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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以赛亚·伯林
对于那些渴望一个开放与宽容社会的人,穆勒仍然是他们的立场的最清晰、最诚实与最有说服力的表达者。关于人类那些最基本的特征与志向,穆勒说出了某些真实而重要的东西。
萨拜因
自由本身的价值激起他内心一股热流和激情,这是穆勒其他著作里没有见过的。这使《论自由》与弥尔顿的《雅典最高法院法官》并成为捍卫自由的经典著作。
哈罗德·拉斯基
很少人像他那样精力充沛地坚持着道德标准!没有人像他那样热忱地追求着正义!与卢梭相比,他的情感之火似乎烧得苍白无力;但是卢梭的感染力深入人心之处,也正是穆勒提高人们思想境界的地方。和任何人一样,他高举着理性之灯,这盏灯由于他的存在而发出更加璀璨之光!
李强
穆勒在自由主义发展史上的重要性在于,他第一次赋予自由主义完整而全面的理论形式,从心理学、认识论、历史观、伦理观等角度为当时已经达到黄金时期的自由主义提供了哲学基础,并以充沛的激情与清晰的逻辑对个人自由的理想作出强有力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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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约翰?穆勒的《论自由》一直是政治哲学乃至人文思想领域内享誉至高的作品,虽然篇幅不大,却是一部划时代的思想巨著,它深化了启蒙运动以来关于个人自由和政治自由的论述,集古典自由主义理论体系之大成,成为历久不衰的经典之作。
本书清晰地阐明了自由主义的核心思想:个人只要在不伤害他人的范围内,就应该拥有完全的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个性自由(行动自由),而这一原则的实施,有赖于对政府及社会权力的界定和限制,这也正是本书最早的中译者严复先生将其译为“群己权界”的渊源所在,这种思考对每一个迈向现代社会的国家来说,仍然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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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是19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经济学家、政治理论家,西方近代自由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因其对个人自由的热情辩护并以清晰的逻辑对自由主义原理作出了杰出阐释,而被尊称为“自由主义之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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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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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什么我们今天依然还要读穆勒?
献辞
第一章 引论
第二章 论思想言论自由
第三章 论作为幸福因素之一的个性自由
第四章 论社会权力之于个人的限度
第五章 论自由原则的应用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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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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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论
这篇论文的主题,不是所谓的意志自由即那个与被误称为“哲学必然性”的信条不巧恰相对立的东西,而是公民自由或日社会自由,也就是社会所能合法施加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这个问题很少有人简明易懂地说明过,甚至几乎从来没有人如此讨论过,但是它却以潜在的方式深深影响着当代实际的争论,并且恐怕很快就会被认作是将来的重大问题。它远非什么新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几乎自远古以来就把人类分别开来,不过随着人类比较文明的一部分进入到进步时代,它又在新的情况下呈现出来,而且要求人们给予不同且更为根本的对待。
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在我们早已熟知的那部分历史中,箱别是希腊、罗马和英国的历史中,就是最为显著的特征。但在过去这一斗争发生在臣民或臣民中的某些阶层与政府之间。那时的自由指的是对政治统治者暴虐的防范。统治者被认为必然与其所统治的人民处于相敌对的位置希腊的一些平民政府除外。统治者不管是一个大权在握的个人,还是实际掌握统治权的某个部族或等级其统治权威不管是得自于继承,还是来自于征服,无论如何,其掌握权力不是出自被统治者的意愿。人们不敢甚至不想对统治者的至上权威提出异议,充其量只是采取各种措施戒备暴政的实施而已。统治者的权力被认为是必要的,但也是高度危险的,因为作为武器它不仅可以用来抵御外敌,还会被用来对付其臣民。这就好比在一个群体中,为了保护更为弱小者免遭无数秃鹰捕食,有必要由一个比其余者都更强的鹰王受命进行统御。但是这个鹰王对群体的戕害实不亚于那些小一号的贪婪者,于是群体又不得不对鹰王的尖嘴利爪时刻加以提防。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是,在必须容忍统治者向群体施用权力的同时,为之设置某些限制,这些限制就是他们所谓的自由。可用的限权之法有两个。其一,让某些可称之为政治自由或政治权利的豁免权获得认可,统治者若侵犯这些自由或权利即被视为无道,一旦其真的有所侵犯,人们的个别抵制或普遍抗争就被认为是正当的。其二,且一般说来是比较晚近的做法,即宪政制衡的确立,使得统治权力某些重要措施的实施,要以得到群体或被认为是代表群体利益的某种团体的同意为必要条件。上述第一种限权方式,曾在多数欧洲国家里迫使统治权力或多或少有所屈服。第种却未能如此;因而实现这一限制,或者在部分实现后求其更加彻底,成了各地热爱自由之士的主要目标。而且,只要人类还满足于以一个敌人来对抗另一个敌人,还满足于在保证或多或少能有效对抗其暴政的条件下接受一个主人的统治,人们就还没有超越于此的抱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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