草地,冬天厚厚的皮毛使它在野兔中显得体型巨大。它冲进秋天的矮树丛,短尾疯狂摆动。菲罗斯在后面追着,狗的背影渐渐消逝。
“消逝中的狗影(The Colour of a dog running
away)”这条谚语在本地语中指的是某种不确定、不清晰的东西,外表模糊不清,或许让人想到无常的现实。用在这儿似乎挺合适,不管是对菲罗斯,还是对我正在写的这本小说。
我想写的这些事情发生在20世纪最后十年的某个夏天,现在看起来如同一部已经放完的电影里的一组镜头,只是那些萦绕的画面使人久久不能平静。犹如电影散场时,你站在电影院的门厅,看着其他人鱼贯而出,你被那些未曾经历过的电影中的悲喜人生触动了心弦。某种东西已经触及到你的宿命,可能是电影里的小插曲,或是一句对白,或更可能是某个角色激起的不可名状的向往。也许任何故事都这么开始:一种难以捉摸的怀旧,遥不可及却又亲切可知,偶尔在你眼前闪过,然后又无影无踪。
理查德·格温
于维拉弗兰之塔
第一部分
我们永远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我们既不能和我们的前生去比较,又不能在我们的来世去完善。
——米兰·昆德拉
一张明信片
五月的一个晚上,我步行回家时,目睹了一桩抢劫案,可我却没去阻止。我当时能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事。抢劫现场是在这个城市的哥特区,就在兰布拉斯大道旁边。华丽的路灯伫立在街道旁,令人想起曾经盛极一时的年代,狭窄的巷子通往迷宫般的住宅区,白天是鲜有人去的。当我路过其中的一个小巷口时,突然发现一个面色苍白的男青年站在那儿,贼眉鼠眼地扫视着过往的行人。我放慢了脚步。
我刚走出十步远,便听到一个女人用英语叫喊,声音颤抖。原来是那个男人猛扑过去抢那女人的背包。她头发淡黄,皮肤黝黑,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短裙。包带绞在女人的手臂上。那个强盗拼命拽,女人一个踉跄,倒在路上,包也从她的手上松开。那个强盗冲过马路,跑进小巷,胸口紧紧捂着战利品。
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我一动不动。
那个女人在路旁的排水沟边待了一会儿,粉红色的连衣裙掀起在臀部。她躺在那儿,半边身子在人行道,半边身子在马路上,看上去既悲伤又脆弱。她体形庞大,腿部红肿,笨拙地站起来,大声叫喊:“抓住那个王八蛋!”
她直直地盯着我。
幸好附近有位热心的市民,离这个巷口不远。他年纪尚轻,身穿蓝色的薄西装。他转身去追赶那个家伙,消失在茫茫夜色。没几分钟就返回来,摊开双手,这种拉丁人的姿势表示徒劳无功。他很同情地询问那个女的情况,不过她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他耸耸肩,走了。
那个女人愤怒地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尘,似乎要哭了。我仍待在那儿没动。在小偷抢劫时驻足看热闹的那几个人也陆续离开了。我在想,那个女的包里到底有些什么东西。
“你能抓着那个家伙的。王八蛋!”她吐出这几个字,仿佛吐出卡在喉咙里的一块骨头。
她明显是对我说的,但我不愿抬头面对她的责难。或许她说得对。如果我动身阻止那个强盗,我的位置实在是最好不过。我比那贼个头要高,他跑进巷子时,我应当可以捉住他。或者,也可以伸腿把他绊倒在地,然后跨在他身上,用靴子踩住他的脖子,对他冷嘲热讽,拳脚相加。我可以羞辱他一番,再痛打他一顿,然后在那位皮肤黝黑的游客的感激声和过往行人的赞美声中,英雄般地扬长而去。那个粉红女郎也可能会邀请我去她住的酒店吃饭,向我吐露其不幸婚姻的龌龊细节、不尽如人意的工作,并决定自谋出路,如今她在英国东南部的小生意蒸蒸日上,于是开始了所谓的“新大陆”之旅。当夜幕降临时,酒后乱性的念头也蠢蠢欲动,更糟的是,这会变成事实。我平静的生活从此会被打破。能够得到什么呢?几张美国运通公司的支票,一本护照,一张机票,一把旅馆房间的钥匙,一盒粉扑,一支口红。如果更乐观的话,还有一瓶防晒液。此外,那个瘾君子比她更需要钱。你只要看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了。
令自己欣慰的是,我盯着眼前这个女人,生不出一丝怜悯。我迈步继续前行,头也不回,径直向卡莱弗兰路走去,途经由一盆盆青枝绿叶装饰着的市政厅,虽已是时过境迁,但殖民时期的壮丽仍依稀可辨。我走在鹅卵石上,路过一个孤身的警察和一群乞丐,穿过维阿莱塔纳和川流不息的街道,径往卡莱弗兰路走去。
在圣·卡特里娜广场附近,我选了一家熟悉的酒吧,坐在吧台前,靠近浓缩咖啡机的地方,要了一杯啤酒和一杯白兰地。我将啤酒一饮而尽,细细品味着白兰地。有个皮条客正和其中一个街头妹在酒吧那头争吵。我进来不久他们就离开了。现在这地方安静了。弗兰路的经历还是让我不安,虽然几乎每天都会目睹这样的事。为什么这一次触动了我?因为那个女的盯着我,用英语说:“王八蛋!”她说了三次,最后一次毫无疑问是对我说的。而我连根手指都没有伸出去帮她。
我和酒吧服务员恩里克谈及这桩抢劫案。我对自己的无动于衷引以为荣,对受害者的惊恐表情夸大其词。恩里克笑了笑,但并不觉得有趣。相反,他告诉我一个月前在酒吧里发生的持刀行凶事件。这事我已经听过两次了,不想再听了。所以,喝光白兰地,我就走了。
我的公寓位于圣·卡特里娜广场。我住在最顶层,在八个陡斜的阶梯之上,房间不大,冬天通风良好。最合我意的就是房顶的天台。坐在天台上,我比周围的大多数屋顶还要高出少许。我可以坐观蒂维达沃的灯火和夜空下忽明忽暗的游乐场。俯身下视,可见到旧圣·卡特里娜市场肮脏的玻璃屋顶,这个市场像一座空荡荡的火车站,杂乱无序地向外延伸。但大部分时间我躺在小吊床上,听着楼下城区的嘈杂声,遥望天上的群星。
当我打开房门的时候,走廊地上有张明信片,上面是胡安·米罗①的油画的复制品。翻开卡片的背面,绿色墨水字迹工整地写着日期和时间:5月20日—11:00。卡片上没有其他任何多余的信息,看不出是谁写的。从印刷的小字了解到,这幅复制品是加泰罗尼亚的Dona
en la Nit,或称《夜色女子》。原画可以在米罗基金会找到。明天就是5月20日。
①胡安·米罗(1893—1983),西班牙画家、雕塑家、陶艺家、版画家,超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位于蒙锥克山上的米罗基金会,开放于1975年,是收藏米罗作品最丰富的美术馆。
寄到我家的邮件从不出现在楼上,通常都是放在门前的信箱里等我去拿。是谁让他们进来塞进门下边呢?或许是楼里的某个住户。在快速排除可能的送信人后,我决定向邻居玛努打听,看他能否提供一些线索。玛努是安达卢西亚人,和妻子及十几岁的女儿住在三楼。他在大楼的房顶养了一些兔子,就在我厨房的后边。晚上,他常坐在兔子笼旁喝着科多巴酒。有时我会和他一起坐在楼顶天台上。我们的友谊就是在夜晚这种矜持寡言的习惯中逐渐形成的。我们俩都乐于彼此为伴。坐在楼顶上的绝佳位置,我们对邻里关系、天下大事都持简单看法。玛努觉得孤单时,就来敲我的门或厨房窗户——从这扇窗户可以看到我们共有的楼顶天台,那儿有兔子笼,一张桌子和几张椅子——叫我出来喝上几杯。他的工作是在码头看管仓库。玛努打开门,嘴巴正嚼着东西。我们互相打了声招呼。
“哦,玛努,今晚有人找过我吗?”
他用脏兮兮的餐巾纸擦了擦嘴。
“他娘的,我哪知道!”
“我出去了,有人把一张卡片塞进我的门下边。”
“我没听见有人过来,等等。”
他大声地问他妻子和女儿,她们也都说没有见到。
玛努穿着一件白背心,大腹便便,一身酒气。
“进来进来,喝一杯,随便吃点。”
“不了,谢谢。”
“会如你所愿的,嘿,别担心。”
“什么?”
“或许他们还会回来的。”
“谁回来?”
“找你的人,你的访客。”
“或许吧。”
“你似乎心事重重。”
“我不明白,不明白的事就使我思来想去。”
玛努明显也在想这个。
“你知道什么让我思来想去?我家的兔子。兔子应当交配的,可我家的那些兔子从来不交配。”
事实刚好相反。玛努的兔子乱交配,而且繁殖速度惊人。
“说不定你家的兔子思想境界高:考虑精神生活啦、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啦、地方选举啦,或者它们的性取向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