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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研究

書城自編碼: 1728303
分類: 簡體書→大陸圖書→哲學/宗教哲學
作者: 陈传胜
國際書號(ISBN): 9787565003417
出版社: 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1-01-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210/172000
書度/開本: 大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NT$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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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未来社会是生产力高度发达和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构想,蕴含了深刻的公平正义思想,这是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的严酷现实的科学批判基础上得出的科学结论。德国古典哲学、古典政治经济学和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公平正义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观的思想渊源,唯物史观是其方法论的基础和总特征。马克思恩格斯在对历史上非科学的公平正义观的方法论批判和改造中,确立了两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即实践性原则和辨证性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公平正义观是历史地发展的,是建立在商品经济基础上的平等权利观念,是区分古代的公平正义观和现代资产阶级公平正义观的根据。以平等权利为核心的资产阶级公平正义观取代以人的不平等为其自然基础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统治阶级的公平正义观,具有历史性的进步意义。实质上,资产阶级公平正义观是资本主义商品交换领域的意志关系和契约关系的观念表现,因而是原则与实践、形式与内容的分裂。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是与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相伴而生的,它不仅要求权利平等,而且要求社会的、经济的平等,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是与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共存亡的。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是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核心的,它使公平正义的主题发生了由抽象的平等要求到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这一革命性的转换,并把这一转换建立在客观历史发展进程的基础之上,是对资产阶级以平等权利为核心的公平正义观的超越,实现了伟大的蛮革。
马克思恩格斯把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看做是自然历史过程,他们总是在社会历史发展的铁的必然性中,寻求向未来社会转化的条件,昭示人类从不公正社会向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转化的进程和规律。社会历史发展的初期所展现的公平正义是一幅伟大的图画,是伟大的优越性和历史的狭隘性相共存的。进入文明时代,公平正义的发展是在对抗中进行的,这种对抗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转变为全面的对立,表现为一部分人的不发展是另一部分人发展的条件,表现为社会整体发展和劳动者个体发展之间的对抗。商品经济形态的变化在公平正义的历史发展中扮演了两次否定的中介。辩证地看待商品经济的历史必然性和局限性,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中占据重要地位。历史所得出的必然结论是:把商品经济的巨大历史作用和社会对生产过程的自发形式的反作用结合起来,为实现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进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创造条件和要素。
目錄
前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论文结构
 三、本论文的创新之处
第一章 概念界定和研究现状
 第一节 概念界定
一、公平、公正、正义
二、公平正义
三、公平正义与平等
 第二节 国内学者关于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的研究成果及评价
一、国内学者对本课题研究的兴起
二、第一阶段的研究成果及评价
三、第二阶段的研究成果及评价
 第三节 国外学者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观的研究成果及评价
一、“分析马克思主义”关于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争论
二、“分析马克思主义”对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批判
三、尼尔森的激进平等主义正义观对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重构
 第四节 本课题研究的发展趋势
第二章 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观的思想渊源
 第一节 德国古典哲学的公平正义思想
一、德国古典哲学的历史发展及黑格尔的方法
二、黑格尔的理性即正义的思想
三、黑格尔的两个命题与正义
四、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爱的宗教”与正义
 第二节 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公平正义思想
一、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历史发展及主要成就
二、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与正义
三、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对立与正义
 第三节 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对正义的呼唤
一、空想社会主义产生的背景及历史发展
二、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公平正义思想及其历史局限性
第三章 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观的方法论
 第一节 实践性原则
一、公平正义观的最深刻的基础根源于经济事实之中
二、各个历史时代中公平正义观的发展变迁和依次更替根源于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而不是观念自身的发展
三、实现公平正义的动力是客观的现实力量,是可感觉到的物质事实,而不是正义或非正义的观念
 第二节 辨证性原则
一、公平正义的历史发展以其内在的矛盾为根据
二、在存在着阶级对抗的社会中,公平正义是在对抗中发展的
三、把公平正义的发展看成是螺旋式上升的,是否定之否定
第四章 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所实现的伟大变革
 第一节 古代的和中世纪的公平正义观是以人的不平等为其自然基础的
一、古代的公平正义观
二、中世纪的封建神学公平正义观
 第二节 资产阶级的公平正义观是以“平等权利”为核心的
一、它是商品经济主体之间地位平等的法权关系的观念表现
二、它是对劳动与资本相交换的虚幻的反映
 第三节 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的实质是“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一、从“消灭阶级特权”到“消灭阶级”——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
二、从抽象的平等要求到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三、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所实现的伟大变革
第五章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公平正义的历史发展论
 第一节 人的依赖关系中的公平正义
一、“自然共同体”中的公平正义
二、“直接的统治关系和从属关系”中的公平正义
 第二节 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中的
內容試閱
二、公平正义
公平、公正、正义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英文版中是同样一个单词“justice”,但在不同的语境中,其含义也是有所变化的。如上所述,从概念的发展史来看,公平、公正、正义的一般涵义是:与生产方式相一致的,就是公平和正义的,.与生产方式不一致,就是不公平和非正义的。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资产阶级走上历史的舞台,公平、公正、正义又获得了或者更突出地显示了一种新的涵义,就是以是否符合历史的发展趋势来进行评判,它表明的是历史发展本身的要求。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商品经济的运行,都要求有公平的经济活动环境,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交换、分配都必须是公平的,这又是历史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代表这种含义的英文词汇依然是“justice”,在中文中,更能表达这一种涵义的则是“正义”。
公平与正义结合在一起,它的内涵要比单纯地公平或者正义更丰富。公平正义不仅是一个现实的概念,也是一个历史的概念,是现实和历史的统一;不仅是静态的概念,’也是动态的概念,是静态的和动态的统一。单说公平,现实的和静态的意义比较突出;单说正义,历史的和动态的意义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公平是某一特定时代的正义,正义是历史长河中的公平。
正义有一个重要的内涵,是指符合历史潮流。正义的,是必定会胜利的,因为它是符合历史潮流的。在黑格尔那里。理性就是正义,它包含着自身发展的根据,有自我实现、自我发展的趋势。④黑格尔关于正义的观点,体现了深刻的辩证法思想,它的错误在于它是头足倒置的。马克思在批判吉尔巴特的“天然正义”时说:“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奴隶制是非正义的;在商品质量上弄虚作假也是非正义的。”②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正义”,顺应历史发展潮流,它是对黑格尔关于正义的辩证唯物主义改造。把公平和正义两个概念结合在一起,提出一个全新的、完整的“公平正义”的概念,是中国共产党人和国内学者的一个集体创造,它既是创新,又是回归,是完全符合马克思恩格斯本意的。
三、公平正义与平等
马克思恩格斯把公平正义和平等看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有联系,也有不同的内涵,在不同的时代又有着相互包含的关系。“平等”在英语中是“equality”,它和“公平正义”的英语.表达“justice”是完全不同的。并且,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是在它们相互区别的概念上使用它们的,如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集中地论述了公平,在《反杜林论》中集中地论述了平等。
关于公平,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指出:“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产品生产、分配和交换用一个共同规则约束起来,借以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共同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不久便成了法律。随着法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机关——公共权力,即国家。随着社会的进一步的发展,法律进一步发展为或多或少广泛的立法。这种立法越复杂,它的表现方式也就越远离社会日常经济生活条件所借以表现的方式。立法就显得好像是一个独立的因素,这个因素似乎不是从经济关系中,而是从自身的内在根据中,可以说,从‘意志概念’中,获得它存在的理由和继续发展的根据。人们忘记他们的法起源于他们的经济生活条件,正如他们忘记他们自己起源于动物界一样。随着立法进一步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的必要性:一个职业法学家阶层形成起来了,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法学在其进一步发展中把各民族和各时代的法权体系互相加以比较,不是把它们视为相应经济关系的反映,而是把它们视为自身包含自我根据的体系。比较是以共同点为前提的:法学家把所有这些法学体系中的多少相同的东西统称为自然法,这样便有了共同点。而衡量什么算自然法和什么不算自然法的尺度,则是法本身的最抽象的表现,即公平。于是,从此以后,征法学家和盲目相信他们的人们眼中,法的发展就只不过是使获得法的表现的人类生活状态一再接近于公平理想,即接近于永恒公平。而这个公平则始终只是现存经济关系的或者及映其保守方面、或者反映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的神圣化的表现。
P15-P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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