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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你有没有过想死的念头?用生命买来愿望,你是否愿意?这个世上是否真有心愿,是值得用命去换?如果你已对这个世界绝望,认为活着没有乐趣,生不如死——现在,有个旅行社推出了一套行程,只要跟随他们的旅行路线,用你的性命来交换,就可以实现一个让你“死也甘愿”的心愿。你愿意用这个原本就想抛弃的东西,来做这笔交易吗?你动心了吗?那么,现在请你跟《自杀旅行社》作者林蔓繻、莫阿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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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你有没有觉得活在这个世界上很辛苦的时候?或者……认为如果有来生,你一定会比现在过得好?一本《自杀圣地》让丁兆民认识了江亚琪,在断崖边为了救下轻生的亚琪,丁兆民也与她一起跳下了悬崖。令人意外的是,在悬崖下出现了一名美艳的女子——孟江,她邀请两人参加“自杀旅行社”,用自己本来放弃的生命来交换一个愿望……丁兆民与江亚琪是否真正实现了愿望呢?在这个看似公平的交易背后,隐藏的到底是怎样的惊天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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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林蔓繻,台湾资深编剧与作家。电影剧本《失恋联盟》、《超级模范生》、《人不是我杀的》、《一石二鸟》、长篇小说《爱上羽毛球》等。并有多部影视相关作品洽谈中。
莫阿,曾长期于文化公司担任编辑,小说作者,于台湾出版小说,近年在腾讯读书等地以多个笔名进行网络连载,涉及多种不同风格类型题材,母亲去世后,突然放下一切,成为一个持证宠物美容师,现于宠物和写作之间游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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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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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自杀圣地》
第二章 交易
第三章 启程
第四章 自大
第五章 失踪
第六章 悲剧
第七章 原罪
第八章 俘虏
第九章 反击
尾声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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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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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出人意外地好,天高云淡,微风拂面而来,台北街上的人潮依旧来往不息。
这个城市每天都很忙碌,到处都是急切匆忙的人们。偶尔有人忽然站定,抬头看看天色,随后露出满意的笑容。
天色未全暗,街上已经涌进了许多准备开始繁华夜生活的人们.为了忘却白天的压抑和疲惫,一点点热闹的音乐和酒精,的确能让日子过得容易些。
装潢典雅的书店,用厚厚的大片玻璃隔绝了街道上的嘈杂,自然安静多了,每个人都专注于寻觅合意的书籍,有些人已找到了几本,正抱在怀里看。虽然现在网络信息发达,但爱书的人总是比较喜欢这种传统的阅读方式。
丁兆民站在书店的陈列柜之间,在他眼前的,是一大柜关于计算机程序设计的书籍。
它们看来都是一副死样子,内容不出《C++》、 《Visual
FoxPro》,都是些像砖头一样的书。尤其V开头那类,版本更是以一年一次的速度更新到了第六代。厚重繁复不说,版型也一贯地执拗不变。外行人是绝对不会走到这个陈列柜的,更别说现在经济不景气,这些书定价又贵,每买一本就像割肉一样,痛得要命。
不过他早已习惯——或者该说是不得不习惯,与这些砖头书打交道,因为他正是所谓的“内行人”:一个计算机程序设计师。但是,在这些砖头书旁的一个旋转架上,竟放着一本与这一区风格截然不同的图书。那书的样子,远远看着是一片暖昧暖红,与他所看的计算机书比起来,显然薄、透、小了许多。
丁兆民顿时有了兴致,对两种反差极大的事物,他总是好奇心泛滥。或许这是网络设计的职业病,被这种有特色的事物所吸引可以说是他的本能。
他走向旋转架,才发现那本书名叫做《自杀圣地》。他拿起书端详,封面竟然是粉红色的。真不知这美术设计的概念是什么,这样一本介绍自杀场所的书,竟然用了这种像极了恋爱小说的色泽,入眼是一片粉色迷蒙,边缘是略显湿润、柔美渐层的红,中心浅白,《自杀圣地》四个字摆在封面中间,竟是全然不加修饰的樱红色,一旁则是作者的名字。
好好笑的设计!难道有人觉得自杀这种事,会像爱情一样浪漫可爱吗?是作者这么认为的?还是那个美术设计的脑袋出了问题?
“高乔……”丁兆民念出封面上的作者名。
作者照片放在封面折口处,看起来是个瘦削而充满书卷气的男子,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眉眼中闪烁着莫名的傲气。这个作者家中富裕得很,本来不屑出书,是有个做出版的朋友看见书稿,才强求出版的。这段缘由记录在后记里,他随手一翻就看见。
这种人会写出这样的书,倒也不怎么奇怪了。丁兆民忽然觉得有趣,于是拈起那本书。这东西好轻薄,甚至毋需他大手捏住,只用两个指头,就能直接拎到收银台去。在台北这种人口众多的地方,有时连上公共厕所都要排队,书店当然也不例外。排在丁兆民前面的是个娇小的女子,她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连站姿也十分规矩,体态笔挺优美,只是手里抱了高高的一摞书。
“她这么喜欢看书?”丁兆民想着。
他喜欢爱看书的女孩子,她们多半聪明而善解人意,而从书里汲取前人的经验更是事半功倍的好办法!爱看书的女人,总会吸引男人多注意她们几分。
丁兆民略略倾身,鼻前飘过女子身上的幽香。这是茉莉?桂花?还是草莓柠檬水果香7他不太会认,但这种气味闻起来淡雅而舒服:她的头发长及腰部,直直垂落,几丝黑发柔顺地披散在肩上。
这让他想起自己的前任女友。两人交往了两三年,虽然感情并不浓厚,但在别人眼中,她与自己也还蛮配的。前任女友不但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人也算和善可亲,相貌娇美可人,但自从某天,她突然把自己的黑发烫卷,还全部染成了咖啡色。他才发觉,原来两人交往这么长时间,她根本不知道,他最喜欢的就是她那一头自然的黑发。
这件事让他体悟到:其实他们并不了解对方,或者该说,他与她都没有试图真正了解过彼此。因此在两个月前,他们终于因为性格不合而分手,不必延续你不懂我、我不知你的表面恋情。
丁兆民想着前那些琐事,队伍开始向前挪动,他也跟着举步向前。就在这时,前面的女子不知为何忽然转过头来,正好直直撞进他怀里。
“呀!”她惊叫一声,丁兆民急忙扶住她。人被他揽住了,手里的书却散了一地。
“对……对不起。”女子惶惑地抬头看着丁兆民。她秀发凌乱,丝丝缕缕的,散落了一些在他臂膀上,柔软、如主人一般茫然、没有条理。她没有化妆,素着一张脸,却意外地展现了她的天生丽质——容貌清秀,大大的双眼里,似乎蕴藏着迷离的故事。
“没关系。”
丁兆民点点头,发现自己竟不自觉地安慰起她来。看来,她果然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既自然又充满知性美,所以忍不住地在意她流露出的每一分情绪。
“实在是很对不起……” 女子慢慢屈身,捡拾散落的书。丁兆民注意到她的动作十分优美流畅,也一起蹲下帮忙。
从那些书的种类,看得出她真的涉猎甚广,从“探索”系列的动物记录到张爱玲都有,甚至还有一本俄文文法。
也许她是学俄语的吧!搞不好她从事的工作就是翻译,也不一定。现代人很注重在工作中适时充电,借此加强自己的职场竞争力,就好像他每次到书店去,也总会不自觉地翻翻那些枯燥无味的计算机程序用书。
丁兆民忍不住把她拿来跟自己比较,寻找两人的相同之处。真要能找到的话,似乎就能与她产生一点交集了。丁兆民在心里笑自己,一个单身男人,遇到一个女人无缘无故地投怀送抱,虽然此“投”非彼“投”,立刻就开始胡思乱想,也真算得上符合男人本性。
但他真的很开心,即使只有这一撞的缘分也好,以后,他也一定会记得这美丽的女子,那清雅的气质,就像路边的雏菊一样让人心情舒畅。
丁兆民帮她把书捡起来,两人同时将手伸向那本俄文文法——碰触,令人心跳加速。
“啊!”她轻叫,丁兆民则笑了。看起来,两人除了有那一撞的缘分外,恐怕还真有些默契。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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