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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此次出版的“艾米五年典藏”,力求收录《山楂树之恋》作者艾米出道五年以来最具争议、最有人气、最富艾米标识的爱情小说。
★《十年忽悠》为艾米首部自传体小说,十年坎坷感情内幕全曝光,典藏艾米作品必不可少的一部!
★五年精华,全新修订。邀请国内一流插画师倾情作画,使整部小说更加立体、生动,给读者带来身临其境的全新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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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十年忽悠》:一段情,几番忽悠,就是十年……
艾米生于书香门第,十八岁时爱上了爸爸的研究生艾伦。在艾米的美人计与苦肉计兼施之下,大她三岁的艾伦接受了艾米,两人迅速坠入爱河。不久,艾伦因被怀疑谋杀暗恋他的女孩简而被收审,虽然最终证实简是自杀,但因简苦恋艾伦多年却不敢表白最后走上绝路,使艾伦心生内疚,与艾米分手后,远走他乡,音信全无。
艾米渐渐长大,一直将对艾伦的爱深埋心中,二十三岁时选择去美国开始新的生活。艾米没想到的是,她与艾伦在美国再次相遇。然而,艾米发现艾伦此时已经有女友。她尝试用各种办法接近艾伦,最终却只是让艾伦逃得更远。绝望的艾米,为了让艾伦早日结婚,不停地假装交往男友……这么一顿折腾、几番忽悠,就是十年。十年,充满了近乎绝望的希望……也许爱上一个人,都像艾米一样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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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艾米,著名作家。2005年开始在文学城连载纪实性长篇故事,先后出版有《致命的温柔》《十年忽悠》《不懂说将来》《山楂树之恋》《三人行》《同林鸟》《等你爱我》等十余部作品,在华人世界拥有超强的人气和影响力,其作品甫一出版,便广受读者好评,曾荣获《亚洲周刊》2007年度华语小说第一名、《新周刊》“年度十大感动作品奖”、《新民周刊》“2011年度爱情小说奖”等国内顶级大奖,由其小说改编的电影、电视剧《山楂树之恋》更是深受欢迎。
此次出版的“艾米五年典藏”文集,力求收录艾米出道五年以来最具争议、最有人气、最富艾米标识的爱情小说,给读者奉献最精彩的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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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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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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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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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艾米从中国飞到美国的过程,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写的,一是她没有看到什么令自己触景生情的影片;二是她一路昏睡,几乎没有清醒到能回忆从前的地步,至少是没有清醒到能回忆出几万字、几十万字的地步。可能是上飞机之前的那几天,她兴奋过度没睡好,所以上了飞机就开始猛睡。
即使是没睡着的时候,她也是脑子空空如也。一觉醒来,她发现自己到了美国。接机的当然不是杰森(Jason),如果是,故事就不是这个写法了。而且对五六年前刚从中国到美国来的艾米来说,杰森这个名字毫无特殊意义,因为她所认识的那个男孩,英文名并不叫杰森,而是叫艾伦(Allan);中文名当然不叫“江成”,而是叫“成钢”。杰森和江成都是他后来才用的名字,可能是为了逃避认识他的人,或者是表一下与过去划清界限、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的决心。(不管是什么原因,在艾米看来,都是该打PP的)
艾米那时老是说:“艾米艾伦,亲如家人,你是不是我的亲哥哥?”
艾伦就龇牙咧嘴:“你说得我汗毛立正,细胞跳舞,亏你……”
艾米从来不叫他“成钢”,却叫他“百炼”;不叫他艾伦,却叫他Poe(坡。艾伦?坡,美国诗人、小说家)。这只是她比较持之以恒的两个称呼,大多数时候,她几乎过两天就会想出一个新的词来称呼他,而他也早就习惯于她的瞬息万变、有始无终了。不管她叫他什么,他都是扬一扬眉毛,表示知道那是在叫他。
刚到美国的时候,艾米还不知道艾伦就在她将要去的C大。她已经很久没有他的消息,也很久没有费劲去打听他的消息。俗话说,“哀莫大于心死”,但艾米不舍得让自己的心死掉,所以就安慰自己说:“只当他已经死了。”
不过她也就是“只当”一下。她知道他肯定没死,他应该是在国内什么地方。全国所有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他都有可能去,就是不可能在国外,因为他是学比较文学的,而在中国,很多搞比较文学的是隶属于中文系的,中文系的人出国?有当然是有,不过通常是换了专业,不然的话,万里迢迢跑到美国去学中文或者中国文学,总给人一种滑稽的感觉。
艾伦跟着艾米的爸爸做研究生时,搞的是诗学研究,但你不要以为他是个诗人,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不仅算不上“诗人”,连“散文人”都算不上,最多最多算个“杂文人”。
所谓“诗学”,其实是文学理论的意思,也就是说,他是对中西方文学理论作比较研究的。他说他跟作家和作品的距离,用“隔靴搔痒”都还嫌太近了,应该是在靴子外面包一层皮子之后再搔。因为搞文学评论的人对别人呕心沥血炮制出来的文学作品指手画脚,而搞文学理论比较研究的人,则对文学评论家呕心沥血折腾出来的文学评论指手画脚。那么谁对搞文学理论比较研究的人指手画脚呢?
艾米说:“当然是他们的女朋友或者老婆,所以说她们才是文学作品的终极审判者。”
不喜欢对人指手画脚,是艾伦弃文从商的原因之一。他比较爱说的话就是:自己写不出漂亮的文学作品,也就罢了,还要指指戳戳地评价别人的心血?过分了点。而做文学理论比较研究的,竟然是指指戳戳别人的指指戳戳,那就太过分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私下里,艾伦常问艾米,如果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文学评论,是不是中国文化就不存在了?一部《红楼梦》,如果没有人评价,究竟会发生什么?
这样的问题,艾米答不上来,不过那时候的艾米,年少气盛,从来不承认世界上有自己答不上来的问题,所以总是很有理地说:“如果《红楼梦》没人评价,那些红学家靠什么谋生?如果没有文学评论,那我爸爸靠什么赚钱养家?”
艾伦便会笑着说:“记下这句,以后编撰《艾米格言》的时候用得上。”
所以,艾米认为艾伦是死硬爱国派,打死也不会出国的。艾伦的父母移民去加拿大后,也一直劝他去加拿大,办探亲移民也好,办技术移民也好,总之是跟父母待在一起就好。但艾伦不以为然,他说:“我一个学英语、学文学的,到加拿大那地方去干什么?去教加拿大人怎么说他们的母语?还是去教他们中国文学?”
这种爱国的态度是好的,艾米当时也是很赞成的,因为她不想他去加拿大,怕他一去,自己就再也见不到他了,所以每每对他的这种想法大加鼓励,看到一个中国移民在加拿大混得不好的故事,就拿来添油加醋地讲给他听。他起先是一本正经地听,听多了,就笑她:“艾米,你不用跟我搞爱国主义教育了,我不会跑那地方去的。只怕有朝一日,你改变了主意,自己跑出国去了。”
一语成谶,现在真的是她自己跑出国来了。
艾米想,我跟艾伦的情况不同呀,我是学英美文学的,我不出国,谁出国?在国内拿个英美文学的博士学位,谁把你当回事?不管怎么说,你的英语也是跟着中国老师学出来的。
她记得他们系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中国老师什么都可以教,就是不可以教英语口语,因为系里信不过你的口语。英语系的口语课都是请外教教的。有一次,那所谓的外教,其实他的母语并不是英语,而是比利时人,只不过嫁了一个美国人,当丈夫来B大政治系教书的时候,妻子也就到英语系教口语,好像只要是在美国待过几年的都可以教英语口语一样。
既然是学人家的语言文学,就干脆跑到别人的大本营去学。艾米到美国混个博士学位的决心是早就有了,但也是像她所有的决心一样,想的时候是很慷慨激昂的,等到要干的时候,就怕苦怕死,怕累怕输,怕这怕那,所以迟迟按兵未动。后来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使她居然把留学美国的事搞成了。
艾米从中国飞到美国的过程,实在是没有什么好写的,一是她没有看到什么令自己触景生情的影片;二是她一路昏睡,几乎没有清醒到能回忆从前的地步,至少是没有清醒到能回忆出几万字、几十万字的地步。可能是上飞机之前的那几天,她兴奋过度没睡好,所以上了飞机就开始猛睡。
即使是没睡着的时候,她也是脑子空空如也。一觉醒来,她发现自己到了美国。接机的当然不是杰森(Jason),如果是,故事就不是这个写法了。而且对五六年前刚从中国到美国来的艾米来说,杰森这个名字毫无特殊意义,因为她所认识的那个男孩,英文名并不叫杰森,而是叫艾伦(Allan);中文名当然不叫“江成”,而是叫“成钢”。杰森和江成都是他后来才用的名字,可能是为了逃避认识他的人,或者是表一下与过去划清界限、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的决心。(不管是什么原因,在艾米看来,都是该打PP的)
艾米那时老是说:“艾米艾伦,亲如家人,你是不是我的亲哥哥?”
艾伦就龇牙咧嘴:“你说得我汗毛立正,细胞跳舞,亏你……”
艾米从来不叫他“成钢”,却叫他“百炼”;不叫他艾伦,却叫他Poe(坡。艾伦?坡,美国诗人、小说家)。这只是她比较持之以恒的两个称呼,大多数时候,她几乎过两天就会想出一个新的词来称呼他,而他也早就习惯于她的瞬息万变、有始无终了。不管她叫他什么,他都是扬一扬眉毛,表示知道那是在叫他。
刚到美国的时候,艾米还不知道艾伦就在她将要去的C大。她已经很久没有他的消息,也很久没有费劲去打听他的消息。俗话说,“哀莫大于心死”,但艾米不舍得让自己的心死掉,所以就安慰自己说:“只当他已经死了。”
不过她也就是“只当”一下。她知道他肯定没死,他应该是在国内什么地方。全国所有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他都有可能去,就是不可能在国外,因为他是学比较文学的,而在中国,很多搞比较文学的是隶属于中文系的,中文系的人出国?有当然是有,不过通常是换了专业,不然的话,万里迢迢跑到美国去学中文或者中国文学,总给人一种滑稽的感觉。
艾伦跟着艾米的爸爸做研究生时,搞的是诗学研究,但你不要以为他是个诗人,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不仅算不上“诗人”,连“散文人”都算不上,最多最多算个“杂文人”。
所谓“诗学”,其实是文学理论的意思,也就是说,他是对中西方文学理论作比较研究的。他说他跟作家和作品的距离,用“隔靴搔痒”都还嫌太近了,应该是在靴子外面包一层皮子之后再搔。因为搞文学评论的人对别人呕心沥血炮制出来的文学作品指手画脚,而搞文学理论比较研究的人,则对文学评论家呕心沥血折腾出来的文学评论指手画脚。那么谁对搞文学理论比较研究的人指手画脚呢?
艾米说:“当然是他们的女朋友或者老婆,所以说她们才是文学作品的终极审判者。”
不喜欢对人指手画脚,是艾伦弃文从商的原因之一。他比较爱说的话就是:自己写不出漂亮的文学作品,也就罢了,还要指指戳戳地评价别人的心血?过分了点。而做文学理论比较研究的,竟然是指指戳戳别人的指指戳戳,那就太过分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私下里,艾伦常问艾米,如果这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文学评论,是不是中国文化就不存在了?一部《红楼梦》,如果没有人评价,究竟会发生什么?
这样的问题,艾米答不上来,不过那时候的艾米,年少气盛,从来不承认世界上有自己答不上来的问题,所以总是很有理地说:“如果《红楼梦》没人评价,那些红学家靠什么谋生?如果没有文学评论,那我爸爸靠什么赚钱养家?”
艾伦便会笑着说:“记下这句,以后编撰《艾米格言》的时候用得上。”
所以,艾米认为艾伦是死硬爱国派,打死也不会出国的。艾伦的父母移民去加拿大后,也一直劝他去加拿大,办探亲移民也好,办技术移民也好,总之是跟父母待在一起就好。但艾伦不以为然,他说:“我一个学英语、学文学的,到加拿大那地方去干什么?去教加拿大人怎么说他们的母语?还是去教他们中国文学?”
这种爱国的态度是好的,艾米当时也是很赞成的,因为她不想他去加拿大,怕他一去,自己就再也见不到他了,所以每每对他的这种想法大加鼓励,看到一个中国移民在加拿大混得不好的故事,就拿来添油加醋地讲给他听。他起先是一本正经地听,听多了,就笑她:“艾米,你不用跟我搞爱国主义教育了,我不会跑那地方去的。只怕有朝一日,你改变了主意,自己跑出国去了。”
一语成谶,现在真的是她自己跑出国来了。
艾米想,我跟艾伦的情况不同呀,我是学英美文学的,我不出国,谁出国?在国内拿个英美文学的博士学位,谁把你当回事?不管怎么说,你的英语也是跟着中国老师学出来的。
她记得他们系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中国老师什么都可以教,就是不可以教英语口语,因为系里信不过你的口语。英语系的口语课都是请外教教的。有一次,那所谓的外教,其实他的母语并不是英语,而是比利时人,只不过嫁了一个美国人,当丈夫来B大政治系教书的时候,妻子也就到英语系教口语,好像只要是在美国待过几年的都可以教英语口语一样。
既然是学人家的语言文学,就干脆跑到别人的大本营去学。艾米到美国混个博士学位的决心是早就有了,但也是像她所有的决心一样,想的时候是很慷慨激昂的,等到要干的时候,就怕苦怕死,怕累怕输,怕这怕那,所以迟迟按兵未动。后来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使她居然把留学美国的事搞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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