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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S.J.沃森S. J Watson
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物理系。曾任职于医院、国民保健服务计划部等部门。沃森业余时间爱好写作,2009年,他参加了英国著名的费伯出版社举办的写作培训班,并写下了处女作《别相信任何人》。该书出版后一鸣惊人,沃森也成为文坛耀眼的新星,被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称为“本年度最值得喝彩的作者”。目前,沃森生活在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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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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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我的“第一次”醒来
Chapter 2
克丽丝的秘密日志
11月9日,星期五
11月10日,星期六
11月12日,星期一
11月13日,星期二
11月14日,星期三
11月15日,星期四
11月16日,星期五
星期六,凌晨2点零7分
11月18日,星期日
11月19日,星期一
11月20日,星期二
11月21日,星期三
11月22日,星期四
11月23日,星期五
Chapter 3
回到此时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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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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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我的“第一次”醒来
感觉不对劲,卧室看上去很陌生。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了这个地方的。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回家。
但我一定是在这里过的夜。一个女人的声音吵醒了我,刚开始我以为她跟我睡在同一张床上,然后我才意识到她是在念新闻,播报声是从收音机闹钟里传来的。睁开眼我就发现自己躺在这儿,在一间完全陌生的屋子里。
眼睛逐渐适应了环境,我四下张望,周围暗沉沉的。衣柜的门背后挂着一件晨袍——是女式的没错,不过看款式倒适合一个比我老得多的人。几条海军蓝裤子叠得整整齐齐地搭在一把椅子上,椅子紧挨着化妆台,余下的一切在视线里却都显得朦朦胧胧。闹钟的结构似乎很复杂,但我找到了一个最像开关的按钮。好在它的确有效。
正在这时,我听见身后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呼吸声,才发现屋子里还有别人。我扭过头,只看见一大片裸露的皮肤,一头黑发里还散落着星星点点的斑白色。那是个男人。他的左胳膊露在被子外,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金戒指。我心里暗暗呻吟了一声。这么说,眼前这个男人不仅年纪已老,头发已经开始泛白,而且还结婚了——我不仅勾搭上了一个已婚男人,看上去还正躺在他常常跟妻子同睡的那张床上。我往后一仰,努力让自己集中精神。我该为自己感到羞愧。
但我仍然忍不住好奇:他的妻子上哪儿去了?要担心她随时可能回来吗?我可以想象她站在屋子的另一头破口大骂,骂我什么都有可能:荡妇、美杜莎、蛇蝎美女。我想知道如果她真的现身的话我该怎么辩解,也不知道到时候我还能不能说出话来。不过,床上的那个男人看上去似乎并不担心,他翻了个身,还打起了呼噜。
我尽量一动不动地躺着。如果遇上这种情况,通常我都记得是怎么回事,但今天实在一点印象都没有。我肯定是参加了什么派对,也说不定是泡了回酒吧或是夜店。不管怎样,我肯定是喝得烂醉如泥,醉得不省人事,才会跟一个手戴婚戒、背上还长体毛的男人回了家。
我尽可能轻手轻脚地掀起被子,坐到了床边。当务之急,我要去趟洗手间。我没有理睬脚边的拖鞋,毕竟,跟人家的丈夫瞎搞是一码事,要穿别的女人的鞋却是绝对不行的。我光着脚蹑手蹑脚地走到楼梯平台上。我明白自己身上一丝不挂,所以生怕进错了门,撞上这屋里别的住客或者主人家正处于青春期的儿子。让人松一口气的是,我看见洗手间的门正虚掩着,便走进去锁上门。
我坐下来解决了内急,冲了马桶,转身洗手。我伸出手拿香皂,却突然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儿。刚开始我没想通是怎么回事,不过立刻明白了过来。拿香皂的手看上去不像是我的,那双手看上去皱巴巴的,手指也显得浑圆粗壮。指甲没有打理过,一个个被啃得光秃秃的,跟我刚刚离开的床上那个男人一样,这只手上也戴着一枚金质结婚素戒。
我睁大眼睛瞪了一会儿,动了动自己的手指。那只拿香皂的手也动了动手指。我倒抽一口冷气,香皂啪的一声掉到了水池里。我抬头盯着镜子。
镜中回望着我的那张脸不是我自己。头发稀稀拉拉,比我常留的要短许多,脸颊和下巴上的皮肤塌陷下来,双唇单薄,嘴角下垂。我在心里叫了出来,不做声地喘着气——如果压住声音的话,我发出的肯定是一声惊恐的尖叫。接着我注意到了镜中人的眼睛。眼眶四周布满了皱纹,没错,哪怕一切都已经面目全非,我还是能辨认出来:这是我的眼睛。镜子里的那个人是我,不过足足老了二十岁。二十五岁。或者更多。
这不可能。我浑身发抖,伸手抓住了洗手池。嗓子里又涌上了一声尖叫,这一次喘着气出了口,像是脖子被掐住了一样。我从镜子前后退了一步,就在这时,我发现了它们:那些一张张贴在墙上、镜子上的照片。其中夹杂着零星的黄色胶带纸,还有一些磨毛了边的纸条,又卷又湿。
我随便挑了一张。克丽丝,上面这么写道,打了个箭头指着我的照片——那个全新的我,变老了的那个——照片里我坐在一张码头边的长凳上,旁边有个男人。名字似乎有点熟悉,可是记忆又很模糊,仿佛我必须努力才能相信这是我的名字。照片中的两个人都在对着镜头微笑,十指紧扣。男人英俊迷人,细看之下我发现这正是跟我过夜、现在躺在床上的那个男人。照片下写着一个名字——“本”,旁边还有几个字:“你的丈夫”。
我吸了一口气,把照片从墙上撕了下来。不,我想,不!怎么会这样……我飞快地扫视着其他的照片。张张都是我和他。其中有一张里我身穿一条难看的裙子正在打开一件礼物,另外一张里我们两人穿着情侣防水夹克站在一道瀑布前,一只小狗在我们脚边嗅来嗅去。旁边一张是我坐在他的身旁小口啜着一杯橙汁,身上所穿的晨袍正是我刚刚在隔壁卧室里见过的那一件。
我又退了几步,一直退到后背贴上了冰冷的瓷砖。这时记忆似乎从深深的水面下露出了一线身影,当我努力想要抓住这缕微光时,它却轻飘飘地飞远了,像散入风中的灰烬,而我意识到我的生命里有个过去——尽管我对那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一无所知;我也有个现在——就是这个现在把我带到了这里,带到了他的身边,带到了这所房子里。但在我的过去和现在之间,只有一段漫长无声的空白。
■
我回到卧室,手里还拿着一张照片——上面是我和今早醒来躺在身边的男人的合影——我把它举到面前。
“这是怎么回事?”我大声尖叫着,泪水一颗颗滚过脸颊。男人从床上坐起来,半眯着眼睛。“你是谁?”我质问道。
“我是你的丈夫。”他说。他还一脸昏昏欲睡的表情,看不出一点生气的样子。他没有正眼看我赤裸的身体。“我们已经结婚很多年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想逃跑,但无处可去,“结婚很多年?那是什么意思?”
他站了起来。“给你。”他说着把那件晨袍递过来,我穿衣服的时候他一直在旁边等。他穿着一条过于宽松的睡裤和一件白色背心,这让我想起了我爸爸。
“我们是1985年结的婚,”他说,“22年前。你——”
我打断了他。“什么?”我感觉脸上失去了血色,整个屋子开始旋转。不知道在房间的什么地方有只时钟发出了滴答一声,在我听来却如同雷鸣。“可是——”他朝我走过来一步,我嗫嚅着,“怎么——”
“克丽丝,你现在47岁了。”他说。我看着他,这个陌生人正向我露出微笑。我不愿意相信他,甚至都不想听到他在说些什么,但他依然接着说了下去。“你出了场意外。”他说,“一次严重的事故,头部受了伤。你记不起事情来。”
“记不起什么事?”我说。我想说的是,不会25年通通忘得一干二净吧?“什么事?”
他又向我走了几步,小心翼翼地接近我,仿佛我是一只被吓坏了的动物。“一切。”他说,“有时候忘掉的时间段从你20出头开始,有时候甚至还早些。”
我的脑子里思绪纷乱,一个个日期和年龄数飞快地闪过。我不想问,但清楚我必须问。“什么时候……我出意外是什么时候?”
他看着我,脸上的表情既有怜悯也有恐惧。
“在你29岁的时候……”
我闭上了眼睛。尽管想拼命抗拒这个消息,可是我知道——在内心深处——那是真的。我听见自己哭出了声,这时那个叫“本”的男人走到门口,来到我身边。我感觉到他就在旁边,当他双手搂住我的腰时我没有动;当他把我拉进怀里时我没有反抗。他抱着我。我们一起轻轻地摇晃着,我意识到这个动作有点莫名地熟悉,它让我感觉好些了。
“我爱你,克丽丝。”他说。尽管我知道该说我也爱他,我却没有。我一句话也没有说。我怎么能爱他呢?他是一个陌生人。一切都乱套了。我想知道的事情太多了:我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我又如何挣扎着生存了下来?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我很害怕。”我说。
“我知道。”他回答说,“我知道。不过别担心,克丽丝。我会照顾你,我会永远照顾你。你会没事的。相信我。”
■
他说他会带我在房子里四处走走。我安心了一点。我已经穿上了他递给我的一条内裤、一件旧T恤,披上长袍。我们走到楼梯平台上。“洗手间你已经见过了。”他说着打开旁边的门,“这间是书房。”
屋里有张玻璃书桌,桌上搁着一件东西,我猜那一定是电脑,尽管它看上去小得滑稽,跟一个玩具差不多。它的旁边有个铜灰色的文件柜,上方是一张壁挂进度表。一切都干净整齐、井井有条。“我时不时地在那儿工作。”他说着关上门。我们穿过楼梯平台,他打开了另外一扇门。一张床、一张梳妆台、好几个衣柜。它跟我醒来时看见的房间几乎一模一样。“有时候你会在这儿睡觉。”他说,“当你想的时候。不过通常你不喜欢孤身一个人醒来。如果想不出自己在哪儿的话,你会吓坏的。”我点点头。我感觉像一个来租房子的客户在四下查看着一个新公寓,顺便打量着未来的室友。“我们下楼去吧。”他说。
■
我跟在他身后下了楼。他带我看了客厅——里面有一张棕色沙发和配套的椅子,一块嵌在墙上的纯平屏幕,他告诉我那是一台电视——和餐厅、厨房。没有一个房间让我有点印象,我什么感觉也没有,即使是在一个橱柜上看到一张镜框里装着我们俩的合影之后。“屋后面有个花园。”他说,于是我向通往厨房的玻璃门后张望。天色微明,天空渐渐发亮成墨蓝,我可以辨认出一棵大树的轮廓,小花园远远的另一端摆设着一个小棚,但也仅此而已。我发现自己甚至不知道我们是在世界的哪个角落。
“我们在哪儿?”我说。
他站在我的身后,我可以看到我们两个人在玻璃上的倒影。我,我的丈夫。两个中年人。
“伦敦北部。”他回答说,“伏尾区。”①
我后退了一步。惊恐又涌上来了。“天哪,”我说,“我都不知道自己他妈的住在哪里……”
他握住了我的一只手。“别担心。你会没事的。”我转身面对着他,等他告诉我要怎么样才能没事,但是他没有。“要我帮你弄杯咖啡吗?”
有一瞬间我有点恨他,不过之后我说:“好的,多谢。”他灌上了一壶水。“可以的话,黑咖啡,”我说,“不加糖。”
“我知道。”他说着冲我笑了笑,“想要面包吗?”
我说好的。他一定知道很多关于我的事情,但眼前的一切仍然好像是露水情缘过后的一个早晨:与一个陌生人在他家吃早餐,暗自思考要怎么体面地脱身,好回自己家去。
不过不同之处就在于此。他说这就是我的家。
“我想我需要坐一会儿。”我说。他抬头看着我。
“去客厅坐。”他说,“我马上把东西给你端过去。”
我离开了厨房。
过了一会儿本也跟进了客厅。他递给我一本书。“这是一个剪贴簿。”他说。“可能会对你有点儿帮助。”我接过小册子。它是塑胶面装订,本来也许想弄成像旧皮革的模样,可惜没有成功。册子上面扎着一条红色丝带,打了一个歪歪扭扭的蝴蝶结。“我马上回来。”他说着离开了房间。
我在沙发上坐下来。腿上的剪贴簿很沉,打开它看的感觉像是在窥探谁的隐私。我提醒自己无论里面的内容如何,那都是关于我自己的,是我的丈夫给我看的。
我解开蝴蝶结随意翻开一页。面前是一张我和本的照片,两个人看上去十分年轻。
我啪地合上剪贴簿,摸着封面,翻着书页。我一定每天都不得不这么做。
我无法想象。我敢肯定什么地方出了什么大错,可是不可能。证据确凿无误——在楼上的镜子上,在眼前抚摸着剪贴簿的那双手的条条皱纹上——我不是今天早上醒来时自己以为的那个人。
不过那又是谁?我想。什么时候我才是那个在陌生人的床上醒来、唯一的念头就是脱身的人?我闭上了眼睛,觉得自己仿佛飘浮了起来,无根无本,有迷失的危险。
我需要让自己定定心。我闭上眼睛试图把注意力集中到某件事物上,不管什么事物,只要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一件也没有找到。这么多年的生命,凭空消失了,我想。
这本书会告诉我关于我的一切,但我不想打开它。至少现在还不行。我想在这里坐一会儿,带着那个空白的过去,就这么游荡在茫然的旷野,在可能性与现实之间寻求平衡的落点。我害怕去探索自己的过去:害怕知道我已经拥有哪些成就,还有什么有待去成就。
本又来了,在我的面前放下一个餐碟,上面摆着一些面包片、两杯咖啡,还有一壶牛奶。“你没事吧?”他问。我点了点头。
他在我身旁坐下。他已经刮过脸,穿上了长裤、衬衣和领带,看起来再也不像我的父亲了。现在他看上去似乎在银行任职,或者在某办事处工作。不过挺不错的,我想,接着把这个想法从脑子里赶了出去。
“我每天都这样吗?”我问。他搁了一片面包到碟子里,涂上黄油。
“差不多。”他说,“你要一点儿吗?”我摇了摇头,他咬了一口面包。“醒着的时候你似乎能记住信息。”他说,“不过当你一睡着,大多数记忆就不见了。你的咖啡还可以吗?”
我告诉他咖啡还行,他把书从我的手中拿走。“这也算是个剪贴簿了。”他一边说一边打开它,“几年前我们遭了火灾,烧掉了很多旧相片,不过这里还是有些东西的。”他指着第一页。“这是你的学位证书。”他说,“这张是你毕业的那天。”我看着他手指的地方:我正在微笑,在阳光中眯起眼睛,我的身上套着一件黑色长袍,头上戴着一顶带金流苏的毡帽;紧挨我的身后站着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男人,他从镜头前扭开了脸。
“这是你吗?”我说。
他笑了:“不是。我跟你不是同时毕业的,当时我还在念书,学化学。”
我抬起头看着他:“我们什么时候结的婚?”
他转身面对着我,把我的手握在他的两只手里。他的皮肤粗糙,让我有些惊讶,也许是过去太习惯娇嫩的年轻肌肤了吧。“是在你博士毕业后的第一年。那时我们已经交往了几年,不过你——是我们——我们都想要等到你学业结束的时候再办婚事。”
挺合理的,我觉得,我的行为听上去感觉很理智。可我还是有点好奇自己究竟是否乐意嫁给他。
他仿佛明了我的心思,说:“过去我们非常相爱。”接着加上一句,“现在我们还是这样。”
我想不出有什么可说的,便笑了笑。他喝下一大口咖啡,掉回目光看着腿上的书,又翻过几页。
“你学的是英文。”他说,“毕业之后你换了些工作,都是些临时的活儿。文秘,销售。我不确定你真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拿了一个学士学位就毕业了,之后参加了教师培训。有几年确实挺艰苦的,不过后来我升了职,所以我们搬到了这里。”
我四下打量着客厅。客厅时髦舒适,是平淡无奇的中产阶级风格。壁炉上方的墙壁上挂着一张裱过的林地风景画,炉台时钟旁是一些中国人俑。我好奇当时我有没有帮忙布置过这里的房间。
本继续说话:“我在附近的一所中学教书,现在是部门主管。”他的口气里没有一点儿骄傲的意思。
“那我呢?”我问。尽管——说真的——我猜得到那个唯一可能的答案。本捏了捏我的手。
“你只好放弃工作,在出了事故以后。你什么也不做。”他肯定是感觉到了我的失望,“但你不需要做什么。我能挣不少薪水,我们过得下去,没有问题。”
我闭上眼睛,用手按着额头。这一切让人感觉难以承受,我希望他闭上嘴。我觉得自己好像只能消化这么多了,而他如果还要不停加料的话,到最后我会崩溃的。
那么我整天都干些什么呢?我想问,可也害怕听到答案。我一句话也没有说。
他吃完面包片,把餐碟端到厨房去了。再回到客厅时他正在穿外套。
“我要上班去了。”他说。我感觉到自己紧张起来。
“别担心。”他说,“你不会有事的。我会给你打电话,我保证。不要忘了今天跟任何一天都没有什么区别。你不会有事的。”
“可是——”我开口说。
“我得走了。”他说,“抱歉。走之前我会指给你看有些可能会用上的东西。”
在厨房里,他告诉我哪些柜子里有什么东西,给我看了冰箱里的剩菜,说是可以当午饭吃,还有一块用螺丝钉在墙上的白板,旁边是一支系在弹簧绳上的黑色记号笔。“有时我会在这上面给你留言。”他说。我看到上面用整齐匀称的大写字母写着的“星期五”,下面是一排字:“洗衣服?散步?(随身带上手机!)看电视?”在“午饭”一栏下面,他留言说冰箱里有些三文鱼,另外加了一个词“沙拉?”。最后他写着应该会在6点之前到家。“你还有本日记。”他说,“在你的包里。重要的电话号码在日记背面,还写着我们的地址,你迷路的话可以用。另外有一部手机——”
“一部什么?”我说。
“电话。”他说,“无线的。在哪里你都可以用。室外也可以,哪里都行。在你的手提包里。如果出门的话,记得带上它。”
“我会的。”我说。
“好。”他说。我们走向走廊,他拿起门边一个用旧了的皮包。“那我走了。”
“好的。”我不知道还要说些什么。我感觉自己像个没有去上学的小孩,父母上班去了,一个人被留在家里。什么也别碰,我想象着他说,别忘了吃药。
他走到我身边吻了吻我,亲在脸颊上。我没有阻止他,但也没有回吻。他向大门走去,正要打开门,却停了下来。
“噢!”他回头看着我。“我差点忘了!”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做作,有种装出来的热情。他努力想要作出自然的样子,却表演得有点过于卖力;很明显为了接下来要说的话,他已经暖场一段时间了。
他说出来的话并没有我担心的那么糟糕。“今晚我们要出门。”他说,“过了周末就回来。周末是我们的纪念日,所以我想还是作点安排,没问题吧?”
我点点头:“听起来不错。”
他笑了,看上去松了一口气。“值得期待,对吧?吹吹海风?会对我们有好处的。”他转身打开大门。“待会儿我给你打电话,”他说,“看看你情况怎么样。”
“好的。”我说,“别忘了。拜托。”
“我爱你,克丽丝。”他说,“永远不要忘记这一点。”
他离开关上门,我转过身,向屋里走去。
早晨过去了一半,我坐在一张扶手椅上。碗碟已经洗干净,整整齐齐地摆放在碗盘架上,洗衣机里洗着衣服。我一直没让自己歇着。
可是现在我觉得空虚。本说的是真的,我没有记忆,一点儿也没有。这间房子里没有一件我记得起的东西。哪张照片也不能——不管是贴满镜子的那些,还是面前剪贴簿上的这些——让我想起是什么时候拍的;我想不起一点儿跟本共度的时光,除了今早相遇后发生的一切。我的脑子里完全是空荡荡的。
我闭上眼睛努力把精力集中到某样东西上。什么都可以。昨天?去年的圣诞节?任何一个圣诞节?我的婚礼?什么也想不起来。
我站起来在屋里走动,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走得很慢,像一个幽灵一样游荡,用手拂过一堵堵墙壁,一张张桌子,一件件家具的背面,却没有真正挨到其中任何一样。我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我想。我看着地毯、花纹小垫子、壁炉台上的中国人俑,还有餐厅里陈列架上精心布置的装饰板。我试着说服自己这些是我的。这些都是我的。我的家,我的丈夫,我的生活。可是这些东西不属于我。它们跟我并非息息相关。在卧室里我打开衣柜门见到一排毫无印象的衣服,摆得整齐有序,像一个我从未见过的、被抹去了面孔和身材的女人,只剩下空荡荡的衣架子。我在这个女人的家里到处游荡,用了她的香皂和香波,扔掉了她的晨袍,脚上穿着她的拖鞋。她像一个幽灵般藏在某处,渺无踪影。今天早晨挑内衣时我颇有负罪感,在内裤里翻了翻——内裤跟紧身裤、袜子团在一起——好像怕被人当场抓住。在抽屉深处发现既美观又实用的丝绸蕾丝内裤时,我屏住了气。我挑了一条淡蓝色的,将其余的内裤摆得跟原状一丝不差。那条小可爱似乎有件配套的胸罩,我把两件都穿上,再穿上一条厚厚的紧身裤,长裤和外套。
我坐到梳妆台旁,小心翼翼地向镜子挪过去,好看清镜子里自己的脸。我凝视着额头上的皱纹、眼睛下打褶的皮肤。我做出微笑的模样,看了看自己的牙齿,还有嘴角一条条已经露出踪迹的鱼尾纹。我注意到皮肤上有些斑点,额头上有块斑像一个还没有完全退掉的淤痕。我找到了一些化妆品,化了个淡妆,稍微上了粉,刷了一刷。我想起了一个女人——现在我意识到她是我的妈妈——在做同样事情的模样,她说这是“战斗妆备”,今天早上当我用纸巾擦掉多余的口红、刷上睫毛膏时,那个词似乎恰如其分。我感觉自己正踏进某个战场,或者战争已经降临到我的面前。
把我送到学校。化妆。我努力回想妈妈还做过些什么别的事情,不管什么事。结果依然一无所获。我只看见在微小零散的记忆之岛之间横亘着一道巨大的、空荡荡的鸿沟——那是多年的空白。
在厨房里我打开了柜子:里面有一包包意大利面,好几袋“Arborio”牌大米,几罐芸豆罐头。这些东西我一样也不熟。我记得吃过涂奶酪的面包,袋装加热鱼类,盐腌牛肉三明治。我拿出一个标记着“鹰嘴豆”的罐头,还有一小袋叫“古斯古斯面”的东西。我压根儿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更不用说怎么个煮法。那作为一个主妇,我怎么活下去呢?
我抬头望着本在离开之前给我看过的白板。白板呈现出某种脏兮兮的灰色,上面草草地涂过不少字,又被擦干净换上新字,改了又改,每次留下些淡淡的印记。我很好奇如果时间能够倒流,白板上曾经有过的字迹都能一层层重现的话,用这种办法深入我的过去,能够发现些什么?但我明白即使一切能够成真,结果也会是徒劳无功。我很确定找到的不过是些留言或者清单,不过写了些要买的东西、要干的活儿而已吧。
这真的就是我的生活吗?我想。这就是我的全部?我拿起记号笔在白板上加了一条。“为今晚出行收拾包裹?”算不上一条提示,不过是我自己写的。
我听见了一阵声音。一阵铃声,是从我的包里传来的。我打开包把里面的东西通通倒在沙发上。钱包、几包纸巾、一些笔、一支口红、一块粉饼、一张买了两杯咖啡的收据。一本小巧玲珑的日记,封面上有花朵装饰,书脊上附了一支铅笔。
我找到了本提过的那种电话——个头很小,塑料质地,上面有个键盘,看上去挺像玩具。它正在响铃,屏幕一闪一闪的。我按了一个按钮,希望没有按错。
“喂?”我说。答话的不是本的声音。
“嘿。”手机里说,“克丽丝?请问是克丽丝?卢卡斯吗?”
我不想回答。我的姓氏听起来跟当初听到自己的名字时一样陌生。我感觉刚刚坚定起来的信念再次烟消云散,像一股流沙。
“克丽丝?你在吗?”
会是谁呢?谁还会知道我在这儿、知道我是谁?我意识到对方可能是任何一个人。我感觉惊恐涌上了心头,手指在那个可以结束通话的按钮上游移。
“克丽丝?是我,纳什医生。拜托请接电话。”
那个名字对我毫无意义,不过我还是说:“是谁?”
对方换了一种口气。松了口气?“我是纳什医生。”他说,“你的医生。”
又是一阵恐慌。“我的医生?”我重复道。我想补上一句我没有病,但现在甚至连这个我也不确信。我的思绪混乱极了。
“是的。”他说,“但是别担心,我们不过是一直在为你的记忆想办法。没什么问题。”
我注意到他说话时使用的时态——“一直在”——这么说,这也是个我记不起来的人?
“什么办法?”我说。
“我一直在试着帮你改善状况。”他说,“想找出你的记忆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以及我们能为此做些什么。”
听起来很合理,不过我有了另外一个疑问。为什么今天早上本离开之前没有提到这位医生?
“什么方式?”我说,“用什么方式来治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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